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她拥有堪称绝色的容貌,和强大无匹的力量。(见第三十六章).6
“求,求求你,别死!白唐,我要告诉你,我喜欢上你了!我亚瑟·金,愿意和你在一起!还有薰,我们得要一起从这里回去。你怎么能,怎么能死在这里?”
白唐的瞳孔紧缩了一下,惊讶的神情却盖不住那样的喜悦。情绪一激动,他又咳了两声,血丝顺着嘴角滑落下来。
“别乱动!”金拉起他的手,紧紧地攥着,“你要问我什么?问吧,我什么都告诉你,什么都好!但我不准你走,绝对不许!”
“咳,金,告诉我……”
“什么?”
“……你,体重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爆字数……本来该分到下一章去的,但是实在是情节需要,分不开……~~~
☆、最强战力援助·临阵反戈?
“……”
金愣了半晌,脑袋里有些转不过弯来,甚至怀疑自己是在刚才那一瞬间出现了幻听。
“……抱歉,你刚才说什么?”
“呐,金,你体重多少?”
刚才就已石化的所有人再次遭受重创,直接风化成渣,散落成灰烬。米九张口结舌地愣住,完全忘了自己刚脱离危险的爷爷奶奶,突然就想起了那次去山顶看星星时和白唐的掐架。
不过,老实说……现在问这种事,会不会…太冷场了一点点?
“你……”众人堪比镭射光线的扫射注视下,金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究竟说了些什么。所幸刚才的声音足够小,大家看上去都没有听到。
茫然地抬头,薰正在不远的地方,脸上的神情波澜不惊,只是似乎……挑了挑眉梢?呃……他的脸色似乎也不是很好……
金猛地放下攥着的白唐的手,吃惊地看着那张脸上渐渐又浮现出和往常一模一样的明朗笑容,蔚蓝的眼瞳里落了正午的阳光。
“啊呀,刚才真是痛死我了。还好只是伤到手臂,没什么生命危险呐~~”
揉了揉额头,白唐小心地用右手半撑着身体,缓缓坐起来:“金,谢谢你,我好高兴……”
“什、什么呀……没死就赶紧自己起来。”金不可抑制地红了脸,站起身子走开,最后一句话细微地飘散在空气里,“……一百零五。”
摇摇头让自己清醒,白唐慢慢挪起身,撑着旁边的树桩站起来,身形有些打晃。太阳仍是不知疲倦地挂在高空中,落下来的光斑影绰纷杂。对面风华里陌的白衣亮得越发耀眼,一双黑玉般的眼里蕴着复杂深沉的情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小子,怎么样~~?还要打吗?”米七又精神起来,摇头摆尾,甚至还像小孩子那样不断吐舌头、作鬼脸,得意洋洋地招惹敌人。
美妮实在是受不了身旁人极度白痴的行为,重重的一拳砸过去,世界顿时清净了,只有某人眼泪汪汪,委屈万分地转过脸来,控诉着自己妻子的暴行。
“到这里就可以了。两位老前辈,剩下的就交给我们了吧。”
晴朗柔缓的声音传来,干净凛冽的音色让人沉迷。可所有人都是一惊,齐齐转头,惊疑不定地望向殿侧的树林。
原先悄寂无声的枝叶间,不知何时,竟站了一个人。
青年身材挺拔修长,一头棕褐色的长发披在肩背上,眉眼如画,鲜亮的金棕色凤眼,柔和地弯起。一身黑色的外套、衬衣和裤子,有些偏大。双手笼在袖中时,袖口几乎要盖住手指。
疏懒地斜靠在树干上,迎着众人或戒备或震惊的眼神,他勾起个笑容,眼角上挑,嘴角挂着完美的弧度,堪称绝艳。
“父,父亲大人……”
喃喃地念出口,金忍不住又向前迈了两步。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已经努力过了,绝望过了,准备接受现实了,这个消失了六年多了的男人却又突然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重新温暖、包容地笑着看向自己。
那次在迪加歌的密室里,虚无缥缈的意志构成的幻影给了他希望,让他能重新燃起心头的渴求,继续走下去。如今终于见到了,既有得偿夙愿的兴奋,又有些隐隐的不真实感。
魔族拥有漫长的生命,岁月在他的身上没留下任何痕迹,看上去,就仿佛这几年时光都只是从自己身边跑过了一般,他却带着和当年一模一样的音容笑貌,静静地,一直默默站在彼端。
“那位就是金的父亲,魔界的大魔王?”米九咬了咬下唇,花痴少女的本性终于复苏,“嗯……和金一样呢,好漂亮的人……”
石颜忍不住擦掉自己额上的大排黑线。少女,等你看到魔王陛下斩杀敌人血腥妖孽的一面时,你大概就不会使用“漂亮”这么梦幻纯情的形容词了……
还未回过神来,树影翕动,又一个人从树后走了出来,白色的披风长长垂落。
“大家都在啊,金,好久不见。”
“顾,顾先生!”又是一惊,他猛地转过去看向扶靠着树桩的白唐,不意外地看到了那双震惊得睁大了的蓝眼。
顾白双手插在裤袋里,略长的银发蓬松柔软,和白唐如出一辙的清澈眼眸里是清浅的蓝。他抬头看向这边时,也微微地愣住,僵硬地挪着脚步,走了过来。
站到近前时,两人越发相似了。白唐这段时间个子冲得很快,却仍只到青年耳际下。捂着流血不止的左臂,却并没太多疼痛的感觉,只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有一样笑容的人,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父亲?”良久,才低低地吐出这个万分陌生的字眼。可一条手臂勾过来,“哐”的一声敲在他脑袋上,砸得他几乎站立不稳,双眼含泪。
“小小年纪的,学着金那么正经的样子做什么?!看上去老气横秋的,一点都不适合我们家人的样子么。叫爸爸啦叫爸爸~~”
……这种突然开启的闪瞎人眼的傻爸模式是怎回事……
“……唔,爸…”好丢人好丢人好丢人呜呜嗷~~
“自从白唐被送离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吧。”维尔法德也看着那边嘴角抽搐,拍了拍金的肩膀,一脸无奈,“白的性格,其实也和小白唐差不多呢。我一醒过来,就得知了这边的事,便和他一起过来了。”
“父亲大人。”“陛下。” 薰垂着眼睛,格外恭敬的样子,旁边白羽俯着身子行礼。
“小薰也长这么大啦,嗯,和哥哥越来越像了。看到你们相处得那么好,我和白都很高兴。”
金的脸红了红,又想起了之前自己情急之下说出的话,偷眼瞄着两位家长,生怕被听到。但维尔法德笑着只是揉揉他和薰头顶的发,对兄弟两只的僵硬脸红视而不见。
“叙旧什么的之后再说,现在还有正事。那边的孩子,你们是这代风华一族的继承人吧?”
“……嗯,”风华里陌不卑不亢地颔了颔首,“您是大魔王陛下,那边的是苍狼之王吧。”
“我理解骨蝶一族的愤恨不甘,但是,我和白也绝不会是任自己孩子被欺负的人……可惜了,我挺欣赏你的。”
最后一句话里的肃杀气息让人一窒,冰冷异常。由于身在近旁,连金也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微笑,留给家人,信任,留给朋友。对待敌对的人时,即使对方是颇为欣赏的后辈,亚瑟·维尔法德也从不会否认自己骨血里的狠绝意味。而第一次接触到自己父亲这样一面的金虽然极为不适应,但也并没说什么。
“我自然知道您的强大,但是如今,也只求一战。洗刷怨恨,终结敌仇,都由我来解决。”
“好小子。”顾白走到维尔法德身边,双手抱胸,挑着眉毛说,“我倒是理解维尔为什么会这么欣赏你了。”
战火里洗练出来的孩子们,皆不是泛泛之辈。当年维尔法德凭着一人的狠辣手段,推翻前朝,开辟了自己的国度,一切反对声都在吸血鬼那双妖美到极致、森寒至冻结的眼睛前消融。
而被迫隐居的骨蝶一直蠢蠢欲动,妄图夺回权势。政治斗争,终究只能拿到战场上来定输赢。
而这个眼前半大的孩子,清冷,无欲无求,徒然被俗世所束缚,就如笼中鸟一般,甚至从来无法依照自己的心愿,破除这道枷锁。
纵使天赋奇才,也只能在战火里颓然凋零。
眸光里泛出血红的波痕,獠牙倒刺出来,指节一阵扭曲,变得狰狞骇人。尖端的指甲瞬间暴长,变得锐利而坚硬,却有了一种,斜肆而危险的美感。
纯正高贵的吸血鬼陛下,在战场上从不用武器,只是用那堪比兽类的指爪去刺穿敌人的身体罢了。
风华里陌单手提剑,缓缓压低了重心,不断收紧的手指还是表现出了他的紧张,眉头也皱了起来。
一踏地面,维尔法德急掠过去,身形快得几乎捕捉不到,只在空气里留下一道淡淡的残影。
“噗嗤——” 几乎就在他动身的那一瞬间,肉体撕破的声音乍响,血光四溅。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
风华里陌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向自己胸口露出的,被血染透的纤细指尖。温热的液体滚滚而下,把雪白的衣衫泅红。
和他立场相对的金一行人都在他对面,维尔法德也还只是将将到他近前。而站在他身后的,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
“……蝶舞……”
作者有话要说:写“笼中鸟”的时候想到了宁次少爷……果然火影里少爷才是我的最萌~~o≥﹏≤o~~
☆、留恋的感情
“……为,为什么?”
风华里陌颤抖着身体,转过身去看向身后的少女,从露面开始就一直平稳沉静的脸上满是惊愕与不可思议,连声音也变得支离破碎。
脚下一个不稳,他错身滑倒下去,那只穿透了自己胸口的手也顺势拔出。
“蝶舞……我,咳,是哥哥呀,为什么?”
少女垂下眼睑,撕下一条衣角,把手指上黏稠滚烫的液体擦拭干净,似乎,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浓黑的睫毛阖在白瓷般的脸上,几乎被墨色的额发覆盖。
自再次见到她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开口说话。明明是和小蛾子一模一样的声线,却仿佛带着山间冷泉一般的清冽味道。
“……哥,你也是知道,和他们对上的话,一定是会死的吧。”
“……”
“而我,不想让哥哥背上乱党的身份,也不想让哥哥死在别人手上。”
“风华蝶舞,我想我没说过一定要杀了你哥哥。”顾白皱起眉,看着躺在地上,嘴角不断溢出血丝,脸色苍白的人。
“你没说过,但你认为,我哥能忍受以失败者的身份去面对族人吗?”她停顿了下,蹲低身,手指按在了风华里陌的眉眼边,“所以……与其让你杀死或是被人逼死哥哥,倒不如将他的生死……交给我。”
所有人都是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留在一边,来不及阻拦的骨蝶几位长老满脸阴郁,很显然,就算已经料到了失败,他们也没想过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这样的世界,继续留下来,对哥哥他只是一种困扰。所以……不如用死亡,来解脱我们。”
风华里陌的瞳孔涣散了一瞬。停顿了一会,他缓缓半阖上眼,墨黑的眸子带着醉人至极的温柔笑意,伸出手臂,微颤着指尖,把手放在俯在眼前的少女头顶上,轻轻揉了揉,按平了有些翘的头发。
“我知道了……蝶舞,别让…哥哥,咳咳……等太久喔。”
浅白的雾云腾起时,交错的纷杂光影迷得人睁不开眼。地上雪白衣袍的人影倏地散落开来,纷纷扬扬的白金色光点溢向四周,明亮,耀眼,在空地上缓缓升起,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一阵轻微的扑翅声,五颜六色斑驳缤纷的细碎光点,如一股股细流般从四面八方涌来,汇聚在空地的上空,看得人眼花缭乱,不禁怀疑整个骨蝶谷里的蝶类都飞了出来。它们簇拥着最亮眼的白金色,渐渐升高,直至再也看不见。
既然真实的名字是“骨蝶谷”,这片谷里自然是不乏缤纷炫美的彩色粉蝶。在一片葱郁的绿色,破败宫殿的青白色,和湛蓝澄澈的天色中,漂亮得让所有人都失了神。
“那是哥哥自己的愿望,你们也不用自责。就算没有魔王陛下和苍狼王大人的出现,我也是会找机会动手的。”
她仍凝望着慢慢消散不见的光点,口中喃喃着:“哥哥……太容易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扛了。就连不管不顾地离开也做不到。他……真是太可怜了。”
说完话,她自顾自地缓缓从腰间围着的皮带边上擎出了一把匕首。雪亮的刀刃,雕着花纹的握柄,精巧细致,却绝不会让人忽视它的杀伤力。
“风华蝶舞,你要做什……!!”
刀刃没入腹部,在白衬衫上染开了朵朵血花。才被衣角擦净的白皙手掌,瞬间便再次晕满血腥。手指使不上劲,松软地垂下,只有刀柄仍留在外面。
“风华蝶舞!你干什么?!”金几步冲上去,正好托住少女倒下的身躯。白唐因为手臂受伤,即使心里万分焦急,也只得慢慢挪过来,复杂地看着倒在金臂弯里的人。
米九和莫小麦也急得直想扑过来,但想到另一边仍在虎视眈眈的敌人,还是只能痛苦地停在了原地。
如果说之前风华蝶舞杀了风华里陌让他们感到难以置信,那再看到现在风华蝶舞自杀在众人眼前,就只剩震惊能形容了。
“让哥哥一个人走的话……会很孤独的吧?”她苍白的脸上露出了点点微笑,“所以,我得去陪他了。”
“……你真傻。”
她的目光转过来时,渐渐柔和了下来,大大的眼睛弯起,嘴角上翘,依稀竟能从那张仿佛冰雪消融了的脸上找到些许那单纯可爱的女孩的影子:“金……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不怪罪哥哥,也谢谢你们在那段时间里……照顾我,给我快乐。”
“你……小蛾子……”白唐低低念叨着,神情有些恍惚。
“请别难过。从…回到这里的时候起,我就计划好了,咳,之后的这一系列事。放哥哥自由……然后,再由我去找他。”明媚如春花的笑颜里,她看了看银发蓝眼的少年,缓缓闭上了眼,“最后还是要说……对不起,得走了…我的,白唐哥哥。”
归路上一片死寂。
顾白和白唐一起走在前面,安慰着一脸沉闷的儿子。薰抱着双臂,和白羽一起晃晃悠悠地走在一边。米九和莫小麦仍有些无法接受现实,石颜陪着她们,一起沉默着。金和维尔法德一起,倒是落在了最后。
“别难过了,那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路。至于骨蝶里剩下的那些家伙,料想也是翻不出什么巨浪的。不如留下他们,也算是……再卖她个人情。”
“……我知道,也没想过要改变什么。只是真的……算了,父亲大人,您这次为什么突然出现了?我们一直都没能找到您。”
“唉金,试试叫爸爸啦。你看小白唐和顾白不就这样叫的?听着他们那么亲密地交流总感觉好嫉妒呢……”
“……—皿—|||……好的,爸,爸。”
“我是在城堡的一间暗室里,你顾叔叔就在旁边。好像是当年他去找到了我的身体,但因受伤过重,进入了吸血鬼休眠沉睡的状态,于是他和薰一起创造了那间暗室,让我慢慢恢复,直到今天才醒过来。之后我们听说到骨蝶的事,便赶紧过来了。”
“……之前我和薰提过一直在找您的事,结果他什么也没说。他不会是在看我的笑话吧…”
“不会啦~大概是他也不确定我什么时候能醒,怕你会担心就没说吧。”
“……哦。我们当时都没想到,您竟然会真的为了母亲去赴死……”
“别担心了,金,”他停下脚步,略高的身材,很轻松便把手放在黑发少年头顶上揉了揉。
“对你母亲的愧疚、责任……我也都该放下了。醒过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让我能继续留在这世间的,是对生者的留恋,而不是对逝者的缅怀。”
看着几年未见,已经长开了的儿子惊讶的脸,他又笑起来:“作为父亲,对你和薰的留恋。作为君王,对忠心臣子的留恋。作为挚友,对一生的友人的留恋。”
“……嗯,我知道了。”
他们并没有刻意压低声线,以至于其他人都能隐约听到个大概。顾白一脸痛苦的神情,默默拍了拍白唐的肩膀:“维尔一家遗传性地情商低……哦亚瑟·薰那家伙不算。总之,要是金在这方面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的话,儿子啊……”
……真是,辛苦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篇文……主线BL,配角GL(可有人看得出来??),而这是最后一个BG西皮……
☆、如果爱,就请深深爱
重新回到人界时已是傍晚。
天边的流云飞霞被染成了带着金黄的血红,妖异琦丽到了极点。太阳已被城市郊区的起伏连山遮住,只有暖橙色的光线投射过来。
一行人的影子被拉得长而变形,慢慢从地面上移动过,边缘处显得模模糊糊。晃过地面时,形成了一片暗黑色的阴影。可移开之后,地面又立即恢复成为先前的模样,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之前这场堪称惊心动魄的战斗也是这样,一切痕迹都已灰飞烟灭,伤口也总有愈合的一天。但那个冰封雪染的男子和终露笑颜的少女,一定……会在他们的记忆里永远存留下去。
除了我们,大概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他们的牺牲了。
但那样的悲伤,那样的留恋,那样的泪水,其实已经足够一辈子去回味。
一群人沉默着,缓缓走过街道小巷。机会难得,两位父亲大人都想要看看自己孩子从小长大的地方,薰和白羽便也一起跟了过来。
其实傍晚的城市并不宁静,反而是拥挤、热闹的。滴滴作响的车笛,行人的谈话,路边商店音响里传出的厚重乐声,夹杂在一起,竟让人恍惚地有了脱离这世界的不真实感。
其中一家服装店的门口正立着两个大音响,清澈忧缓的男声混着起起沉沉的音乐从其中传出。
“孩子说,如果爱,就请深深爱。可很多事是不由人的……
“你说这次再见,也许再也不会见……去老地方吧,再碰一面。”
以前也曾听到过这位歌手的歌,但金一直不太能够理解对方。不过是和心爱的恋人分开了,便一直沉湎于过去,怎么也拔不出来。歌里总带着哀怨与忧伤,有种无病呻吟、懦弱颓丧的感觉。
但现在再看来……个人自有个人的故事。若是真的永远留在回忆里,那便也不过是另一段旁人无法得知的刻骨铭心。
直到最后也没能知道,风华里陌是怎样联系上了作为小蛾子的风华蝶舞,又究竟是否猜到过自己妹妹的心思。而恢复记忆的风华蝶舞,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了“老地方”,和自己哥哥“再碰一面”?
一段传奇里,旁人关注的永远只有结果。而过程中的辛酸苦辣、流血流汗,就藏在自己心里吧。
“嗷嗷大人您终于回来了!!之前发现白唐不见了的时候我差点担心得以死谢罪……”
黑发乱支着的男人直扑过来,激动高兴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就差直接跪在顾白面前,满眼都是亮闪闪的光。顾白则僵着一副脸,看着当年忠心耿耿,现在看外貌竟比自己还要年长几分的部下,又纠结地看向白唐。
“他……这十几年一直是这样的性格?”
“嗯,习惯就好。臭老爸,丢脸死了!!— ◇ —”
“呃呃…当年那个严肃正经的好孩子哪去了……小白唐我真对不起你……”
一路交谈着,在岔路口和几个女孩子分道扬镳。维尔法德和薰要跟着金去教堂看看,白羽先行回了魔界,出于好奇,顾白带着白唐便也一起跟了过来。
教堂伫立在颇为偏僻的城市边上,和周围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由于比周围低矮的建筑物要略高些,塔上的尖顶隔着老远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仿佛是锁住了一日中的最后一抹阳光,熠熠闪着金芒。
红的瓦片,白的高墙,七彩的琉璃窗户,点染出一片震撼人心的景致。
“哥,之前一直都想问,当年……克里斯追着你的时候,你怎么会闯到这里来的?”
“啊,天太黑,迷迷糊糊地,走到这里就倒在地上睡着了,后来被教堂里的神父救了……不久之前那神父也离开了,于是我就成了这里的神父兼妖怪猎人,有时候接任务,干掉一些罪大恶极,残害人类的妖怪。”
维尔法德皱眉看着禁闭的大门,缓缓探出指尖,小心地碰了碰门面:“这教堂神圣的力很强……金,你在这里待了那么久,没事吧?”
“我带着这个。”他低下头,小心地抽出魔剑,立起剑刃,把剑柄上坠着的十字架挂饰展示给维尔法德看。
金属制成的细锁链扣在剑端,那个银色的旧十字架已经没有了当年那样清冷的光泽,尖锐的边角都已被磨平。拈起十字架,指肚细细地摩挲过,维尔法德轻轻地开口:“这个是……你母亲她留下的?”
“……是的,”金一手拿着十字架,另一只手轻轻巧巧地便推开了教堂的大门,“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能够以魔族的身份在这里一直待着。”
正对着大门便是教堂的大厅。吊在拱顶上的水晶枝形灯柱闪了闪,亮了起来。殿前方是耶和华神像,旁边立着耶稣、梅丹佐、加百列等几座雕塑。四面挂着颜色昏暗的油画,浓郁的宗教色彩弥漫在整个大厅里。
“老实说,我第一次进教堂呢。”维尔法德皱着眉毛,负手站在中央,远远地看着金光闪闪的圣水盘和烛台,“虽然没危险,但还是……金,要不…你跟我们回魔界去?”
回魔界?
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事。
长久以来,唯一的愿望便是能和弟弟恢复到从前的关系,再竭尽全力,去找寻父亲的线索。可现在,自己不但有了朋友,有了家人,甚至有了感情。美好得如泡沫,虚幻得如镜花水月。
“不,还是算了吧。魔界有魔王,有血统纯正的继承人,也就够了。”
“哥哥!!”
“薰……你该有点继承人的气质了。”
“……”
“放心啦,我只是想守着这个地方罢了,无聊的时候一定会回去找爸爸和薰的。”
“……算了,随便你好了。有空回去看看修伊和克里斯吧,他们还很担心你们。去骨蝶谷找你们之前,你们伙伴里的那个和尚还联系过白羽,急着想去帮忙,被白羽一口回绝了。”
“啊,谢谢,我知道了。” 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维尔法德站起身:“魔王回归,要处理的事情还有一大堆。薰,你留在这里和金一起住几天吧,我和你们顾白叔叔先回去,把那些敢趁乱找茬的家伙都给解决掉。”
几人走到门边道别,看着维尔法德披上黑袍,如同被墨泼染过的布料在黑夜里张狂地扬起。顾白走上前去,小心地帮他把不小心压在袍下的长发拉出来,散披在肩背上,让维尔法德脸上一片窘迫。
挥了挥手,看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夜空中,金转身,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地回了房间,神色有些暗沉,全然忘了大厅里另两个留宿的人。
“我才发现,金的情商其实也没低到底……大概只有在他自己身上才那么惨不忍睹吧。”
“啊,”白唐挠了挠鼻尖,“其实这件事也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还真是没想到啊。不过最让我惊奇的是,你居然不抵制这样的事呢。”
“怎么说好呢?”薰嗤笑了一声,“自从你父亲带着我们父亲住在了城堡里,怎么也有几年的时间来让我充分适应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才发现,部下大人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我浮云了……算了,就酱吧,懒得回头去改了~~~那首歌叫做《不煽情》,关于VAE这个人,说实话,我一开始确实是这样理解他的。实在是因为喜欢他的歌才接受了这个人,要真说到喜欢那个人而接受他的歌的话,只有KAITO大哥了吧~~~~
☆、给你渴望的温暖
盛夏,骄阳似火。
空气都变得灼人,袖口外的手臂直直地感受着这样的热度,干燥得难受。
天空是空明澄净的浅蓝,对面楼上的窗玻璃反射着太阳的金光,亮得有些刺目。 几滴汗水从发际开始,沿着颊侧,缓缓滑过整张脸,直至尖尖的下颏,滴落到地面上,把地面染出几点深色,又在暴晒的太阳下迅速被蒸干。
金把达到臂弯的中袖又往上卷了几圈,调了调深色的护腕,擦掉额角的汗。
刺目的阳光,炽热的温度,不断淌下的汗水,鞋子摩擦在球场地面上的咯吱声,同伴间的呼喝声,篮球撞击的咚咚声。本是最让自己难受的天气情况,现在竟只让他满心激动振奋。
“米九!快,盯紧这家伙!!”石颜扯着嗓子,丝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大声向米九喊着。
银发在空中飘扬着优美的弧度,漂亮得让人不敢正视。蔚蓝的双眼微眯起,嘴角咧得老高。白唐一步晃过挡在他身前的米九,轻挥手臂,篮球便划出一道流畅的弧线,越过几个人的脑袋,直飞向篮板。不过,球在还没到达篮板时便坠了下去。
“嘿——”身着浅黄色夏装的矮小身影拔地而起,在半空中接住球,又硬是凭着一股冲劲把球灌进了篮框里。
“哈哈,合作愉快!!”莫小麦潇洒地落回地面,和白唐击掌,“你这家伙,打球倒是还勉强么!”
“咳,这个……”白唐看着女孩鞋底在刚才弹出来,以便能弹跳得更高的气垫,无语地揉揉鼻子好。
“怎么,你有意见么,嗯?”
“不不不我什么意见都没有TAT……”
“哥!”一道黑影窜过,把刚落下的球拦截下来,一扬手,便抛来了金这边。少年黑发被风吹得微扬,金黄的眼瞳熠熠生辉。 手腕一勾,扣下球来,有节奏地一下下弹在地上。金抬起头来,看着想来抢球的同伴,往日疏冷清隽的脸孔上,笑容灿烂耀眼。
打完球,几个女孩回了家,剩下三人都进了街边的冷饮店,闲闲地坐在里面,透过落地式玻璃窗,打量着外面顶着太阳赶路,行色匆匆的人们。
“薰,你没事吧?毕竟太阳还那么大…”
“啊,没事,只是困得想睡觉。”薰揉揉双眼,把下巴靠在手臂上,正对着嗡嗡作响的空调,舒服得直眯眼,“父亲和顾白叔叔大概正忙得焦头烂额呢,我倒是正好再偷几日闲。”
“说到父亲和顾叔叔……咳,”金咬着吸管,皱起眉心,“为什么我会觉得……他们之间的气场很奇怪呢?明明顾叔叔是那么好的人,绝对不会想要害我们的啊。”
“……你问我,不如问这家伙。”薰撇撇嘴,把问题抛给白唐。
“啊,要我说的话……爸大概是喜欢着维尔法德叔叔吧。”
“……噗,咳咳……” 白唐看着被呛了个正着,仍在不断咳嗽的金,一脸无辜的样子,接着把后半句话说了出来:“啊,应该……是像我和薰说喜欢你的这种喜欢吧?”
“……”金垂着头,手还掩着嘴角,可黑发下,脸颊明显泛着浅红。旁边的薰挑了挑眉毛,对着白唐扬起个大拇指。
“什么跟什么呀。”
“金,确实是这样的。”薰接了口,“实话说,我几年前就知道了。”
“可你们…那是自己的父亲啊,为什么不会反对……”
“爸他自己的事,我才懒得去管呢。金,你真觉得,维尔法德叔叔会不知道?”
“难道他知道?!!”
“废话!”这次两个人说得异口同声。
“父亲他有自己的考量吧。我母亲的话,是为了巩固政权的联姻,至于你母亲……”
“嗯,薰,我知道,事实上,父亲他早就不喜欢母亲了……”金叹口气,“甚至,他从来就只是把母亲当成一个柔弱、需要保护,像玻璃一样易碎的人类女子。母亲离开以后,又成了……满满的愧疚和负担。”
苦涩地笑了下,金继续说:“如此说来,母亲还真是……一点也不适合父亲呢。顾叔叔那么厉害,能帮上父亲很多。呵,我竟然……从来不知道父亲真正想的是什么呢。”
“别难过啦,维尔法德叔叔一定正是因为你母亲,才一直没有开口告诉你呢。”白唐拍拍他的肩膀,“不说这些了,未来,你们打算怎么样?”
“我会继承魔界吧,看父亲的意思,也是真的不想再当魔王了。等这次政局稳定下来,他大概就会宣布退位,去过他迟了这么多年的逍遥日子。”
“我会开饭店去抢臭老爸的生意,哼哼,让他小时候一直嘲笑我!有空了就去魔界度假,拜访爸和维尔法德叔叔。金,你呢?”
“饭店什么的,我还一直以为你开玩笑的呢。真是……苍狼之王的儿子在人界开饭店,大概会笑倒一大群人吧。”金按了按头,“我的话……大概还是继续当这里的神父吧,别的倒是还没想好。”
“那就别想了。金,你一个人住这里也不方便,不如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喂,白唐!!哥哥怎么可能——”
“好啊。”
“……!你确定?”
看着两个人突然瞪得老大的眼睛,金有些不知所措。“呃,反正我一个人也是住着,和别人意思自然也没关系,人多了还能有个照应呢。”
“金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白唐觉得自己都要无语掩面了。
“啊?”
“我们算是在谈恋爱吧?就算你真的想要的是精神恋爱,我们两个也不是柏拉图哦。”
“自然也不是柳下惠啊~~”薰插了句话,和白唐对视一眼。
“呃…什么意思?谈恋爱…算是吧(////),但是忽然提到柏拉图和柳下惠是怎么回事?!”
“……算了。哥你就住白唐家吧,我绝对会天·天·都来看你的。”
反正,天气大好,一切都那么完美。
反正,我们才十六岁,一切都还没开始。
反正,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很长。
不是吗?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终于完了……
☆、[完结感言]记我们最初的感动
嗯,说真的,打上“全文完”几个字的时候,实在是有种奇怪的感觉。
写文的日子很累,但真完结了,又开始舍不得。
其实之前看动漫时,我基本都没看完过。总觉得把剧情看完了,那个人物就像是死在了那里一样,再也没有了未来。生命停滞在那一瞬间,即使是光辉灿烂的结局,也让我感觉很舍不得。
大概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渐渐迷上了同人。
有的人喜欢同人,是因为想要看自己喜欢的角色幸福、不领便当,有的人喜欢同人,是因为想把自己代入那个世界中,去幻想自己喜欢的角色就在身边。而我看同人,只是想要构筑出一个真实、完整的世界。
同人,赋予了那些人物剧情以外的完整生活。他们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不再是动漫里固定的台词,而是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所以其实我挺讨厌看那些颠覆剧情、崩坏世界的作品的……虽然貌似我把一部言情漫画写成耽美小说也崩得可以了……
比如看猎人同人,很多都会涉及到酷拉和旅团之间仇怨的问题。穿猎人的文里,喜欢酷拉的多半会帮助酷拉炮灰旅团,喜欢旅团的也会悄悄解决酷拉,部分团酷文里穿酷拉的脑残妹子还会抛下仇恨死皮赖脸地缠着团长……真是……
真说起来的话,我非常喜欢酷拉,但也是真的不想干涉他们。自己走的路,不管对错,都是自己选的,何必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去干涉别人生死?!
说到这里我有点怨念……主要是因为之前看到篇穿酷拉的文,作者说“因为我实在是讨厌酷拉皮卡,所以决定把他变成自己的儿子,再来狠狠虐他”,抱歉我真的是才知道后妈还能后成这样……之前一直以为就是“虐攻的是亲妈,虐受的是后妈”之类的……
一开始“妈”这样的说法流行起来时,也就是因为小说里的人物是由自己创造的。不管是勇士还是反派,不管是万能还是废柴,都倾注了满腔热情与爱意,才有了笔下这样鲜活的生命。不爱自己笔下人物的人,真的能写出感动读者的好文章么?!!
貌似扯远了……继续说回来。这是我的第一篇文,老实说,刚开始写时,只打算写个五万字左右,而且人气确实低到不能再低了……我知道狼少看过的人不多,在JJ上很难会有读者,所以一开始也只是想打磨下时间,才动手写起来。
说实话,开始写的那天我刚考完月考语文考试。高二开始就只写议论文了,这对一个颜控来说是何等的打击~~~~外貌描写就算了,景物描写细节描写也全都没有呜呜呜……所以本文前期那么多的外貌、景物、细节描写也都算得上是在让自己过把手瘾~ 对JJ上的作者来说,接近七个月才写完十几万字是一个非常差的成绩,但是对我而言,这真的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了。
或许JJ上也还有几篇,但这篇,绝对是里面数一数二得长的。
好吧,说这么多自吹自擂的话,我的意思是,这是一篇从头到尾的爪机文。
从文案到正文十几万字到现在的完结感言,全是在手机文件编辑器里打出来的。 中午午休前写会儿,晚上睡觉前再接着写。有时耽误了时间,连下课也在小心地躲过老师视线敲几个字。没影响到成绩真是万幸……
我是外地生,也没去过网吧,所以才写得这么艰辛……手机只能打出半角符号,发到网上之前,还要麻烦朋友帮忙在她家电脑上一段一段地调格式,真是……千千,真的太麻烦你了,也谢谢你一直帮我弄下来,虽然你在趁机边看文边吐我槽……【我是传说中的那个千千(这名字……)乱入:啊~本来吐槽你的突然文艺风,结果看到这句……要我稍稍感动下么=w=】
许嵩有首歌里,有句歌词是“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我的笔,就不会放下这故事一句空话”,听的时候很感动,但在自己身上,也实在是……很痛苦。
写到一半的时候就无数次想要弃坑,结果醉莫离殇亲一直在看让我不好意思弃……亲啊你太伟大了要是你没追这文早就断了嗷呜呜呜~~~~~~~说实话,作为一个自知写得有多烂的人,亲真的让我非常感动。从几个月前看到这篇文以来,一直坚持着每章后面都评论,让我能坚持着写下去。不介意的话加下我q吧,扣(我分~)号475135124~~申请里输入本文名字。
狼少的单行本里有句话:记我们最初的感动。
最开始看到狼少时,大概还在读小学,从别人的书上瞥了几眼,震惊于那个黑色长发美人居然是男孩子。后来上了初中,一次无意中买了《漫迷》,然后就一直看了下去。应该算得上是我看的第一部国产漫画。
狼少完结的时候,确实是很感动的,虽然那boss被炮灰得很莫名其妙……我只看到了大家一起打篮球的这最后一集,之后就再没买过《漫迷》了,狼少最后那个温泉旅行的番外篇也没看过,所以本文就完结在了这里。
要升高三了,这段时间存稿子。补课要一直补到七八月,所以第二篇文,大概是八月开始发,讲述一个腐男在高中的生活,记我们充满欢笑的青春。
原创文,不会像这篇这么会儿文艺会儿抽风,但愿人气能好点……不要再这么惨淡了……有兴趣的请点击收藏咱~~~
以下是文案的一部分: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那段往事悔得深沉……
当我怀抱着对有利和保鲁夫诚挚爱情的赞叹进入高中时,我的心还未腐败成渣。可如今……如今是肿么回事?!
喂喂,那边的混蛋们,我真的只是腐,一点也不弯啊喂!!我可是直男、直男!!别想把我带弯!
主角性格的话……傲娇?炸毛?别扭?错了,是女王哦~~~~~我们八月,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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