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武侠玄幻 > 《鸳鸯侠侣记》作者:小桥01【完结】 > 【书香门第☆无衡居主】鸳鸯侠侣记.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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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桥01 当前章节:14947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2:15

那次之后,楚楚晚上都睡不着觉了,她深怕马六再次出现,让她失去贞操。

楚楚太想念自己的丈夫田健,于是忍不住,在晚上的时候出了家门,没想到被马六抱住了。

马六一直说着那些煽情的话,还狂吻楚楚,楚楚想叫出声来,可是又没有了力气,马六动作了一番,抚摸着楚楚,最后马六把楚楚抱到了自家。

第二天,楚楚一大早趁着没人就从马六家跑了出来,眼睛里面满含泪水,她很怨恨马六,也很怨恨自己的丈夫田健。

她怨恨田健第自己不管不顾,而且都一个多星期了还没有回家。楚楚多么的想念自己的丈夫,可是却是空想。

后来,楚楚要上吊自杀,被马六拦住了。

原因是楚楚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楚楚的眼泪一次次的滑落,她无法相信,自己的丈夫居然如此的负心薄情。

楚楚自杀了很多次,可是每次都被马六拦了下来,仿佛马六就是楚楚的真命天子,时时刻刻守护着她。

马六说道:男人都喜新厌旧,如果你操控不了他,最好就不要嫁给他。

可是马六的话很是苍白无力,楚楚根本就无动于衷,泪水一直不停。

马六也知道自己这样每天好吃懒做,是得不到楚楚青睐的,于是他很努力很努力的工作,摒弃了好吃懒做,当马六累得快要趴下的时候,他看到了楚楚的身影,原来楚楚并没有放弃他,而是想让他拿出些诚意来。

后来田健写了休书,不过楚楚跟马六已经生活得好好的了,田健之所以与别的女人卿卿我我,完全是贪图富贵。田健应考的时候,那文章非常好,直接就上了榜首,田健成了状元,很多的大家闺秀都来找他,本来他想回去,可是面对这么多的漂亮姑娘,田健忘记了回家的路,忘记了家里面还有凝望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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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六 爱得不够才借口多多

更新时间2012-3-29 7:57:55 字数:1761

 芳芳的生日,小甘没有到场,小甘是芳芳的男友,这么重要的人物居然没有到场,没有一个理由的话,芳芳是不会放过小甘的。

理由就是借口,其实小甘也在想芳芳的那个“理由”,究竟什么理由可以骗过芳芳呢?

小甘此时正在跟一个叫阿美的女孩约会,是网上面刚刚认识的,小甘有些喜新厌旧了,不过他有些害怕芳芳做出过激的举动,那样的话,对于他来说是非常的不利的。

小甘想跟阿美暗地里发展,让芳芳不知道,可是这个世界可以纵容第三个人吗?

芳芳的生日除了邀请小甘外,还邀请了很多的亲朋好友,本来芳芳想让大家夸奖她一番,说她眼光好,很会找男友。可是男友小甘却没有出现,这摆明了让芳芳难堪。

芳芳觉得很没意思,于是当着众人的面把蛋糕给砸了,她很生气,一定要小甘好看,可是小甘的手机一直关机,芳芳更加的生气了,要知道平时小甘的手机都是不关机的。

芳芳仔细的想了想,觉得小甘有鬼,肯定瞒着自己有了其他的女人,芳芳气不打一出来,开始乱砸东西,家人都被她搞怕了。

第二天,小甘出现了,芳芳火气很大,冲着小甘大叫大嚷,小甘呢?昨天跟那个新认识的女孩喝多了点,就任凭芳芳发火了,看见小甘不出声,芳芳觉得自己更加有理由了。

小甘等芳芳发完了火,才说道:昨天跟朋友喝多了,不知道是你的生日。芳芳说道:我这么重要的人的生日你都会忘记,你可以去死了。芳芳说完就走,小甘也不去拉扯,他觉得那样没意思,等过几天,芳芳寂寞了自然会找自己的,小甘心里很得瑟得很,因为女人有时会想男人想得发疯。

有了男友的女孩是忍受不了多久寂寞的,肯定会按耐不住,所以小甘只要静待几天,定可以俘获芳芳。

果然,女人是害怕孤独的,很快芳芳就打来电话,说要见小甘,小甘却借口道:我有应酬,改天吧。

第二天,芳芳更加焦急了,想要小甘陪伴自己,可是小甘又有了借口,直到第三天,芳芳也不打电话了,而是直接去找小甘。

见到了小甘,芳芳什么火气都没有了,换来的全部是拥抱,爱。

小甘常用这招对付芳芳,只要芳芳敢对自己怎么样,小甘就会用疏远她的这一招。

后来小甘跟阿美爱上了之后,小甘就彻底的断绝了跟芳芳的来往。

芳芳伤心欲绝小甘也不管,他认为那是芳芳自找的,没有资本就不要来找自己。

小甘跟阿美热恋没多久,又找到了一个女孩,叫做阿娇。也是在网上面认识的,网络似乎让小甘赚了很多,小甘可以捏造很多,自己长得帅就是资本,现在那个女的不喜欢帅气的男孩。

小甘本来就不务正业,而他却很会言辞,说一套做一套,很多的甜言蜜语都出自小甘之口,小甘从来都没把责任这两个字放在自己的心里,他所拥有的就是抓住年轻女孩的那种渴慕爱的心理,然后他在这种心里上面作祟,为了满足他人,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小甘虽然每天把爱挂在嘴边,可是爱到底是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可以摆女孩哄骗,让她们对自己一见倾心,死心塌地。而小甘并没有死心塌地,仿佛一切都是可以玩弄的,正如小甘玩弄感情,玩弄爱情一样……

小甘从来都没有深爱过任何一个女孩,他认为女的似乎不值钱,可以换了又换,不同的口味,还可以让他有不同的激情。

小甘每天都必须要在谎言中度过,他不可能实实在在的生活,他的花言巧语让他虚伪得很,他要靠欺骗女子,假装善良,体贴来生活。

他不会真正的去爱某一个人,值得他爱的也许还没有出现,抑或他根本就不配得到所爱。

爱得不够,所以小甘才借口多多,他会说自己在哪里哪里工作,其实不然,他只是一只寄生虫,问父母要钱,想一直要到死为止。父母不给的话,他会说道:你们不给我钱,为什么要生我?

父母没有办法,只好把钱给小甘,毕竟小甘再不争气也是他们生的,他们不管就没人管了,可能是溺爱吧,所以才让小甘变成这样,父母后悔了,后悔不该溺爱。

小甘拿着钱,不是去工作,而是去吃喝玩乐,他要父母死了之后才去工作,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想,反正那样想是极其不对的,一个人首先要解决了自己的问题才能解决别人的问题。

小甘的惰性太强,所以让他每天只是吃喝玩乐,交一些酒肉朋友,每天只是在酒桌上面高谈阔论,却一点也不实际的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也许将来在哪里,小甘都不知道。迷茫的他只能骗取女孩,找更多理由,这样来放荡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人不人鬼不鬼。

小甘一次喝酒醉了之后,到大街上面到处打人,后来还到马路上面闹事,不幸发生了,小甘在马路上被车撞飞,永远的停止了呼吸。

小甘的父母这下悔之晚矣,没有教导好孩子,父母的过错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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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七要生活得漂亮,需要付出极大忍耐

更新时间2012-3-29 7:58:20 字数:1820

 懵懂读书时代就很努力,虽然还是中下水平,不过懵懂觉得自己已经尽力而为了,后来稍有起色,到了中上。不过离领先的还有一段距离。

关于他的流言蜚语自然很多,说他这么刻苦居然这点成绩,肯定思想开小差去了,肯定是边读书边看小说,肯定没有在看书,肯定是一个遗忘大王……

不过懵懂没有据理力争,他只是忍耐着,因为,不久前,他学会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懵懂把这句话作为了自己的座右铭。

别人可以欺负他,可以辱骂他,可以殴打他,可以蹂躏他,但是却不可以打败他。因为,他很坚强,就像不会被风吹走的磐石那样。

懵懂就这么坚持着,忍耐着,他坚信会有成效的,果然在高考的时候,懵懂成效大了,考了所不错的大学。

大学里面四年,懵懂都没有潇洒过一回,每次聚会,懵懂都会躲起来,因为,他有了后遗症,他认为所有的同学都在说他,说他的那些不该的话,其实不然,没有人去说他。

懵懂有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他不敢在大庭广众出现,因为,他害怕所有人都针对他。害怕所有人都会辱骂,殴打他。

懵懂惟一能够做的就是躲起来,忍耐着。或许他是想要更多的个人空间

大学毕业,懵懂被分配到了报社工作,在报社,懵懂喜欢上了文字,喜欢上了小说,文学。于是懵懂每天都写小说,文章。

刚开始自然本同事们冷嘲热讽,说厕所没有纸了,可以把懵懂写的东西当厕所纸,还有人直接说:懵懂,把你写的给我,我去解手。懵懂自然不肯给,因为那对于他来说很重要。

虽然懵懂住着阴暗潮湿,满是老鼠还漏水的房子,但是他很知足,只要有可以写写字的地方,懵懂觉得那就是一种奢侈,懵懂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旅游,潇洒一回,同事们叫的时候,他也不会去,他只会继续创作。

懵懂的稿件没有一件事成功的,全部都会被退回。不过懵懂没有死心,那是自己的爱好,在自己的爱好上,再怎么痛苦,懵懂也要忍耐。

有时候懵懂觉得确实太孤独了,不想忍耐,可是他看到自己座右铭,看到自己所写的东西的时候,他又被俘虏了,他不能败给自己,一个人最怕的就是败给自己,自己是最厉害的敌人,所以时时刻刻要小心自己,以防自己头脑发热。

懵懂付出了极大的忍耐,他不知道可以收获什么,总之,他可以在自己的爱好上面获得享受,获得快乐,获得心得。

头脑是越用越灵活的,懵懂要经常使用,不然的话,懵懂害怕自己的脑袋已经不是自己的脑袋。

懵懂还不想把自己的思想抹掉,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人,每个人想法都不同,懵懂没有想过以后如何过活,也许就那样孤独一辈子了。

懵懂的作品越来越多,可是懵懂已经害怕了,他害怕再被无情的退回,懵懂不敢投稿,虽然自己就在报社,近在咫尺,可是懵懂觉得遥远的到了天边。

懵懂有了害怕的心理,他害怕自己被否认,害怕别人那种看轻他的目光,那目光可以让懵懂变得更加害怕,更加孤僻。

报社里面有一位女编辑,有一次,看到了懵懂的作品,她觉得不错,于是稍微修改了一下,然后帮懵懂发表了,懵懂并不知道,等懵懂整理报纸的时候,才发现了自己的作品已经在报纸上了,懵懂受宠若惊,又惊又喜。他不知道这是谁干的,反正是谁他都要感谢。

懵懂得到了稿费,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终于有人肯定他了,懵懂的忍耐似乎凑效了。

懵懂夜以继日又写了很多,当懵懂爬起来的时候,那些作品全部都得到了发表,懵懂简直快要疯掉了,稿费越来越多,懵懂的付出有了回报,懵懂高兴得很,喜极而泣。他不知道是谁,帮他的忙,不管是谁,他一定要感谢。

第二天,懵懂专做睡着了,他看到女编辑向他走了过来,往他写的东西哪里翻来覆去,最后拿走了一点什么,懵懂马上就拉住了女编辑的手,其实他不想拉的,可是一时激动,就冲动了起来。

女编辑被吓了一跳,懵懂马上道歉,女编辑原谅了懵懂,懵懂问女编辑为什么要帮助自己。,女编辑说道:很简单,因为你写得不错,而且很用心,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值得肯定。

懵懂给女编辑鞠躬致敬了,他非常喜欢女编辑的,因为,这话,懵懂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除了在父母身边以外。

懵懂的冲动,触动了女编辑,最后女编辑渐渐的喜欢上了他,每次都问懵懂要作品,懵懂写都写不急。

女编辑会去讨好,会为懵懂倒茶之类。

懵懂写,女编辑该,他们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懵懂的稿费越来越多,懵懂想换个地方了,因为自己那个狭小阴暗潮湿的地方不利于创造。

女编辑提议到她家里去,懵懂本来不肯的,但是与女编辑这么熟悉了,不好拒绝,于是去了。

后来懵懂很乐意去了,一天不去就浑身不自在,懵懂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女编辑了,于是两个人结了婚。婚后,她们继续创作,日子过得越来越好,生活得越来越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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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八 人生如此

更新时间2012-3-29 7:58:44 字数:1725

 成名自从出了名之后,就不见了踪影,人们很想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可是越想知道就越是一个谜。

成名那天是化了妆走的,现在的化妆技术非常的先进,可以把男的变成典型的女的,把女的变成彪悍的男的。

成名之所以消失,是因为他感到了利欲熏心,为了名利,多少人头破血流,那么黑暗的竞争,那么激烈的竞争,成名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了独木桥的,总之,成名实在不想在人前人后了。

成名要有自己的生活,不想让任何人来烦扰他,所以他选择了隐居。

人生是什么?很简单的回答就是人的一生。其实到底是不是人的一生呢呢?也不定,人生包括了了很多,一生只是人生里面很小的一个支部,不过这个支部却对人生至关重要,缺不得。

成名是个宁缺毋滥的人,他现在都快变成上年纪的人了,风风雨雨也经历了一些,知道了人生其实不容易,要拼搏要奋斗,有些是终身奋斗。

不过成名并不知道那些终身奋斗的人,有多么强大的力量在支撑着。

成名跟自己的老婆躲到了一个离市区非常遥远的地方,在那个地方买了几间房子,想让生活平淡下来,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不好,一直高要求的话,人都会受不了。

成名觉得自己的奋斗生涯结束了,为了庆祝这个结束,成名还跟自己的老婆痛饮了一番。现在成名可以安安心心来照顾自己的老婆了,成名知道,那也是老婆需要的,只要自己能够为老婆带来快乐,成名觉得,那就是真正的知足。

知足常乐,成名没有不知足的,都出名了,还贪慕什么呢?

成名想要学会普通人都会的,如果现在自己的父母还在的话,成名肯定会虚心求教,可惜的是,上天剥夺了这个尽孝道的义务,成名每当想起父母的时候,也只能后悔了。

跟成名住一起的那些人,都没有成名那么有钱,成名有些钱,不过他装得比那些人还穷,那些人大部分都是农民,靠的是勤劳的双手,成名也知道,农民是很质朴,朴实,善良的,于是他经常去请教老农,老农会很耐心的教成名种各种各样的菜。

成名后来买了很多地,专门种菜。

老农从来都没有发火,仍然细心的指导,就算成名菜地的收成不好,老农也没有过多的说什么,只是说道:一次不好,还有下次,这是种地,做人的话,就没有那么多机会了,因为做人一失败的话,有时候就身败名裂,一蹶不振了。

在地里面劳动的成名,觉得那是一种幸福,以前被鲜花包围着,成名都没有这种感觉。

还是投身自然好啊,自然与世无争,顺其自然的话,才顺应天命,成名不想跟天作对,只想幸福的生活,这是多少人想要的,而多少人又认为幸福就是那种名利,所以为了名利,多少的人都葬身在了那种追逐名利之中,甚至多少人都丧身了。

其实只要心里过得去,心里感觉好,在哪里,做什么都是一样的,心态好了,一切都会好。

成名想要一个好心态,一个好心态很重要,是成功的一半,成名想把好心态用在现在所做的事情上。

所以收获的时候,成名所收获的是最少的,可是他却是最快乐的,别人都读不懂他,为什么其他的农民种的都比他好,他还高兴,是不是傻了?

其实不然,成名只是为了感受,为了让自己能够体会到自己创造的成果,他才不管成果是否丰硕,只要能够有一点点,成名就不会太在乎。

毕竟什么事一开始都是比较难的,成名没有想过一开始就成功,那样的话,就丧失了奋斗的心了,只有收成少了,才能让成名更加专注,更加激励自己去做好。

成名第一次并没有把菜种好,之后他吸取了教训,把种菜的种种都学会了,有些是自己不必要经历的,如果事事都经历的话,估计没有那个时间,而且现实也不允许。

经验是需要用心去学习的,跟要实践,成名一次次的实践,最后把自家的菜种的都快超过了老农们种的,成名得到了夸奖,这是很朴实的,成名觉得这样的夸奖才真诚,那些在名利场上面的夸奖,视乎就是在诅咒,因为人与人之间都充满了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那夸奖很虚伪。

后来,成名学习养动物,刚开始也养不好,动物被他整的呜呼哀哉,成名实在是可怜动物,于是请了一些会养动物的人,帮着来饲养。

成名还看了很多有关的书籍,请教了很多有丰富饲养心得的人。

成名后来养的动物都肥硕得很,买家都喜欢买他家的动物,因此成名有了一笔更加丰厚的收入,比他成名的收入还要多。

成名这次的虚心又成功了,成名觉得要想成功,首先就要虚心,不虚心的人,永远做不好事。

后来成名再次出了名,原因就是他饲养了新的品种,新的尝试,及自身的经验,让他开拓了新的领域,因此,出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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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九 堕落领域

更新时间2012-3-29 7:59:04 字数:1759

 成才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一个堕落者的帝国,堕落领域,这里的人都很堕落,堕落得不能再堕落,他们的领主是堕落大王,是一个非常厉害,非常堕落的人。

其实成才也看不出这些人究竟有什么堕落,只知道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非常的厉害,成才跟武功最低的堕落士兵打都打不过,成才觉得自己简直是遇上了这辈子最难得的一帮人,

成才跟这些人每天在一起,他们自甘堕落,成才也跟着他们每天寻欢作乐,喝酒唱歌,几乎把时间都忘记了。

有很多的勇士要攻克这里,可是结果不言而喻,都以失败告终。

堕落将军一声令下,可以把所有攻克的勇士,全部都送下地狱。

每次有人拉攻击堕落领域的时候,堕落使者都会先来通报,一般不直接通报给堕落大王,只有很重要的时候,堕落使者才会去找堕落大王。

堕落大王每天都沉在堕落河里面,他什么也不管,只管填报自己的肚子,他几乎无所事事,也不用工作。

堕落领域的人都是不用工作的,他们没有食物的时候,随便抢一下酒够了,抢一次够吃一个季度,一般去抢东西的是堕落力士,力气非常的大,可以随便拿上个三五千斤。

成才可没有堕落力士,堕落使者那些人这么厉害,虽然成才拼命的修习,可惜自己没有慧根,很难学会。

成才不觉得自己加入了这个团伙,有什么罪过,相反,他觉得这是无上光荣的事。每天成才能够做的就是练练功,或者跟堕落士兵切磋一下,堕落士兵已经很客气很礼让了,可惜成才还是打不过堕落领域里面最不厉害的堕落士兵。

堕落风行者更加厉害,速度可以赶上火箭,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能称其为人,简直可以称为神了,可惜,堕落领域的始终不是神。

成才对于堕落领域里面一些人的做法有些不认可,但是他也管不了,因为在这里,谁也不会听谁的,就算是堕落大王,也不可能别人全部都听他的,在这里,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没有人来管你。

可以不听命令,可以目无法纪,只要你有本事就可以。

这是个靠本事吃饭的地方,堕落大王的堕落河,他是不准其他的人下去的,上次,堕落将军想去洗一洗,结果,被揍了一顿,堕落将军想反抗,可惜不是堕落大王的对手,很快就被制服了。

成才越来越觉得,这些堕落者似乎有些像野兽,没有什么人情味。

成才在堕落领域待久了才发现,堕落者们所做的都是自私自利的。堕落力士拿回了很多东西,单丝分到每个人手里的,绝对是不公平的,堕落力士会把更多的食物分到堕落女侍者手上。可能是被她们的美貌迷住了。

有些不服的人,要通过决斗来要求分多一些,堕落力士非常的同意,结果是有些人分多了,而有些人再也爬不起来。

成才有些受不了了,因为自己的永远是最少的,成才也想多分,因为,那样的话,似乎等于自己有了面子,受到了尊重。

成才有些无法忍受了,于是离开了堕落领域,成才离开之后,没有人去追他,谁愿意管不相干的人呢?

不过成才如果要来打堕落领域的话,最好想清楚一些,堕落领域的人可不是有人情味的人。

成才到了外面的世界,学会了尊重,学会了宽容,理解,善恶……

成才自从学会了善恶之后,就决定堕落领域应该受到点惩治了,不然的话,也太不把一切当一回事了,可是当时敢这样想的也只有成才,谁也不敢想,要去惩治一下堕落领域的人估计也只有成才现在不是谁惩治堕落领域,而是堕落领域要不要惩治一下外面的人。

成才对堕落领域非常的熟悉,眯着眼睛,他都可以找到路,可是找到了又怎么样呢?要知道他连堕落领域最不厉害的都打不过,还能妄想一些什么呢?

成才陷入了烦闷当中,就算雄中有豪言壮志也没用,现在没有人愿意跟他一起,就算有很多人,也是去白白的牺牲性命。

成才不想放弃,也不能放弃,他一直在想办法,希望可以有一个好办法,让堕落领域从此消失。

成才曾想过用一个炸药,就那样把堕落领域给炸了,可是哪里有那么大的炸弹呢?再说堕落领域的人不一定会死去。到时候成才就惨了,肯定会被大卸八块。

成才有些懊丧,他走到没有人的深山里面狂吼,一不小心脚底一划,划下了山崖。

本来成才以为自己死了,可是摸了摸自己的脸,还有温度,成才知道自己没有死,不过他并没有过多的高兴,因为,就算自己活着,也不能把堕落领域摆平。

正当成才要走的时候,发现了一本秘籍,秘籍叫做“诅咒”。

原来是一种诅咒的术,只要谁被诅咒绝对死亡。

成才想了想,于是刻苦修习起来,这次很成功成才学会了诅咒,这样的话,再厉害的人中了诅咒也会死亡。

成才让堕落领域的所有人都中了诅咒,看着他们在诅咒中死去,成才很欢喜,第一次有了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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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 不要做一件衣裳

更新时间2012-3-29 7:59:25 字数:1744

 做一个女人要做得像一副画,不要做一件衣裳,被男人试完了又试,却没人买,试残了旧了,五折抛售还有困难。

维维是天文的同时,两人一块儿在一个公司上班,天文非常想得到维维,可是天文知道维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每一次天文有了那种想法的时候,都会被无情的吞噬。

这让天文更加的憧憬了,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珍贵,也越让人珍惜。那些唾手可得的东西,往往人们不会珍惜。

维维是不会让人试的,她只会让一个人得到她,而不是试,那个人是她的老公,至于自己的真命天子到底在哪里,维维也不知道,世界就是有太多的未知,所以才精彩,如果世界上所有的都是已知的,那就没有意思了。人们就是要在未知中渐渐的读懂,才有了趣味。

维维懂得女人最重要的是贞操,失去了贞操,就可能会变成衣服一样,甚至衣服都不如。

所以维维对待爱情态度很谨慎,不是真爱自己的,或者自己所爱的,维维是绝对不会倾心的。

维维并不爱天文,她认为天文爱自己纯粹是为了把她试一下而已,并不是真爱的那一种,所以对天文总是爱理不理。

越是这样天文就越饶有兴趣,他一定要得到维维,因为他确定了维维就是他想要的那一种,天文可不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是真的想跟维维过一辈子,他发誓可以保护她,深爱她。

天文知道维维周末有去公园散心的习惯,所以他就在公园里面等着。

维维看到天文之后,就像见了鬼,快步想离开,可是天文缠着她不放,这让维维更觉得恐怖了。

天文不仅追着维维,手里面还拿着玫瑰花,维维知道后果会是怎样,肯定有天文的一番花言巧语,维维不想听,所以她迈开了脚步,飞奔起来。

天文没有赶上,维维消失在了人海中。

天文有些泄气,不过他拿着玫瑰花到了维维家里,看来是来登门求亲的。

维维要拒绝他,但是自己开不了口,于是请求父母帮忙,父母只是说,维维出去了,没有在家。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这让维维很着急。

天文走了之后,维维责怪父母,父母反过来说道:你都这么大人了,真以为自己还一朵花呢,既然小伙子那么有心,你为什么要躲着他呢?很明显,是你理屈词穷。

维维生气了,她跟父母力争,并说道:下次绝对不会让天文出现。

维维上班休息的时间,直接就把天文叫了出去,维维对他说出了不喜欢他,希望他不要来骚扰他的话,但是天文只是笑了笑,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

维维以为这样的话,就可以让天文对自己没了念头,怎料,下班之后,等着维维的还是天文,维维不想理睬天文,看都不看他就走,天文在她耳边说着那些关怀的话,维维当做没有听见。

后来维维要坐车走了,之后,天文才说道:再见,车上注意安全。

维维觉得那话有些恶心,偏过了头。

之后的几天,天文都是那样,送维维到车站,维维上了公交车,然后天文才离开。

维维开始看着天文离开时的背影,似乎那背影没有那么可恶,似乎那背影很亲切。

维维摇了摇头,不要使自己胡思乱想,可是,她还是会想起天文,可能见得最多的就是天文吧,所以天文在维维的脑海里面闪现的几率很大,时不时就会出现。

维维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眼前这个男人,总觉得跟他在一起安全。

特别是天文没有送自己回家的那两天,维维觉得一下子空虚了很多,而且还产生了害怕心里。她不知道自己是害怕失去天文,还是其它的原因。

天文再次出现的时候,维维开口了,一般都是天文开口而且滔滔不绝,现在换成维维了,维维说道:前两天,你到哪里去了?天文说道:我生病了,在家休养,所以没有来,你不会怪我吧。维维没有怪罪的意思,只说道:你要不要紧?天文说道:我现在已经没事了,可以继续送你了。维维听到这话,似乎得到了安慰,很欣喜。

她跟天文说了很多,仿佛这么多天的话,维维都要一天说完,说不完维维就不安心。

维维说道:我可不愿做一件衣裳,我要做新娘。

天文不敢肯定那个维维心中的新郎就是自己,他只说道:娶了你的那个人一定会幸福的。维维问道:为什么?天文说道:因为你善良,朴实,漂亮呀。

维维有些不好意思,对天文说道:也只有你能那么说了。天文说道:难道不是吗?维维温柔的说道:讨厌。然后转身飞奔而去。

天文似乎看到了维维内心的欢喜,他也高兴了。

天文只要看到别人高兴,他自己就会高兴,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可能是养成的习惯吧。

后来,维维渐渐的离不开天文了,没过多久,天文跟维维结婚了。

两个人就这样相爱了一生一世,永不分离,因为他们有共同的信念,爱,不能像衣服一样,换了一件又一件,爱是需要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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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一 惬意

更新时间2012-3-29 7:59:48 字数:3333

 叶萧生活在雁镇,体型偏胖,鼻子不偏不倚,嘴巴微张,眼睛较小,眉毛粗中带细,肥硕的肚子不知道有多少油水支撑着,他有着一张标致的圆脸,与其匹配的发型自然是平头,身高刚好达到了男人的标准,体重自然超了标。

雁镇是一个安静祥和的地方,这里人杰地灵,曾有过很多的文学家,思想家,小说家,诗人等在这里云集过,交往过,伫立过,回首过。叶萧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就像沧海一粟,他家的店也是一个平平常常的饮食店,一般的官员,白领是不会去的,只有那些农民工,小职员,无业游民,工人,商人才回去。

叶萧对文学之类的都不感兴趣,义务教育还没有完成,叶萧就帮着父母干活了,叶萧的父母在雁镇开了一家饮食店,平时这里人多,非常的忙,叶萧为了替父母分忧,于是就留在了店里面,一来,为了帮着干活,二来,为了跟父母日久生情,三来,为了看看有没有自己中意的女士。

叶萧每天帮着干活,自然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除了当官的,比较富裕的没见到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天天都能看见。

在叶萧看来,那些官员肯定是官气十足,气势逼人,那些富裕的人基本上是为富不仁,铺张浪费,骄奢淫逸。这些人叶萧是不喜欢的,叶萧喜欢普普通通的人。

叶萧很想找到一个跟自己一样,具有大男子主义性格的人,好好的聊一聊,叶萧是个外向的人,喜欢说,喜欢笑,喜欢幽默的摆姿势。

叶萧自然跟父母谈不到一块,毕竟是有代沟的,叶萧的很多建议,父母不一定会听,叶萧只认为父母在做大,自以为是,所以叶萧再怎么外向,跟父母也聊不到一块去。

叶萧会经常跟顾客去唇枪舌战,也许那是在排解寂寞。

叶萧有些懒,刚开始什么都做,后来有选择性的做,如果比较累比较沉重的活,像是搬运的话,叶萧是不做的,他会找到合适的借口来推诿。再后来,叶萧更加懒了,都不愿选择,而是逃避,实在逃不了,只能鼓着眼睛去做,跟牛似的,做什么都鼓着眼睛,仿佛那是无声的抗争。

在叶萧夜里,农民工都大大咧咧的,没什么讲究,饭菜一上来,打开嘴巴就是一顿乱来,也不管是否香甜,只管填饱肚子,然后工作。商人吃得不多,但是很讲究,商人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饮食店,是因为他们很懂得经商之道,能省则省。他们会很挑剔,说老板油盐放少了,肉放少了之类。遇到这些人,你不能发火,不然的话,生意就不好做了。小职员工资较少,想吃好的,怕浪费,所以也就将就将就了。

叶萧的情缘有些不称心如意,喜欢叶萧的都是肥硕的胖姑娘,叶萧并不喜欢那样的,因为叶萧觉得那很重,抱不起,抱都抱不起,做了夫妻之后,也就乏味了。

叶萧喜欢苗条的,最好是性感的。可是那样的人,要求叶萧也要瘦下来。叶萧遇到过一个苗条的美女,叫甜甜,甜甜是经常在叶萧的饮食店吃饭,所以叶萧才认识的,叶萧经常跟她调侃,叶萧知道她单身。

甜甜不是很瘦,也不胖,瓜子脸,乌黑的长发衬托出了一双明媚的眼眸,樱桃小口映衬着红扑扑的脸庞,鼻子恰到好处,额头不宽不窄,眉毛不长不短也是恰到好处,叫人一看就喜欢。

叶萧从聊天中得知,追求甜甜的还有其他的男人,叶萧一下子似乎来了劲头,他愿意加入到追逐的队伍中,叶萧似乎太久没跟人竞争了,一下子来了劲头,他要打败所有的人,让所有的人都听听自己的独到见解。

甜甜喜欢没有嗜好,且不是很胖的男人,一看叶萧自然没戏,太胖了,不合要求,不过叶萧愿意达到要求,因为爱拼才会赢。

叶萧要减肥,为了赢得甜甜,为了捕获放心,叶萧必须要付出点什么了。

最有效的减肥方法就是运动,还有吃清淡一些。

叶萧觉得那样做似乎太漫长了,到时候,就算自己瘦了,甜甜已经做妈妈了,那样不好,叶萧正在忧虑中的时候,发现了减肥药广告,几天就可以瘦多少斤,叶萧一看,就欣喜若狂了。他马上就拿起钱去买了很多包,每天吃,每天吃,希望能够减下来,可是叶萧越减越肥。

叶萧以为吃得不够,于是狠命的问父母要钱,继续去买,而且大口大口的狂吃,最后,吃出了病来,让父母很焦急。

叶萧知道了那些减肥药都是骗人的之后,非常恼怒,想一把火少了所有的减肥药,可是,那样做,又是犯法的。看着甜甜,叶萧一下子又陷入沉思中。

叶萧觉得还是实在一点好,生命在于运动,叶萧于是每天锻炼,他会每天跑半个小时,自然他是慢跑,可是叶萧实在是太胖了,而且吃得也多,跑得比七八十岁的老头还慢,不得不让老年人笑话。

叶萧每天都会去跑步,希望可以一天天的减下来,可是身体就是不由自主,每次叶萧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还是老样子,根本就不轻松,叶萧一点也不灵活,做什么都很缓慢,他看到同龄人,看到小孩蹦蹦跳跳,他很渴望,可是可望不可即。叶萧只有狠下心来继续努力。

每次叶萧回来都要喝很多的饮料,他不知道饮料糖分多,不利于减肥。

叶萧虽然不吃肉,但是却疯狂的吃饭,他把饭当成了肉,每天饭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他不知道他所补充的,正是他失去的。

叶萧还喜欢吃宵夜,之所以叫叶萧,也是因为吃宵夜吃出名了。叶萧宵夜也吃很多,不吃的话,叶萧是睡不着觉的,虽然在减肥但是叶萧咬着牙说,多运动运动就没事了,叶萧照常,只要不吃油腻的就行。

跟叶萧一起的运动的人,都变瘦了一些,而叶萧却没有瘦下来,而且还增加了重量。他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难道是遗传?可是自己的父母并没有多胖呀。

叶萧一下子觉得离甜甜越来越遥远了,他想大哭一场,自己跑了几个月,运动了几个月,却没有初见成效,晚上,叶萧擦拭着眼泪问苍天,为什么会这样?可是苍天以沉默回答了他。

叶萧再也无法休息了,总是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思来想去,叶萧还是在想着减肥的问题,他似乎是个例外,所有人都可以减下来,而自己却再怎么努力都没有用。

叶萧胡思乱想起来,以为自己是不是有些什么不对,得罪了那位神灵,如果现在谁可以让他的体重下来,他会很感激的,他甚至可以把你当成再生父母。

叶萧不知道凡事想别人感激,那是必然要失望的。叶萧一天天的消沉下去,最后都懒得起床了。

所有的事情,不是都意味着成功,要知道跟成功一起出现的还有失败,失败也是常有的事。做人就不能意志消沉,被失败击得粉身碎骨。

叶萧几天都没有出现,甜甜以前每天都可以看到叶萧,因为叶萧再懒,在喜欢的人面前,还是要装的很勤奋,要留下一个好印象,就要在平常中尽力的表现。

甜甜问叶萧的父母是不是病了,叶萧的父母只好实情相告,甜甜觉得叶萧能够为了自己而那样,她有些感动,认为叶萧这样完全是因为自己,于是甜甜要去恢复叶萧的斗志。

叶萧此时还在睡觉,他不愿睁开眼睛,因为睁开眼睛就是不如意,但是甜甜的敲门声,呼唤声,还是让叶萧振作了起来。

叶萧开了门,对甜甜客客气气的,甜甜一点也看不出叶萧的大男子主义,只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真的很成熟,稳重,可以深交。

甜甜又跟叶萧聊了一番,后来越聊越越投机了,于是两人开始相恋,最后相爱了。

为了达到甜甜的标准,叶萧一天饭量都少了,早餐吃两个水果,中午吃点没营养的,晚上还想吃没营养的,但是,却被父母阻止了。

果然,这样效果好了一些,叶萧明显的觉得自己似乎没有以前那么胖了,自己的胖瘦,只有自己知道。

和风吹来,叶萧觉得很惬意,自己并没有做很多,只是少做了一些吃的动作而已,也许就是那少做在起作用,叶萧喜欢忙活了,因为忙活也是在运动,叶萧会跟农民工一样从早忙到晚,父母见叶萧如此勤快,都很欢喜。

更让父母欢喜的是,叶萧离甜甜越来越近了,两个人几乎黏在一起了。

后来,甜甜嫁给了叶萧。叶萧的脸上面笑容明显多了,不过有些臃肿的身材,还是让叶萧有些压力,虽然那是发福,不过叶萧想健康长“瘦”。

叶萧慢慢的把吃夜宵的习惯改了过来,为了甜甜,叶萧甚至把该死的大男子主义也改了,叶萧会幽默的讨好,在叶萧看来,顺着女人比逆着女人要好些,就像顺流而下一样,总不能逆流而上还说不费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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