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耽思唯美 > 《僵尸暗潮》作者:文如指【完结 番外】 > 僵尸暗潮.txt

第 2 页

作者:文如指 当前章节:15020 字 更新时间:2026-6-2 22:15

等赶到医院的住院部,果然看见几个穿著警服、神情严肃的警察正在等著自己。站在最前排的警官走到意瑾跟前来,出示了他的警官证,然後将意瑾领到最角落的一间重症监护病房,大李正躺在里面。病房里的氧气设施都移开了,取而代之的是疯人院里常用的拘束设施,大李身上穿著拘束服,嘴里塞著口球,整个被捆绑在病床上,动弹不得。而与此同时,三个监控摄像头正二十四小时严密监视著大李的一举一动。

名叫孙政的警官掏出记事本:“意先生,您能详细讲述一下案发当晚的经过吗?”

意瑾翕动几下嘴唇,道:“那天晚上,他在我後面回来,说在路上被一个怪人咬了。後来睡到半夜,他开始发烧,再後来就精神失常了,想要攻击我。”

孙政警官将意瑾说的话通通记下:“您说的话一切属实吗?那麽当时您有没有受伤?”

“一切属实,”意瑾说,“我将门反锁起来逃走了,他没有伤到我。”

警官挑眉打量著意瑾,半晌又垂下眼记录几笔,不再说话。

“请问,”意瑾说,“我的朋友他现在的状况怎样?”

警官停下记录的笔尖,点点头,复又继续记录,“我们已经通知了他的家属,也给他做过了全面检查,他的身体状况不错,只是精神上还有些问题需要继续观察治疗。”

意瑾点点头,将目光投向躺在床上的可怜的大李。大李的眼睛里满是血丝,被自己用台灯砸伤的额头已经开始腐烂,嘴里因为塞著口球而发出憋闷的嚎叫。这个警察在骗自己,什麽叫做身体状况不错,眼前的大李分明是一个死人,医院难道诊断不出来吗?

“我早上报警的时候听说,还有市民被咬伤了。”意瑾又问。

“是的,”孙政警官点点头,收起记事本,“是有几个受伤的市民,因为医院的及时救治,已经伤愈出院了。”

警官的眼睛锐利的盯著意瑾,意瑾刻意避开了他的目光。

“原来是这样,真是辛苦你们了。”意瑾说,“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可以先走了吗?”

警官点点头,做出一个“请”的姿势,为意瑾让出路来。

这些警察都是骗人的。他们根本没想让别人知道真相,可自己却偏偏知道了,这不是一件好事。意瑾紧紧攥著手心,克制住紧张的情绪,让自己的步子走的自然一些。刚迈出第一步,却听见後面警官又喊了一声“意先生。”意瑾还未来得及反应,一记手刀便劈向自己的脖子。

意瑾“哎呦”的轻轻哼了一声,转过头来恨恨的望著那错愕的警官:“你怎麽凭白无故的暗算别人……”

孙政警官也是觉得万万不可思议。背後用手刀偷袭的戏码自己不知道使过多少次了,哪次不是手起刀落人头落地,被他敲晕的人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眼前这人文文弱弱的,怎麽竟会如此扛打?转念又一想,既然一次不行,那就再来第二次。不论如何必须封锁消息,知情人员一个都不能放出去。

第二记落下的时候,意瑾下意识的挥手去挡,只听的“哢”的一声脆响,孙政警官的手腕脱臼了。

这人是谁!怎麽有那麽大的力气!──孙政警官讶异。

这是怎麽回事!怎麽忽然力大如牛!──意瑾震惊。

外头听到响动的警察已经有所反应,意瑾深吸一口气,打开门猛的冲了出去。

<% END IF %>

☆、06 崩溃

06

医院的走廊是成E形的,走廊的两侧都有楼梯。反正磕到也不会觉得疼,意瑾一个打滚就滚下楼梯,引的警察们纷纷下楼追他。与此同时,自己又顺著另一侧楼梯爬到楼上,随便找了个病房躲了进去。

正在给病人检查的医生吓了一跳,圆珠笔“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是来探病的……”意瑾赶紧赔笑,顺手一指病床,“他是我的小叔!”

医生拢了拢头发,俯身捡起地上的圆珠笔,往白大褂的口袋里放好,“你看看清楚,她是个女孩子。”

“对对对!”意瑾点头,“我还没说完呢,她是我的小叔的女儿。”

“神经病。”那医生对意瑾翻了个白眼,就径自走出门去了,“你就在这儿慢慢探望你小叔的女儿吧。”

意瑾躲在屋子里,将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外面的动静:警察们没有再追上来,相比是在底楼的大厅里找自己找的团团转呢。老福说过,自己的痛觉失灵了,孙政警官的那记手刀,还有刚才从楼梯上滚下来的时候,想想都会很疼吧,但自己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从楼梯上滚下来的时候,手肘不小心磕到了楼梯的尖角,感觉像蚊子叮。但是那伤口……意瑾抬起手肘去查看那伤口,肿的很高。仔细一查看,身上的其他地方也是布满淤青。

意瑾看著为了摆脱警察而伤横累累的身体,直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於是,试探性的打开房门,蹑手蹑脚的挪出去。还没走出几步,只见病床上的女孩子忽然站了起来,张开嘴嘶哑的嚎叫一声,便拖著僵硬的步子朝意瑾走来……

警察们竟然将袭击事件里受伤的人安置在了这里!

与此同时,左右两边相邻的病房门也相继打开,刚刚复活的新鲜僵尸们,正兴奋的嚎叫著四处散开。意瑾心里暗暗叫苦,到底有多少人感染了病毒?赶在病房里的姑娘朝他扑过来之前,意瑾堪堪奔到了逃生通道。没有几分锺的光景,出笼的僵尸们已经占领了医院的整个楼层。他们用天生的蛮力从门框、窗户里闯进办公室,疯狂的啃食值班的医生和护士们,所到之处如蝗虫过境,肢体和血块散落了一地。

意瑾混在尖叫著逃生的人群中发足狂奔,冲下楼梯的时候有人一脚没有踩实滑倒了,後面的人们便踩著那人的肩膀继续前进,等到那人挣扎著站起来时,已然被饥饿的僵尸包围了。那人被僵尸啃掉一大块面皮,疼痛的惨叫著,血肉纷飞之间,目睹此景的人也惊恐的惨叫著。惨叫声一波又一波,在黑夜连成一片,像是一种很特别的防空警报。

底楼的平台上也是涌满了人,家属们推著坐在轮椅上的病人,双腿打著石膏撑著双拐的瘸子,还有那些因为中风而半身不遂的老头子,在逃生中因为慌不择路,将楼梯口堵了起来。楼梯上的人们怒不可遏,叫骂和推搡著,就在这时,一个僵尸直直的从楼上摔下来,掉在了人群里。僵尸左手的前臂摔断了,向外拗著,却是若无其事的爬起来,围绕在他身边的新鲜的人肉让他兴奋不已。人群惊慌失措,忽然有人推了意瑾一把,生生的把他推到了僵尸面前。向四处看去,避无可避的人们,竟然不约而同将自己身边的人向前推,用他们的身体作为自己的挡箭牌。

“把医生推到前面去!”有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喊著。

医生们怒不可遏:“我们只是救你们的命,不是给你们当替死鬼!”

“现在帮我们挡著,不也是救我们的命吗?”

这话一出,众人觉得有理,於是结束了混乱的推搡,开始自发的将身边穿白大褂的都向僵尸那边推去。二十出头小护士们哭著叫著,无奈没什麽力气,被人流拥挤著向後,像掉入了一个黑洞里面,怎麽都出不来了。

意瑾的胸口压著一股怒火,直觉得心烦气躁,实在是看不过了,一把将身後那死命推搡自己中年妇女推倒,踩著她肥硕的胸脯一用力便爬上扶手,疾走几步,一脚将那僵尸的头踹断了。僵尸的头颅保持著龇牙咧嘴的样子,咕噜噜的滚下来,落在前面的医生身上。那医生举起左手,两把锋利的手术刀不偏不倚的扎进了那头颅的两个眼窝里,僵尸立刻停止了动弹。医生抛掉那圆滚滚的东西,顺手将手术刀收进口袋,然後拢了拢头发。

是他!是那个医生!意瑾盯著医生,移不开视线。

医生侧过头来冷冷的对上意瑾的目光,白大褂上沾满了脑浆。

警察们在住院部门口设置了封锁线,对於疯狂求生的人们来说那封锁线不堪一击,橡皮子弹还没打出几颗,一名警察便已经被揍倒在地。

“谁都不许走出这里一步!”孙政警官坐在警车里,用扬声器指挥工作。

噪杂的嗡嗡声盖过了警官的命令,孙政坐在警车里对天鸣枪──

“砰!”

人群顿时安静了。

“是真子弹!”

“砰!”

孙政又鸣了第二枪,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之情。

走投无路的绝望压迫的人们喘不过气来……

“真子弹又怎麽样,横竖都是死!”有人吼了一句,“被後面的东西咬死还不如被子弹打死来的痛快!谁他妈跟我一起做了这些个狗娘养的警察!”只这一句,已经道出了人们的心声,众人纷纷响应。

孙政没有来得及鸣第三声枪。

封锁线崩溃了。

那些劫後余生的人,携带著僵尸病毒涌上大街,四散钻进了小镇的最深处。用不了多久,僵尸病毒就会随著这些人扩散。意瑾眼睁睁的看著眼前发生的一切,脑海里思来想去只有这麽一个念头:这个小镇已经完了。

怎麽会变成这样呢……前几天明明还是好好的……

“意瑾。”身後有个声音在喊他。意瑾转过头去,老福就站在他的身旁,看到老福的身影,意瑾觉得鼻子一酸,“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老福走上前去,搂住意瑾湿漉漉的脑袋:“听著,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不要多久军队就会封路。”

马路也早已被堵塞,好在老福有一辆路虎,一路跌得撞撞的竟也逃出了小镇。逃出小镇没有多久,迎面就开来好多辆装甲车,载著荷枪实弹的军人们往小镇方向去了。

“就好像末世一样。”意瑾说。

“至少你已经安全了。”老福说,“等一切过去,小镇依然会恢复原状。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小镇可以恢复原状,人心却再也恢复不了。”意瑾垂下头,“在医院里的时候,我几乎看见了地狱。”

实在是可怕。那些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的人们。

将同类亲自送到僵尸口中的人们,其实比起僵尸本身,来的更加危险。

驾车从小镇到市区不过一个小时左右,没过多久,意瑾就看到城市夜晚亮起的密集的霓虹灯了,这里风平浪静,一切正常。两人来到市中心最高的那幢办公楼楼下,老福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一个助理模样的年轻小姐便将他们两人引上楼去。

<% END IF %>

☆、07 骆驿

07

办公大楼保卫森严,只有内部人员持有ID卡才能够入内,想必那位老板上心,派了年轻助理下来一路替他们刷卡,直到电梯处。

十二架电梯围成环形静静的立在那里,每一家电梯上都镶嵌了镜子,从镜子里面映照出来十二个意瑾。意瑾对著一面镜子打量著自己:头发长的遮住了额头,裤子和鞋子上不知道粘了什麽黑色的东西,脏兮兮的,唯一算是干净的那件T恤大的快要露出肩膀来,T恤正面还滑稽的写著一行大字:SUPER PANDA。再看看身边衣著讲究的助理,要是没有她在,自己和老福肯定因为衣衫不整,而被谢绝入内。

年轻助理上前刷卡,系统直接读出了她的楼层数,他们面前的电梯门款款打开。助理上前一手护住电梯的门,一手摆出“请”的姿势示意让他们先上。

从没有见过这种阵势的意瑾局促的绞著手,面部肌肉抽搐著。老福一见他那囧样一下子就乐了,道:“等下我办完正事,请你喝酒去。”说罢,大手一挥,就将意瑾揽进电梯里。被这麽一揽,小朋友的身子就更僵硬的没法动弹了。

三人来到总经理办公室,有人正坐在沙发上静候他们。那人穿一身松松垮垮的印著骷髅的黑T恤,剃一个九一分的阴阳头,半边脸露出来,耳朵上密密麻麻钉了一串耳钉,正端著杯咖啡冲他们挥手致意。

年轻助理对那人鞠了个躬,叫了声:“总经理。”

意瑾一口气正提到一半,听到这里顿时呛住了。

“Floyd,好久不见。”那位总经理道。意瑾这才想起来老福的本名叫做Floyd。

老福领著意瑾上前,与那人握手,“好久不见,骆驿。”

名叫骆驿的那人与老福握了手,见意瑾是老福带来的人,也热情的朝意瑾伸出手来,却忽然发现不知道该怎麽称呼。犹豫之间,骆驿看见意瑾那件宽大的T恤,顿时就乐了:“哟,超级熊猫。”

意瑾的脸涨的通红。

寒暄过後,三人并排在大沙发上坐下,助理为他们端来三杯热腾腾的咖啡。老福曾经跟意瑾说过,小石桥下面的酒吧是一个朋友开的,他只是替他照看,而那个开酒吧的朋友,便是骆驿。骆驿的酒吧遍地开花,在周边好几个城市都有分店,是一个成功的酒吧老板──从他的外貌上就可以清晰的辨认出来。与此同时,他还是这家建筑公司的总经理,一手垄断了城市的多项建设项目,可谓是日进斗金。光是想象著这个阴阳头的照片刊登在财经杂志的封面上,意瑾就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Floyd,你带来的小熊猫正在嘲笑我呢。”骆驿眨眨眼。

“他可不是小熊猫,”老福故作神秘,“他是只小僵尸。”接著,老福就把小镇爆发僵尸的经过、自己是怎麽偶遇并救了意瑾还有医院里的骚乱都详细的跟骆驿讲了。城市里的人们对於这些事情完全是一无所知,骆驿听了之後十分震惊。

“我们过来的时候看见军队正在赶过去,我相信事态已经得到控制了。城市里不会有事的,你不用担心。”

骆驿听老福这麽说,只是不停的叹气:“可怜了那些市民。”

意瑾也不由觉得悲凉:若不是老福三番两次的救了自己的命,自己此刻肯定是像其他市民一样被困在小镇里,脆弱无助的面对那些数量越来越多的僵尸。即使军队赶到了,也绝对不会为了救那些市民而让病毒传播出去,只能是将小镇团团围住。等到感染人数到达了一定的比例,军队会毫不犹豫的将小镇全部焚毁。那些困在里面的人,能够活著出来的概率实在是微乎其微。

“这件事是谁干的,你现在有头绪吗?”末了,老福问骆驿。

骆驿一把捞过茶几上的手机发了一条短息,发完後又将手机扔回茶几上:“一天之後给你答复。”

老福点点头。

正事已经说完,继续呆在这里三人免不了大眼瞪小眼,於是骆驿提议去酒吧放松一下:“反正事情都已经这样了,著急也没用处。”男人们相处本来就是无酒不欢,三人这回是一拍即合,不一会儿就来到酒吧。

这间酒吧也叫Oh Mary,跟老福的酒吧颇有几分相似,也是那面厚厚的橡木门,但是进去之後里面的空间却大得多了。突出的半月形舞台面向观众们,一个重金属乐队正在上面唱《Long hard road out of hell》。骆驿说自己酒吧的名字就是来源於这首歌里的一句歌词,所以这首歌当之无愧算是他的酒吧的主题曲,应该要坚持不懈的唱,反反复复的唱,不厌其烦的唱,在必要的时候往死里唱。

老板来的时候,就是必要的时候。

骆驿带著他们两人来到最靠近乐队的那个位置,声音震耳欲聋,酒保搬了一箱啤酒过来一一打开,不一会儿,冒著白沫的啤酒瓶就摆了整整一桌。

“干了!”骆驿大喝一声,对著瓶口就吹起了喇叭。

三人酒量都算不错,一箱酒很快就喝完了。

主唱在反反复复的唱了八遍同一首歌之後终於安静了下来,问领班:“还要唱吗?”领班指指老板。骆驿喝得情绪正高,眯著眼问:“啊哈,怎麽停了?”“你让他们休息一会儿。”老福对骆驿说,继而转头对意瑾耳语,“也让我们休息一会儿啊。”

骆驿支吾一声算是答应了,然後三人又开了一箱酒,这回还玩起了骰子。因为客人老抱怨喝的七荤八素的时候根本看不清到底有几个点,所以这次骆驿换了新产品,夜光骰子,这骰子不光自带照明,还不用算点数──六个面上分别写了喝一杯、喝两杯、桌上清、喝吐血等等的字样,不光保护大脑,而且童叟无欺。

作为东道主的骆驿先来,握著罐子晃了好久,打开一看竟然是“桌上清”。骆驿欲哭无泪,就是有这个酒量,也没有这个胃容量啊。老福在一旁抱著手臂乐呵呵的笑。意瑾见状,对老福一指旁边那桌:“你看旁边那桌妹子不错”,老福下意识的转头去看,意瑾趁机将好几瓶酒塞回箱子,乐的骆驿连夸意瑾懂得疼人。

三人的运气看来都不怎麽样,玩了三轮下来,三个人分别中了一个“桌上清”,都被喝的晕头转向。而三人之中数骆驿最为倒霉,後两次摇到的竟然都是“喝吐血”。只一会儿,第三箱啤酒就又见底了。啤酒度数低,跟水一样,喝多了就一定要排出来。三人结伴去了卫生间,等他们放完水回来,感觉神清气爽,骆驿的兴致又上来了,於是要了第四箱啤酒继续喝。

骰子在罐子里哗啦啦的响著,等到开出来,却让人傻了眼。不是喝几杯,也不是桌上清,更不是喝吐血,而是“啵一个”。

这回轮到的正好是意瑾。

意瑾拿起那枚让他哭笑不得的骰子,发现除了“啵一个”以外,还有“抱一个”、“打飞机”等各种丰富的可能性──骰子被人掉包了。就在这时,旁边那桌传来笑声,刚刚被意瑾夸赞“不错”的姑娘们,边把玩著那颗被掉包的骰子边冲他们打招呼。

留著金色大波浪的漂亮姑娘举起小巧玲珑的相机准备拍照:“帅哥们,啵一个吧。”

旁边!紫嫣红的姑娘们纷纷起哄般的笑起来。

意瑾被他们调戏的手足无措,向骆驿和老福投去求助的目光。骆驿冲意瑾挑挑眉:“别可怜巴巴的看著我,我已经心有所属了,你去找你们家Floyd。”意瑾不好意思当真找上谁亲一口,又不懂得怎麽去对付这些花枝乱颤的姑娘们,最後也只能无奈的求助於老福。

“好说,把桌上的酒都喝光。”老福爽快的答应道。

意瑾乖乖照办。

喝完最後一瓶,老福满意的点点头,走到姑娘那儿。意瑾看见姑娘们像饿狼一样冲上来将老福团团围住,只露出他那个棕色的脑袋。但是过了一分锺以後,姑娘们安静了,老福奇迹般毫发无损的回到原位。

“你是怎麽办到的!”骆驿觉得不可思议。

老福笑而不语。

意瑾之前已经喝了不少,刚才又猛灌了一整桌,终於壮烈了,坐在椅子上摇摇欲坠。正在这时,忽然感觉到老福托起自己的下颌,俯身一吻。

气氛顿时沸腾了。

老福坏笑,揉乱意瑾的头发:“我对她们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 END IF %>

☆、08 孤本

08

虽然老福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酒吧夥计,但是其实私底下老福还是蛮有钱,这一点从他车和房就能够看出来。就在Landrover被撞的惨不忍睹第二天,老福的座驾就变成了一辆牧马人。并且老福在市中心有一间二百六十个平方的小高层,这才是他真正的窝,照例在每个窗户上都安上了厚厚的遮光布。

老福还特意带意瑾参观了他的卧室。卧室的两面墙上镶嵌著书架,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书,书架旁边摆著一架旧钢琴,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人碰它而落了灰。房间里剩下的空间,都被一张尺寸可观的大床占了。大床是复古款式,上面铺的床单还带著崭新的折痕,床脚是实心的,侧边有个拉环,就著那拉环一拉,就拉出一口棺材。意瑾还试著进去躺了一趟:棺材的内径很大,躺进去倒是觉得很宽松。内衬是天鹅绒布,软绵绵的很舒服,唯一的缺点就是起身的时候会不小心撞到头。

就这样,意瑾正式开始了借住在老福家的日子。虽然老福的房子很大,空著也是空著,房租肯定不用交,但是意瑾依然自觉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包括替老福热血袋。血袋是骆驿从血站买回来的,大批量的储存在冰箱里,红褐色的胶状物质,还冻的硬邦邦的,即使解冻了口感想必也好不了哪儿去。既然老福不愿意去伤害人类,也就只能靠吞咽这些东西维生。意瑾心疼老福,有时候会兑点自己的血进去,老福发现了之後怎麽都不肯再喝。

那天晚上他们接吻之後意瑾就醉的不省人事,醒来之後是忘的干干净净。老福对於自己的酒後失态也有些微微懊丧,还好意瑾忘记了,不然两人该多尴尬。老福发觉自己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朋友了,但是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喜欢。

意瑾喝了自己的血,血液交融,自然是会让他对意瑾格外上心的。意瑾长的也很是不错,纤细的身子,水汪汪的眼睛,永远像是未成年那样的容貌,十分惹人怜爱。但是这些也许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仔细算算,老福已经活了两百多年了,这两百年间,他见惯了多少战争,看惯了多少人出生复又死去,经历的太多,反而让他无所适从。从棺木中爬出来的某一个夜晚,他恍然觉得自己还应该是睡在自己卧室的床上的,只可惜,他的床早已成为了一抔朽木。不仅仅是床,他的宅邸、他所居住的城市、他所发誓要保护的人们,都伴随著时光流逝而弃他而去,唯一留下来的,只有一种无法追忆的失落。就像是将本该属於荒原的鹰隼流放到城市里一样,他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了。时代催生著属於这个时代的人,而那些人的生生死死与自己这个局外人毫无关系。无牵无挂,与其说是一种洒脱,还不如说是另一种囚禁。

但是意瑾不一样,他同自己一样是不属於这个时代的。他喜欢听那些比他还要年长的音乐,他可以一个人窝在床上静静的读自己房间里收藏著的那些上了年纪的书,他甚至认得拉丁文,当自己教他唱一段年代久远的赞美诗的时候,他相信就算是隔了两百多年,他们还是能够心意相通的。

老福好心收留了意瑾,意瑾才免了流落街头的厄运,即使如此,他还是忙著到处面试,希望能够尽快找到一份工作。也许是自己的霉运终於到头了,之前面试的一家外国的咨询公司打电话过来通知他被录用了。於是当天下午意瑾就兴冲冲的跑过去。

公司离自己住的地方只有一站路的距离,这一块儿是市中心有名的CBD,正在骆驿公司所在大楼的马路对面。意瑾去人事科报到,领了员工卡,又填了一些表格,新员工首先要接受半年期的业务培训,到时候才会分配工作。等到一切都搞定的时候,看著天色老福也该醒了。意瑾正心想著回去给老福弄点吃的,电梯“叮”的一声到了,看也没看就一头闯进去,却不小心撞到了从里面出来的人。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一下子没留神……”意瑾赶忙道歉。

那人个子很高,意瑾的头正好结结实实的撞在他的右肩上,那人手里夹著的一本书掉在地上了。意瑾光看著这人昂贵的西装,便知道此人得罪不得,赶紧蹲下来替他捡起那本薄薄的书,拍打掉上面的灰尘。看到封面上写著“暗潮”两字,意瑾犹豫了一下,哎?这书好像在哪儿见过……

“怎麽?你对这本书有兴趣?”被撞到的那人见意瑾捧著那本书移不开视线,问。

“我好像看过这本书。”意瑾苦苦搜索枯肠,真的是曾经看过,但是印象非常模糊了。究竟是在哪儿看过呢?

电梯因为长时间没人操作而兀自关了,独留下意瑾和那人在那儿。那人见意瑾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又说不上个所以然来,有些不耐烦:“你看看清楚,这本书是孤本,从来没有出版过,你怎麽可能看得到?”意瑾这才抬头看到了那人的脸,那人正高傲的扬著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竟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可能是总部派来的技术指导吧,意瑾心想。

“可是我真的是看过啊。”见那人不相信,意瑾将书塞回他手上,“我记得这是本小说,里面的主人公领导了一个秘密组织,通过散播病毒制造恐慌的故事。”

见意瑾竟把大致的情节给说上来了,那人终於不再用鼻孔看人,而是狐疑的打量著意瑾:“你叫什麽名字?”

意瑾这才发现自己真是不知好歹,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惹的事情是能少一桩是一桩。於是对那人扯谎:“我是过来送外卖的。”那人再问,意瑾就再也不吭声了,等到电梯门一开,赶紧落荒而逃。

那金发碧眼的男人也不管他,径自站在原地翻阅那本薄薄的书。书名叫做《暗潮》,没有作者,是家用打印机打印之後手工装订的,不如书店里的精致,但是内容却非常有趣。前天晚上有个人将这本书给自己的时候,还附带了一本说明,足足是这本书的三倍厚。那本说明上详细的解释了这本小说的内涵:小说所描述的背景与他们所处的背景惊人的一致,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看似荒诞不经,仔细推敲却又具有十足的可行性,所有的情节逻辑严密,环环相扣。

“这不是一本小说,这分明是一本写给我们的指南手册。”他听见那个人得意的说,“只要我们照著它上面写的去做,不出一个月,上面的预言就会成真。”

名叫Gustav的男人满意的看著这本行动指南,眼前却是意瑾一本正经的脸:“可是我真的看过啊。”

真是个有趣的小家夥。

走廊的另一头,年轻美貌的女秘书一见Gustav的身影便急急赶过来,深深一鞠躬:“总裁。”

意瑾提著两份加足了鸭血的粉丝汤,晃晃悠悠的挤在晚高峰的地铁上,心里还纠结著那本书:为什麽自己明明觉得那麽熟悉,却又怎麽都记不清了呢?

意瑾在大学的时候交过一个男朋友,最终他被那人甩了,消沈了很长一段时间。後来慢慢的这心结不药而愈,只是一度忘记了很多事情。看过那本小说,应该是那时候的事情吧?一站路很快到了,意瑾护著那两份鸭血粉丝挤下地铁。就在地铁门关上的那一刻,意瑾忽然想到了──

那本书,竟是自己写的。

<% END IF %>

☆、09 戒严

09

意瑾从高中开始上的就是文科,大学时候读的专业更是一个人文学科──社会学。虽说这种专业听起来深不可测的样子,纵横捭阖,心系天下苍生,但是放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太多的用处。意瑾的家乡是一座沿海小城,经济发展的很快,正是大兴土木的时候,向来是靠建筑业致富的,就连意瑾就读的重点中学,也是一位房地产老板一手资助。亲戚们问起意瑾的专业,也只是说:“好不好找工作?月薪能有多少?”等到一听说是文科,气就歇了一半。重理轻文由来已久,多少年过去了,长辈们左右孩子填报专业说的还是那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与之相反的是,教授意瑾专业课的老师却是对意瑾疼爱有加。学校里学习文科的大多数是女生,而学习文科的女生大多数又感情细腻的过头了,书是读了不少,却漫天都是那些伤春悲秋的纯文学作品,要论记忆力,固然是可以大段大段的背诵下简奥斯汀或是伍尔夫的原文,却是缺乏学以致用的能力。意瑾是个男生,本就心思缜密,外加上脑子不坏,又肯学上进,老师每次看到他都是眉开眼笑的,暗地里给他开了不少小灶。入学方才短短一年时间,意瑾已经将那些入门的书籍统统看完,本土化的论文也拜读了不少,脑子里积攒著的那些东西翻滚著,忍不住的要往外涌。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便自作主张的交了一份作业上去,奇怪的是,这不是一篇论文,却是一篇小说,题目便叫做《暗潮》。

记忆已然如同碎片一样,很那再去拼凑。那《暗潮》里究竟写了一些什麽?意瑾努力的闭眼凝神,搜索著,回忆著……

小镇。街上空无一人。一辆警车以极其缓慢的速度沿著小镇的主干道上行驶。

孙政警官正坐在这辆安装有大功率扬声器的警车里对群众喊话:“市民们请注意,市民们请注意,从现在开始全镇戒严,请各位市民不要出现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擅自外出後果不堪设想。如果发现可疑人物,请各位市民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孙政警官说话的时候将语速放的很慢,扬声器的音量也开到最大,为的就是使小镇上所有人都能够听清楚他在说什麽。一遍话喊完,车只不过堪堪经过了一个路口,孙政警官歇下来喝口水,又举起对讲机:“市民们请注意,市民们请注意……”

警车後排挤著两名举著95式步枪的士兵,各自歪著头摆出射击的姿势。孙政警官喊话的期间,不断的有姿态各异的僵尸扭著脖子晃晃悠悠的围过来,然後无一例外的被士兵一枪爆掉了脑袋。步枪上装了消音器,是为了稳定群众情绪。

──群众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那是一个对小镇上住著的形形色色的人来说平淡无奇到极致的傍晚。破旧的居民楼里,老大爷老大妈们还在兴致勃勃的打著麻将,夜市上的摊主正骑著他们的三轮摩托试图摆脱城管的追捕,租房客们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一路奔波,终於走出一辆农村公交车,而那些黑车司机们正在公交站台边劝说那些等待著的人们上车。小石桥下,“朦胧美人院”的客房里小姐正从嫖客手里接过一张破旧的红色毛泽东,旁边的欧玛莉酒吧门口,LED彩灯装饰的菜单正一刻不停的闪烁著“啤酒”、“洋酒”、“鸡尾酒”的字样。

突然间,一个浑身鲜血的人的出现打破了这样的平静场面。他挥舞著一条断了一半的胳膊,冲那些一无所知的人们,声嘶力竭的叫:“医院出事了!”那人喊了好几声,都淹没在喧哗的街口。倒是人们见到了他那!人的胳膊,饶有兴致的过去围观,评头论足,摆出沈痛的表情猛拍大腿,“唉呀,好好的小夥子,怎麽被人废了胳膊。这以後还怎麽过日子。”稍微好心一些的人便建议他去医院。断臂那人失血过度,猛跑了好久,又用最後的力气给众人提了醒,只觉得头晕目眩,越来越撑不住了,只说了句:“不能去医院……”便倒地不起。

“哎呀,怎麽晕了!”众人讶异,似乎是生怕倒在自己身上自己就说不清了似的,自觉的让出一个圆形来。众人顿时面面相觑,为了不惹事上身,其实个个都想走,却又怕被人认定是见死不救,坏了自己的名声,一时尴尬。

街对面的路人看见这边围了一拨人,心想一定是出什麽事儿了,兴冲冲的从马路对面赶来,却见一重伤男子倒在地上。不知谁怒骂了一句:“有没有良心,人都这样了,还不赶紧给他送医院!”

“对对对,送医院。”众人如梦初醒,却全然忘记了断臂人的劝告。

“送医院,送医院。”只是这麽叫著,却没有人当真朝断臂人挪近了身子。──并不是男子此时不够惨,也并不是他们没有同情心,只是心里的算盘,实在是打的太精了。

人群继续不停的围过来,探著头看热闹。就在默默等待著第一个有所行动的人出现的时候,倒在血泊里的断臂男人却猛的坐起来,若无其事的直起身子。

“你没事吧。”有人问。

断臂人并不作答,只是直勾勾的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望过去。眼神空洞,行动僵直,牙齿因为兴奋而磕的咯咯作响。终於有人认了出来──“他……他跟上午在超市里警察带走的那个人的样子一模一样……”

人群这才知道应当四散离开,混乱的尖叫声响成一片。

但是很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断臂人用力大无穷的双手抓住一人的双肩,将自己的下颌张开到了极限。半块连带著面部肌肉的脸皮被生生撕了下来!血肉飞溅,将断臂人的双眼染上一层血色。

被撕了面皮的人痛的惨叫,但那却已经不是小镇最恐怖的梦魇。远在街的另一头,正有一大群的像断臂人那样的东西渐渐靠近……

好在孙政警官在发现事情开始恶化的第一时间就著手开始联系联系了上级部门,调拨了军队过来,才勉强算是将事态控制住。说起来也是他的大意,要不是自己私自要求医生研究这种病毒,没有将受到感染的人拘留,而是留在了医院里,病毒也不会这麽快的传播开来。“这是一种奇怪的病毒,被感染的人只要还活著就不具有攻击性,真正有攻击性的是那些活死人。”孙政警官还记得自己与赶来增援的副参谋长的对话,“我不管那些人是死是活,”副参谋长冷笑一声,对属下命令:“凡是身上带血的,都给我杀光。”

疯狂的军事镇压之後,是漫长的戒严期。军队将小镇团团围住,阻断了所有进出小镇的道路。与此同时,小镇上的居民们发现家里的网络断了,手机遭到了屏蔽,自己与外界的联系已经被彻底的阻断。更可怕的是,冰箱里贮存的食物正在慢慢的减少……正在惶恐中默默祈祷情况能够有所好转的人们这才绝望的意识到:军队根本没有打算让任何人走出这里。

<% END IF %>

☆、10 救美

10

老福端著碗鸭血粉丝吃的热火朝天,却见餐桌对面的意瑾举著筷子盯著碗沿发呆。

“在想什麽呢?”老福举起筷子对著意瑾产生浓厚兴趣的碗沿“当当”敲了两声。

意瑾好像被吓了一跳,这才慢悠悠的回过神来:“没……”

“没什麽没,吃饭。”老福呵斥道,“你看看你,都变成什麽样子了,受了伤刚刚才好,又整天整夜的不睡觉,现在还不好好吃饭!”

──不是不想睡觉,是怎麽都睡不著;也不是不想吃东西,是怎麽都吃不下。

意瑾被老福这麽一说,不再作声,只是默默的低下头。

老福见意瑾这种反应,无奈的叹息一声,将碗里面盖的满满的鸭血尽数拨到意瑾的碗里。“昨天是我抱你进的房间,当时你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已经没有了意识,但是你却躺在床上一夜没有阖眼。夜晚那麽长,又那麽安静,自己一个人是最难熬的,这我知道。你是无论如何睡不著的,这我也知道。但是即使如此,你还是要强迫多吃点东西多休息一会儿,尝试著去做一个正常人。”

意瑾愣愣的看著碗里堆成小山的鸭血,虽然被煮过了,但是还是能够闻得到里头的血腥味儿。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呢,自己也开始对血腥味儿上瘾了,看著碗里红通通的鸭血,总不自觉的去联想起那红白红白的人肉。

“你知道对我来说最诱人的是什麽吗?是新鲜的人类的血液,最好是从活人的颈动脉里刚刚流出来的。从活人体内淌出来的血味道最重,也最为鲜美,但是现在呢……”老福说著,搅动著碗里的那些粉丝,苦笑,“但是现在我吃的却是这些东西。要是被同类看见了,肯定是会笑话我吧?”

意瑾想像电影里那穿著燕尾服带著高礼帽的德古拉伯爵捧著一碗鸭血粉丝吸的哧溜哧溜的样子,果真是有几分滑稽。仿佛是要验证意瑾幻想一般,老福竟也挑起一筷子粉丝,吃了起来。

“但是这些并不是毫无疑义的。如果不想变成一个怪物,就首先不能把自己当做一个怪物。只有像正常人一样过著最普通的生活,才能感觉到自己是活著的。”老福走到意瑾跟前,捉起意瑾的右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你看,现在看来,你比我幸运多了,至少你还有心跳不是麽。”

意瑾的右手手掌包覆上老福那坚实的胸口,继而又像触电一样猛的将手缩了回来。自己的心脏因为紧张而在胸腔里疯狂的跳动,他甚至可以听见那顶著嗓子的“咚咚”声。

──而老福那里确是一片死寂。

老福对於人类那惊惧的神情已经习以为常,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嘴角勉强勾起一抹苦笑。正要转身离开,却见意瑾又伸出那只缩回去的手,整个贴上老福的胸口,颤抖的感受著那死一般的沈默。

意瑾这一次并没有将手拿开,而是抬起头望著老福那墨绿色的眼睛──那是属於古老的凯尔特人的眼睛,“你在我濒死的时候救了我,为了解我身上的病毒,身为吸血鬼竟然将自己的血喂给人类,虽然那会有一些副作用……”

“副作用就是随著我的血液,你的身体里移植进了我的一部分,你不得不和我建立了奇怪的血缘关系……”老福淡淡的笑著,顺著意瑾的话说。

“这些都不重要,”意瑾摇头,著迷一般的盯著那美丽的绿色瞳孔,“你,是吸血鬼;而我,成了僵尸。反正我们都已经纠缠成这样了,还不如更加痛快一些:你若是要当普通人,我就陪你一起当普通人,一日三餐,夜伏昼出;你若是要当怪物,我就陪你一起当怪物,你吸人血,我便吃人肉。”

意瑾难得鼓起这样的勇气,说完那些提前组织好的语言,就再也想不出该说什麽了。老福饶有兴致的看著意瑾,任由沈默继续,也不开声。几秒锺之後,意瑾的脸又涨的通红,终於决定又开始扒那碗快要凉掉的鸭血粉丝汤。

正在这时,老福却做出一个出乎意瑾预料的举动:他从後面轻轻的搂住了意瑾。

“Merci。”老福低沈的声音在意瑾耳畔响起。

意瑾这才反应到老福说的是法语。

意瑾乖巧的将那碗筷收拾干净了,与老福两人窝在房间无所事事的开始漫长的夜生活。意瑾正在端著一本从老福书架上翻出来的意大利原文的《君主论》翻看,而老福正边打游戏边听歌:“That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or leave it if i please.”意瑾皱眉,“一点都不催人上进。”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意瑾乖乖放下书去开门。

“小瑾!”意瑾打开门,只见骆驿背著个松垮垮的大包,提著三杯costa咖啡出现在门口。

意瑾的面部肌肉无端的抽搐几下:“你……你这是怎麽了?”

骆驿耸耸肩,自觉进了屋子,伸著头往房间那儿望过去:“哎?Floyd人呢?”

老福正好从屋子里走出来,一眼就撞见了骆驿的造型,惊讶道:“你是不是被人修理了一顿?”

骆驿摆出天真无辜的笑容,“啊?没有啊。怎麽了?”正一转身,看到墙面上装饰镜里的自己,忍不住“哇”的大叫一声,“好惨!”

的确是好惨。抹了不少发胶的九一分的阴阳头如今胡乱的朝各个方向蓬乱著,两个乌黑的黑眼圈衬得他像鬼一样。偏偏又衣著凌乱,衣服上沾满了灰,手臂上带著淡淡血痕,像是个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新鲜尸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