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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t正文

作者:吻天奴 当前章节:7831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7:01

夜,悄然降临。

凌霄仰头,吐出一个烟圈,用鞋底捻灭地火星後,他弯腰捡起烟头,放入随身携带的透明胶袋中。此处离行动的现场太近,原则上,是不该留下任何痕迹。

目标人物出现,凌霄悄悄地跟上去,黑色的风衣和长裤,使他轻易融入夜色中。

看著目标进入时锺旅馆,半小时後,凌霄绕到旅馆的後方,从借助安放冷气机的铁架攀爬,神不知鬼不觉的跃到三楼平台,然後沿著墙壁到达某间客房的窗户外。

从窗帘的缝隙中,能清楚观察到房间里的情况,但因为灯光幽暗,所以只能看见两具纠缠的肉体。凌霄不动声色地观察,发现那两具身体都属於男性,他冷静得像潜伏在夜里的响尾蛇,等待适当的时候出击。

此时,在房间里苟合的两人换了姿势,目标人物的脸终於出现在凌霄眼中。他迅速地拔出枪,拉开保险扣,整套动作眨眼间完成。

目标人物正张开腿,跨坐在另一个男人腰间,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他身上的所有部位。平坦的胸膛,纤细的腰线,被吮吸得红肿的乳头,甚至是挺立的男性器官,都一一呈现在视线中,构成色情淫靡至极的画面。

目标人物用牙齿咬住下唇瓣,脸色潮红,微微闭起眼帘,小巧的鼻尖挂满晶亮的细汗。那似痛苦又似欢愉的表情,比凌霄看过所有成人电影里的女主角更淫荡,凌乱的黑发随著他的扭动而飞扬。

毕竟真人与相片差距太大,让凌霄有点意外,当他正准备痛下杀手时,目标人物突然睁开眼,目光无意中扫过窗户,与他的视线碰撞。

凌霄莫名地心惊,即使明知对方不可能看到自己。他还是开了枪,迟缓数秒,那颗子弹竟打在另外一个男人後脑上。

尔後,尖叫声响起,宣告任务失败。凌霄只能按照原定的路线撤离,眨眼间,便从旅馆平台跃回地面,消失於忙茫茫黑夜中。

这还是他第一次失手,虽然他原本也打算杀掉那个男人灭口,但绝对没想到那是在目标人物没死之前。

佛说:若人生百岁,不见生灭法,不如生一日,而能得见之。

凌宵没读过几年书,数学也仅会加减乘除,他不懂何为艺术,也没兴趣参与任何娱乐,爱好除了抽烟外,便是翻看那本已经破旧的《禅语》。

连佛都说如果人生百年,却不懂得生死之道,且不如活一日却已通晓其道。而在凌霄三十四年的人生中,生生死死已是家常便饭。

还有什麽游戏,能比玩命更刺激。

他身体机能虽然保持得不错,但已经超过适合当杀手的年龄。他十八岁便出道,但一直很低调,从不接难度太高,目标人物名气太大的任务。并非不爱钱,只怕有钱没命花。

他像冷血动物般出奇地冷静,连情绪也甚少波动,可这次失手还是让他感到挫败。

凌霄杀过很多人,职场白领,私营老板,专业人士,各种各样的人皆有,但他没想到,这次竟然会失手於一个男妓

其实凌霄并没有看不起对方,卖命并不比卖肉高尚多少,让他不甘的是,那个男妓留在他脑海的眼神,回想起来,多麽像是在挑衅。

於是,凌霄决定,下次要一枪打爆他的头。

刚阳的面孔泛起残酷的冷笑,凌霄点燃手中的相片,看著那张被他深深记住的脸,一点一点逐渐被火苗吞噬。

然而,此时照片中的人丝毫没有擦觉到危机,正兴致勃勃地讲诉当晚的经历。

“阿宝,当时我正要冲上云霄,结果被溅了一身的血,吓得我连阳光都萎缩了,也不知道以後会不会留下阴影。”

名叫阿宝的少年乐了,搭上他肩膀说:“要不,哥现在和你去试试看?”

“试就试!去我家还是开房?”季子祺色迷迷地问。

“多谢惠顾,只要先给钱,去哪都无所谓。”阿宝伸出手来。

“我还没问你要钱呢!”季子祺大喊。

在旁的领班抬起眼,冷冷地道:“即使你们俩相互嫖也要给钱,不能坏了夜阁的规矩。”

季子祺和阿宝面面相觑,顿时无语。

夜阁的规矩很多,框框条条的,念完都要用不少时间。但所有在夜阁工作的人,无论职位大小,从保安到公关到经理,都必须把规矩一字不漏背下来。阿宝常开玩笑道,以後离开夜阁便去考公务员,肯定能谨守原则,按规章制度行事。

凌晨时分,天刚蒙蒙亮。

季子祺哼著歌,背著挎包走在行人道,路过一个乞丐面前,他倒回去,从口袋掏出几个硬币行善,又继续踏著轻快的步伐回家。

途经蛋糕店门口时,他停驻脚步,在琳琅满目地橱窗观望半天,最後还是走进去,片刻,便捧著三角形的朱古力蛋糕出来。他仿佛饿极了,撕开包装就大口大口吞嚼,腮旁沾上白色的奶油。

这时,迎面有骑著脚踏车经过的学生,一群人边骑车边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见到季子祺望向他们,便挥挥手打招呼。季子祺也很高兴地挥手,目送他们远去後,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凌霄冷眼看著一切,直到季子祺用钥匙打开旧楼的铁闸,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若不是亲眼见到季子祺从夜阁走出,很难以会联想到他的职业,那副懵懂乐天的模样,更像是背包赶往校园的学生。

凌霄已经跟踪他整个礼拜,仍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下手,原本季子祺每个礼拜六都会到时锺酒店私会上次被他误杀的男人,但现在除了到夜阁和回家并没有固定的去处。

他不是没想过埋伏在路上下手,可惜风险太大,也不符合凌霄的行事风格,毕竟即使是清晨,也有可能会在撤退时被路人看到。

当杀手多年,凌霄始终坚信,只有在绝对不会被第三者发现的情况下杀人,才是万无一失。他有很好的耐心,并且也享受这种犹如狩猎的行为,目前,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在跟踪季子祺的第十四天,凌霄发现异常现象。

这天傍晚,季子祺打扮得非常花俏,身穿半透明的黑纱衬衫,浓妆豔抹,像女人般画上眼线,佩戴许多繁琐的首饰。他仍背著白色的条文挎包,与今天的装扮搭配显得格格不入,在凌霄的印象中,季子祺的服装款式五花八门,但挎包始终都只有这一个,并且外出时都会带上它。

他没像往常那样到夜阁,而是坐上计程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郊区一间不起眼的酒吧。

站在俗气的霓虹招牌面前,凌霄犹豫片刻,便推开画面涂鸦的门走进去,然後,他以为自己进入另一个世界。

烟草混合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震耳欲聋的音乐,配合天花板稀疏的灯光,昏暗得像不见天日的洞穴,只有朦胧的烟雾在缭绕。毋庸置疑地,这是个堕落至糜烂的地方,穿著暴露的女人,狂放烂醉的男人,东倒西歪的酒瓶,遍地凌乱的垃圾,令人作呕。

凌霄厌恶地蹙起眉头,避开一个醉鬼的横冲直撞,隐匿在角落搜寻季子祺的身影。

但想在这种环境中找人是不容易的,凌霄四处张望,终於确定目标并不在其中,正当他纳闷之时,发现酒吧里竟还有道暗门。

当凌霄找到季子祺时,时间已经过去良久。

拿到暗门背後,全是一间间的包厢,凌霄是在走廊尽头的公用洗手间发现他。当时季子祺跪在某个男人的跨下,虽然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但前後晃动的脑袋,还有男人急促的喘气声,足够让凌霄知道他们龌龊行径。

“龙哥,不要在这里……”季子祺用沙哑的声音说。

“怎麽?现在变得矫情了?被人上还要挑地方。”

面对气势汹汹的龙哥,季子祺露出讨好的笑容:“不敢,还不是怕被龙哥的手下看到,免不了一顿取笑。”

“少说废话,转过去脱裤子!”

季子祺为难的看著他:“龙哥,行行好,换个地方,一会保准把你伺候好。”

猝不及防被扇了一个耳光,季子祺捂住脸,不敢再反抗,眼睛蒙上迷离水光,委屈含泪的模样,倒有点楚楚可怜的韵味。龙哥的呼吸加重,咄咄逼人的目光增添些许亢奋,扬起手,毫不留情地掴过去。

“婊子!再罗嗦老子叫人进来干死你!”

凌霄站在走廊转角的阴影处,将两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听完,片刻,再没有听到龙哥的声音,而是季子祺的阵阵淫声浪语。

或许这是个好机会,他掏出烟点燃,然後正大光明地走进厕所。

龙哥和季子祺正打得火热,谁也没注意到洗手盆旁边多道人影,凌霄放轻脚步,像幽灵般无声无息的靠近。确定厕所里再无别人之後,凌霄拉开风衣拉链,握住别在腰後的瑞士刀,他屏住呼吸,等待下手的时机。

只要先从後方割断龙哥的气管,凌霄有把握立即掐住季子祺的脖子,让他再也发不出声音,解决两个人後,便趁著尸体被发现之前的时间离开现场。

计划很完美,一切都很妥当,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老大,你在不在里面?”

外面突然传来喊声,季子祺吓得差点从马桶盖摔下来,连忙挣扎,想要推开仍扣住他腰律动的龙哥。

“别乱动!”龙哥揪住他的头发,吆喝道:“叫什麽叫!老子在打炮!”

季子祺的头皮被扯得生痛,本能地扭动,想要摆脱现状。龙哥骂句粗话,更凶猛地进攻起来,肉体的碰撞声和哀号声回荡在厕所里。

“老大,你爽完赶紧出来,洪帮的人来了!”

听外面的人远去的脚步声,凌霄只犹豫三秒,便选择撤退,毕竟在随时都会有人进入的厕所里行动,变数太多。他今晚的收获,便是无意中看到龙哥那张因为欲望而显得狰狞的脸,眉骨处有道刀疤,做爱的时候,那股狠劲仿佛要杀人。

凌霄虽然离开乌烟瘴气的酒吧,但他没有走远,而是倚在灯柱上抽烟,难得季子祺的行为模式发生变化,他想看看接下来会如何。

今晚的天空很暗,宛如黑色的帆布,遮住月亮和星光。

凌晨酒吧打烊後,客人两两三三地走出来,霓虹灯也熄灭,狂放过後只剩死寂。

季子祺是由一个凌霄没见过的人搀扶著,脸色异常的苍白,妆也已经花掉,两人站在路边交谈,过了很久,才终於拦到一辆计程车,然後他脚步虚浮地跨进车里。

凌霄一直垂著头看地面,直到计程车的後尾灯远到无法看清,才抬起头来。天生嗅觉敏感的他不会记错,刚才季子祺路过时,空气中飘荡著一股熟悉的味道,血的味道。

凌霄是个老古董,许多日新月异的高科技产品他都不会用,连最基本的手提电话也没有,唯一长期使用的电器,便是联系经纪人的笔记本电脑。

此时,电脑屏幕中弹出对话框,一张让他讨厌的面孔骤然出现。

“任务还没有完成吗?看来你的效率下降了。”

凌霄看著那张绘眉涂唇的男人脸,冷冷地问:“这次任务有期限吗?”

“有。”

“多少?”

“等一下。”经纪人离开电脑,过一会儿,再出现时手里拿著文件夹,说:“三个月,时间还非常充足。”

“那就行了。”凌霄打算结束通话。

“宵,你好无情,我们合作那麽多年,至少要来个飞吻……”

凌霄不为所动,果断地按下键盘,他点燃烟,才吸一口,经纪人便再度出现在屏幕中。

“宵,我正在夏威夷度假,你赶紧完成任务过来陪我吧,这里有阳光和海滩,还有投怀送抱的我。”

凌霄蹙起眉头:“金,我对人妖没兴趣。”

“我可以为你去隆胸。”经纪人眨眨眼说。

“多谢,请顺便变性吧。”

“讨厌呀…人家还在为当男人或女人之间摇摆,这真是个绝世难题,你要再给我多点时间。”经纪人说。

凌霄的嘴角抽搐著,这次他没有切断通话,而是直接将电脑关闭。

香烟,一点一点燃尽,密封的房间中,烟雾挥散不去。

对於凌霄来说,金不仅仅是他的经纪人,同时还是恩人和老师。但他讨厌金,整整讨厌十多年,已经成为习惯,每当看到那张不男不女的脸时,汗毛会自动竖起来。

他和金的关系很奇妙,比起师徒,他们更像仇人。从前金在训练凌霄的时候,简直是往死里折腾他,常在他累得几乎虚脱时,用脚踩住他的头,骂他是没用的东西。

在那段地狱式训练的岁月里,凌霄便是以干掉金为目标,抱著这种怨念,逐渐成长为合格的杀手。

但当他出师後,金的性情大变,不,正确来说是金对待他的方式改变,从一名严师变成流氓。

金常常这样说:“宵,别在我面前抽烟,小金金会硬起来的。”

如今的凌霄已经没有杀掉他的欲望,但被另外一种更强烈的欲望代替,很多时候,他想阉割这个变态。

今晚运气不错,季子祺遇到慷慨的客人,吃一顿五星级酒店的自助大餐,还拿不少小费,所以他决定提前下班。

从夜阁回家的途中,季子祺很少会搭车,他更喜欢步行的方式。凌晨时分的城市很安静,人烟稀少,一盏盏路灯接连伸延,指引他的归途。

宁安街有间新开张的模型店,虽然已经打烊,但橱窗的灯仍然亮著,透明的玻璃後面,安放著泰姬陵模型。季子祺停住脚步,痴痴地凝望著橱窗,很久,也未曾动过。

模型虽然是用塑胶制作的,但每个细节都非常完美,中央是八角形陵墓主体,高耸饱满的穹顶,前面有十字形喷泉水池,四角分别矗立著圆塔。

这座模型的体积仅是原著的千分之一,只有两个平方米大小,精密和完美的结合,散发著印度穆斯林建筑艺术的磅礴气势。

季子祺看到标价牌,很贵,足够普通上班族整个月的薪水,他收回恋恋不舍的目光,转身,单薄的身影没入黑夜中。

阴魂不散的凌霄远远跟在季子祺身後,经过刚才他停驻的橱窗,只扫一眼标价,便毫无兴趣地继续跟踪。

泰姬陵的模型虽然不便宜,对季子祺而言不过是几个晚上的小费,对凌霄更是一次任务的零头,但他们都没有用钱去买,但这座模型却在未来的某天,以特殊而辗转的方式被他们拥有。

或许,一切都是注定。

“你不要命啦!”阿宝将季子祺从包厢里搀扶出来,气愤地骂:“这种变态客人都接,我看你是活腻了!”

季子祺虚弱地笑笑,说:“别这样,上门都是客,总不能砸了夜阁的招牌。再说王总的嗜好是特别些,但完事後还算体贴,给的小费也多。”

“呸!出来卖的见多了,没见过你那麽敬业的。”

“谢谢夸奖。”季子祺厚颜无耻的答。

“你……”

阿宝正想好好教训他,却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季子祺接通电话後,连道几声好後,挂断电话便推开他,自己扶住墙走。

“喂,你还要去哪?我送你回家休息吧。”阿宝追上去说。

“不用了,有熟客找我呢,你帮我传话给领班,告诉他今晚我不回夜阁了。”

阿宝气得几乎跳脚,凶巴巴地瞪著他。

季子祺转过头,微微地笑,说:“别担心,我有分寸的。”

他的五官只算清秀,胜在肤色白皙,眉眼间略带疲惫和倔强,笑容却是明朗的,像海平线上的骄阳,顷刻便驱散阴暗,映出粼粼波光。

阿宝不由自主地点头,目送他离去。

好一顿颠簸过後,季子祺来到上次的酒吧,他深呼吸,尽量忽略身体的不适,无视耳边的喧闹,穿越放纵声色的人群,轻车熟驾地走进暗门。

很快,他来到走廊的包厢前,推开门,一脸阿谀地唤:“龙哥。”

坐在沙发正中间的男人挑动残缺的眉毛,朝他勾勾手指,季子祺便向前去,亲昵地坐在龙哥大腿上,整个人依附在他的胸膛。

这副乖巧的模样让龙哥很满意,眯起眼,把玩他耳後的卷发,包厢里的人比平日更多,气氛却很凝重。

季子祺此时才注意到,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有个透明胶袋,里面装著鲜血淋淋的断掌,手腕的切口非常整齐,连筋骨和血管都能看得清楚。他连忙别开眼,脸色煞白,僵硬地瘫在龙哥怀里。

“不好意思,把你的小情人吓到了。”

说话的男人坐在对面,翘起二郎腿,从头到脚皆是嚣张跋扈的气息,惟独那双眼锐利如鹰隼。

龙哥捏住季子祺的下颚,问:“你害怕吗?”

他死命地摇头,答:“不。”

龙哥揉揉季子祺的脑袋,尔後,气焰高涨地道:“你带这麽个东西到我地盘来,是想吓唬谁?”

男人没有回应龙哥,而是笑嘻嘻看向季子祺,问:“小弟弟,你真的不怕?”

季子祺吞吞口水,挺起胸膛答:“不怕!”

“那如果把你的手砍下来,放在台上凑成一双呢?”

“你在开玩笑吧?”季子祺明显底气不足。

“不是开玩笑。”男人收起嘻皮笑脸,说:“你没到之前,龙哥跟我打了个赌,如果输掉的话,後果就和刚才我说的一样。”

季子祺当场腿软,幸好龙哥搂住他的腰,才没有失态地跌到地上。

“赌、赌什麽?”

“放心,是你最拿手的骰子。”龙哥答。

“那麽开始吧。”男人率先拿起骰盅。

季子祺在夜阁的工作,无非是陪酒和卖身,时间长了,玩骰子的技术自然而然有所提高。还有他为了让客人多叫酒,自己好多拿些提成,也曾苦练过一番。

如今想来是锋芒毕露,被龙哥推到台面当替死鬼,若是赢,便得罪对面不知是何方神圣的那位,输掉的话,断手之余,恐怕龙哥还不会轻易饶了他。

想到这,他恨不得双眼一闭,直接昏厥过去,或许还能死里逃生。

季子祺硬著头皮问:“玩什麽?”

“一颗骰子赌大小。”

话语刚落,包厢里两方人马反应大不相同,连龙哥都皱眉,季子祺更恨了,恨自己刚才嘴快,造成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後果。

男人似乎看穿他的想法,得意地勾起嘴角,晃动手中的骰盅。

“等一下!”季子祺叫住他,说:“按照规矩,你已经选了玩法,那就该我做庄家,如果双方点数相同,就算是庄家赢。”

男人愣住片刻,笑道:“好,看来你还有点小聪明。”

季子祺尽量不去看那令人发指的断掌,拿起骰子放进骰盅里,摇几下,便盖在茶几上。

比起他的严谨,男人只是用指头捏住骰子,令它在茶几上转动起来,他的运气不坏不好,骰子停下时,正好是红色的四点。

虽然季子祺刚才为自己争取到一点优势,但他并不乐观,输赢的几率都是五成,只能靠上天庇佑。

当揭开骰盅时,季子祺的思绪是抽离的,他没有立刻去看自己摇到几点,而是在想,如果输掉的话,能不能跟龙哥或对面的男人求情,留下自己的右手。

直到龙哥在他脑门上拍一下,季子祺才恍然回神,对上龙哥带有得意的眼睛,便有种劫後余生的感觉。低头一看,非常巧,他的骰子也是四点。

“龙哥,等下我就把人送回来。”男人站起身,又说:“不过…若是以後再有人到我的赌场里浑水摸鱼,可没那麽幸运。”

“不劳费心,我自会管教。”龙哥沈下脸说。

男人点点头,看了季子祺一眼,道:“这小子挺有意思,龙哥若是哪天不要,便送来给我玩玩。”

说完,带著手下大摇大摆地离去。

龙哥不予置否,冷冷地看向季子祺,只见他动也不动的,直盯著眼前的骰子,眉头紧锁,表情是道不出的复杂。

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怕是吓坏了,龙哥难得宽容地抚摸他的背,算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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