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谁。”沈唯逼着自己快些说话。
刘璨终于察觉出不对,放下了撑在桌面的手,变成端坐的状态,隐隐的对峙之势,“你想问什么?”
沈唯鼓励自己继续说下去,“我曾经看到过周林兮用一模一样的笔。黑色磨砂体身,笔夹是金色,顶端有碎钻。不知道是不是限量版,但是市面并不常见。”
刘璨嘴角勾了起来,一天前他也露出过这样的笑容,却是截然不同的感觉。“你觉得你是在替周林凛问?”
沈唯忽然有一种荒谬的想法,或许周林凛已经猜到,只是他一直在纵容。
然而答案或许比想法更荒谬,“你觉得周林凛当年为什么出国,要知道周林兮从来不放他走远半步。”
沈唯甚至不能开口问出为什么,他只能说:“周林凛他对你那么好。”
刘璨却说:“有时候你或许应该从别的方面考虑一下问题,比如,去问问周林凛他和方若发生了什么。”
刘璨说,如果翻开周林凛大二时的画册,最初一本不是经济学院的楼,更不是刘璨,而是方若。
沈唯无法理解为什么事情绕了一圈绕道方若身上,前一秒他明明还想着不能让周林凛什么都不知道,后一秒却被告知原来什么都不知道的是自己。想也是,自己都能发现的事情,周林凛不可能没有察觉,既然周林凛都纵容了,自己为什么要管……如果不管,这本来不关自己的事……
如果不关自己的事就好了。
但是一边是方若一边是周林凛,方若和周林凛,沈唯又怎么可能完全置身其外。昨晚沈唯还对周林凛述说他和方若的种种,而周林凛是以怎样的心情在听,三年多来他和周林凛实际上又是以怎样的关系在相处……沈唯禁不住要怀疑他所看到的、他所感受到的,到底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雨是傍晚开始下的,正好是下班的点,城市的人流量总是在工作日的雨天显得格外的大。街边已经有店铺提前亮起了橱窗灯,在一片灰蒙蒙的雨丝中漂亮的橱窗展示着它的活力。街上出现了大面积的滞留现象,如果不是堵在车里,而是站在天桥上,或许可以赞叹一句漂亮的车河。
沈唯的车停在周林凛楼下时,雨已经可以听到声音,拥堵使得一段二十分钟的车程变成了一个小时,天已经全黑。由于门卫认识沈唯,所以轻松地放沈唯过去。周林凛的家很好分辨,整个十七层就周林凛一户,灯还没有亮,周林凛还没有回。
沈唯觉得坐在车里有点闷,锁上车,站在了楼道里,可还是闷,干脆走出屋檐,浸身在雨中。沈唯其实不太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甚至有心情和让他进楼道避雨的保全人员打招呼。
不多久周林凛的保时捷就开进院子,应该是不多久,因为沈唯的衣服没有来得及全湿,沈唯觉得自己应该庆幸周林凛比较宅,下班之后很少出去乱跑。
周林凛显然是看到了沈唯。他没有把车停到车库,只是找了个顺路的地方靠边,有注意到空出一辆车通行的宽度。周林凛还是那个不动声色就把事情做到最好的周林凛。
周林凛从后备箱拿出一把伞,撑开,步伐急促得接近跑。“你怎么弄的,不在车里等,也可以在大厅里等。”
沈唯撩了一把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琳琳我再问你一次,大二时,你和方若到底为什么忽然绝交了。”
周林凛站得背光,脸在伞的阴影里,“是没有讲话了,但是并没有绝交,不用担心。你专程等在雨里,不会是就想问我这个……”
“那琳琳你告诉我,你有没有喜欢过方若。”
……
雨瞬间大了起来,砸在雨伞上发出哗啦啦的声音,雨水顺着伞檐形成一道天然的帘幕,几米外的声音已经完全不能听到,路灯变成一团团橘红的光晕。只有忽然降下的雨,最为清晰。
“沈唯,其实我有后悔过,后悔为什么没能在大学,最好是高中,就和你成为朋友,高中的时候你明明就在我隔壁……而我认识你的时间那么晚,比所有人都晚,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却全都发生了……最初我觉得没有必要说,之后我觉得说不出口,越到后来看着你我越不知道怎么说。沈唯,我不想你看到我丑陋的一面。”
章十七
周林凛和周林兮其实不是一个妈生的,如果是,那么周林凛出生的时候,他妈已经四十出头,不是不能想象,只是比较难以想象。
也没有什么好大书特书的奇闻秘史,简单说来是百分之七十的有钱人家都经历过或一直在经历的事。周林凛是不能提的小妈生的,不过周林凛的妈大概还算不上小妈。再其实周林凛也不能算见过他妈。
周林凛有印象的第一个人是周林兮,周林兮是萦绕周林凛童年记忆的唯一一个人,从小周林凛就是节能型选手,从来不在不必要的地方花费脑力。周林凛想过,他会说的第一句话一定是“哥哥”,当然从面瘫脸小孩变成面瘫脸大人,周林凛都一直没有问过唯一知道这个问题答案的人。
比起哥哥,周林兮确实更像爸爸,十五岁的差距,比爸爸管教还严,却也比爸爸更宠,总是不容易把握的度数。原谅少年人,没有独自当爸爸的经验。
周林凛是这样留下坐车障碍的。一岁半之前,周林凛其实是跟妈妈过的,真正的妈妈。在一次他妈带他去公园玩的时候,在湖边林荫道上错车,撞树上死了。警察和救护人员撬开车门,安全气囊把周林凛的妈妈死死地压在座位上,出血不多,却是确实断气了。还是要感慨母爱的伟大,周林凛被紧紧地护在怀里,连一点伤都没有手,只是一个劲的哭。
所以,周林凛明显想错了,其实他和别的孩子也没什么不一样,他八个月开始会说简单的话,第一个词,即使发音不清,也可以分辨是“妈妈”。
既然女人死了,周林兮的妈妈怎么也狠不心把一个小小年纪的孩子扔外面,既然丈夫想要带回来,那就带回来养吧。孩子年纪还那么小,为了方便过户,那么就当自己孩子养吧。所以,周林凛根本就不知道他妈妈已经死了。
一个年纪轻轻的生命,花样的女人,就好像早上的露水一样,甚至没能在她以死相护的孩子的头脑里刻下存在的痕迹。
说完全没有留下痕迹,似乎也不合适,毕竟周林凛害怕坐车的心里阴影是留下了,还很深重。开始时,坐车带着他出去玩,大人们还以为周林凛是因为肚子饿,想尿尿之类的理由才闹,但是一旦下了车又非常正常,后来大家认识到他大概是晕车。
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就非常尴尬了,那么远的距离要勉强一个孩子徒步走去显然不可能,让老保姆抱着孩子又背个书包似乎又太辛苦,专门请个人背周林凛又太兴师动众,显得和别的孩子太不一样。
如果可以的话,周林兮真的试过把周林凛放在小藤木座板上,然后用自行车载他去幼儿园。但是显然这个办法也行不通,明明刚坐上小藤条椅还开心地挥手的周林凛,一旦自行车动起来,就会一边叫一边拿手乱抓。
周林兮狠心一下,自己的弟弟总是要克服不能坐车的困难的,在他眼里,小小的、可爱的、白瓷娃娃的一样的周林凛,不可能有这么明显的瑕疵。既然周林凛早晚要坐在车里哭的,与其由别人把周林凛弄哭,不如自己来。
所以周林兮对沈唯说没有人比他用心,还真是没错。
周林凛十岁那会儿,正是兄弟俩爸爸权 力的鼎盛时期,整天的应酬回不来。周林兮的妈妈其实不错,该给周林凛的都没短,只是不是亲生的,怎么都隔一层,管严了都怕知情人说小心眼肆意报复,只能按中庸的来;到了五十来岁,周林兮也算是正式长大了,眼看着出路也定了下来,银行的工作干脆提前申请了退休,闲下来就在外面和小姐太太拉家常,今天参加个赏花会,明天出去泡个温泉,后天大家一起去听中医疗养讲座。
正在成长期的周林凛身边成天就一个哥哥,家长签字从来都是周林兮冒充爸爸的笔迹。开家长会的时候,同桌小女生的妈妈一个劲感叹真年轻,第二天,周林凛一去学校,同桌小女生就偷偷扯周林凛袖子:“你爸爸好帅。”周林凛点点头,然后拿出课本和自动铅笔,按了按,露出一个旁人看来莫名其妙的笑容。
初中的时候,周林凛的小公子气质已经显露无疑。开始有小女生上体育课喜欢往周林凛身边凑,实验课希望和周林凛分在一个小组。也有小女生趁周林凛不在往他课桌抽屉里扔情书的,名字没敢留,不过那天那小姑娘跟多动症似的一直往周林凛方向瞟,周林凛本来不知道的也知道个大概了。
晚上周林凛拆情书的时候,其实心里特开心,回想小女生高高扎起的双马尾,蓬松得像松鼠尾巴,颇有几分可爱。然后周林凛就把情书又放回了书包底部的夹层里。
结果周林凛洗完澡回来,就看见情书被摊在桌子上,周林兮坐在台灯下看周林凛的功课。周林凛瞬间觉得非常难堪,一种心思被摊在众人面前一览无余的感觉。周林凛一直憋着没说话,等睡觉前才对在一边看报纸的周林兮说:“明天开始,我自己清书包,书桌也我自己来。”
周林兮似笑非笑地看着只到他胸口的周林凛,“是为了清书包,还是为了藏情书?”
这样,周林凛就有点恼羞成怒了,“收不收情书是我的自由,你看别人信就是不对。”
周林兮伸手摸周林凛的头,手掌温暖干燥,但是周林凛直觉感到他哥哥没在笑,“早恋,我不允许。”
周林凛从小就服从权威,而他哥就是他最大的权威。
周林凛的高中到了一所神奇的学校,校规没有反早恋这一条,成绩好则一切好说,大约只有女生穿了吊带背心会被女老师私下提醒一下。周林凛每天抱着他的砖头在学校里晃悠,不是没看到合自己心意的女生,但是多看两眼就会想到周林兮温暖干燥的手掌,然后好看的女生就全变成了周林兮似笑非笑的脸,简直惊悚无限。
高一某天,周林凛翻墙去音像店,这并不是什么叛逆的行为,只是路近省电而已,实际上这么做的也不止周林凛一个,当时他们好多男生都做这事。结果墙还没翻过去,就看到底下一男生按着另一个揍,第三个男生见这情景撒腿就跑了。由于下面的架还没干完,周林凛不知道该不该下去,看着看着,就骑在墙上把一整场全看完了。
揍人的男生看着眼熟,似乎是自己班上的,把一条腿卡在被揍的男生两腿之间揍人的样子非常性 感,周林凛知道自己形容词用得有问题,但是他不想改。
那天晚上,周林凛有了初体验。梦中他把面目不清的男人按在墙上,用的正是白天男生揍人的姿势,一条腿卡在对方两腿之间,一只手提着对方的领子,只不过另一只手就是在抚摸对方了。周林凛听见自己含含糊糊地说:“总有一天我要这样干 你。”
但接下来,他就感到一双温暖而干燥的手罩住了他的眼睛,从视觉消失开始,五感一一丧失,一种漂浮在空中的感觉。然后那双手摸到了那里,周林凛就觉得自己一点点变热,手指和脚趾都蜷了起来……一片白光之中,还听着一声“早恋,我不允许”,跟天音一样。
早上,周林兮送周林凛去上学,周林凛硬是赌气不吭声,周林兮以为他没睡醒,只惯例揉了揉周林凛头发。周林兮不知道周林凛只是在生气他在他梦中都要破坏了他的好事,然后或许还有一点小害羞。与此同时,周林凛一到教室第一件事就是看座次表,梦中都被自己按在墙上了,还是知道名字比较好,嗯,刘璨,记住了。
实在是因为周林凛每天都在看,所以高二时,刘璨一被人围住,周林凛就能反应过来,真的不是传说中的传奇神勇。周林凛牵着刘璨跑开时,感觉喘息至少比平时快三倍,不过可能由于周林凛平时太节能,快了三倍在身边的刘璨也没能觉察过来。
周林凛被迫被周林兮接回家休息了几天,再来学校没见到刘璨,周林凛真心有点伤心,他还等着刘璨还手帕时多和他讲几句话呢……虽然转天,他被他哥送了一床的手帕,从充满少女气息的小花巾到国际名牌,应有尽有。周林凛知道他哥不高兴,可是周林凛自己也很生气,于是他把一床的手帕装在一个纸盒里,还给了他哥。
周林兮挑起眉毛,“你就是一天用一张,用一张甩一张,也给我用完。不够再买。”
周林凛这就知道他哥是真的生气了,比起一个已经转校的同学,果然还是自己比较重要。
周林凛刚上大学的时候,周林兮开始和一些家世相配的女人相亲,三十一过,就算是用工作推脱,父母也一定会插手这事。见过几个女人之后,周林兮挑了一个样貌顺眼,性格也不太黏糊的,开始了时间不长的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
周林凛对他哥要结婚这事没有太大实感,他只觉得周林兮还是每天在眼前晃,而且某些方面越惯越严。外宿不允许,晚归一定会被问,手机里存的电话会从上到下问一遍用途。但是周林凛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他很习惯,习惯得把不正常当正常。
周林凛不知道是不是该赞周林兮厉害,周林兮几乎每天都回家,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晚上,周林兮迅速地完成了造人计划。双方家长都很满意,儿女们一表人才,并经实践检验,各方功能都很正常,应速完婚。
即使订婚之后一个月就得结婚,该走的程序还是不能少。订婚宴的晚上,周林兮风度翩翩,长袖善舞,真真是郎才女貌。周林凛穿着他哥给他订做的正装倚在一旁看,手里端着一盘樱桃,尝试用舌头给樱桃梗打结,一场订婚宴下来,他连他嫂子长什么样都没看清。
事后证明,周林凛一边吃樱桃一边直勾勾地看他哥是非常不正确的行为。当晚周林兮喝了不少酒,来者不拒。别人见周林兮步伐沉稳,条理分明,都以为他喝得还浅,只有一直盯着他的周林凛知道他到底喝了多少杯。
司机送周林兮和周林凛回家时,周林兮一边用手按压太阳穴,一边摸索着抓住周林凛的手,司机车刚停稳,周林兮就拖着周林凛往里走。这时,周林兮爸爸不掌权已经有两年,周林兮买了单独的房子带着周林凛出来住也有两年。
周林兮几乎是用脚踢上的门,他背靠着门,手搂着周林凛,太紧,所以周林凛的脚有点悬空。周林兮把额头抵着周林凛的额头,“刚才你在勾我,嗯?”
然后是一场残酷的征伐。
周林凛趴地毯上,还一直觉得脑袋在被沙发撞。额角被撞得发木也不及下面来得疼,周林凛丝毫不怀疑那里的状况,连带大腿内侧都被啃得发麻,小腿一定是抽筋了。但是这一切,都比不上心里受到的冲击。哦,忘了说,周林凛从来都不知道至少他和周林兮还有一半的血缘不同。
周林兮不知道是不是脑袋被铁敲了,第二天早上并没有发生小言剧里被清洗干净的两人躺在干净的床铺上一述衷肠的温馨场面。事实是,或许是第二天或许是半夜,他们醒在衣服堆里,地毯也被卷起来一半,沙发坐垫散落四方,有一个还垫着周林凛肚子下面没有拿出来。周林凛就这么湿哒哒的被周林兮半压在身下,曾经湿热的液体干冷地扒在身上,周林兮那里甚至还浅浅地抵着几个钟头前被使用过度的地方。
周林凛爬起来,硬逼自己坐好,即使是在地毯上:“这算什么回事。”
周林兮没有道歉,“我会一如既往的负责。”
周林凛说:“我是你什么?”他甚至不能说出“弟弟”这个词,在两人发生那样的关系之后,不管那样的关系是否出自自己的意愿。
“你不用管你是我什么,你只要知道我会对你比对任何人都好。”
“然后你一边结婚生小孩,一边养小三一样养着我?我是你弟弟,周林兮,你神经病,我为什么要陪着你!去死吧,周林兮!”
章十八
周林凛收拾了行李就回爸妈家住。家里有这么个人已经十几年,不会因为这么个人又回来了就多不习惯。
周林兮忙着拍照、定酒店、写请帖,不要太忙。当然也找周林凛谈过两次,但是周林凛避而不见,周林兮也不可能当着父母或是家里杂七杂八的人把他硬拖出来,他们是兄弟,嗯。
等结婚的事情妥当下来,周林凛已经在一些微妙的地方发生了改变。他用不可置疑的告知口吻对周林兮说:“从即将开始的这个学期起,我会去住校。反正用过一次和多用几次也没太大差别,相应的,你不要管我太多,不要让我恨你。”
周林兮从小就没有给予周林凛正确的世界观,周林凛就像一颗歪脖子树,受到不正确的冲击之后,居然顺着冲击的方向越走越远,还长得枝繁叶茂。比起控诉或者抵抗周林兮的不道德行为,周林凛冷静下来之后的反应居然只是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及趁势争取个人空间,多么可怕和糟糕的灵机应变。
十八岁,已经成年,但是周林凛甚至没有应当反抗强力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明显错误行为的意识。没有掌握为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技巧,可悲的十八岁,可悲的成年。
大二,周林凛真搬到学校去住了,一个人的生活果然很自由,自由到不知道该干什么。在周林凛注意到隔壁寝室一个叫方若的男生之后,这种空虚很快得到了解决,周林凛适应力一向超群。
唇红齿白、明眸皓齿之类一系列恶心又肉麻的形容通通可以套在那个男生身上,周林凛上高数课无聊,还真对照着坐斜前方方若的侧脸列过成语,那个辞藻飞扬,让语文烂的一塌糊涂的沈唯看见,非得抱着周林凛的大腿痛苦流涕不可。可惜,沈唯和周林凛的相识至少在六年之后。圆珠笔在纸上打个转儿,一个标准方差曲线画下去就变成了美少年的脸。
方若和人讲话讲得眉飞色舞的时候很好看,方若敛着眼角应付别人的时候也很好看,方若对总黏在一起的男孩眉眼温柔得可以滴出水来的样子也很好看。所以说方若千般万般好,聪明伶俐又温柔,还是比不上脸长得好这一点,其实周林凛也和沈唯一样最初看上的是方若的脸。方若知道该哭了,或许也不会,方若从小臭美,熟悉的人都知道,当然再熟悉一点的就知道方若大概也是不温柔的。
周林凛做过很糟糕的事情,比如特地偷看方若的选课表,顺便到方若寝室玩。正跟方若聊得开心,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小鸭子推开门就恶狠狠地看着自己,嗯,在最佳节能型选手周林凛眼睛里沈唯就是只不具有具体形态的小鸭子,闹腾又亦步亦趋跟着方若的样子非常像小鸭子。
让我们为沈唯鼓掌,沈唯当初防狼一样防周林凛真的没做错,因为周林凛不光打他男人的主意,还诋毁他的形象。
周林凛看得出来方若对自己很有好感,但是那种好感明显在正常范畴,周林凛开始动坏心思,但是由于有面瘫脸和省电性能加持,这坏心思格外的不明显。周林凛兴趣盎然地筹划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种和他哥对着干的快 感,方式完全错误。
期间,周林兮新婚,没多久又是照顾孕妇以及生孩子,再又是老婆坐月子,周林兮当人老公和爸爸的职责是都尽到了。折腾弟弟的事,也没耽搁,见缝插针的做。然后每一次见缝插针之后,周林凛回去洗干净了YY方若的时候就更开心,如果把周林凛的脑内拍成小电影,方若已经被玩坏了。
可怜方若每次见到周林凛还笑得三分温和三分诚挚三分矜持,那剩下的一分端丽是固有属性,更改不得。所以用善解人意的色相掩盖着距离感的方若和用正直及高贵的气质掩藏着龌蹉的周林凛一起谈笑风生的画面,实际上是多么令人心寒。远处的小鸭子,你可以停止两眼放电了。
意外的,机会来了。周林凛毕竟是小公子,怎么可能一点少爷脾气都没有,公共澡堂尽量趁人少的时候去……却也有意外的收获。哟,哎哟,挺激烈的嘛,这是周林凛站在隔间外看着抖动的门板唯一的想法,他甚至无聊,伸手上去贴了一下门板,隔着薄薄的门板感受里面的激情。
澡堂里人流往来匆匆,大家都是尽量抢占有利地形,只有周小公子一人,慢吞吞地杵着,一脸正直,满心诡异。门打开,就更是惊喜了,方美人和小鸭子。如果是这种情况,势必要动一动了,在方若和沈唯不久前待过的小隔间里欢快地洗着澡的周林凛只差唱出咿呀咿呀哟了。
机会又一次亲睐了周林凛,然而贞烈小寡妇样的方若是周林凛完全没有想到的。周林凛很是开心地参加了无聊的KTV熬夜活动,更开心的是方若似乎是腿麻了,终于想要一个人站起来活动一下。方若前脚出包厢,周林凛后脚就出去了,完全没有跟踪的自觉。
方若想要去的地方是露台,出门右转推开门就是,可惜因为是晚上,没人想来摸黑,呃,正常情况下。周林凛跟着踏进露台,最初方若有点意外,只抱着手臂说:“里面太闷,想出来透口气,没想到这么冷。”冷是一定的,方若的外套给沈唯当枕头去了。
周林凛只是不动声色地走进一点再走进一点,“我看见了。”
方若还抱着手在蹦,“嗯?”
“你和你旁边的那个小……男生,嗯?”多么像周林兮的语气。
方若瞬间就不蹦了,敛了眉眼,好看地扬起下颚,虽然只扬起一点点,但是弧度已经足够的好看,“青春期男孩,做点这种事,也没有不正常。”
周林凛觉得有趣,也学着方若敛起眉眼,一字一顿地说:“那和我也试试?”
方若眉头皱了一下甩下一句“自重”就离开了,摔门的声音震天响。
周林凛靠着墙就笑了,“还是不正常嘛。”但是“自重”这个词刺得周林凛心疼,我不知道什么叫自重,自重是什么玩意,周林兮都不自重,我凭什么知道自重。
再之后,方若就开始回避周林凛,各种场合对周林凛视而不见。周林凛冷笑一声,也没在意。说是不在意,方若贞烈小寡妇的样子还是被周林凛记住了,比以前方若任何更美好的样子都更记忆深刻。方若懂得拒绝,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要义正言辞的、干脆的、不留余地的拒绝掉。
在这一点上方若比所有人都做得要好,不愧是从小就坚决拒绝白质蛋、茶叶蛋、卤蛋、虎皮蛋、早餐蛋等各类鸡蛋的固执小朋友。方若小朋友只要粉蒸糕。
至于,贞烈小寡妇这点,周林凛在不久后就可以和沈唯深入探讨一下论封建思想阻碍人性发展的课题。
第一本画册?其实没什么意义,充其量是练手和幻想的混合产物。用艺术的说法,是对美的瞬间捕捉,用通俗的说法,只是比某些期期都差不多却期期都让人很高兴的昂贵杂志要高级一些的东西。虽然画面都很干净、清新,但是作画者的心情一点都不干净清新。
不是值得珍惜的心情,没有意义。
周林凛最初到临校去,还真的是为了临校的楼,看到刘璨是个偶然。嘴里叼着包子、泪眼婆娑没睡醒,书被卷成圆筒握在手里,上面别着支圆珠笔,脚下蹬的是帆布球鞋,两只脚鞋带颜色不一样。周林凛见过这个版型的匡威,鞋带颜色绝对是一样的。周林凛饶有兴致地想象刘璨把穿好的原装鞋带一根根拉出来,再一个孔一个孔地把自己配好的鞋带穿进去,或许额前的刘海会滑下来,那么刘璨会不会拿一个小夹子卡起来?
周林凛单方面的,三年后的第一次相遇,刘璨一只手插在靛蓝色的牛仔裤的口袋里,一只手拿着书筒,穿着宽松的棉布衬衣,衬衣一角被松垮垮地别在裤腰里,他以一条手臂宽度的距离和周林凛擦身而过,目不斜视,不是假装,是真没看到。因为周林凛坐在草坪边的石凳上,周林凛甚至觉得刘璨没扎进去的那边衣脚是擦着自己脸边飘过去的。
周林凛尝试过再次近距离出现在刘璨的必经路上,但是情况一次比一次糟。要么碰不到,要么被别人隔开,要么眼见着刘璨走了过来,却因为人多直接绕道了。一条手臂的宽度竟然是最近一次,周林凛非常不甘心。
明明那么多人都会看到,你却看不到!
不可言说的失望和焦急,越失望,越焦急。
然后周林凛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他找去了刘璨的宿舍。其实,去宿舍找刘璨这事和后面长达一个月的送花行为相比决不能算是大胆,但是个人的评判标准不同,周林凛觉得前者更让他紧张。周林凛想过,那么多次刘璨都没有看到自己,有没有可能是刘璨已经看到自己了,却不记得这人是谁。
可我明明就记得你是谁……
周林凛面瘫着在脑内模拟各种一会见到人的开场白,他并没有觉得等的时间长,等到活人真的走近了,周林凛还是只有一句“好久不见”。有一瞬间,周林凛想过,万一刘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该怎么办,他是不是应该干脆说成:“你好,初次见面,我叫周林凛。”
当然,以上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刘璨三秒之内就给予了反应,虽然三秒还是戳得周林凛有些心伤。
我明明不到一秒就认出了你……
当刘璨提出送花的时候,周林凛简直要笑趴下了,他正琢磨以后该怎么办,刘璨就自己提出了方案,周林凛人工选择忘掉世界上还有反讽这种修辞。
周林凛甚至不清楚自己送花的意图,他只清晰地知道一点:他想送他玫瑰,娇艳的、怒放的、新剪下的、还带着露水的红玫瑰。然后他要捏着他的手,一个个掰掉花茎上的刺。
刺掰没掰掉不好说,人是上了。刘璨把一把狗尾巴草甩周林凛脸上,骂了句:“你神经病,我凭什么陪着你。”周林凛反手就把刘璨抓住了,再顺势推到了路灯柱上。
刘璨显然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容易就被按在路灯柱上无法动弹,一时愤怒,压了几年的脾气又冲上来。眉毛一挑,嘴角就翘了起来,一脸你找死的表情。然后他就被吻住了。
周林凛不会告诉刘璨,他爱死他这个表情,性 感得不行。虽然,周林凛无法分辨此时激烈上升的肾上腺素是由于这个表情,还是由于刘璨刚才那句话。
好吧,看着刘璨泛红的眼角,周林凛还是觉得:啊,这种表情果然还是只有自己看到就好。
章十九
后来,周林凛总算是知道,刘璨在认真做事的时候,额前的刘海确实会搭下来挡住视线,这时,刘璨会下一支水性笔的笔盖别住头发。再后来一点,遇到这种情况,周林凛会取下别在刘璨头发上的笔盖,换上颜色浅淡的黄色发夹。如果这时刘璨抬起头来不耐烦地瘪瘪嘴,那么周林凛会亲他正抗议地看着自己的眼睛。
事实上,随着和刘璨相处的时间越长,周林凛越觉得心虚。不管周林兮和他的家庭保持着怎样的关系,他和周林兮保持了那样的关系是事实,即使并不密集,也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周林凛超群的习惯能力显然再次发挥在糟糕的地方,他显然已经很习惯他哥在周末把他带回他们单独的家,或者带他出去吃饭并在回程的路上把他压倒在放平的副驾驶座上。
周林凛甚至有心思吐槽:不愧是全球车 震率最高的一款车型。
再次见到刘璨,周林凛便不敢看刘璨的眼睛。周林凛想,他喜欢亲刘璨的眼睛会不会就是这样的原因,越这样想,他越爱亲刘璨的眼睛。
周林兮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和刘璨那一点破事,周林凛估摸着这是自己用那档子事挣来的自由。周林凛甚至趴在床头问过周林兮:“你不会动刘璨吧?”
周林兮温柔地亲他的额头,却用右手死死地卡住他的脸,“如果只是叛逆期的娱乐活动。”
周林凛想这大概已经是最大限度了吧,周林兮以前甚至不允许他早恋,早恋,那多纯洁的事啊,比这尺度小多了。于是周林凛居然翻个身就心安地睡了过去,连周林兮什么时候回去当好爸爸了都不知道。
但是在日光下再次见到刘璨,他还是会心虚,他把刘璨拖到洗手间,衣着整齐的引诱刘璨和他发生关系。并不强势,却不允许刘璨回头,因为面对面的姿势很容易发现问题,即便他的衣着穿得不能再整齐。
有一阵子,刘璨忙得不行,一连两三天见不着面。周林凛起初以为是刘璨刚开始上班,需要熟悉业务,只嘱托两句注意身体,也没怎么多想。直到某天,一个师兄的朋友在大家一起吃饭时聊到:“本来毕业想去华歆的,可是他们家现在出这么个烂摊子,挺不挺得过去都不知道。”周林凛才知道刘璨家出事了。
这时离见报都有两周了,是的,本地报纸二版曾经大标题报道过华歆投资失误的事,最后一句是搞笑的“华歆能否度过这次难关,让我们拭目以待”。
而这两个星期周林凛在干什么,除去正常的上课、写报告、做实验、写论文,他甚至一周和周林兮出去吃了两次饭。真真正正糟糕的情人,自己都有理由怀疑,刘璨,我喜欢你,这句话到底有多真。
周林凛几乎是丢下餐盘就越走越快,他想去找周林兮,他想求周林兮帮帮刘璨,他哥出面,怎么都会给点面子。周林凛坐的出租,赶到周林兮单位,却被告知周林兮今天下午请假。周林凛终于想到手机这玩意,他拨打周林兮的电话,一直都是在关机。但是,他觉得他必须现在、立刻帮刘璨做点事情,而除了见到周林兮,他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
周林凛拿着钥匙打开他一周会待一天的家门,从门廊到大厅都一片安静,但是确实有一股不一样的气息压迫得他不能呼吸。他再糟糕,也还是可以认出玄关里摆着刘璨的鞋,那双鞋是他买给刘璨庆祝刘璨参加工作的。试鞋的时候,周林凛咬了一下刘璨的耳朵,然后小声说:“你好好工作,赚钱了以后养我。”
顺着过道往里走,依然是一片寂静,于是周林凛也不敢发出声音。然而,透过没关严实的门缝,眼前的景象已经足够让周林凛惊讶到失声。其实,在看到鞋子的瞬间,周林凛就有预感,只是真正目睹的那一刻,周林凛还是觉得冲击力过大。
周林兮的表情不太能看清,刘璨倒是一脸压抑,看不出是痛苦还是愉快、或者是不甘心,他们都没有发出声音,除了细细的喘息,几乎没有任何声音。
周林凛看着刘璨眼角泛红却还要瞪他哥的样子,他瞬间伤心得不行。明明他是想过,这样脆弱又不服输的表情,只要自己看到就好的。他不仅没有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他甚至抓不住他想要的东西。
周林凛想,这一定是报应,报应他欺骗刘璨,所以现在刘璨在他哥身下喘息。
卧室里周林兮和刘璨的身体依然在沉默中交流,周林凛独自坐在客厅,他们只要出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他。
周林凛不是故意要坐在这里等,他只是走不动,需要休息。他很少跑步,而下车之后,他是跑过来的,周林兮后来买的房子离工作的地方不算远,走快一些,二十分钟的脚程。
终于,卧室里开始有声响,布料和金属磕碰的声音都有,大概是在穿衣服。卧室的门被很大力地推开,撞在墙壁上发出“砰”的一声,刘璨赤脚踩在地上,皮带还没扣好,手里正扣着扣子……然后,手里的动作停下了……啪嗒啪嗒的拖鞋声之后,衣着整齐的周林兮也出现在门口,理所当然,也愣住了。时间好像融入了空间里。
最先反应过来的竟然是刘璨,刘璨接着把扣子扣完,再把衬衣边角扎入西装裤里,娴熟地为自己打上领带,并整理了西装。周林凛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刘璨可以自己打领带了,两个月前他还拉着刘璨的手一遍遍地教他该如何打结,但那也是两个月前。
最后刘璨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领带夹,别好,抬起头看周林兮,“说好的,至少推迟一个月。”然后转身,穿上皮鞋,打开门再关上门。从头到尾和周林凛没有一句交流,好像这个人并不存在。
周林凛不知道刘璨有什么立场在此刻做出如此高傲的事,至少周林凛自己就从来没让刘璨撞过现场。但是,周林凛并不生气,只是错愕,完全没能想到事情竟然会这样结束。他以为怎么也会有辩解和争吵,不管是他指责刘璨,或者是刘璨指责他。
周林兮走到沙发边蹲下,面对着周林凛,“你看,没有人能够干净,遇到危机作出有利选择是本能,你的小玩具也不能例外。”
周林凛想要辩解,却又从内心深处认可这种说法,他是周林兮教出来的,他的价值观当然和周林兮如出一辙。周林兮见他表情痛苦,把他抱到膝盖上坐下,亲吻他的额头,并没有催他讲话。周林凛就这么伏在他哥怀抱中,分辨着周林兮身上沾染了刘璨的味道。
之后一个星期,刘璨都没有和周林凛联系,周林凛想现在刘璨正为公司的事情而焦头烂额。之后一个月,刘璨还是没有联系周林凛,周林凛安慰自己刘璨正在好好利用争取来的一个月。两个月之后,华歆开始正常运作,周林凛终于才肯明白刘璨在那样的场合之后想要和自己分手……可是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快五年,五年决不能算短的恋爱时光。
周林凛去华歆楼下拦下刘璨的车,迟钝地想要追问刘璨,为什么恋爱五年都不给自己家里的钥匙,是不是早就准备好要分手的这一天。
周林凛挡着刘璨的去路,刘璨只能停下车,走出来,“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
周林凛完全不能理解,刘璨一开口怎么会蹦出这么一句。
刘璨明白过来,反而有点惊讶,“我以为两个月没有联系,就是你也同意的意思。我以为那种情况之后,我们不可能……”
“为什么你要那么以为……我明明没有同意分手……”现在的周林凛是霸道和不讲理的综合体。
刘璨用食指第二个关节敲自己的车门,发出讽刺的笑声,“周林凛你根本不是正常人,即使不谈周林兮和你的关系,你一直和周林兮做着那种事情,怎么好意思对我说出分手二字。我也不是正常人,我居然可以忍受这样的关系这么多年。周林兮最不正常,你知道他为什么坚持要把我带回家做,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在任意一个地方干我,然后再告诉我平常你和他在那里做了什么!你不用觉得亏欠,没有你,我认识不了周林兮,不认识周林兮这次一定无法平安度过,说起来我应该感谢你,然后再对你道歉。因为三个多月前,资金缺乏的苗头开始出现的时候,周林兮来找我,第三次我就答应了他。我和你的哥哥以及恋人保持了一个多月的非正常关系,非常对不起。”
周林凛咬了下嘴唇,“我明明和你才是恋人……你怎么可以好像谈论外人一样,谈论我们的关系……”
“我以为比起周林兮,各种意义上,我都算外人。”刚才还条理清晰的刘璨,现在有点眼红红……所在早说过蚌壳一样的人,内里最是柔软。
“不是这样的……但是你让我再想想……在此之前,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分手?”周林凛走到刘璨身边拉住刘璨的手,没使多大的力气,就把刘璨拽到怀里。
“周林凛,你这个彻头彻尾自私的混蛋。”手指还揪着周林凛的西装,声音却已带上哭腔。
周林凛申请了交换生,各种意义上,建筑学系的名额都非周林凛莫属。这一年周林凛要想什么,想清楚没有,全部不得而知,唯一可以知道的是在这一年,周林凛认识了沈唯。
从结果看来,周林凛并没能完全解决他和周林兮以及刘璨之间的混乱关系。然而,周林凛确实逐渐在改变,外人不太看得出来,但是确实在发生。沈唯也看不出来,因为他不了解以前的周林凛。或者方若是意外可以觉察出不同的人选,但是方若显然把周林凛划入了鸡蛋的类别,并再也不打算把他拎出来。
内心依然不够强大,但至少在尝试。
同时,刘璨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他开始用和周林兮一款的香水,沐浴之后睡觉之前都会使用,而且在周林凛看来这有点使用过度。周林凛曾经跟刘璨讲过这对身体不好,但是显然没起作用。周林凛不知怎么继续跟刘璨解释,因为他自己心里也很乱。薄荷叶浓郁的香气已经可以轻松盖住刘璨身上本来的味道,周林凛每次闻到,都忍不住猜测是不是刘璨在那一个多月之后就一直对自己的哥哥恋恋不忘。
如此不靠谱的答案,他却根本无法细细推想。
如果是这样——
他必须快一点,再快一点,因为在变化的不会只有他一个人。等他的人,不会永远等他。
章二十
沈唯躺在床上,雨幕之中周林凛说话的样子依然历历在目。
“沈唯,我不想你看到我丑陋的一面……即便其他都不谈,单方若的事情我就不知怎么和你开口。而不谈其他的事情,我又如何跟你解释其实我和方若没有什么。但是,我和周林兮的关系又叫我怎么能够说得出口……即使是我这样的人,也说不出口……”
沈唯很想抬起手来抓住周林凛的撑着伞的手,对他说:“琳琳,什么叫像你这样的人,在我眼里你很好的,比方若在还好。你看,方若就不会画画,方若小时候还会拔气门芯。”
但是沈唯最后什么也没说,他没有权力给予周林凛宽恕。人做了自己不能负责的事情,就必须承受不能安心的煎熬,然后在煎熬中成长,反反复复,直到成为参天大树。
“刘璨说了什么没有?”周林凛终于还是问出这句话。
沈唯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试图整理语言,“我觉得很多话你应该和刘璨说清楚,他甚至以为你喜欢方若,至少是喜欢过。关键是你要想清楚你到底想要和他说什么……还有琳琳,虽然我觉得童话中的王子很美好,但是有血有肉会痛苦的才是人,听起来好像说教,我也没有安慰你的意思,但是……这样的周林凛也依然是我珍惜的朋友。”
大家都做得不够好,但是可以一起学着努力。
方若说过:“童话里,我还是比较喜欢莴苣姑娘。什么都不做等着王子来救的公主死了其实也没什么。”多么遭雷劈的一句话。“把辫子甩下去让王子爬上来,爱情这种东西,果然还是需要双方的努力。”
“我看你就是想扯那么大的辫子吧?”沈唯立即吐槽。
“你怎么知道……”方若心有余悸地看了沈唯一眼。当时,他们才高一,戒备心十足的方若少年觉得沈唯真是个危险的家伙。
后来,那次校园艺术节,他们班真的选择表演舞台剧莴苣姑娘。方若少年确实演了主角,不过他没有能够完成扯大辫子的心愿,因为他演的是公主。恶劣的文娱委员喜欢小人鱼,但是方若说人鱼公主单恋看起来很傻气,于是她不动声色报复他。
群众喜闻乐见这样的场景,没有人会阻止。
排演时,群众演员沈唯少年替过一次王子位,因为天热,他们都穿着自己的便服。
沈唯少年又年轻又英俊,站在阶梯下伸出手,“莴苣莴苣,把你的头发垂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