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旗鼓相当的两个高手间,一个卒子的胜利经常意味着一盘棋局的胜利。——José Raúl Capablanca,《国际象棋基础》
笔记本电脑里的数据没有一点用处。Sherlock篦了一遍每一个文件每一张照片,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东西。他只有徒劳地发怒,却找不到发泄口。如果John在这里,他就可以对他抱怨不休,直到或者John叹着气以一种迷人的方式地掐着自己的鼻梁,或者他会反驳然后两个人痛痛快快地大吵一架。他几乎在考虑给Dimmock打个电话以便找个人好好冷嘲热讽一番,但那不一样,因此他在手里晃荡着头骨,同时嘟嘟囔囔地抱怨给它听。它谈不上令人满意,但至少他可以把它苦哈哈的空洞下巴想象成为生气的表情。
这一天没有电话,只有几条Lestrade发来的短信,Sherlock统统无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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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你录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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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忘了什么口供。告诉我你有什么发现。
终于Sherlock意识到了笔电的数据里缺失的东西:电子邮件。当然。John安装了一个电子邮件程序但他没有发现一封存档的邮件,因为John用的是网上的电子邮件账户。他滚动着拇指驱动器上的文档,找到了浏览器的历史记录。每天都有几次一个免费电子邮件网站的访问记录,Sherlock将其URL输入自己的浏览器。用户名很简单,即是“jwatson1”因为一旦说到John使用电脑的习惯就没什么意料不到的。密码同样明显:John笔记本电脑的原始密码,两个人一起住的第一个礼拜Sherlock就给破解了。从那以后笔记本电脑的密码几乎每天都换,目的是不让Sherlock进来,但他从来没有特别的原因去看John的电子邮件,因此John还没有未雨绸缪到那里。意料之中,但意料之中的事很有用,虽然有些无聊。
Sherlock快速浏览了过去一两个礼拜的主题。几个来自Harry的字条,一封通知说John的信用卡账单可以在线查询,一些垃圾邮件。邮件的大多数信来自几个John的战友,他偶尔会和他们保持联络。这样的联络既不规律又不频繁,说明这些士兵仍然在海外随时听候调遣只能断断续续地上网。这些邮件的内容无聊得很:他们当然没有提及任何敏感的细节,但他们经常抱怨配偶不在身边并且要求John寄去几种特定牌子的饼干。
最近的往来邮件中,有是和一个叫“Tom Whitlock”的人的,他看起来是John曾经暂时隶属的一个单位的一员,因为他们好像没有什么共同的朋友。上周三的一封邮件提到了他会有一阵子的休假,安排了聚会的时间和地点是在南安普顿,周五晚上。邮件还不经意地提到那个Whitlock弄坏了自己的手机,但他还有笔记本电脑,所以如果情况有变John可以这样得到消息。周五的下午,一封简短的邮件解释说他的休假意外取消了,并且为这样简短的通知道歉。
打了两通电话之后,Sherlock得知那个一等兵Thomas A. Whitlock早在一个月前就在一次行动中阵亡了。更深入一点的调查显示所有真正来自Whitlock的邮件都是通过一个英军的代理服务器发过来的,然而在他死前和死后都有邮件收到。显然在UK的境内,有人盗用了Whitlock的邮箱账户,用它来给John发邮件。不过真正有意思的是最近的邮件很显然是由另一个人写的。之前的信息都很有技巧地模仿了Whitlock的笔风,然而这封周五的邮件却简练朴实。谋杀从上一周才开始,但布置这个局已经花了一个多月了;有人显然在进行一个极其长期的阴谋。之前没有迹象表明凶手还有共犯,但这个计谋说明陷害John的另有其人,而凶手只是在发送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邮件时才介入进来,就是这封邮件确保了John会在南安普顿毫无疑虑地过夜。
而且,周五的邮件是通过区区一个单独的代理发送的。很简单就能够追查到真正的IP地址在一个朗伯斯区的咖啡馆。他穿着惯常穿的衣服出了门,冷酷而有效地甩掉了跟着他的喽啰们,迅速躲进一家慈善商店,在那里把自己换装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经过了这么多的努力,咖啡馆本身基本上很让人失望,只不过的锁链中的又一环:很容易他就和那个担心电脑的无聊女人混熟了。在恰当的时机,她给他讲了关于“Bri”的事,跟她嫂子一起工作的一个聪明的年轻商人,他时不时会来光顾一下,但她已经快一个礼拜没见过他了,糟糕的是他不怎么喜欢女性。又是一分钟的八卦过后,她给了Sherlock他的地址,她从他身份证上看到的,他在周五那天将身份证交给她租用了十分钟的电脑。
当Sherlock走出咖啡馆,他又被Mycroft的安保力量给盯上了。现在他真的恼了。不论Mycroft到底是什么意图,Sherlock已经特别警告过他不要打扰Sherlock办这个案子,而他绝对是打扰了。这必须打住。就在那时又一条Lestrade的短信进来了。Sherlock想都没想就发送了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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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无视我。
To: G Lestrade
Sawyer巷27号. SH
就在他发送了这条短信的刹那,他意识到了他的Mycroft问题的根源,这明显到他想踹自己一脚。手机。他已经故意废了元件里的gps功能,以防不请自来的监视。然而,Mycroft可是将通信管理局揣在口袋了的,对他来说利用基站来三脚测量Sherlock的位置完全没有什么难的。事实上,考虑到伦敦城里基站的数量,这容易到令人发指。Sherlock立马调转方向拦了一辆出租车。他要把手机送回家然后把它留在那;这令人恼火,但他现在已经离凶手很近了,以至于不能把时间浪费在黑掉基站系统上,而且他不能冒险在关键时刻Mycroft的废话会分散他的注意力。因此他坐车回家,咒骂着天杀的,天杀的Mycroft和他对调查不屈不挠地指手划脚。
然而,Sherlock还没有真正发脾气,直到他一下出租车就发现一辆车子停在公寓外的路边。一辆深色后车窗的黑色轿车;如果Sherlock没有认出来那是一位Mycroft的司机,这辆车本该很不起眼。或许Mycroft正等在车里以便扑进公寓然后对他纠缠不休。又或者里面只是他的私人助理,在Sherlock转身冲那辆车伸出两个手指头打招呼的时候,一个接一个地发出短信来描述Sherlock脸上的表情。
他还是想留下电话,但那辆车的出现需要一个更具针对性的回应。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抢劫了John的床头柜里一盒安全套,然后走进卫生间,在那里他可以合理合法地保有隐私。
Sherlock第一次了解Mycroft不会在他上厕所的时候观察他,是在他滥用可卡因期间,而他将其充分利用了起来。为了阻止Mycroft全天候监控他的企图,Sherlock就在隐藏的监控摄像头前手淫。从那以后Mycroft就战略性地撤退了,之后就换了种制约他的方式,即是在Sherlock在厕所里连续呆了十五分钟以上他就会派喽啰冲进公寓。与隐私同等重要的是,尽管John老是为此大发雷霆,在贝克街221B的卫生间里还存放着Sherlock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紧急后备供给。
Sherlock一直都对更实用的化学很有兴趣。六岁的时候,他在寻找可以自燃的金属元素的作为一种纵火手段时,意外点着了工具棚(他认为那种方法用起来太难预料)。八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向同学卖臭气弹了;这不但能补充他严重缩水的零花钱,还在嗅觉和人性方面学到了很多东西(he had experimented with time-delay mechanisms, but his customers always forked them up这句话不会,求助).
13岁时,他初次涉猎了非法药物实验,开始合成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它让他更敏锐更强壮也比之前更像他自己(Mycroft把他跟一堆医学杂志一起锁进了他的房间,当他读到神经中毒时,他被自己差点要做的事情吓坏了,从此再也没有沾过那东西)。他17岁上大学之前的那个夏天,一群伪无政府主义者找到他,要他将氰化氢(正常状态是气体,有毒致命,有人能闻到有人不能,取决于基因)制成武器。他拒绝了他们,因为他不需要这钱也因为他们是白痴,但他决定还是开始制造毒药作为智力训练(万幸Mycroft抢在其他政府部门之前逮到了他,整个事情也成功地大事化了)。
19岁时,他在教授有机化学的课上被学生们怂恿,又开始贩卖臭气弹和烟幕弹。在那些无聊并且常常醉醺醺的学生中间,存在着大到令人震惊的市场需求。在Mycroft发现了爆炸的猪胎并且说服妈咪切断了他的生活津贴后,这笔钱更是唾手可得。相当怀旧的是,Sherlock发现自己又一次陷入了与低纯度甲硫醇(有毒气体)的热恋。
因此当他发现需要点什么来惹恼和分散Mycroft的喽啰们时,制作一种很恼人但最终无害,可以粘在有机物身上的化学混合物,也许只是十分钟的事。
他把手机落在卫生间,确保Mycroft不能立刻意识到他已经出来了。还有一站是在书架处,他拿回了John的手枪。他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公寓,手插在口袋里,径直向那辆车走去。车没有动,Sherlock肯定这也是早有准备的。所以Mycroft到底在那里,用这辆车看得见的存在诱使Sherlock过来接受一场冗长的训斥。果不其然,当他走进了几米之内,车窗被摇了下来,露出了一条比之前更宽的真皮内饰和一只放在雨伞上的修剪整齐的手。太好了。
Sherlock从口袋里掏出安全套气球然后邪恶地将之甩进车子。就在气球贴着对面车窗的内侧爆炸,几名安保喽啰离开岗位聚集在车子周围的时候,他猛地右转鞋子一蹬,迅速躲进一个不受监视的小巷。Sherlock用不着去看后果;之前的实验已经让他深刻地了解到当气球的封口只是被拧上而不是被系上时,会有多少喷溅量。除了其本身的回报,他的化学武器还确保他有了几分钟的时候逃脱了Mycroft的监控。这足以让他在Mycroft意识到他已经留下手机并找出替代的追踪手段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到那时,Sherlock已经在凶手的公寓里了。
Sherlock跑了大概一公里才招来了一辆出租车。他在里面坐定,不禁想到,John会爱死这个的。他会责骂Sherlock并且告诉他那很不成熟,但他也会跑,然后跟Sherlock一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出租车内的空白时间让他很难不去思念John。当然,Sherlock还是有John不在身边时办的案子的,Sherlock会独自工作独自破案,都还好;就因为他知道John在监狱里而不在家里等着Sherlock回来告诉他案子的进展,会感受到这种荒谬的孤独是很可笑的。对他来说,要装作一切正常是很容易的,但Sherlock不屑于自欺欺人。不知为何,这就是跟他自己去选择独自工作不一样。
TBC
看完这一段对麦哥表示森森的同情,您真的太不容易了,这样的弟弟就是栓个链子成天牵在手里也不为过。
小夏你终于开始相思了吧,
~~8.6~~
凶手住的大楼里没人在家,门上还上着门栓,所以Sherlock只能将门撞开。这相当地不雅,他痛恨不雅,但至少没有人在看,因此缺乏策略并不会有损于他的侦查时间,进公寓的门很容易就被撬开了,Sherlock打开门进入了一个整洁的小空间。每样东西的感觉,如此地纹丝不乱,让Sherlock强烈地想到了John的房间。这大概也是什么军事思维的一部分,就像是整洁的床铺和精确的发型。
他需要集中注意力;这间公寓就好像是充满了数据的移动硬盘,告诉了Sherlock每一件关于凶手的事,但如果他试图将之全部装入自己的处理器,那就会超负荷然后崩溃。所以他只是浅尝辄止,打开抽屉和柜子但只有在感觉到很重要时才深入看看。他要找的第一样东西是一个名字,因为Lestrade应该会想知道。结果是Brian Rufus。
Rufus肯定一个上班族,一个士兵兼一个失败的医学生。有趣的是,Sherlock发现他误以为Rufus是个坏学生;他的课本的状态却告诉Sherlock他是个好学生,认真仔细,有着卓越的记忆力。他在熟练地为他的受害人实施外科手术和放血时,都用不着翻书本,虽然他在两年前就已经离开医学院了。
他所收藏的色情文学的内容说明他深深地憎恨着女人,并且一直都不能做到自己理想中的那样男子气。这很容易推理,几乎很无趣,但这证实了Sherlock的结论即那些谋杀案并非是因为性。Rufus喜欢伤害别人,但并没有因此获得性兴奋。有意思的是,这些数据显示了在谋杀中存在着两套手法;对生殖器的切割或许是Rufus的主意,但主要的杀人信息确实来自于另一个人。
Rufus的家已经有四到六个月没人来访了。他的厨房被啤酒填满,而对他衣橱的简单检查揭示了一个每天在工作后直接回家的男人。没有朋友。几年内没有情人,但桌子最上层的抽屉里有一个昂贵的女式手链。过去的女朋友,就像是对于自己亲密能力的试验;但失败了,他们没有那么亲密而他从来不会送给她这样昂贵的礼物,所以手链并不是在他们分手时他收回的东西。他拥有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她死了。手链很脏,搭扣也已经开始开始生锈,因此并不是一个纪念品,但却被放在手边经常看看,因此它意味着什么。那么就是战利品。Rufus肯定虐待过她,因此可能她的死是个意外,但这战利品却暗示了那次谋杀是有意为之。无疑Rufus受到怀疑,被迫离开了大学,从事了一个低于他能力的无聊办公室工作。时间正好吻合。
Sherlock的每一项发现都支持着他的推理和这个人与John Watson之间的巨大差异。但他没有回答最重要的问题:Rufus把受害人带去了哪里杀掉的?不是在她们家里,但也不是在Rufus的公寓。从Rufus将他自己的痕迹从犯罪现场全部清除的细致来看,也不会是太过接近Sawyer巷的什么地方。Sherlock返回到衣橱寻找Rufus的鞋子,都一对一对整整齐齐地排了起来。运动鞋是最有可能的,所以他把这双鞋拿到台灯底下检查鞋底和鞋带。啊,有了。鞋带上有油脂的痕迹,Sherlock嗅了嗅研究了一下,然后是在右脚鞋底的踏板上的污迹。Sherlock用指甲刮了一些下来,在光线下观察,然后用舌头碰了一下这块污迹。
哦,朗伯斯区。当然。
Rufus匆忙写就然后伪装成Whitlock发送给John的电子邮件是在一个网吧咖啡厅,那里很可能与他的尸体贮藏处只有几条街之隔。他很匆忙是因为他已经将Bartow的尸体载在车中,不想离开它太久。他发送了邮件,回到车里,开到了南安普顿。Sherlock在脑海里展开了一张他今早去的网络咖啡厅这一区的地图,确定了四个有可能容纳步入式冰库,能接待连环谋杀的所在,然后跑着离开了Rufus的公寓。
找到正确的地方只是个排除法的过程,这种无聊的排查工作Sherlock通常都留给警方。当他撬开第三个可能的地方走进去,然而,他为亲眼看到了眼前的情景感到深深地高兴。
哦,这真是美妙绝伦。这简直像是他妈的Guy Fawkes(企图在国会大厦炸死英王詹姆士一世“火药阴谋”的策划者)活在他的枕叶里。Rufus的停尸间里东西很少,只有一个工业水槽,一个步入式冰库,一个金属桌子,下面有一排空着的升壶,但仅仅看一眼,Sherlock就能得到足够的信息来交叉比对,并且证实关于这些谋杀手段的推理。最妙的是,完全没有被清理过。内容一小堆衣服的桶里没有一只手套,所以完全有可能这里到处都是指纹。Sherlock极小心不要触摸任何东西,但他还是控制不了地咧嘴笑了,因为他就要把这个房间包装好像圣诞礼物那样交给Lestrade,然后John就会在晚饭前出狱了。
Sherlock在离开时关上了身后的门,确保锁上,然后用掰直的曲别针插入钥匙孔折断其顶端。他要直接坐的士回家然后给Lestrade发短信,然后警察就会在二十分钟内到这里来看到John无罪的证据。当然他们还要寻找凶手,但或迟或早他会回公寓的,因为里面没有迹象表明他会逃走。
Sherlock刚刚背转向门,一个男人就晃进了他的余光。他有着棕色的短发,确凿是军队的风格,但Sherlock无需进一步推断了,因为这个男人撂下手里的乐购袋子撒腿就沿着小巷往出跑。Sherlock在他身后冲出去,尽管Rufus速度很快他还是能稳定地跟在后面,Rufus停在停靠在大道上的车子处,手忙脚乱地拿钥匙时,还缩短了距离。当他抬眼看到Sherlock有多近,Rufus的眼睛瞪得老大,扔下钥匙,接着沿人行道狂奔。这条街并不拥挤,但Sherlock还是得推开几个行人,然后紧跟着Rufus一起投身到十字路口的车流中。
一个卡车的侧视镜撞到了他的肩膀时Sherlock分了一下神。它让他转了半圈,有一瞬间迷失了方向,这宝贵的几秒钟让Rufus又领先了大概55米。但当凶手到达下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深色车窗的黑车驶过Sherlock,突然转弯,在Rufus前面的人行道处来了一个尖锐的刹车。没能车胎的尖叫消失,车子的两个后门就打开了,出现了两个身穿西装的男人,一边一个。靠近Sherlock这一侧的男人抓住了Rufus的衬衫将他整个扔进了后座,然后跟着进去。Sherlock向车子冲过去,但远处一侧的男人从上衣掏出一把手枪,越过车顶向Sherlock开火。
Sherlock猛冲到一个停着的车子后面,从口袋里掏出John的枪。在他的掩护后面能击中这个男人的几率很小,但看起来就是应该这么做。他跳出来试图瞄准,但短促的两枪击中了金属表面,Sherlock被迫藏回车子后面。他这样做的时候,一侧车门打开,车胎尖啸,他跃出掩护但车子已经在十字路口加速开离了他。Sherlock将枪指向其中一个轮胎,但车子开得太快而流弹击中无辜路人的风险又太大。他不禁感觉是他任凭那辆车载着Rufus逃逸的。他才意识到自己在被围观,指指点点。一个女人尖叫了什么关于枪的事,他才想起来John的枪还在他手里。
Sherlock把枪揣进口袋,沿着来时的路往回冲;这一次没有必要再把别人推开了,他们都忙不迭地闪出他的路,很快他就回到了他一开始看见Rufus的地方。已经漏了的乐购袋子闻起来一股漂白剂的味道;Rufus是来清理的。但有人带走了他。并不是解救他,而是劫持他。为什么?现在这个问题比Sherlock回到公寓通知Lestrade更重要。苏格兰场要更近,但不能保证Lestrade就在那里而Sherlock需要一个信得过他的警探来尽快检查现场,而不是先摆摆姿态。他为把手机留在家里感到一股尖锐地悔意。以后,他必须再买一个手机以防紧急状况。或者也许是好几个手机,他可以让Mycroft知晓这些手机,然后在Speedy's分发给顾客,来扰乱他的追踪。
TBC
凶手终于出现啦,John你可以平冤昭雪啦!!
~~8.8~~
很郁闷的是的哥不肯为了赚多点钱破坏交通规则,所以在出租车迟缓地,迟缓地在晚高峰的通勤车流中向前推进的时候Sherlock只能在后面坐如针毡。肾上腺素像是浓咖啡注入到他的推理之中,他整理了一下已知的东西,他的大脑越转越快,他的思维迅速到思路中的每一个环节几乎是在同时发生。
整个案件看起来就像是以Rufus为末端的等式;而事实上Rufus只是这一系列杀戮中的公分母。分子Sherlock现在只能认定为是变量X。问题是那个X也是等式的答案。Rufus实施了这些谋杀并且加上了自己的绝技,但是X策划了它们。Rufus写了最后一封邮件把John留在了南安普顿,但是X用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让一个死去的人一直活在John的脑海里,所以这才是他回去南安普顿的首要原因。Rufus负责绑架、杀害和处理尸体,但他不可能做这一切还同时监视John Watson,所以X才是那个发号施令的人,通知Rufus John独自外出,该行动了。他强烈怀疑就是X亲手将指向John Watson的DNA和指纹放到了适当的位置。
X在每一个分数的顶端和每一个括号里。并且X还是等式的末端,就在Sherlock马上就要解决的时候这个X将Rufus拉入一辆车然后绝尘而去。但即使没有Rufus,Sherlock也足够接近了,他确实已经获得了所有的信息,而他将要求解X。玩这样长的游戏是人是第五纵队队员(“第五纵队”是内奸或内线的代名词)。一个设计了一系列谋杀案的,只为了传递一个信息的精神变态,这个信息却是谋杀根本无关紧要。摧毁了一个普通人的阴谋家,这个普通人唯一的非常之处就是与Sherlock之间的关系。这突如其来的劫持是最后一个归位的整数,而Sherlock能感觉到这一系列的推理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瀑布,直到最后达到底端,汇流成了一个单独的水池,那给了X一个名字。
Moriarty.
Sherlock一步跨过两三级通往公寓的台阶。人们说愤怒会扭曲你,摧毁你,歪曲你,但它只会让Sherlock感到强硬、平静和清醒。也许这是因为他已经在等待这一刻了,也许甚至是渴望这一刻,自从他从游泳池的残骸中蹒跚离开。他早知道Moriarty不会就这样一走了之。事实上在盼着它。唯一真正能让Sherlock吃惊的是,这一次没有游戏、没有谜题,只有Moriarty迅速有效地将John从Sherlock的轨道上夺走。这不像是他的风格;Moriarty完全不是一个畏惧杀人的人,那样也许比做这一切会少很多麻烦。所以如果夺走John的意义并不是其本身所在,那是什么呢?可交换的尸体和可交换的凶手。Moriarty想要告诉他什么呢?
回到公寓,Sherlock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卫生间拿出手机查看未查看的短信息和来电;完全是出于习惯。第一个信息是Mycroft的,在当天下午Sherlock离开不到一分钟就发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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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对你来说,这也太幼稚了。
然后是好几通来自Lestrade的未接来电,跟着一系列越来越挫败的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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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yer巷有入室盗窃报告。那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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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近的咨询侦查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我应该在这里找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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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伯斯区大道上发生枪击事件,其中一个嫌疑人高个子,黑头发,穿着昂贵的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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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最好立马就死了因为你要是没死我就要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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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我短信你个蠢货。
只有当他抬头好好观察了这间公寓,才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他的视线突然转向咖啡桌,手机跌落到了地毯上,完全被遗忘了。桌子上的所有照片、报告和胡乱做的笔记都被清空了,目之所及哪都没有。取而代之的仅有一张名片,被正面朝上地放置在桌子的正中央。Sherlock倾身不去碰触地读着名片。名片是属于Brian Rufus的,头衔是Veihnult Riesen的“债务回收顾问”。Sherlock疯狂地将他的笔记本从一摞书下面拽出来。谷歌了一下后他得知Veihmult Riesen是一家利润极高的财务服务公司,在London有几间大的办事处。他们华而不实的网站首页显示的地址和Sherlock桌子上的卡片上的地址是一致的。
他久久地注视着那张名片。一个信息,虽然意思并不明确。Sherlock有些期待他的手机会响,但那当然很荒谬;很显然这一次的游戏不是那么玩的。他伸出手将名片翻过来。在背面,有人用签字笔将四个大写字符印在那里;太少了以至于Sherlock无法从其笔体中推理出任何东西。卡片上的字很简单:“11PM。”
TBC
大决战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