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火车沿著铁轨驰骋,发出轰隆轰隆的声响,刚穿过隧道,灿烂的阳光便迫不及待涌进车厢里,季子祺那张煞白的脸瞬间一览无遗。
他在发抖,一半因为害怕,一半因为屈辱。
但他还是慢慢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先是外套和上衣,接著是鞋子和裤子,最後仅剩下内裤。
单薄的身体逐渐呈露,突出的锁骨衬托得他更加削瘦,平坦的胸膛下方,甚至能看到肋骨的形状,没有任何能让人惊豔的地方。
金却不甚满意地说:“继续。”
“你是故意在羞辱我吗?我身上根本不可能藏有任何武器!”季子祺生气地说。
“是的,你脱不脱?”
季子祺感到难堪不已,眼眶已经逐渐变红。火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如果路轨旁有人,便能清楚看到他现在狼狈的样子,这种感觉很糟糕,和游街示众没区别。
但他别无选择,自尊早已丧失殆尽,所能做的只有默默承受。
就在季子祺脱下内裤的前一秒,凌霄陡地站起来,大声喊:“够了!”
他完全无视那把抵在胸膛的手枪,狠狠地瞪著金,说:“金,你的品味更让人失望。折磨我的雇主让你感到很开心吗?”
金大言不惭地道:“我只喜欢折磨你。”
“你是在逼我。”凌霄冷冷一笑,问:“说吧,你到底有什麽目的。”
金用枪挑起他的脸:“给你两个选择,你杀了他,然後跟我走,我会想办法帮你收拾烂摊子,又或者是我现在杀了你。选哪个?”
凌霄毫不犹豫地答:“都不选。”
这一刻,季子祺明显地感觉到车厢内的气氛变了,仿佛连气温也急降。他抱紧双臂,不能抑制地打个冷颤,有股寒气正从心底涌出。
因为长期注射肉毒杆菌,每当金生气时,他僵硬的面部肌肉便开始扭曲,配上过於豔红的嘴唇,脖子上的青筋阵阵抽动,狰狞得令人心惊胆战。
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别以为我不会杀了你。”
“你不会,否则昨晚这枪应该射在我脑袋上。”
“你……”金恨恨地瞪著他胸有成竹的样子,随後又笑了,将枪口指向季子祺,说:“那试试看这次会不会再射偏。”
“金!”凌霄大喝一声,态度开始软化,他无奈地说:“他救过我的命,无论如何,我都必须保护他。”
“你在求我吗?”金问。
“是。”
“什麽条件你都会答应?”
“是。”看到金舔舔唇,露出像野兽般饥渴的眼神,凌霄转过头对季子祺说:“穿好衣服,出去。”
季子祺站在车厢的走廊里,看著门徐徐地拉上,最後掠过眼前的画面,是金斜靠在卧铺的枕头上,笑得意味幽深,。
他有预感,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越南的火车时速平均六十公里,从河内到达胡志明整整需要三十五个小时,在这将近两天的旅途里,压抑得让人坐立不安。
後来季子祺才注意到,车厢里多了个黑色的行李箱,大概有他半个人高,放在左边的下铺。晚餐时间,金霸占了唯一的小茶几,连凌霄也只能捧住饭盒进食,季子祺因为口渴,想将饭盒暂且放在行李箱上,结果却被金一下打翻。
“别碰我的东西。”金说。
季子祺被他恶狠狠的表情吓到,连忙道歉。
“再有下次我会砍掉你的脏手。”金认真地警告他,然後蹙起眉头,指著掉落在地上的饭菜:“捡起来,吃掉。”
季子祺蹲下收拾残羹,却说:“我已经吃饱了,请慢用。”
金冷哼一声,想开口却被凌霄抢先。
“赶紧吃完,上床休息。”
等到天色稍晚,车厢里的灯熄灭了,季子祺躺在上铺辗转难眠。这时凌霄从车厢外回来,他的枕边传来些声响,季子祺伸手,摸到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两人在漆黑中相互对视,谁也没有言语,明知道他看不见,季子祺仍是感激地笑笑。
季子祺不知道凌霄和金达成什麽协议,也不知道当他被赶出车厢後发生什麽事,但金没再提起要杀了他。但对方总是有事没事地找茬,对他诸多挑剔,言语刻薄态度傲慢,季子祺只能一忍再忍,像被权贵欺压的草民。
金用脚踢踢季子祺,问:“你卖一次能有多少钱?”
“两千,过夜五千,特殊服务的话一万。”季子祺答。
“什麽是特殊服务?”金又问。
“角色扮演或者SM。”
“那就是只要给钱,无论客人提什麽要求都行?”
“是的……”季子祺将头转向窗外。
“跟老头子上床有什麽感觉?”迟迟没有听到回答,金不满地瞪他一眼,喊:“喂,说话。”
接下来,无论金再怎麽逼问,季子祺就像哑巴似的没再开口,即使金威胁割掉他的舌头也没用。百般无聊,金转移了注意力,哼著歌,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节拍。
歌声轻柔婉转,丝毫不像男人的嗓音。季子祺的眼睛虽然仍看著车窗,却竖起耳朵认真倾听,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
“是那天晚上听到的越南歌?”季子祺低声问。
凌霄见怪不怪地说:“他是越南人。”
季子祺不可思议地眨眨眼,越南人的肤色偏黑,但金却异常苍白。
“这个变态,很多年前就把自己的皮肤漂白,连腋下也不放过。”凌霄很少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说话。
“怪不得。”季子祺了然地点点头,他终於明白为什麽金的皮肤白得如此病态,简直没有丝毫的血色。
仔细观察,凌霄和金的区别很大,一个沈稳内敛,一个华丽浮夸,很难想象他们竟有著密切的关系。
凌霄是个现实派,只想安稳的度过余生,所赚的钱都会存起来,结束杀手生涯後,打算买栋房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但金不同,他在行内的名气很大,只接高难度高赏金的任务,越是危险越能让他兴奋。金的目标都是大人物,每次完成任务後,便会大肆地挥霍一番,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
金这辈子所赚的钱很多,三分之一给了整形医生,三分之一购买毒品,余下的便是支撑奢侈的生活。
火车沿途靠站,走走停停,隔壁车厢终於有人入住。凌霄前去打探,回来後一言不发,用抹布认真地擦拭手枪。
季子祺莫名其妙,金却笑得狰狞。
午後的阳光穿透云霄,洒在沿路的田野上。季子祺去打热水时,隔壁车厢的门打开著,一对母子正相偎在窗前。男孩看到他,咧嘴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隔壁的车窗开著。”季子祺如实禀告。
凌霄看了金一眼,等他走出车厢後,对季子祺说:“躲到卧铺下面,我没叫你别出来。”
“到底怎麽回事?”季子祺问。
凌霄打开车窗,用前所未有的冷酷语气说:“先下手为强。”
看著他矫健的攀出窗外,顷刻不见踪影,季子祺微微踌躇後,老老实实的钻进卧铺底下。不久後,他看到金那双穿著军靴的脚走近,骂句脏话後,又再度出去了。
凌霄一直没有回来,剩下季子祺独自在车厢里,阳光似乎被云层覆盖,连带著整个车厢阴暗起来,他开始感到不安。
车厢门再度被拉开,有双穿著凉鞋的脚走进来,脚丫小巧步伐敏捷,像猫一样没发出丝毫声音。季子祺屏住呼吸,他看到来人在车厢里转了一圈後,突然俯身趴下与他对视,然後,露出亮眼的白牙。
当对方把匕首拔出来的时候,季子祺仍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不过是个十余岁的孩子,带著符合他年龄的幼稚和天真,手里的武器仿佛是玩具,很难想象它还有别的用途。
男孩朝他爬过来,很迅速,当他挥动手臂时,季子祺下意识地闭起眼睛。
千钧一发之时,凌霄赶回来了。他抓住男孩的脚将他拉出来,用膝盖压在男孩的背上,对准脑袋扣下扳机。手枪早已装上消音器,轻轻地一下,生命就这样没太大动静的逝去。
季子祺捂住嘴,没有死里逃生的庆幸感,他只是觉得很恶心,这个世界肮脏得无法忍受。
当金回到车厢见到季子祺後,脸色异常难看,他将自己的行李箱丢到窗外,然後一跃而下。
凌霄也把两人的行李丢出车外,然後说:“我先跳,你随後。”
火车开得并不快,能清楚看到路轨旁的碎石,季子祺扶住窗框,紧张得冒出冷汗。他没有凌霄那样矫健的身手,也没有金无畏的勇气,他只能想到,自己是如何在路轨下摔得头破血流。
“快跳!”凌霄在车外叫。
季子祺摇摇头,转身看著倒毙在车厢里的男孩,血已经积成滩,死亡的气味笼罩著他。
凌霄冷漠的面具破裂,气急败坏地追著火车跑,前方不远是跨河的高架桥。
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其实人生就像游泳,游了一半才知道河水的深浅冷热,前也罢,退也罢,都离岸边有段距离。停下来,只能淹死。
季子祺痛恨这种惊心动魄的日子,更恨他的人生已经面目全非。他看到凌霄张开的双臂,方能凝聚起跳跃的力量。
当时脑海里仅有一个念头,已经被撕碎羽翼的他,是否可以借著这双翅膀,冲破黑暗的桎梏,再度飞翔。
在火车钻进隧道前,凌霄接住了他,两人跌到路轨上,再滚进草丛中。
<% END 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