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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快哉风吹 当前章节:15143 字 更新时间:2026-6-7 21:40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的生活就是那么的简单且透明,似乎许多天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天,一天就像是许多天一样,也许日子就是那样的过,然而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

说真的,笔者快哉在写这篇故事时没一点灵感,就像憋屁,挤牙膏一样难受,到目前为止,最终也没想好怎么安排这个女孩子的命运,也许她就不该出现,她是一个多余的人,她的出现是一种错误,在这个提倡构建和谐的社会,是不和谐的音符,导致和谐故事不和谐,唉........快哉长叹:我都写些乱七八糟的什么啊?

天气还是随着日子的增加慢慢的暖和了,尽管还有风在,毕竟吹面不寒杨柳风了,风来了,樱花就落了。快哉坐在小城长廊的凳上看书,樱花一片片飘飞,花瓣飘落在书上,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花瓣掉落,都是一种婉约凄美。

(六) 苏乞儿

看了若干部小说或是武侠小说之后,当快哉的眼睛由之前的1.5的好视力变成现在上网必须要带上三百度的眼镜之后(这是快哉的收获)有一个心得体会就是,无论哪一部小说,都离不开吃喝拉撒,爱恨情仇。

具体到,无论哪一部武侠小说,但就在人物构成上,都离不开高手和低手。

高手就是主要人物,特别是男女主角。

像这样的,男主角一般都很帅,出身凄凉悲苦,身负血海深仇的名门之后。或是不闻一名的江湖小混混。但,武功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都会成为杀伤力指数一流,且,深得众多女侠们的欢心,对其死缠烂打,围追堵截。

至于女主角,一般都会身世清白,是所谓的名门正派的千金,被众多的狂蜂浪蝶,江湖登徒子追捧。或是纯净自然,浑然天成,清新可人,未出江湖,不谙世事的小家碧玉。或是不染铅华,超尘世外,飘逸大方的神仙姐姐。

然,女主角慧眼独具的只对男主角一见倾心,自始至终,忠贞不渝。

于是乎,一个郎才,一个女貌。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一个冰清玉洁俏佳人。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要么是英雄救美,要么是美女救英雄,一见倾心,非尔不娶,非尔不嫁。排除万难,历经磨难有情人终成眷侣。当然也会存在另一种状况,磨难虽已经历,万难没有排除,终成悲剧收场的江湖怨偶。

而,低手与高手最大的区别是,出现的镜头少得可怜,有时候连脸都没露一下,刚出场啪的一下就栽倒在地,变成死尸。要么就是出演一些路人甲乙丙丁,旁人戊己庚辛,死人ABCD,背景EFG,群众赵钱孙李,蟹兵虾将周吴郑王。

但这在快哉小说里绝对不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快哉是个好青年,在她眼中的江湖,不管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不管是高手还是低手,都是一视同仁,一片朦胧。在快哉的小说里出现的都是小人物。这当然与她的个人倾向有很大的关系。

马克思老人家曾经曰过:历史都是群众创造出来的。马克思是快哉最崇敬的人,再加上,既然小说作者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又加上她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自然而然,在她的小说里也有许多的小人物组成。

无论大人物也好还是小人物也罢,无论是高手也好还是低手也罢,其实在江湖中,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会是一部传奇。

漫漫的成长历程,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再到悲悲切切离开人世,这是一个伟大的历程。无论这个历程的长短,其实长有多长?短有多短?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

无论这个历程的辉煌与否,其实辉煌?或不辉煌?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

但,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且,独一无二的。

所以每个人都是一部传奇。一部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传奇。

在若干武侠小说里,众多的小人物都离不开,酒馆老板,算命瞎子,人民群众,虾兵蟹将,乞讨人员。所以快哉的小说无一例外的也会有这样的人物出现,所以这次隆重出场的是:当,当,当,苏乞儿踏着五色祥云,身披七彩百衲衣,左手提经典武器打狗棒,右手端一锯齿状陶瓷碗,大踏步的款款向我们走来。

这里面的苏乞儿不是周星驰主演清朝时期的那个武状元苏乞儿,他是离清朝要早多的苏乞儿,是公元978年的苏乞儿,而大清建国却是公元1644年,这两人相差600--700年。至于为什么他也会姓苏,那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倒不是快哉本人对姓苏的有什么意见,只是巧合,纯属巧合。顶多算作山寨版的。况且二者是有区别的,周星驰版的苏乞儿很帅,这里的苏乞儿一点不帅,不仅不帅而且很丑,不仅很丑而且很臭,不仅很臭而且很老,嗯,也不算多老了,据估计,顶多也就四十来岁的光景,如果是有钱人的话,注意保养的话,看起来也不算老,不仅不老而且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间段,是女孩子包括女人们都喜欢的年龄段。但是我们这里的男主角却是一个又丑又臭的穷乞丐,那就不仅没什么魅力而且令女人很厌恶的。为什么?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马克思老人家那句话,物质决定精神。金钱的魅力无与伦比,无论是公元978年还是公元2009年人的心理都一样,对金钱的崇拜,对物质的敬仰,无论何时都一样。

快哉不敢说自己有多与众不同,有多淡泊名利,这不是沽名钓誉,不是自诩清高。毕竟也是平常人一个,也是要吃要喝的,这就难免需要金钱,但快哉对金钱的需求既不崇拜也不敬仰,仅限于解决温饱而已。有一个家,不大但温暖的家。有一个人,不帅但温暖的人。有一份工作,不多钱但稳定的工作。唉,快哉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在作文里乱发感慨,乱抒情感,乱七八糟的东拉西扯。

回到苏乞儿身上,这个苏乞儿也是一部传奇,有关小人物的传奇.

苏乞儿也不算是原住民,也是属于外来的三无人员。哦,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所谓的三无人员是什么意思,三无人员指的就是,无固定居所,无固定收入,无固定监护人,看来似乎每个乞丐都符合这个条件的。

我们的苏乞儿却与众多的乞儿大大的不同,他不隶属于江湖第一大帮丐帮的统领,顶多算作丐帮外聘的编外人员,也可以称呼其无照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第一大帮的认证认可,没有从业资格证。

所以,似乎乞儿都应该显得畏畏缩缩,有些像见不得光的耗子,乞讨起来也是一副抖抖索索,不理直气壮的模样。其实想想也对,似乎没有哪个乞丐在乞讨时会显得那么理直气壮,都是一副抖抖索索,畏畏缩缩的样子,要不然的话,那就不是乞讨了而成打劫的了。

尽管乞丐苏只是一个乞丐,但他是一个有气节有原则的乞丐,乞讨是乞讨,但决不搞违法犯罪的事,就是坐在路边乞讨时,也是一副正襟危坐,目不转睛,眼观鼻,鼻观心,心观面前的破瓷碗,破瓷碗里偶尔会有路人扔着几文大钱,或是发霉的馒头,或是李老爷家养的大黄狗看他可怜衔来送来自己的口粮肉骨头,或是富二爷偶尔善心大发心血来潮倒给他的残羹冷炙,然而乞丐苏却正眼不瞧一眼,显出一副不屑一顾不食嗟来之食的清高模样,即使要吃的话,他也会很慢条斯理的吃,仿佛像在品尝珍馐美味,吃过之后还会优雅的擦擦嘴。

小镇上的人都认为乞丐苏是个很有气节的乞丐,乞丐苏的气节还表现在他作为一个男人却从不多看春成嫂一眼,就这样,大家对他不仅生出无尽的敬意,无穷的敬仰。只有春成对此不以为然,嘁,乞丐就是乞丐,穷人就是穷人,没钱就是没钱,至于吗?再多有气节终究是一个乞丐。

其实春成的看法也不无道理,乞丐就是乞丐,什么气节,什么清高,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有气节有清高的话,那就别做乞丐啊。既然是乞丐,就是要放下自尊,抛弃尊严,出卖人格,丧失追求,这些高于物质的上层建筑是一个乞丐玩不了的,也玩不起的。

乞丐苏经常为这些奇怪的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搞得很愁苦,很郁闷。如果说在这个小镇上谁还会对哲学这么感兴趣的话,乞丐苏应该算一个,突然快哉发现一个问题,只要对哲学有研究的人,都长着一张山羊般的脸,乞丐苏也不例外,山羊脸,山羊胡,很学究,有一种典型的学院派风格。

乞丐苏那根不离身的打狗棒子也是流光水滑,也是一根竹竿子,只不过是一根青竹杆子,杨瞎子也有一根竹竿子,是紫竹的,长五尺有余,上系一张写着江湖大算的白布招子,也是不离身的。而乞丐苏的竹竿子,要短一些,平日别在腰间,在乞丐苏的腰上还别着一只流光水滑的黄色葫芦,这也是乞丐的经典造型,便于他们行走江湖,能讨来酒时,就用来盛酒,讨不来酒时,就用来盛水。

乞丐还会有什么家产呢?费力的思考了一下,对了,许多武侠小说都会写道丐帮弟子都会分几袋长老的,袋子越多的长老级别越高,杀伤指数就越高,袋子的材质一般都会是麻织的,做功粗糙,这是理所当然的,大家是没钱的乞丐嘛,不背麻织的袋子,难道还要背江南丝绸宫织宫绣的?或是北疆上好的麂皮袋子?

然而乞丐苏似乎是个例外,乞丐苏就有这样一个袋子,他的腰间别着一只北疆上好的麂皮袋子,白色的小巧精致,挂在腰间白的刺目,干净的过分,当然这是对比而言的,因为乞丐苏身上的衣服又破又脏,千缝百补,灰不溜秋,脏不拉叽。过分的还有这只白色的麂皮袋子上竟然还绣着一朵蓝色小巧精致花儿,蓝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两片淡绿色的叶子,花朵绣的异常精致,用针纤巧细致,识货的就可以认出绝对是江南宫绣。更过分的还有乞丐苏的那双手,乞丐的手按道理说应该又脏又裂,骨节粗大,污浊不堪,而乞丐苏的双手却很干净,也是干净的过分,不仅干净而且肤质细嫩,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显得很有力度。

之前,这让春成很好奇,当他把这告诉富二时,富二仍像上次谈论杨瞎子一样,不耐烦的挥挥手,对春成说:“这关你什么事?”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用油腻腻的抹布抹着同是油腻腻的桌子,春成照样一副像吃了苍蝇的表情瞪眼看着富二,并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和富二说话了,然而春成的誓言向来是不管用的,每次要说别人闲话时又不自觉的找上富二的。

其实,春成有时候很纳闷,他觉得这个小镇的人都奇怪,每个人都有一些与众不同,不为人知的秘密。有时候春成也有一些众人皆醒我独睡的感觉,这让他感觉很不安,非常的不安。似乎在这个小镇上隐藏着秘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七 ) 小镇

说了这么多小镇上的人,也该说说小镇了,小镇是这些人存在的前提,是人物活动的重要地点。任何一部小说或是故事中,在其内容架构上都会有人物,事件,地点。人物,在小镇上还有很多。事件,快哉想故弄玄虚的卖个关子。所以在这一篇中就介绍一下地点,那就说说小镇吧。

嗯,小镇,怎么说呢?其实小镇是个很普通的小镇,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与大多数的小镇也没什么不同,有山也有水,但山不太青水也不太绿,小镇人的环保意识不怎么强。有土也有沙,但不漫漫也不怎么飞扬,有风的时候也会漫漫飞扬。

小镇不怎么大,小镇上的居民大约也就百十来户,还有一些像乞丐苏一样的外来人员,百分之七十都是原住民,还有百分之二十是乔迁户,还有百分之多少是三无人员。这是据快哉的不完全统计,的出的结论。

小镇虽然很穷,好像用词不当啊,小镇怎么会是穷的呢?应该说小镇上居民虽然很穷,但他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闻鸡而起舞,舞起锄头来汗珠子摔八瓣儿的良民。他们没什么大的理想,也不存在什么很高的思想境界,安贫乐道,自得其乐。小孩子光着屁股满街跑,玩着尿泥泥猴似的一天天茁壮,然后像他们的父辈一样生活,然后像他们父辈一样繁衍生息,直至娶妻生子含饴弄孙,再慢慢老去被自己儿孙在一片吹吹打打哭天喊地的送进黄土。

小镇不怎么大,前后两条街,街上建筑都是比邻而居,房挨房的,两家人公用一堵墙,既减少了建房的费用又增进了邻里的感情,几乎天天都有两户人家跳着脚对骂,一户说你家的鸡吃了我家的谷子,一户说我家的猪被你家孩子当马骑。一户说我家的枣子被你家偷了,一家说我家的绣花针被你家拿了。一户说我家老婆被你家的欺负了,一家说你家的孩子打了我家的娃。总之天天都有杨二嫂般细脚伶仃的女人,或是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子横眉冷对,相互对骂,呼天喊地,拳脚相加,煞是热闹。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快哉。当然,有时候他们吵归吵闹归闹见面之后严守以待如临大敌,有时候亲热友好的就像是一家人的称兄道弟不分彼此。

小镇的建筑土木结构,土墙木梁木板门面,门前石砌台阶,大门左右各摆两个石头墩子,供闲暇之余晚饭之后坐在门前说古到今,闲话家常,东家长西家短,在那个媒体事业还不发达的年代,许多消息就是这样被人们口耳相传,以讹传讹,道听途说。女人热衷于谈论别人隐私,男人热心于谈论人家婆娘。于是乎,石头墩子就会被这些人们的屁股磨得是流光水滑,油浸浸,湿润润。当然,有时候人们愿意睡的早点儿老婆孩子热炕头,有时候人们更愿意去富二的酒馆里闲坐,喝点小酒,就点自己带的小菜盐拌萝卜条,听杨瞎子讲故事。毕竟,小镇物质不丰富,精神追求就不高。

小镇的房子结构简单,进门就是石头砌的天井,正面一间房,左右两侧各有。也有独门独院的,进门一个小院,种花养草,喂鸡养鸭。小镇的建筑风格形式多样,还有的就是一简单利索的茅草房子,每逢八月风怒号,卷他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河撒河郊,小镇群童欺人老无钱,公然抱茅入竹去,老无钱者依杖自叹息。

小镇自西向东有一条小河,居民们就依河而居,形成两条街,这两条街的房子面面相视,人们吃用洗涮就全靠这条小河,平日小河老虎不发威像是一病猫,雨季一来水涨拍岸就像是老虎。河岸旁河堤上长着粗壮的老柳树,每逢杨柳依依便是青年男女居民谈情说爱的好去处,这些柳树荫里为小镇居民的繁衍生息做出了无私的奉献,老柳树身上也刻满了只有情人们才看得懂的奇怪符号,柳树们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有人会说那是封建社会,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允许自由恋爱的。偏见绝对是偏见,在这个狗不拉屎鸟不下蛋,山高皇帝远的小地方,封建礼教也会对爱情作出些许让步的。通常女青年在洗衣服时被男青年扔个小石子溅起一片水花,湿了女青年的衣服,红了女青年的脸。回瞪一眼,一来二去,眉目传情。自然而然杨柳荫里就会响起欢声笑语,悄声细语。男青年会提着酒肉鸡鸭上门提亲,老人们乐见其成,女青年们就羞红了脸由男青年们背了回家。哪像现在动辄成万上几万,六七十年代,录音机,自行车。八十年代,大立柜,缝纫机。九十年代,三金,组合家具。而如今,房子,车子,票子一样也不能少,现在的女孩普遍认为,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有钱就好,找个好工作不如去做小。当然快哉说的是普遍现象,不代表个人观点。

小镇大多数的土地属李老爷所有,大多的房产也归李老爷所有,大多人也就理所当然的听李老爷的话。居民们对李老爷很爱戴,李老爷对居民们也很爱护,他不怎么收租子,不仅不怎么收租子,还经常资助居民们。有时候小镇居民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老爷而感到自豪。但是居民们却很少见到李老爷,这很自然,没有人会觉得奇怪,老爷嘛,自然是要摆谱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保持一种神秘,便会产生敬畏。

小镇按道理是要有名字的,但我们这个小镇却是没有名字的,也确实没有名字。所以我们只能称呼它为小镇。四月了,春雨蒙蒙,小镇就被笼罩在一片春雨蒙蒙中,春雨中的小镇,蒙蒙中的小镇,春雨蒙蒙中的小镇。李荻秋就在这样一片春雨蒙蒙中坐在窗边看着春雨,听着雨打樱花树的声响,手中虽拿着一卷书,却无半点想看的迹象,怀里搂着一直大白猫,捋着猫毛,宽宽的袖管露出一截白嫩细瘦手腕........

(八) 小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奇怪的是,老天应景似的也会在这天淅淅沥沥的下起蒙蒙细雨。给人平添几许哀愁。清明节过后,天气转暖了。

四月了,春雨蒙蒙,小镇就被笼罩在一片春雨蒙蒙中,春雨中的小镇,蒙蒙中的小镇,春雨蒙蒙中的小镇。李荻秋就在这样一片春雨蒙蒙中坐在窗边看着春雨,听着雨打樱花树的声响,手中虽拿着一卷书,却无半点想看的迹象,怀里搂着一只大白猫,捋着猫毛,宽宽的袖管露出一截白嫩细瘦手腕........

李荻秋怀中这只猫是只白色的大猫,此时的白猫安安静静的卧在李荻秋的怀里,接受着来自主人轻柔的爱抚,眯缝着眼睛,喉中传来微微的呼噜声,这只猫已经养了很久了,是廖婆婆送给她的,才抱回来时才那么一点点小,一只巴掌就能把它托起来,而现在这只小猫已经长成了一只大白猫,一只肥头大耳,憨态可掬的大白猫。几乎和2009年孩子们最喜欢的加菲猫有得一拼,不用说是一只手了,就是两只手李荻秋都很费劲了。

李荻秋给这只白猫取名叫柚子皮,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因为在白猫才抱来时,也是四月,李荻秋当时正在吃一只柚子,于是就叫白猫柚子皮,有一搭没一搭的漫不经心捋着猫毛,静静地靠在窗边,凝视着窗外的细雨,在看着春雨中的景色,又像不是。

女孩子的心就像是飘忽的云,你永远别想知道他们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们会因为一件小事耿耿于怀,也会因为一点细节改变看法,这似乎是女孩子的通病。

十八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更是一个喜欢做梦的年纪,其实不管是多大年纪,只要是女孩子都喜欢做梦的。十八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更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年纪,其实不管是多大年纪,只要是女孩子都喜欢胡思乱想的。所以在女孩子的眼里你总会看到一些像雾像烟又像水的东西。

时间久了,李荻秋恍惚觉得这个姿势维持的久了,加上柚子皮的重量足以压酸任何人的腿,拍拍柚子皮的屁股撵它下去,柚子皮不满喵的一声,才懒洋洋的跳下去,超重的胖胖身体在跳下去时由于重力作用发出沉闷的噗通声,跳到地上,后腿伸的老长大大的打了个懒腰,这样一来倒使胖胖的身体拉长变得苗条了。李荻秋望着柚子皮可爱的样子禁不住轻笑出声来,重新抱起柚子皮举到脸前,用额头抵了抵那胖乎乎的毛茸茸猫脸,用脸爱恋的轻轻摩挲着那温温热热的小躯体,鼻尖传来动物身上那种特有的腥臭气,嘴里喃喃地说道:“啊呀,我的胖丫头,你怎么这么重呢?怎么办?怎么嫁的出去呢?我的胖丫头。呵呵。”其实关于柚子皮的婚事是不需要李荻秋忧虑的,每天晚上柚子皮总会偷偷溜出去,在房顶上与一群众多的求婚猫打闹的不已乐乎。其实李荻秋担忧的倒是,柚子皮超重的身体会不会压碎屋顶的瓦?房顶会不会被压塌?那么胖呼呼的身体动作不灵活会不会从屋顶掉落下?

在四月蒙蒙细雨外,李荻秋和柚子皮玩的时候,因为他们呆在屋里没有淋雨。在四月蒙蒙细雨中,却有一个头戴斗笠的人踽踽独行,因为他走在雨中。

这个走在细雨中的人,一身黑衣,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孤绝的气味,有几分肃杀,而这份肃杀孤绝直到现在富二现在提到仍然记忆分明。

这个被雨淋的透湿的人走到富二爷的酒馆找了一张挨着窗子的桌子坐了下来,抬手去下斗笠,轻轻放在桌子上,富二爷看见来了客人,忙不迭放下手中看得津津有味的盗版黄色小说从火炉边跑了过来招呼道:“这位客官,您想用点什么?”黑衣人仿佛蓦然一惊,从若有所思间抬起头来冲富二一笑,这一笑倒把富二感动了,就是这一笑,直到现在富二也念念不忘的经常对人提起。

其实,笑,每个人都会的。美人笑,那是回眸一笑。奸人笑,那是笑里藏刀。小人笑,是皮笑肉不笑。就是不同人笑声也会不同,从笑声中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来,咯咯的笑声看得出这人开朗,哈哈的笑看得出这人豪爽,呵呵的笑看得出这人可爱,嘿嘿的笑看得出这人憨厚,冷笑看得出这人自视清高,笑不出声看得出这人心深,笑不露齿证明这人个性温婉,掩口葫芦则说明此人懂理,银铃笑声是形容少女的,微微一笑证明此人心性恬淡........当然不一而足。

但是,眼前这个年轻男子的笑容却让富二爷感觉温暖,这种温暖的感觉就像是春雨里洗过的太阳,不伤人,纯粹的温暖,这一笑使灰暗的小酒馆散发出黄黄的阳光,眼前一亮。而且让富二爷念念不忘的还有男子的脸,青年男子的脸,不是那么的俊美,用现在的形容词不怎么帅也不怎么酷,但有一种男子气概,让人看起来很舒服的青年男子的脸,男子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对于男子来说还是很年轻的,但眼前的男子却又一副沧桑感,但眼睛却又是明媚清澈,纯净自然不染尘垢,当男子不笑时,冷漠孤绝如同一把刀,当男子笑时,就如同灿烂温暖如春阳。就是这样一个矛盾重重的人,浑身上下简直就是一个谜,然而这个谜却在不久之后被富二爷解开了。男子身量很足五尺,偏瘦但胸膛很厚实很有力量的感觉,肩很宽,看起来可以担当一切扛起一切困难挫折和压迫。小虎的腰很直,直立如同一把刀。小虎是谁?小虎就是眼前的男子,这是之后男子告诉富二的。

当富二问道:“客官,您想用点什么?”

男子一笑道:“随便上几样小菜,几两酒,但绝对不要掺了水的酒。”

富二呐呐惭笑:“瞧您说的,好像我卖的酒是掺了水的啊,我富二不是那样的人。”其实富二在做这番辩白时,明显的现露出意思底气不足的。卖酒人卖不掺水的酒是不可能的,行业里心照不宣的秘密。

富二心中知道看来对方是经常跑江湖的。不敢怠慢,亲自下厨做起菜来。话说回来,即使富二不下厨,他也没办法,酒馆就是富二爷一个人,他不下厨,没人下厨,所以富二爷除过是酒馆老板之外,还是掌柜,跑堂,小二,门迎,保安,打杂,兼职大厨小厨,真是若干职务兼于一身。其实别看富二形容萎缩,但他有一个轻易不显露本领,这个本领就是做菜,富二爷做菜很有一套,平平常常的几样青菜萝卜,家常菜料,在富二手中竟然像是有了灵气,转眼间就摇身一变,成了一盘盘味美的佳肴,当然,关于这个本领,小镇上的人并不怎么知道,原因是小镇上的人一般不怎么有机会品尝到,原因是他们在通常时候不怎么有钱,没钱怎么会让富二爷现露他的这个本领呢?但眼前这个男子却和旁人不一样,至少和小镇上大多数人不一样,至少和富二爷目前接触过所有的人不同,至少是富二爷自己这样认为的。

原来小虎根本就没做什么指望会在这样一个脏兮兮,油腻腻,破破烂烂的小酒馆里会吃到什么像样的饭菜,但,当富二爷把菜端上桌的时候小虎被震撼了,不仅是视觉的震撼,味觉也被震撼了,不仅味觉就是听觉,嗅觉,整个一个感觉都被震撼了。太,太,太好吃了,简直就是一种享受,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春雨蒙蒙的季节,还有一些些冷的季节,而这种味道突然想让小虎想哭,有家的味道,有妈妈的味道,有温暖的味道,就在这一刻起,小虎几乎同时做出了决定,在这个小镇上住下来,阡陌相通,鸡犬相闻,闻鸡而起舞,起舞弄清影,小桥流水人家,不再古道西风瘦马,不再过问江湖事,不再想起江湖人。

小虎是一个缺少爱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他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祖籍何处,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将往何处,就连小虎这个名字也是小虎自己取的,他是吃母虎乳长大的,直到出现那个人,教他武功的人,否则的话小虎一定会像人猿泰山一样一辈子过着丛林生活。

小虎在一生当中,哦,错了,小虎年仅二十五六的生命里从没像此时想安定下来。小虎在生命里他饱经沧桑的成长,小虎在生命里从没感受到什么爱。

所以他是孤独寂寞的,孤独像百合,寂寞像把刀,刀刀刻画着小虎的心,小虎的血,小虎的生命。

所以当小虎不笑时冷漠孤绝像把刀,当小虎笑时温暖如春雨暖阳。

所以小虎貌似很江湖其实内心是纯净自然的。给他一些些爱,一点点温暖,他都会感觉温暖,甚至会为了这份温暖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甚至是生命的付出。

就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春雨,这样的小镇,这样不起眼的小酒馆里,这样一个像流云般的男子突然想安定,突然想有自己的家,突然想有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

这些感觉对于李荻秋来说是感觉不到的,对于小镇大多数人也感觉不到的,因为他们都很安定,都有自己的家,都有自己爱或爱自己的人。

而我们大多数人不满足,埋怨没有这个,没有那个,与小虎比较而言,我们是何等的幸福,而这份幸福往往被我们忽视,我们拥有自己忽视小虎重视的一切。

于是,第二天小镇又多了一个外来人口,富二爷又新招了一个伙计,小伙计的名字就叫小虎。

富二终于在失去癞头伙计之后的又招来了一个伙计,而这个伙计是自己找上门来的,富二从来没想过小虎可以留下来不计报酬的当一个小伙计,从一个客人的身份变成了下人,富二从来没想过像小虎这样的人会留下来当一个小伙计,小虎不像是会做小伙计的人,也许有人会说,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为什么小虎就不像会做小伙计呢?难道一个人做什么事生下来就会决定的吗?当然不是,一个人做什么,会做什么,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是从这个人气质可以看出来的,小虎就没有做小伙计的那种气质

虽然富二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虽然富二只是一个貌不惊人,虽然富二只是一个毫不起眼小酒馆的小老板,但在这个小镇上或多或少是见过多少世面的人,这是由他的工作性质决定的,酒馆是小道消息流传最佳场所,富二是酒馆的老板,自然而然他听到的见到的了解的自然就比较多,再加上富二爷可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事没事喜欢看看书,这在小镇上也是不多见的,尽管富二爷经常看的是盗版印刷的黄色小说。但只要是书或多或少就有一种作用,什么作用?当然是增进见闻的作用了。只要是书,不管是增进什么见闻,好的还是坏的,有益的但还是有害的。总之这都为人们增长了见识,打开了眼界,拓展了思想,为人们知识的积累,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所以富二爷确定肯定以及一定像小虎这样的一个人根本不会作小伙计的,这是由小虎的气质决定的,小虎是浪子,是流云,是风........,他永远不会安定的,然而富二爷错了,大错特错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富二不是小虎焉知小虎心中所想。小虎想安定了,就想在个小镇,在这个小酒馆,停留下自己疲倦的脚步,不是小镇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比这清幽的多的小镇他去过,比这繁华的小镇他去过,不仅是小镇,就是大镇,大城市,都城,他都去过。不是小镇小酒馆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比这干净的多的酒馆他去过,比这繁华的酒馆他去过,不仅是酒馆,就是酒楼,大酒楼,酒店,他都去过。只是不知怎么的小虎觉得想留下来。也许是累了,倦了,厌了。是浪子也有自己想停下脚步的时候,是流云也有自己想变成春雨的一刻,是风也想有为自己眷恋的小小风车。

突然,小虎自己向富二爷提出了这个要求:“我能留下来吗?”

富二爷诧异的看着小虎,也许是小虎看到富二爷的眼神里的诧异。解释道:“我能在这做一个伙计吗?不要报酬的。”

看到富二爷眼中的诧异更深,不得不解释道:“你的菜很好吃,酒也很纯,我喜欢。”

听到被人夸赞富二爷难得的不好意思的笑了,搔了搔自己的脑袋。

小虎也笑了,说道:“我不要报酬,只要管我能吃你做的菜,你酿的酒。”

也许小虎的笑感染了富二,也许富二自己的寂寞孤单。

总之任何事情都是在一系列机缘巧合之下的产物,这就是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总之富二留下了小虎,小虎这个像刀一样的男子,小虎这个有温暖笑容,这个有干净眼神的青年,就这样地呆了下来,呆在这个低矮,破旧,油腻腻,脏兮兮的小酒馆里,像模像样的做起富二的小伙计来。

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职业也是不分人的,人的能力都是培养出来的,任何一份职业不是你来说你是否能做,而是只有你做了才知道你能否来做。所以马克思老人家说过:理论到实践是一个飞跃。一个人的理论再怎么丰富,永远不去实践,那你就只是个空想家。同样,一个人老是自告奋勇的去实践,没有理论为依据,那他只能是一个会走弯路的莽夫。

话说回来,有些事情可以奋不顾身的勇敢实践,而,有些事情去不能奋不顾身的去实践,比如说,爱情。

爱情很伤人。

伤人,伤心,伤元气。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伤了爱情又是怎么样呢?快哉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快哉是个纯学院派的,理论知识很丰富的空想家。据快哉估计那肯定也不是件好事,打,打住快哉你这家伙又开始抒情了啊,这是件很不好的事,做人要厚道,做人也要有职业道德。关于这一点,你要向小虎学习,知道吗?

小虎就很有职业道德,在富二的店中当起了伙计,而且当的还像模像样,富二爷发现来酒店的人比以前多了,赚的银子也比以前多了好多。为什么呢?富二爷想了好久,终于得出了答案,这一切改变似乎是在小虎当起伙计之后所发生的吧。为什么呢?富二爷想了好久,终于得出了答案,这么多人的到来似乎是被小虎温暖的笑容吸引来的吧。

(九) 初相遇

李荻秋的柚子皮不见了,就是那只大白猫,那只和加菲猫有得一拼的大白猫,那只叫柚子皮的李荻秋的大白猫不见了。其实谁家的猫不见了都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这只猫不一样,它是柚子皮,它是胖胖的柚子皮,李荻秋的胖胖柚子皮。这就很值得大惊小怪,李荻秋李老爷的女儿,柚子皮是李荻秋的猫。妻凭夫贵,子凭父贵,畜生也凭主人贵。柚子皮理所当然的就凭李荻秋富贵起来了,所以它的失踪就值得大惊小怪,小题大做。

下人们就为了这只叫柚子皮的大白猫忙了一早上,一中午,一晚上。直到第二天,管家不无遗憾的告诉李荻秋:“小姐,柚子皮确实不见了。”老管家说话时不自觉的低垂着头,眼睛下视,不敢看李荻秋。

不是李荻秋人品不佳,不是李荻秋很凶狠,而这是下人不自觉的表现,做下人的要有职业道德,这代表着对主人的服从,对主人的忠诚,其实李老爷对下属并不刻薄,相反很好报酬很高。之所以,老管家说话时不自觉的低垂着头,眼睛下视,不敢看李荻秋,好像柚子皮不见了是他的错一般。除过他有很好的职业道德之外,更多的是他不想看到李荻秋眼睛里那抹浓浓的失望,面前这个细弱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她是个可怜的孩子,有人会纳闷大户人家的千金衣食不愁怎么会可怜呢?而且是被一个社会地位低的人可怜,(郑重申明,快哉本人绝对没有什么社会地位高低的偏见,只是现在是编故事,编一个公元978年的故事,那时还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就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还是那句老话: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子非李荻秋焉知李荻秋之苦。但,老管家知道,他是看着李荻秋长大的,他已经把这个细弱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当作了自己的孙女,他已经把这个细弱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当作了自己的孙女般的疼爱。

李荻秋知道了,她的柚子皮离开了她,其实这是早已可以预见的,这几日柚子皮和一只毛色黄黄的野猫打得火热,原本她是可以阻止的,但她没有,人都有自己向往的爱情,猫也不例外,柚子皮也会渴望爱情。

其实李荻秋也会渴望爱情,这是人性的本能,尽管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是长的是圆的,是甜蜜的是苦涩的,还是其他的味道。但李荻秋是一个爱幻想的女孩子,在封建社会里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循规蹈矩的如同岩石,内心自由不羁的像风。

柚子皮私奔了,它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李荻秋也不见了,她是为了找柚子皮的,她只想找一下柚子皮,也许这只是一个借口,一个为自己不合规矩行为找一个借口,她怕柚子皮傻傻猫找不到回家的路。果不其然,李荻秋终于在柳树荫里找到了瑟缩成一团的柚子皮,看来柚子皮为情所伤了,被黄毛抛弃又找不到家了,又是一个细雨蒙蒙的天气,可怜的柚子皮只有瑟缩在柳树下的树洞里躲着雨。李荻秋爱恋的抱起柚子皮,柚子皮立即依偎在李荻秋怀中,激动的喵喵叫,像在撒娇。快哉想,柚子皮此时的心里肯定是悲喜交集的。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此时李荻秋深深体会到了,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此时柚子皮深深体会到了。抱着柚子皮艰难地走在春雨里,李荻秋不堪重负,步履艰难。

小虎就是在这样一片春雨里第一次见到李荻秋,小虎是去离小镇三十里之外的稍微大一点的镇去的回来的路上遇到李荻秋和她的大白猫的。

望着这个吃力抱着大胖猫的瘦弱女孩子,小虎的不禁上前搭话:“怎么不打伞呢?”并不由自主的把伞向女孩头上伸去。

李荻秋受了一惊抬起头来望着这个比自己高出许多的男子,眼睛里盛满了委屈,似有泪花闪现。用带着哭音的语调说道:“我是偷偷跑出来的,忘了带伞。”

“偷跑出来做什么呢?家里说你了吗?还是....”小虎问道。

“没有人说我,从小到大没人说我,我也没有人可以说。”李荻秋回答。“我是来找它的。”用下巴指了指怀中的猫。

小虎心脏猛地一抽,似乎在他内心深处有那么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那根弦让他心中某个角落盛满了莫名的感觉,柔软,甜蜜,心疼,怜爱,想搂她入怀,用尽一生去爱。

他不禁伸出手拂去了李荻秋脸上个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的东西,声音更柔地说道:“这只傻猫是你的吗?”

李荻秋在眼前男子刚触到她脸的那刻,稍稍后仰了一下,但男子的手很温暖,眼神也很温暖,让她觉得信任,任由小虎为自己擦去泪水和雨水。

轻轻笑出来:“它才不傻呢,它是我的柚子皮,我最好的朋友。”

小虎笑道:“哦,这只傻猫叫柚子皮啊,好难听啊,不过跟它挺匹配。”

李荻秋有些恼怒的嘟起嘴强调道:“它不傻。”

小虎眼中的笑意更浓。眼前这个女孩子很可爱,瘦弱白皙,眼睛大大盛满了无邪,被雨淋湿的浓密黑黑长发直至披散下来束成一束,只是她怀里那只猫实在是太搞笑,胖乎乎的,脏兮兮,被雨淋湿的毛贴在身上,一绺一绺的,分明可以看见那粉色的皮肉,更搞笑的是,胖乎乎的毛脖子上还系了一颗铃铛,用红色的缎带系着,还被细心的打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小虎问道:“你能指望这样的猫逮老鼠吗?老鼠早就被铃声惊跑了。”

李荻秋说道:“我才不要它逮老鼠呢,它是我的柚子皮,可爱吧。”

小虎有些好笑的望着这个女孩子:“你的审美还真与众不同呢。”

李荻秋白了小虎一眼,不过很快又笑了,柚子皮现在这个样子的确是有些可笑。

小虎说道:“把你的傻胖猫给我,我帮你抱。”

李荻秋歪着脑袋看着这个陌生的男子,这个有着暖暖笑容的男子,他眼中的东西让她觉得信任。

小虎不由分说的从李荻秋怀里抱过来柚子皮,并同时夸张的猛地沉了一下肩膀,口中说道:“真够重的啊,胖死了,你都喂它什么啊。”

李荻秋呵呵一笑:“不告诉你。”

“我叫李荻秋,你叫什么?”李荻秋问道。

“我叫小虎,小老虎的小虎。”小虎答道。并在心里默默念了好几遍李荻秋的名字。

李荻秋说:“那你的名字也不比柚子皮好听多少啊,还说我的小猫猫,是不是呀皮皮?”

说着还用手轻轻点了点柚子皮的小脑袋,柚子皮应景似的喵喵的叫了几声。

小猫猫?皮皮?小虎心中暗自好笑。他可看不出这只胖的要死,肥头大耳的猫哪里小了,只是眼睛倒是和它主人挺像的,大而圆,水汪汪,可怜巴巴的。想到这里小虎又笑了。

“你一个人笑什么?”李荻秋问道。

“不告诉你。”小虎学着李荻秋的语调回答。

小虎一只手抱着那只胖胖呼呼的叫柚子皮的大白猫,一只手举着伞,与李荻秋这个才认识却让他想疼爱一生的女孩子并肩向前走去,渐行渐远。

就这样,只是这样。

就在这一片春雨里,小虎遇见了一个让他想疼爱一生,可爱,瘦弱白皙,眼睛大大盛满了无邪的女孩子。

就在这一片春雨里,李荻秋遇见一个让她感觉有温暖眼睛很清澈,笑容温暖的就像春雨里的阳光的男子。

一个叫李荻秋的女孩子遇见了一个叫小虎的男子。

一个叫小虎的男子遇见了一个叫李荻秋的女孩子。

越走越远,快哉含笑的望着他们的背影,心中想到:又是一段美好爱情的开始,结局会是怎样的呢?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人生若只如初恋,那该多好。

(十) 初遇续

假如王力宏出现在公元978年会怎样?快哉想:那公元978年的李荻秋,也许会唱着王力宏的“春雨里的太阳”坐在窗前为柚子皮梳洗着那一身白色皮毛。

同样一首歌在不同的心境下唱出来的效果就不一样,心情欢快时歌声就会单纯清凉,心情悲伤时歌声就会委婉凄凉。

李荻秋此时就哼着歌,当然不会是王力宏的歌了,如果李荻秋会唱王力宏的歌,不是李荻秋疯了,而是快哉本人疯了。有时候人的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总想哼两句歌曲的,但有时候人的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总想哼两句歌曲的。

李荻秋就在唱歌,当然不会是心情不好的,而是心情好极了,好的心花怒放。为什么?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她当然心情会好了,每个女孩子在遇到自己有好感,何况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的男子时心情都会好的。

就像王力宏的歌词一样,雨后的天上,彩虹出现,衬出一片蓝天,我在淋过一场大雨之后的晴朗,那是春雨里洗过的太阳,每个呼吸都是新的芬芳。这首歌词描写李荻秋此时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

李荻秋不会唱这首歌,王力宏没出现在那个时候,简直可惜。所以李荻秋就哼着她自己也不知道曲子,随性而发轻轻婉转,一边帮柚子皮梳洗着那身脏兮兮的毛发,可怜的柚子皮傻呼呼的任李荻秋摆弄,用晾干了的衣服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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