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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心愿

作者:吻天奴 当前章节:3728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7:01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於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於溅上鲜血的罂粟花。

若是地狱有十八层,夜阁不过是入口,这栋位於半山腰的豪华别墅,才是真正的炼狱。

皮质颈圈栓在白皙的脖子上,银色的钢夹深深嵌入暗红的乳晕,黑色的麻绳勒紧身体每个可以活动的部位,非常刁钻的捆绑方式,迫使被绑住的人必须保持将头後仰的姿势。

那张高高仰起的脸蛋并不算美豔,眉目干净而清秀,本该是看上去让人感到舒心的面孔,因为一枚白色的口枷球而变得淫靡。

王总对自己的艺术品很满意,他拿起橄榄油,均匀地涂抹在季子祺的皮肤上。紧致的小腹,修长的双腿,几经起伏的身躯,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染上一层灿烂的光泽。

再将震动的假阳具推进男孩的身体里,看到眼前的人痛苦而无助地颤抖著,艰难地维持著跪立的姿态,边承受来自身体深处的蹂躏,边淌下晶莹的泪水和唾液。

“美,实在太美了,简直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王总叹息道。

他的眸子染上氤氲水雾,隐隐流露出绝望而哀切的神态,像是被诅咒桎梏的罪恶灵魂,盼望著救赎,亦渴望幻灭。

王总迫不及待地摘下口枷,掀开浴袍,掏出自己疲软的男根,塞进那张尚且无法合拢的嘴里。当看到自己那根丑陋的东西在饱满而嫣红的唇间进出,仅靠视觉上的享受便足以令他疯狂。

即使无法真正占有这具年轻的身体,但他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有无数的方式和手段,让他哭泣、让他高潮。

季子祺这三个字,犹如一片逆鳞,不舍得剔除,又刮得他生痛。

“小祺……”

中年男人痴痴呢喃著。他跪倒在红木地板,怀里抱著气若游丝的男孩,凌虐的痕迹布满苍白的躯体,妖冶并且诱人。

呆在别墅的这三天里,对季子祺来说漫长得如三十年。白天,王总是阔绰的金主,慈祥的长辈,温柔的情人,当夜幕降临,便化身为不折不扣的魔鬼。

“小祺,我送你回去吧。”王总说。

“不用,帮我叫辆车就好。”

“可我担心……”

季子祺挤出牵强的笑容,说:“不劳烦王总费心。”

愠意在王总的眼里闪了几个来回,最终被虚伪的笑容掩盖,他放下一张金额丰厚的支票,走出房间打电话叫司机。

别墅虽然奢华,却因为大多数的装饰都是金色,而笼罩著一股俗气,倒十分符合王总暴发户的品味。季子祺握住金灿灿的楼梯扶手,缓缓地逐步而下,到达铺满猩红地毯的正厅时,後背已因为汗水而湿漉漉的。

王总站在格子窗前,目送那道倔强的背影。他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无意中见到在台上致辞的季子祺。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单手随性地握住麦克风,面上带著淡淡然的笑容,仿佛浑身都发著光。

当季子祺念到他名字时,掌声响起,他才如梦初醒,锦旗和感谢状掉了一地。身为这所学校的资助商,在接受表彰时,本应是春风得意,偏偏上台前还差点被绊倒。

只因季子祺似笑非笑地看向他,清亮的眼睛里,有著不容认错的轻蔑。

那时的他不过是个为接到工程而四处奔走送礼的开发商,讲通俗点,其实就是包工头。手里有多余的钱,便迫不及待的做善事,想要扬名立万,借此挤入上层社会。

时过境迁,他得偿所愿的在这座城市盖起新地标,从点头哈腰的狗腿子摇身一变,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万人景仰。但有些东西,他和季子祺都没变。

例如,他的庸俗,他的轻蔑。

踏入家门,那把频频亮相的水果刀横在季子祺颈间,凌霄用低沈的声音问:“你有什麽为了的心愿?”

季子祺不知是痛傻了,还是吓傻了,竟勾勾嘴角,然後重重的坠倒在地。凌霄杀过很多人,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尚未动手,对方却已不省人事。

但,人还是必须要杀的,这点凌霄非常肯定。念在他救过自己的份上,倒可以帮季子祺完成未了的心愿。

这桩生意即使他不做,买凶的人自会另寻他人,季子祺横竖都难逃一劫,若是遇到金这等变态杀手,恐怕死前还被折磨个够。

所以,凌霄认为自己仁至义尽。

这次换他将季子祺带回房间,百多斤的重量,对凌霄来说轻轻松松,哪像上次迷迷糊糊中被人又拖又扯。

他闻到季子祺身上的血味,也看到深浅不一的伤痕,但对於将死之人,凌霄觉得没必要多事。他将椅子拉到床前,用无限耐心等候。

从下午黄昏到夜晚。时间如蜗牛慢慢爬过屋檐,不留痕迹。

季子祺醒来後,眼睛半睁,一脸的茫然,仿佛不知今夕何夕。

“说吧,你还有什麽事未了?”凌霄并未察觉到,自己语气轻了几分。

半晌,季子祺才完全清醒,记起昏倒前发生的事。

他诧异地问:“你要杀我?”

凌霄不答,但眼神已证实一切。

“果然是狼心狗肺。”季子祺没好气地骂,见他仍不为所动,又问:“什麽事你都答应?”

见他点头,季子祺大言不惭地说:“我想要当美国总统。”

“不可能。”凌霄回道。

“我想看你脱光後从阳台跳下去。”

凌霄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比划两下。

季子祺露总算正经些,低声说:“我要喝可乐姜茶。”

半个小时後,冒著热气的姜茶端到季子祺面前,他捧住马克杯,轻轻地啜一下,浓郁的姜味在口腔里散开。

凌霄站在床边,静静的看著。或许因为橘黄色床头灯的关系,季子祺给人一种柔和的感觉。他喝姜茶的样子很斯文,小口小口的,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鼻尖和额头渐渐泌出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

只是一杯很普通的姜茶,却神奇如圣水,滤去他平日里的轻浮放荡,使得人也随之恰静和乖巧起来,像得到满足後不再闹脾气的孩子。

看著看著,竟不觉入迷,直到季子祺将杯子递还时方回过神。

“喂,姜茶很好喝,谢谢你。”

“我叫凌霄。”他少有的踌躇片刻,说:“你再讲一个心愿吧。”

季子祺说:“我不想死。”

突如其来的雨滴打在玻璃窗,啪地一声,响彻心扉。随著雨势密集,那声音渐渐串成音符,回荡在狭小的房间里。

两人默默地对视著,谁也没再发言。

凌霄这辈子听过许多的求饶声,哀凄的、绝望的、悲切的。可他从来没有听过季子祺这种,认认真真掷地有声,不是软弱的求饶,而是强硬的要求。

他发现,自己竟无法拒绝。

天亮了,雨停了。

凌霄走在湿漉漉的宁安街,穿著季子祺的给的浅蓝色风衣,针织圆帽,因为不太合身,使得高大强壮的他看上去有点怪异。

他停在公交车站的莲蓬下,摸索一番,才确定自己身无分文。

“喂!你是住在这附近的吗?”

几个流里流气的人叫住他,横穿马路从对面街走过来。凌霄低下头,假装没听到他们的声音,加快脚步往前走。

“叫你呢,聋了吗?”

挡住他去路的人染著满头金黄色的发,态度嚣张的开骂。

这些人身上带著浓烈的酒气,看起来像是狂欢了整夜,凌霄厌恶地蹙起眉头,一对四,胜算还是有的。

正当他打算动手时,季子祺突然地跑过来,一把挽住他的手臂,问:“发生什麽事?”

不等凌霄回答,早已有人往地上吐口水,骂道:“呸,大清早就碰到玻璃,这世界都乱套了。”

季子祺堆起笑容问:“各位大哥,你们是双龙会的吧?”

“谁是你大哥。”拦住凌霄的黄毛推他一把,趾高气昂地说:“一看你就是个兔爷。最近这附近不太平,上头要我们注意,有没有形迹可疑的人出没。”

“我们可不是什麽可疑的人。”季子祺连忙解释:“我就住在前面的楼上,平时在夜阁上班,要不信,可以问问你们向南哥。”

不知是夜阁抑或是陈向南的名字发挥作用,几个痞子的态度稍微好转些,只有那“黄毛”依然不甘地骂骂咧咧,但很快被同伴拽走。

“吓死我了,给我靠一下,身上还疼著呢。”季子祺紧挨著他说。

凌霄原本想抽回的手臂停顿住,问:“你怎麽追出来了?”

“我想起你身上没钱,打算给你送来,不过现在看来不用了。”

“为什麽?”

“这里是双龙会的地盘,随时都会遇到他们的人,你还是先跟我回去,等风声过了再作打算。”季子祺说。

凌霄犹豫了,他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帮助,但身体还没有康复,刚才短短一段路程,腰间和背後的伤口已经裂开,正隐隐作痛。

“走吧,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

季子祺俏皮地眨眨眼睛,转过身,踏起一片水花,他的步伐略显蹒跚,语气却义不容辞。

後来,在他生命最黑暗的那段时间里,凌霄时常回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跟上季子祺的脚步,那麽他的人生将会如何。

答案,只有老天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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