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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Sherlock2010 HW】Playing Chess END
Playing Chess
分级:PG-17
CP:Sherlock/John
Music:Everything I Do / Please Forgive Me,不过话说最近觉得Lady Antebellum
- Just A Kiss 也好棒
我、我不太会写文案,不过,基本上...就是侦探跟医生之间的故事(艹)
Playing ChessⅠ
Chapter1 *───
回想起来,John发现自己有些记不得确切日期,只知道是七月的某个星期三早晨,距离Harry生日还差一个星期。他随隶属军队正要越过距离Jalalabad①东方约三十英哩外的小村落,就像中学课本里描述,那是一望无际的荒漠,他们途经的聚落不大,房舍相当稀疏,大约早已听闻联军队伍,街上连条牛的影子也没有,只剩两三个从外观明显看得出是牲畜用的棚舍和一户户土茅草屋比邻。与John并行的,还有同样来自皇家陆军医疗团的Simon
Grime。
Grime是个爱笑的年轻人,长得很俊秀,身高有一百八十六,个儿头很魁梧,浑身一股投效女皇与国家的冲劲和热诚。他刚从医学院毕业没多久,有一个相恋三年的女友,Grime最常在喝醉之后,揽着John的肩膀说:我要成为英雄,回去就和Sybil结婚──John曾有幸看过她的照片,和Grime一样是个率直的美人儿。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John相信永远也无法从他脑中抹去。
用完简单而克难的早餐,一个专司传令的士兵急匆匆从帐外跑了进来,他对John说医疗站刚送来三名伤兵,在一英哩外遇袭,其中一位伤势很严重,需要紧急支持,Grime坐在旁边听到消息,顾不得桌上那杯每天都要喝的热卡布奇诺加肉桂(John不只一次质疑Grime的味蕾),大手像拎包裹一样抓着John立刻往医疗站跑。
也许有人认为John看来似乎一点也不积极,这完全是错误的想法,比起形容他本人的急切,他更想赞扬这名年轻人对于挽救生命的态度。
Grime和他一起抵达救护站,那里已经乱得像被竹竿敲到的蜜蜂窝。连他们在内,救护站共有四名军医,在此待命轮值的医生已经先行抢救被子弹打伤右臂和左胫骨的伤员,他们则尽快戴起手套检查伤势最重、被安置在最里边床铺的士兵;那名伤员年纪大约二十五岁,胡子刮得很干净,头上冒着刚长出来的短如新芽的金发,他的伤势沉重,子弹在距离心脏仅有短短三公分被打穿,后脑有被枪托击中的痕迹,显然他曾与至少一名Afghanistan②士兵近身搏斗,双脚一只没穿鞋,可能是另外两位同袍将他奋力拖回来时掉的。他已经意识不清陷入昏迷,John得尽快替病人注射麻醉剂。
他们连手清理伤口,取出锁骨中爆裂的5.56米口径子弹碎片,替伤口消毒,在普通急诊室,这些工作对John来说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纵然病患性命垂危,且急诊室也罕有M16狙击步枪枪击案例──但对于身处艰困战地的野战军医来说,这绝对是项艰巨挑战。他们时间紧迫,死神正在敲门。Grime已经在替士兵处理头部伤痕,而John则要将伤口缝合,他极端专注于工作,希望尽可能让这名伤者回复到像没受伤前的样子,即使那不可能,但起码他必须尽全力让这人直的走出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已成功从死神手中夺回这名士兵,而这无疑够令救护站所有医生在晚上给自己点一大杯冰啤酒欢呼(如果他们真的可以的话)。
事情便发生在这个瞬间,它来得如此突然,毫无预兆。他们在不知名村落旁驻扎的营地,遭遇Afghanistan民兵突袭。
只差一分钟,噢不、三十秒,只要三十秒,他就能让这名年轻人继续生龙活虎下半生。但上帝的旨意如此明确,清楚深刻到令John忍不住绝望──他救不了这个士兵,并且差点毁了自己。
弹袭是从医护站临时帐篷外开始。John只听见一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吶喊,接着就是左肩上强烈得无以忽视的剧痛,John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反应是:他中弹了!一种阴冷的恐惧立刻从他的背脊窜上脑门,他靠着手术台,视线充满白雾,几乎没有力气厘清现在的状况,他的脚像是也中弹那样无法动弹,接着他看见Grime高大而模糊的影像猛地朝他冲过来,把John扑倒在地,他壮硕的体型与肩膀着地的瞬间让John痛得脸部扭曲。
他试图在混乱中叫喊Grime的名字,但年轻人毫无反应,John把头从他的肩膀稍微探出来一些──白雾已经消失──于是他看见男人背后那件纯白色像羽毛一样的医师袍整片血渍,上面留有六处子弹打入的焦黑弹痕,他们的帐棚屋顶东倒西歪,John看到更多血和尸体,一瞬间,他像是也死去般怔愣住。John并不是害怕──在那一刻他竟突然不害怕──那是夹杂着愤怒、痛苦、绝望与悲伤的情绪,他发誓这世上根本没有词汇可以形容这种感受。
后来有一名军医从躲着的医疗手术台下钻出来,他注意到被Grime掩护在身体下方的John,趁着驳火短暂平息的时间,用尽毕生力量把John从尸体下拽出来。这名叫作Ian的军医是个瘦小的混血儿──父亲具有土耳其血统,母亲是英格兰南部人──用力甩了John一巴掌,使他清醒到足够自己走上一小段路,在他终于把John拖到驻扎地的战壕后,两人几乎是连滚带爬摔了进去。
战壕里不只有他们,仍有为数可观的幸存者正奋力抵抗,当然还有遍地完整或残缺的尸块,John按住左肩枪伤想止住血流,近乎乏力地靠在壕沟的土墙上,管不着他所坐着的到底是泥土还是人的残骸,然而奇怪的是,这时有只手整个环抱住他的腰,那手并不粗壮,但却很有力,他眨了一下双眼,呼吸立刻变得窒碍,场景变成一片水域,他们在泳池里,手的主人是Sherlock。
John蓦地睁开双眼。
──是梦。
突然从梦境中惊醒使John感到极为不舒服,脑袋昏沉沉的,他注意到自己流得满身是汗,右手压着抽痛的左肩。John用力呼吸,直到双眼能够适应房间黑暗,他注意到那扇没有打开的窗户,这是他感觉房间沉闷的原因之一。
John穿好拖鞋下床转开窗户,清晨阳光从绵薄阴云中射透极稀微的明亮。时间还很早,今天诊所休假,他决定送自己一回放纵,随即又跌回床上,他的前额又湿又冷,像刚跑完十公里马拉松赛。
泳池爆炸案发生迄今为止已迈入第三周,John只在医院待了五天,事实上时间原来应该更长,即使做为一名医生──前英国驻Afghanistan陆军军医,现任家庭诊所临时医师,John也很少见识如此繁复精密的诊疗过程,光是报告汇整与专业判读就要足足两周,但Sherlock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一位好病患(会诊时当着众人面前揭露主治医师与护理站四位护士不伦的性关系,噢别忘了其中一位还是男护士,天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因此在检验报告极其迅速地出炉并确认无疑后,他们便签署自愿出院申请书(那位主治医师甚至站在病床前盯着John签字),回到Baker
St. 221 B的租屋处。
在意识到自己亟需一杯稳定神经的热牛奶后,John最终选择从卧室下楼,他身上只罩着一件睡衣外袍,九月底的伦敦尽管有将近华氏六十度的均温,但凌晨时段仍显得特别凛冽刺骨,幸好起居室里的壁炉闪着微薄火光,那是傍晚他和Sherlock一同享用外卖时点燃的,室内正弥漫一股春阳日暖的气息。Sherlock──毫不意外不在他的寝室,而是整个人蜷缩在沙发上,身上搭着那件天蓝色缎面睡衣,没穿拖鞋,如果再仔细观察便可发现他的十只脚趾已经因末梢神经循环不良而冻成浅熏衣草色。
当John那双刷毛绒拖鞋摩擦老旧木质地板发出咑咑的声响,Sherlock倏地从书本里抬头,宛如夜空中的鹰鸟俯视荒林猎物般锁定着John的每一寸动作。每当有罪案时,Sherlock的眼神素来都显得谨慎且利落,但大多数风平浪静的伦敦令他欲振乏力、心绪不宁,而此刻John像是一起正在他脑海中演绎的谋杀现场那样十足兴趣,除了布满血丝的双眼以及不容忽视的黑眼圈反叛地透露主人多日无眠的疲惫。他的双眼一刻也没离开过John,看着他从冰箱拿出牛奶给自己倒上一杯,接着放入微波炉里(再三确认里面没有别的任何东西)加热。
「热牛奶?」John问,晃着手上的塑料牛奶瓶,回过头总算与世界唯一的咨询侦探四目相对。
「热茶,两颗糖,谢谢。」
John忍不住皱眉,但随后又耸耸肩表示算了,大半夜魇起已够让他困倦,现在他不想浪费仅剩的一丝精力。他稍微垫起脚尖,打开壁橱找到茶叶与深褐色泡茶用茶壶,并在炉子上烧起新一壶热水。
等待瓦斯炉烧开沸水还需要一些时间,John捧着他的热牛奶来到他常坐的那张、与Sherlock处于相对位置的扶手椅,Sherlock的腿间还摆着一本研究三分之一的Lassus和音赞美诗③,小提琴被摆在琴盒里,盒盖却是打开的,John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矮桌上Sherlock打开的计算机──页面显示更新一半的演绎法网站,与被他视为生命必需品的黑莓放在一块儿;墙上的老挂钟显示为清晨六点半,Sherlock似乎有过短暂几个钟头睡眠,他的头发比John晚上去睡前更为蓬乱,一张暖融融的毛毯被塞进沙发缝隙。
为了维持最低限度身体机能正常,否则Sherlock恐怕将挑战金氏世界纪录:最久时间不需睡眠纪录保持人。也许他也曾尝试睡眠,但总为夜梦所扰,因此Sherlock不喜欢睡觉,就像John不喜欢酒④。
他偶尔会梦见当时的情景,泳池、水光、窒息、巨响,几欲冲破胸膛的剧烈心跳,甚至比Afghanistan更常令他惊醒,而John敢将手按在圣经上发誓,Sherlock同样感到困扰。
即使他无法肯定Sherlock被PTSD⑤侵扰得多深,但的确受困其中。依据John对他的室友的了解,Sherlock于晚间踱步的频率明显以倍数增加,John有好几次几乎是数着他的脚步声入睡。但感谢上帝,虽然半夜的踱步声足以构成犯罪动机,至少Sherlock不再演奏他那思考时独有的、不成调的曲目,否则用不着Moriarty出手,他会先往那颗「无与伦比」的大脑轰上一枪,不管Mycroft是小小的政府公务员还是英国政府,他、他们,都需要好好休息。
「Sherlock,你必须让自己休息。」
「我是在休息,John。伦敦的犯罪份子全都顺应圣婴现象,提早进入冬眠期。没有案件、没有罪犯,我的大脑几乎已经停止运转。」
John不甚同意地瞪着Sherlock,以为下句又将是「Boring」,他的视线下意识搜寻Sherlock的睡衣口袋、沙发四周以及半径一公尺他所能触及的范围,没有枪、也没有疑似枪的痕迹。
「Well…枪被锁在你衣橱里的小行李箱,我没拿。附带一提,那个密码锁设定生日号码并不高明。」
「How…….Never
mind。我是说你需要好好睡一觉,Sherlock,躺在你的床,闭上眼睛,把你那高速运转的大脑关机几个钟头。」
「事实上,一个人处于睡眠时大脑的视觉皮质仍然活跃。你不可能真让我的大脑像计算机一样关机,如同地球也不会停止对太阳运行。」Sherlock带着一惯高傲的口吻,摆出一付“你是医生,这道理不需要由我解释”的表情。
「Oh,Come on,Sherlock!你说你把它们都删了,你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运转!」
「是你说的,John。好几次。即使那毫无用处。」Sherlock睁着淡蓝色眼眸,以极其无辜的眼神抗议那些被John一再反复陈述的「常识」如何被置入性营销、像铁桩一般强硬烙印到他的脑子。
最后一句显然是多余的,John想。但那起码代表Sherlock有听他说话,在他住进Baker
St.后,他以为他们的关系始终不是对等的。他上超市采买,带外卖回家,负责打理生活中一切大小事;半夜里满伦敦四处奔走,冒着被挟持、被枪杀或哪天轰的一声被炸成烟灰碎片的危险,还要忍受他的智商时常备受质疑以及穿越半个伦敦只为回来替他该死的室友发一封该死的简讯!
然而John对此并非总有怨言,那或许源自某件足够驱使他任由Sherlock予取予求也无关紧要的动机。是的,强烈动机。他从Afghanistan退役,带着被子弹击碎的左肩骨创痛及战斗压力反应(Combat
stress
reaction)造成的残跛右腿,战后微薄的抚恤金使他不得不找人分租才得以继续伦敦生活;他没什么朋友,战场极端生死条件所建立的友谊,不是已死亡便是等待死亡降临,他也不想求助Harry,他敢说他那位我行我素到近乎狂妄的亲爱姐姐拥有为数更多待解的问题。
因此围绕在他的室友周围的一切,包括那些难以忍受的缺点以及犯罪事件,很轻易占据他生活全部⑥。
炉子上烧开的沸水发出哔─的一声长音,John身体因此震了一下,接着才注意到自己刚才近乎无礼地盯着Sherlock沉思,好吧其实Sherlock一点也不在意。他连忙放下手边的马克杯,转回厨房摆弄那些茶叶,与Sherlock永远的两颗糖。
兴许Sherlock已经注意到他所有举动,它们通常无所遁逃,只是Sherlock今天异常沉默──没有案件时他总有天大的事可以抱怨,John把这归咎于他还没真正清醒。
等John端着Sherlock的马克杯回到起居室时,那本书已经从躺在Sherlock腿上变成躺在地板,John用三秒钟决定视而不见,他坐回扶手椅上转开电视,女主播正报导一起入室行窃案,拿来与晨起牛奶还真是他妈的绝配!
「John,把电视关掉。」Sherlock好听的男中音在清晨静谧中显得格外有磁性。
「什…为什么?我正在看!」John嘴里咕哝着抱怨,好吧事实上他根本没看,参与来宾已经把单纯的劫案歪曲到种族问题,这令John感到乏味无比,并且他还在纠结Sherlock反常的安静,女主播的声音成了背景音乐。
Sherlock哼了声,十指相碰抵在下巴,目光从打量窗户再转回到起居室门口,脸上浮起皱巴巴的假笑,「或许我们要准备一杯热茶,John。反正很快就会知道事情的全貌。」
Lestrade喀哒的皮鞋声毫无预警地在起居室里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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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贾拉拉巴德,阿富汗东部一城市,靠近巴基斯坦边境,位于喀布尔河与库纳尔河汇合处,为楠格哈尔省省会,人口约96000人(2002年统计)。
② 阿富汗。
③ Lassus(1530─1594)比利时作曲家──出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布鲁斯─帕廷顿计划》。
④ 无论原作或BBC版,都指出Harry有酗酒的倾向,让John很头痛,因此我想John也许不喜欢酒,特别是饮酒过量。
⑤ 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指人在遭遇或对抗重大压力后,其心理状态产生失调之后遗症。──出自维基百科。
⑥ 参考节录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血字的研究》,改编华生医生自述。
Chapter 2 *───
抵达Raventh Walk小区教堂比他们预计时间更久,整个伦敦似乎仍在沉睡,街道清冷得连TAXI都少有。
Sherlock正用他的黑莓收发短讯,一言不发,他总是这样,对一件犯行保持沉默,或只对手机说话,John已经习惯室友的与众不同,因此他决定让自己的思绪好好整肃一番。
Lestrade是在早餐前过来,『Sherlock!』他说,踏过221
B的十七层阶梯,气息有些不稳,久经风霜的脸庞带有比往常更深的疲惫;他的制服外套敞开,衬衫有多处皱折,显示昨晚又通宵加班,『Sherlock…当然,还有你,医生。早安。』当他目光转向时,看见John坐在扶手椅。
『早,Lestrade。』John回以一个礼貌性问候。他对这位银发探长抱有一定程度好感,Lestrade是他所见过最接近于军人的警察,忠诚、具有强烈责任感。
『Well...What
case?』Sherlock说,依旧显得那样无礼,他打断Lestrade接着而来的问候,懒散地坐在沙发,但John注意到他的眼神正散发兴奋光芒。
Lestrade往播映中的电视新闻看了看,眉头略微皱起,似乎对媒体肆无忌惮的评论大表不满,『Ansel
Goldstein,犹太牧师,住在Laventh Walk小区…』
『是那个案子!?』John小声惊呼,指着电视,屏幕上正好照出被害牧师与凶嫌的照片,『我以为警方已经抓到凶手?』
『显然警方抓错人,而这不是他们第一个错误。』Sherlock说,唇边带有半幽默半戏谑的弧度,『案子周二发生,今天已经周五,我不会看到尸体,有趣。』
深吸一口气,Lestrade决定忽略太阳穴隐隐浮起的青筋,有点后悔他竟坐上警车后才开始心理建设。事实证明“面对Sherlock”,他应该从心里刚冒出这个念头时便将它拍死,『你不明白,我们不能让媒体继续挑拨,宗教问题绝对是他们最爱的主菜!你甚至不知道他们有多嗜血,如果你曾和他们打过交道!』
『当然、那当然重要,警察,形象,无聊的公关问题。』
『Ok!Stop
please。特别是你,Sherlock!你们谁可以告诉我问题究竟出在哪?』John头疼地说,头一次对Mycroft的话不能再同意更多──Sherlock总是气鼓鼓的。
Sherlock转过头盯着John,以“看你小小的脑袋都装些什么”的目光,「七日丧期①,John。尸体三天内必须下葬。你应该多看点书而不是和Mrs.
Hudson看肥皂剧。」
没有他三不五时陪陪他们的老房东太太,哪来免费咖啡和管家!
John轻咳两声,似乎不怎么高明,但Lestrade肯定不会否认,他们 “唯一的咨询侦探”
今日炮火猛烈,不过John倒没想责怪Sherlock,从他们出院后他已经整整三周没接过一个象样的案子,先不提那位英国政府先生三不五时的造访──你知道Sherlock总对此反应激烈──全伦敦的罪犯竟有志一同地决定改过向善三个礼拜,还有Scotland
Yard②简直突然开窍得侦破每件案子,这让Sherlock无聊到只能天天在屋里闹脾气──Look at that. Quiet,
Calm, Peaceful, Isn’t it hateful?──吓Mrs.
Hudson或者拆掉MI5探员在家装设的监视镜头。Lestrade似乎也有所理解,Sherlock心情不好,而这是他能克制的最好状况,因此他紧接着说:『Well…虽然必须让死者家属按宗教仪式安排丧礼,但我们封锁了现场,直到周日的安息日③,小区居民强烈希望我们归还教堂。Sherlock,你要不要来?』
「…hn、John!」
「什、你说什么?Sherlock?」John被吓了一跳,Sherlock已将黑莓收进大衣内袋,TAXI空间不大,他发现自己无意识抓着Sherlock衣角下摆,赶紧放开,它们被扭得有点用力,幸好那件衣服是毛尼材质,不会留下皱折痕迹,他们的手臂几乎完全贴在一起。Sherlock看着John,他的眼睛像是镀上一层薄银,并且像是正仔细端详一件美术作品,「No.
Nothing.」Sherlock收回目光,随后又回到那副冷淡表情,他接着说:「你思考得太大声,不过那的确很荒谬。」
这不是Sherlock第一次跳过言语构思直接与他的大脑“对话”
──John把肩膀重新靠回椅背──Sherlock总有办法知道他在想什么,那并不值得意外,「我说了什么?我是指,我的“思考”说了什么?」
「显然你在想我们的案子。」Sherlock竟然用了“我们”?John暗忖,没打算中断他继续演绎,「你专注回想某件事情时,视线会往上扬,但什么事情值得你回想?牛奶还有剩,你不用上班,所以只剩下案子,John。」
好吧!他必须承认Sherlock说得很对,除了“视线上扬”,连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小动作。
Ansel
Goldstein,老犹太牧师,今年六十二岁,未婚,他的家就紧邻教堂后方,既不是公寓也不是别墅,严格说那只是一处用砖块搭建的方形空间,用水泥糊起的薄墙隔出起居与办公室。死者被发现时穿着主日服饰,仰卧在卧室床上,双手交迭在胸前,手里压着一本书局贩卖的廉价圣经。起居室能移动的东西全被翻了出来,唯一一扇玻璃窗向外大开,鉴识小组在后方花园──相邻马路人行道,找到几个零星鞋印,由于死者头部右太阳穴有弹孔,因此初步判定凶嫌是入室行窃失风而痛下杀手。
鞋印属于一名叫Neal
Brewer的年轻人,有多项窃盗前科,因为专偷以不法手段获取暴利的商家及政客而被广泛讨论。据媒体报导,Brewer自诩为现代Robin
Hood,有点小聪明,并且似乎认为自己原本计划行窃名政要官邸干得真是不错,John还记得那件案子,这名令警方相当头痛的狂妄小贼在逃脱时不慎撞倒一位骑脚踏车的老妇人,她往马路方向摔跤,最后被后方行驶车辆辗毙。Brewer为此曾找上邻居Goldstein告解,然而牧师似乎本着自己的道德良知出卖他,向警方密告,使Brewer因杀人罪嫌被起诉(据说有律师愿意免费替他诉讼),为此他有绝对的理由回来杀害揭密者。
「荒谬呢?为什么你这么认为?」John微笑,代表Sherlock再次说对了。
「我说过你在回忆,也许是案情或凶手,你在中途时笑了,虽然很浅但你笑了,所以你不是想到Neal
Brewer拥有悲惨身世而是他的行为。John,他是小偷,一个明显的犯罪者,人们竟然选择同情他,所以我同意这的确很荒谬可笑。」
「It was amazing. Yes, you were always right. Sherlock. 我在想Neal
Brewer,事实上我无法理解媒体报导他可怜身世的用意,那不能解释他的行径。」
「人们总为那些敢于他们所不敢的人喝采,John。即使他们是罪犯。」Sherlock十指碰触,靠近他嶙峋的下巴,标准思考时特有的举动,John看见Sherlock的指甲修剪得整齐光亮。
「但他仍是个罪犯,起码在法律之前,他永远都是。他甚至还杀了人!」
「还不能确定,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这是绝大的错误④。他也许有动机。我能证明真相,我知道我可以。」4
是的,Sherlock能透过演绎和推理每一桩极其深奥的犯罪,对此John从不怀疑。他对一件事保持高度专注力的精神相当令人折服,尽管仅限于侦办案件而言──有时他甚至连从「自己」衣袋里掏手机的时间都不愿浪费。但Sherlock愿意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整理思绪,在他们短暂却真实的友谊中,John的感叹词甚而是细微的面部表情竟或多或少有所帮助⑤,这使他感到有些安慰。
TAXI停在Black Prince Rd.,距离Laventh
Walk只差一个转角,Sherlock先下车,John掏出零钱交给司机。教堂就在300公尺远,从路口能隐约看见它白色的油漆粉刷和接近人行道上盛开的波斯菊。
「Hey, freak.
这里不需要你。」Donovan警官站在封锁线内,双手抱胸,早起显然令她心情差劲,还是为一桩警方原本笃定侦破的案子。
「Lestrade“请”我来。」Sherlock说,特别加重“请”字,并附赠一记假笑,「看来Anderson的老婆要出远门,希望你们有个愉快周末。噢,不过妳可以不用期待点心的杯子蛋糕,它们不会出现戒指,毕竟她还要刷他的卡,妳知道的Donovan。」
那一刻,John彷佛看见Donovan吃下整条辣椒,整张脸涨成猪肝色,五官张扬而扭曲,但他还没蠢到笑出来。事实上他不懂这位女警为什么宁可和Andersen厮混(Oh
God,他绝没有贬低Anderson或任何人的意思,都是Sherlock害的),他甚至有妻子!还是现代人对一夜情的概念就如同随手可丢的coca
cola?那他还是敬谢不敏。
他们随后穿过黄色封锁警戒线进入被害者家,里面只有Lestrade和一名待命警察。室内不大,却绝对凌乱,John甚至还能看见床单上躺过的皱折,Lestrade说得没错,这里确实停留在主人逝世的时空。
Sherlock走上前专注打量地毯和衣柜,像一只非洲猎豹,准确而灵敏,接着翻出柜子里的拆信刀,直截了当往枕头狠刺,像剖开鲔鱼腹般留下一道20公分长裂口,Lestrade被他一连串举动震撼,正准备赶上去将他架开,「你到底在做什么!Sherlock!!你在破坏现场!」
没料到Sherlock只是往裂缝匆匆一瞥后便转身朝他们重新站直,「看来我的假设是对的。」他说,随后径直绕过死者陈尸的寝室,来到具有起居及办公用途的房间。起居室窗户对外敞开,凉风正抚动珍珠纱窗帘,他将半个身体掠过窗台,John差点以为他会跌出去,Sherlock在那左右张望后又将身体抽回,他的眼神彷佛捕捉到极细微的线索而炯炯发亮。他环顾四周凌乱的迹象,接着蹲下来让脸几乎碰到红色绒毛地毯,手中的放大镜被拿近又拿远,最后他走向房间里摆放饮水机的位置,他的手套已经脱下──露出骨节分明的食指,并换上索来的鉴识用塑料手套,在上头来回摸索。
「Lestrade,有什么东西失窃?」Sherlock问,当他转过来面对他们时,手套上似乎微微发亮。
警探掏出衣袋内随身的笔记本,翻到注记有案件被害人名称那页,John注意到他还没从方才寝室里的错愕中回神,语气有些不稳,「只有一件,Sherlock。每周来替Goldstein打扫的Mrs.
Douglas说,老牧师有一只珍藏的水晶玻璃杯,它遭窃了!」
「是了、噢那就是了!他会把它带走,因为就是它毒死他的,他不会让证据留下,那太冒险了!」
「什么证据,Sherlock?你说毒死,那跟你右手手指的粉末有关吗?」John说,他走近Sherlock想让自己看得更清楚。
「确实有,John。还有Lestrade,你们的确抓错人,Neal
Brewer也许来过这,但他与谋杀──正确地说应该是毒杀,毫无关系。」他将手指移过来,这次John看清楚了,那是一粒粒细小的白色结晶体,数量不多,他还看得到昨晚Sherlock手指上用碘酒作实验所留下的红色斑点,「这就是凶器,John。我还不确定它的成分,但这就是使我们的老牧师永远安息的东西。」
「你发现了什么?Sherlock。」Lestrade靠近他们,Sherlock和他要了手帕,把剩余的粉末搓进里面,再塞入手套中(好像它们是生化细菌,需要层层防护),最后包裹起来还给探长,之后便埋首于他的黑莓,「整起案子,一个合理的巧合,Lestrade。」
「你已经弄清楚了?」
「合理怀疑。」Sherlock说,之后他稍微停顿一下,寻找John的身影,「首先,Ansel
Goldstein患有重感冒,这点可以从垃圾桶里的aspirin⑥包装得到证实。桌上原本放有杯子──右上角接近写字台有一圈圆形水渍,你不会拿价值500镑的水晶杯喝水,所以是凶手倒水,并在里面下毒,证据就是饮水机开关上方溅入凹痕的白色粉末。老牧师病胡涂了,毫不怀疑就喝下去。」
「但Sherlock,你怎么解释鞋印?还有入室行窃的痕迹?它们很明确!」
「明确?你们把看得见的东西都当作明确!」Sherlock指向窗外,口气有些夸张与不耐烦,「窗台下缘有泥土痕迹,但室内没有。一个脚脏的人怎么可能丝毫不弄乱地毯而进来?窗外的鞋印顶多证明Neal
Brewer来过,并且很靠近房子,但他既然没有进来,也就不可能行窃。老牧师的枕头有血迹,但床垫里没有,表明这不是第一犯罪现场,要不就是他死后才遭到枪击,这屋子没发现任何拖曳痕迹或血迹,所以凶手是在毒杀Ansel
Goldstein后故布疑阵。那么现在,我们必须思考,凶手到底从哪进来?」
「大门?凶手从大门进来?」John说,整个房间格局只有起居室拥有足够使人进出的窗户,但它已经排除,卧室里的天窗太小,但是从大门进出?那真是够明目张胆了!John不能确定他的答案,显得局促不安,彷佛课堂上等待老师解题的学生。
咨询侦探显然不介意他的学生兼室友及Bloger的抢白,John跟得上他的思绪,即使他的聪明根本无法与之比拟,但有所响应总是美妙的,Sherlock发现自己越来越享受这层新关系,「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也可能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足够根据来支持的解释⑦。John,我们假设凶手从大门进入,门锁没有破坏迹象,那表示…」
「他认识他!Sherlock,Ansel Goldstein认识凶手!」
「没错,Goldstein认识他。」Sherlock点点头,这让John有些得意,他们相视而笑,「Ansel
Goldstein邀请凶手,别忘了他当天患有重感冒。什么事让牧师这么着急?John,你病得很重,然而你提出会面,没有推迟,让这个人直接进入你的起居室。现在,你会邀请谁?」
「Umm…也许…一位家庭医师?」
「极有可能,John,这个推测极有可能。一位家庭医师,他有管道可以得到毒物,同时接受病患请求看诊。」
房间另一侧,Lestrade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字不差,案情原本像团粗毛线球那样凌乱混杂,现在终于露出片刻曙光,他急不可待地指向那名待命警察,「请你去让Donovan进来。我得把粉末送到鉴识组,另外还要请求支持,Ansel
Goldstein有可能留下家庭医生的线索!」Lestrade挠了挠银白色短发,它们像一波棉花田浪潮随风轻舞,他走近Ansel
Goldstein的办公桌,将记事册子摊在桌上,随后拿起电话拨通一位检察官,Donovan这时从门口进来,Lestrade向她招手,并在本子上匆匆写几个字后撕下,连同手帕一并交给她。Donovan朝便条瞄一眼便接着往Sherlock身上打量,之后才是John,前军医下意识挺起胸膛,直到Donovan离开。
「You were really Inconceivable,Sherlock!你做到了!」
「Well…我相信我会做到,John。事实上,我们根本毋需麻烦。」
Sherlock举起他的黑莓机,凑到Lestrade眼前,4.5吋屏幕里显现出一幢白色的连栋小洋房,如同他们在Baker St.
的租屋处,大门正中央挂着一块墨绿色椭圆门牌,上面写着:Andy Laurence,私人家庭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