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卷起的大风缓缓阻止了两个人的落势,落到河中时并没有受到太大冲击,反而是一身盔甲在水中特别累赘,花了不少功夫才成功到达岸边。
亚力脱离了灵的状态才感觉盔甲十分沉重,他几乎站不起来,只好靠在岸边的岩石上,吃力的脱着身上的盔甲。
一双手伸过来,帮他解开被他弄得更加糟糕的,和绳结缠在一起的肩甲搭扣。
“谢谢。”亚力抬头看了格里菲斯一眼,继续去解胸前的铠甲。
“胸甲就不要脱了,这里不怎么安全,说不定会还遇上邱达的士兵。”
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悬崖的高度,确定无法攀上去之后,就利落的脱下背后因为吸饱了水而特别沉重的披风,一样样检查自己身上剩下的武器,他身上也湿透了,银发贴在脸颊边,还在往下滴着水,就算是在这样狼狈的情况下,他的一举一动还是那么优雅而冷静。
亚力叹了口气说:“需要走回营地吗?我们可以就在这里等着救援。”
格里菲斯把长剑收回腰间的手顿了顿,摇了摇头。
“现在仗还没打完,不可能专门派兵来救我们。”
“一个团长也许不会,再加上一位公爵也不会派兵吗?”亚力伸手撑住背后的岩石,艰难的站起来。
“……这是你拉住我的理由吗?”格里菲斯问。
“你是我重要的投资,我真的损失不起。”亚力朝他扯了扯唇角。“……而且刚才,你也没有放开我的手的打算不是吗。”
格里菲斯别有意味的看了亚力一眼,直接转开了话题:“救援不一定比邱达人来的快,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往营地的方向走,和救援的队伍会合。”
“我的剑掉进河里了。”亚力靠坐在岩石上平静的说:“而且我的体力绝对无法支持得住,你要带着我的话,绝对是累赘哦。”
格里菲斯的回答,是一把拉住亚力的手臂,把他扶起来。
“跟着我走就行了。”格里菲斯直视着亚力的眼睛,冰蓝色的眼里是无可置喙的坚决。
“如果我连一个人都保护不了,还值得你期待吗?”
亚力眯起眼,冷冷的说:“我不需要你的保护,而且……不是期待,是投资。”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一直乌云笼罩的天空,终于落下雨来。
他们掉下来时就已经是黄昏了,而秋季夜晚的气温直降,再加上暴雨,即使是格里菲斯也没办法在森林里走多远。
“找个地方避雨吧,看来我们是走不了了。”
亚力的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
这一次,换格里菲斯无奈的叹了口气。
亚力的野外生存经验是零,好在格里菲斯比他强得多,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足以让两个人容身的洞穴。
气温降的确实很快,没多久亚力吐出的呼吸就全是白气了,湿透的衣服加重了寒冷,他甚至觉得四肢都冷的有点麻木。
格里菲斯一进洞穴,就开始利索的脱起盔甲和衣服来,直到他把上半身最后一件衬衫脱下来,亚力再也忍不住问:“你做什么?”
“脱衣服啊。”格里菲斯脸上的笑容在亚力看来格外没心没肺,而且他说完之后竟然还伸手来脱亚力的衣服。
“为什么?都这么冷了还脱衣服……”
亚力试图躲开,无奈力气相差太远,很快就被格里菲斯脱的只剩一条长裤。
“光着身子最多生病,穿着湿衣服的话,明天早上你就冻死了。”
亚力沉默着打起哆嗦。
格里菲斯看了他一眼,拧干了自己的衬衫,再揉成团用力在自己身上揉搓,直到皮肤发红,氤氲的热气从发红的地方冒起来。
亚力很快就学会了怎么让自己暖和。
没办法生火,衣服就只能拧干了放在盔甲上晾着,亚力和格里菲斯一人坐在洞穴的一边,中间是摊开的盔甲和衣服。
两个人沉默着对视了半天,格里菲斯突然笑出声来。
“笑什么?”亚力不悦的挑了挑眉。
格里菲斯抿了抿唇,止住了笑:“啊,这样真是太傻了。”
“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亚力。”他问。
这个太过亲密的称呼让亚力咬了咬牙。
“不,难道我还需要负责给团长大人您逗乐吗?”
“……如果你没有要说的,那就听我说吧。”
格里菲斯的面容即使在微弱的光线下也是那么引人注目。
在他认真的看向你的时候,不管是因为害怕还是倾慕,你都绝对无法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或许这就是生而为王的气质。
亚力垂下眼,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在一时冲动下,做了件傻事。
“我确实想不起来盗贼团解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格里菲斯的声音很平静,但平静底下,又蕴藏着其他什么东西。
“所以我雇人去那个镇子里查过了。”
“吉娜他们,在盗贼团解散之后第二天天就死了。”
“整个盗贼团,活下来的,只有我和你而已。”
“我只能从那些梦里做一个模糊的猜测……”
“原本我们都是会死的,是不是?”
“是你让我能逃出来的,是不是?”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你救了我这件事……需要你逃避和隐瞒?”
格里菲斯每说一句,那时血肉模糊的记忆就越加清晰的出现在亚力眼前。
“亚力,”格里菲斯露出一个让亚力熟悉的,纯粹的笑容:“你从来不会对我说谎……”
不是啊,亚力握紧了冰冷的指尖,不论从前还是现在,他和格里菲斯之间的一切,都是从谎言开始的。
而一个谎言,总是要更多的谎言去遮掩。
亚力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背转身体,撩开落在肩胛上的黑发,让整个后背露在格里菲斯眼前。
“看着。”亚力低声对格里菲斯说。
进入半灵状态,只需要瞬间。
首先是两个肩胛之间出现了一个合拢的眼睛般的图腾,接着那只眼睛猛然张开,在眼睛之下,白皙光洁的后背上渐次冒出一竖光是看着就感觉到压迫的,奇异的文字。
觉醒的灵发出一声嚎叫,没有声音,只在空气中引起阵阵波动。
隐藏在亚力完美无瑕的肉体上的那些旧伤痕,也都一一浮现出来。
可怕的腥红伤疤一道一道布满了他整个身体,让他看上去像是被撕碎了再重新拼回去一样。
只有他的脸是完好的,而在他的颈脖间,有一道环绕整个脖子的伤痕,好像被砍下头颅而留下的伤痕,但是人如果被砍下头颅,又怎么可能活下来?
“这是……什么?”
看到这些伤痕,格里菲斯觉得梦中的那种恐惧,突破了梦境,降临在自己身上。
“是证明。”亚力依旧背对着格里菲斯,淡淡的说。“是那件事发生过的,证明。”
“那个时候,只有你逃出去了,你毕竟,比我们强得多……我能活下来,是因为有一个巫师救了我,他带我离开了镇子,用魔法把我从濒死的边缘救回来……但我身上这些伤势痊愈,也花了很长的时间……很漫长的时间呢……”
格里菲斯沉默着,冰凉的手指触到亚力后背伤痕处敏感的皮肤,激起一阵颤抖,而手指的主人依旧执拗的碰触着那些伤痕。
他的前额抵在亚力肩膀上,有什么东西落在亚力的后背上,不像外面的雨水那么冰冷。
“对不起……”
“丢下你们,逃走了。”
格里菲斯轻声说。
“对不起……”
亚力闭上眼睛,每一声道歉,都像刺进他心口一样疼痛。
如果背上的伤还没有愈合,这些眼泪落在上面,大概也是这样的疼吧?
只是这些伤口都已经愈合了,所以这些眼泪也和外面的雨水一样,最终只会让他觉得,冷。
背上的眼睛也缓缓闭合,文字和伤痕都消失了,亚力的身体又恢复成之前毫无瑕疵的模样,而这毫无瑕疵假象,却比真实更像真实。
“那些家伙,是什么人?”
格里菲斯退开了,而他带来的体温离开之后,寒冷更加放肆的侵入。
亚力转过身,看向格里菲斯,脸色有些苍白。
“和豺狼佣兵团,还有上次在那个城堡里遇见的怪物,是一样的东西。”
“将军或者公爵,是无法对付他们的。只有一国之力,国王……才做得到。”
格里菲斯脸上已经看不出眼泪的痕迹,而亚力的脸上,也找不到一丝情绪。
“那么,告诉我,你想成为国王吗?格里菲斯。”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章我想写的狗血煽情的,比如两人相认抱在一起痛哭啊,或者亚力爆seed直接告白压倒格里啥的……
但祥瑞的是不知不觉就写成这样了,亚力和格里你们俩的气场为毛要这么强!
☆、NO.10 抉择(1)
格里菲斯沉默了许久,久到亚力以为自己不能得到他的回答时,才缓缓开口。
“是的,我想。”
“我想得到米特兰,我想成为米特兰的国王。”
亚力听到他的回答,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啊,那么,我们重新做伙伴吧,格里菲斯。”
他伸手握住了格里菲斯垂在身侧的手。
“再一起,走下去吧……”
格里菲斯的指尖在亚力的掌心中微微一颤,然后回握住亚力的手把亚力拉向自己的胸前,紧紧抱住了他。
格里菲斯身上的温度,几乎让全身冰冷的亚力觉得灼热,他感觉到格里菲斯的心跳平稳有力,而自己的心跳,却在温暖中逐渐加速,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亚力咬住唇,有些恨自己,那么容易就为格里菲斯而沉迷。
格里菲斯轻声说话的时候,温热的呼吸就落在他耳边,而格里菲斯说的话,让亚力冷静了下来。
“有人过来了。”
格里菲斯握住长剑,递给亚力一把匕首。
在雨中只能从洞口处模模糊糊看到几个人影从河流上游的树林里走过来,分辨不出是邱达人还是米特兰士兵。
格里菲斯对那几个接近的人影观察了一会之后,缓缓放下了手中的长剑,面上露出微笑来。
亚力甚至不用再问对方是不是来找寻他们的米特兰士兵。
因为格斯和卡斯嘉的声音已经传过来了。
“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团长——”
亚靠在岩壁上,静静地看着回应他们呼唤的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无论在何时,都有不会放弃他的人陪伴在他左右。
而自己,只能独自一人在这个世界里挣扎。
前锋团团长和贝利斯公爵一同失踪自然是件大事,所以很快就有人上报给国王,事关宠臣和爱将,国王大手一挥,派了好几队人马到悬崖下去寻找他们。
寻人的队伍才刚出发,就遇上鹰之团的一个千人队护,格里菲斯和亚力被他们护在中间。
格里菲斯掉下去之后,卡斯嘉和格斯就带着一个千人队脱离战场,直接去找他了。
墨菲斯特从格里菲斯手上接过虚弱的亚力,朝格里菲斯行了一礼:“第二次感谢您了……劳烦您照顾公爵大人。”
即使这个人表现的温和有礼,格里菲斯还是感觉到对方身上的危险气息。
“等你好些了,我再来看你。”格里菲斯温和在亚力耳边说了一句,就离开了。
“……和他单独相处,高兴吗?”墨菲斯特低声问了亚力一句。
“没有比那更高兴的了。”亚力带着笑意的回答让墨菲斯特眼底滑过一丝锐利。
“您高兴就好,大人。”
亚力再回到营地的第二天就开始发烧,所以缺席了国王的军事会议。
多尔杜里城堡的攻城战进行得很不顺利,多尔杜里城堡原本是米特兰国境防御的堡垒,被邱达占领后,就变成了邱达侵略米特兰的最大据点,城墙不止比一般城堡高厚许多,而且有两重,城堡后面是悬崖绝壁,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地,强攻是很难攻下的,再加上邱达驻军的主力是战场上有名的主将波斯高率领的,邱达最强的骑士团——紫犀圣骑士团,米特兰之前的攻击已经损失了作为主力的白虎骑士团的四成兵力。
但是放弃攻打多尔杜里城堡的话,米特兰就不可能获胜,战争也无法结束。
格里菲斯在会议上,直接请缨攻打多尔杜里城堡,但是因为亚力不在,受到了大部分将军的责难,他们都觉得格里菲斯这么做是是狂妄自大。
米特兰几代稀世名将都无法攻下的堡垒,一个平民出身的家伙怎么能攻下?将军们大都这么想。
但格里菲斯毕竟有有国王的信任和支持,他的作战计划还是顺利通过了。
只用鹰之团的兵力,攻下多尔杜里城堡。
“五千骑兵打三万守军……吗?”
病床上的亚力点了点手上的一份关于多尔杜里城堡的情报。
他知道格里菲斯这么做是有着绝对获胜的信心。
因为多尔杜里城堡的城主,是邱达帝国北方战线总司令,赫隆。
也是,唯一得到过格里菲斯身体的男人。
为了把格里菲斯重新得到手,赫隆会做出什么昏聩的决定也不奇怪。
格里菲斯也非常的清楚,更能把他人对他的迷恋和倾慕当成最乘手的筹码。
赫隆是这样,公主是这样,甚至连鹰之团和格斯也是如此。
亚力不觉得,自己会和他们不同。
即使在那个洞穴里,亚力是背对着格里菲斯说起从前的一切,但亚力觉得,格里菲斯一定已经发觉了他心中的感情,就算当时没有确定,在那个拥抱之后,亚力无法压抑的心跳,让他复杂的感情不再是秘密。
而那个拥抱,就是格里菲斯的试探。
亚力就在那一刻,输了一局。
他已经把弱点完全展露在格里菲斯眼前,之后就要看看,格里菲斯会怎样做了。
不说破,不提起,代表的并非真正的温柔。
而是怀疑和防备。
但亚力还是可以,享受这虚假的温柔。
亚力的唇吻上格里菲斯给的那把匕首,感觉到锋刃上的冰冷和锐利。
格里菲斯,我的爱和恨,你打算接受吗?
还是像杀死赫隆一样,杀了我呢……
选择吧。
格里菲斯在战场上。
他的面前就是邱达的军阵,邱达军队后面,就是多尔杜里城堡。
那个男人,赫隆,就在那里。
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格里菲斯想起的不是这个人,反而是一个孩子。
他不知道那孩子的名字,只知道他十岁,加入鹰之团两个月,死在鹰之团被赫隆雇佣时的一场战役里。
格里菲斯记得最清楚,就是那个孩子总是静静站在一旁,用看着传说中人物的,仰慕的目光,看着他。
并不是没有被那样的目光看过,为什么这个孩子就让自己记得如此深刻?甚至对那孩子的死,感觉到难以言述的愧疚和沮丧,甚至一度动摇自己的梦想。
格里菲斯从来没有想过。
直到他开始做那些关于过去的梦。
直到那个死去的孩子的身影,和梦里那个十岁孩子重合。
他好像才终于找到了原因。
亚力。
从前,他也经常静静的,用那样倾慕的目光看着他。
而现在的亚历山大-贝利斯,总是把全部情感深埋在双眼深处,让人难以揣测。
他已经不是那个十岁的孩子了。
自己也不是那个十一岁的格里菲斯了。
亚力看着他的时候,也不再是小时候那种纯粹的倾慕,而是带着成年男人才有的侵略、占有,甚至毁灭的欲+望,这些掩藏在平静的表面下,就像是深埋在地层中的岩浆。
在格里菲斯还不明白那目光中包含的情绪时,就已经对此心生畏惧,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要杀死亚力。
但是现在,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
在多尔杜里城堡里,也有一个用相似目光看过他的男人,但格里菲斯并不害怕他,那个男人,只是在自己路上的一颗绊脚石,碾碎就好,这一点,他自信可以轻易做到。
而亚力,是不同的。
不止是他将来能达成的助力,也不止是过去的那些牵绊。
即无法杀死他,也不允许自己逃避他。
那就,直接面对吧。
格里菲斯拉下面罩,抽出长剑,指向邱达的军阵,率先跃马而出,高声下令。
“第一阵!——出击!”
作者有话要说:[转载]解读《剑风传奇》
羔羊
在圣经里,出现的最多的动物是羊。(差不多吧?)不知道为什么,羊这种东西,似乎生来就和宗教、文学很有缘分。亚搏拉罕是牧羊人,失去信仰的人被称作迷途羔羊。至于在剑风里出现的,那邪教侍奉的就是一头公山羊像,代表着性欲和放荡堕落。在我国,凡有祭祀之时,供奉的三牲里面就有羊这一种。羔羊,这放肆的称呼、戏谑的比喻,被广泛地用于指代柔弱无力的或者楚楚可怜的对象。例如彼氏彼女的故事里面那个不良放电男,就常常裸露着一身健美的肌肉轻声细语道:“啊,我可爱的小羊们~~~”然后引来一批花痴女的大声尖叫。不仅漫画,小说里也常写的,过路的旅客就常被盗贼视为“肥羊”。而绵羊,则是纯洁无瑕的象征。剑风里就更加泛用了。“光之鹰,迷茫的白羊和罪孽的黑羊的统率者”——这便是剑风里的救世主形象。
救世主
救世主这个名词,本身就很有宗教的feel。这个词并没有直接出现于剑风中,但是我们却无时无刻不会感到“光之鹰”格里弗斯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这种气息。他漂亮,散发着圣贤一般的气;他温柔,正如那博爱世人的神;他战无不胜,拥有着近乎神秘的“不败”光环;他身上的太多东西让人惊叹,直至格斯要离开他之前,他的形象都近乎完美。
因果律选中了他。
却是让他成为了魔王。
无论如何,他总算成为了超乎人类的存在,并且借着回到了世间,继续着他那未能完成的历程。如果不看重间曾经发生过的那些惨绝人寰的事件,一切似乎没有改变,格里弗斯还是格里弗斯,甚至那救世的意味更加浓重了。
因果,书中说:他是被因果选中的人。
因果
如果说万物有其生死之命,这命即为因果。
因果这词很玄,很有FEEL,也很有魅力。更是文学常用的一个词汇,带着一种宗教和神秘的味道。在剑风中,因果、因果律,便是推动剧情走向和人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要说的话,可以说剑风里所有的人都在这因果里徘徊——这便是广义的因果,是人所受大环境的约束,是外力,亦称不可抗拒力。所谓人有外在内在约束,这因果便是外在与内在之间的联系。至于狭义,那就是神之手的口头禅了,指借贝黑莱特之力,因为内心的欲念而受到魔性感应而堕落成使徒这一程序。格里弗斯便是如此,因为内心的极度绝望、不甘、沉沦和无力感着种种负面因素结果招来了“蚀之刻”。他高举着,高举着那残废无力的手,把他的曾经同生共死的同伴送上了祭坛。
用因果解释的话,这一切便是因果的作用:这些同伴们本来就是为了格里弗斯成为魔王的准备。是的,命运选择了格里弗斯,那么余下的人就是累赘,在这命运中不再重要,因此便被舍弃了。倘若这么说,格里弗斯的所作所为便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他只是遵从了自己的命运而已。
然而我们不可以这么说,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神,只有神才可以奢谈命运,高高立于命运之上将人类那渺小的悲惨人生轻松地用一句“因果”来盖去。而我们这些卑微的人类是不能的,面对生命之重、情义之深、道德之崇,我们无法将那些逝去的东西用命运来宽慰,因为我们看不透命运,我们只能也只需要面对自己该要面对的,选择自己该要选择的。
这如何去选择,是我们人类可以自主的。这就是内因,是广义因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选择了堕落,那就成了狭义上的因果。但是毕竟你可以不选择堕落这条路。
所以所谓因果,或者命运,或者天意等等,在时间之神看来极为自然,但一旦人用上,那便只是个堂皇的借口。格里弗斯是不能以此来逃脱自己的罪的。然而,我却不能够简单地将格里弗斯定义为罪人,因为他是我的爱。
即使是身处于那名为天庭的裁判所,面对着那名为上帝的仲裁人,我也要表白格里弗斯的无辜,至少他在堕落前的无辜。是什么让他改变的?他的理想或者说野望?然而想一想,这野望也不过是不甘于阶级制度带来的不平,不甘自己的平民身份而已。而最后把他投入地狱的依然是不平等:下等的平民玷污了高贵的公主。倘若这么一想,剑风便带有了点革命色彩。“欲”,或者可说是对“欲”的解放的需求。故事的背景应该是英法百年战争时期,那时候正处于中世纪宗教阶级、道德法律等束缚极严重的时刻。阶级压迫和思想禁锢,使得整个社会死气沉沉。在剑风里我们可以看到里面描述的一幅中世纪时期的惨淡景象:宗教裁判所、火刑柱、邪教的兴起、贵族阶层的荒淫、低层人民的愚昧无知……那个代表着思想禁锢的大神官,实在是个十分典型的代表。他自我虐待,并且同样地虐待人;他号召人们信神,却只允许相信不允许要求证明。人们心中呼唤着某种东西:“自由”。
救世主——格里弗斯
那刚刚昂起来的头迫切地四处探视着,在这黑暗中的黎明。突然间,风云失色了,天地为之坦荡了,所有的头不可抗拒地仰向那发白之处,自以为发现了那名为“光之鹰”的福音。救世主出现了么?追随是那么的剧烈,蜂拥而来的人群,这是“欲”的解放。一瞬间,格里弗斯被抬到了近乎神的地位,其光环让人目眩。昔日的伤废、失败、堕落和无力似乎都变得毫不曾存在过,依然是那光辉的相貌,依然是那令人颤栗的魅力和才能。耶稣现身了——如果只看过剑风这部分的人只怕会毫不迟疑地这么想罢。
格里弗斯。首先他相当的美貌,这是他的利器。有了这个他无需刻意去利用,自然而然地人们就会被他漂亮的面孔所吸引。他有气质,全身上下即使身着布衣,也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王者或者贵族FEEL。他有才能,十战十胜百战百胜,还善于看透人心。还有他温柔却又自信,带着一丝丝冷艳,却又不冰。这种种的因素凝聚在一起,构成了格里弗斯——天生就是为了夺取王座而出的人。这个人,他着渴望自由,但是他一开始并未真正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小时候他眼中看着的是梦中的城堡,在鹰之团的时候他想要的是自己的国家——这一切都不是最终。不,应该说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最终想要的是什么。他的野心太大,大到连自己也不明白的地步。不过,当他受尽折磨、全身俱废的身体倾倒在泥地中伸手向天,召唤着贝黑莱特的时候;当他背弃所有的同伴,化身为魔的时候,他应该明白了:自己所需要的,是自由,至高的“自由”。这自由需要权力,否则必将被上位者束缚。这自由需要抛弃,否则必将被同伴羁绊。是的,这是绝对的自由,是能够不受外因影响跳出因果律的自由,也是极为自私的自由,甚至是可鄙的自由!他以前只知道追求高处,还不完全明白自己心中所要的。
如果说他以前并不明白这一件事的话,那么令他明白这件事的便是格斯。
吸引和依赖
格斯,格斯为什么会使格里弗斯受到吸引呢?不知道又没有谁想过这个问题。照我看,格斯之所以吸引他的,正是那存在于格斯身上的不羁的狂放的自由之气。是的,他不要命,他无所顾忌,他粗鲁,他放肆,但正是这宛如野生动物般的狂气和炽热灼烧了他的眼,熏撩了他的心。身为鹰之团的团长,他必须时时都为大家带来胜利;为了他的梦想,无数人为之流血。这是压力,正因为格里弗斯有着为人的一面,所以他才会感到沉重。鹰之团的所有人都信任着他,而他则无法辜负这信任;倘若只是为了自己也罢,但是所有人的梦想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这不可推卸之重、这信任和期待化成的羁绊牢牢地束缚住了他,他放飞不了自己的翅膀。不,或者说艰难地飞着,沉重而疲惫。突然间,他看到了一种自己从来没试过的生活方式和对敌方式,格斯面对着那盔甲熊人的那宛如发泄心中愤怒似的砍击、狂烈的身影,使得格里弗斯心中仿如打开了个宣泄口一样。他从来都不曾这样做,因为不能,自己身系鹰之团千人之命运,更重要的是还有自己的梦想!正因为不能,这吸引才格外强烈,对格斯。
这关系,有点像《鹿鼎记》里的康熙和韦小宝。鹿鼎记里就曾描述康熙每次派韦小宝出使任务,完成后都要细细询问过程,然后开怀大笑并觉得:“小桂子能干好的话,我自然是能干得更好。”借此获得心理上的一种安慰——这情形真的很像。格里弗斯对格斯是骄傲的,是娇纵的,“我想得到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过。”一开始就信心满满地把格斯宣布为己有。这种心理还真有点女性向,怪不得有人说格里弗斯是以英法百年战争中圣女贞德为原型的……不过,格里弗斯毕竟是个大男人,所以这种娇纵任性也就显得颇为隐讳:因为格斯一直都是被自己迷惑着的。他任性地把自己的梦想分给了格斯,将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的目标告诉了他,不过对方接不接受;他任性地叫格斯做着黑暗的事,因为他一厢情愿地把格斯看作自己一体。是的,他强行剥夺了格斯的自由乃至他的人生,以及他的梦想。对于自己的任性,格里弗斯也是有着自知的,所以他始终显得很宽容很理智,每次都会问格斯自己的意见。但这并不能说他不任性!因为这询问首先来自自己的信心,就是相信格斯一定会答应的。再者,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假如格斯拒绝了他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这后果清楚而明白:面对着要离开的格斯,格里弗斯拔出了剑。
结果,面对格斯,只有面对格斯,格里弗斯就表现得像个恋爱中的小女生一样。SIGH!无疑格里弗斯是愤怒的,因为从来没有人拒绝他。他的骄傲,他的自信,他的自矜,他托付给格斯的梦!于是他愤怒了,拔剑了,他的目光无疑是看着仇人般的——这千般的爱生出的万般的恨阿!他为之疯狂:既然得不到,毁灭也无所谓!结果,就是这一刻,格里弗斯第一次表现得被黑暗掩盖了心中的全部。第一次,我们得以窥见他心中那动人心魄的欲:占有!尔后的发展如噩梦一般:被击败了的格里弗斯去找公主寻求安慰,结果事泻被捕投入监狱受尽折磨,鹰之团也被围剿……被救出来的格里弗斯看着自己残缺的躯体,喉咙中发出了“咯咯”的不成声音的哑笑,泣血,枯瘦的手伸向天,贝黑莱特转为脸、血红的天空、魔……疯狂,这一切都是疯狂的!
他终于坠入了魔道。
时势造英雄
格斯离开的时刻一定万万没想到这样的结果吧?他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在格里弗斯的心中位置是如此之重。而他的离开,也正是希望能被格里弗斯看作“对等的人”。结果,什么也不明白的他犯下了无可弥补的大错。命运真的是悲惨滑稽,正因为他的诀别,格里弗斯才下定决心堕入魔道,从而获得了近乎绝对的自由。而原本桀骜不羁、如狼般流浪的他,那份自由已经被鹰之团的羁绊所替代。格里弗斯的因果已经结束,而格斯的因果却才因格里弗斯而刚刚开始。这真是个天大的玩笑!两者的身份完全调转了过来。是的,鹰自由了。如果说以往他是靠着格斯在滑翔的话,那么现在他终于展开了双翼,振翅高飞于万里高空。只是,这双翅膀,已经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堕落的烙印……狂澜开始了,《剑风传奇》以庞大的气魄展开了“千年帝国之鹰”篇。国家、土地、宗教、人民,一切都在这庞大的羽翼的鼓动下震抖起来,崩陷起来。人民惊讶地看到,原本他们的英雄——光之鹰浴火重生,宛如耶稣降生般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华丽。被迷惑着的人民们奔走相投,鹰之团以过去百倍的速度重建,并席卷着米特兰德。只是,在这新生的队伍里,人们会不经意间发现有许多妖异的面孔……
使徒!
一切真相大白!这华丽的堕落之王,尘世间的路西法,统率着黑羊们,迷惑着白羊们,开始继续自己那未竟的野望了。现在的他已经获得了自由,无需再束缚自己的手脚,枷锁自己的欲望了。这堕落的自由是他最终的选择。“幻之际话里”所讲到的深渊之神的存在,告诉了他该怎样做。是的,潮流,时代的潮流在涌动着呼唤着这样一个人物。人们,被各种压迫和禁锢所束缚的人们喘不过气来,需要自由的曙光。而格里弗斯的出现无疑是天降纶音。整个时代都在呼唤着这样一个人出现,希望他来破坏旧的世界。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拿破仑。深渊之神曾说自己是人的意志的统合体,这意思清楚明白:就是指自己所代表的,是人心所向,时代所需,只不过被形象化为神这具体的物而已。是的,时代需要借助他的手来完成某些东西,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能够达成自己的野望。
因果律
残酷,绝对理性的时代潮流,对着顺应自己的弄潮儿一向是温柔体贴,将千般幸运和百万加持加诸其上的。然而,一旦这弄潮儿背离了这一流向,不再跟随着它的脚步跳舞——通常是这弄潮儿获得了极大的力量,登上了人生的顶峰而野心膨胀妄图控制这给自己带来幸福的潮流这个温柔的恋人的时候,潮流便会恼怒了,恬颜薄嗔了,要抛弃他了。曾经和谐的舞步便不再轻盈,而是混乱了;那曾经幸运的被选中者也要失宠。一旦人妄图成为神,潮流还会像以往般眷顾么?不会。然而格里弗斯的野望甚至还不是成神那么简单,他要掌控的、要把握的,是一切!他永远眼光只会看到最高处,甚至不顾脚下是多么的危险和坠下去就万劫不复。当时代需要他做的事情——以血与火破坏这个陈旧的秩序完成后,他有被救赎的机会么?他那昔日之罪和如今的堕!
结果,格里弗斯只是枚棋子,自始至终都被因果攥在手中的棋子!
正如项羽推翻了秦帝国,刘邦建立了大汉朝一样。因果律选中格里弗斯莱毁灭这个压抑的旧制度。那么,新的制度的建立者呢?格斯?
不,还是不大可能。格斯同样是被因果律选中的人,受命在格里弗斯最终失控,偏离时代的轨迹的时刻,将之毁灭!新的时代,会在他们二人成为传说,不可避免地逝去之后,由残存的人们,那些怀着希望,热爱着这世界,向往着自由的人们来创造!
因果,这一切都是因果!这就是剑风里冷酷的绝对定律,丝毫不容动摇!所有的爱恨羁绊,纠葛缠杂,在这一大命运中都显得极为渺小。格里弗斯因为被因果选中而成为了有力者,但他却正是要借助这股力量来跳出因果,反过来将因果攥于手中。格斯从来都藐视因果,以往之前从不妥协,却不明白:这正坠入了因果的彀中,他所作的,正是因果要他做的!
这两个人!唉……
如果真要看得如此透彻的话,大概只能抬起头来两眼望天,悲天悯人地说一句:“这一切都是命”了罢。然而,这却大可不必。剑风没这么悲观,更不是宣扬唯宿命论。因为它在描述两位主角陷入因果的命运同时,也在塑造着,那真正能够不为因果所动的,那一群现在尚且卑微的、渺小的、微不足道没有力量却是逐渐凝聚起来的,那一点点光与热的星星之火——新时代的创造者们,那平凡的人们。
——自己的一点想法——
其实剑风的漫画,我最喜欢的还是黄金时代那部分,那是鹰之团最强盛的时期,也是格里菲斯还身为人类的时期,那时候他身上有光明的部分也有黑暗的部分,他会懊悔,会痛苦,也会失败,甚至会因为格斯的离开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脆弱,但是经历这些,他还是会挣扎着站起来,继续前方的目标前进,哪怕是当他选择成为魔王,献祭鹰之团的时候,也是属于一个人类的挣扎。所以他成为魔王,再以完美的形态回归之后,我倒是不那么喜欢他了。
所以写这个文的时候,我才选了黄金时代这个名字,大概也是为了想写出我心中那个身为人类的格里菲斯吧。
☆、NO.10 抉择(2)
墨菲斯特自从那一次失控重伤亚力之后,倒是变得像一个普通管家一样,沉默的跟在亚力身边,平静得很。
又或许,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但是亚力管不了了那么多,他要让墨菲斯特放弃对付格里菲斯的想法,不能让格里菲斯变成第二个菲娜。
“大人。”
墨菲斯特一只手握住了亚力手中酒杯的杯沿。
“您的身体还没复原,还是喝茶比较好。”
这片大陆风行的饮品只有酒,穷人和自律的苦行修士才喝白水,贵族女人还有果汁可以选择,但男人都是酒不离口,长时间下来,怎样的人都会成为酒鬼。
亚力虽然不讨厌酒,但是也不想时时喝酒,果汁也不是一年四季都有,所以在进入贝利斯家族之后,他就私下养了几个药剂师,种些药材,制作草药茶——这东西在教廷的宣传里,就是巫师的鬼域伎俩之一,那些药剂师大概也属于会被送上火刑架的巫师之列,如果教廷要追究的话,搞不好连身为贝利斯公爵的亚力也会被处以火刑。
但是无论什么规则,总会为位高权重的特权阶级让道。
草药茶现在都是贝利斯家族产业中奢侈品的一种,不是王族或者大贵族,还买不到呢。
亚力接过墨菲斯特递过来的冒着热气和醇香的茶水,反手握住了墨菲斯特的手。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墨菲斯特。”
亚力的双眼看着营帐入口处露出的一小片天空,眼中带着一丝迷茫。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当时你选了我,而不是盗贼团里的其他同伴?”
墨菲斯特不知道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在盗贼团里,他既没有格里菲斯那样的领袖气质,也没有吉娜那样善解人意,更不如安德里那样强壮和意志坚定,他只是用穿越者的一点小聪明在盗贼团混日子,那时候的他甚至还觉得身在剑风传奇这个故事里就像一个有趣的角色扮演游戏,除了爱缠着格里菲斯,其他人都没怎么放在眼里,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活着,总是需要盗贼团的同伴们为自己闯的祸善后。
现在回想起来,他要庆幸和感谢盗贼团里的孤儿们都是温柔而心胸宽广的好人,用真正对待家人的态度对待那时懵懵懂懂毫无觉悟的自己,一直在保护着他。
墨菲斯特微笑着,将亚力的指尖放在唇边。
“当然是因为,你和他们不同。”
这个回答让亚力眼中的迷茫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戒备,他收回自己的手,淡淡的说:“我想听的不是恭维或者甜言蜜语。”
“这不是恭维,也不是甜言蜜语。”墨菲斯特笑了一声:“在那几个半魔虐杀你们的时候,其他人都表现出了恐惧,而你的神情,更像是在做梦似的,好像那些半魔也好,你的同伴也好,都不是现实里的东西——或者说,你笃定了这些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才会傻乎乎的挺身而出,去阻挡追逐格里菲斯的那个半魔……”
“你……根本没把自己当做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所有人,包括格里菲斯在内,都被你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那个时候的你甚至没有害怕这种情绪,连死亡也不害怕……不过如果只是这样,我也就仅仅只会有兴趣看着你怎样被杀死而已。”
墨菲斯特微微眯起了双眼,眼睫下琥珀色的双瞳在烛光中,像是含着淡金色的流光。
“我选择你,是因为你被切下头颅的时候,露出了从梦中醒来的神情,在死亡的那一刻,你才学会害怕……所以我在想,如果让你活下去会怎么样呢?让终于体会了这个世界的真实,懂的畏惧的你活下去,你将要做的事,一定会十分有趣吧?”
亚力听着他说的每一句话,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而身侧紧握的手心被指甲刺伤,流出鲜血来。
“墨菲斯特……难道你不属于这个世界吗?”
终于问出来了,这句话。
这是亚力心中最大的疑惑。
因为在剑风传奇里,掌控这个世界因果律的,是深渊之神,除此之外如神一般的存在,就只有精灵王,墨菲斯特却对这两者都不屑一顾,并不归属于任何一个非人的阵营。
比起剑风传奇世界里的生命,墨菲斯特更像亚力原来世界传说里的,恶魔。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
墨菲斯特拉起亚力的手,一根根掰开他僵硬的手指,垂首舔舐着流血的伤口,直到伤痕消失。
“我是……被放逐到这个世界的,魔鬼。”
多尔杜里城堡的城墙上,升起了鹰之团的旗帜。
卡斯嘉带领的偷袭部队,打下了多尔杜里城堡。
格斯也杀死了邱达的大将。
这场仗,他赢了。
格里菲斯银甲白马,在布满尘烟的战场上,犹如战神一般。
他举起了剑,高声呼喊。
“胜利了!高呼胜利吧!”
鹰之团的欢呼声以他为中心,蔓延到整个战场。
失去了后方的堡垒和领导的将军,邱达的军队很快就在士气高涨的鹰之团攻击下溃败。
多尔杜里城主赫隆被自己的卫队丢弃在战场上,在看到格里菲斯的时候,他跪在地上向格里菲斯哀求着。
“格……格里菲斯,看在以前的情份上,能,能不能放过我……”
他的话没能说完,脸上突然冒出极度惊恐的僵硬神情,抽出了腰上的长剑,刺向格里菲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