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武侠玄幻 > 《鸳鸯侠侣记》作者:小桥01【完结】 > 【书香门第☆无衡居主】鸳鸯侠侣记.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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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桥01 当前章节:14874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2:15

鬼魅没有离开他,鬼魅不舍得离开他。

最后卓越跟鬼魅住在了一起。白天使卓越一个人,实际上到了晚上,就是卓越开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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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四 骨感与肉感

更新时间2012-3-29 7:27:02 字数:1553

 骨感与肉感同时喜欢上了小桥,骨感之所以叫骨感是因为她长的很骨感,肉感呢?不用说,自然很丰满,有肉感。

小桥不知道骨感为什么喜欢自己,也不知道肉感为什么喜欢自己。眼看小桥一天天长大,就要结婚的小桥,必须在骨感与肉感之间选择一个,虽然小桥很想兼得之,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一个只能配一个,这不是古代,可以两个,三个,四个,甚至五个都没人说你不好。

小桥实在是不知道到底选择哪一个,他知道骨感有骨感的美,肉感有肉感的美,骨感对自己非常的好,而肉感非常关心自己。

不管怎么选择,都会伤害一方,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一个也不选,这样的话,谁也不会伤心,要看看谁能够挺到最后,那就是她了,可是越是这样,就越像鸳鸯一样难舍难分了,眼开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小桥实在是六神无主。

小桥曾经问过骨感,为什么喜欢我,骨感说:因为你让我觉得温暖。小桥同意也问过肉感,为什么喜欢我?肉感说:因为你可以给我安全感,可以保护我。

小桥实在是拿不定主意。

看见骨感,让小桥有一丝怜悯,看见肉感又让他有一丝同情,小桥在两难的境地,徘徊挣扎。没有人愿意帮助他。

小桥曾经问过自己的父母选择骨感还是肉感,父母却说:你长大了,这事,自己看着办。小桥也问过自己的亲朋好友,到底选哪一个,不过亲朋好友最后的结果是,一半人选骨感,另外一半人选肉感,这结果等于没有选。

小桥知道骨感很温柔,同样,小桥也知道肉感很体贴。

骨感贤惠,而肉感贤淑。

小桥实在是放不下两个人,他想把国家的法律该了,一个人可以娶两个人,这样的话,小桥什么烦恼都没有了,骨感与肉感还可以长久的陪着自己,一生一世。

可是这是美好的愿望,也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也许有那么一天,国家的法律会改变,不过那时候已经没有骨感与肉感了,就连小桥也没有了。

小桥也考验过骨感与肉感,当自己快不行的时候,她们怎么办。

没想到的是骨感与肉感同时跑来,同时哭泣,同时抱着小桥。小桥无语了,彻底无语了。

这样的选择比上刀山下火海还难上很多倍,比一步登天还要难上很多倍。

小桥想到了如果自己不能给这两个女人幸福的后果。

小桥也曾想过不如就这样死去——服毒,卧轨,上吊,跳河,割腕,跳楼……

这样的话,如果骨感与肉感愿意跟自己一起去的话,他们三人可以在地下做一对半鬼夫妻。

可是这样的话,不是害了几个人了吗?

小桥越来越难以释怀。

看着骨感给自己发的温情短信,小桥似乎心灵得到了慰藉,而看到肉感给自己的温馨短信,又让小桥心灵得到了抚慰。小桥想就这样一辈子不结婚,跟骨感与肉感在一起吧。不过这样有名无分的,又觉得对不起她们。

小桥不能够这样爱两个人,这样下去只会伤害两个人,小桥必须果断的选择一个,小桥是多么的希望,能有两个自己就好了。这样就可以分担责任了。

长痛不如短痛,小桥选择了肉感,小桥知道骨感会很伤心,因为这就像是抛弃。

不过骨感并没有这样想,骨感也知道两个人是不能一起爱的,爱要专一,骨感认定了小桥,不会改变。

骨感最后选择自杀以宣扬那种对小桥的爱,她知道自己不这样做的话,小桥是不可能忘记她的,她也上演了长痛不如短痛。

骨感自杀的那天,给了肉感一封信,肉感打开来一看,里面的内容是叫肉感好好的代替她照顾小桥,自己不能够跟小桥永远在一起了。

骨感多么的慷慨,把爱给了肉感,让肉感继续延续。肉感哭了起来,而且哭个不停,

小桥也看了那信,也伤感的流泪了。

骨感真伟大,有种宁死不屈的感觉。自己死也不会放弃那份爱,她只是把那份爱寄托在了肉感身上,希望肉感跟小桥能够幸福在一起。

骨感知道自己的存在,无疑是小桥与肉感的一个威胁,为了解除威胁她只好那样做了。也许她是傻的,不过在小桥与肉感看来,她是真心的。

她多么的善良……

小桥与肉感每年清明都会去替骨感扫墓,骨感促成了小桥与肉感,他们永世都不会忘记。

仿佛那幸福是失去了骨感才得到了,所以他们倍加珍惜。

为了骨感,更为了那份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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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五 再追一次

更新时间2012-3-29 7:27:23 字数:1826

 温阳决定再追求小可一次,虽然小可一再的不理会自己,不过温阳知道,小可还在等着自己。

如果小可真的有心上人了,温阳绝对会放弃,不过温阳并没有发现小可有心上人,就算有,那也是心里面的白马王子,那个虚无飘渺的白马王子,什么样的都没有定性呢,也许温阳的再来一次,就可以让小可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定性,变成自己的模样。

温阳知道小可之所以拒绝自己肯定是有理由的,也许是自己的相貌,也许是自己的身高,也许是自己的地位,也许是自己的性格,也许是自己的爱好……

反正总是有原因的,就算小可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也一定有让她选择的理由,也许那个白马王子英俊潇洒,高大威猛,才高八斗……

温阳要为自己打气了,小可都二十五岁了,按理说,如果一个人每过一年要追求一次的话,那温阳至少要追求二十五次,小可才答应,而自己才一次,一次的失败要什么紧呢?虽然温阳不想第二次被回绝,不过他还是想尝试一下,这次要吸取教训,不能像第一次那样乱来,

温阳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是怎么追求的。

那就是不住的卖弄自己,可能小可就讨厌这种爱卖弄的男人。

温阳与小可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可以见几次面,温阳要抓住那仅有的几次,虽然时间短暂,不过,既然小可认识自己就表示自己有机会,那梦幻中的白马王子也许见都没见过,也许根本就不相识。

现在的社会,有些人第一次见面就爱上了,那叫一见钟情,有些人从小就爱上了,那叫青梅竹马。

至于温阳属于哪一种,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应该是属于奋斗型的吧,就算第二次追求失败了,温阳也不会后悔,因为,毕竟自己已经尽力了。得到得不到那都不是主要的。

主要的是心理上过得去就行了,就好像自己要对得起自己一样。

并不是失去了小可就失去了一切,天涯何处无芳草,再说温阳长得又不差,还怕没人爱吗?

不过温阳既然追过小可,就应该可以知道小可是合乎自己口味的,温阳愿意与她相伴到老。

温阳是怎么喜欢上小可的呢?

那是炎热的夏天,小可穿着裙子,第一次映入温阳的眼帘,温阳有些冲动,他主动的给小可送水,献殷勤。

就这样温阳认识了小可,在以后的日子里,温阳知道了小可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于是渐渐的喜欢上了她。

温阳知道这样的女孩很多,不过既然是在自己身边的,那就不应该错过,那仿佛就是上帝的安排,于是温阳卖弄起自己来,而且每次都当着众人的面卖弄。

小可无情的拒绝了温阳,之后没有与他交往,温阳很痛苦,温阳想与小可一刀两断,不过每次遇到小可,他都很憧憬,希望小可能够跟自己回到从前,那种有说有笑的日子。

现在还没有人代替小可的另一半,温阳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既然有机会就不要错过,错过了也许就永远错过了。

哪怕跟小可在一起的希望是渺茫的,温阳也要再来一次,也许第一次自己并没有充分的让小可守到触动,让女孩对自己倾心,除了第一印象之外,还要让她感动,只有她对你感到了,才有可能跟你在一起,也许是一种对你的回报吧,女人就喜欢对男人回报。

也许女人是感性的,抑或女人本来就是感性的。

这次温阳不能冒冒失失乱来了,每天除了温柔的向小可问好外,还会时时刻刻关注着她。

温阳虽然知道小可一直在拒绝着自己,每次问好,小可都理都不理自己,不过温阳还是照样做着相同的事。

后来温阳生病住院了,连续几天没有听到温阳的问好,小可有些不习惯了,她实在坐不住了,于是来到了医院。

虽然她极不愿意来,不过,毕竟她想起温阳每天都向自己问好,自己说什么也要做出点什么回应来回报,这次机会正好。

小可买了些水果,来到医院看望温阳。

温阳没有想过,小可回来看望自己。

他很激动。

小可跟他又有说有笑起来。

这次生病真是好机会。

渐渐的小可又理睬自己了。

温阳有小可的电话号码,温阳知道自己很多的短信都变成了失踪的讯息。这次温阳发出了短信,小可回了。温阳决定有些希望。

于是他首先要做的是在小可面前有良好的形象,至少要让小可觉得自己是好人,很关心小可,很乐意帮助小可。

一次,小可的手机丢了,温阳二话不说,马上就寻找,后来找到了,还给了小可。

小可渐渐的有些喜欢温阳了,温阳还帮助小可打饭什么的,下班还送小可回家,渐渐的温阳在小可的梦里面出现了。

后来频繁的出现,原因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温阳总是每天映入小可的眼帘,晚上梦里没有他才怪。

最后温阳与小可走到了一起,温阳的再追一次成功了。

可能是温阳对小可的偏爱吧,也许是他的执着。

就像歌里面唱的那样“我说过,我不闪躲,我非要这么做,讲不听也偏要爱,更努力爱,让你明白……”

如果温阳在第一次的时候,小可对他说,不要再来打扰我的时候,他彻底放弃的话,也就不会走到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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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六 化羽

更新时间2012-3-29 7:27:46 字数:1751

 小月将要化羽,离开人间,到仙界,可是她却很焦急,因为她在等人。

人等人,等死人。

小月在等着她的晓刚,虽然晓刚并不是他的情人,也不是他的恋人,更不是他的爱人,但却是帮助她最多次的人,能够有今天的话语,完全要归功于晓刚。

可是晓刚却一直没有出现,小月心想:晓刚不会睡着了吧?怎么会呢?晓刚是我哥哥,从来都不睡懒觉,而且还经常叫我不要偷懒,睡懒觉。

晓刚很可能是干平常经常干的事去了,把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完了,说好了今天我化羽登仙了,居然不来送我,哼!讨厌。不理睬他了,直接走了。

可是小月走了几步却又停住了脚步,她不想就这么离开晓刚,至少要表示什么。

对了,小月突然想了起来,昨晚说好了,要抱一抱他才走的。

并不是晓刚好色,而是,这可能是最后的机会了,错过了就永远的错过了,也许他们就要永远的人神分离。

小月觉得那样非常有必要。

不仅仅是被抱,就算小月失了身,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晓刚那也是值得的。

小月又想到:晓刚,曾经多少次为了我而受伤,曾经多少次的荣誉都给了我,曾经多少次在怪兽面前出现,替我挡着。又有多少次为了我而奋不顾身……

而今天我将要化羽,可是最最重要的人却没有来,我觉得是最大的遗憾。

小月于是去寻找晓刚了,她要当面言谢,虽然谢谢的力量很微弱,不过那也是她需要做的。

可是小月却始终没有找到晓刚。

小月想晓刚到底到那里去了。难道去了第一次救她的地方。

小月于是来到了她跟晓刚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个时候,小月还很弱小,是晓刚让她变得坚强起来,然后渐渐的厉害起来。

小月清楚的记得,当时自己就要被小小的怪兽给杀掉了,而晓刚不知道那里杀了出来,一招就结果了小怪兽,来了个英雄救美。

当时小月说了谢谢,问了晓刚名字,又第一次叫了他哥哥,晓刚让她懂得了,在敌人面前不要用泪水,要用毅力与勇气去战胜。

小月深深的记住了这句话。

之后,小月又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遇到了晓刚,晓刚真是无处不在。

小月想:可能是这个男人喜欢我,所以才不离我左右的。

于是小月特意观察,发现她们的每次碰面都是巧合,世间哪有这么多的巧合,难道是缘分?

有缘千里来相会。

小月在第一次见到晓刚的地方,没有找到晓刚,于是到了第二个她们相遇的地方,小月记得,当时自己打不过那个高大的怪兽,是晓刚挺身而出,杀了怪兽的,小月再次感谢了晓刚。

第二个相遇的地方,小月也没有见到晓刚。紧接着小月来到了第三个她与晓刚相遇的地方,现在小月很强大了,一般的怪兽小月根本就不屑一顾。

第三个她与晓刚相遇的地方,是晓刚为了她而受伤的地方,其实本来晓刚可以不受伤的,但是晓刚为了不让小月受伤,所以就挡住了怪物的一击。最后他受了伤。

小月想到晓刚在这里受了伤,就有点难过,有点为他担心。小月不知道自家什么时候开始关心起晓刚来了,可能是因为晓刚关心自己的缘故吧。

人与人之间的关心是必须的,有人会关心你,同样也有你关心的人。

小月有些担心晓刚了,虽然晓刚很厉害,不过怪兽也有很厉害的,有些怪兽是人不能打败的,比如说:加尔冈特,这怪兽厉害得很,是人打不过的,必须要仙才能打过。

小月曾经对晓刚说过,想打败加尔冈特而化羽成仙,成仙的路有很多条,最快的路就是杀死加尔冈特。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小月的最后一次遇见晓刚就是在加尔冈特那里,晓刚想试一试,不过,硬是被小月给拉了回来。

小月记得,还骂了他一顿呢?

小月骂道:你嫌命长了,那家伙也敢惹?你真是最傻的人。

不过晓刚却说:为了更好的保护你,我就要打败最强大的怪兽。

小月又笑骂道:就为了这个你就犯傻,值得吗?

晓刚不假思索的回答:值得。

而且说得很坚定。

小月回想起晓刚来,不觉心生快慰。

于是她又来到了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遇到晓刚的地方,却始终找不到晓刚。

小月想了想,来到了加尔冈特所在的地方,小月眼睛湿润了,泪水流了出来,原来晓刚又犯傻了,为了成仙,永远跟自己在一起,居然又来挑战加尔冈特,小月看到了晓刚的尸体,正安静的躺在不远处,加尔冈特的身旁。

小月看着晓刚却不能过去……

最后小月回去,化羽成仙。

成仙之后,杀死加尔冈特很容易,

小月为晓刚报了仇之后,才抱起已经冰冷的晓刚,小月又忍不住哭了起来。

小月说道:其实我可以帮助你的,为什么,你就不能多等等呢?其他登仙的路也行啊,虽然时间久一点,不过我相信,你能行……

小月抱着晓刚的尸体,来到了复活之神那里,祈求复活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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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七 爱那需要爱的

更新时间2012-3-29 7:28:08 字数:1365

 小花的新婚丈夫死了。

小花的丈夫是朝廷某兵营的士兵,他们才刚结婚不久,他的丈夫就上了前线,所谓的前线就是指海盗岛,那是一个有着非常多海盗的岛屿。

朝廷派了很多兵马,最后活着回来的只有二成不到。小花的丈夫很不幸,成了牺牲品。

莫名住在小花的隔壁,知道小花天天很伤心,她知道小花现在是很需要爱的,而他的丈夫却永远的不能给予了,小花还那么年轻就变成了寡妇,谁看了都会怜悯的,包括我,而且我还是小花的邻居,自然我没事的时候就去安慰她。

我现在在朝廷里面是一名副将。我有些看不上小花,我不知道小花为什么对士兵感兴趣了,也许是寂寞久了的缘故吧。

我想打击小花,但却不想伤害她。

我想说:你为什么不选择我?

有时候,晚上我也去串门,小花会依偎在我身边,我就会把他支开。

这样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别人见了,我不好解释,我以为小花没了爱,把我当成了她的爱。

虽然要爱那需要爱的,不过,小花已经找到了她的爱,我顶多是多余的,所以我不奢求那份爱。

见小花渐渐的好起来,我心里为她而高兴,我心满意足之后,就没去过她家,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我不知道她怎么过日子。

我只知道,她来到了我家,经常看望我,给我送好吃的东西。

我起初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我觉得,她这是在讨好我,莫非,她看上我了。

不敢相信,我的魅力有这么大,寡妇都能看上我。

我想拒绝她,但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借口我是不会编的。更何况她是需要爱的,爱就应该兑现在需要爱的人身上。不应该计较过多。

小花越来越关心我,让我始料未及,有时候她在我家不愿意离开,我最后还是把她拉走了,她喜欢我拉着她的感觉。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喜欢。

我如果送她什么东西的话,她一定吻了我后又抱我,为了我独善其身,我还是拒绝送她东西为妙。

真的很不幸,朝廷又要征兵去消灭海盗岛了,上次去根本就没有征服海盗们,而且还七损八伤。

现在轮到了我,真是太不幸运了,我告诉了小花,我要去她丈夫牺牲的那个地方,她自然拉着我不让我走,她不希望我也死去,现在人们想到那个地方就害怕,那简直是死亡的征兆。

但是既然是朝廷的命令就一定要服从,我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去海盗岛的路程。

小花在路上用泪水替我送行。

我有一丝感动,但不是五体投地的那种感动。

我知道,也许我回不来了,也许我就这样结束了,突然,我觉得,小花似乎很可怜,失去了一个,又失去一个,在这样的双重打击下,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傲然独立。

这次征服海盗岛也是七损八伤。,不过幸好我的脑袋还在,身体还完好无损,只是被踢了几脚,身上有了淤青。

征服了海盗岛之后,我没有跟随那些士兵一起回去,而去是去了我朋友那里,我的朋友是学医,我想医治好了伤再回去。

小花在回来的人里面,没有发现我,后来有人造谣,说我已经死了,小花顿时晕倒在地,经过众人的拯救,才苏醒过来,这之后,小花曾自杀过好几次,但是终不能成功。

直到我回来的那一天,小花见了我,以为见了鬼,起初害怕得要不得,后来知道我还没有死之后,喜欢得要不得。

我不知道,我活着,她为什么高兴?

也许她就是我的另一半,也许我是她的另一半。

我抱着小花,她在我的怀里没有挣扎,我知道她已经接受了我,不然她一定会垂死挣扎的。

我爱上了小花,当我知道她为了我居然自杀了很多次,我很感动,这是一种五体投地的感动,人生能够遇到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容易,于是不久我便跟小花这个寡妇结了婚。

小花再次有了丈夫,我高兴,她更加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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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八 恨那摧残爱的

更新时间2012-3-29 7:32:21 字数:1383

 本末的母亲眼睛瞎了,本末想留在母亲的身边,永远的陪着她。

本末很伤心,老天对自己的母亲这么的不公平,更加不公平的是老天将要让本末与母亲分离。

母亲知道了本末将要被征去当兵之后,并没有太伤心,而是说道:孩终于有出息了,不用惦记娘,娘会照顾自己的。本末知道,母亲这样说,其实是为了让自己宽心、放心、安心。

本末根本就不想离开深爱的母亲,就像舍不得本末那样,本末知道,母亲的话不是真心话,是言不由衷的话。

本末知道离开母亲之后,母亲会万分艰难,因为她没走一步都要摸索着前进。

本末跟母亲的这种爱被无情的摧残了,本末非常的怨恨,怨恨那些人,为什么要把他给征去,为的什么保家卫国,实际上都是做混战,争夺地盘的牺牲品。

本末很想不去,但是那样的话,本末的家人,本末的母亲难逃劫难,为了本末的母亲能够继续的活着,本末还是选择了离开母亲。

只要本末还能看到母亲活着,本末觉得那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安慰。

本末要走的时候,留下了眼泪,他的母亲眼泪也有了泪水,虽然本末的母亲看不到本末的眼泪,不过却可以感受得到,她知道本末之所以去,是为了自己。

母亲拉着本末的手,好好的抚摸了一把,然后又摸了摸本末的结实的胸膛,接着摸了摸本末的脸。而后说道:孩,你长大了,也英俊潇洒了,想娘了就往家的方向看看,真的想回家了,娘随时都等着你,欢迎你。

本末眼泪又留下来了。

他们相互保重了一番之后,本末上路了。

本末来到了军营里面,无时无刻不挂念着她的母亲,虽然母亲已经眼睛瞎了,不过在本末看来,他的母亲是最善良最漂亮的母亲。

晚上本末并没有睡着,她在想着,母亲怎么睡觉?能睡得安稳吗?

虽然邻居也叫本末放心的去打战,娘由她们照顾,可是本末还是放心不下。

自己不在了,娘的脚谁来洗?邻居?她们都有自己的家庭,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兼顾你的家庭。

在战场上,本末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本末必须活着,如果本末都死了,那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所以本末总是很勇猛,同时本末也很小心。敌人的尖刀总是砍不到本末的头,因为本末要用那颗头想念自己的母亲,不会轻易的让敌人夺取。

也不知道胜了多少场战役。本末被封官了,本末很想把这个消息告诉自己伟大的母亲,

贪得无厌果然没有错,我们的主帅已经得到了很多的领土了,还要南征北战,使本末永远的回不了家。本末被封为了副将,之后被封为了将军,接着是武侯。

直到没有领土可以夺取,没有敌军可以消灭了之后,本末的主帅才罢休。

在论功行赏的时候,主帅问本末想要什么,什么都可以,本末却说:我想要回家,看看我的母亲。

主帅才恍然大悟,哦,是哦,这么多年了,也该尽尽孝道了。

的确,本末南征北战了这么多年。

其实本末日日夜夜都在思念着母亲,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本末的心情很激动,他对主帅是谢了又谢,仿佛得到了最珍贵的礼物,在本末看来,能够回家见见母亲,这就是最好的赏赐。

本末称心如意的回了家,还带了很多东西,都是母亲喜欢吃的。

可惜,等待本末的确是母亲的坟茔。

本末哭得很伤心,他抱住母亲的坟茔,哭了整整三天三夜。

要知道,这么多年,多少个晚上他无眠,就是因为在思念自己的母亲。

上天真的不公平,自己连母亲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本末想:难道跟母亲分离的那一天就是最后一面吗?

他清楚的记得,那天母亲抚摸了她好久,还说了她英俊潇洒,长大了之类的话……

晚上,本末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的音容笑出现在了本末的跟前,本末舒心的笑了,他拉着母亲的手,跟母亲说我被封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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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九 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更新时间2012-3-29 7:36:19 字数:1073

 小伟嘴巴说不出话来,他加入了哑巴的行列,小伟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的不幸。

小伟不能够歌唱,不能够跟人讨价还价,不能够跟人吵架,不能够跟人说我爱你……一切话语都不能说,唯有听别人说。

小伟非常想就这么了结自己,但是想到自己的父母,想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小伟在死亡面前退缩了。

小伟没有死的勇气,他有活着的欲望,活着能够看到这么多美好的东西,小伟觉得很欣慰,虽然自己不能说话,不过不是还有手语吗?

小伟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所有的手语,不过自己学会是不行的,小伟于是教家人们也学会了,这样的话,交流起来就容易多了。

在家里小伟的确轻松多了,可是在外面呢?小伟总不能教每一个人学会哑语吧?那样的话,小伟就算长生不老也不一定教得完,况且别人也不一定去学习。

因为那是你个人生理的缺陷,别人生理没有缺陷,为什么要学你呢?

小伟在外面还是混不开,别人可以不买你的账。

小伟是在外面开水果店的,别人问多少钱,小伟用手指头就可以比划出来,有些直接就标上了价格。

很多人以为小伟不会做生意,这点礼貌都没有,问价格都不说话,所以就不买了,认为小伟不尊重他们,其实他们不知道小伟很想说话,可惜被上天剥夺了那个权力。

小伟一家也很想帮助小伟治好嗓子,可惜,那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小伟要永远在无声中度过这一生了。

小伟家人考虑到了小伟以后的生活问题,如果找个女人的话,那个女人能够忍受小伟不说话这一事实么?现实是残酷的,小伟很有可能找不到自己的另外一半。

不过幸好,上帝关上了门,就会打开窗子。

有一个精通哑语的漂亮姑娘,来到小伟的店里面买水果,跟小伟很好的交流了一番。

后来那个女的经常到小伟的店里面来。

小伟后来知道了那女的是一个教哑语的老师,自己有不会的还可以请教。

小伟觉得那个女的真是天使,于是就对她献出了自己的爱。

小伟说不出我爱你,却可以用手指比划出来。

那个女的接受了小伟的爱。

后来她们结婚了。

女的名叫紫霞,紫霞发誓一定要医治好小伟的嗓子,小伟很感动,只是抱着紫霞,没有说话,他想说也说不了。

紫霞知道小伟不是天生哑巴后,觉得还有希望,于是找了很多偏方,并且在《难经》里面也找了一些办法,不过那些办法都没有用,小伟还是啊啊啊的,只能乱叫唤。

有时候紫霞真的流泪了,她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

不过小伟温暖宽大的怀抱,让她舒服了很多。

让紫霞说放弃,紫霞是不会说的,她只会说不放弃,也不知道是紫霞感动了那路神仙,小伟会说话了。

那天,紫霞跟小伟去旅游,紫霞差点掉下山崖,而小伟焦急的喊道:小心。

紫霞欣喜极了,小伟居然可以说话了。

小伟也觉得不可思议,爱的力量如此的伟大。

让他充破了喉咙的束缚,重新有了美妙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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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 风光旖旎

更新时间2012-3-29 7:36:42 字数:3218

 小雷一直想找一个风光旖旎的地方,安居乐业。可是尘世仿佛跟他开玩笑一般,让他与那个风光旖旎的地方总是失之交臂,那个若即若离的地方,让小雷难以释怀,也永远不一定找得到。

风光旖旎的地方很多,那些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地方有的是,只怪比小雷聪明的人过多,当小雷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那些地方已经熙熙攘攘挤满了安居乐业的人。“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小雷觉得现在,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改改了,改成“人不在多,有鬼则精;物不在少,有利则抢”。小雷想找更为广阔一点的地方,小雷知道这样的地方在大草原、大森林。不过那里人烟稀少,工作又到哪里去找呢?自己又能够干点什么呢?总不能生活在大草原,每天践踏小草吧?那样太不道德了。也不能在大森林里面每天背着斧子去伐木吧?现在伐木可是有严格规定的,多砍了一棵树或者是偷偷的跑去砍树,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及记者的访问的。再说砍树是吴刚经常做的事,自己怎么把他当同事了呢?

现实跟理想永远都有差距。就像小雷想找一个漂亮的媳妇过冬一样,有身材的,没了相貌;有相貌的,没了身材,千辛万苦找到了两样都有的,本以为可以心满意足了,没想到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小雷始终歌咏不出“名花虽有主,也要翻翻土”。小雷也不想生命还没有走到尽头,就成了小三。

小雷纠结来,纠结去,还是决定顺其自然好。

小雷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人物,不过至少也不是垫底的人物,就算垫底,也要到中央去垫垫底,至少在那里,还能发掘自己真的太年轻,真的很帅气。

小雷是个公务员,薪水的确很多,不过,自由却少了,小雷很想用钱去换取自由,可是自由有时候钱不一定买得到,就像牢狱里面的黑老大一样,钱能够解决他的问题吗?可以解决的话,那他有的是钱。

小雷觉得自己似乎选错了一个行业,每天面对的都是些大男人,在政治这一块,女人是很少的。每天跟一群男人在一起,小雷觉得在这样的政府部门心烦意乱得很,哪怕来个丑女,也是一种抚慰,至少心情愉悦一些,难怪众多的同事都会去灯红酒绿的场所,原来是黄盖被周瑜打了,疗伤去了,那里也许有他们的寄托。小雷后悔自己没有改行做医生,如果做了医生的话,每天还能见到美丽的护士小姐,梦寐的“白衣天使”,这样才对得起自己,才能心平气和,利于工作。

这个世界真是的,不完美随时随地都有,小雷自己就不完美——身材矮小。要想找个完美的,首先要骗过自己,小雷对自己说:“我很完美。”也许别人掩着耳朵会被他骗倒。不过小雷不卑不亢,正因为那样,小雷才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在人群中自由穿梭,就像探囊取物一样简单。果然不完美也是有优势的,只是还需要靠自己去探索。

看着别人高薪,自由又多,小雷非常的羡慕,可是羡慕有用吗?只能让自己更加的纠结。

小雷不是出类拔萃的,但却是兢兢业业的。就算自己真的倒霉到了家,也要开得了家门才是。

世界给予小雷的并不多,衣服再多,一次也只能穿一套,如果一次穿两套,别人不说你病了,那就是自己梦还没醒。房子再多一次也只能住一间,一次住两间的话,那可以上精神病医院去看看了。钱再多,自己也不一定花得完,既然花不完,那高尚的人会说:老鼠真可怜,都这个世纪了,还风餐露宿的,留着这些钱给你们这些小可爱做窝好了。

小雷可不敢做违法乱纪的事,因为那是要给家族抹黑的,小雷还不想抹黑自己的家族,也不想抹黑自己,所以他才给了自己光荣的机会——当公务员。给自己抹黑了的,那是乌鸦,只有乌鸦才做得出来,并且很得意,以为黑色是最美丽的,可以掩盖一切,包括虚伪的谎言,它们把自己做得一身黑之后,生怕别人不知道,于是还会“啊啊啊”的叫唤,以此来吸引别人的眼球,抑或博取别人的同情,赞扬。

可是乌鸦再怎样博取也没有街头那些人做的像样,街头那些乞食者很会博取别人的同情,有事的时候就开着宝马横冲直撞,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在街头装可怜,而且有模有样,让人看了觉得心好疼。

每次小雷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都会可怜巴巴的跪着祈求小雷能够给点,最好是多给点,多多益善。钱多,好话也多。

小雷每次都按耐不住的掏出了口袋里的零钱,接着就递给了他们,小雷不想说出这是“嗟来之食”,他害怕那些人暴揍他一顿。

小雷是对的,小雷走的时候,隐隐约约的听见乞食者说道:“够我宝马的油钱了。”

小雷于是感叹,幸好自己没有说出“嗟来之食”,不然的话,那些乞食者,不开着宝马把自己撞死也得踩死,然后把宝马赔偿给小雷的家人,说道:“节哀顺变”。那样的话小雷的确可以在天国看着宝马,然后发笑,笑完了之后问孟婆要美味的汤喝。兴许还会对孟婆说道:“谢谢,您的汤真爽口,来世我再给钱您。”

如果小雷有妻子的话,小雷是绝对不敢去施舍的,因为妻子肯定会揪着他的耳朵,或者掐着他的肉说道:俺们家的菜你不让我多买点,俺的化妆品你不让买贵一点,居然把钱给别人,胆子包天了呀,不为俺们,至少也得为为俺们未来的孩子吧,孩子还需要奶粉,需要上学……

幸好小雷还是《围城》里面说的,攻城的人,那些已婚的人实际上都被围困在城里面了,想从城里面逃出来,不九死一生,也得遍体鳞伤。幸好小雷还没有决定攻城,因为攻城容易,守城难。守不住的话,攻城就等于白搭。所以不要轻易的决定任何事,要三思而后行。

小雷真的想找一个风光旖旎的地方休息一下了,休养生息才有利于继续战斗,别革命成功了,性命也成仁了,那样不好,那样如果好的话,小雷就不用去风光旖旎的地方了,直接去停尸房里面躺一躺,也就舒心了。

小雷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为了自由,为了生活,为了幸福去奋斗,可是奋斗的结果呢?可喜可贺也可悲可气。因为,不顺总是有的,在好的东西里面夹杂的也有不好的东西,就像人一样,如果每个人都是好好先生的话,那小雷可以每个人家里都去睡一个晚上了,这样的话,房子省了,房子里面的开销也都免了。

可是人与人之间是有隔阂的,有时候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走到了一起,小雷在想,夫妻有可能也是因为共同的利益才走到一起的,他们的利益就是女的需要男的,而男的也需要女的,这还是最简单的,稍微复杂一点的,小雷不敢去伤脑筋,因为脑筋伤了是治不好的。

小雷孤独的走着,觉得风比平时大了很多,如果有一个人挡着的话,也许会好点,可是这个人到哪里去寻找呢?自己连风光旖旎的地方都找不到,那个人又在何方呢?或许小雷该吟诵一下“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聊以自慰。

小雷错过了很多机会,小雷也相信还有很多的机会没错过,因为机会是可以创造的,也是可以偶遇的,有时候机会就是萍水相逢,有时候机会就是一见钟情,有时候小雷觉得梦里面的机会最多,可以胡作非为,可以心想事成,可以万事如意,不如意的话可以马上惊醒。

同事如果对小雷不友好,小雷可以在梦里面暴打他一顿,或者梦里抱住他的双脚说道:“求求你,对我好一点,对我好一点会死呀?”

小雷还可以在梦里面做三百六十行的老板……

梦维持了小雷精神的生计问题,不然的话,小雷的精神早就崩溃了。如果崩溃了,小雷会笑着说:“精神病医院,现在爆满,不缺货,所以我还可以逍遥法外,自由自在水中游。”

小雷走着,走着,跌倒了,他迅速的爬了起来,他不能让别人看到,这样的话,别人是要笑话的。他也没有指望其他人扶着他起来,因为坚强是要靠自己努力的。

小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还是想找到那个风光旖旎,可以安居乐业的地方,轻易的就放弃了,等于弃甲曳兵。就算是上战场也要开两枪才投降,这样才值得。

不管是在现实还是梦里面,小雷觉得有风光旖旎的地方就是最大的心满意足。

这个地方是存在的,它就埋藏在小雷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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