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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烈马风云:第九章黑屋子里的鬼

作者:忆秋来了 当前章节:5825 字 更新时间:2026-6-9 23:18

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连启云也不例外。

让他奇怪的是一幢房子。

连启云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房子,整幢房子居然没有一扇窗户,正面倒是有一个门。不过说它是门,还不如说它是狗洞。大约只有三尺高,二尺宽。

连启云不禁好奇心起,蹲下身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吗?”

他这样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

答案很简单,虽然隔着一扇门,连启云依然嗅到一股恶臭,就象三伏天把一块猪肉放在水里泡了半个月的那种腐臭。

没有人能够在这样浑浊的臭气中生存。就是臭,都可以把人臭死了。

可就在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阴气森森的声音道:“我在家,你找谁?”

声音显得突兀而诡异。

连启云一愣。他试探道:“你是谁?”

那人喋喋怪笑道:“我?我当然是这屋子的主人。你要不要进来看看,这里很热闹的,你是我这个月的第三十二个客人。”

他似乎很好客。

可连启云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客人会喜欢这样臭气熏天的环境。

不过他有他的目地,他对烈马堂所有的奇人奇事都有浓烈的兴趣。

所以他不但没被吓跑,反而道:“好,我进去,不过至少你要把门打开吧。”

窄窄的门晃动了两下,吱呀一声开了。

连启云小心翼翼地钻了进去。还没等他双眼适应环境,看清这个狭小的世界,似乎有一阵风掠过,门又呯地一声关住了。

屋里很黑。没有窗没有门的屋子当然黑。

连启云只能依稀看见一个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很高大,见了连启云他“咦”了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

他居然认识连启云,他居然能在这么黑的环境下看清他的脸。

连启云问:“你昰谁?”

那人讶然道:“你难道不认识我?”

“我得了失魂症,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启云痛楚地说:“所以我才会到处乱跑,我希望我能找到我失去的记忆。我听说,有些地方,因为给人留下的印象异常深刻,常常能唤醒失魂者的记忆。”

“这里是那样的地方?”

“不是。至少我还没有想起你是什么人?”

黑暗中,那人似乎窃笑了一下。他忽然道:“如果我说我不是人,你信不信?”

当然不信。连启云才不信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装神弄鬼的,往往是人,而不是鬼。

那人道:“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摸摸我的脸。”

连启云傻愣愣的问:“真的吗?”他抬手,似乎真的要去摸了。

其实不是。

他暗里已偷偷在指缝里夹了火折子,就在抬手的那一霎间,火折子亮了,照亮了对方的面孔。

不过吃惊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连启云。

他看见的简直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场噩梦。

那分明是一具腐尸,整张脸都烂掉了,沾稠的尸水正顺着下颔滴落。脸上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啃过,坑坑洼洼的。尤其是两只眼晴,一只已经脱落,垂在脸颊上。另一只,则干脆只剩一个窟窿。

这样一张脸,怎么会说话?

连启云一惊,就在这惊诧的片刻,手里的火折子忽然灭了。

那人怪笑道:“连启云,你居然使诈,你可比以前聪明多了。”

连启云沉住气,道:“也许是因为我过去知道的太多,顾忌也太多,才会让你觉得我笨。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头脑反而因为单纯而清唽些。”

“哦?”那人在黑暗中,道:“有道理。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你想不想猜猜我是怎么死的?”

“你死了?”

“当然死了。难道你看见的是一个活人?我早就腐了,烂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连启云点头。他承认,如果这人都不算死人,恐怕天下就不会有死人了?

不过他居然不怕,一点恐惧的表情都没有,似乎死人和活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饶有兴趣地和这个死人聊天:“你是怎么死的?对了,你一定昰被人害死的。”

那人不得不佩服他,一伸大拇指道:“你太聪明了。我是被方裂谷害死的。”

连启云似乎很吃惊,退了一步道:“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要知道,我可是方堂主的亲信。”

他在防备,他在戒备。如果这个人(或鬼)真是方裂谷害死的,那这个人在恨方裂谷的同时,也会对自己心怀怨意吧?

不过出人意料的,那人吃吃地笑了:“你怎么知道的?”

“他说的,他亲口告诉我的。”

“他说的,你信了?他是不是还说,你这六堂主是他一手提拨起来的,让你为他效忠?”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那人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悲愤,几乎是吼叫道:“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一手创立的,当年我和步亏两人才是真正的元老,是我们创建了烈马堂。而他是仰仗我的关系才进来的,开始他对我这个哥哥还是挺敬重的。只可惜,时间一长他的狼子贼心就显露出来,他想逾越,却又有心无力。论才能,我高他何止一筹。论相貌,我比他高大英俊。只怪我当时太糊涂,总想着兄弟手足,血浓于水,他再不甘心,想必也不敢将我怎样。一念之差,竟遭他毒手。”

“你是他哥哥?”

“不错,我是他哥哥方裂川。”

连启云沉默。

这件事很怪,可又被方裂川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从古至今,为了争夺利益,兄弟相残的事并不少见。

这么一想,又似乎见怪不怪了。

连启云人沉默了半天,才问:“你想怎样?”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那人极诚恳地说:“你放心,我和他毕竟兄弟一场,他无情,我却不能不义,我是不会害他性命的。我只是想问他一句话。只是现在我肉身腐烂,无法移动,自然见不了他的面。”

连启云皱眉,一脸厌恶,道:“难道你想让我搬这尸体……?”

“当然不是。在我腹部有一个洞,里面有一堆米粒大小的卵。那虫叫做真语虫,是我灵魂所聚,你只要放一粒在茶水中,让他饮下,就大功告成了。”

他本来还淮备了很多说词,谁知还没张口。连启云已伸出手去,抓了一把虫卵。

这个烈马堂出了名的有洁癖的人,居然一点也不嫌脏。

而且一抓就是一把。

这反让他一愣,无话可说了,尴尬道:“你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不用了。”连启云漫不经心地道:“真语虫自然让人说真话的虫,让一个人讲真话,又不是要他的命,我为什么不做?何况,我也想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你说的是真的。”

看来他不但信了,而且还非常当真,认真,一本正经的想去做。

遇上这么聪明的傻瓜,那屋子里的鬼实在无话可说了。

方裂谷进屋的时候,连启云正在沏茶。听见脚步声,他连头也没抬,就道:“这是谷雨时节釆摘的碧螺春,方堂主且尝尝。”

方裂谷却推开小小的茶盏,举起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牛饮几口,才道:“这样喝茶才痛快,你那盏子还没巴掌大,喝起来太娘们气了,我不喜欢。”

连启云淡淡道:“方堂主是做大事的人,行事自然和我们不同。”话锋一转,又道:“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假若我要谋算你,在茶水里放了虫卵,你岂不……”

“什么虫卵?”方裂谷顿时变色。

连启云依然不温不火,慢悠悠地道:“今日我见有一座无窗的屋子,进去逛了逛,里面有人给我了一些虫子,让我放在茶壶里?”

方裂谷这次不止脸变色,整个人都青了。他捂住咽喉,欲呕不出,指着连启云道:“难道你……”

连启云淡淡一笑,手掌伸出,几粒米粒大小的虫卵落下。他才道:“方堂主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么?”

方裂谷这才松了口气,只觉汗湿衣衫,犹如在鬼门关走了一趟。

他拍了拍连启云的肩,以示亲热:“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刚才你可把哥哥我吓了一跳。”又咬牙切齿道:“他妈的风矮子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竟然下噬脑虫来害我。妈的,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行,我得找他算帐去。”

“原来这就是人蛊中的噬脑虫。”连启云沉吟道。这虫子,他虽没见过却听说过,噬脑虫以人为宿主,当幼虫孵化,便钻进人脑,啃食脑浆。可怕的不是它能致命,而是它的食量很小,所以死亡的过程反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先是头疼难忍,然后陷入疯狂,再者成为无感无知的白痴,最后脑浆被蚕食大半才死去。

烈马堂大堂主冷独孤虽明文严令,不许堂内私斗。但用这法子,却是钝刀子杀人不留痕迹。试想,一个人如果时常头疼,必给人留下病入膏肓的印象,这样的人死了,想必也是久病后必然的结局。大家只怕谁也想不到,这是人为的吧。

连启云想了想,一伸手拉住他,道:“方堂主且慢,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方裂谷一瞪眼,道:“管他复杂,还是简单。老子先拆了他的虫窝再说。”

连启云笑道:“你拆了他的屋子又有什么用?打蛇要打七寸,除草就要斩根,你就算将他打得口吐鲜血又怎样?到头来,他记恨在心。吃亏的仍是你。你先说说你是怎么得罪风无影的,我们再行对策。”

方裂谷讶然:“你知道他是风无影?”

“当然。”连启云道:“装神弄鬼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心里有鬼,当他对我说他不是人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他是人。而在烈马堂从来不见人的人就是四堂主风无影。他故意摆了个死尸和我对话,先惊吓我的魂魄,再迷乱我的心志。不过别人的密室传音虽能凝声成线,却是一条直线,而他居然能让声音绕道而行,这就不简单了。可惜他吹灭我的火折子却是个败笔,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其实站在我身后。只是有一点,我仍不明白,声音倒也罢了,他是怎么让死尸动作的?”

方裂谷嘿嘿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若说起装神弄鬼,如果风无影说他是第二,绝没人敢说是第一。江湖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也有许多高手败在他的手里,一提起这名字就胆战心惊。说他是打败了别人,不如说是吓败了别人。你所说的那具尸体,其实是瓮,人瓮。”

瓮?人怎么会叫瓮?

“当年的塞外可不止烈马堂一股势力,风无影原本是玉郎君的手下,我们灭了玉郎君后才收伏了他,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这人的本领十分古怪,竟能驱使毒虫蛇蚁夺人性命,让人防不胜防。好在我修炼的金缕衣恰好是他的克星,这才让他折服。入了烈马堂,他依然与虫蚁为伍,每月都须三十一具尸体作为蛊虫的饲料。你所看到的尸体,其实只是一张皮和一幅骨架,里面早被蛊虫吃空了。他能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声音驾驭蛊虫,所以你看见尸体摇头其实不是摇头,抬手其实也不是抬手,而是蛊虫随着声音蠕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为他能附魂于尸身上,其实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风无影之所以不肯见人,一是他相貌丑陋,二是……”

连启云接口道:“因为他是侏儒。”

“不错。”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连启云,道:“你可从没真正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侏儒?”

“因为他所说的话,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摆了一具骨架高大的死尸在我面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实却是欲盖弥彰。胖子总怕旁人说他喘,挫子总怕别人说他矮,风无影也是人也有一样的心理。再联想到屋门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别人都说小人难养,这话真没说错。这死矮子不知为什么总是和我不对劲,在冷独孤到来之前,我曾经狠狠把他收拾了几顿,他这才老实了些。谁知如今,又死灰复燃。”方裂谷愤愤道。

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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