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繁华又冷漠的城市,人心和露水一样的薄凉,风一吹,便被蒸发掉。鲜活的生命亦是如此。
夜阁里依然灯红酒绿,依然夜夜笙歌,欢场之中,情比纸薄。
“王总,我实在走不开,之前一直在休养,领班对我已经颇有怨言了。”季子祺说。
“没事,回头我打电话说一声,谅他也不敢为难你。”王总不由分说地拉他上车。
季子祺赔著笑脸推辞:“我一会还有事呢,你看下次成不?”
“难道请你吃顿饭还要挑日子?”
季子祺不作声,也不肯跟他走。
王总坠下的眼皮和浮肿的眼袋中间眯出一条缝来,寒著脸道:“小祺,你又不乖了。”
他无言以对,耷拉著脑袋坐进车里,换来王总满意的笑容。
自从阿宝出事以来,季子祺的心情一直低落,警局他亲自去了不下三趟,但丝毫进展也没有,仿佛男妓这种生物根本是死有余辜。
“小祺,我们去吃法国菜好吗?”王总和蔼可亲地问。
“随便。”季子祺答。
他越是冷淡,王总却越是热情,更不时地毛手毛脚。仿佛那个高傲的季子祺回来了,还坐在自己身旁,用三分鄙夷七分蔑视的目光看著他,令人又爱又恨。
王总承认自己有点的变态倾向。平时,他爱死季子祺不可一世的模样,越是高高在上的姿态,越是想要发狠地作践他,让他像狗一样跪在自己脚下,那画面想想都令人热血沸腾。
环境优雅的法国餐厅里,季子祺坐在长桌对面,中间隔著烛台和一大段距离。他身穿纯白色的T恤,浅蓝色牛仔裤,手腕戴著电子表,与周遭高尚的氛围格格不入。
即使心不在焉,他的举动仍是大方得体,良好的餐桌礼仪已经融入他骨血中,难以更改。
王总不时地看著他,目光尽是迷恋。看他拿住刀叉的优雅,端起酒杯的高贵,滑动的喉结那样动人。
“我吃完了。”季子祺淡淡地说。
王总关怀地问:“这里的菜合你胃口吗?”
“还好。”他抬手看表。
“你要是喜欢下次再来吧。”王总讨好地笑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递过去,说:“上次你忘在别墅里了,我已经帮你充好电。”
“谢谢。”季子祺总算露出点笑容来。
“不客气,等我吃完我们就走。”
王总低下头,开始专心致志地对付眼前的鹅肝。他的吃相比凌霄还粗野,不时发出声音,连黑丛露酱汁沾到衣襟上也不知。
季子祺不愿看他,便百般无聊地打开手机,屏幕亮起来後,短信和留言也接踵而来。他删除完乱七八糟的短信,便开始接听留言,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在耳边传来。
“电话为什麽关机了?我刚刚从你家出来,有些事想对你说,算了,留言给你也一样。”
呱噪的声音停顿片刻,又再次响起。
“我试探了一下,你藏在家里的奸夫还不错,虽然看上去呆板些,但总比夜阁里的客人好得多,好好对人家吧。还有,我刚刚摸了他的大腿,你不会介意吧?大不了给你摸回来……”
季子祺有点听不下去,他站起来,匆匆往洗手间的方向走。王总仍在大快朵颐,只是抬眼看一看,便继续进食。
等他吃完以後,季子祺也正巧回来,用微红眼睛瞪著他,半嗔半怒地道:“都是你的错,明知我穿得随便,就不该来这里吃饭的,害我被人取笑了!”
王总愣了愣,好声好气地说:“是我疏忽了。”
季子祺用鼻子哼一声,转身便走,王总掏出钱包,丢下几张大面额的钞票後,连忙赶紧追上去。
“小祺,你别生气,以後我一定注意。”
“不生气才怪。”季子祺站在餐厅的旋转门前,恨恨地说:“陪我买衣服去,不然下次休想我再跟你出来吃饭。”
王总立刻眉开眼笑,连声答应。
上车以後,季子祺问:“我要买西装,你说什麽颜色好看?”
“白色,小祺最适合白色了。”
“好,就依你。”
王总一把将人拽进自己怀里,连在他脸上用力亲几下,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
当天夜里,季子祺提著盒子回家,里面装著套崭新洁白的西装。他却看也不看,随手丢到一边,用力摇晃正在沙发上打盹的凌霄。
“告诉我,你杀一个人要多少钱?”
凌霄早已清醒,只是懒得睁开眼,当作他在发疯。季子祺飞快地跑会房间,过一会儿,把几张银行卡和钞票放在茶几上。
“够不够?不够我再想办法。”季子祺问。
“我只和陌生人做生意。”凌霄说。
“我们难道不是陌生人吗?”
“不算是。”
季子祺咬咬牙,说:“那你教我怎麽样杀人,这些钱就都是你的。”
“你资质不行。”凌霄毫不客气地说。
“你……”
季子祺气得骂不出话来,把钞票和银行卡全砸到他身上,转身跑进房间里。凌霄感到莫名其妙,他杀人只为生存,不懂得这种非要置对方於死地的浓烈怨念。
金说,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杀才需要。
想起金这个变态,已经有半个月没有联系他。凌霄感到诧异,印象中,他和金虽然很少见面,却从未超过三天了无音讯。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习惯金的存在和骚扰,如今想来,确实有点寂寥。
或许,他是时候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季子祺穿著白色的西装走出房间。一流的剪裁衬托出顺畅的线条感,深蓝色的暗花丝质领带,别致的银色蔷薇袖扣,张扬但又很讲究。
微曲的刘海被发蜡固定,将饱满的额头和分明的轮廓呈现出来,整个人焕然一新,像随时都可以上台领奖的有为青年。
凌霄原本正打算告别,张开嘴,却忘记了语言,如木头似的杵在客厅里。
“我穿成这样合适吗?”季子祺问。
“很合适……”凌霄有点结巴。
季子祺自信地笑笑,说:“我先走了。”
“等一下。”凌霄叫住他。
“我赶时间,有事等我回来再说。”季子祺打开门,又回过头来,在他的唇边滑过一个吻。
轻不可及的触感,如微风拂过水面,很轻很轻,却吹皱不懂情愁的春水。
“银行卡的密码是六个三。”
丢下一句不清不楚的话,他便飘然离去。
凌霄注意到,季子祺今天依然背著挎包,而放在冰箱顶的水果刀,竟然不见其踪影。
本是月明星稀,暮色阑珊,偏偏别墅内灯火辉煌,盖过那清丽委婉的夜色。
他的身躯微微倾斜,慵懒地依靠在十六世纪的宫廷式仿古沙发上,如油画中散漫的贵族公子,嘴角噙著丝丝轻蔑。
“小祺,你真是太好看了。”王总搓著手掌说,想碰,却又不敢碰。
“有多好看?”季子祺问。
王总绞尽脑汁,方能回答:“就像是…就像天上的月亮。”
“月亮吗?”季子祺嗤之以鼻,又问:“那你知道自己像什麽吗?”
“像什麽?”
“流著口水的癞蛤蟆。”
王总的面子挂不住,恼羞成怒地瞪他。
季子祺却不知悔改地笑了,勾勾手指道:“来,给你一个吃天鹅的机会。”
於是,癞蛤蟆扑了上去,撕扯著天鹅的羽翼,他要撕烂这双洁白的翅膀,让天鹅再也无法飞翔。天鹅没有反抗,伸长白皙的脖子,遥望著窗外幽黑的夜空。
连月亮和繁星都被乌云笼罩时,哪里还能寻找到光明。与其被黑暗拘禁,不如,竭尽全力的展翅,纵使无法高飞,也要优雅的坠落。
季子祺闭起眼,握住刀柄的手捅向前去,恶心的癞蛤蟆,发出鬼哭狼嚎似的惨叫声。
真难听,季子祺推开倒在自己身上的肥肉,拼命地喘著气,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捡回刚才被剥落的衣服。
但王总却突然扑过来,用力掐住季子祺的脖子,他肚皮底下的脂肪太厚,足以抵挡用来削水果的刀刃。季子祺拼命挣扎,却敌不过他的力气,很快,失去氧气的他开始乏力,连手都没办法抬起来。
意识逐渐散涣,当他终於放弃反抗时,王总却松开手,满身肥肉不停颤动。季子祺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如此近距离地目睹死亡的过程。
那条深蓝色的领带,正勒在王总的脖子上,而抓住领带两端的人,竟然会是凌霄。
他面无表情,眼神是一如往常冷冽,若非是看到他手背有青筋突出,根本无法想象有人能用同一个神态吃饭和杀人。
季子祺眼睁睁地看著一切发生,王总仍压在他的身上,脸离他只有几公分距离,能清楚地看到他是如何挣扎、恐惧、绝望再到断气。
当凌霄拔出水果刀,再拉起他跑出别墅时,季子祺仍是浑浑噩噩的。下山的路很黑,迂回蜿蜒,耳边有呼呼的风声,还有凌乱的脚步声,
没有刺眼的灯光,整片夜空清澈得多,月色皎洁,繁星闪烁。
跑到山脚时,季子祺已是筋疲力尽,凌霄硬把他拽入路旁的丛林中,粗重的喘气声回荡著,两人在黑暗中凝视对方。
“为什麽?”季子祺问。
这是很多个问题的总和,凌霄明白他的意思,却没有办法回答。从他跟踪季子祺,到动手杀人,再到带著他逃跑,一连串发生的事,已经早已超出预料。
如果非要有理由,或许是不想欠他人情,又或许,是因为那一个仿佛会过电的吻。
“无论如何,谢谢你。”
“我会向你收钱的。”凌霄忿忿地说。
“多少?”
“五…万。”
季子祺心有余悸地说:“吓死我了,还以为是五十万。”
他没有见到,黑暗中凌霄的脸色异常难看,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今天晚上发生太多事,季子祺本该害怕的,但经过刚才的一番狂奔,仿佛把所有积压在心里的情绪全发泄出来,整个人都轻松许多。
倒是凌霄,表情复杂地问:“你不怕吗?”
“怕什麽?”
凌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於是转身便走。
“你是想问我怕不怕你对吗?”季子祺狡黠地笑笑,说:“不怕,我佩服你。”
凌霄用古怪的眼神看看他,将自己的外套递过去,让季子祺脱掉上衣,然後走进树丛深处,把水果刀和染血的衣服埋好。
两人放慢脚步,肩并肩走著,不一会,前方已能看到零零落落的灯光。
季子祺说的是真心话,如果他有凌霄一半的本事,就可以亲手为阿宝报仇。
阿宝的留言还有後半段。他说自己勾引王总,并且拍下录像,还取笑季子祺长得丑,留在夜阁只会丢人现眼,趁现在有人要就赶紧从良。
那张乌鸦嘴吐不出好话,最中听的一句,便是要包养季子祺,只要他好好读书就行,学费和生活费都不用担心。
季子祺已经很久没哭过,那天在法国餐厅里的洗手间里,他哭得声嘶力竭,像被上帝抛弃後又穷途末路的信徒。
报复,惟有报复。方能祭奠那因他而早逝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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