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Sherlock总算撬开门锁,他们闯了进去,整座教堂黯淡无光,侦探贴近他,悄声问道,「你带了枪吗?」
「在衣袋里。」
Sherlock嘴角一跳,「Frank
Harrison应该还在里头,他有枪,牧师可能还没中毒而死。等我们拿走他的枪后,你就去检查病人。」
John点头,他从衣袋抽出手枪,Sherlock走在前面,按照往例,Frank
Harrison会前往神职人员办公室行凶,他们摸黑上楼,办公室就在楼梯转角,里头泛着黄光。
前军医让自己移动到最佳掩护位置,他朝侦探使了个眼色,Sherlock立刻冲进房间,Frank
Harrison反应不及,整个人被扑倒压制在地,John奔上前捡起那枝掉落的枪,随即跪在倒卧的Mason牧师身旁,女牧师脸色发白,浑身痉挛,他必须施以急救。
房间另一头,Frank
Harrison被撞倒在地后,头晕目眩了好一阵子,他的身形几乎是Sherlock两倍大,粗壮得好比野熊,等他意识到计划已被破坏之后,忽然发狂起来,他扭动全身,撞击侦探的胸口,Sherlock被摔向桌脚,痛得闷哼一声,Frank
Harrison一面咆哮地走向John,木头般壮硕有力的脚正要狠狠踢向医生背部,Sherlock从地上挣起,猛地扑向前抓住凶手的脚,被踢得躺在一旁干呕。
这一次换John猛烈冲撞凶手,医生的下巴和左肋骨被重击好几下,Sherlock大手勒住Frank
Harrison的脖子,John左手捂住肚子掏枪瞄准倒在地上翻滚扭打的两人,他的手由于剧痛而颤抖,Sherlock被掐住喉咙整个人往上吊起,他挡在John面前。
砰──。
Sherlock的西装长裤擦出一条血痕,然而Frank Harrison的腿却结实吃下整颗子弹。
地产经理人痛得在地上哀嚎,John赶忙上前替Sherlock检查伤势,只是极轻微擦伤。John神情紧绷,房里一下多出两位伤员,他把枪交给Sherlock,再次蹲到牧师面前进行急救。
警方实时赶到,不到五分钟,警笛响彻整座小镇,五六辆警车围在教堂门口,Lestrade联合当地警察循线追到办公室,以现行犯名义铐上Frank
Harrison送医,医护人员也接手急救事宜,他们搬来担架将牧师送往救护车做紧急插管治疗。
直到这一刻,John才容许自己松懈,头部晕眩、干呕以及腹部剧痛瞬间占据所有感官。Sherlock走向跌坐在地的医生,朝他伸出手,「很好的枪法。」
「很抱歉我得射伤你。」John回握住眼前的手,施力让自己站起。
「时间点抓得很准确。你必须这么做。」
「你们俩最好跟我到医院检查。」Lestrade走近他们,侦探与医生看起来颇为狼狈。
这是个很好的建议,他的下巴和肚子很痛,Sherlock说不定弄断肋骨,医院是不错的选择,他们得停止再受伤。
夕阳已经完全西沉,John浑身止不住疼痛,他现在极需要冲个热水澡和一张柔软舒适的床,Sherlock和Lestrade正在谈案情,他们说了什么呢?实在太奇怪了,他的头好痛,嘴唇好麻,全身软绵绵的,他应该是生病了,防护措施仍然做得不够吗?他明明每看完一位病患就洗手消毒的…他的头实在太晕了,脚底好像踩在一片棉花田上,有声音在叫喊,有人在喊他的名字──John、John。
---
① 特拉法加广场(Trafalgar
Square)是英国大伦敦西敏市的著名广场,也是旅游景点,建于1805年。──节录自维基百科。
② 莱斯特广场(Leicester Square)是一个位于英国伦敦西区(West
End)的广场。位于西敏市之内,在伦敦地铁莱斯特广场站以西不远处,与南面的特拉法加广场相距约300米。──节录自维基百科。
③ 布伦来伦敦自治市(英语:London Borough of
Bromley)是英国英格兰大伦敦外伦敦的自治市,人口299,100,面积150.15平方公里。
【本章完】
Playing ChessⅡ
生命之流的黄金时刻擦身流逝,我们除却沙子一无所见;
天使来看我们,而只有在他们走后,我们才知道。
乔治‧艾略特《牧师生涯即景》
Chapter 1 *───
1979年盛夏,Holmes一家迎来一次不同于以往的深刻体验。Mr.
Holmes于家中床榻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美丽而坚强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全都守在一旁。
那年Mycroft十三岁,他越级学习九年级代数问题已经好些时候,Sherlock六岁,当女老师在讲台上拿着一整篮快要烂掉的苹果,试图帮助一群小屁孩理解减法消去运算时,他只对她为什么穿着昨天的丝袜,以及头发上满满都是已婚体育老师的古龙水味感到困惑不解。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呢?这个问题同样令他匪夷所思。
Mr. Holmes于家中书房病逝,享年四十二岁,对一个有妻儿家庭的男人来说,是太过年轻。至于为什么将病榻设在书房,则是源自于Mr.
Holmes的坚持,他喜欢书房里的书胜过他的妻子,Mrs. Holmes同意这点,她爱她的孩子也胜过先生许多。
那天是礼拜六,学校不用上课,Mummy反对他们跳级,坚持得跟着正常孩子学习,『总有一天你要回归人群,不论你愿不愿意,到时候你会这样问自己:我的心够坚强面对了吗?』,她总是这样说。
一大清早,她请Mrs. Rose将两个儿子叫醒。Mrs.
Rose已经五十四岁了,在家里帮佣超过十年,丈夫早逝,有一个女儿,在法国跟一位大学教授结婚,每年圣诞和感恩节会回到这里和母亲小住几天。
Mycroft和他在书房前相遇,他的身高即将迈向一百七十公分,Mrs.
Rose打赌不会超过万圣节──附带一提,他的体重也在持续增加。Mycroft的眼睛充满血丝,像是早预感有这么一天,他看着Sherlock,他的小弟弟也看着自己,没有人想动手推门,老Rose站在他们身后,两只手不停绞着围裙,年长的哥哥终于发话:『应该就是今天了。』Sherlock点头,他们都知道指的是什么。
『请进,亲爱的Myc,当然还有你,我亲爱的Sherly,你们的爸爸在里面等着。』屋子里头传来Mummy的叫唤声,好轻好轻,像是遥远山谷传递而来的回音。Mycroft顿了顿,伸手推门,他毕竟年长,有很多事情,他都准备好率先面对。
书房的窗帘被高高悬挂在两侧,盛夏艳阳照亮整座书房,他们的爸爸躺在临时加装的病床,床榻设在书房中央,Sherlock最钟爱的长沙发被抬到窗边角落,古老水晶吊灯在地上划出一道长长的阴影。Mummy张开双手迎向他们,并在两人的脸颊轮流亲吻,呼吸器帮浦不停运转,配合Daddy的呼吸同步上下。
Daddy已经病了好久,好久好久,癌细胞扩散到他的全身,有时候发作起来,打再多麻药都没有成效,他会痛得整个人蜷缩在床上,发出像狼嚎一般的哀鸣,Mummy会挨近他身旁以防意外发生。除此之外,他们全都束手无策。上帝开了个大玩笑,可是谁也笑不出来。
化学治疗没有让他的头发掉光,但是Daddy依旧瘦弱到一阵强风就能把他刮跑的程度,他虚弱地躺在床上,呼吸器为他打出一记又深又长的呼吸。
『…Myc…Sherly……』他说,声音又沉又慢,里面似乎还卡着浓痰。以前不是这种声音,Daddy偶尔会唱唱歌剧,Mummy和Mycroft会用乐器伴奏,他则站在用木箱垫高的椅子上充当指挥。现在一切都变了,自从他得病以后,他没办法再唱歌剧,实验室也没办法管理,直到最后,他甚至无法牵着自己小儿子的手到书房里看书。
Mummy替他调整好枕头,这样Daddy就能看见他的两个儿子站在床边。他很虚弱,非常非常虚弱,每一次呼吸都好用力。他知道是时候了,那就像敲响阁楼里的钟声,格外深刻而清晰,也许没人听得见,但自己心知肚明。于是他选择强迫自己,人的意志力有时候可以胜过一切,与其躺在床上自怨自艾,何不好好的,也是最后一次,向所爱的人告别。
Daddy望着他们露出一抹破碎的微笑,轻声说着:I Love
You,彷佛某种真谛或咒语,既不是纸上拼凑的字母,也不是无聊肥皂剧的完美Ending,它们奇特、沉重,并且强而有力,足以占据你的全部思考与呼吸。
整个房间哀静肃穆,Mycroft低垂下头,听得见鼻子一抽一抽的,Mummy拿着手帕擦拭眼角,只有老Rose哭得像当年失去老伴儿一样伤心。
他没哭。小小的Sherlock
Holmes没有流泪。他的脑袋有瞬间完全空白,一股不知名的力量在胸口涌动,那驱使他伸出又短又瘦的手指,将Daddy的掌心向上扳正,一节节梳开那双大手的每一根指头,最后将自己的小手按进失温的手心。
Mycroft直盯着他,彷佛他的小弟弟的举动多么惊天动地,Mummy从背后轻轻揽住他的脖子,谁都没有开口阻止。
生命的温度正一点一滴流逝,他可以感觉得到。小Sherly等了一段时间,但是毫无动静,当然不会有动静,他知道那些没说出口的字句代表什么意义,所以他决定自己动手,将Daddy的手指再一次扳弯,让它们看起来像是重新握住自己。
据说一个人失去其中一样感官之后,其它感觉会变得更灵敏,不知道这适不适用于人的最后一刻?他像要确认般抬起小脸,床上的男人眼目轻阖,嘴角似乎微微翘起,宛如沉浸一场遥远而愉悦的梦境。他就这样走了。
那时候Sherlock还没能感觉失去的痛楚,未来也几乎没有感受,但就像是从你身上刨去一块肉,很多年以后你都忘了身上曾有这么一道伤口,但破口还是在那儿,永远不曾抹灭。
John在黑暗中挣扎、喘息,过度摄入Totradotoxin导致他偶尔出现心肌麻痹致使的呼吸窘迫,Sherlock立刻从恍惚中惊醒,他弓着腿蜷缩在探病用的沙发床,大腿搁着一本沉甸甸的书籍,全是西班牙文,可能是上一位病患遗留下来的东西,他专注看着的那一页文字已经被人用有颜色的笔画花。
短暂骚动结束后,病房又再度恢复平静。Sherlock注视床上的医生,快速动眼期,John会梦到战场或午夜泳池,水花漫过胸口的冰冷,以及游泳池白色磁砖的粼粼波光。
Jim
Moriarty,连续谋杀,苍白、疯狂,天才型犯罪学家。他承认自己有些讶异,一名可敬的敌手,足够打发无聊,但他还没疯到和随时朝大街扔炸弹的家伙交换手机号码。Thanks
God,他只有反社会人格倾向。
隔着一扇门外响起发药车轮轴滚动的声音,巡房护士会在午夜前记录病患状况,然后分配最后一轮用药剂量。Sherlock把书放回抽屉,与一本红皮圣经摆在一块儿,百叶窗被放了下来,剩下矮桌上的小灯仍持续亮着,他信步走到窗边,伸出食指勾动一叶金属片,迤洒的月光洒落在John的脸庞。
John H
Watson,前驻Afghanistan陆军军医,他跟多数人一样平凡无奇,至多比他们聪明一点,相貌美丑对自己而言并不构成什么定义,一个他一生所见中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三个小孩,结果被判刑;可是他认识的另一个最不讨人喜欢的男子,却是一位慈善家,捐赠了二十五万磅救济伦敦贫民①,然而你就是愿意对John多说些心里话,像是小时候走到哪都要搂着的泰迪娃娃。
绝大多数人并不乐意与他共处一室,那很明显,几乎不需要演绎。他们害怕甚而拒绝他,更贴切地说──畏惧他的目光。事实上除非他们变成谋杀案主角──最好还是连环谋杀,否则他实在对real
people的real life毫无兴趣。
“I have been reliably informed that I don’t have heart.”
过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疏离,他都忘了自己究竟有没有心。
“But we both know that’s not quite true”
有一回,Mycroft大清早就闯进他的小公寓,那时候他还一个人住在大英博物馆旁的Montague
St.,没有相互拜访的朋友,没有错纵复杂的案情。头一次拆了布满房间的摄影镜头,隔天Mycroft立刻风风火火直奔他家,好像这里其实是MI5的秘密办公室。
Mycroft指责他不该这么幼稚,拆掉监视器后他根本活得形同一条幽灵,最后甚至搬出Mummy狠狠威胁一番;他缩在扶手椅上冷冷嘲讽自己的哥哥根本是control
freak,竟然拿监视器对付自己弟弟,真可悲外头一票纳税人,还不如把钱扔进许愿池,指不定真有奇迹。他们从监视器吵到体重问题,最后根本不知所谓,虽然还没到砸电视摔沙发的地步,但也算是惊天动地。
他知道Mycroft担心。ㄧ个咨询侦探?伦敦有警察还不够乱吗?Sherlock闭上眼睛,十二月的天气冷到每一个呼吸都足以结冰。
乱一点也好,否则漫长的人生岂不是太无趣?Mycroft比他聪明、比他冷静,就连最棘手的人际关系都游刃有余。Mycroft让自己登上了巅峰,而他只剩那么一丁点自我和任性,所以无论别人怎么说,他都会坚持下去。
只不过后来突然有个看上去太过老实的警探踩着旧皮鞋,往桌上扔了一迭又一迭档案,他倒是说也没说就给自己哥哥发一条短信,告诉Mycroft真正的尸体究竟有多僵硬多恶心。
Come on, 你不能指望他们会坐下来喝咖啡谈天气,他们可是Holmes,就是对彼此的关心都非要兜上一大圈,格外不坦率。
转天再一个无风无雨的天气,John就像伦敦罕见的阳光,驱走了他世界里的阴影。
他的好医生恐怕是他所见过最正直善良的人,拥有一颗柔软的心。John或许并不高大,却拥有军人的忠诚与坚毅,水蓝色眼眸炯炯发亮,微笑时足以拨动他心中的余烬。对Sherlock
Holmes而言,John Watson就好比一道古老而深奥的谜语,每一个字斟句酌,都值得反复温习。
从透明玻璃窗望出去,泛黄街灯成了夜里唯一色调,整个伦敦看上去彷佛一张犹有历史的旧相片,无处不是时间走过的痕迹。John难受地往枕头上蹭了蹭,像是不习惯光线打扰,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那动作挺可爱的;年轻侦探松开手,百叶窗发出一记锐利的金属声,房间里重又回复到一盏小灯的微光,昏暗中蓦地传来一阵悄声呢喃,那是Sherlock的名字。
他的嘴角微微一跳,自己却未曾察觉。
曾经筑起的高墙正在崩塌,John越走进他的生命,石砖塌得越厉害,他的脑海开始围绕某些熟悉却又陌生的字句,一些在他很小的时候曾经感受,长大后却被封存进阁楼里的旧衣柜抽屉的情绪。
他正在经历一位陌生的Sherlock Holmes。
然而这一切,只能由他自己面对。
Sherlock俯身贴近病床,手指安抚似按在John的额头上,医生看起来似乎需要安慰,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何这么想,突然一个念头仓皇掠过脑海,他像是着了魔似地伸出手,轻轻撩开John的每一根指头,然后紧紧扣住那略显瘦小却强韧的手心。
他感到全身无法抑制地颤抖。好奇怪,某种愉悦的欲念,竟是使他痛苦的一部分②。
〆 〆 〆
Miss
Bridget在医院工作将近十年之久,但还没老到闭着眼睛替病患插管的程度。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有点严峻,你不敢随便开她玩笑,但她其实玩得比谁都凶。
她的脸颊狭长,眼睛又大又圆,下嘴唇有点厚,Bridget不喜欢自己的厚唇,但那看上去其实挺性感的。柔亮的波浪长卷发刚刚染过,你会觉得米色套装比碎花洋装更适合她。
昨晚护理部同事为她举办三十二岁生日派对,她喝了三杯啤酒和一杯特调鸡尾酒,杯口全部朝下,门口进来一名绅士,只要是医院里的护士无不仰慕的骨科医师,他请Bridget喝一杯龙舌兰,女孩笑得很灿烂,牙齿比任何时候都要明亮。
酒杯轮替得很快,酒保几乎赶不上调制,直到Bridget抵达位于Lambeth
Rd.的公寓前,她已经醉得一蹋胡涂,就连房间钥匙都试了好半天才勉强接上。她没有蹲在马桶前呕吐,酒豪Bridget,哈!
隔天早上她在卧室里的衣橱柜前醒来,头痛欲裂,嘴唇干燥,即使是撑开眼皮都好疲乏,典型宿醉症状。她走到浴室,摇摇晃晃像走马戏团钢索,现在她有想吐的感觉了,胃液和胆汁流过食道,Bridget今年第三十五次发誓要戒除酒精。
九月二十八号,今天轮小夜班,手机显示为晚上七点,她到浴室冲澡,那套Burberry经典款洋装沾满香水及汗味,得送去干洗,顺便到一个街区外的咖啡馆外带一杯浓Latte,店长是法国人,长得几乎跟Ralph
Fiennes③一样英俊。
十点五十五分,她匆匆赶到医院,忙着跟咖啡店新来的服务生调情害她差点错过时间,Bridget拔足狂奔,系在后脑勺的马尾有些松脱,管他的,她又想吐了。
电梯满载得跟沙丁鱼罐头一样,最里头有对胖夫妇,也许有200磅这么重,排在最前面的医师往后挤了挤,硬是挪出小小的位置,Bridget感动得连眼睛都在道谢,她记下医生的名牌,Bruce,Dr.
Bruce,明天记得多买杯咖啡,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她就要倒追他。
Bridget前脚才刚踏进去,哔──,铃声几乎响彻整栋医院,电梯里所有人的目光一时间全转向她,Dr.
Bruce笑得一脸尴尬,只能缓慢的、尴尬的将漂亮的长腿收回电梯门外,Oh, 该死的超载!
这天晚上,Miss Bridget果真迟到了。
───
① 节录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四签名》。
② 节录自泰戈尔诗集。
③
英国男演员,曾于《辛德勒的名单》、《英伦情人》、《疑云杀机》、《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等片中演出,近期则于电影《为爱朗读》中担纲演出。──节录自维基百科。
Chapter 2 *───
坦白说,比起火花四射的连环爆炸,躺在医院里偶尔感受晕眩和呕吐,John知道自己应该要懂得知足,特别是当你的室友姓Holmes,刚好拥有该死的反社会、反世界或者反人类的人格倾向。
他仍然会感到疲倦,一天里睡睡醒醒好几次,起初甚至连护士替他抽血都毫无知觉。这样的日子反复过了两天,直到第三天早上,John才终于踏进久违的221B。
将近72小时的时间,Sherlock始终待在自己身旁,如果硬是忽略年轻侦探究竟引发多少起医生与护士间的家庭革命和感情纠纷──John按了按青筋微跳的太阳穴──确实颇让他感动的。
Sherlock没做什么──感谢上帝他什么也没做──发短讯或用黑苺刷新演绎法网站,偶尔对着空无一物的墙壁陷入沉思,尽管John好几次看见同居人显露不耐烦的神色,但Sherlock到底还是挺安分的。
有一两次,当John从短时间的昏睡中睁开双眼,恍惚中看见Sherlock一个人坐在窗边,腿上搁着一本书,少晒太阳而显得苍白不健康的侧脸向外凝视着大街,带着点孤独、又若有所思的味道。亮黄色的阳光与银白色的月光从窗边照透进来,他的眼睛会随之变深或变浅,但始终都是漂亮的天蓝色,属于他认识的那个Sherlock
Holmes的颜色。
起居室仍充满Sherlock做完实验后微些的消毒水味,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被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央,John环顾一眼塞满化学药品和罪犯遗物的房间,这才是他熟悉的家,坐惯的扶手椅还是最好的,尽管上头的花纹已经变得破旧且黯淡。John不能算是个念旧的人,但每一样东西总有些故事,而Sherlock又是个极度喜欢故事的人,久了以后他也就习惯每喝一杯咖啡、触碰一件东西,都一并感受藏在背后的灵魂。
接近中午时Mrs.
Hudson端着一盅热红茶和饼干上楼,看见她的两个房客一如往常待在起居室,她蓦地给了John一个近乎用力的拥抱,担忧的眼神令他感到一阵愧疚,手臂力道不觉加重几分。
Blog已经累积不少留言,John挑了其中几则回复,诸如Harry问他要不要一起过Halloween(真不懂她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还有Annie,他们的小小fans,倒是那封奇怪的匿名留言就好比昙花一现,再没出现过。
忙活了好一阵子,John发觉自己又想睡了,体力消耗得比预计程度要快,这不是好现象。等他再度清醒时,墙上的大钟刚过三点一刻,Sherlock弓着双腿蜷缩在长沙发,他似乎有新的案子,整个人埋首在笔电中一言不发,他不知道Sherlock维持这样的姿势究竟多长时间,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像这样沉默寡言、专注到有些不尽人情的模样,会持续到案子结束。
「厨师?谋杀案?」John凑上前,沙发椅垫被压得向下塌陷。他其实想问窗口里戴着白色高帽的被害人是不是厨师?案子是谋杀还是单纯意外?但Sherlock仍然懂得那些没说出口、支离破碎的细节。
「凶手是他的二厨。」年轻侦探视线抬也没抬,瘦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动得飞快。
「下一个呢?」他指了指泛着蓝光的屏幕,「失踪?这位女士至少发了四封留言给你。」
「寻人是Lestrade的工作,跟我无关。」
John不甚同意地瞪了同居人一眼,但对方显然打算视而不见,他蓦地阖上屏幕,双手合十抵在下巴,然后理所当然倒回沙发,毛绒绒的脑袋不偏不倚落到John的大腿,「Coffee,John。两颗糖,谢谢。」
「我好像才是病人,Sherlock。」
「Totradotoxin只是神经毒素,而且你看起来恢复得挺好的。」Sherlock扭头递给同居人一记仰角的招牌皱巴巴假笑。
John翻了翻眼睛,「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的诊断,Dr. Holmes?」
这一次年轻侦探不只微笑,甚至还咯咯笑起来。
「Oh, y ou are welcome.」
隔天John准备出门上班前Sherlock还没有睡醒,黑色薄毯下只露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前一晚年轻侦探似乎查案查得忘记时间,尖锐的小提琴声一直响到John睡着前都不曾停歇。
抵达诊所比预计时间要来得早,整间诊疗室只有Mary和一名柜台护士值班,当他推开诊所的玻璃大门,两个女孩似乎着实被吓了一跳。
「John?!你没事了吗?」Mary快步走向前搂住他的脖子,John安抚似地拍拍她纤细的肩膀,花了些时间解释不能如期上班的原因,当他告诉Mary自己跟一名连续谋杀案的凶手博斗,并且差点死于中毒时,她看起来真是吓坏了。
「Dear John,」她说,大约是恐惧的缘故,声音听上去有些微颤,「你应该更注意自己的安危。Mr.
Holmes不能没有室友,我们也不能没有你。」
John愣愣看着她,彷如有股暖流从心脏蔓延到指尖,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远从一万多英哩外的战场回到又湿又冷的伦敦,自己究竟丢失了什么。
下午Mary自愿替他代班,代价是享用一顿丰盛餐点的晚餐时间,这让John平白得到一个下午的空档。
回到Baker St. 221B,Sherlock并不在家,“你在哪?”他传了一封短讯到大侦探的手机。
“ Barts. ”
大约十分钟后,收到同样简短的回讯,并且一如往常地紧接着第二封,“多作一份三明治,我从昨晚开始就没吃。”John无可抑制地瞪着自己的手机屏幕,Sherlock怎么可能、他怎么会知道他人在厨房,手里拿着法式硬面包?下意识抬头张望天花板,假如不是亲眼见识Sherlock如何同自己亲哥哥呕气,他差点以为那些如同灰尘满布在伦敦上空的监视器,其实是Holmes兄弟的共同兴趣。
好消息是,案子似乎终于有些眉目,否则以他对Sherlock的了解,侦办案件期间接连几餐不吃已经悉数常态。
抵达Barts费了他一番功夫,并不是路特别难走,只是找保鲜餐盒花比较多时间(刷洗被藏进柜子里的不明液体,还有一截人类手指,Jesus,那是他妈的一截新鲜的人类手指!)。
Sherlock没有穿实验用白袍,他通常不会穿,宁可任凭剪裁合身的西装外套沾染各种化学药剂,而穿戴的主人却一点也没意识到自己暴殄天物的行为。
「放那儿就好。」
John看见摆满实验器材的长桌旁有一张小高脚凳,桌面很小,光是保鲜盒就占据大半空间。Sherlock直要到实验告一段落后才肯挪动尊贵的两条长腿,于是,John走出实验室,长廊的日光灯依旧和他记忆里一样惨白,从尽头数来第三面墙壁与地面的接缝处,还留有他们年轻时恶作剧的涂鸦;John一面细数往日回忆,远远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他一眼就认出那是他的老同学Mike
Stamford略微发福的身影。
「好久不见,John。在那之后和Sherlock处得好吗?」他的老同学一把握住他的手,热烈招呼道。
「Hmm…不能说很好,但也不会再更糟了。」
「那就好,毕竟Sherlock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鲜少找室友。我想你们应该挺合得来的。」Stamford抽回手,温煦的脸庞带着微笑。John忽然意识到,至今为止,他一点也不了解Sherlock的过去,不知道他曾有过几个室友,生活习惯是不是一样糟糕,最重要的,当Sherlock独自在街头横冲直撞整个晚上,有没有人能对他说上一句真诚的赞美。
他全都一无所知。
「Well…John,事实上我们是想来找Sherlock,他在实验室吗?」
「我们?」John知道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迟疑,因为忽然一名身材非常娇小的女性从他的老同学背后蹭了出来,她的脸色非常苍白,眼睛充满血丝,活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
她的名字是Kate Jaeper,在Barts医学院担任行政工作,他的丈夫Lance
Jaeper是名神经外科医师,27号凌晨值完夜班后便不知所踪。她来找Sherlock无非是希望寻求一丝慰藉,比起压在警方桌上厚厚一迭寻人启事,人们总想做得更多。
因此当他们刚刚踏进实验室,什么话都还来不及说,Sherlock已经抬起一对海关检测仪的双眸上下打量两眼,接着不愠不火地说,「寻人不是我的专长,妳应该去找警察。John,我需要一块铝片,谢谢。」
「您认识我吗?不然怎么会……」Mrs. Jaeper显然被吓着了,两只手不安地交握在胸口。
「妳的双眼红肿,眼球布满血丝,显然已经很多天没有睡好,左手戴着戒指说明妳已经结婚,但是没有小孩,否则妳一定会带着他。普通家庭主妇只会担心两件事,丈夫或孩子,所以问题是妳的丈夫。妳从刚刚进门就一直注意包包里的电话,即使是现在也是,说明妳在等电话─无论是丈夫还是警察─你们有段时间没有联络,他失踪了。」
说实话,John现在真的挺想冲Sherlock说一句fantastic,只要他不是还拿着试管和滴棒,一脸蛮不在乎的表情演绎的话。
「先生,您真的和Mr. Stamford说得一样厉害。您说得没有错,我与我的丈夫──Lance
Jaeper失联了,他以前几乎不曾这样,我到这里是想请求您的协助。」
「截至目前为止,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原因使妳感到不安,或者有使我亲自去找人的理由,Mrs.
Jaeper。更何况寻人应该找警察,整个苏格兰场一定会尽力提供协助,他们最近的破案率低到水平以下──虽然他们的水平本来就很低,为了让数字好看一点,起码会把整个伦敦翻过来。」Sherlock如此说道,他将滴管里的溶液注入烧杯,杯子立刻转变成暗褐色,这个发现似乎使他大为振奋,他随即转过身去看计算机的比对搜寻情形,好像完全不记得他们仍在现场。
Mrs.
Jaeper愣住了,事实上,包括Stamford和John也都对Sherlock如此冷漠的回答反应不及而怔愣好半晌。当某件案子正在进行中时,试图打扰Sherlock或者使他分心都是相当不明智的抉择,John清楚的明白这点,可他真没料到,面对一位柔弱、举足无措的年轻妇女,侦探竟然毫不考虑地拒绝她!
幸而女孩拥有不输爱尔兰人的骄傲与坚强,她挺直身子,「我知道了,先生。但是如果您改变主意,不论什么时候,我都将会感谢您的。」
他注视着Stamford跟在女孩身后轻轻将门带上,Calm down, John Watson,
你的室友手头上还有案子,他很忙,你也听到昨晚那该死的小提琴一直持续到半夜,他只是无法分心。John在心中反复叮嘱自己“别跟他吵”,无论如何关于这点他们永远也不会有共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Stop!
然而Sherlock无与伦比的大脑显然在这时候选择性失能,忽略他的好医生正极力克制自己不要发怒,「我刚刚说了,John,我需要一块铝片。」
「…看在上帝的份上,Sherlock,你应该看得出来,Mrs. Jaeper已经够难过了!」
「So what?全世界每天都有人失踪,难道你能一个个去找回来?顺带一提,我还没拿到我的铝片。」
John压抑着表情,没有吭声,每当Sherlock又一次高举着反社会旗帜,躲进自己筑起的泥墙,用冷漠疏离作为武器,向着世人开炮的时候,John总得要像这样,勉强压抑着咆哮的冲动,觉得肚子像是挨了一记重拳。
「……我的确不能。」
Sherlock忽然抬起头,昏暗灯影半掩去年轻侦探的表情,这是自踏进Barts后Sherlock头一回正眼看他,「John,我不是英雄,也没有拯救世界的愚蠢爱好,不要拿我相提并论。」
搭乘TAXI前往与Mary赴约的路上,John注视窗外朦胧而跳跃的街景,始终无法忘怀Sherlock那略带冷硬却受伤的眼神,彷佛一直以来John看的只是穿透他背后那个理想的Sherlock
Holmes,而不是他。
Chapter 3 *───
餐厅气氛很好,餐点也很美味,他不需要惊讶Sherlock对每位用餐顾客详尽的身家调查,虽然那真的很神奇,但当John第八次发觉自己只是听见了铃声,就会不由自主盯着桌上的手机,他仍挫败得承认,确实有点担心Sherlock。毕竟那个可能是世界唯一,同时也最幼稚的咨询侦探竟然真没给他发短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