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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冲级

作者:开心的开 当前章节:27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13:49

(更新时间:2005-10-8 15:31:00 本章字数:2374)

  如我所料,在我明确表态后,无限小海再没有跟我说话。话不投机半句多,何况,我已经表过态了——我对沙巴克没兴趣。

  要知道,像他这样从内测走过来的人,身后还带有家族势力,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沙巴克。

  当年《传奇》刚刚出来的时候,传奇币还是很值钱的。一根金条(一百万传奇币)最多的时候可以卖到五十元人民币。而沙巴克的拥有者,每天可以从沙巴克的财政中得到一百万传奇币。

  别人也想拿这笔钱?可以——攻城。根据《传奇》规定,攻城一方行会长需要拿祖玛雕像给沙巴克城门的老兵,才可以申请攻城。那祖玛雕像可是只有祖玛教主才有可能爆的东西,现在游戏刚刚起步,想杀祖玛教主?无异于痴人说梦。

  无限小海刚才告诉我他们是“内测中的无限家族”,可见他们这个“无限家族”在内测中也非等闲之辈。相信在他眼中,那些没参加过内测的玩家根本就是不值一哂,真正能够给他造成威胁的,至少需要有两个条件:一、对这个游戏非常熟悉;二、家族。

  而在他看来,我恰恰满足这两个条件。

  社会上有一种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我不知道无限小海是不是这样的人,但我绝不想在游戏刚刚开始就惹上这么一个敌人,所以我选择退让。

  * * * * *

  在《传奇》中,只要装备过硬,又有源源不绝的怪物送上来让你砍,升级绝不是难事。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四个就都达到了7级。

  7级,玩家将迎来在《传奇》中的第一次质变——可以学技能了。战士学会了基本剑法,这种剑法可以提高战士的命中率,原本加项链的传统项链和铁手镯,现在可以换成加攻击的金项链和加防御的大手镯;道士学会了治愈术,和道士组队练级,绝对是一笔双赢的买卖;法师学会了火球术,可以远距离攻击,但也开始踏上了烧钱的漫漫长路。

  想学习技能,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去书店买书,初级技能书并不贵,只要550金币;另一种是去寻找任务NPC,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他们交给你的任务,再和NPC对话,就可以获得一本技能书。

  我们当然选择后者——要知道那些NPC交给玩家的任务,是要我们在规定时间里杀光一个农场里的所有怪物,包括羊、鹿和鸡,然后和农场旁边的NPC对话,他就会交给玩家一本初级技能书。

  以我们的高命中,完成这个任务简直是易如反掌,但我们却没有与那个NPC对话。我们很清楚,这个任务场景中怪物的密度远远超过外面,与其在外面跑来跑去寻找怪物,还不如就在这里练级了。只要我们没有学会该技能,就可以一次又一次接这项任务,可以练到10级。

  战士之家坐标在100,300;法师之家在300,500处的一个山坡上;告诉完他们坐标,我自己向550,550处的道士之家跑去。

  点击高级道士,下一刻,我已经被传送到一片农场中。就像我先前所说的,周围全是羊、鹿和鸡,我哪里会客气?论起手中的青铜剑开始了屠杀,看着经验飞快增长,心中只有一个字:爽。

  这个任务的规定时间为5分钟,我只用了4分钟就完成了,然后就只要乖乖地等着到了规定时间,被传到道士之家,我就可以再一次接任务了。

  扭头看了看老周他们几个,老周现在已经进了农场,砍得正爽;这就苦了常帅和何杰——他们两个都是魔法师,游戏规定,NPC一次只能传送一个人到农场,像这样一人砍一次,可就要被我和老周远远落在后面了。

  想了想,我知道注定要在他们二人间选一个出去单练,但这是他们二人的事,我不便擅断,只能征求他们的意见道:“这样下去你们根本就跟不上我和老周的进度。不如这样吧,你们两个商量一下,一个人在这里继续练级,另外一个人学了火球术后就去外面独自练级好了。我知道在比奇地图上面坐标300,50的位置有不少鹿,练级速度也算快的了。

  二人相视一眼,常帅抢先一步道:“就我去好了。我现在都快8级了,何杰经验比我少,在这儿练还能多占点儿便宜。”

  我点头道:“那好吧。你把这些怪砍完后,就去和农场外的那个道士说话,他会给你一本《火球术》的。”

  * * * * *

  不用找怪升级就是快。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升到了10级。看看时间,才5点30,嗯,不错,虽然比预期中的慢了点儿,但已经很让人满意了。估计那个无限小海现在都未必能到10级。

  出了道士之家,我直接向比奇城跑去,沿途遇到食人花、钉耙猫、蛤蟆等怪物,立刻停步收割经验;至于半兽人和森林雪人这些怪物,嘿嘿,那我就要赶紧跑路了——这两种怪物难打的要命,经验也不见得多很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我可懒得去做。

  现在的比奇城里已经有了不少玩家,其中就有好几个是无限家族的。除了这个无限家族外,我还发现了两个规模比较大的家族:飞家族和傲世家族。那个飞家族倒是很陌生,但这个“傲世家族”在《传奇》中的历史倒是相当悠久,很多服务器中都出现这个家族的名字。只是林子大了,可不见得都是好鸟,不知道这个服务器里的傲世家族是什么德性。

  去书店买了两本技能书:《治疗术》和《精神力战法》,再去武器店买了把攻击3-11的短剑,本来我还打算买件轻盔的,但现在手中只剩下1000多金币,根本就买不起轻盔,还是老老实实练级吧。

  常帅现在已经9级了,他还老老实实在我告诉他的300,50那里练级——那个地方距离沃玛森林入口相当的近,怪物基本都是鹿。常帅本来还是用火球术烧的,不过后来发现钱越来越不够用,加上从那些用火球术打死的鹿身上割到的肉品质都不超过3,终于让他下定决心将赚钱放在首位,又用他那把乌木剑砍起鹿来。不过这里现在也不只是一个人,有两个飞家族的就在这里练级呢,不过还好没有发生抢怪现象。

  听说我已经到10级了,常帅回身叫道:“兄弟,先别忙着练级,给哥们儿送几瓶蓝药过来,我再有半个小时就能10级。”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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