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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佐之君 当前章节:167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10:18

(59)争权夺利

尽管失去了指挥官,但是“铁卫营”的素质绝不是盖的,在偏将、牙将们的率领下奋力拼杀,而我方士气如虹,双方的战阵很是精彩,最后被皇上“干爹”评定为“和局”。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当然是十分满意,毕竟我们只是训练了两个月而已;但是在安同来说,这是奇耻大辱,在皇上下令嘉奖两军之后,郁卒而去,临走前狠狠瞪了我一眼。唉,又惹了一个敌人,现在我是四面楚歌了。我真是命苦……相对于安同的垂头丧气,我军是欢呼阵阵,皇上的嘉奖更是让这些血性汉子兴奋不已;而他们看我的眼神也从原来的“愤恨”(主要原因是我的训练让他们苦不堪言或者说是从地狱走过一回)变成现在的打从心眼里“尊敬”。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如此的不可理喻,就像是有的人生来就是敌对方但是在一起经历过生死考验之后成为兄弟一样。事后,皇上“干爹”将我单独留了下来,免不了对我大加赞叹,同时忘不了向我要几颗“回春丸”。据董公公称,“自从万岁爷吃了殿下的‘回春丸’之后”,“生龙活虎”,前往徐皇后的东宫次数也有增加,“都是殿下功劳”!我靠!什么跟什么!“干爹”居然拿我的“回春丸”当春药吃,I服了you!回到两个月不曾踏进过的“杨氏美容院”,我真是有一种“家”的温馨感觉;许久以来都不曾感受过了,也许这就是人变得世故、圆滑的代价吧。“夫君,你回来啦!”香香。“哥,想死我了!”小兰。“哥,你去洗个澡!今天晚的晚餐可有好东西奥,香香姐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叫花鸡’、‘糖醋鲤鱼’……”小幽一口气报了十多个菜名,全是我平常最喜欢的类型。真是好感动!我将自己的感激透过双眼传给一边微笑着的香香,这才是我的好妻子啊!这一顿吃的是天昏地暗,风卷云残,一大桌好菜大半进了我的肚子,好久没吃得这么爽了!上一次大概是我刚升任为红楼内园龟公的时候,我自己在外面海吃了一顿,虽然那时的菜色根本不能和现在相比,但是那时是凭借着自己的财力好好吃了一顿,吃得心安理得,同样的满足感!当然好菜要以好久来配,虽然我是个“不食酒者”,但我还是喝了几杯低度数的葡萄酒,几杯过后酒力发作,只得在三位好老婆的搀扶下慢慢进入我们的爱巢。所谓酒能壮胆,好早以前我就想来个一箭三雕,但是三人死活不肯我也只得作罢。现在借着酒劲,我将三位老婆拉到床上,先给她们每人来了一个热吻,我清楚地知道她们身上的每一个敏感点,所以一番手脚下来,三人全都懒洋洋地躺在了床上,眼中火热得要滴出水来,女人也是有欲望的,只是她们平常不显露出来罢了。就像现在的小兰,早已迫不及待地脱去身上的累赘,和我拥吻在一起,这就是她的个性;而小幽和香香则是矜持地躺在一边,既好奇地偷偷看向我们的狂烈动作,又脸上布满红晕,唉,就像一个黄花闺女既想要那种交欢的快感却又怕破处的疼痛,还真是矛盾得很!“小宝贝,我要进来了!”我在小兰耳边轻轻地道,一声脆响,让旁边看好戏的两人“啊”得轻叫一声;而小兰则是尝到了快感,自己配合地向上挺动,让两个人连接得更加紧密。呻吟声,喘息声,以及两人身体的撞击声纠杂成一片,现场淫糜非常。“啊——”在一声高昂的尖叫声中,小兰终于达到了高潮,但是我还是没有发射的欲望。于是我将目标转向了正在剧烈喘息中的小幽和香香……这一晚属于男人和女人!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醒了过来,这可能归根于自己的精神特别好。近来修炼武功,发觉如果每天保持脑部充盈的真气,那么即使很少睡觉精神仍然是很健旺,所以在不自觉中一部分真气慢慢转往脑部。而这么一来最明显的结果就是我现在睡觉睡得很少,平常至少要四个时辰,现在最多就三个时辰,而且还有逐渐减少的趋势。我真害怕将来自己变成一个根本不用睡觉或者说不能睡觉的人,所以暂时我切断了珍奇对脑部的输送。(其实我不知道,向脑部输送最为纯净的真气,是修炼元婴的一条基本途径,而我放弃了这项能够成仙的方法,是自己在后来的仙魔对决中吃了老大的亏。如果知道这样,我现在才不会这么傻傻地放弃!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是因为我的这种做法没有使自己过早地成为当时借助他人新练成元婴助长自己魔功的大魔王的眼中猎物。)我从三女的粉臂玉腿中抽出身来,虽然动作很轻微但还是惊醒了小幽和香香,至于小兰则是一脸好睡,嘴角还留着口水的淡淡痕迹。“夫君,你醒啦!”香香和小幽想要起身,却被我按住:“昨晚疯了一夜,多睡会儿!”两人乖乖地听话躺下,因为昨晚太累的缘故不一会儿就重入梦乡,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望着三人如玉般的娇颜,心中暗暗感叹,上天是如何地垂青于我,让我得到这三个美人的钟爱;看着三人,我眼前又浮现了钱灵秀那张集天真与狡慧于一体的美丽容颜,这个可怜的姑娘自从父亲死去之后,孤苦无依,跟着我东奔西跑,即使她每每借口是因为香香的缘故,但是我又哪能看不出来其实对我很有好感?况且在京城的这段日子,香香不止一次向我提过钱灵秀的问题,但都被我支吾以过。曾几何时,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我,有如此的顾及与无奈?其实我是害怕失去啊!虽然我的武功可以说是很高了,但是我相信将来的日子总还是会有很多像魔门这样的强劲敌人,我真的好怕失去!所以现在我每天让他们勤练武功,就是防着将来有一天出现我预想中的这种情况。可是现在,我突然觉得拥有才是一切!管他什么将来,只要把握现在,那就是幸福!那就是一切!这恐怕是我这两个月来的最大体悟吧。(64)追女大行动既然下定决心给自己身边的人幸福,我就在心中考虑起追求钱灵秀的行动来。不是依靠她对我的原始的爱恋,我现在只靠自己的行动想方设法将这个美女追到手,而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趣味性。人生这样才算得上精彩!“杨氏美容院”现在的一大特色就是除了那些请来的女佣之外每个人,包括那些美容服务员以及从“腾龙保镖行”选出来的护卫都在练功,美其名曰:全民健身。这当然是在我的倡议下风行起来的,那些护卫本身是“遗弃之族”的人,每天修炼武功就像是吃饭一般理所当然,而交给那些女服务员武功是香香的主意,想想看一个女孩子每天要接待十几二十多个顾客,精力有限根本应付不过来,加上美容需要一定功力配合才能更加有效,所以现在那些女服务员也成了这个大家庭中的真正一员,而不知是单纯的雇佣关系。见到我众人纷纷行注目礼却并没有停下来,这也是我的一项规定:在练功的时候不必向别人行礼。透过重重人群我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就在花园的一个小角落里,钱灵秀以及她那个模糊蛋丫鬟梅儿正在那儿练习家传的剑法以及我传下的一套轻功身法。看她们两人的架势,迷糊蛋梅儿明显要比钱灵秀要高出不止一筹,细细看来已经达到一个亲卫的实力,真是不同凡响!正在此时梅儿突然一个转身,手中宝剑飞快地刺向我这个倒霉蛋,在飞身闪避的同时我明显看到钱灵秀脸上得意的笑容和一双明亮狡黠的凤眼。原来是故意的!我心中恨恨地想道,但是此时我没有任何的不快,想要追到美女付出一些代价是允许的而且还是必需的。这可是当年虎哥、豹哥的“不传之密”(在这儿所谓不传之密,就是他们每天挂在嘴边的女人经)!看我轻松闪过,梅儿明显有些诧异,不过马上集中精神将手中剑式展开,狂风暴雨般向我压来。真想不到一个“弱”女子会使如此剑法,根本不懂美学之道(也是,像梅儿这样的小迷糊蛋,那会注意自己的形象美?),不过也算符合梅儿的性子了。我运起轻功轻松写意地闪避着,直到钱灵秀自己耐不住,娇喝道:“无赖!仗着自己轻功,有本事你停下来和梅儿打!”此时的灵秀哪有一点淑女的风范,怒瞪着一双凤眼,樱桃小嘴噘起像一个被欺负的小姑娘(呵呵,实际上她就是一个小姑娘而已)。“咦!灵秀你是在说谁没本事?不会是你自己吧?有本事你自己下场来跟我较量一番!”看到灵秀气恼的样子我禁不住想要调笑她几句,这样才会有趣!“你——,好!我就下来跟你比划比划,说好了,你可不准再跑来跑去!”灵秀下场的同时,梅儿乖巧地退往一边将自己的位置让给她敬爱的小姐,还真是一个忠于主人的丫头。梅儿跟着灵秀不知是梅儿的福气呢,还是灵秀自己的福气呢,还真是说不清楚。

(60)神火营

灵秀的轻功、剑法和梅儿相比差了一个档次,和我相比那就是没得比。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一个成年强壮男子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的强烈反差,不用想胜负早已揭晓。难道平时香香她们没有告诉她,她们的武功大半是来自我这个好夫君的?还真是奇怪了!“灵秀,你这一剑刺偏了,应该再向上三公分那么就会刺到对手的曲池穴了;哎呀,这一腿应该再向下低一点,这样敌人的招式就不会打到你还可以凭此反击;这一招……”说是比斗现在完全成了我们之间的对招了。她钱家剑法我是了如指掌(针对梅儿的基础,我为她设计了一套易学的武功,当然首先就得了解钱家剑法的真谛了!),而像灵秀这样半吊子的剑法在我眼中真是破绽百出,一无是处。不过为了不打击灵秀学武的热情,我是耐心指导、孜孜不倦、呕心沥血……(不好意思,说偏了!)对于我的“冷嘲热讽”灵秀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虽然很是气愤,一双通红的眼睛就是明证,但是还是很用心地听着,几圈下来招式已经圆滑了很多,并且再也不是只会按照剑法的套路来施展剑招了,而且情急时刻能够有一两招神来之笔,让我大是赞叹原来灵秀还是一个学武奇才,要不是平时只想着玩,武功肯定超过梅儿多多,真是可惜了以前的大好时光。灵秀的内功到底薄弱,一刻多钟过去额上已经是汗流溢溢,呼吸也是显得急促起来,看来以后应该好好加强内功修炼了。“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以后好好修炼内功,否则凭你现在的武功大街上随便找一个人都能把你打倒。”我搀住停下来快要软倒的灵秀责备道,从没有受过苦的她将来如果一个人闯江湖那还不让人担心死。“哼,要你管!”娇蛮地推开我,嘴巴噘得老高,向着一边的梅儿道:“我们走!”呵呵,这个嘴硬的小丫头!回到客厅,香香她们已经起来了,而且正指挥着丫鬟们端上早餐,里面有我最喜欢的大饼油条以及热乎乎的豆浆。相对于那些豪门贵族离不开的什么燕窝、银耳之类,还是它们显得亲切得多,口感也好得很多!正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娘子们,怎么不多睡会儿?”我搂过正想为我送上毛巾的小幽,在其小嘴上轻轻一吻,问道。当然我不会厚此薄彼,香香、小兰两个也是每人一个热吻,呵呵,每天如此真是赛过活神仙。“我们要做的事多了,哪像你这个大老爷可以饭来张口,衣来张手?!”小兰明显是不满意自己将她放在最后一个,小小报复道。“怎么能这样说你们夫君呢!”我故作哀怨地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两个月我可是进行‘劳动改造’去了,整天呆在兵营里跟一大帮男人在一起,闷都闷死了,在家里享享清福也是应该的。你们说,是不是?”听到我这样形容兵营生活,三女齐齐嗤笑,嗔骂我“贫嘴”!饭间:“听丫鬟们说,刚才你跟灵秀妹妹比武了?”小兰饶有兴趣地问道,眼中闪着莫明的星星,让我心中发寒,每当小兰露出这种眼神的时候就意味着灾难的降临。我记得那是我第一天来到内园,当时一副小姑娘样子的小兰就是这种眼神,然后接下来的的十几天,我遭受了天大的苦难,每天帮助小兰用水浇灌她那棵不知从那里搞来的植物,特别令人气愤的是,这棵植物每天需要大量的水,而且是必须每个时辰浇灌一次,那几天把我累得散了架一般。让我意识到成了内内园龟公也不是一件怎样高兴的事。幸亏后来这颗莫名其妙的植物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损坏死去,否则我将陷入无尽的黑暗。真是多嘴的丫鬟,我心里暗暗地想道。嘴上当然当然不能这么说:“是啊,看灵秀妹子的武功差了点,就指点一下,没什么的!”最后一句我也不知怎么回事,自然而然就加了上去。也许是心虚吧,毕竟在老婆们面前坦承追求老婆以外的女子不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即使以前香香曾经积极地将灵秀往自己面前送。“噢噢,不打自招喔!”小兰就是这么调皮,尽找我的麻烦。我只能尴尬地埋头吃饭,不再理会这个可恶的妖精。不过我还是看到香香和小幽脸上了然的神色,让我老脸不自觉地红了一下。草草地结束了早餐,我赶忙逃离现场,这种尴尬的感觉真是令人很不舒服。走出美容院,刚好碰到正要出去的灵秀和梅儿。真是好机会!我快步上前,打招呼道:“灵秀,梅儿,你们出去啊!我反正没事,要不要一块儿?”灵秀看到是我,可爱的鼻子微微皱了一下,没好气地道:“随便,反正不多你一个!”说罢,领先而去。小迷糊梅儿一切行动以她的主子为先,马上跟随而去,是好不顾及还有我这个她们衣食父母的感情。微微叹了口气,我慢慢跟上,步伐之间应和着天地的玄理,似缓实快,这就是魔门最为玄妙的轻功身法。当然这些普通人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即使是像孟达之流如果不是用心观察,也不会发觉我在使用轻功。(65)初见汉王在京城中最为得势的诸位皇子中,除了太子朱高炽,就要数汉王朱高熙和赵王朱高燧了。这两人同为王爷,有自己的封地、私兵,可谓独霸一方,这两人在表面上和和睦睦,共同与朱高炽为敌,实际上两人似底下各有小动作,为着将来自己登上皇位作准备。这种情势现在京城中几乎人人都清楚。相对于朱高炽的“仁”,汉王朱高熙长得肥头大耳,脸上总是堆着笑容,暗地里却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恶之徒,多少人因为被他的表面所欺骗而招致家破人亡的惨烈结局;而赵王朱高燧,身为西南军团的大将军,守卫云南一带,手握重兵,武勇非常,自称“常胜将军”,对皇位虎视眈眈。两人可谓权高位重,除了太师、太傅,几乎不把别人放在眼内,所以那些官员更喜欢朱高炽多一点。灵秀今天出来是想买一些日用品。虽然美容院有专门的丫鬟负责为夫人小姐们购买日用品,但是她们还是喜欢出来自己购买,享受其中的乐趣。这就是生活的精彩之处!由此,真的难以想像那些住在宫中的皇后妃子们是怎么过的,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乐趣,还要不停地在暗地里争风吃醋,为自己的儿子谋求皇位……一入宫门深似海,想来就是这个道理吧。“我的灵秀大小姐,麻烦您稍稍停一下脚步,我实在是不行了,我快看不见前面的路了!”我真是猪脑袋,早已经领教过香香诸女的购物的疯狂,我还是义无返顾地跟着灵秀出来,真是傻到了极点!可惜当时完全沉浸在怎样和灵秀更加紧密地接触,哪想到是这么一个结局。不过,想要得到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想当初得到香香她们三个还不是这么过来的?“怎么?别告诉我提这么点东西就不行了!我可没叫你出来,是你自己死皮赖脸地跟着我的!”我有吗?天大的冤枉啊……不过,好像我的这种哀怨表情收不到任何效果,只得停止做无用功,继续这艰苦大业,心中不停地安慰自己:反正已经这样了,如果放弃可是功亏一篑!于是三人小组继续这无尽的征程。“让开!让开!汉王驾前,闲杂人等通通让开!”一个粗豪的声音叫嚣着,将我们前面的人群驱散开。此时的我根本无法看清前面的情况,只得凭着旁边的梅儿以及四处的声音来判断情况。不想惹事的我当然“从善如流”地跟着众人的步伐退往一边。汉王这个人物早在我建立情报网的初儿,就知道这么一个人物存在,当初在红楼里面做事的时候也略有所闻,实是我不能惹的人物之一。然而麻烦总是悄然而来,令人防不胜防。人群实在太过拥挤,加上我的视线受阻,不可避免的,我手中的如山般的货物成为最先的祭品。即使我功力再怎么高强还是有几件小饰物掉在大路中间,本来照我的想法,掉就掉了,等会再买就得了;可是,我的身边是那个小迷糊蛋梅儿,只见她弯身想要捡起那几样东西,却没有发现前面的一匹奔马正快速冲向自己。眼光瞄到这一情况的的我,马上提醒梅儿,但是显然来不及了,就在奔马快要撞上梅儿的瞬间,我抛弃全部的货物,“隔山打牛”神功飞快地袭向奔马,同时身子飞快地抱住吓傻了的梅儿,空中翻身一滚避过虽然被我击毙却仍然依着惯性向前冲来的“死马”。“碰”的一声,马匹与我的成堆货物相撞发出巨大的声音,周围百姓更是发出无比杂乱的尖叫声,现场显得一片混乱。“真是好险!”我暗暗抹去额上的汗珠,心里叹气道。梅儿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埋首在我怀里,要不是通过身体的接触听到她那错乱的心跳声,我还以为她吓傻了呢。“那个贱民胆敢杀害汉王的马匹?快战出来!”又是那个讨厌的声音。转头看去,一个高壮的的武士站在死马面前叫嚣着,虽然眼睛盯着我看,想来是看到了我刚才杀马救人的举动;但是语言显得不符合,看来是一个欺善怕恶的主,只是畏惧自己主子汉王在这儿狐假虎威罢了。可怜的人唉!“朱豪,怎么回事?”一个温和却又夹杂着一丝莫名气味的声音传来,接着声音的主人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是一个胖得离谱的男人,大约十四岁上下,满脸的肥肉随着话声不停地抖动,但是仍然保持着堪称“完美”的笑容,真让我佩服不已!“笑面虎”,我的脑中闪过情报上对这个汉王的最终评价,真是符合极了。朱豪见到自己的主子马上露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神色,并且凑在那个肥胖王爷耳边神秘地说了几句,大概是报告他刚才看到的情况吧,还真是一条忠实的看门狗呢!周围的人见到他这种表现纷纷露出鄙夷之态,呵呵,本人也有同感呢。

(61)恶魔训练计划

汉王那双老鼠眼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发觉的精光,当然这点不能逃过我的眼睛。呵呵,想来朱家的人都不是简单的人物,到底是皇家人物啊!心里对这位汉王的评价提高了一个档次。“这位兄台,本王手下鲁莽,在这儿本王向你赔罪了!”真不愧为“笑面虎”,对于自己手下的过错轻而淡之,并且“真诚”地赔罪,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处于我位置上的人恐怕对这位“慧眼识英雄”的王爷感恩戴德,视为知己了。但是在我清楚汉王性情的情况下,我当然知道这只是他笼络人的手段,或者只是做给世人看的表象。“哪里,只是希望下次贵仆小心点,不要伤了路人。”说完,我就转身将怀中的梅儿交给灵秀照顾,自己拾起地上的东西和两女快步离开。我不想和汉王这种人闲聊下去,一是不想让别人误会,朝廷之中现在多的是想要我命的人,再和汉王纠缠在一起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二是我本人很讨厌这种不能人命当回事的皇公贵族,要不是今天有我在那将又是一条人命的惨案。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可以清晰地感到背后那一双灼热的眼神充满着憎恨,看来又惹上了一个强敌。我暗暗苦笑,来京城发展到底是不是一个错误呢?我摇摇头,将这些烦恼甩去,这些现在想来还是太过早了些。路上灵秀不住抱怨:“你为什么不教训教训那个什么汉王?你可是当今皇上的‘义子’啊!”看她嘟着嘴的样子,我无奈地苦笑道:“我只是一个‘义子’而已,人家是是皇上的亲儿子,我拿什么来‘教训’别人?!”但我的回答远远不能达到灵秀的要求,梅儿是和她一块儿长大的好姐妹,平常根本不分彼此,只是小迷糊蛋自己要坚持原则而已。现在梅儿差点给马撞死而我只能给她这么一个答复,当然不满意,转过头去不再理我。我无奈,这就是那个当初那个因为好奇只身逛妓院的灵秀啊!我得看着她,否则谁知道她不知什么时候就跑到人家那里报仇去了。一刻钟之后,我们回到了美容院,而梅儿也在这段时间恢复过来,一副乖巧模样呆在灵秀身边。香香她们也知道了今天发生的事情,除了小兰不忘调笑我一番,其他人都在责骂汉王的不是和我的懦弱;不过,最后众人都决定派几个人在灵秀身边一天十二时辰不停地看住她。这恐怕是大家最为一致的想法了!当然这一切仍处在气氛中的灵秀和一旁显得很奇怪的梅儿是不知道的。(66)佳人情怀正如我所料,当夜月黑风高,是杀人越货的好时机。而灵秀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悄然离开美容院,当然我不是神也不是鬼,正好知道了这件事。为防万一,今夜我是亲自守在灵秀房外等待灵秀的行动;正当之夜过后我以为灵秀再也不会行动的时候,从灵秀的屋中飘出一条淡淡的影子。那正是一身黑衣打扮的灵秀,她倒还懂得穿上黑衣、蒙上黑巾,在我的印象中她应当是丝毫不懂这些江湖上的事情的,黑衣、黑巾也就罢了,那把特意涂成黑色的宝剑更是让我惊奇!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老练了,难道是平时听小兰她们说多了所以暗暗记下了?咦!对了,今天小兰的反应很奇怪噢,并没有对那位胖子王爷表现得很气愤,这一点本身就很反常;再联想到今夜灵秀的作为,看来都是那个小丫头在里面捣鬼,知道有我看着就不会有什么意外,所以怂恿气愤中的灵秀来个黑夜刺杀!哼哼,想要瞒过我还真是不简单呐!放弃回去将小兰打一顿屁股的想法,我只得跟上已经转过十字路口的灵秀。看她一边赶路,一边看向手中的地图,我苦笑非常。什么跟什么啊,连路也不认识(如果换成小迷糊蛋梅儿,恐怕根本不用去刺杀,整夜时间花在找路上了),还去刺杀汉王?恐怕这张地图也是小兰为她准备的吧,还真是一个惹祸精!左转右转,灵秀终于找到了汉王府。身为汉王,他的王府当然是守卫森严,单单是大门前就有十多个武功不错的侍卫把守;灵秀看到正门不行,就绕道后门,那儿人不多,只有两个但是武功却比前面的侍卫强得多,凭现在灵秀的武功对付一个勉强还可以,五十招之后必定被人活擒,如果两个人齐上不用三招就得被擒。更何况,在门内我明显感到有几个更加厉害的角色在四处逡巡,根本没有任何机会闯入。看着灵秀那种根本不知道自己安危“勇往直前”的样子,我再次苦笑,看来是自己出手的时候了。“隔山打牛”神功悄无声息地袭向两个侍卫,瞬间制住两人,在外人看来只是两人因为耐不住睡魔,靠在门边与周公约会去了。“天真”的灵秀看到两人“睡着”,眼中露出笑意,轻手轻脚地来到门边,在两个侍卫面前作了个鬼脸,轻轻一翻飘入汉王府后院。灵秀的轻功虽然很好,但是那在常人耳中就像是蚊子叫的声音在那四位高手的耳中不亚于放声大喝,所以在灵秀刚刚踏实地面的时候,四位高手同时得知有人入侵,快速向这个方向掠来。同时应付四位高手即使是我也显得有些吃力,况且如果明打明斗那就会被汉王发现身份,我可不认为简简单单的化妆会瞒过汉王那双小眼睛。现在情势不待人,我瞬间往四个不同方向发出一道气息,将四位高手引开,同时飞身到灵秀身边,一指点倒正莫名其妙看着眼前的灯火一片,心中迷惑为什么自己刚刚踏进这里就被敌人发现了呢?紧接着,身上穴道被制住,浑身不能动弹,一双秀眸中充满了恐惧。直到看到我那双熟悉的眼睛,心头才慢慢平静下来,要不是我已经制住她的哑穴,恐怕她现在早已对我破口大骂了。在四位高手发觉自己上当之前,我早已卷起灵秀溜之大吉,凭我的轻功瞬间消失在房屋纵横的京城街巷。即便如此,我还是在快要到美容院前转了一个大圈来摆脱可能存在的敌人,回到美容院的大厅才放心地解开灵秀身上的穴道。灵秀一获得自由和语言能力,马上噼里啪啦迸出一大堆话来,但是由于讲得太急连自己也不清楚在讲什么,只是从口中发出一串单音节而已。看到灵秀停下来大口喘气,我开始了机会教育,大声道:“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淡淡是那两个门口的侍卫就可以让你死个千百次!要不是我引开汉王府中的高手你已经被那些王府高手给粉尸了!”这一番话我说得声色俱厉,连自己都被这种语气吓呆,更何况是灵秀这个小姑娘,脸色苍白,眼泪在眼眶中打滚,但是迫于我的威势硬是没有流下来。看到她的样子我马上后悔了。我从来没有对女孩子说过如此严厉的话,更何况是对我心仪的女子;但是随即我马上发现这种做法纯粹是因为自己将灵秀看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我真正爱上了这个美丽天真、淘气贪玩的小姑娘。再次看向灵秀眼中晃动的明亮光团,我感到一阵心疼,其实她还是一个孩子,虽然她早已达到了平常女子嫁人的年纪。“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伸出手想要抚摸灵秀的可爱小脑袋,但是在半空中停住了,因为我不知道灵秀真正的情感是怎么样的,也许她跟着我们出来只是好玩,只是喜欢跟着她的香香姐,只是逃避那种丧父之痛。太多的也许让我的动作停顿下来,内心也怀疑自己的感情来,或许我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小妹妹而已,就像小花一样。这短短的一刻,我是显得如此迷茫,我想到了小幽这个第一个把温情带给我的女子,还有小兰这个时常和我作对的小丫头,以及香香这个在前往合肥路上碰到的红颜知己,有了她们的我为什么还是如此的贪求呢。想来想去,心中只有一个答案:男人的贪心。可是相对于我的迷茫,灵秀则是扑在我的怀中重重地敲打我的胸膛,刚才努力忍住的泪水像决堤的洪流,刷刷地流了下来,染湿了我胸前的一大片衣襟。感受着怀中凹凸有致的肉体,我真不知道怎样处理自己的双手;慨叹一声,双手轻轻拢住灵秀的娇躯,细声安慰道:“别哭,别哭!都是我不好!女人哭多了可是会变丑的。”“我就哭,你不是有美容膏嘛!”灵秀生气地将自己的眼泪擦在我身上,耍小性子道。我苦笑,自己研制的美容药膏成了这位大小姐不怕哭泣的理由,真是自作孽啊!“扑哧——”暗中传来一阵嗤笑声,不用猜都知道是小兰这个捣蛋鬼,现在居然在暗中看好戏!哼哼,等会儿看我怎么惩罚你这个小妮子!我的眼中露出恶魔的笑容。听到声音的灵秀吓了一跳,从我的怀中跳将出来,脸上布满红晕,一双小手不知所促措地玩弄着自己的衣角。厅中豪光大放,香香众女依次从屏风后面转出来,走在最后的是小兰这个臭丫头,闪闪避避躲着我的视线,她倒也知道害怕!?“众位姐姐好!”灵秀脸红一阵之后乖巧地行礼,加上脸上的泪痕显得楚楚可怜。小幽饱含深意地白了我一眼,扶住灵秀的身子,道:“不要理这个臭家伙,以后有委屈对姐姐们讲,我们帮你!”“就是!就是!”小兰在一旁帮腔。香香则是最为好人,看到我们两个人的情况也最为满意,脸上挂着甜蜜的笑容,像是因为促成了一桩美满“婚姻”而开心。于是不管怎么样,四人亲密关系中再次多了一个新生力量。

(62)校场对练

(67)颠倒是非接下来的几天所有的人慢慢开始接受灵秀成为我准夫人的事实,虽然我们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关系。倒是梅儿的反应很是奇怪,看向我和灵秀之间的眼神有一种淡淡的羡慕和渴望,但只是眨眼就消逝无踪。我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神和判断能力,这种眼神不应当出现在这个小迷糊身上的,我还没有认为自己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虽然和灵秀之间的关系处于恋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情况更让我快乐接受。三位老婆,不管是刚开始的小幽还是后来的香香和小兰,双方的结合都是突发性的,缺少了那种细水长流的韵味。现在自己和灵秀这种情况正好弥补先前的恋爱空白,现在可谓“甘之如饴”。这几天两人花前月下,享受着情人之间的特殊情感,而在此期间灵秀的性格也变得成熟起来,练起武来用心很多进步也是很明显,可以说是日进千里。加上因为和我之家偶有的亲密关系,是我可以为她改造、拓宽筋脉,所以功力直线上升,家传剑招使得圆浑无比,虽说不上炉火纯青但也算是深得精髓了。美容院以及保镖行的生意蒸蒸日上,势力发展很大,除了以“遗弃之族”为主的内核成员外,郝志超大胆发展了许多外围成员,势力已经遍布京城周围的几个大小城市;而原来的成员大多成了管理阶层,管理自己所在的保镖行。至于朝廷上仍然是老样子,争权夺利,每天进行着千年不变的纷争;而我的“神火营”因为上次与“铁卫营”的对比之后,双方摩擦不断,但还不至于到达伤人流血的地步,双方尽量避免实质冲突,因为军队中法令规定双方斗殴不管什么原因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是从开国皇帝朱元璋时期就留下来的传统,处罚虽然有些严厉但是效果也是显著的。这一天,我从皇宫里送药回来路过城隍庙,传来一阵哭声。抬眼望去,路边围着一大帮人,对着圈中的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大汉指指点点,像极了,不,就是鲁迅先生口中的那群麻木不仁者。看到小女孩脸上的五条清晰的指印以及大汉那种不可一世的神情,我微微皱了下眉头。如果是以前,自扫门前雪也来不及的我是不想也不屑于管这种事的;天地之大,这样的事每天不知发生多少,你一个人管得过来吗?当然好奇壮志者可能拍着胸脯道:“做得到!”然后付出一生努力,推翻了这个自以为黑暗的社会,建成了自己的王朝可是之后呢,什么最先的志愿,早已不知道被抛到哪儿去了,人间仍是如此的不公,富人作威作福,穷人为了吃饱饭像猪猡一样拼命干活,得到的只是富人吃剩下的“冷菜冷饭”!但是与香香她们相处多了,不自觉地会变得心软起来,况且我也不算是个坏人,只是比别人理智得多而已。所以现在我就开始管起这桩不平事来!“住手!”我抓住大汉想要再次伸向小女孩的“臭手”,用力一捏,耳中传来骨裂的“噼啪”声:“朋友得饶人处且饶人,更何况对象是这么一个小女孩!”大汉哀号着退下,我蹲下身子凑近小女孩亲切地问道:“小姑娘,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不要怕,大哥哥会保护你的!”也许是我的亲切笑容感染了她,小姑娘擦去眼中的泪水,断断续续地讲出了自己的遭遇。这个小姑娘的父亲叶志豪原来是当朝的一位御使,因为弹劾礼部尚书不成却反受其害,只因礼部尚书的大靠山是赵王朱高燧,势力强大,那是一个小小御使能够搬得倒的。最后被陷害进入大狱,前年立秋被砍头,剩下一双儿女男的叶志书被少林寺一个俗家弟子救走,女的叶小梅则是流落在外生死未明。昨天叶小梅流浪到京城,不知怎地被赵王的一个手下认出,今日刚刚吃完讨来的馒头就碰上这个大汉说她偷了他的钱袋,并且莫名其妙地从叶小梅那个只有一套换洗衣服的包袱里拿出了那个钱袋。众目睽睽之下,叶小梅百口莫辩,更是当场受了大汉一个巴掌,嘴边的鲜血和脸上还未消去的指印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叶小梅的话语零零落落,前后混乱,但我还是弄清楚了事情的大概。赵王真是心狠手辣,连这么一个小女孩也不放过,真的要斩草除根吗?!被我捏碎手骨的大汉在慢慢退后,想要趁我和小女孩说话的时机逃掉。我完全有机会将他留下,但是不愿意同时得罪当朝最为得势的两个王爷,我默认了大汉的举动,但是也附赠了小小的礼物:真气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破坏了他全身的筋脉,下身更是被我用“天欲宗”的特殊手法给废掉。也就是说,他已经是一个废人了,连打人的力气也将奉欠。拉着小女孩回到美容院,家里众女对这个长得粉雕玉琢的女孩子很是喜爱,而三个小家伙对于信赖的伙伴也很高兴,当然苦儿只是不表现在脸上而已,特别是听到叶小梅的悲惨遭遇之后,联想自己的遭遇更加有一种亲切感。我把这一切看在眼中,心中暗叹将来也许只有叶小梅才能影响他了,也只能靠她来解除心结。真是让人期待啊!叶小梅的到来为这个大家庭注入了新鲜血液,叶小梅也完全融入了这个大家庭,每个见到叶小梅的人都会夸赞她的聪明可爱,而一年多的磨难使叶小梅更加的懂事、乖巧,真是人间人爱。香香她们几个争着收叶小梅为干女儿,最后互不相让,除了小花、梅儿,我的三位夫人加上一位准夫人都成了叶小梅的干娘,于是我又理所当然地成了叶小梅的干爹。听到叶小梅从稚嫩的嘴中吐出“干爹”两字,我还真有些不适应。仅仅一天就有“大哥哥”变成“干爹”,我实在不能忍受这种巨大反差,就向我凭空老了好多岁。要知道我可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罢了,被人叫“干爹”真是不舒服至极,以前三个小家伙叫我“师傅”已经让我耿耿于怀了,现在又成了“干爹”真是气极!但是没办法,香香老是因为年龄大了想要一个孩子,但是虽然我们很努力但就是没有传出喜讯。对于三个小家伙香香虽然喜欢,但是还没有达到贴心的地步;现在有这么一个可爱女孩子摆在眼前当然不能错过,而小幽她们只是跟着凑热闹而已,并不曾真的想要一个女儿,毕竟年纪还小没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个心理准备。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之间欢好过后,两人总会炼化体内的阳精,作避孕措施。不得已我只得接受成为叶小梅“干爹”的事实。但是这个“干爹”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首先要防备赵王的可能报复,首先情报网全力运作,监视赵王府的一举一动;同时,汉王、太师、太傅也在监视范围之内,虽然几者并不存在相互合作的可能性,但是以防万一是我的原则。几天下来,四大势力没有任何举动。赵王本人并不在京城,王府只是在总管朱一春的管理下运作,看来因着赵王未在京城的原因,不会采取任何举动;汉王府,纯粹是打着想要收买我的打算,据密探报告虽然汉王恨得我要死,但是仍然嘱咐手下现在不要惹我,将来找机会逼迫我加入他的阵营,为他所用;至于太师、太傅因为皇上对我宠幸的缘故,不打算现在和我有所冲突,至于以后或者有扳倒我的机会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的,据现在已经成为太师府内管事的密探透出的消息,最近曾经是生死对头的太师、太傅居然有一种相互谅解、合作的趋势。(68)重阳佳节重阳节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节日,喝酒、赏花,家人重聚,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妙如意。自从来到京城已经大半年了,在这半年多的时间内,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酸甜苦辣,总的来说还算不错,除了那些被我们得罪的仇家之外。重阳节到来,我们这个大家庭当然也是充满了喜悦的气氛,最开心的要算叶小梅、阿三和阿强,至于苦儿面上没有任何表情,连我练就的“瞪眼大法”都看不透他的真实情感,恐怕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在想什么。我的事业是稳步发展,现在除了应付皇上“干爹”地“回春丸”、朱高炽这个“大哥”的兄弟热情以及防备四大仇家的可能报复,我是过得舒心如意,哪像当初在红楼时每天累死累活地埋头苦干,而吃的只是剩菜剩饭(不过坦白一点,即使是剩菜剩饭,红楼的东西还是比其他有名酒楼要高档得多)!大半年来“天欲宗”宗主也就是我的挂名师父没有派人来打扰我的平静生活,即使是身为九门提督副使的朱长老也没有联系过我,虽然对此感到很是奇怪,但是这个结果还是让我开怀不已,谁希望整天被人管束,特别是当你获得了超越上司能力的时候;就像是我!家中众人,除了香香和小花还有亲人之外,其他人不是孤儿就是家人早已死去;孟达他们的情况我是不知道,但据我估计,魔门的人恐怕都是些孤儿,否则恐怕有所牵累,这就不是魔门的作风了;二牛、郝志超他们都是携家带口来到京城的,完全不存在亲人分离的局面。现在重阳节到来,到底是小孩子气的小花“每逢佳节倍思亲”,突然怀念起远在金陵的老张来。这几个月来,小花与老张之间的通信不断,可以说是虽然远隔他方,可谓是“消息”通达;平时不见得小花如何想念老张,整天只顾着玩,即使是每半个月的一封信也都是在香香的催促下写成的。

(63)得失之间

(69)集体大练兵重阳节过后,我重新回到“神火营”训练士兵。可能是因为有感于近来各大势力的蠢蠢欲动,我将“坚决服从上级命令的”思想灌输到全营官兵的脑袋里,连那些伙夫也不放过。对此我的解释是往往一个伙夫就可以将所有的官兵一网打尽,比如下毒等等卑劣的手段。在我观念中,这些在正派人士眼里不入流的方式往往可以更好地打击对手,而且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天我抽空来到了军火库,检查“神火营”的招牌武器——火枪。从保管枪械的老头那儿了解到,火枪一见水就会失效,枪管更是需要保持光滑,不能见锈,否则枪身可能发生爆炸危及持枪人员的安全;所以,一旦火枪长时间不用,需要时常用油擦拭,并且放在通风干燥处。对于火枪的神奇,我是早就见识过了。一个普通的火枪手拿上一把火枪,就相当于一个二流的武林高手,这就是“神火营”的魅力所在。火枪手需要的是敏锐的眼力和灵活性,这样才可以瞄准目标进行射击;当然目标是人,所以会移动,故而对本身的灵活性要求也相对的提高。前些日子,我对火枪队的训练也是针对这两个方面进行的。现在每一个火枪队的成员的目力,即使是百米之外也是看得一清二楚,当然里面也不乏那些学过高深内功的武林好手,灵活性更是没话说。此外,防止近身作战,我按照一个火枪手的建议,让工匠在每把火枪前端装上一把匕首,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可以用来和敌人作战。当然在我的估计中,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是我的一项长远预防措施罢了。对于火枪队外的其他士兵,我的基本原则就是锻炼体力外加简单而实用的招术。凭着我那些不怎么丰富的战争知识,我知道在战场上拼的是毅力和耐力,谁能坚持下来谁就有活命的机会;至于胜不胜利,那些空泛的豪情壮语则是根本不需要存在于军营之中。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在战场上其他的一切都是虚幻的,金钱、名誉、地位,没有了生命即使你再有钱,再有名,再有地位,那又有何用?!只是一对白骨而已!!所以,每天进行的一万次劈砍、刺击、格挡等基本动作以及每天沿着山脚进行的万米长跑是小儿戏;不过,每天晚上军营中传来的阵阵哀嚎就显得不那么协调了。“神火营”大练兵的同时,“铁卫营”也不甘示弱地进行了“艰苦卓绝”的训练。艰苦卓绝,这四个字他们绝对称得上。本来“铁卫营”就是训练非常严格的一支部队,统领安同武功、兵法无一不精,手下更是能人多矣!但是上次皇宫校场“不小心”输给我之后,脸面大失,一个人躲在自己的营帐中三天不出来,也不让任何人进去(我还真佩服他的能力!如果换作是我,三天不吃东西还不把我饿死?即使我能够从天地中的“气”吸收营养,不会留下什么营养不良等等后遗症……);直到第四天,一脸憔悴(也有人说是满脸红光,我猜是亲安分子所言)的“安统领”步出军营,调动人马,发布了一系列训练计划,进行大规模的严酷训练。至于具体情况怎么样,因为我的情报网在军中势力有限,只探得其中的一项训练内容,那就是“安统领”将自己武功中的几招厉害招式交给了一些信得过而又资质上乘的士兵将领,并以此激励士兵们发奋努力,至于其他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不过我相信,再过些日子,等我的情报网渗入到“铁卫营”,那时就可以得到完美的答案。不知是有感于现在军队的积弱情况,还是有其他特别的用意,皇上“干爹”抓住我们和“铁卫营”相互比拼的浪潮,要求全国军队进行一次大的练兵计划。具体的采用我的训练计划,可能因为是简单而有效吧,毕竟上一次我的胜利就表示训练方法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为此,我花了一个下午写了满满十大张纸,其上内容倒不是特别的多,只是在下本人这个字写得不怎么样,兴起之时又练了什么篆书、柳体、隶书等等四五种字体;虽然懂得倒是很多,但是形象不是很雅观,据后来董公公称,皇上“干爹”对我的文笔“唉声叹气”了好一会儿,才把我的墨宝交给文案誊抄了无数份发往全国各地军营。唉!没办法呀!虽然我的书倒是看了不少,但是练字这方面从小没有好条件,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就是改正不过来,成为我人生中的一大污点。为此,我可是被小兰嘲笑了好多回。我也只能嗟叹,“人无完人”了!!哈哈……(70)刺客(在我的印象中,听到刺客这个职业的第一个概念就是“荆轲刺秦王”这一自古以来不断传颂的传奇。当然,在这之前,商、周以及春秋这些时代刺客也多得是,但总不比“荆轲”这一人物来得鲜明,这恐怕得归功于秦始皇这第一位一统中华大地的皇帝之功。特别是荆轲离开燕国前赴当时战国中最强大的秦国时那种激昂的气概,真是让人神往不已;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更成为千古绝唱。不过笔者在见识到了中国人自己拍的“荆轲刺秦王”这段戏码的时候真是欲哭无泪,这哪是史上那个武功高强的刺客荆轲,又是哪个气吞万里、睥视天下的秦始皇,纯粹是小丑两个!!)在军营中的生活充实而精彩,但我还是会时不时地跑回家看看美丽的娇妻们,以慰相思之苦(呵呵,其实啊,跟坐牢大同小异)。这一晚,我像平常一样晚上回到家中过夜,反正营中有孟达他们几个家伙看着,根本不会有什么意外。从“神火营”到美容院这一段路,要经过一条街道,名曰:百步街。顾名思义,就是平常人走一百步就可以走完的一条很短的街道,可是如今街道一片漆黑,充满着诡异的气氛。跟随我回来的只有四个亲卫,这还是孟达坚持的结果;如果完全按照我的意愿,那就一个人不带。凭我的武功如果还没法应付的话,即使再多几个亲卫也是没用;就像是老李和亲卫之间,一个是宗师,另一个只能称之为高手,两者有本质上的差别。虽然如此说,亲卫们也算是不错的高手了,在我打出暗号(这是我为“神火营”特别制定的,方便联络等)提醒他们的时候,四人已经有所感觉,默契地聚拢到我的身旁,身子微蹲,作出防守的态势。此时我也不闲着,通过感应发现有十几个武林高手埋伏在两旁的房屋中,气息很是微弱,要不是我“气”的探测无所不在,还真难发现!虽然这些人的气息几乎闭绝,但是他们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本身的无形杀气就可以让人产生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也是亲卫们能够发现的原因。就在我们摆出防御阵势的同时,首先距我们最近的两个杀手突然撞破屋顶,双剑合璧,像绞肉机一般狂风暴雨地朝我扑面而来,即使是在三丈外,但我还是能够感受到其中凌厉的杀气以及摧毁能力,四个亲卫在这种高超的武学面前凝神以待;据我观察,他们根本挡不了一招,这种合击之术太过强大了,但是这点攻击还不放在我的眼内。但是这只是一个前奏而已!当两只锋利的长剑快要到达我的面前时,前后左右各又扑出两人,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像箭一般地射来!其中两组人更是疯狂地发出蓝晃晃的暗器,真是致人以死地的绝辣招数。我根本没有考虑的时间,“隔山打牛”神功悄无声息地攻向最初的两个杀手,使两人全身爆血而亡。这一招令其他人微微一惊,但是手中动作没有半点停滞反而更加凌厉,双剑如狂风暴雨一般飞射而来,看来我这一招激起了他们的凶性、狠性。我无奈苦笑一声,因为这时真正的大敌已经进入我的“视野”,那是盘踞在空中像雄鹰一般的一个黑衣人以及埋伏在地下直到此时才露出些许气息的神秘高手。对于地下的神秘高手,我是一点都不担心,在他露出气息将要破土而出的时候,我以“隔山打牛”神功将外界源源不断吸收来的“气”袭向地下,只听闷哼一声,知道这位神秘高手已经死于非命,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只留满腔怨恨留人间了!处理完这位仁兄,我马上提起全部精神应付空中的黑衣人;他双爪呈十字状,爪尖微黑,在我的印象中这是除了唐门那位享誉武林的鹰爪功高手(唐门近年来闭关自守,除了必要的交际之外,几乎与武林隔绝)之外最负盛名漠北“鹰爪王”覃正北。江湖上传说覃正北是维吾尔族人,自小生活在沙漠之地,年轻时四处访师学艺,最后选择鹰爪功作为自己的专门技艺;一日得遇沙暴,幸而未死,从狂沙汹涌中悟得了现在所使得“狂沙千里”,一经使出风沙漫天,有摧天毁地之功,在起誓上就可以让对手吓破胆。但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正当盛年的覃正北突然消失在武林之中,成为当时武林的一大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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