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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当前章节:147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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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黄金时代[剑风传奇同人]

作者: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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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所谓宿命的狗血开端(1)

鹰之团进入米特兰国的时候已经是秋末了。

鹰之团是佣兵团,佣兵们需要战争,战争能给他们金钱、女人、名声,但在将要到来的这个缺少粮食的冬天,邱达和米特兰也暂时平息了战火,几乎所有佣兵团都没有生意,大部分佣兵都用一年赚来的钱混迹在酒吧和妓院——除了鹰之团的成员。

因为他们的团长决定进入米特兰。

这个“进入”不单纯指进入米特兰的土地,而是在未来的战争里彻底倒向米特兰一方。

“不过这样邱达那边的钱就赚不到了……有点可惜。”小队长之一的哥尔卡斯打着哈哈说。

“切,你是在可惜邱达那边的女人吧?”

他周围几个熟识的家伙这样起哄。

“这是格里菲斯的决定,我们只要跟随他就好了。”

团里唯一的女性,副团长卡斯嘉冷冷瞥了哥尔卡斯一眼,让他的笑声卡在了喉咙里。

邱达和米特兰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百年之久,近几年来战争虽然越来越激烈,但是双方都已经到极限了,想必决出胜负的那一刻已经不远。

这时候佣兵团还想要做墙头草在两边得利,是不可能的。

格里菲斯……选择了米特兰,那么她就会相信,米特兰会得到最终胜利。

看着队伍前面的穿着银色盔甲的背影,卡斯嘉这样想着。

引领这胜利的人,也一定会是格里菲斯!

不过即使是在战场上有名的鹰之团,要成为米特兰军队的一员,也不是说说就成的,在此之前格里菲斯就联系了一位熟识的小贵族,战场上格里菲斯救了对方一命,再加上五十枚金币,他就成为鹰之团的推荐人,把鹰之团推荐给了一位将军。

不过在见到这位将军之前,又有人通过这位贵族给鹰之团一件的委托。

听那个小贵族说,对方是圣都里也排的上名号的大贵族,如果不是因为时间仓促,家族的骑士不能及时赶来护送,鹰之团不会有这个机会。

格里菲斯没有犹豫的接受了这个只有一百枚金币的委托:护送那位大贵族老爷到达圣都。

鹰之团缺少的不是金钱,而是能帮助它在米特兰站稳脚跟的人脉。

现在鹰之团就在和对方的队伍汇合的途中。

当看到他们的雇主时,就连一向沉默的比宾也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声。

只有一辆马车,一个车夫,一位管家。

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米特兰贵族所有的马车竟然就这样毫无遮掩的停在荒野的林边,当肆虐的盗贼和仍然在边境四处出没的邱达军队不存在吗?

能平安等到鹰之团简直就是走了狗屎运!

“你们就是鹰之团?”马车前的管家上前问。

“是的。”格里菲斯下了马,朝对方点了点头。“您的主人需要休息一会,还是马上出发?”

“马上出发。”管家一直保持着得宜的微笑,琥珀色的眼睛微微眯着,俊秀的面容让不少鹰之团的成员都看呆了。

比起管家,这个男人更像是贵族们喜欢的那种“玩物”吧?

“我的主人只有一个要求,”管家说:“在第一场雪之前,平安到达圣都。”

“理所当然。”格里菲斯微笑着颔首回答。

“喂,这是哪个大贵族啊……这个架势……”哥尔卡斯低声念叨。

“国王的钱袋。”第二队队长捷度把玩着手中的飞刀,朝马车上的徽章比了比。“米特兰的税官腰上的钱袋都是这个标志,财务大臣贝利斯公爵的族徽。”

虽然对贵族啊大臣啊没什么了解,但是税官还是会经常打交道,就连一向不怎么参与鹰之团成员八卦的格斯也发问了:“这种大人物,怎么会出现在这种边境小地方?”

“公爵本人当然不会出现在这里了,如果是公爵的话,怎么可能连一个骑士也没有……大概是亲戚什么的吧?”

佣兵们猜测着马车主人的身份的时候,队伍已经开拨了,骑马的佣兵们把马车护在中间,一向作为前锋的格斯这一次断后,离开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那片阴沉的森林。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不详而危险的预感。

是他想太多了吧?最终他摇了摇头,赶上了队伍。

森林里一片寂静,树影中是成片的人类残骸,四肢,内脏,还有破碎的盔甲和断裂的武器,就像被一个巨大的怪兽嚼碎了喷洒在地面上一样,但是没有丝毫血迹。

四散的肉块和骨头一样苍白,林中连一滴血也不见,透出更加诡谲恐怖的气息。

在鹰之团走后没多久,几个身影也出现在这里,他们伏向地面,嗅着尸体的气味找到林中这片地方。

“都死光了?真没用。”为首的男人随手砸碎一个还算完整的头颅,伸出肥厚的舌头舔食着武器上粘稠的脑浆。

“不过,猎物越强大,狩猎才够趣味呀……嘿嘿嘿嘿……”

正在朝着圣都方向行进的队伍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眼中的猎物,不过鹰之团还是照着战时行军的规矩,派出哨兵在队伍四周巡视,防范可能到来的敌人。

没多久格斯就发现在队伍后边警戒巡视的两个哨兵没按时回来。

风中飘来淡淡的血腥气。

“盗贼?还是邱达的巡逻队?”格斯停下马,看向道路尽头,除了随风飘落的枯枝残叶,什么也没有,但是危险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

“队长……”一边的用兵也感觉到不对劲了。

“切!管它的……”格斯取下肩上的大剑,露出兴致盎然的笑容,吩咐一个队员给前面的格里菲斯报信。

来吧!

格斯把马停在道路中央,手上的大剑微微下垂指向地面,危险的感觉刺激着他体内的热血和战意。

道路尽头冒出一个黑点,一眨眼功夫,黑点就露出了全貌。

一只狼。

不,是一个人!

格斯的瞳孔极速收缩,那个像狼一样四肢着地奔驰而来的人速度太快了,几秒之内,对方就到了他面前,后腿猛然发力,扬起巨大的沙尘,一跃而起,发出一声尖嚎,朝格斯亮出了利爪和獠牙,腥臭的呼吸扑面而来。

格斯的战斗本能也相当迅速,手中的大剑挥起,用凶猛的力道斩向敌人。

大剑和狼人的利爪交击,发出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格斯挥剑的巨大冲击不止阻止了狼人的冲击,还狠狠将狼人甩了出去。

但是这没能给狼人带来什么伤害,他落地时迅速滚了一圈,四肢抓地,很快就恢复了凶猛的气势,腥红的双眼怒视着阻挡道路的男人,连连嚎叫。

这是格斯身后的佣兵才看清楚袭击的是什么,慌乱起来:“这,这是什么东西?!”

伏在地面的狼人穿着佣兵常见的盔甲,四肢着地,手脚都站着尖利的爪子,身上像狼一样长满长毛,脸上也有长毛,但还是看得出那是一张人类的脸,嚎叫着的嘴里长着交错的獠牙,既像人又像狼。

“愣着干嘛?!快射箭!”

队伍后边传来卡斯嘉的声音,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佣兵才举起弓箭向那个怪物射去。

狼人的速度显然比佣兵们的箭快多了,闪过一阵箭雨之后,它放弃了更强的格斯,转而扑向弱得多的普通佣兵。

格斯催马冲上去,朝那些吓呆了佣兵怒吼:“快闪开!”

格斯的大剑晚了一步,狼人撕碎了两个佣兵之后才被呼啸而来大剑切成两半,飞溅的鲜血淋了格斯一头一脸。

“可恶!”

格斯抹了把脸,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感觉背后一阵腥风扑来,同时骑马赶来的卡斯嘉也惊呼出声:“小心后面!”

格斯的颈后冒起一粒粒鸡皮疙瘩,猛的向前扑倒,扭身将大剑向身后一挥,卡在扑上来的狼人的獠牙间。

“喝——!”格斯暴起大喝,剑锋一转,沿着狼人的嘴角切开了对方的脑袋。

卡斯嘉冲到前面,挥剑斩退了另一只扑上来的狼人,前爪受伤让狼人更加暴躁,正要继续前扑,就被一只箭矢刺入左眼,哀号一声倒下。

格里菲斯带着几个弓手来了。

确认了没有更多狼人出现,几个佣兵小心的上前给三只狼人补上几剑,把尸体拖到格里菲斯和两个队长面前。

“这是什么鬼东西?”即使危机解除,卡斯嘉还是冒着冷汗,这种怪物他们从来没在战场上见过。

“谁知道!喂,格里菲斯,它们不会是冲着我们的‘货物’来的吧?”格斯把大剑抗在肩膀上问:“我总觉得马车上那伙人不对劲……”

作者有话要说:剑风传奇剧情简介:

鹰之团是闻名遐尔的雇佣军团。其团长格里菲斯剑术高超,战术一流。与其他的雇佣军团不同,格里菲斯有着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的愿望。而因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各种各样的人才便聚集到了他的身边。格斯就是其中之一。鹰之团在格里菲斯的领导下逐步走向荣耀,然而就在格里菲斯离胜利之差一步时,一直在背后支持着他的格斯却提出了离团。决斗中,格里菲斯败给曾经的手下败将。格斯的离去为格里菲斯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令他作出不智之举——占有了公主,并因此遭到国王的监禁。当格斯得知一切,并赶来解救时,格里菲斯早已因严刑的摧残不成人形。格里菲斯的强烈愿望通过魔石贝黑莱特打开了地狱之门。鹰之团曾经的同伴全部成为了使徒的牺牲品,而他本人也转生成了魔王——黑暗之翼费蒙特。

因果律:

深渊之神在这个世界上规定的法则,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逃脱这个法则的束缚。

贝黑莱特:

得到它的人是被因果律选中的人,在绝望的时候通过它可以召唤来魔王——神之手,并通过献祭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获得强大的力量和不死的身体——变成使徒也就是魔物。

使徒:

通过贝黑莱特变成魔物的人类,平常是人类的模样,可以随时化身成魔物的样子,除了其中的几个女性和格里菲斯变成的蒙非特外,长得一般都很难看。

神之手:

使徒的王,拥有不下于神的力量,但是没有实体,只存在于幽界,只有被召唤或者进入某个合适的肉体才能来到人间。

第一个神之手(GODHAND)佛伊德(Void)

第二个神之手康拉德(Conrad)

第三个神之手乌比克(Ubik)

第四个神之手斯兰(Slan)(被许多fans追捧的SM女神)

格里菲斯:

年纪很轻就成了鹰之团的团长, 率领鹰之团取得大大小小数百次胜利。因战功,被米特兰国王封为白凤将军。事业曾一度辉煌,前途不可限量。然而,因为和公主的恋情被打入温达姆城地牢。后被格斯和卡思嘉救出,但已被折磨成废人(切断四肢筋脉,拔指甲,剥皮,剪断舌头等一大堆酷刑)。在绝望中,他用霸王之卵——贝黑莱特,唤出次元界世界,根据因果律注定的命运,在日食的那一天,成为神之手的五魔王之———魔王费蒙特。

格斯:

脖子上有烙印的战士。从死尸中出生的孤儿,由西丝和甘卑若抚养成人,3 岁时就拿剑,6 岁就上战场。成年后英勇无比,以剑著称。当过多年的雇佣兵,后被格里弗斯留在鹰之团,那段时期成为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

曾因百人斩而令人闻风丧胆,后任鹰 之团的冲锋队长,备受团长格里弗斯的器重。鹰之团覆亡后,在他心爱的女人卡思嘉被格里菲斯转生的费蒙特QJ之后,格斯痛不欲生。曾经想到过死,但是,他不愿意让恶魔们安宁,决心抗争复仇,背负起斩龙剑与受到他脖子上的烙印鲜血的吸引而来的恶魔抗争。走上了 一条不归的挣扎者之路。

卡思嘉

小村庄的少女,因贫穷险些被贵族强暴,幸得格里弗斯相救,得以脱险。

后来就跟 着格里弗斯在鹰之团,女扮男装,作了骑兵。她一心向成为格里弗斯实现梦想的剑,一直做得很好,成为鹰之团唯一的女千人长。她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格里弗斯,直到格斯出现后,她以为格斯夺走了格里弗斯对他的信任,故恨之。但是,自从格斯舍身救她之后,渐渐的爱上了格斯。此时,她才明白自己对格里弗斯的爱慕是超越爱情的崇拜, 她真心爱的人是——格斯。经过日蚀之后,她失忆了,智商如幼童,对来自男性的碰触极度排斥恐惧。

捷度:

鹰之团的足智多谋的战士,格斯的好朋友。善用飞镖等小玩意。是格里弗斯不折不扣的信徒。暗恋卡思嘉。后来为救卡思嘉而死于日食之中。

哥尔卡斯:

在加入鹰之四之前,是个盗贼集团的头目。后来一次偷盗打劫鹰之团时,被格里弗斯捉住,倾佩他的文功武略投身其下,成为鹰之团的千人长。因为一次打劫格斯,被其挫败,且杀死他的兄弟,故深恨之。一直以来都与格斯作对。后死于日食之中。

里基特:

鹰之团中最年轻的战士,很受格里弗斯信任。虽然还不能独当一面,但当战斗打响却从不落后。他经常使用一把十字弓参加战斗。后来继承了高特的事业,在蚀之日时因与格斯他们走撒避免了奉献。

比宾:

鹰之团的大力上,身材魁梧高大。曾经将格斯硬抗着去参加宴会。从此,比宾成为格斯的好朋友,忠实而憨厚。以前曾做过挖煤工人。后为救卡思嘉死于日食之中。

赫隆:

多尔杜里城堡的城主。尤达帝国北方战线总司令,以巨大的财力而自豪的资产家,用财力得到了那个地位,他喜欢玩弄小男孩,而且挂念着格里弗斯。格里弗斯曾与其发生关系以换取利益,在多尔杜里要塞被攻陷后被格里弗斯灭口。

霍斯:

一个身材矮小的大臣,与尤里斯一样也不喜欢格里弗斯,参与了暗杀的活动。结果却被抓住了把柄,半路出卖了皇后等人,反而帮助了格里弗斯铲除了皇宫中的敌对势力。

拉班:

一个为米特兰国服务的骑士,他意识到格里弗斯以及他的军队拥有强大的力量。在米特兰国攻打多尔杜里要塞受挫时,赞同鹰之团出击的人,在判罪篇中生为贵族却能亲自去救那些难民,看来是个好人,还把格里弗斯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英雄。

欧文:

一个为米特兰国服务的骑士。与拉班一样,对格里弗斯并没有偏见,并大力支持他的行动。

以下是妖孽的格里菲斯~

☆、NO.1 所谓宿命的狗血开端(2)

“是……不对!”

格里菲斯猛的拉起缰绳,掉转马头往马车的方向赶去。

这时道路前方传来佣兵的惨叫声。

糟糕!中计了!

卡斯嘉和格斯也反应过来,带着剩下的佣兵跟上去。

到马车停驻的地点,就看到一片血雨漫天洒下,大部分佣兵都在捷度、比宾和哥尔卡斯的带领下留守在马车周围,现在全部挡在马车前方排成方阵,阻挡着一个巨大身影的冲击。

那巨人的武器是一把狼牙棒,每次挥舞都会带起一阵腥风,把两三个佣兵活生生击碎,四散的碎肉鲜血让佣兵们胆寒的后退。

“弓箭手!”

格里菲斯大喊。

带着弓箭的佣兵们迅速的把箭矢射向巨人,但巨人似乎当那些箭矢挠痒痒一样,只是挥舞着狼牙棒击碎一切拦在面前的障碍,冲到了马车面前。

该死!来不及了!

格里菲斯双眼收缩,紧咬的牙关溢出鲜血的味道。

他身后传来一声怒吼,扑出的巨风吹乱了他的斗篷,在他反应过来时,格斯已经从马背上跳起,双手举起大剑,从上而下劈向朝马车挥舞狼牙棒的巨人。

致命的危机让巨人不得不把狼牙棒转而横在头顶,挡住格斯凶暴的攻击。

冲击的力道甚至让巨人后退了好几步,格斯一击得手,但也被狼牙棒上强大的力道甩开,重重撞在马车上,几乎碾碎骨骼的剧痛让他惨叫出声,鲜血也随之从口中喷出。

手臂和肋都骨断了……该死……没有力气举剑了……

格斯恍惚地想着。

他……会死吗?……

他睁大眼睛看着将致自己于死地的敌人,却看到一幅恐怖的画面。

巨人的铠甲被涨裂开来,体型胀大了一倍,身上疯长出长毛,口鼻拉长,瞬间人类的面貌不复存在,成了一张豺狼的面孔,恐怖的气息笼罩在佣兵们头顶。

“怪……怪物啊!”哥尔卡斯吓的摔下马来,恐惧的瑟瑟发抖,大多佣兵都差不多,被这个怪物吓呆了。

“哈哈哈!没想到些垃圾里还有能逼出我力量的家伙,不过没用啊,人类是阻挡不了我的!”

豺狼巨人狞笑着举着狼牙棒对准马车:“出来吧,里面的人类,把你打成肉酱的话我也不好向雇主交差啊,乖乖自己把脑袋切下来给我吧!”

格里菲斯拍马上前,沉默的抽出长剑,眼神冷漠的指向豺狼巨人。

绝不认输……他……绝不能输!

“格里菲斯!”卡斯嘉惊恐的叫出声来。

“怎么,还想阻挡我吗?有趣啊哈哈哈!”豺狼巨人挥起了狼牙棒,格里菲斯也绷紧身体,准备冲击。

“请……让开吧。”

马车里传出的声音让两个人都停下了动作。

“怎么,同意我的建议,要把脑袋交出来了吗?”

豺狼巨人腥红的目光盯着带起的车门中出现的身影。

这个……声音……?

格里菲斯的心脏猛然一跳,几乎要跃出胸膛,四周的一切声音似乎都离他远去,只剩下自己越来越沉重的呼吸声。

最深的噩梦里才存在的画面碎片突然跃出脑海,来到眼前,弥漫的鲜血,火焰灼烧人肉的气味,脑浆的腥臭味,断裂的四肢……

“呵……”

同样的声音发出的笑声响起时,他才发现自己倒在马下,双手捂着头部,抵制着强烈的疼痛,卡斯嘉把他护在怀里叫着他的名字,捷度和比宾挡在他面前。

他从重重阻隔的缝隙里清晰的看到那个穿着黑色贵族长袍的身影。

在豺狼巨人面前,那身影显得弱小无力,但他的声音却比巨人的声音更清楚地传到每个人耳中。

“就是把我的头交给你,你也带不走啊。”马车的主人笑着说:“因为你已经死了。”

“哈……哈哈哈哈!”豺狼巨人大笑起来,挥起手中巨大的狼牙棒:“你开玩笑吗?我怎可能死?要死的是你!”

“连自己生死都分不清的家伙,怎么可能杀死我呢?”

“我不是还活得好好吗?你这家伙……吓傻了吗?!”豺狼巨人张大腥红的双眼怒吼。

“真的?你……确?定……你还?活?着?”

黑袍男人缓缓地说。

“活着就是活着,还需要什么确定?!”豺狼巨人的狼牙棒渐渐垂了下来。

“当然需要啊,因为……如?果?你还活着,就?能?死?啊。”

男人的声音淡然,就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一样:“想证明你还?活?着,只要?死?就可以了。”

“哈……哈哈哈……”豺狼巨人发出干涩的笑声,双眼呆滞,全身颤抖起来,汗水浸湿了毛发,甚至在脚下汇集了一滩水洼。

怎么可能呢?!

他想着。

我不可能死了,对,我明明还活着不是吗?

对,还活着啊!我明明得到那四位神之手的恩典,获得了超越人类的力量,我活着!还会比任何人都活得长久!

但是……怎么证明我还活着呢?

杀……

杀死这些垃圾……这些人类……?

他已经杀了很多了呀!

这样能证明了吗?……还是不对呀!到底怎样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这件事?!

怎么证明?!怎么证明?!怎么证明啊啊啊?!

“所以,证明吧,你还活着……活着,就可以去死啊。”

有个声音在脑海中这样告诉他。

是了!是了!!

这就是答案啊!

“哈哈哈哈!”豺狼巨人挥起狼牙棒,大吼着:“我当然还活着啊!我马上就证明……给……”

他的话还没说完,手上的狼牙棒就携着巨大的力道轰向自己的头颅,瞬间就击出了鲜血和脑浆,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

“我不是说了吗?”站在他面前的男人沐浴在鲜血的洗礼中,轻声笑起来:“你已经死了呀。”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捷度用颤抖的声音喃喃说着,每个看这一幕的人都感觉冰冷的寒流划过背脊,占领四肢百骸。

只是几句话而已啊!

那个怪物竟然就这样自杀了?!

这是做梦吧?怪物也好,这诡异的情形也好……

只是个噩梦吧?

“那个……”马车的主人又发话了:“有很多伤员哦,放着不管可以吗?需要帮忙吗?墨菲斯特的医术还不错。”

这时那些倒地受伤的佣兵才感觉到身体上的疼痛,纷纷痛呼惨叫起来。

时间也跟着流动起来似的,那处在异空间的感觉瞬时消失了。

那个叫做墨菲斯特的管家和佣兵们一起忙碌起来,给伤者治疗包扎。

但是捷度和比宾没有放松紧绷戒备的身体,也没有放下武器。

因为那个男人向格里菲斯走来了。

他们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明白的穿透了他们两人的身体,甚至卡斯嘉的手臂,停驻在格里菲斯身上。

虽然不知道格里菲斯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现在他是虚弱的,而且一定和这个人有关系。

格里菲斯挣开卡斯嘉的手臂,站了起来。

他张开了嘴。

但是没发出一个音节,有个名字就在嘴边,但是无论如何他也想不起是什么。

那个男人有一头黑色的头发,苍白削瘦的面孔,还有比黑曜石还要黑的深沉的眼睛。

微笑的时候浓密的长睫微微颤动,双眼眯起美丽的弧度,眼角下的一颗黑色小痣,让他的面容显得有些妩媚。

“好久不见了,格里菲斯,你还是没变……”

“还记得吗……我是……亚力。”

如果再一次见到他……您会怎么样?

怎么样……吗……

别忘记啊……大人……我想您也忘不掉吧?

啊……忘不了的……墨菲斯特……我记得很清楚啊,我已经……

为他死过一次了。

作者有话要说:此催眠十岁以下请勿尝试~

本文是竹马与竹马的传说!

泪痣赛高!!

☆、NO.2 成为这个男人眼中的人(1)

有多少人相信,为另一人付出生命的感情?

那好像是在遥远的传说里才有的事吧?

或者,连“相信”,也已经是传说了呢?

鹰之团度过了最奇异的一天。

奇怪的怪物,奇怪的死亡,最奇怪的是,他们护送的大贵族,竟然是团长从前的同伴。

亚历山大——米特兰王国的公爵,国王最宠信的亲信,掌握国王钱袋的财务大臣,那个贝利斯的儿子。

“私生子。”

亚力做了更加明确的表述。

“所以我在11岁以前,都混迹在贫民窟,当小偷过活,直到我父亲的仆人发现了我,还有我身上这个我母亲留下的戒指。”

亚力食指上戴着那枚戒指,灰蒙蒙的铁质戒指并不值钱,但是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图案,代表着财富的贝利斯家族的族徽。

“我要感谢家族的戒指是铁制的,不然早就不在我手上了。”

在贫民窟里,弱小的孩子手上,只有不值钱的东西才能长久的保留。

在他说话的时候,墨菲斯特正恭敬而小心的用沾湿热水的布巾擦拭他面颊上溅上的血迹。

现在无论是他还是格里菲斯,都无法让人从他们身上联想到当初他们竟然曾经也有那样挣扎着生存的日子。

“抱歉。”格里菲斯的微笑带着一丝困惑和尴尬:“我……不太记得你的事……”

在作为曾经同伴的亚力面前,格里菲斯没有回避关于从前的话题,这是就连跟随他最久的卡斯嘉也不清楚的过去。

但是记忆里的那个黑发少年只有一个淡薄而模糊的印象,刚才见面时的冲击似乎莫名奇异,格里菲斯曾猜测自己忘记了什么,但是自己的记忆却没有任何错乱和缺失。

“没关系,”亚力微笑着说:“我那个时候,非常不起眼啊,就是在小偷团体里,也是边缘份子……倒是你,还和以前一样……”

“……还是让众人仰望的存在。”

篝火映照着他的脸庞,让他的面容更加柔和,白天让人感到恐惧的一切,似乎真的就是梦幻泡影一样。

不过那些并不是泡影,所以会有人有疑惑。

“那怪物是什么?”

“那个啊……你们应该听说过吧,豺狼佣兵团。”

最多只有十人编制的,专长于追捕和偷袭的佣兵团,他们会想豺狼一样追逐着目标,死咬着不放,直到杀死为止。,从来没有任务失败过。

如果佣兵团里都是那样的怪物,那也不奇怪。

“不过现在包括团长在内已经全灭了吧。”

还有个问题没人问出口,但是亚力体贴给出了解答:“家族传统……如果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可不能影响国王的意志啊。”

把国王和豺狼佣兵团的团长比较的话,那毛骨悚然的感觉不是更强烈了吗?

在场的人都不免打个寒战。

“对意志坚定的人没什么效果啊,历代米特兰国王都是相当固执的王者。”

亚力笑眯眯的说。

“但是,豺狼佣兵团为什么要追杀你?”

卡斯嘉问。

“因为我是私生子。”

这样回答的亚力脸上的微笑带着冷漠。

“而我父亲快死了……如果我能在他死前赶到圣都,他会在还活着的时候把家族、爵位、权柄完整的交给我,而不是我的哥哥们。”

“简单来说,如果我还活着,他们就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家族的骑士并不可靠,米特兰的军队也不能信任,墨菲斯特就去找外来的佣兵团担任护卫,没想到找到你们。”

所以才找上了鹰之团。

所以才会遇见格里菲斯。

亚力抬起双眼,目光扫过围在篝火旁的每一位鹰之团队长的脸庞,最后和格里菲斯思虑的目光交汇,火光清晰地映在他深黑的瞳孔中,连他的视线都变得灼人起来。

而格里菲斯冰蓝色的眼睛在夜色和火光下变绚烂的紫色,他看着面前的亚历山大,又像看着更远的地方,某个他执着追逐,无法抹灭的镜像。

“所以,这是个危险的旅程,但是相信我,”

亚力平稳的声音挑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我会给出丰裕的回报。”

下一刻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白天可怕的经历,对未来的望想占满了头脑,没人怀疑眼前这个男人的承诺。

他并没贵族高高在上的架子,他毫无遮掩的诉说自己童年那在上等人眼中卑下而肮脏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他从前也是格里菲斯的同伴。

于是几个队长和佣兵们几乎能热情的和亚历山大分享烈酒和男人们共同的话题了。

在一片欢快的景象里,只有三个人沉默不语。

卡斯嘉感觉到奇怪的违和感,但她弄不清那是什么,似乎鹰之团从这一刻起,就置身在某个看不见的,黑暗中的巨大异兽的嘴下,她应该恐惧的瑟瑟发抖,然而她的心里却丝毫也没有恐惧存在,好像这种情绪被抹去了一样。

而那个亚历山大,在某个瞬间,她觉得他很像格里菲斯。

像是某些时候,让她感到害怕的格里菲斯。

格斯如同往常一样沉默着看着篝火和篝火边的热闹。

在亚历山大出现的那一瞬间,格斯野兽般的直觉就给这个男人打上了危险的标签。

所以不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格斯对他的戒备也不会减弱。

就算他看上去无害又怎么样,这个世界上,表里不一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啧……”按着仍旧疼痛不止的伤口,格斯这样想着。

格里菲斯突然站起来,走到亚力身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问:“出去走走,怎么样?”

虽然是礼貌的问话,但是语气里却又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好啊。”

亚力回以微笑,跟在格里菲斯身后,离开营地。

前面那个背影,突然和十年前的那个小小的背影重叠。

呵……怎么不由自主的,又跟随起这个背影了呢?

身后有道目光注视着他,直到营地在黑夜中模糊了。

墨菲斯特。

你在担心什么呢?

你……又为什么要把他送到我的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笑来笑去脸真的会抽筋的!经验之谈!

这里是吐槽专区,无爆点无节操,那个~抽的太厉害就请无视吧!!猛虎落地式!!

☆、NO.2 成为这个男人眼中的人(2)

今晚的月亮是新月。

罗密欧曾用月亮誓言爱情,而被爱情俘获的朱丽叶没有想过,月亮总是在变幻它的面貌。

好在这对恋人在属于他们的月亮还是完满而美丽时,他们逝去了。

“死去即永恒。”这是某个哲人说过的话。

就在亚力以为他和格里菲斯就要永远这样走下去的时候,格里菲斯停下来了。

他们站在一个山丘的顶端,月光暗淡,却足以让那一头银发流泻着绚烂的光芒,不止银发,格里菲斯的皮肤,盔甲,似乎都在散发着光芒。

就像是传说里月下的白精灵。

亚力知道,这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但就算是错觉,也让他沉寂的心砰然而动。

月光多么美,但是无人能将它握在掌心。

这个人曾经也像月光一样,是他无法碰触的,如梦般的存在。

深吸一口夜晚冰冷的空气,亚力平复自己的心悸,用平静的视线看着格里菲斯转过身来。

“你想要什么?”

这样直白的问题。要让他怎么回答才好?或者他该回去问问墨菲斯特,他想要什么。

可是在和格里菲斯视线交会的那一刻,他几乎无法思考。

格里菲斯的眼神很可怕。

像是在夜晚里潜伏的妖兽一样,用能切割肉体的凌厉拷问着视线中的人。

亚力笑了。

真讽刺。

他曾经想过让对方眼中有自己的存在,现在如愿了,才发现成为格里菲斯眼中的人并不一定好受。

格里菲斯的视线一直看着前方。

他眼中没有身后跟随的人,出现在他眼中的,都是他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我想要一个盟友。”

亚力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样回答。

很好,原来他也有需要装A和C之间字母的时候。

“我想要鹰之团成为我手上的剑。”

格里菲斯眼里的不再是凌厉,而是杀气了。

“成为一个将军手中的剑,会比成为贝利斯公爵手中的剑更好吗?”

亚力平淡的问。

他该说更动听的话,比如说达成他的愿望——让他当上国王?给他全世界的宝藏?让他娶全世界最美的女人?

那些诱惑而动听的话就在唇边,但他就是无法对眼前这个男人说出来。

“再精锐的士兵,在国王眼里都是战争的消耗品。”

“国王看在眼里,只有足以控制战局的大将。”

“鹰之团成为我手里的剑,我会把你推荐给国王。”

每一句说完,对面的杀气就消退一些。

亚力说完所有之后,格里菲斯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睛时,他的眼睛里已经是一片平静了。

“我也是鹰之团的一员。”

格里菲斯这样说。

“嗯。”亚力微笑着回应:“所以你是我的盟友啊。”

格里菲斯大笑起来。

之前凝结般的气氛就像不曾存在一样。

“那么,你能保证国王会重用鹰之团吗?”

他的眼睛熠熠生辉,一时间亚力觉得自己不是在一个月色迷蒙的夜晚,而是身在灿烂的阳光下。

“就像国王重用贝利斯公爵一样。”

亚力是这样回答的。

“唔,回去吧。”

格里菲斯似乎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亚力似乎也获得了同盟的保证。

但是在格里菲斯与他擦身而过,走到了他前面,之后又停下来等着他并肩走回营地的时候,亚力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心口出现了一个空洞,冰冷而虚无的感觉摄住了他。

格里菲斯决定做他的盟友。

格里菲斯也决定要杀了他。

亚力仅仅恍惚了一瞬间,就带着笑容,走到了他身边。

不远处,篝火的光芒指引着他们脚下的道路。

这黑暗中的路会延伸到何处,谁也无法知道。

因为清楚这一路上会有更多的危险,所以第二天鹰之团收拢了队伍,把马车保护的更加严密,捷度甚至建议到下一个城镇换一辆普通的马车,再买一辆马车,用来混淆敌人的视线。

“不用这样做。”墨菲斯特礼貌的反对了这个意见:“用家族的马车,至少不用担心正规军。”

这让许多佣兵的后背再一次泛起寒气。

所谓大贵族的权力之争原来是这么可怕的事吗?

回到马车上,墨菲斯特像往常一样为亚力准备打发时间的书籍、点心,倒好半杯陈年葡萄酒。

“你没有什么要问的吗?”

亚力突然开口。

“您允许吗?”

感受到沉默中的焦躁,墨菲斯特轻声笑了:“那么,昨天晚上大人您和鹰之团团长之间的对话是否愉快?”

“你到底想要什么?”

亚力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把昨晚格里菲斯的问题问向自己的管家。

墨菲斯特半跪在他身侧,持起亚力的右手,将嘴唇停留在他手背的肌肤上,呼出的气息让亚力的指尖微微战栗。

“您……”

“……心之所向,就是我行之所向。满足您的愿望,就是我在这世界存在的理由。”

他的声音温柔的让人沉醉,他的眼睛却是一抹汹涌的猩红,他翘起的嘴角里似乎随时会冒出尖利的牙齿,撕碎他嘴边的血肉。

“只有这些吗?”亚力面无表情的说:“这毫无意义。”

“有的。”墨菲斯特笑的更加甜蜜。

“您想要金钱,您想要权利,您想要享乐……”

“您最想要的……是格里菲斯。”

有那么一瞬间,亚力就像是被侵犯了领地的野兽一样散发出凶猛的气息,但很快平息了。

他用一只手捂住双眼,低哑的笑出声来。

“您在笑什么呢?”

墨菲斯特站起身,将葡萄酒杯放在亚力手边。

“啊……我在笑我自己。”

亚力笑得眼角溢出了泪水。

“我在笑……原来过了这么久,我还是这样愚蠢、懦弱、无用而贪婪的家伙。”

“愚蠢、懦弱、无用而贪婪,大人。”

墨菲斯特近乎虔诚地说:“这就是人类啊。”

“你不适合当个哲学家,墨菲斯特。”亚力缓了一口气,举杯摇晃着的酒液,嗅取散发的芬芳。

“不要向他伸手,真的,这是我的劝告。”亚力微抿一口酒液,视线再一次透过窗户,停留在银白盔甲的主人身上。

“因为,命运选择了他,就像你选择了我一样。”

“……命运又是由谁决定的?”墨菲斯特突然不再像是仆人般恭敬,他居高临下的将亚力笼罩在自己的阴影中,手指探向他的下巴,强行将亚力的眼光从格里菲斯身上移开,重新投注在自己身上。“神吗?还是……魔呢?”

“不管是谁在主宰他的命运,我都会让你得到他。”

墨菲斯特在亚力耳边这样说。

“我会让你得到他,不是让你将自己献给他。”

亚力闭上眼睛,微微颤抖着,手中的银质酒杯早掉在地上,葡萄酒如血一般染红了洁白的地毯。

长长的眼睫下,闪过的一丝异样,被亚力掩盖。

墨菲斯特……

那么你是神呢……

还是魔?

他想起已经模糊的记忆里那个红色的贝黑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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