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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文如指 当前章节:14994 字 更新时间:2026-6-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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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僵尸暗潮

作者:文如指

备注:

省会城市边缘的一个小镇,距离市中心只有一小时的车程,却因为不通地铁而与“市”隔绝。小石桥下面开了家酒吧,看店的是一个老外,一口市骂顺溜非常,名叫Floyd,人称福老板。每到晚上精神就非常好。大学毕业的待业青年意瑾,租住在小石桥旁边的一幢公寓楼里。每天都为面试而奔波。 某一天,小镇上出现了一个关节僵硬的疯子,有人陆续被咬,小镇上的人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气息…… (百度搜索“魔爪小说阅读器”或登录www.mozhua.net下载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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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开场

01

小镇给人的第一印象极不争气:七八十年代的建筑低矮破旧,地面污水横流,下水道里藏污纳垢,总容易滋生一些莫名其妙的生物,比如一到下雨天就肆无忌惮横穿马路的肥老鼠。路边各式各样的流动摊点为老鼠的生长提供了足够的营养,那些摊点的老板也长的各式各样。

小镇其实并不偏僻,离市中心只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但是纵贯南北的地铁不巧绕了个弯儿,正好绕过小镇的边缘,缺少正当的公共交通设施的居民也懒的外出,久而久之竟然有一种与“市”隔绝的感觉。如果一定要外出的话,也可以有三种选择:能把人挤成薄薄一张纸片的农村公交车,上车两元,各站停靠;饱受有关部门取缔,却也屡禁不止的“摩的”,有三轮式与两轮式两种;在地铁站与小镇主干道上来回拉人的黑出租,上车十元,四人一趟,童叟无欺。

这样寒碜的规格勉强只能算是个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是万万比不上周围的那些三线城市,但它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光明正大的省会城市户口,以及,手续简单价格便宜的月租房。老大爷老大妈退休在家,孙子去市里读书应该也不会回来了,把空闲的房子租出去,每月还可以给孙子一点零花钱。听说有人要来租房子,就不情愿把手里的麻将搁在一边儿,摘下老花眼镜儿对著租房的人打量一阵,再让小夥子捋起胳膊瞧瞧:胳膊上纹著老虎、纹著龙的,一看就是小混混,租给这样的人不安宁。胳膊干干净净的,脸也斯斯文文的,说一句“小夥子不错。”就算是同意了,最後象征性的检查一下身份证或者驾驶证。

因为来者不拒,小镇的租房业日渐繁荣,小镇笼罩在一片奇异的混乱与安宁中。

小石桥下面是一小块废弃的工地,一到晚上就挤满了卖凉皮、下馄饨和烤羊肉串的。夜宵摊点旁边,一长串店面房挤在一块儿,正好和小石桥形成一个折角。都是一些俗气的店:比如什麽“流星雨儿童摄影”、“镇江锅盖面”和“新世界网吧”。夹在一家贴著老式五彩玻璃纸的“朦胧美容院”和只有其他店面一半的“中国移动”中间的,是一家也只有其他店面一半大小的小酒吧,叫做“Oh Mary”,因为担心别人看不懂,店主又用马克笔在外面的夜光招牌上写上了注解:欧玛莉。下面是酒吧的菜单,除了常见的几种酒以外,还有绝味鸭脖、鸭肝、鸭心和鸭肠。

这家店的老板在市中心的酒吧街上还有其他的店铺,没有功夫过来打理,就请了一个人替他照应。这人拿著一个人的薪水,需要身兼店长、调酒师、服务员等数职。好在酒吧本来就小,撅著屁股趴在吧台上就能从大门口直望到厕所里的马桶,一个人那麽能干也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人本身:他是一个老外。只知道他是老外,也说不清是哪个国家的──老外跟中国人长的就是不一样,人高马大,五官也不像中国人那样扁平──这个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当地话,大爷大妈都夸赞他骂“代笔”的时候那“笔”的音发的地道。老外有一个很洋气的名字,叫Floyd,土生土长的大爷大妈不识洋名,就跟著发音叫他福老板。每到晚上,闲来无事的房客们就会去小石桥下面的夜宵摊上吃上一点东西,再到福老板的酒吧里要上一扎冰啤酒。房客们换了一批又一批,福老板和他的酒吧一直在那里。

这天,又有三个人来到福老板的酒吧,他们是经常在这一带载客的黑出租的司机,进来的时候似乎正在聊什麽东西。

“今天晚上我也看见了!”那人一拍大腿,瞪著眼睛回忆自己见到的东西,“我车上带了三个人,还有一个座位刚好能挤挤,我就问他要不要去地铁站,他娘的!没想到……”说到这儿,忽然放低了声音,对其他二人耳语。

“他奶奶的!”两人哗然,“上次听说的时候我还不信。”

“晚上出车一定要小心。”那人说,“不缺那麽几个钱的就别处去了。”

“怎麽不缺那麽几个钱,儿子闹著要买个新手机呢……”

这个话题被一掠而过,他们紧接著开始讨论其他家长里短的事情。讨论著,忽然发现桌上没有酒,忙去招呼福老板。福老板正在洗杯子,一看那头是认识的顾客,赶紧给他们一人递上一瓶青岛纯生。

出租车司机通常会在晚上三点半左右交接班,三点半以後街上的店铺已经关的差不多了,小摊小贩也懒得做这份凌晨的生意,只有福老板的酒吧通宵营业,有啤酒可以喝。司机开了一天的出租车很累,正好到福老板的酒吧里喝酒解乏。

过惯了晨昏颠倒的生活,福老板一到晚上精神就好的出奇。一个人窝在吧台後面的沙发上,捧著平板电脑打游戏。那三个司机进门之後,福老板就竖起耳朵听他们讲话。

“刚才说什麽来著。”福老板上去给他们递酒,“晚上出车看到了奇怪的东西?”

老司机见福老板好奇,吩咐了“不要说出去”,就把晚上看到的景象又重新跟福老板描述一番:黑出租从来不管那些不卖客、不宰客、不甩客的规矩,凡是见了有人在马路牙子上,都必然要停车问一句。这天晚上老司机正载了三个人,开出没多远就看见主干道上一个人孤零零的走著。

“要不要去地铁站?”老司机停车,把车窗摇了下来。

那人没有搭理他,还是那样孤零零的、慢悠悠的、摇摇晃晃的在马路牙子上走著,就好像是喝醉了酒找不到回家的路一样。那人的膝盖打愣,每一步都迈的蹒跚。

看来这生意是做不成了。车上的乘客们就催促司机快点走,再不走地铁就停开了。

司机咬咬牙,就又喊了那人一下:“喂!”

这时,那人似乎才听到了声音,慢悠悠的转过身来,用那失焦的眼睛扫视车内一圈,继而咧嘴一笑,对众人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挥舞著双手就向他们扑来。

“疯子!”副驾驶上的乘客大骂一声,赶紧将车窗玻璃关上。

出租车一个加速,从龇牙咧嘴的疯子身边疾驶而过。

後座坐著一对情侣。女的忽然对男的说了一句:“刚才你有没有看见那人的牙齿,上面好像有暗红色的肉块。”

车上没有人再接一句话。

司机仔细的描述完经历,最後慨叹一句:“好几个司机都看到了,这人大半夜的就在公路上闲逛,是不是中邪了?”

福老板若有所思,说这等事情他也没见过,只是吩咐司机注意安全,又重新回到吧台後面。司机们喝完啤酒大概四点半的光景,各自回家了。

看看天也快亮,福老板的睡意越来越重,於是就将店门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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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怪人

02

直睡到日上三竿,意瑾才挣扎著从出租屋的床上爬起来,想到下午在市区有一个面试,不禁觉得大脑一片混乱。意瑾目前的身份应当算是“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但是更准确的说法应该算是无业游民。因为最近经济不景气,从学校毕业之後没能很快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在还处於不断的面试中。早在没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学校为了缓解长年累月宿舍紧张的状况,就勒令毕业生搬出宿舍。小镇离学校很近,意瑾对它还算熟悉,再加上房租便宜的缘故,就跟同样没有找到工作的三个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房东最喜欢这样的学生生意,老实、不惹事,也不拖欠房租。但是房子租了没多久,两个朋友已经相继找到了工作,搬去了公司的员工宿舍。房租忽然就翻了一倍,再找不到工作的话,就真的要去喝西北风了。

小镇交通不便,每次出去面试都得挤很久的农村公交车,中途下车再倒地铁,总共需要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到了面试的公司,取了号在休息室排队等著,一不小心又是三个小时。面试的时间倒是不确定,有一些公司面试环节极其复杂,条件也苛刻,因为就业率不高,自然有人让他们精挑细选。等到面试结束,天也快要黑了,匆匆吃点什麽,还得折腾著回去。每天过的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

回去的时候正好经过那座小石桥,夜市正是热闹的时候,周围的人络绎不绝。正在这时,意瑾看见人群里有一个动作奇怪的家夥。看样子是一个中年男人,穿著破旧的衣服,他的脖子不受控制,随著行走时肩膀的左摇右摆而不停扭动。他步履蹒跚,好像喝醉酒了一样,但是喝醉酒的人又不会像他这样膝盖僵硬。总之,是个怪人。其他人也觉得这个人奇怪,所以他走到哪里,人们就自觉的避开到哪里,也不避远,刚好是一米左右的距离,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颇有默契。怪人似乎没有觉得别人避开他有什麽不对,依然我行我素的迈著他那可笑的步子款款向前,来到馄饨摊。有人在那里买馄饨,正好背对著怪人,等到老板发现提醒那人的时候,怪人已经靠的很近了。

怪人当然不是来买馄饨的,他张开嘴狠狠的咬了买馄饨的人一口。

正好咬在虎口的位置。

买馄饨的人惨叫一声,众人赶紧在混乱中各自散开。眼见馄饨快糊了,可是馄饨摊的老板怎麽都不敢上前。好在卖炒饭的壮汉挺身而出,用拳脚将那疯子赶了出去,事态这才平息下来。

意瑾本来是边走边看,到了巷子口,路拐了个弯儿,就什麽都看不到了。

舍友还没有回来,意瑾换下正装,洗了个澡,就坐在电脑前听歌上网。翻翻手机,并没有来电提醒,面试这麽久了,难道自己真的那麽差劲,没有一家公司愿意要麽。心里一阵沮丧,看著论坛里恶搞的帖子,怎麽也开心不起来。翻了好几页的样子,意瑾看到一个标题:“我在XX大道看见一个疯子”。楼主似乎是一个年轻出租车司机,他说晚上路过那里的时候看见一个疯子,关节僵硬,步履蹒跚,描述的状况就跟意瑾刚才在夜市上看见的相似。下面的回复稀稀拉拉,没什麽人对这件事情有兴趣,只有一个好事者说:不会是僵尸吧,然後还将搜索到的僵尸的症状写了出来。意瑾对於僵尸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在他的印象里,僵尸好像就是港片里面在棺材里躺了很久,皮肤都已经腐烂了,但还能站起来走动,指甲老长的生物。似乎怎麽样都不能跟那个怪人对上号。

房门外忽然传来门锁打开的声音。

“我回来了。”舍友大李有气无力的跟他打了声招呼,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在找什麽吗?”意瑾问。

大李嗯了一声,问道:“有酒精没?”

意瑾从房间里拿了酒精和棉签给他,他才没好气的开始跟意瑾抱怨。

“在夜市被一个傻B咬了一口。”大李说著,露出伤口给意瑾看──左手虎口位置,一小块三角形的皮肉被咬掉了,创口参差不齐。

这才发现,床边的桌子上摆了一碗馄饨。

大李吃了从意瑾那儿讨来的止疼片和桌上的馄饨,早早的睡了。意瑾睡不著,在房间看电影。直看到很晚,才迷迷糊糊爬上床。

脑袋一碰到枕头,就又开始混乱起来,就跟起床时是一样的感觉。意瑾开始做梦。

梦见自己起床的时候天黑了,自己错过了面试;梦见匆匆起床去赶公车的时候,钱包和地铁卡都被人偷走了;梦见小石桥下面夜市上的怪人,在咬大李的虎口,然後开始咬大李的脖子;然後又梦见电影里的镜头,梦见自己看电影的时候大李忽然冲了进来,对自己说著一些听不懂的话。

“砰!”的一声,房门开了。

这声音不小,立刻将意瑾从混乱的梦境中惊醒,全身一阵痉挛。客厅的灯一直没有关,如今这突然的光亮让人很不适应。大李双手撑著门框,堵在自己房间的门口,光线勾勒出他佝偻的轮廓,就好像他是被人刻意镶嵌到门框上似的。

“大李……”意瑾喊了一声,“你怎麽了?”

回答他的是一声嘶哑的低吼,就像是从嗓子里憋出来的一股气流。

舍友突然这麽失礼的闯进来,让人无从反应。意瑾一边手忙脚乱的套上长裤和上衣,一边偷偷观望大李的表情。

大李面无表情。

如果硬要说表情的话,他的眼珠快要从眼眶中爆出来了。

“大李……”意瑾穿戴整齐,走上前去拍他的肩膀,“你没事吧。”

大李依旧是嘶吼一声。这回靠近了,才听的清楚,他说的是“难受”。

意瑾哪里懂怎麽照顾别人,只能在那边提议要麽回去躺著,要麽去医院。两个提议都被大李否决了。而且大李就这麽堵在门口,也不让意瑾出去。於是意瑾强行将大李架回他的房间,躺倒床上才发现大李正发著高烧,难怪话也说不清楚。好在意瑾也备著退烧药,赶紧倒了水让大李吃药,又去挤了湿毛巾敷在大李的额头上。湿毛巾一阵冰凉,大李恢复了神智,抱怨了一阵那个咬他的疯子,决定明天去一趟医院,见意瑾不住的打呵欠,就让意瑾回去睡了。

意瑾没有推辞,回房间就和衣躺在床上,一会儿就睡著了。

又是那些莫名其妙的梦,自己开著出租车在午夜的XX大道上走著,车灯微亮,正好照在前面的马路牙子上。一个醉汉在前面步履蹒跚的走著。意瑾停下车来,跟他说话,却发现醉汉是大李。大李正捂著他的虎口,伤口不断渗血,意瑾问他去哪里,大李道:去医院。意瑾让大李上车,说载他去医院。大李上车时候还在抱怨:之前我叫你送我去你明明不答应。意瑾正想辩解,却又是听见门被重重的推开了。

“大李……”意瑾呻吟一声,睁开惺忪的眼睛,“我们天亮了就去医院。”

回答他的依然是一声嘶吼。

从枕头边摸出手机,凌晨4点48分。真是个不吉利的锺点!

意瑾挠著後脑勺,将手机塞进口袋,朝大李走去。

“你现在还……”还没有来得及说“发烧”二字,大李已经来到自己跟前,眼珠的瞪的快爆出来了。

该死!也是那样僵硬的姿势!难道他被那个怪人传染了?

大李的喉咙里呼呼的喘著粗气,气流音调上扬,就好像吊死鬼绝望的嚎叫。意瑾还没有反应的过来,大李已经朝他逼近,张嘴咬向意瑾的肩膀。

“刺啦。”一声,一只短袖就被咬了下来。

房间很窄小,一时挣扎不过来,意瑾只能不停的向後退,两人保持著相同的速度,就好像跳贴面热舞一样。但是那种气氛,俨然不是贴面热舞的气氛。神经再粗的人,怕是都不会认同大李只是烧糊涂了这麽简单。两人倒退著路过电脑的时候,意瑾又恍惚的想起了那个关於看见疯子的帖子……

“你不会变成僵尸了吧。”意瑾问大李。

大李点点头。

“点头是什麽意思呢?”意瑾迷糊,“是在肯定你不会变成僵尸,还是在肯定我的疑问?”

大李的脑子已经绕不起这种需要转弯的问题,只能下意识的又张嘴一咬。

意瑾赶忙避开,再一後退发现已经碰到了墙壁,不觉冷汗涔涔。

要逃出去,意瑾对自己说。

但是为了防贼,屋子的大门是反锁著的,钥匙在客厅的茶几上。而茶几上,杂七杂八的放著一堆东西。

必须为自己找钥匙创造时间,意瑾对自己说。

“兄弟一场,对不住了!”意瑾说著,抄起桌上的台灯,对著大李的脑门就砸下去。玻璃灯泡一下子就碎了,玻璃片划伤了大李的脑门,皮肉翻卷著,但是却没有血流下来。

意瑾在桌面、床单、床头柜上跳跃几下就冲出了房间,还不忘把房门关上。但是在乱糟糟的茶几上摸索钥匙的时候,大李已经不知用什麽方法打开了房门,蹒跚的奔向茶几。意瑾赶紧掉转方向,却感觉肩头一阵刺痛。

抬手去摸刺痛的地方,痛觉更加清晰了,手指上有带下来的血迹。

原来自己一开始就被咬了。

明天早上大概就也会变成大李这样吧?

心里凉了一截,但是求生本能依然驱使著他打开门锁,冲了出去。

握著钥匙的右手不停的颤抖,那手上还沾著血迹。

大李在里面使劲的砸门,不停的砸。刚才他们争斗的时候,噪音一定不小,但是这里的居民们竟然都睡的很熟,清一色的防盗门关的严严实实,也关的安安静静。

掏出手机再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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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感染

03

那台灯的的确确是砸在了大李头上,碎玻璃也的的确确是划坏了大李的脑门。但是那一条条参差不齐、豁开的伤口里,却没有血液渗出,只是能看见里面露出来的肉。

就像是菜市场里一条条分割、码好,称斤论两算的猪肉一样,毫无生气。

大李没有发疯,大李已经死了。

肩膀上的伤口连著脖子上的一根筋,意瑾可以听见自己血管“突突”的跳动声,後脊背也僵痛著难受。他鼓起勇气再去触摸那伤口:伤口的周围整个鼓了起来,只有创口深深凹进去,四处都是滑腻腻的血液,手指一碰到血液就被紧紧包覆著,指尖再也感受不到其他的东西。伤口整个呈纺锤形,纺锤形的一个尖角处,是一块只连著一层皮的肉块。他已经分不清楚这肉块到底该是有多大,只是用颤抖的手指轻轻的捏著那块肉,已经几乎完全脱离自己身体的一块肉。又有血涌向自己的手心,他抓起那累赘的肉块,轻轻一拽。

“啊!”意瑾痛呼一声,赶紧缩回手来。

痛!要死的痛!

他点亮手机,接著微弱的光照著自己的手。

不知道是光照不足,还是什麽原因,他发现自己的血是黑色的。

他将光再靠近一些,又把血迹在手掌上薄薄的抹匀:不是暗红色,是黑色。

很明显,自己被感染了。就像那个突然闯入夜市的疯子,就像已经变成尸体但依然疯狂的大李那样。大李咬伤了他的肩膀,病毒就随著伤口进入了自己的身体,现在它正随著血液在自己的体内传播,将自己身体的里的细胞一个一个的转化,慢慢的,血液凝固,肌肉僵硬,意识会逐渐涣散,自己就会变成跟他们一样的疯子。

血迹因为干涸而变得粘手,意瑾却管不了这些了,他又将手搭上自己的肩膀,捏起那块藕断丝连的碎肉,就是猛的一扯。

这次他却没有尖叫,似乎疼痛已经没有那麽剧烈了。

因为失血,大脑的意识开始涣散。他踉踉跄跄的从地上爬起来,漫无目的的走上街头……

从破旧的楼梯间的窗口望去,太阳正在慢慢的升起来。那是一种特别缓慢的节奏,就好像人的一生就是这麽升起然後又落下的。就在此刻,拖著沈重步伐的意瑾似乎突然理解了那位午夜在荒无人烟的马路上游荡的疯子的心情。

失败的人生即将以一种可笑的方式结束,不再有其他转机,除了等待,不再有其他结果,除了死亡。

意瑾忽然觉得自己很开心,开心到想要唱首歌。

“Through early morning fog i see, visions of the things to be. The pains that withheld for me, i realize and i can see...”唱著唱著,就咯咯咯笑了起来。

欢快的唱著一首英文歌的青年,穿著一身涂满暗红色血迹的破烂上衣,像喝醉了一样的向前走著。

当福老板撑著伞走在晨曦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前面有什麽东西,笔直笔直的就朝福老板撞过来。

福老板的伞被他撞倒了,在地上无奈的咕噜噜打转。早晨的太阳朝福老板直射过来,刺得福老板睁不开眼睛。而那个始作俑者,倒地之後因为体力不支再也没有爬起来。

“你怎麽了?”福老板蹲下身子,摇晃了一下那人的肩膀,没有叫醒这人,倒是感觉到冰凉的血液沾了自己一手。这才发现,这人肩膀上有一个很深的伤口,掉了一块肉,就像被人用牙生生咬掉的一样。想起司机说过,那晚有一个怪人在马路边游荡,牙齿缝里有暗红色的肉块。

看来这个孩子已经被咬了,福老板暗自一声叹息。

抬头再看那太阳,已经快要完全升起了,小镇即将从沈睡中苏醒。要是让别人看见这孩子,肯定会引起一场慌乱。到时候,这个孩子怕是只有死路一条了。想到这里,也不管以後怎麽办了,福老板下定了决心,把这孩子带回了自己的家。

福老板的家住在小镇边缘的工业区附近。到这边来的人比较少,环境也算幽静。这样的话,即使在白天,也可以睡个好觉。福老板的一些生活习惯与常人不太相似:他昼伏夜出,每到夜晚就特别精神,但是到了白天也会呵欠连天;他讨厌阳光,因为电灯的光跟阳光类似,他也讨厌电灯,但是如果是像蜡烛那样的低瓦数白炽灯,他也不拒绝。所以为了保证室内的采光正常,他在每一个窗户上都装了厚厚的遮光布;他怕暖,喜欢寒冷,每到夏天,都要在室内打足了空调,即使在南方阴冷的冬天,他依然只穿著一件薄薄的外套,露出洋人高大结实的身材。尽管如此,福老板却是个好人。买卖公平,心地善良并且见义勇为。

回到家之後,福老板点亮一盏小灯,将捡来的孩子放在铺著毯子的地板上。那孩子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厥,到现在都没有醒过来,偶尔会抽搐一下,那是因为发烧而不自觉的痉挛。福老板用自己冰凉的手碰了碰孩子的额头,温度很高。

自从出租车司机闲聊的那晚他已经意识到,小镇上将要有事情发生。见到那孩子的伤口的那一刻,福老板甚至没有感到惊讶。那的确是被僵尸咬伤的。僵尸病毒随著僵尸的唾液和血液传播进伤者的血液,伤者於是成为了病毒的感染者。这种病毒传播速度极快,也极其高效:被僵尸咬伤的伤口不会愈合,直至感染者血液流尽。感染病毒一个小时左右,开始出现严重的高烧症状,感染者完全丧失行动能力;感染病毒大约三至五个小时左右,感染者就会因为高烧与失血过度而死亡;死亡後的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活力,尸体开始腐烂、血液已经流干,但是病毒依然顽固的占领著死者的脑部,开始进行疯狂的繁殖,死後一个小时,死者重新苏醒。不是作为人类,而是作为没有意识,只懂得饥饿的啃食人类的僵尸。

眼前的孩子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高烧症状,再过不久就算不断气,也没法治了。

血衣粘著皮肤,福老板只能将那孩子血迹斑斑的衣服撕成一条条的,再将他翻了个身背朝上,用双手挤压那些受伤的皮肉,将里面黑色的液体完全挤掉。他的力气很大,原本已经没有什麽新鲜血液的伤口被这麽一挤压,又涌出很多黑色的血出来,直到血液重新变成了殷红色。然後又用刀把那些腐肉剜了,用绷带包扎好。

收拾完这些,才将孩子放到自己的床上。又去拿了一把匕首,割破手腕放出一玻璃杯的鲜血来,让孩子喝下。

意瑾在高烧中模模糊糊的意识到有人拿著血腥味很重的东西喂他。血腥味刺激著他的鼻子,刺激著他的大脑,让他很厌恶。但同时,那味道又诱惑著味蕾,诱惑著他的身体,让他很渴望。身体和大脑严重的分歧,在这种混乱中,他喝到了第一口鲜血。恩……味道还不错。就像吃巧克力一样,甜甜的,但是有点腻。意瑾下意识的将沾在嘴唇上的血也舔干净。“好喝吧?”有个声音说,意瑾喉咙里呜咽著“嗯”了一声,第二口血又送到了嘴边。鬼使神差的,意瑾的大脑里忽然闪过“吃啥补啥”这句话,似乎自己失血过多就应该喝点血来补充,顺理成章。就像婴儿被母亲哺育一样,意瑾觉得自己很满足,甚至像婴儿那样将双手蜷曲在胸口,保护著母亲的乳汁。

血液的再生力量是神奇的,欧洲的女伯爵就喜欢喝处女的血来保持青春。意瑾将那满满一杯血液灌进去,死亡的阴影就慢慢离开了身体,被僵尸所咬的伤口也开始慢慢愈合了,甚至额头的温度也退了许多。给他喂血的人检查了他的伤口,似乎很满意这样的结局,鼻间溢出轻轻一笑,将玻璃杯搁在床头柜上,一声轻盈的脆响。

意瑾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正看见一头棕发、鼻梁挺拔的外国人正笑吟吟的看著他,笑道:“醒了?”老外的普通话说的惊人的标准,标准到带著南方人淡淡的鼻音。

意瑾点点头,从床上撑起身子。这床躺著极不舒服,床罩上积了浅浅的一层灰,床单和被单还带著折痕,好像没有洗过就直接铺上去了。再朝床下看过去,自己的上衣正四分五裂的扔在地上,地上铺著暗色的毛毯,但是那一汪黑色的血迹依旧扎眼。记忆只停留在踉踉跄跄逃出房间的那一刻,後面的怎麽都想不起来了,但是看眼前的景象,是他救了自己?

意瑾再抬头去看救命恩人,脸憋的通红,过了好久才低声道了谢。

老外摆手示意不用客气,不自觉打了一个很大的呵欠。

“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太困了。你的伤刚好不要乱动,房间有电脑,水和面包在厨房,我先去睡了。”老外说著,又用手捂著脸,打了一个更大的呵欠。

出门的时候,还很有礼貌的将房间的门给意瑾关好。

意瑾将左手贴在胸口,感受到自己虽然虚弱但依然存在的心跳,这才觉得自己还活著。昨晚的突发事件将意瑾整个都吓懵了,大李……这个跟自己并不算非常要好但还算熟悉的朋友,突然变成一具发狂的尸体,要不是得到帮助,自己怕是也会变成那样的。变成……僵尸。

对,僵尸。这一切的症状,都是因为僵尸。

在马路上漫无目的游荡的是僵尸,在夜市里出手伤人的是僵尸,大李之所以会发狂,也是因为僵尸。昨晚在一片混乱中将屋子的门上锁後,便匆匆离开了。大李还在里面吗?又或者,他已经撞开防盗门离开了?

阴霾已经覆盖了小镇,但是那些人却没有丝毫的察觉。那个怪人还在小镇上游荡,一定会有人再被咬伤,发病。就像连锁反应一样,受伤者的人数一定会越来越多。意瑾想到这里非常後怕。匆忙用不太方便的手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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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收养

04

虽说活了二十三年,但是作为一介良民,遵纪守法,他这辈子还没打电话报警过。电话那头的机械音兀自说了很多话,意瑾没有去听,而是默默打著腹稿,该怎麽对警察叔叔说明他此时的情况。

犹豫间机械音已然播完,那头的女声懒懒的接起电话:“喂,您好。”

意瑾结结巴巴的说明意图:舍友昨晚突然精神失常攻击了自己,此时正被他锁在房子里,唯恐他再伤人,希望能派警力过去制服舍友。想想不合适,又补充道舍友现在的攻击力非常强,请一定要多派一些警力过去,并将住址告诉了她。其实这并不是真相,但是如果当真说出“其实我的舍友已经死了,他变成了僵尸,见人就咬。”这样的话,警察们一定觉得自己的精神才失常,以为是谁的恶作剧。

电话那头的女声记下了意瑾报出来的地址,并确认了意瑾的身份信息与电话号码无误後,回复道:“好的,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只是因为刚才的一个突发事件,民警们已经赶过去维持秩序了,派出所警力有限,可能会迟一会儿再去。”

既然承诺会去的话,应该不会有什麽问题。

意瑾表示了理解,又去询问那突发事件的细节,那头起先不肯作答,缠了三两下才说:“说来也是真是奇怪,这件事情跟您叙述的竟然有一些相似,也是有人反映说今天早上有个精神病患者突然闯进了超市,并攻击了好几位市民,其中有人受了重伤。因为事态比较严重,所以派出所里的民警都赶过去了。”

“那些市民是不是被咬伤的?”意瑾问。

“……是的。”那头愣了一下,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那个攻击他们的人,是不是关节僵硬,走路摇摇晃晃的,反应迟钝?”意瑾又问。

“对不起,这个我也不知道。”

意瑾还想再问,却听到那头一阵电话铃声,女声接了电话。那头似乎说了点什麽,女声应了一句“好的。”便复又挂了。

“先生,”女声又对意瑾说,“刚刚接到消息,超市那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立刻会派人去您的朋友那儿的。”

“那个,”意瑾补充,“一定要注意那些被咬伤的市民。”

放下电话,心里依旧忐忑:又有好几人被咬伤了。自己明明知道被咬伤的後果,此刻却是无能为力,只能握著一个小小的手机,提醒警方注意而已。他还能做什麽?意瑾躺在床上,按著跳动的太阳穴想,却是怎麽想都想不到。

房间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遮光布,就算是在白天,也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好在主人给他留了一盏小灯。就是这屋子的主人救了他吧?想起主人的嘱咐,他从床上缓缓的挪起来,打开电脑消磨时光。论坛上怎麽都找不到昨晚那个有关於僵尸的帖子了,意瑾又试著用搜索了一下小镇,只有一些无关痛痒的市政建设介绍,平静的好像什麽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下午四点左右,隔壁的房间传来一些动静,接著,头发凌乱、睡眼惺忪老外穿著宽松的T恤和花裤衩,彬彬有礼的问候客人早安。老外自称名叫Floyd,是小镇的居民,在酒吧打工。

“叫我老福就可以了。”

“我叫意瑾。”说著,将自己的名字输入在手机的屏幕上给他看,“谢谢你救了我。”

老福点点头,算是接受了意瑾的致谢。

“不过为了你的安全考虑,我觉得我应该早点离开。”意瑾又说,“如果继续呆在这里的话,我会害了你的。”

老福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甚至没有表现出好奇。

“我被僵尸袭击了。”意瑾说,“我亲眼看见我的舍友变成了僵尸,他袭击了我,过不了多久我也会变成他那样,疯子一样的袭击你。赶紧让我出去,免得伤害到你。从现在开始不要跨出你的屋子一步,现在外面非常的不安全,今天早上,又发生了一起袭击事件,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已经被感染了。”

“可是出去之後你怎麽办呢?”

“我不知道……”意瑾摇头,“可能会立刻死掉变成僵尸,也有可能又遭到袭击。总之不会伤害到你就是了。”

“我明白了。若是你没有变成僵尸,放你出去,你会被别人害死;若是你变成了僵尸,放你出去,你会害死更多的人。所以为了你的安全,也为了公共安全考虑,我应该把你……绑起来,锁在笼子里。”

就在意瑾语塞,脸憋的通红的时候,老福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跟你开个玩笑。”老福伸手解开意瑾的绷带,“我把你带回来,自然能够把你治好。你看,伤口已经愈合了。”意瑾顺著老福的手看过去,那纺锤形的血窟窿已经完全消失了,“你不会再变成僵尸,但是有一些後遗症无法避免:你可能会喜欢吃生肉,痛觉减弱,具有一些僵尸的特征。而且你的体液里依然携带著病毒,沾染到你体液的人立刻会被传染。”

自己侥幸存活下来,但是这可怕的病毒会像艾滋病一样纠缠著自己。意瑾不知道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感到沮丧:“那我以後,岂不是会像怪物一样?”

“可能会有一些不适应,但是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活著就是一切。感谢上帝吧。”老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还有一个更严重的後遗症,我担心你无法接受,但是我想我必须告诉你。”

意瑾点点头,深吸一口气。

“恐怕从现在开始你就无法抗拒我的命令了。”

意瑾愣住了,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你……”

老福无奈的摊手:“要知道你喝了我的血,整整一大杯。”

“你……”意瑾的舌头开始打结,“你到底是谁?”

老福附上意瑾的耳朵,轻轻的说出了那个词……

其实自己早应该猜到才对:早晨回家需要撑伞遮挡阳光,窗户上总是蒙著厚厚的遮光布,只是摆设而从来没有睡过的床,还有血液里神奇的再生能力。普通人类不可能会有这些怪癖,除非是那些昼伏夜出,隐藏在人类当中的与人类酷似的物种,吸血鬼。只是老福看上去太过於面善,意瑾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一切反而变的顺理成章了。

意瑾洗了澡,恢复了往日整洁的样子。之前的衣服都损坏了,老福拿了自己的衣服给意瑾穿:一件印著硕大英文字母“SUPER PANDA”的卡通T恤。

“超级熊猫?”意瑾尴尬的试穿,衣服稍大,松松垮垮的。

“我觉得这件比较适合小孩子穿。”老福说,“改天再去买些衣服好了。”

老福晚上要去打理酒吧,吩咐意瑾在家安心休息,但是意瑾白天睡过头了,现在精神的很,就提议去酒吧帮忙。老福答应了。

在去酒吧的路上,老福一拍脑门,顿时豁然开朗:“对啊,你什麽时候看见僵尸需要睡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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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传讯

05

太阳眼见著快落山了,意瑾和老福两人并肩在路上悠闲的步行,本该是个不错的景致,却因为老福的黑色遮阳伞而大煞风景。

“我讨厌太阳,”撑伞的人解释,“它会把我的皮肤晒伤。”

今天街口的行人特别的少,若是放在平时,虽然算不上熙熙攘攘,至少也是今天的两三倍人数,大概是因为听说了发生在超市里的攻击事件而不敢出门吧。不过街上倒是出奇的平静,并没有发现什麽危险的身影。小镇本就不大,两人边闲聊边走,没多久就来到了小石桥下面的酒吧。

“这是一个朋友开的酒吧,他还有别的工作,就拜托我给他打理。”老福说著掏出钥匙按了遥控器,自动卷帘门便款款的升起来,露出古朴的深色橡木打造的单扇门。老福伸手敲了敲门框,厚实的木头发出沈闷的声响,“这门是从一家废弃的老别墅买来的,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意瑾豔羡的惊叹一声。

老福平时都是一人打理酒吧,闲来无事就闷在沙发上打游戏听音乐,如今有了个能够交谈的人,难得的兴奋起来。两人将门上挂著的木牌从“close”翻到“open”,把带有闪烁的LED灯的菜单摆放到门口,开了灯,又将高脚凳摆放整齐,酒吧就算是开始营业了。今天生意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好,两人坐在沙发上等了好久也没人推门进来。

“怎麽都这麽长时间了都没有人进来啊。”意瑾抱怨,“像你这样开酒吧当真能赚到钱吗?”

老福意味深长的拍拍意瑾的肩膀:“年轻人做事情就是没耐心,探头探脑的,这生意能好吗。”继而又埋头打游戏。

“哪儿啊,明明是因为闹僵尸所有人都不敢出来了,我看你今天就算开一晚上都没生意了。”意瑾撇嘴。

“乌鸦嘴!”被意瑾这麽一说,老福玩的正顺利的角色忽然就被人砍死了,气呼呼的给了意瑾一个毛栗子,意瑾却“咯咯咯”的笑了。

“痒。”意瑾说。

老福点头:“你看,痛觉失灵的症状就是这样的。”

随著角色的阵亡,老福对游戏骤然失去了兴趣,从吧台下面抽出一个木质的箱子开始翻腾。

“你在干什麽?”意瑾伸头过去看。

“找歌听。”老福说著,从箱子里扔出一张碟片,正落在意瑾的双腿上。接著,第二张、第三张碟片又飞了出来,就像杂技表演一样,不偏不倚的落在第一张上面,“我要给你这个小朋友好好上一堂音乐赏析课……”

意瑾捧著那几张专辑,一张一张的看过去,嘴里念念有词,眼睛却是越看越亮,“迷墙……sex pistols……地下丝绒……这些都是当年的初版呢,你是哪儿来的?”

老福愣了一下,继而笑眯眯的揉了揉意瑾的头发,“我还以为小朋友不听这种老歌呢。”说著,他将那木头箱子整个拖出来,推到意瑾面前,“想听什麽自己拿吧。”

这箱子其貌不扬,里面却装著不少好东西。意瑾一张一张依次看过去,末了总结道:“这箱子至少值一辆跑车。”

“一辆坦克也不换,我可是辛辛苦苦攒了好几十年呢。”

这些专辑都是好几十年前的,喜欢他们的都是一些大叔级人物,和自己同龄的人从小接触的就是更激进的金属乐,意瑾之所以会听这些是因为他之前的男友。当时还是大一,新校区地处荒凉,没有什麽新奇有趣的地方,两人最经常的约会方式就是坐在操场看台的椅子上听歌。他们听歌的工具的是一个老式CD随身听,塞一张唱片进去,一人分得一个耳塞,虽然效果不好,却可以边听音乐边聊天。後来自己也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些老歌。意瑾挑了张老鹰乐队的专辑,放进唱机,然後找了个惬意的姿势躺著,老福也坐在他旁边,保持著晚上素来良好的精神。

不一会儿,意瑾的手机响了。电话是警察局打过来的,昨天报案时手机号码被警察局记录了下来。“意先生,”电话那头的警察说,“我们已经找到您的朋友了,能不能请您现在立刻到医院来确认一下?”

意瑾跟老福交待了一声,就起身匆匆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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