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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telLaVieEnRose第二章结束,时间继续回溯,我们下一章见=v=.2

作者:日-高远琉加 当前章节:10913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9

  HotelLaVieEnRose第二章结束,时间继续回溯,我们下一章见=v=.2

但来到气派的公司大楼前,却有些却步。

也许健志已经忘记了自己。有太多的理由遗忘。漫长的岁月已经过去。还有,对了,他不是连信都不回了吗?健志如今是如此庞大的公司的职员了。对他来说,那些日子肯定不过是少年时代羞人的回忆之一而已——

好怕。回忆太过美丽,无法迈出脚步。

面对水泥大楼,千寻转身就走。正要逃开的时候,看见一个向大楼玄关走去的高大的西装背影。

“——”

呼吸停止了。

如果这是电影,看起来一定像是慢镜头吧。春天,强风卷起尘埃。没有系扣的西装上衣被风吹起。健志和同样身穿西装的男人一起走着,看起来更年轻些的同伴打招呼,他便点头回礼。

也许是灰尘迷了眼,他低着头。刘海被风吹开,可以看清整张脸。

千寻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身为小咖啡店的店主,已经很久不穿西装了。千寻穿的是棉质长裤和灯芯绒短外套。穿西装打领带,和看似属下或后辈的男人走在一起的健志,对千寻来说是难以接近的。

健志大步走着,从伫立在那里的千寻身旁不远处经过。然后,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

“……”

嘴唇在动。看起来像在叫“千寻”。

“啊,专务?”

健志忽然调转方向,向千寻走来。

千寻呆在原地无法动弹,仿佛被那道视线绑住。

“——千寻……!”

被他抱住的时候就像做梦一样不真实。脚下使不出力气。实际上膝盖软得差点蹲下去,被健志揽住了。

“千寻,你还好吗,认得我吗?是我啊,我是健志啊。”

“啊——健……健志?”

“没错是我。啊啊,千寻,你真的是千寻。……我好想见你。”

好想见你。健志这样说。

“我一直在找你。我家被火灾波及,烧了个精光,连你写来的信都……我们不得不搬走。”

“……”

千寻最终还是跪到地上,健志不停摇着千寻的肩膀。有张脸近在眼前。心的焦点还没有对上,也无法完全消化他说的话,千寻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这张脸。

是健志。健志就在这里。这双眼睛。这副嘴唇。在碰自己。牢牢地抓着。见到了,真的见到了——

“健志……”

明明已经成熟了不少,一旦解除束缚,仍然会无法激动得自抑。

“我、我也、好想见你……”

健志的脸在泪水中模糊。这十三年来不知吃过多少苦,却很少流泪。可是来到健志面前,就不行了。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健志一只手摸摸千寻的脸颊,然后,温柔地笑了。那是千寻最喜欢的健志的笑容。

“你一点都没有变呢,千寻。”

“是……是吗……”

“嗯。看起来很倔强,却带着脆弱……虽然哭起来很可爱,不过看你哭我就会很难受。不想让你哭。”

“刚、刚才是高兴得忍不住哭了。”

“嗯。我也很高兴,千寻。”

简直像在做梦。居然真的会有这样的事。

跟属下打过招呼,健志带着全身无力的千寻进入楼内的小会议室,说这里暂时不会有人来。

以极近的距离面对面坐下。健志要千寻让他好好看清楚,盯着千寻的脸不放。已变得出众的健志太耀眼,让他看个没完感觉实在羞人,千寻只是一径低着头。

想说的话有好多。想说的实在太多,分离的时间太长,话语和念头都堵在心里,无法顺利说出口。千寻只有沉默。

相反,健志却说个不停,比如后来发生了什么,现在在做什么。实现了儿时梦想,做出大事业的健志充满自信,阳光开朗,本就高大的人看起来又高大许多。千寻为这样的儿时玩伴感到骄傲,仿佛那是自己的荣耀。

“不过,我立刻就认出你了,千寻。”

“嗯,我也是……在报纸上看到你,吓了一跳。”

“你来找我真是太好了。千寻……那个,你现在……结婚了吗?”

千寻摇摇头。健志难得一见地支吾了一阵,继续问道:

“那恋人呢?”

摇头。

“那,喜欢的人呢?有吗?”

“……”

千寻看着健志的脸。

回首自己走过的路,有种它们全部通向这里的感觉。那个春夜,两人从邻市的电影院走回来的路。隐约浮现在高处的满月。看着那个月亮,一路走到这里。

“要说喜欢的人……一直都有。现在,就在我面前。”

健志忍不住笑了。

唇瓣相叠,眼泪便涌了出来。明明比那时候成熟许多,明明在踏实地工作和生活,仍然无法用语言表达最重要的东西。至少,用唇来传达吧。为了这个触感和热度都与儿时不同的吻,千寻闭上眼。

很幸福。

听到挂在门上的铃铛的声音,千寻醒了。

不知不觉间,趴在柜台上睡着了。感觉到从外面涌进来的冷空气,千寻猛地抬起头。

“对不起!我来晚了。”

总是这样。

用这张笑脸赶走一切阴霾,全部一笔勾销。

健志带着白色的呼吸,西装外面套着大衣,冲进店里。他总将外面的风带进来。宁静的街道上,咖啡店的空气十分安宁,时间如不起一丝波澜的小河般静静流淌,但随健志进来的外界空气充满活力,飞速运转,在店内的空气和千寻心中掀起波澜。

“等很久了吧?千寻。对不起。”

看着匆忙赶来站在面前的健志,千寻露出微笑。

“没关系的。我在喝咖啡,你也来一杯吧?……哎,好像有点煮过头了。”

千寻把一直在咖啡壶中保温的咖啡倒进杯子。健志偏爱的,特别的混合咖啡。健志道了声谢,接过杯子,但是没有脱大衣,仍然站着。

“对不起,没时间了……”

只喝了两口,便立刻把杯子放在柜台上。

“千寻,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把外套穿上。”

“诶?可是……”

本想把今天当作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彼此已经好久不见。

临近东京奥运会,如今的建筑业界好景空前。尽管健志的公司还不算大企业,手中似乎也已握有几个大项目。最近他一直加班,周末也不休息,已经好几天没见了。

这次他终于来了。千寻本想两个人一起静静度过今天,至少是今天。

“健志,我有话跟你说。”

“抱歉,过后再说吧。好了,站起来。我帮你锁门。”

“……”

催促着仍在磨蹭的千寻,健志帮忙锁好门,走了出去。健志的车停在店前,让千寻坐进副驾驶座后,立刻发动车子。

整个街道几乎都已入睡。车子滑过街灯与别人家里透出的光点缀下的冷清夜路。

“要去哪里?”

千寻对健志的侧脸问道。健志没有回头:

“有样东西我无论如何都想今天去看,和你一起。”

从以前开始,健志就有些强势,想到了就非立刻去做不可。

不过,健志的这种性格一定是有利于工作的吧。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公司职员,对工作倾注了多少热情,从再会那天起的每一天里,千寻都能深切体会到。

开到主干道路上,车速变快了。前车灯割裂了黑夜。

“健志,那个……”

“嗯?”

健志似乎很着急。一直盯着前面,绷紧唇角,没有发现千寻正要开口又闭上了嘴。

颇为强势的侧脸仍和那时候一样,但健志还是变了,千寻想。儿时的他有些冷淡,被周围人疏远,如今却开朗洒脱,广受下属爱戴。若非如此,恐怕也无法领导别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吧。

感觉到和健志之间拉开距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如果打个比方,也许是步行速度和开车速度的区别。千寻是小咖啡店的店主,每一天都过得不紧不慢,这样就够了。但健志日后将背负起整间公司,从今以后应该还要进一步做大,好实现儿时起便拥有的梦想。

不,那并不是理由——自己喜欢这样的健志,想要仰望耀眼的他。哪怕不能和他并肩奔跑,只要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努力着,心陪在他身边就够了。

但只有妨碍他的人生这件事,做不到。

即使还在上班,只要路过附近,健志便会来店里转转,因此千寻和健志总带在身边的青年下属混熟了。那是个直率而充满热情的青年,极其尊敬健志。他说很喜欢店里咖啡的味道,偶尔也会一个人来。千寻兴致勃勃地听他讲那个自己并不熟悉的公司里的健志。

据说尽管他本人并不感兴趣,但却不得不和重要客户的千金见面,对公司来说大有价值。而且虽然健志现在是专务,不过等父亲从社长一职引退便会继承公司。健志身上带着周围人满满的期待,包括结婚生子。

“我也看过照片了,那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千金小姐。”

青年下属微笑着说。

“这是好事一桩,而且我觉得他们很配。专务也差不多该定下来了。每个公司职员都希望他们能进展顺利。”

这件事没听健志提过半个字。不,打从今年初开始,健志就一直忙于奥运相关项目,没有聊到这么深入的事。

但是,看到他的笑容就很开心。

仅此而已,那些隐约的不安与寂寞便一笔勾销。

“千寻,你要是困了就睡吧。”

手里握着方向盘,健志说。向这边扫了一眼,微微一笑。

“嗯。”

千寻也对他微笑。拳搁在膝头,指甲抠进手心。

如今,胸口仍然会痛。

只是健志的微微一笑,仍然会幸福得胸口作痛。

但是,今天是最后一次了。

把今天当作特别的日子,做个了结吧。千寻这样决定。

儿时的回忆,也许无论如何都只是回忆。它已经遥不可及,不可玷污,也无法改变。所以像黑白电影中的场景一样遥远而美丽,要将它永远束缚在心中。

拥有这些,对自己来说已经足够。

千寻闭上眼睛,将身体交给驰骋的车。只要是健志带自己走,去哪里都无所谓。

“到了。”

千寻并没有睡着,肩膀被健志摇晃,睁开了眼睛。

没有戴手表,不清楚时间,应该快到半夜十二点了吧。窗外一片黑暗。健志下了车,千寻也打开车门。隆冬的空气冰冷刺骨。

千寻合拢大衣前襟,呼出白色的气息,看看左右。车似乎没有开太久,可这里是哪里呢。几乎已看不到车,只有路灯孤零零地照亮路面。

“千寻,这边。”

千寻被从车前绕过来的健志抓住手腕。他似乎很急,一个劲地拉着千寻往前走。不知是不是错觉,背影看起来甚至有些紧张。

“健志?”

一开始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因为过于昏暗。

健志走向的那栋建筑物周围栽有高大的树木,投下浓重的阴影,周围不见人影。澄澈的夜空中星光闪烁。

千寻被他牵到那栋建筑物前。走到大门跟前,千寻突然停下脚步。

“健志——”

放开杵在原地的千寻,健志先走了过去。然后,在门的正前方转过身,轻轻张开双手。

“千寻,今天是你的生日吧?”

他在笑。站在久违的地方露出的笑容,仍和那时一模一样。

——那等长大以后,把那个家夺回来就行了。

“还好赶上了。”

瞄了眼手表,健志说。

“为什么……”

千寻的唇忍不住颤抖,再也说不出话来。健志说“进去吧”,千寻便再次被他拉到门前站住。健志从大衣兜里拿出钥匙打开门,要千寻在这里等着,朝房子跑去。

“……”

千寻伸出手,轻轻抚摸铁质大门。指尖传来冰冷的触感。每一条曲线优美的花纹,都还记得。

庭中树木,种在大门两侧的树,都修剪得整整齐齐。小时候经常在这里玩。另一边种着欧石楠,在这个难得有花开放的季节,本来应该有艳丽的粉色花朵缀满枝头。就在这棵树旁,与健志相遇。

大门两侧以相等间距设有路灯。轻轻地,打开其中一盏路灯,圆圆的灯光便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仿佛被一直通向玄关的灯光吸引,千寻的脚向前迈进。

门扇向两边大大地打开。当千寻站在门前,两侧橙黄的灯光已经点亮,玄关大厅里也亮起灯。光在千寻脚边流淌。

在色泽温暖而充满怀念的光线中,健志缓缓转过身。

“为什么?”

千寻无法维持脸上的表情。

千寻出生成长的房子。某一天,忽然被生生夺走的家。对千寻来说,这个家就象征着失去的一切。

今天,自己却再次站在这里。

“这里挂牌出售,我就用公司名义买下来了,想把它改建成宾馆。”

在玄关大厅内环视一圈,健志悠悠地开口说道。

“宾——宾馆?”

“要开奥运会了,肯定会有需求。所有权在我们公司手里,不过经营会交给别人。”

“……”

千寻走进玄关。

这里用作迎宾馆时已经改建过了,出乎意料的是建筑物内部仍然保留着当时的氛围。母亲喜欢的壁纸。垂在天花板下的黄铜和水晶制成的大吊灯。年幼时从玄关大厅到二楼的楼梯扶手上滑下来,被女佣狠批了一通。

墙拆掉了一部分,曾是会客室的地方变成了休息室。健志指着那里说:

“我想在那个休息室一角设一个小咖啡厅。这样你就能在那里工作了。这里离公司不远,我也能经常过来……啊,当然你的店比较重要,要是你能答应就好了。”

健志一边在宽敞的大厅里走来走去,一边讲着改建的计划,那里要做成那样,这里就保持原样。光听那热切的语气,就知道他很久以前就在考虑买下这里了。

“来,千寻,也去楼上看看吧。你的房间在哪里?”

手臂被他拉着,千寻却站在原地不动。

“千寻?”

健志弯下腰,诧异地看向千寻低垂的脸。

千寻用力深呼吸,胸口在颤抖。然后,轻轻挣开健志的手,向后退了几步,站在玄关门前。

“千寻——”

“健志。”

千寻打断健志的话,抬起头。

“谢谢你。能再次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我非常开心。”

千寻笑了。笑意并不是硬装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地从心底涌出。好开心。真的,好开心。

“能再次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幸福极了。”

“千寻……?”

健志一步步走近。千寻再次向后退了一步,走出敞着门的玄关。

“所以,已经足够了。已经非常满足了。”

“千寻,你在说什么?”

“——分手吧。”

明明已经在心里重复过无数次的话语,真正说出口时,还是超乎想象地痛彻心扉。

“你在……说什么……”

健志睁大了眼睛。唇边将笑未笑般地僵住了。

“你在说笑吧?”

“我考虑了很久。我不能和健志在一起。”

自己亲口说出的话,反而刺痛了自己的胸口。仿佛要从那种痛苦中逃开,千寻转身背对健志,跑下门廊前的楼梯。身后传来追赶的脚步声,还没到大门口手臂便被抓住了。

“千寻,等一下!”

双肩被抓住,硬是被转过身去。冷风吹过,庭院里的树沙沙作响。

“到底怎么回事?我做错什么了吗?还是你喜欢上别人了——”

千寻摇了摇低垂的头。如果能说出那样的谎言,该有多好。但是一定会被健志看穿。明明——那么喜欢他。

“我希望健志能安心结婚。”

“结婚?”

“你不是……去相亲了吗?”

“你怎么知道……”

“听森君说的。”

“可恶,那家伙就知道嚼舌头。”

健志小声咂舌。

“然后呢?所以你要和我分手?”

手上力气越来越大,肩膀被握得好痛。好可怕的声音。从来没见过他如此生气。

“我不想妨碍你。”

“谁说你妨碍我了!”

千寻想要挣脱,但更加高大的健志力道更强,怎么也挣不开。千寻有些想哭,拼命挣扎。只有彼此粗重的喘息纠缠在一起。砰的一下,拳头砸到了什么,千寻惊得抬起头来,健志晃了晃,用手捂住额角。

“啊……”

拳头似乎击中了他。健志闭上眼睛轻轻摇了摇头,隔着散乱的刘海看向千寻。

“——”

好可怕,笔直的眼神。这个眼神从未变过。无法转开视线。

“千寻。”

就这样目光纠缠着被他拉进怀里,唇贴了上来。

不行。明明这样想着,心还有身体却不听使唤,脚下发软,被健志抱住。

“……”

两个人跪在冰冷的石板上。深深地,唇舌交缠。不过是身体很小的一部分,为何却如此强势,将其他的任何感觉全部剥夺。一切都会传达给他,无可抑制,不由自主。

“……我不能没有你。”

唇瓣分开时听到的这个声音无助而嘶哑,完全不像他。仿佛被两只手用力抓住,胸口揪痛不已。

“因为有你,我才能走到现在这个位置。你就是我的原动力。……对了,你还记得从前我们两个一起去看电影时的事吗?”

“……嗯。”

“即使无法相见,只要拥有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就能一直走到这里。心里想着,总有一天我要把公司做得更大,总有一天,要去见千寻——”

仿佛拥有了那些日子,整个人生便散发出耀眼的光辉。

“……求求你,再也不要离开我。”

手臂揽在背后,千寻被他就这样抱紧。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仿佛体内更深处的部分被整个带走。

“……健志……”

对千寻来说,健志就是光。永远站在前面一步远的距离,照亮千寻脚下的路。

但是,自己成为他的光——能成为他的光,这是真的吗?

“不结婚……也没关系吗?那不是为了公司好吗?”

健志抬起头。漆黑锐利的双眼如今微微湿润。

“我会尽我的最大努力。比起那些,失去你我会更难过。”

“……”

“你已经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吗?”

摇头。每一次摇头,覆在心上的膜便随之片片剥落,从健志肩上看去,视线渐渐模糊。眼中令人怀念的家如此温柔,明亮的灯光美丽得恍如梦境。

“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其实,千寻对房子本身已不再执着,只是有些感伤而已。

但健志施展了魔法,就像在那间只有蜡烛光照亮的仓库里,从手中变出展翅飞翔的鸟儿一样。

带来光明、自由和更遥远的未来。

因为有了那道光,所以能一直活下来。从今以后,也能继续活下去。

闭上眼睛,千寻主动伸出手抱紧健志。

属于千寻的光,就在这里。

END

后记

你好,我是高远琉加。

这是出版社变更为Libre之后我的第一个单行本。说起来,书中第一个故事《蓝》是发表在Biblos出版的b-Boy小说杂志上,而第二个故事《红》则是刊登在Libre出版的同一本杂志上。本应刊载《红》篇的杂志忽然停刊这件事,如今也变成不错的回忆……话虽不能这么说,但能像这样集结成册,我还是非常高兴的。编辑还有相关工作人员,真是辛苦你们了,非常感谢。

连载时故事由相关的两篇组成,“蓝”[注]即是青春(好单纯……),“红”则是热情(或者说是血),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记得故事在我看到一本已变成废墟的爱情宾馆的写真集后形成的,所以名字也取得很有爱情宾馆的味道……定下书名的时候,我去网上搜索有没有同名小说,果不其然,搜出来的都是爱情宾馆。我心想和爱情宾馆重名倒是无所谓(真的?),就不再改了。

杂志封面是彩色的,背景真的是蓝色和红色,非常漂亮。能画出从少年到青年等各种画面,我感到很幸运。非常感谢北上老师。

感谢你的阅读,希望它能为你带来享受。

那么,我们有缘再见。

高远琉加

2010.11.09初翻完结

一些说明&废话:

1.原文写作“青い”,“青い”指蓝色,也有青涩之意。是翻成“蓝”还是直接用“青”字,我在翻译的时候纠结了很久,最后觉得第一篇还是以蓝天的意象为主,所以译成了“蓝”而不是“青”。

2.本篇提到的电影:

意大利黑白电影《白夜》(LeNottiBianche,1957),由意大利导演维斯康提改编自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同名作品。

日本黑白电影《待到重逢时》(また逢う日まで,1950)[/url],饰演女主角的久我美子(KugaYoshiko)出身华族久我家。

呼……总算把这篇译完了。

读过这本小说,感觉就像看完一部电影,仿佛从废墟开始时光倒流,演出神秘宾馆的前世今生。尤其是最后这一章,画面感非常强:自家院子里和狗对峙时狗龇出的白牙,恋人久等不来时透出沉沉夜色的店门,沉睡的街道中划破黑暗的车前灯……说起来《蓝》篇里两个少年玩水被公园保安发现的时候也有一句对光的描写——“刀子般割裂了黑夜”,很有味道。

不过译的时候深深感觉到充满文艺气息的小说实在太考验我的烂笔头了T_T

希望各位能和我一样喜欢高远老师这本书。

说明:本篇是小说bBoy2008年5月号收录的番外,建议读过正篇后阅读XD

37.2°

HotelLaVieEnRose番外

translatedbygira

曾经认为,我不可以谈恋爱。

因为对方是同性。

“……37度2。”

“低烧而已。”

“不行,必须静养。”

我摆出年长者的架子耐心地劝他,注视着温度计上的液晶数字。这是恋人的体温。来自我的恋人。

“……坏掉了?”

他不解地探头来看,我猛地回神,抬起头。

“没有。呃……你去过医院了吧?”

“是的,三天前去过。还以为已经好了呢。”

“有时候感冒明明快好了又会加重。总之你今天还是乖乖在家休息吧,我去给你买点有营养的东西。”

“难得有个假日……”

恋人仍絮絮地念个不停。他是宾馆服务员,出勤日还有出勤时段都没有规律,今天碰巧和我同一天休息,实际上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本来还想今天跟你开车去兜风呢。”

“下次再说吧。”

“同时休息天气又好的日子多难得啊……”

平时明明比我年轻却总是冷静沉稳的他,像这样闹情绪的样子还挺可爱的。问过他想吃什么之后,我离开他的房间去了超市。

长久以来,我一直深深厌恶自己只会对同性心动的性癖。在学校,每当我和聊着喜欢的女孩还有黄色话题的同班同学在一起,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知道自己不对劲,为无法对任何人倾诉而烦恼,当然,即使遇到喜欢的人也无法表白。

所以第一次有了恋人的时候,我开心极了。但第一个和第二个恋人,最后都惨淡收场。我让对方不幸福,我也不幸福。或许两个男人是根本无法得到幸福的吧。要避人耳目,也不能公然手牵手,无法想象未来的恋情。对我来说,谈恋爱只是一种痛苦。

还以为,这辈子我都要这样下去了。

买来许多有营养又好消化的东西,我回到他的房间里。他说不想上床躺着,便把毛毯拿到客厅沙发上,困了随时可以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会看看书,或是把声音关小看录影带。这样的休息日也不错。

“医院开过药了吧?记得吃啊。”

我对吃完速食粥的他说,他却含糊地“啊”了一声。

“我把药送人了。”

我有些惊讶,反问道:

“诶?可是……那不是市面上卖的成药,是处方药吧?”

“感冒处方都差不多吧。”

“大概是吧……可是你自己还没痊愈呢。给谁了?”

“一个客人。他好像比我严重。”

“……”

看似冷淡的他却有着这样的一面。面无表情地,若无其事地,向某人伸出手去。

“……那就没办法了。”

我苦笑着叹了口气,把他强行压倒在沙发上,盖上毛毯。

“那么,今天要保持绝对安静!不是明天还要上班吗?今天必须好起来。”

像在安抚患上感冒的孩子似的,我隔着毛毯拍拍他。

“有需要就叫我,我就在旁边。”

“……浅海先生……”

毛毯下面传来闷闷的声音。

“什么事?”

“美国向民间出售太空旅行业务的新闻,你知道么?”

“你想上太空?”

“如果有机会的话。你说,在这个人类都能上太空的时代,为什么人还会每年都定时定点患感冒呢?”

“……为什么?”

我跪在地板上,仔细地看着他。

他的眼睛有些湿润,微微一笑。

“是为了能够像这样,得到某人的关心啊。”

“——”

我知道的。

每次休假他都想带我去别处玩,是因为我没有多少恋爱的美好回忆。是他告诉了我,谈恋爱没有错。

“……是啊。如果能像这样两个人在安静的房间里独处,或许对感冒也有好处。”

“可不是嘛。”

懒得再说话,我吻住恋人微笑的唇。他的舌好烫,是因为发烧么。

尽情纠缠过后,他说:

“会传染的。”

“传染给我,你不就好了?”

“又在说傻话了……”

几次亲吻过后,他安心地呼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我靠在沙发上,幸福得几乎晕眩。

恋人告诉了我——

恋爱是多么美好。

用目光,用语言,用行动——

还有,那比平日只高出一点点的,37.2度的体温。

END

收到亲爱的51扫的图,便顺手翻出来了……篇幅很短不过很温暖的番外。

高远老师用这个短篇交代了俺一直很纳闷的问题——泷口和久住来到宾馆的时候,数树他们的故事发生了没有……XD

正篇之后的小番外真可口啊>_<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anq011】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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