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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槿儿 当前章节:7340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6:38

我只是恰好在这个时间遇上你,所以我们的感情,变得不真实,也不纯粹起来。有时候我不得不想,这种感情里到底掺杂了些什么,但却始终不得不承认,我对你,还是喜欢的,无论多少。

——余华

余华一找到位儿就坐下闭上眼睛。他特地要了一个靠走道的位置,这是他坐飞机的习惯,那样,去洗手间就方便得多,不用麻烦邻座的人一次次起来让位。

余华总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麻烦别人,也不愿意依赖别人,无论什么事情,他总习惯一个人揽下。这样独立的人,或许在才开始被认识的时候会被人夸口,羡慕,赞扬,可相处时间久了呢?

相处时间久了,就有了余华现在的结局,被交往了多年的爱人说了分手,分了手,分了家,也把两个人这辈子的牵扯彻底断了。

在同的这个圈子里有个真心相处的人不容易,何况这个人和你兴趣相投习惯相似连做爱都不会腻味,余华曾经一次次搂着张晓感叹自己的好命,也不止一次暗自下定决心要和张晓过一辈子。余华的父母早就离世了,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孑然一身,然后,有了相知相陪的张晓,一过就是四年。

可张晓终是腻味了。他叫来了搬家公司,把自己成堆的衣服塞进箱子里扔上搬家公司的小卡车,最后,背着那把吉他走出了余华的家门,他回头,用那双带着琥珀色的眸子深深看进余华眼里,他说,余华,你从不依赖我,让我感觉你从不需要我。他还说,余华,我也是个男人,也想自己爱的人依靠自己。

张晓走了,余华的房子空了,这套房子的房贷刚供完不久,房子很大,一百多平米,是余华为了和张晓住一起专门物色的大房子。而现在,张晓离开了,只有余华,一个人站在这个依旧崭新的房子里,用浴室熟悉的喷头,睡卧室熟悉的双人床,看窗外熟悉的风景。

余华决定趁五一假期,一个人去云南旅行,然后,报了旅行社,上了这趟飞机。

“对不起,麻烦让一下。”

余华睁开眼抬起头,站在旁边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比自己小,皮肤黝黑黝黑,却健康有光泽,他斜带着一顶帽子,只穿了一件短袖衫,上面带了个项链。

余华愣了愣,那人笑起来,露出前面四颗牙齿,亮锃锃的,他说,“我是二十一排B座。”言下之意就是我坐你旁边,你赶快滚起来让我进去。

飞机是波音737的小飞机,余华进一米八的个头,只有站起身挪到走道上,男子把随身的一个运动包扔进头上的行李柜里,说了声谢谢,灵活地缩进去,坐到余华旁边。

余华这时才看清他脖子上戴着的那个项链,是黑色粗绳挂着的一把弓和一只箭,金属的,很有质感。他闻见一股清香的味道,不是香水,也不是洗衣粉味,象某种花,也象某种叶子的味道,说不清,却很自然。

余华自嘲般笑了笑,心想,你就算失恋了也不要饥渴得见男人就发情。他坐下,又闭上眼睛。

旅程很长,要两个小时十分钟,中途除了被空姐打断几次外,余华都睡得很好。他很久都没有睡过好觉,每一晚睡在那张床上,总想念张晓的味道张晓体温较低的身体。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是如此的矫情,可直到那个人走了以后,他才明白,再坚强,也是因为身边有需要的人支撑着。

快要下飞机的时候旅行团的导游喊了起来,让自己团里的人把团卡带上,避免下飞机人多走散了。余华睁开眼,懒洋洋地翻自己随身背的包。那张卡很傻,把每一个人的照片都贴到了正中,下面附着旅行团的全称及联系电话。卡上还拴了根长长的绳子,方面让人戴到脖子上,余华不耐烦地甩了甩自己的卡,鄙视地哼了一声,扔出两个字,“狗牌。”

旁边的人听见以后,不加遮掩地笑了起来。

余华斜过眼去不满地一看,男子对上他的眼,耸耸肩,连笑容都不收,一脸的单纯无辜样。

下了飞机,人果然很多,余华周围满是说着鸟语的人,旅行团的导游摇着小旗子,东张西望。一个提了很大旅行箱的女孩不满地问导游,为什么还不能走,大家也就不满地抱怨起来。余华有些好笑地看着导游无辜的样子,小青年一脸无奈地解释,云南这边派来的接替导游还没到,打电话也关机。他不负责大家在云南的旅程,只负责把人交到那个导游手上。

余华有些后悔,因为旅行团的确麻烦又不自在,可谁让自己挑上黄金周旅行,走前大胖一再啰嗦过,黄金周云南的宾馆都爆满,如果不跟团,没得住也没得车。

“小兔崽子你怎么才来?!”导游双手插腰冲着不远处大喊,余华看过去,是刚才那个男子,背着旅行包,穿插在人群中跑了过来,一脸青春洋溢。

“我和你们一趟的飞机,下了机就忙着跑工作处交接工作拿资料了。”小伙子跑过来气也不错喘得解释,然后挥着手中的资料,给团员们一个灿烂的笑,“大家好,让大家久等了,这次云南之旅由我负责,我的名字叫孙振宇,振作的振,宇宙的宇。”说完,又给了大家一个璀璨的笑。

余华站在后头,心里嘀咕,阵雨,我还台风呢。

孙振宇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导游,声音洪亮说话风趣,还没有到旅馆,他已经说了七八个笑话连带几个云南传说把一车的游客逗乐了,团里的几个女孩要他的电话,他眨眨眼说“来者不拒愿者上钩”把号码给了全团的游客,那双眼里有些光泽跳动着,连带着他挺拔的眉梢,和嘴角右边小小的酒窝,让团里的人都开心起来。

酒店离翠湖公园不远,余华拿了自己的房卡就径直往楼上走,进了房间,他有些累,把包一甩就倒在床上。他转过头看旁边的床,然后闭目养神。

不知什么时候,余华在迷糊中听见门锁开动的声音,他没有动,依旧挺着身躺着把两只没脱鞋的脚垂在床外头,有人走进来,停住脚步。

“你就是余华?”

他睁开眼,看见孙振宇挎着包站在他床前,下一刻,男子脸上的惊讶一闪而过,一个笑容又拉扯开,那个酒窝若隐若现,一张脸,特孩子气。

余华没有吭声,靠着枕头点点头。他心里有些惊诧,后面脑袋一转就明白,他是唯一一个男性单身,肯定是和导游住一起的。

孙振宇把包放在椅子上,拿了桌上的电热壶就烧水,然后才坐到自己的床边。他忍不住打量余华,看余华典型北方人极男子气概的脸,五官坚挺,轮廓分明。

余华身上有种说不清的味道,他总觉得有些寂寞得冷,却说不清究竟是从他的眉梢透露出来,还是他气质就是如此。孙振宇却是确定的,这个人是一个人,心里。

孙振宇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也看过太多的幸福太多的快乐。他一直以为每个人都有和羁绊的同伴,无论是亲人,友人,还是爱人,所以每个人身上都会流泻出快乐来。

余华,没有。

而快乐的孙振宇,不懂了。

%%%%%%%%%%%%%

我和余华是相似的,他喜欢给予,而我也同样喜欢给予。只是余华的给予总是如此的沉寂安静,而我,更偏向过分的喧闹。可是,我想把自己的热闹分给余华,那样,他就不会寂寞了。

——孙振宇

余华睁开眼,对上孙振宇的眼神。他知道对面的人一直在看他,那种视线,让他无法抑制地想起张晓来,有些揣测的,单纯的,甚至有些热切的。

原来想念和回忆,都是如此简单而强硬,迎面而来时,让人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孙振宇有些尴尬,他指了指刚跳闸的热水壶,问余华喝不喝水,声音一出,不自然地连自己都想抽自己,余华说谢谢,接下来的“不用了”冷漠疏远。他发现余华的声音很好听,让他想起某个电台深夜栏目的男播音来,有些低沉,安稳,让人安心。

“今天自由活动,你想去哪里?我带你逛逛吧?”孙振宇客气地问,客气得让自己都憋闷,想他孙振宇万人熟,怎么现在就得装模作样拿腔拿调的说话。

还是那句谢谢不用,余华站起身,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个瓶子,到水,喝了几口,然后才说,“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逛逛就可以了。”

崩溃,孙振宇大脑里冒出这两个字来,下一秒差点脱口而出,硬生生被他含在嘴里吞了下去,“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吧。我没事儿,又对这里熟,何况,导游不带人难不成还闲宾馆里看电视?等你休息够了我们就出发吧。”

余华把瓶子噙在嘴边,冷了半会儿,才说了句“那就麻烦你了。”声音不温不冷听不出高兴还是不高兴。

孙振宇抓头不好意思的傻笑,心里却早已骂天骂地把余华的冷淡客气骂了十遍八遍了。

昆明不大,至少余华是这样认为的,街道不像北京西安那样宽阔,地砖也有些陈旧,甚至凹凸不平。他们去了翠湖公园,看里面一丛丛绿柳下围着圈子唱歌的老人,看河里排着队泛波的野鸭和鸳鸯,孙振宇说,冬天的时候,翠湖湖面会游满白色的海鸥,从西伯利亚来的,红嘴鸥。

余华喜欢拍照,却从不把自己当风景拍进去,他拍垂柳下的鸭子,拍翠湖春晓的石碑,甚至对着跳烟壳舞的老奶奶们,他也眼神专注地对准镜头按下去,认真,严肃。留着一旁见怪不怪的孙振宇,吐舌做鬼脸。

“余华,去吃午饭吧,肚子饿了。”万人熟孙振宇摆出那副可怜见的嘴脸,撇着嘴皱着眉塌拉着脸,拉着余华的衬衣下摆不放。

余华收了相机转过脸,就看见小屁孩一副饿死鬼的样子,他看表,才十一点半,“你早上没吃早餐就赶飞机了?”果不其然看见孙小鬼拼命点头的委屈样。

余华心里笑了,这怕才是孙振宇真正的样子,喜怒哀乐,能一眼就看穿,毫不遮掩。在旅馆里那副成熟样儿,八成是配合自己装的。

地点是孙振宇挑的,就在公园南门旁的一家餐厅,二楼。窗户临着翠湖那湾碧水,清风轻扬时,柳条就打着弯儿浮进窗内,划过餐桌,又柔软地缩回窗外,低垂着。菜点的不多,都是滇味,做法家常味道却很好。

孙振宇很能说,一顿饭就把自己的底细全都盘托出来,他看余华掏钱付帐,笑着说下午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不远,也不累。那表情,有些得意,有些期待,也有些怀念。

是个东郊的公园,离他们住的宾馆不太远,乘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就到了。公园因为偏僻而安静,大多都是本地人来野游的。大片大片的草地,长了二三百年的古树,石碑,和一簇簇未曾绽放的昙花。

孙振宇在草坪上挑了个地方就躺下来,他看头顶蓝色的天空,明媚,清澈,一尘不染。他喜欢云南的天,蓝得恰到好处,不像北方那样灰蒙,也不似西藏那样蓝得太过神圣。他抬起手,任凭五月金色的阳光穿过指尖射到他脸上,手背就这样成了一个阴影,上面突出的骨节明显张扬。

孙振宇喜欢自己的这双手,不纤长,不光滑。上面骨棱分明,有着厚厚的茧子,他迎着天空握住自己的双手,左手,握紧右手,使劲一捏,就听见骨头的响声,干脆利落,如此有力。

然后是放下相机转过身来的余华,眉宇之间净显刚强。他走过来,低着头看自己。

“怎么了?累了?”余华走过来,看躺在草坪上的孙振宇。他听见他捏手时骨头的响声,太过清脆,让自己有些不舒服。

小孩摇摇头,灵活地站起身把包往肩上一捋,拍拍他的肩膀就往前走,“走吧,带你去我们的目的地。再在这里晒一会儿我就真成煤炭了。”

余华嘴角扯过一丝笑容,腹诽着屁小孩你已经是了,跟着他往山上走去。

余华开始在心里叫孙振宇小孩,从吃过午饭以后。孙振宇比他小五岁,从大学毕业起就开始全国各地当导游,看过全国壮丽山河历史遗迹,遇过无数男女无数老少,而余华呢?

余华,在一个城市的一个公司里干了近八年,升了四次职,涨了四次工资。其中遇见了张晓又分别了张晓。

然后,就是一片如空白般平静的生活,波澜不惊。

%%%%%%%%%%%%%

直到这之前,我都没有想过我会和余华有超过导游旅客的交集,可当他和我一起登上这座塔,和我一起眺望这座安逸在群山中的城市时,我才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不由自主地开始迁移错位了。那时候,余华只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喜欢这里。”

——孙振宇

那座塔在公园的最高处。

余华随着孙振宇一步步上楼梯,听着脚下陈旧的木制旋梯发出一阵阵牵扯的声音,像一种轮回,在脚下周转着,悄悄流淌。余华喜欢这种古老的自然,他甚至觉得自己能闻见木头有些腐朽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孙振宇没有停,每一步都像一种仪式一样正式而仔细,直到塔顶,他穿过其中一道拱门,迎着空冽的风,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扬起头。

他听见那风声还如从前一样嘶吼着擦过他的双耳,那种冷冽还如从前一样拉扯他的肌肤,他的毛孔,钻进他的衣服,剥夺他的温暖。

他把双脚张得很开,让自己巍然地站立着,纹丝不动,任凭急劲的烈风推他攮他。

然后他听见余华的声音,在风中变得不太清晰,甚至有些不真实,他说,“我喜欢这里。”

余华的发被吹得凌乱,随风飘扬着。他的衬衣被吹得鼓胀起来,衣角急烈地拍打着。他一手扶上冰凉石栏上的石狮子,看着远处,眼睛里却透出说不清的光芒,复杂的,甚至有些诡异。孙振宇迎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远处是一片昆明城,绵延而去直到那边的山下,没有太多林立的高楼,一片安详的,柔软的,眷眷的,恬眠在群山的怀抱中,与世无争。

只有在这里,才能感受到这个城市为自己而活着,没有喧嚣,没有拥挤,只是安静地,蜷缩着。

孙振宇迎着风大声说,“每年我都要来这里看一次,看这个城市。”

他的目光延伸着,没有聚焦,散漫地看着不知道有多远的地方。他大喊,“今年有人陪我来了,谢谢了啊哥们。”

他没有回头,也没有看见余华嘴角掩饰不住的笑容,因为他心里,有更大的,彻底荡涤开的笑容。

%%%%%%%%%%

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伤痛。我有,孙振宇也不可避免的有。我选择把它埋葬到心里最深处,再也不触碰不翻看,可是孙振宇却把它流露出来,在我面前。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心里竟不抗拒他的坦白。

——余华

下山回去的一路,孙振宇有恢复的往常的热闹,那些矫情的发酸的话仿佛不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他不顾余华的沉默安静,指东指西地把公园里他知道的典故都搬了出来。

余华感叹,真是优秀的导游,能吹能谝,片刻不停。

回到宾馆的时候,余华照旧往床上缩,看着孙振宇歇也不歇就钻浴室洗澡。孙振宇体力很好,从他黝黑的肌肤和大臂坚实的肌肉就可以看出来。等他吹着口哨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余华已经快睡着了。

“余华,醒醒,洗个澡吃了饭再睡。”小屁孩精力旺盛地推了推僵死在床上的余华,看人家睁开一个眼皮子瞅了一眼扔下一句待会儿又躺过去。

“您老是不是办公室做多了缺乏锻炼,就今儿这运动量您都受不了那明天怎么办?我给您倒点水喝您清醒清醒。”

余华坐起身,说了句我自己来,喝水的时候靠着床背打开电视机,无聊地随便翻看频道。“明天怎么?”

“明天一早赶飞机去丽江游丽江。我保证您老除了飞机上那半个小时外就再也没休息时间。”余华盘腿做到床上,百无聊赖地看着余华不停切换频道的电视机。“哎,我说你别换了。这没一个节目能看的,相信我,经验。”

余华笑,把遥控器扔过去正好砸到小孩脚上,小孩盘着腿没法缩脚被打了个正好,不满地转过脸来一瞪说“大白天你敢搞谋杀。”引得余华一边嘴角往上翘露出极吓人的表情。

余华洗澡,出来的时候又闻见那股在飞机上闻到的熟悉香味。

他有些好奇,一声“什么东西?”吓得正在整理包的孙振宇一跳。

“什么什么东西?”小孩头也不抬学小老鼠翻东西。

“那股子香味,飞机上我就闻到了。是什么?”余华走过来弯腰看,正碰上孙振宇抬头,后者刚把头抬起就吓了半死,下意识叫了一声屁股着地身体往后缩了两步。

“你你你,我大爷你把衣服穿好再出来行不?大白天搞裸奔能吓死人!”孙振宇坐在地毯上举起左手左脚防止余华的进一步。

余华作了个抱歉的姿势,“没把换的衣服带进浴室。”

“那你让我递不就成了。”孙振宇身子前倾爬回原地,双眼却不离地盯着余华的上身看。啧啧,身材还真黄金,一看就是在健身房炼过的。瞧那胸肌,瞧那背,瞧那肱二头肌肱三头肌,然后就是余华的脸——还有不招人喜欢的问话,“嫉妒了?小孩儿?”

“你丫!我嫉妒个屁!你看看你那白森森的皮儿,跟娘们似的,我哪能嫉妒?”孙振宇一激动,跟吐炮似的发机关枪。

“你,你说话还真是哪儿的调调都带。”余华无力地穿上衣服。

“那是,也不想想我谁呢,走南闯北!”某孙显然没有听出余华的弦内音。

“拜您了,行走江湖的大侠。”余华满脸效果线,特崩溃。

孙振宇趁余华消停的时候忙来忙去,过了一会儿,余华就闻见满屋子的香味。

他抬了杯茶过来,杯中氤氲而升的热气中弥漫着那股子香味,余华起身接过,才知道,那是茶香。

“是紫芽,云南的特产,普洱的一种。”

茶味比龙井重一些,比余华喝过的普洱要淡一些。除了绿茶的香味外,还带了一股淡淡的甜香,温而不腻,淡清缱绻。余华喝了一口,入口润滑。

“我用茶杯泡的,没用你的水瓶,茶杯能把香味散出来,你不介意吧?”孙振宇笑。

“没事儿,谢了。这茶哪儿有?走前我带些。”余华慢慢品,一口一口轻啜,茶香散在口里,让他觉得特别舒服。

“不知道,沧临那边吧。朋友送的。你要我帮你问去就行。”孙振宇端过自己的杯子。

“别介,要麻烦就算了。”余华头也不抬。

皱眉,孙振宇把头从杯口抬起,“我说,你……”想到这里,他觉得太不合适,说了句没事又埋下头饮茶。他想说,你这人也太客气太独立了,就不能亲近点。可话刚到嘴边,他又吞了进去。他不确定自己该拿什么样的身份提出,可无论如何,他是没有权利的。

陌生人,他们只算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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