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薛刚就来到了楼顶,果然,这高楼的顶部非同一般,薛刚向四周看了看,他看到下面灯火通明,还看到了这地方的人三三两两络绎不绝的走着,另外还看到了貌似采花贼的人,在飞檐走壁,薛刚叫了起来,准备去捉贼去。
薛刚还没有反映过来,就被把守楼顶的士兵给抓了起来。送到了衙门,衙门把薛刚关了起来,要他拿钱来,不然的话,永远别想出去。薛刚说:“我犯了什么罪?”对方说:“莫须有!”薛刚无奈只好掏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但是那些人还觉得少了,一定要把薛刚关半个月,薛刚没有办法,只得在牢里面度过了半个月,他知道了牢饭的滋味。
薛刚认为这次太鲁莽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后果,这个第一境界真是折磨人,还是第二种境界好,“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薛刚半个月在牢里面就想着这个。
薛刚想,我孤孤单单的能够为谁憔悴呢?我自己倒没有什么,关键是我要知道对方是谁,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为她消得人憔悴的。
薛刚还从来没有喜欢过谁,惟一喜欢的人是他的师父,可惜师父已经不在人世了,薛刚想到这里,不仅黯然神伤起来。
如果“为伊消得人憔悴”是为一个寡妇或者丑女的话,那薛刚也愿意,关键是什么头绪也没有,薛刚出狱后,到处向人打听,没想到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最后薛刚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这个“伊”到底是谁,薛刚怎么也不知道,他直接去找算命的,算命的说了个老半天,把薛刚都说糊涂了,总之,算命的也不知道,只知道胡言乱语,薛刚气愤的把算命的招牌都丢出了老远,接着气愤的走了。
薛刚所要追寻的三境界太难了,特别是最后一个,“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个人?薛刚想到底是那个人呢?第二种境界中的伊人,薛刚是没有了,有的话也是自己。
“灯火阑珊处”。薛刚想,这第三种境界的人一定在繁华的地方,哪里是最繁华的地方呢?自然是大街上,有灯火的,灯火最多的自然是青楼,薛刚从来没有进去过,等他进去了才知道,灯火阑珊处有的只是女子,没有什么境界,薛刚还知道这里是要钱的,而且钱还要得不少,当众芳围住薛刚的时候,薛刚知道麻烦来了,自己又没有钱,于是找了一个上厕所的机会偷偷的溜走了。
薛刚找了不知道多少年,还是没有找到所谓的三境界,也没有达到三境界。最后他死在了追寻的路上。
其实秘笈里面的那三种境界主要是用于学习的,就是让学习了这本秘笈的人能够文武双全,不是让人到处寻找,薛刚学会了秘笈,实际上已经是天下没有几个对手了,他已经通过了武,但是文他一点也不知道,这就是他的弱点。
他认为自己还是不够,他的不满足害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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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六 暴风雪即将来临
更新时间2012-3-28 14:32:16 字数:1990
韩光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天南海北的山他都尝试过去攀登,什么大山小山都是他征服的对象,唯一没有征服的就是蓬莱山,因为他也不知道蓬莱山到底在哪里,如果知道的话,蓬莱山就会成为他的下一个目标了。
他唯一觉得不舒服的就是喜马拉雅山,这里海拔较高,弄得韩光有些喘不过起来,凭借着深厚的“登山内功”最后他还是登上了那遥不可及的山顶。
他唯一想去而去不成的就是安第斯山,那离中国远着呢。而且人生地不熟,说不定到了那里会被饿死。
中国的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都是出了名的大山,韩光打小就觉得一定要登上这些山的山顶,只有登山了这些山之后,才去考虑那些长白山,昆仑山,巫山,黄山,庐山……
别人的梦想可能是要成为富翁,文学家,作家,画家,资本家,老板。而韩光不同,他要成为的是登山家。父亲曾经多次批评他,说他是个没出息的,就算登上了又怎么样,何况没有稳定的工作就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稳定的收入,登山都会被饿死。
每次韩光总是把头低得不能再低,任凭泪水的洗礼,他决定发奋。看到自己的孩子如此的长进,韩光的父母很是高兴,也不批评他了。
他们不知道韩光的努力其实还是为了登山做准备的。
后来,韩光成为了某大企业的白领,闲暇时间很多,这就为韩光的登山创造了条件,韩光非常的高兴,这就是所谓的如愿以偿,自此韩光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且持之以恒。
韩光比较孝顺,每次登山出发前都要跟父母打一声招呼,回来的时候也要跟父母问好,父母不反对韩光,因为登山是韩光的爱好,父母只要韩光生活得好好的,其他的随便他了。
在父母哪里,韩光听得最多的还是婚姻的问题,因为韩光现在都三十出头了,父母实在是太想让他有个伴侣,这样的话,也好有个照应,无奈韩光学习时代根本就没有什么女朋友,像他这样每天热轧于登山的确实很少,再者,女生一般都是不爱运动的。韩光是很想找一个与自己志同道合的,哪怕对方什么都没有,只要对自己好,爱自己就够了。
上天总是会捉弄人,韩光的条件并不苛刻,但是就是没有,韩光也不能无中生有,只能是静静的期待,或许缘定三生的还没有出现……
这次韩光要登的是昆仑山,昆仑山上到处都会是雪,不过对于韩光来说,冷算不了什么,自己强壮着呢。
韩光还没有登到山顶,途中遇上了暴风雪。韩光深知暴风雪的厉害,暴风雪即将来临,不尽快找到一个避风处,非冻死不可。他焦急的走啊走,腿已经迈不开了。就在这时,他的脚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扒开雪一看,竟然是个快冻僵的女人。韩光犯难了:是继续向前,还是停下来援救这个陌生女人?心灵深处翻江倒海之后,他毅然作出决定,脱下手套,给那个女人按摩。经过一番按摩,陌生女人可以活动了,而韩光也因此暖和了自己的身心。最后,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出了困境。
韩光有了那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号码,韩光也略微了解了那个陌生的女人,她名叫小雪,二十八岁,白领,爱好是登山,至今单身。
小雪与韩光的联系很频繁,毕竟韩光是救过自己性命的人,对于救命恩人自然要心存感激。
不过小雪除了感激之外,更多的话语是关怀韩光的,大多在生活方面,韩光这个单身汉,平时大大咧咧,自从救了小雪之后,经常与小雪通话后,他变得有节奏了起来,仿佛他家里就有一位女主人似的。
韩光也对小雪有些意思了,不仅是因为对方是白领,其实是不是白领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跟自己一样喜欢登山。小雪上次是因为吃得少了,所以没有了力气,她准备休息一下的时候,结果冻僵了,要是没有韩光的话也许小雪就永远的休息了。
不知道是天公作美还是巧合,韩光能够遇上小雪,也许是命中注定,也许是缘定三生……
小雪每次要去哪里登山都会拉上韩光,这正合韩光的兴趣爱好,韩光还正愁没有人作伴,而且去哪里韩光每次都拿不定注意。而小雪不同,每次都有很好的建议。有时候韩光宁愿请假也要跟小雪一起到山上面去疯。
刚开始小雪只是离韩光很近,后来熟悉了之后,渐渐的拉上了韩光的手,韩光不以为意。
这次他们登黄山,走到半山腰。
小雪说:韩光哥,我走不动了。
韩光说:那休息休息吧。
小雪说:不行,我要快一点看到迎客松,你能……
韩光说:我能干什么呢?
小雪不好意思的说:你能不能背着我走呢?
韩光有些为难,说道:小雪,不是我不愿意背你,实在是道路崎岖,我怕我背不好你,到时候一起摔下山去。
小雪说:我相信你,如果真的摔了下去,能够跟你在一起,我也愿意。
韩光说:你这个小丫头,说什么鬼话呢?
韩光说是那么说,最后还是背起了小雪……
韩光感觉小雪真的很轻很轻……
后来,小雪经常到韩光家来串门,而且每次来都不愿意离开,韩光无奈,只得让小雪住了下来。
韩光的父母非常满意小雪这个闺女,时常在韩光面前说起她的好来,而且还说她兴趣爱好都这么适合你,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韩光的父母的意思很显然,那就是让小雪做他们的闺女。
韩光曾想过,试着忘记小雪,可是不能忘却,每当韩光闭上了双眼,小雪的身影就会浮现……
没过多久,韩光与小雪结婚了,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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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七 在人间
更新时间2012-3-28 14:32:49 字数:2725
我得到了那财主的住址,然后愤愤然离开了当铺。
路上我在想,为什么我出天价当铺老板还是不肯把东西给我呢?难道那东西这么重要,这怎么可能,平时我在天宫的时候可是随处乱丢都没有人要的呀。怎么到了凡间就变成了抢手货了呢?我不明白,确实不明白。
来到了财主的家里,我看见了那大腹便便的财主,果然是在阎王生死薄里面短命的样。
我也不客气,直接就说金丝钱袋在哪里?财主大量了我一番,见我穿得还算体面,于是说:金丝钱袋不在他这里。我有些愤怒,说道:那在哪里呢?财主没有说出来,只是叫人送客,我死也不愿离去,最后财主动起粗来,有几个钱的人就喜欢动粗,喜欢仗势欺人。
我无所畏惧,因为我是神仙,最后我把财主打翻在地,我问道:最后一次,我的金丝钱袋在哪里?我可以给你比你多几倍的钱,快说!最后财主说了金丝钱袋的下落,原来是他送给了妓院的一名妓女了。
财主自然没有问我要到钱,因为他的老婆们正在修理他,正好也在帮着我,我笑着离开了财主家。
来到了妓院,妓院的老鸨看见了我,简直像是看见了银子,她那种让我讨厌的笑,至今还存在我的脑海中,让我无法安眠。
我也不跟老鸨说别的了,因为在这个喝花酒的地方,还能够有生命纯洁呢?
直接我就拿出了很多钱(虽然是我变得)问老鸨:“某某在哪里?老鸨说:客官,你真会挑人呀,那可是这里的头牌,能够跟她同床共枕你三生有幸了,比神仙都快活。我冷冷一笑,很想说:我不就是神仙吗?你们这些社会渣滓,还敢大言不惭。
这回我又扫兴而归,因为那个妓女把我的金丝钱袋送给了一个她喜欢的男子,我知道她肯定喜欢那男子,不然女人一般是不送东西的。
出了妓院,我寻找着那个男子。等我找到那男子以为我可以顺利拿到我的金丝钱袋的时候,再次的送人让我泄气了。原来这男子是因为他心爱的女子不跟她了,而去喝花酒解闷的,自然他认识了妓院的那个头牌,财主是喜欢头牌的,所以把金丝钱袋送给了头牌,头牌喜欢的不是财主,而是他,所以把金丝钱袋送给了他,而他喜欢的不是头牌,是他那个心仪的女子,所以他把金丝钱袋借机去讨好,他的那个心仪的女子,因为要为自己的父亲准备生日礼物,正好他的金丝钱袋,让她的生日礼物有了着落。
我找到了那个男子心仪的女子,她已经把金丝钱袋送给了他的父亲。
我去问她的父亲的时候,她父亲说:金丝钱袋送给朋友了,因为生日宴会结束之后,他就把那个金丝钱袋当做告别物送给了朋友。
我继续去追踪,我的金丝钱袋,只属于我。
最后我知道那个人得朋友坐船渡海,被狂风给卷进了海里。我于是下海去寻找,最后我在海龙王哪里找到了我的金丝钱袋,海龙王很好说话,他一看就知道我是来找自己的金丝钱袋的,也不废话就给了我。
等我的金丝钱袋失而复得之后,我再也不敢在人间了。因为人间已经把我弄得快要发疯了,长期的话我肯定要进精神病医院。
我再次上了天宫。
……
我是神仙,某一天电闪雷鸣般的来到了人间。我认为人间应该是很和谐的,所以我才选择呆在人间。
不曾想在人间一天还没有呆够,我随身携带着的金丝钱袋就不见了,想是早就被人给觊觎了。
觊觎的结果自然是那个觊觎的人得偿所愿了。
我在繁华的大街上面疯狂的寻找着我的金丝钱袋,那可是神仙的东西,怎么能流落凡间呢?这要是被我的朋友们知道的话,肯定会落下笑柄的。
我很愤慨,金丝钱袋不属于凡间,我誓死要找到并带回天宫。
我问了很多人,看没看见我的金丝钱袋,他们的表情很木讷,甚至呆板,更多的是不想搭理我,认为我是一个疯子。凡间的这些人的表情僵硬得不能再僵硬,这让我想起了天宫那些妹妹玩的人偶玩具——那是些动弹不得,而且表情呆滞的东西。亏我那些妹妹还这么爱玩。
人间的女子闺房中也有很多,我曾经问过其他的一些朋友,他们说:“女人害怕孤单,所以要找个上面东西陪着。”对于那些我感到害怕,无端端的弄些玩具会让我害怕的,因为我怕那些玩具有一天有了生命,到时候它们有了生命,我就会被它们弄死变得没有生命了。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叫李四的汉子在我游街的时候,撞了我一下,我想就是他的这一撞,把我的金丝钱袋撞到了他的身上。
于是我发疯似的寻找着李四。
我是神仙,自然我知道他的名字。
其实我的金丝钱袋里面并没有钱,可以说生命也没有,只是一个空包,因为我是不需要钱的,没有钱我一点也不忧虑,照样活得很好。我不需要用钱去干什么,我也不用去吃饭,因为我是神仙。
我不知道凡人为什么要不顾一切的得到那东西,就像李四一样,自作聪明,以为我不知道是他弄走了我的金丝钱袋。
按我的理解,或许钱这个东西很美观,可以满足人的种种,它发着耀眼的光,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我要提问,为什么要给凡人们这东西呢?这钱的奴隶,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诅咒的人,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盗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即使她的尊荣会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娇艳。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冷笑了一声,快步向前而去,来到了李四的家门前。我看到了李四,我此时想暴揍他一顿,敢拿我的钱,但是看到了他年迈腿脚不便,而且眼瞎的母亲,我懂了恻隐之心。
我抑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李四来到了我的跟前,问我:有事吗?
我心里本来想说:“君本才子,奈何做贼。”但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下了肚子里去了。
我笑着说道:“没什么事,你好好照顾你的母亲。”李四允诺了,我说完这话之后,再次看了看李四的母亲,然后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其实我知道那金丝钱袋已经被李四给当了,自然在当铺,只是我想问一下李四为什么要拿我的钱袋,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世道有点“逼上梁山”的味道,李四估计也是这样,为了他的母亲,没有办法,我在心里原谅了他,虽然他的做法不对,但是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也想过帮他找一份好工作,但是我才来人间第一天,自然也找不到生命好工作,还是先找回自己的东西再说,这对于我来说可是头等大事,李四那事,让他自己去好好琢磨琢磨。
我这回来到了当铺,李四为了自己的母亲,确实可以宽容,因为这个世界,百善孝为先。
我现在要拿回我的钱袋了,我来到了当铺,说出了金丝钱袋,当铺老板说:我一看那东西就不是凡品,所以用白银两百收了那个钱袋。我说:那现在我想用三百两银子把他再赎回来可以吗?当铺老板说:客官,对不住了,你赎不了了,因为那个钱袋已经被一个财主用了四百两银子赎走了。我说:怎么?你嫌我钱给少了,好,我出六百两,你给我把那个钱袋找回来。当铺老板说:“不好意思,客官,我们出手的东西,再多的钱也要不回来了,因为我们是要面子的人。我说:你要面子,难道我就不要面子吗?当铺老板见我不是好惹的,于是说:那财主的住址我告诉你,你自己去问他赎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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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八 我与战争
更新时间2012-3-28 14:33:20 字数:2042
战争是非常残酷的,而我非常的不幸,卷入了战争,我几乎生命也没有学会,惟一学会的就是使用各种枪支弹药,我有点怨恨父母了,为什么要让我出生?为什么要让我成长?为什么又把我投入战场?父母的回答很简单: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卷入战场,必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与其是这个国家把我投入到了战场上,不然直接一点是我的父母把我投入到了战场,而投入的理由是那么的可笑。但是在战场上并不可笑,多少战友在前进中倒下了就再也爬不起了,很幸运,我没有倒下,即使倒下了,我也能够爬起来,因为我经常被绊倒,我绊倒的时候有一丝欣喜。因为子弹刚好从我的头上呼啸而过,我庆幸自己能够跌倒。
我也不知道自己参加了多少次战争,反正每一次都会看到宝贵的生命受到摧残,而且是致死的摧残。没有不流血的战场,没有不死人的战场,而且流的血死的人还不少。
有些人还是未成年人,就要扛起枪上战场了,我在我的队伍里面就遇到了一个小男孩,我估计他才十五、六岁,他个头不是很高,而行动灵敏。我很快就跟他攀谈了起来,他天真的说道:战争结束后他要回家继续去烤他的面包。
我在交谈中知道了他的大概,他叫小海,是一家面包店的学徒,很小就辍学了,希望有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来维持自己的未来。我有些怜悯他了,因为他确实不如我,我虽然不用工作,至少需要学习,而学习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能够知道众多的未知,这怎能不让人高兴呢?
我痛恨战争,战争带给人们水深火热;战争带给人们妻离子散;战争带给人们满目疮痍。
痛恨归痛恨,紧急关头还是要拿起枪杆子,仿佛那就是正义,正义是在子弹中取得的。我也不知道我为谁而战,我只知道我的生命只有一次,那个叫小海的,生命也只有一次,我要保护他,因为他要走的路还很长,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条路生命时候才是尽头,因为我不知道生命时候才能把敌人赶走,让他们不敢再来侵略。侵略是可耻的,非常的可耻;侵略是无耻的,非常的无耻。
这天我们的部队来到了森林中的一条小溪边,小海快步的来到溪水边,脱了鞋袜,跳入水中,任凭水肆意的蹂躏他,从他的欢呼中,我感觉到了一点人的气息,在部队里面很久没有人的气息了,都死气沉沉的,你碰到的每一个人,也许在下一秒就会阴阳两隔了,这能让人欣喜吗?答案是否定的。
小海用手掬了一捧水,擦着他那肮脏额小脸,擦干净之后,我才看到他红扑扑的脸蛋,原来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润滑。
我正要走过去,跟他玩一玩水,结果我听到了枪声。
小海应声倒在了小溪里。
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了小海身边,把他从水里面捞了起来,此时的我一切都不顾,我忘记了自己的危险,我只知道小海的危险,其他的战士都在担心着自己的安危,寻找着枪声打来的方向,最后他们全部向山那边移步而去。
我没有离开,我仿佛像小海的父母一样没有离开他,幸好他没有被打中要害,而只是打中了大腿而已。我很心痛的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我知道他再说谎,哪有中弹了不疼的,我于是寻找背着他去寻找卫生员,我不知道我们的卫生员是有限的,我根本就找不到卫生员。我有些绝望了,而在小海的笑容下,我再次掉下了眼泪,我说:放心吧,小海,各个会救你的。
我把他的伤口包扎了起来,本来我想自己动手的,但是自己动手的话会越动越糟糕,为了不糟糕,我没有自己动手把子弹取出。
我抑制陪着小海,陪着他说着一些天真的话,小海说:如果没有战争那该多好呀,我可以满满的制作我的面包了。我说:“对,这该死的战争,夺取了多少人宝贵的生命。小海说:哥哥,如果我死了,你打算怎么办呢?我说:小海,你要坚强,你不会死哦,哥哥保证。小海说:哥哥,我觉得自己的腿很痛。我说:不要紧,我会把你送出战场。我背着小海一直往后方走去。
路遇一位军官,他问我为什么往后方走,我说:想把这个小海送出战场。军官说:这怎么可能,上了战场的士兵,是不允许后退,也不允许推出的,你要么就不来,来了就不会让你走的。我心里说:你以为我愿意来吗?如果不是强迫的话鬼才来。
没有办法,我与小海不能离开战场,能够离开的唯一条件就是要么战死,要么战争结束。小海的伤,他们会处理,而我……
我回到了我的部队,此时经过了几场激战,幸好我不在,我的队友所剩无几了。但是哪怕剩下了我一个人,也要继续坚持战斗,这就是我们军人要做到的。
这回敌人没有给我们喘气的机会,不仅刚刚战斗过的战友没有喘过气,就是刚从后方跑来的我也没有喘过气来,就又开打了,这回在枪林弹雨中,我看见更多的战友倒下了,他们倒下后也没有闭上眼,更加没有离开过枪。
我把子弹打完了,拿起了战友的枪,我才知道他们虽然牺牲了,而握枪的手还是紧紧的抓着那枪,这说明,他们死也要死得其所。我此时没有了泪水,替代的是更多的仇恨,我要为战友们报仇,不止是为了把侵略的敌人赶走,维护祖国的安定,更多的是有了个人的情感因素在里面,这因素让我不得不坚持战斗,直到最后一刻,我中了几枪,我还是没有把枪放下。
我放下枪的那一刻,更多的战友从后方赶来了。果然是前赴后继呀!我坚持到了其他人再来坚持的那一刻。
当我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小海,看到了千千万万受苦的人,死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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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九 听风就是血
更新时间2012-3-28 14:33:44 字数:2245
“没有坏人的世界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世界上有好人就会相应的有坏人,而且坏人多过好人。好人的出现为坏人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没有好就无所谓坏。
丁丁在没有遇到风之前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但是风来了之后彻底的彻底的改变了他,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如此。
丁丁从下就喜欢习武,希望长大以后能有一番作为,这也是一个人体现自己价值的所在。
丁丁拜了一位师父,此人不仅精通武艺,而且文也不错。丁丁每天跟着师父,出了习武,就是琴棋书画,这样也不亦乐乎。
丁丁有一个哥哥,叫丁健,丁健平时好逸恶劳,整天游手好闲,那些不光彩的事几乎都有他参加的份。
丁健一次在野外遇到了一个叫风的邪恶的术士,此人见丁健就不是生命好鸟,于是决定把他留在自己身边,与自己一起狼狈为奸。
丁健听到了风邪恶的话语,于是气不打一处来,迷失朝风奔了过去,准备暴揍他一顿,正好中了风的圈套,风就想激怒他,然后……
丁健自然不是风的对手,风马上就让丁健知道了厉害两个字是怎么写的。丁健趴在地上求饶,风说:“只要你愿意以后跟我一起混,我就可以让你大富大贵。”丁健巴不得大富大贵,于是连连点头。风说:“你以后只要听我的话,不违背我的话,我就会让你好过,否则……”丁健还是连连点头。
接着风请丁健去大吃了一顿,风说:想吃生命,想玩生命都可以,跟着我可以无拘无束。丁健见这么好,于是满心欢喜,没有打算离开风的意思。
风让丁健舒服了几天后,一天风说:“我想让你帮我办一件事。”丁健说:“什么事我都愿意。”风说:“如果是杀人放火呢?”丁健犹豫了片刻后,说道:“那也无所谓。”风说:“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想让你把你父母的首级拿来。”丁健马上倒在了地上,半晌说不出话来。
惊魂甫定的丁健,颤抖的说:“为什么要我父母的首级?”风说:“因为这正是历练你的时候,看你是不是有心跟我,如果不是有心,那我现在就可以送你上路。”丁健说:“就不能换换,取别人父母的首级吗?”风说:“不行。你只能听我的,否则,你没有好果子吃。”
丁健虽然万分的不情愿,但是为了自己着想,他还是狠下了心,与其自己没命,不如父母没命,再说他的父母本来对他就不好,总奚落他、冷落他、褒奖弟弟……丁健想起了父母的种种坏来,于是他拿起了刀,眼睛里面充满了怒火。
丁健割下了自己父母的头颅之后,悄悄的溜出了家门,他是夜里作案,所以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再说人们也不会相信杀害丁健父母的是自己的儿子。
丁健双手都沾满了父母的血,他来到了风面前,目光呆滞,仿佛自己什么也没有做过,但是想想自己的荣华富贵,他又勇敢的承认这就是他做的好事。
此后,丁健跟着风消失了。
丁健的弟弟丁丁跟着那位师父修习了也不知道多少念头,下山的那一刻,他万千种心情,他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够见到父母、哥哥……。
丁丁来到了阔别已久的家,此时已经面目全非的家。没有了一点生气,丁丁当时辞别父母哥哥,所自己有所作为了再回来找他们,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师父,被那位师父带上了山。现在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了。
从邻居那里,丁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已经早已不在人世,自己的哥哥也不见了踪影。
丁丁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哥哥,也许自己的哥哥知道杀害父母的凶手。其实他不知道凶手就是他的哥哥。这个已经六亲不认,没有了人性的冷血动物,心狠手辣的丁健在那之后为了荣华富贵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别人的荣华富贵是正当来的,他的荣华富贵是踩着人们的尸体来的。
丁丁的哥哥此时已经是一个财主了,那个叫风的术士也居住在丁丁哥哥庇护下变得有些肆无忌惮了,丁丁最后还是找到了他的哥哥,这让丁健与风有些骇然,他们有些害怕丁丁,最后知道了丁丁生命都不知道的时候,他们又放心了不少。
设宴招待丁丁的时候,丁健在酒里面下了毒,本想这样的话,世界上就没有人知道那件事是他们干的了,没想到丁丁准备饮酒的时候,一只猫把酒杯打翻了,里面的毒药,遇到了木头嗤嗤的响着。
风自认为自己武艺不错,本想直接结果丁丁的,只是被丁健阻止了罢了。丁健认为来软的比来硬的要好。风问什么是软的,丁健于是将下毒说了出来。风高兴的点了点头。现在丁丁明白了酒里面有毒药,于是他逼问丁健及风。风也不解释,马上就动起粗来。丁丁跟着他的师父练了这么久,早就精通了各种功夫。风不是他的对手,于是准备离去。丁丁也不知道哪里来怨恨,把风打下了楼,风在楼下狂喷了几口血之后闭上了眼睛。
接着丁丁怒目圆睁的盯着丁健。丁健说:“我的好弟弟,你消消气,都是我不好,听信了这厮的话,所以才想到要把你毒死。”丁丁说:“本来我什么都不知道,现在看来,你们肯定有生命隐情,快说出来,免得我动手,你这个好逸恶劳的人怎么当上财主的,另外我父母是怎么死的,都给我通通说出来。”丁健大气不敢喘一口,他做贼心虚到了极点,也懊恼到了极点,看着丁健有些痛苦的表情,丁丁有些不忍。
丁健于是满满的说出了自己害了多少人,说着说着,丁健的手慢慢的摸到了刀,然后话没说完,就朝丁丁铺了过去。丁丁幸好武功不错,躲过了刀,丁健继续舞起刀要来砍自己的亲弟弟。丁丁说:“父母是不是被你害死的?”丁健更加的心虚加悔恨,他没有回答,而是继续死命的要砍死丁丁。
丁丁没有办法,抢过了丁健的刀,刺入了丁健的胸膛,丁健死的时候才说:“都是我的错,我作恶多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父母是我杀的,就是因为听了风的话,所以在我的未来生活中,总是充满了血腥,你要好好做人,不要像哥哥一样。”说完丁健闭上了眼睛。
丁丁悲痛欲绝,他任凭泪水在脸上肆虐。
过了良久,丁丁掩埋了丁健及风的尸体。于是又上山找自己的师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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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 离开天空的云
更新时间2012-3-28 14:34:13 字数:2196
在家里的时候,我无时无刻不想着如何出去,感觉家就是一个牢笼,禁锢了我,禁锢了我的自由,禁锢了我的渴望。
直到我大学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我故意找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让回家成为困难,让回家成为梦幻,让回家成为相望。
母亲是极不情愿我离开的,但是她知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再怎么留我也是惘然,我心意已决,我总是要工作的,不可能一辈子陪在父母的身边,再说我根本就不想跟他们在一起,家的味道,犹如牢房的味道。我厌恶了,我决定离开。
我带走了自己所有的东西,仿佛我不是父母的,我是别人的,只是寄居在父母这里罢了。
母亲的话语很多,这让我习以为常了,平时她就喜欢唠唠叨叨个没完,这回还不趁机唠叨个够本,到时候就没有唠叨的了。
父亲很镇静,几乎没有过多的语言,仿佛我就是该离开的那部分。抑或者该是到我去尝试磨砺的时候了。他只是微笑着,帮我拿东西。我拿光了他也满不在乎。
终于来到了火车站,父亲还是没有过多的语言,仿佛他要说的母亲已经替代他说完了。
我有些恋恋不舍,看了看熟悉的地方,最后我毅然决然的踏上了火车。
在火车上我远望着这个熟悉的地方,思绪万千……
来到了工作单位,我遇到的自然都是跟我差不多的人,惟一的就是我跟他们不认识,这不要紧,在学校刚开始不也是不认识吗?而且正是因为不认识,所以到最后玩的时候才都上天入地,不亦说乎。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虽然后面都认识了,但始终总觉得这种认识跟学校里面的那种认识是不同的,总隔着一层什么似的,让我透不过气来。
每天要按时上班,在工作单位除了紧张的工作之外,就是紧张的业余。我不知道以前的业余是怎样的,我只知道父母在忙上忙下,忙来忙去,现在换成我了。
这里就餐很贵,要想省点,就要自己动手。我考虑了良久们最后决定自己动手,我不是为了省点钱,而是为了历练一下自己。没想到这一历练,历练对了。很多很多我都不会,我经常把饭弄焦,把菜吵糊,有时候甚至把糖当成了盐……
这回我才想到父母居家也不容易,哪像我,整天游手好闲。有一技之长就是好。现在我开始想家了,我想象着家的味道,没有自由,至少在家里是自由的,不用我忙上忙下,忙来忙去。
我想回家,但是我又不能回家,因为假日还没有到呢,而且还早,我当逃兵的话,首先是丢了工作;其次对父母没有交代,当初是我执意要来这么远的地方的;再次,我都没有经过历练,钱也没赚到,工作也没有稳定,就这么离开,我怎么舍得。再说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我要挑战的。
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要坚忍不拔,吃苦耐劳。因为就算我现在回到家里面,父母安慰了一番后我必定会好受一些,但是我始终还是要出来谋生,与其现在回去,不如以后回去。现在回去什么也不能改变,出来之后还不是要吃苦耐劳,反正苦是一定要吃的,吃多吃少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与父亲的电话中,父亲叫我融入其中,我琢磨着融入其中的意思。那就是干一行,爱一行。
得到父亲的一些鼓励,我于是又坚忍了起来,我不要学会其它,至少我要学会坚强,我知道万事开头难,既然别人可以挺过去,我为什么不能呢?我扪心自问了半天,最后我决定打持久战了。
同事们都挺忙的,我于是余暇时间久倒些水给他们喝,他们趁喝水的功夫就会跟我说一说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事情,然后又会说说自己家里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帮助别人很有益,别人会像我的同学一样,跟我无话不说,渐渐的我决定我又回到了学校,只是这些人不太谈论学校,学校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了,只有在学校的时候才谈论学校,现在在单位自然谈的最多的是外面的事,外面的事非常的复杂多变。
在我边上工作的小王就喜欢八卦,今天跟我说看到八十岁的李太太上树,明天说老张被人砍了,后天说老城区准备拆迁了等等,我不知道他那里来的那么多的新鲜事,反正跟他们在一起谈论,其乐融融,这些只是一些闲暇时间,好让我们情绪放松放松,只要不影响工作,你可以随便说两句,但是不能夸夸其谈。我们最讨厌的就是加班了,给钱还好,不给的话,我们就要怨天尤人了。
很多的工作单位是不允许说话的,进去之后,你就埋头做自己的事,做完了就下班,没有一点生气,更加没有活力。这样的地方,打死我也不会去。如果家是不自由的地方,那那个地方简直是人间地狱。
助人为乐是值得提倡的,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喜欢帮助别人,特别是小王,我更加愿意帮助他,他要拿生命东西,要倒垃圾之类,都是我效劳的,可能是因为我乐意多听他说说新鲜事吧,不然这日子就没有了精彩,就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的慢,慢得我无法呼吸。
小王每次都乐呵呵的,可能他已经把我当成了他最好的同事朋友了,我们经常一起上班下班,一起去到外面去下馆子,周末一起去游乐。
有时候小王到我临时居住的地方帮着我一起生火做饭,他把饭弄焦之后我就会大笑,他于是会说:都怪你家没有女主人,不然也不会这样。我说:莫非,你有?小王说:那当然,只要贤淑就行。我笑着说:那还不是等于没有。小王有些急躁,于是说:我没有老婆,不过我又未婚妻,她时常照顾我,过几个月,你就等着吃喜糖吧。我笑着答应了。想想自己的喜糖,不知道别人什么时候能够吃得到。我望着天空……
我渐渐的淡忘了家。在外面开始还很想回家,那是因为不适应,后来适应了之后就觉得家仿佛就在身边,我与家同在。
我就是家,家就是我。家需要我的温暖,我也需要家。只不过我的家太单调了点,就我一个人,要知道别人家都是三口、四口的,我有些无奈。
无奈那缘在哪里……
我就像离开了天空的云一样,在外飘荡,在外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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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一 不知我这样奔跑了多久
更新时间2012-3-29 6:59:12 字数:2300
我非常的不幸,在出生的时候我的小腿部就少了一块骨头,这样的话我就立不起来了。
我非常的苦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但是我看到父母依然非常的疼爱我,他们的这种疼爱,使我有了勇气面对我暗淡的人生。
我跟其他的小朋友不一样,我的腿绑了石膏,每天我都拖着沉重的石膏,不,应该是沉重的腿,迈着沉重的步子去学校。
看着小伙伴们一个个活蹦乱跳的,我非常的渴望。别人的理想是当科学家、当老师什么的,而我的理想就是能够跟正常人一样,能够行动自如。我不要求能够奔跑,我没有过多的要求。
读小学时,去学校的路程有那么远,别的同学都是骑自行车的,要么就是父母开车送去学校,而我的待遇不同,我父母都要上班,我只能做学校的接送专车。这车是专门接送郊外学生的,而我一个住在城里面的人,居然也做那种车,这不得不让人笑话,可是当人们看见我的腿的时候,他们就笑不出来了,大人所有的是怜悯同情,而那些不懂事的人,就会讥讽,嘲笑,甚至欺负我。
就连接送专车的司机也看不起我,因为我上车缓慢,他就经常叫我快点,而我拖着沉重的石膏,根本就快不了,他因此就给我起了一个绰号,叫“石头人”,车上的小伙伴每次都嘲笑的叫着这个名字,仿佛是得到了上帝的允许,我非常的不喜欢,但是我没有办法,因为我打不过他们,我是一个残疾人。
我没有收到优待,等待而来的是打击,一个个的打击。
我不相信命运,我不能被命运击垮,所以每次体育课我都会拼命的跑动,但是我始终在原地。同学们的嘲笑声更加的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