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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媛 当前章节:33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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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王的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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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

楔子

心情况味郑媛这一阵子,拨空回完了所有信件,发现来信中问题千奇百怪,有些着实可爱的教人发噱。

问我是怎样的女子?

一早醒来我喜欢喝咖啡,习惯把蛋糕当早餐,并且直到午后三、四点才开始进食的晚觉人类。

如果有空,不写稿的时候,我会下厨,虽然每个认识我的朋友都曾经听过我如下声明:

我不会做菜也坚拒做菜,因为我信任专业,做菜这门艺术就绝对专业。既然专业就该交由专业人土去处理,你说对不?人人各司其职,我好好写字,擅做好菜的朋友就专司做菜,皆大欢喜,何乐不为?

不过,这样坚拒不从的原则,也有破例的时候。

当我想吃让自己舒服的菜,那道“舒服的菜”就得顺应我此刻的心情,而最能抓住我心情的,是我自己。

这道舒服的菜可能只是简单的义大利拌面,或是一杯最省事的洋葱汤,甚至一杯咖啡也能称做一道菜,只要它顺应了我的心情,让我觉得舒服愉快。

做菜对大多数人而言,可能是生理上的一种“必须”

对我而言,时常有机会吃遍长辈、好友们赏赐的美食,做菜似乎不太必要,也因此做菜对我来说,可以奢侈地当做是心情的调剂。

每天有许多不同的情绪,在做菜同时为自己加酸加辣,可以随着心情变换,随心所欲。

就好像写小说一样,许多时候我写故事不是发自于偶然。

虽然每一出题材的酝酿都是发自于生活,都是、心情点滴,但是游走在文字间,情绪可以忽高忽低,不骗你,那真是一场迷人的游戏。

可能……正是因为小说拥有这样迷人的特质,因此害人上了瘾.

也许是怀抱着笔耕的感情,偶尔“洗手做羹汤”,从品尝者提升到“创作者”,一日读会了那份惬意,我也上了瘾.

一款菜色能否完美呈现,除了掌厨者的慧心巧思,还得要有精致美观的餐具、今心合意的环境相互提携,最后才是尝试者的品味问题.

一道菜有无风韵,通常就取决于这三点因素。

我决定了菜色的甜咸浓淡,在舒坦的环境下端上精心制作的成品,最后把这份情意传递给看小说的你。

弄明白了吗?原来写小说大概跟做菜是同一回事。

这么看来,生活中每一样事物,似乎都是可以连上线?

很有趣,是不?

我有一些作者朋友—有的是厨艺高手,有的是坐吃等“食”的混字客,我大概是介于中间的一等。

要我做菜?可以,看心情吧!

《楔子》

“呀!”

一群马队飞掠过北方榷场,马上数名高大强壮的男子沿途快马驰骋,带起一阵乱蹄,扬起边天沙尘。

“快走啊,快走——”

道路两旁的易货商人见这马队来得剽悍,纷纷煌急走避。

“呀!”

一匹通体墨黑色的快马自队中骑窜出来,转瞬间驰至队前——

“停!”

黑马上一名左耳戴着银环的魁伟男子高举起右手,后方即刻有一人呼声喊停,一队人马顷刻间悴止,传来震天价响马儿嘶鸣的声音。

避在一旁的易货商人面向着光,只能看见男子耳朵上闪闪发亮的银环刺得人眼盲,直到男子俐落地跃下马,众人看到他白皙俊美的面目,无不讶异地倒抽一口气

契丹人!

乌黑的眼瞳,几近深蓝的发色,深刻的五官,白皙的肤色,典型北人高大强健的体魄,同马队其他人一般身上穿着束腰的窄袖缺胯袍,腿上是皮裤、毡靴。不同只在他左耳上穿了银环,头戴金锦暖帽,身披紫貂皮裘——

这个肤色白皙的契丹种北国人,肯定有极高贵的血统!

“王!”

刚才出声的汉子也跳下马,他身上披着沙狐裘,忽然上前一步似乎有话要说,旋即被白暂肤色的契丹男子抬手制止。

但是避在一旁的易货商人,已经清清楚楚听见刚才那汉子唤了什么——王?!

这个俊美得像个女人的契丹男子,他的身分竟然是向来以野蛮剽悍著称的辽人的王?!

但是,一个身分尊贵的辽王,到底为了什么会不远千里,从繁华似锦的北国上京来到偏远的北方榷场?

“听着,我要搜购汉书,身上有汉字的书至拿出来,一本汉书,换一锭白银.”契丹王低嘎的音调缓缓流出,他操着流利的汉语,嘴角勾出一撇淡得几乎教人瞧不出轻蔑的邪笑。

书藉的交易违反了蕃汉互市的协定,他以重利诱之,就是要收买宋人的尊严和良心!

一大片白银两在契丹王说完话后霎间洒下,映得原本尘沙覆盖的地面上一片闪耀生辉,让人根本睁不开眼睛!原来这些银子至是契丹人从马上掷下来的。

原本交易热络,闹哄哄的榷场顿时鸦雀无声……

一大片花花的白银教人无比心动,人人脸上都不约而同现出了贪婪的颜色,只是他们谁也不愿当第一个先开口出卖尊严的人。

“我………我身上有一本帐簿,拿这帐簿也可以换一锭银子吗?”一名脸上留须的中年易货商人踏出一步,眼睛盯着地上一大片白花花的银子,像着了魔一样,两眼眨也不眨。

白银是宋人最珍贵、也是最缺乏的货币!宋朝每年的白银产量,仅仅够支付十万岁币,宋人仅能从榷场贩货,回收部份输入契丹的银两。

“当然可以。”契丹人的王撇起嘴嗤笑。

一名契丹人立刻抬腿踢出一锭白银——

“赏给你的!”

数十名契丹人同时轰声大笑——

这些宋狗!

有了开路先锋,不一会儿,契丹人的马上已经驮满了一堆堆汉书,地上的白银也被尘土取代。

“王,马匹已经负载得差不多了!”穿着沙狐裘的契丹人恭敬地上前禀告。

契丹人口中称的王举起手——

“撤!”

数十名契丹人训练有素地上马,掉转马儿回头前,戴银耳环的男人忽然勒住马头——

“这,是瓷器?”他眯起眼,阴鹭的目光走在一名易货商人的货车内,一件温润似玉的球式瓶上。

“是……是龙泉窑出产的青釉球式瓶……”那名商人低着头,战战兢兢地回话。

别说他跟所有的宋人一样,害怕着剽悍的契丹种速人,更让他心虚的是这件瓷器根本是膺品!

真正的龙泉青瓷岂是一般人随手可得的?那是送进朝廷给皇帝、大臣们赏玩的珍品,是无价的艺术宝物!

男人使个眼色,穿沙狐裘的男人立刻跳下马背,在商人面前丢下一锭银子后,取来商人口中所说的龙泉青瓷。

商人颤抖着手,根本不敢去捡那锭银子……

“这是真品?”男人眯起眼,定定地盯住神色惊惶不安的商人。

大辽也出产瓷器,但却是以白瓷和辽三彩为主。他,没有见过南方活润温华的青瓷。

“是………不是………”商人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完整。

“到底是不是?!”穿沙狐裘的男子忽然大喝,他的汉语明显的较为生硬。

“不是!”商人被吓得终于羞愧的承认。

他承认欺骗了买他货物的辽人,两腿已经抖得不像样了……

“你说真品是产自龙泉窑?”

男子冰漠一般的声音从商人头顶上传来,商人两腿跪了下去,说什么也不敢抬起头,只敢俯着身猛点头。

“龙泉窑,在何处?”男人又问。

“在……在温州………温州龙泉……”

忽然地上一片尘沙飞扬,夹杂着马蹄的“跶跶”声,沙土堵塞了众人的口鼻,

所有人都被这阵沙尘薰盲了眼,充斥了一鼻子肮脏的沙土!

等到沙尘终于止息,哪里还有那一队契丹人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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