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道而来,顾辰南出于礼数本来打算见见严晓灵,弗英却说没那必要,人家庄主可是有的忙,根本不会在意多出来的一个人。顾辰南于是也从善如流,窝在房里与徒儿叙旧。
晚上,在弗英的坚持下,顾辰南才答应再他的小尖居住下,弗英乐得见牙不见眼,走路用飘的,其他的任何事物都入不了他的眼。亲自到厨房吩咐了伙食之后,才心满意足的赶忙回去了。突然想起莫一似乎有不少好酒,于是半路上换了方向。
莫一不在,弗英只好跟下人要,好容易死缠烂打的要来了,满心欢喜的抱了回去。
谁知道顾辰南只解开封坛闻了闻,就毫不客气的说:“只是一般的女儿红,街上的酒楼里就有这种货色,关月山庄也就这点水平?”
弗英心里直暗骂莫一天生穷酸命,这般优越的条件也就只私藏了这点大路货,回头一定要教导他一番。
一边,等饭菜上来后,弗英毫不客气的给自己也满上,顾辰南狠狠一筷子敲在他手上,弗英只好放下酒杯,揉了揉被打红的手,专心吃起来。饭饱之后,才停下筷子,问道:“师父,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顾辰南还在自斟自饮,闻言是狠狠白了他一眼,一会道:“你说呢?”
“不知道!”弗英老实说。
“不知道,你这蠢货到底知道什么?小命送在什么地方你都不会知道!”
弗英嘿嘿地笑了两声,表情有一下恍惚,很快又恢复过来。顾辰南看在眼里,微微一声叹息,放下酒杯说:“我都差点忘记了,你好像已经不是我门下的人了。”
“不是的!”弗英大惊,立刻道:“你没有说不要我!我……”
“好了!”顾辰南打断他,“先别急着狡辩,你倒说说下山前我是怎么交代的,你自己后来又是怎么做的。”
“你让我从军,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我没有做到,还不听你的指示……”
“哼,你倒是会避重就轻。你能建多大功业无所谓,我只是让你不要涉足江湖,你倒好,不但深陷其中,还惹得一身腥,我提醒了你多少次,你哪次不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然后被人追杀,被人猜忌,你好过了?这就是你想要的江湖,你想要的自由?”
“都是平凡人,还是安分守己点好吧!我不希望看着你在刀口上舔血的生活,那不适合你,你自己问问自己,这么长时间来,你有没有害怕过?”
弗英默然,最了解他的果然还是自己师父。
顾辰南饮进一杯酒,接着说:“事已至此,如果我要让你跟我回去,不再过问此间的事,你愿意么?”
“啊?”弗英被这突如其来的话惊了一下,“嗯……我想再等等,我还有未完成的事,不想就这么一走了之,等事情结束以后,我就回去,好吗?”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无法料定的明基,如果跟师父在一起,迟早会将他卷进危险里面,弗英心想。
顾辰南不说话,盯着酒杯里晶莹的酒水出了会神,然后才说:“都是注定的啊……”
“什么?”
“没什么,反正我说的你也不会听,随便你吧。”
弗英有些莫名其妙,想着还是不要太过纠缠再惹他生气,遂问道:“那师父下山是有什么事么?”
“没什么事,只是每年必做的功课,你不在,我只能自己去了。还有其他的一些琐事,不说也罢。”
经顾辰南这么一说,弗英才想起来,每年这时候,两人都会上京一趟,去拜祭他过世的父母和祖先。每年仅有的这一次的远门,正是见识大千世界的好机会,弗英总会万分期待,这年,却被忘到脑后去了。
有些内疚,弗英还想说些什么,敲门声顿起,是莫一。
见过顾辰南,莫一对弗英说:“你真是太粗心了,前辈一来就忘乎所以了,晚上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当然是住处了,就知道你忘记了!我已经安排了,南边的清净苑是给贵宾准备的厢房,我已经让人收拾好了,你们叙完话就早些休息吧,前辈奔波一天,肯定累了!”
“还去那?我师父就再我这住就是了,还跑那么远,不去!”
“你怎么这么啰嗦?说了不去就是不去!”
顾辰南本不欲惊动其他人,可第二天严晓灵还是收到他来的消息,一早就带着一班人马前来拜访,态度恭敬谦和,很有一派之首的风范。弗英心知师父不喜这么繁杂的礼仪交往,一会就将他们打法回去,自己却拉着顾辰南下山闲溜去了。
两人一直到入夜才尽兴回来,这时弗英的小尖居已经灯火通明,见他们回来,莫一才松了一口气,拿出一叠衣服给弗英,道:“这是你前天换下来的衣服,还有你的发带,都洗干净了。”
弗英接过衣物随手扔在床上,又与顾辰南说起一天见闻的感想。莫一只好将衣服放进衣柜里,发带则留下放在枕头边上,将床铺好,提醒他们早些休息。
“你怎么回事?怎么什么都要别人照顾?你的衣服怎么在他那里?”顾辰南忍不住问。
弗英不以为然道:“哎他就喜欢管事,别在意就行啦。”
“真是混!”顾辰南责备,转头对莫一抱歉道:“我这徒弟不懂事,给莫老大添麻烦了,他自小散漫惯了,请你多包容他!”
莫一站在弗英身后,双手放在他的两侧肩膀,笑道:“前辈言重了,能够照顾他是我的荣幸,求之不得。”
“我就说吧!”弗英插嘴,“你徒弟我可招人稀罕了,男女老少,通吃。”
一句话说的两人脸色均变得怪异,弗英依然不自觉。等莫一走了,顾辰南才认真问道:“那个莫老大人怎样??”
“莫老大啊,闷,有时候还有点阴阳怪气的,不过人还算正直,还不错。”
“这样……那可能是我想错了。”
“想错什么了?关于他?放心吧,他虽然看上去有些古怪,但不是坏人,也很照顾我,我当他是大哥,不光是他,他们都对我很好,只是他们这几天很忙,没来得及表现而已,你要是多待几天,你就看到徒弟我已经把他们收服的拖拖贴贴的了。”
“哼!我可没时间跟你们一般小鬼玩,我就是来看看你,本来也没打算多待,明天我就要走了。”
“什么!这么快就走?不行!”
“你说了算?”顾辰南睨了弗英一眼,道:“我说明天走就走,让你跟我一起你又不干,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违抗师命这事我还没跟你算清楚,别以为我就这么放过你!”
“师父……”弗英放软了态度,“你都不生气了,还老是拿这个来吓唬我。我们都一年多没在一起了,你就不想我?不想再多看看我?”
“哈!”顾辰南仰天一笑,一手狠狠拍了一下弗英后脑勺,说:“你个小子,哪来这些肉麻的话,我牙都酸倒了!明天就走,没的商量的,你再多说一句,我今晚就走!”
弗英没办法,也无法再挽留,顾辰南关上门,说道:“其实,这次下山,还有些事情是要告诉你的。”
见他脸色有变,弗英似乎有了些预感,他下山之后发生的事,大概的都有给顾辰南消息。可能他早已从中洞悉了什么,这次下山,就是为了帮助自己而来,想到这里,弗英不禁又是惭愧又是感动。
顾辰南所要说的,是他所了解的关于回春的故事:
分散在云南各处的其中一支血脉,他们的祖上从秦朝的统治分离出来,善用的是痋蛊之术,用的是人或者是动物的怨念作为饲料来养蛊虫,这些邪术厉害无比,古时曾害死了很多的奴隶和俘虏,但是过了这么多年,这些能力已近失传,留下来的只是最初级的用活物的身体当养房,但即便是这样,还是有很强悍的威力。他们不与外族人通婚,也鲜少与外人交流,所以谁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技艺。有人猜测,所谓巫蛊,其实是一种毒物,他们从一种野草的根上得到的种子,能够使产生幻觉,以至于变得癫狂。这种可怖的毒物,被人称之为“鬼魄”。
掌握鬼魄用途的那一族人后来也发现这种毒物的狠辣,年代久远,祖上传下来的解毒方法也失落了,有族人误服就只能坐以待毙。所以禁止再使用它,很久之后,却陆续有族人发疯,症状与中了鬼魄一模一样。族里有一些年轻强壮的男子就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寻找解药以解救众人。这个队伍,就驻扎在湘南的一处深山山坳里。
这时候,传说江湖中出现了一种奇药,它不但可以解各种毒,更能无故使人增长功力,这样的灵药自然是让人们憧憬向往的,山中的年轻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自然也不会放过。这种药,就是回春,顾辰南就是用它只好了高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