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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小禅 当前章节:9247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21:45

你讨厌不讨厌!我发了火,恨不得脚快点好了,这个人,真和一块口香糖一样,黏上就没完没了。

我没有想到沈家白会来。

章小蒲告诉他,我的脚崴了,他买来一兜子水果,然后和章小蒲一起来看我。

他一闪身进来的时候,我呆了。

他瘦了,黑了!

大概是来回奔波闹的吧。水果放在桌子上,他问,好点没?

这三个字,如此让人心酸,如果他是我的小爱人,如果他爱我,我会怎么样?我会扑到他怀里哭,委屈地说,都是你闹的,都是你!

可现在,我却坐在离他一米之远的地方,静静地说,没事了,我好多了!

他怎么会知道,如果不是他,我不会把脚崴了。

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为了追他才跳下了站台!

而如今,我和他静静相对,章小蒲的手搭在他的腰间,他们亲昵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怎么忍心拆散他们?!他是如此地爱着她,而她也这样迷恋地看着他,春天跑进来的时候,我们三个无言地尴尬着,不知说些什么。

走走走,春天说,我请大家去吃水煮鱼,庆祝夕夏的脚基本痊愈!

当然,下楼的时候又是春天背着我!

你怎么这么沉啊,人家得了病全憔悴,你好像长肉了似的!

我是长肉了!

因为,他总是拿太多好吃的给我吃,因为家在北京,还让他妈妈煲了汤给我喝,我喝了多少鱼汤和骨头汤啊。

在他背上的时候,春天说,我妈说了,这些汤不能白喝,要当我们家儿媳妇才行!

呸,撕烂你的嘴。

一起打的去沸腾渔乡吃水煮鱼,他叫了一条花鲢,至少有五斤,再叫了几个特色小菜,然后春天举杯说,来,一为夕夏的脚快好了,二为沈家白接风,三呢,他看了我一眼,希望以后老老实实的,别没事找事了。

情痴(2)

我听出了他的意思,那意思是,别跑上海了!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喝了好几十瓶喜力,都喝多了。章小蒲伏在沈家白的肩上撒着娇,问他什么时候喜欢她的,沈家白说,从第一次看到你,从第一次收到你的信!

我的脸立刻红了,心跳到不行。

章小蒲赶紧岔开话,走,一会儿我们去K歌吧,我请客。

我不去了,我小声说,我的脚疼,想回去休息了。

好吧,章小蒲说,那我们去了。她又转过头问春天,你去吗?

春天说,还用问?我当然不去,我要陪着俺们家公主!

我不是你的公主!

我忽然烦躁起来,章小蒲总是在我面前表现她和沈家白多好多好,从来不在意我的感受,而她每次的亲昵都会和针一样刺疼我,阳光来了,美人鱼变成了海上的泡沫。

这一切多么像童话里的故事。

美人鱼成了海上的泡沫。

于是,我的脚坏掉了。

后来,我能一拐一拐地走路了。如果我成了跛子,会怎么办?

春天嘻嘻地说,成了跛子,那好啊,那就没有男人喜欢你了,全天下,就我一个人喜欢你了。我还希望你成瞎子成聋子成为丑陋的女孩子,还希望,你突然之间就老了!

这叫什么逻辑?!我说你讨厌死了,你这个坏人,你居然希望我成为瞎子成为聋子成为丑陋的女孩子?!你居心何在?!

他看着我,忽然很正经地说,我就是希望,别的男人不要再打你的主意了。

别别别,我看着他正经的样子说,你还是和我开开玩笑吧,千万别太正经了,你一正经,我就害怕。

看着春天的眼睛,我躲开了。

这双眼睛,太真太诚,里面,写满了太多情感!是的,我知道他的喜欢,就像我知道自己的喜欢,我喜欢沈家白,哪怕看他一眼都会心动。

这世界上的爱情就是这样吧,从看到沈家白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这是我的爱情劫。

上海,我终于不再跑了,这次崴了脚让我清楚了,上海,也是我的劫数。

来来回回,我跑了两年上海,我终于明白,上海,是我的空城。我一个人的爱情城,与沈家白无关。

因为,我次次与他擦肩而过!

春天说得对,我是个傻女孩,他常常骂我傻,有时候干脆叫我傻傻。

可他更傻,明知我不可能爱上他,可他依然在我身边!我说你天天就像苍蝇一样,在我身边嗡嗡的。

苍蝇?你别美化我了,我是小强。

我被他气笑了,小强,你是蟑螂吗?

呵,我是蟑螂,喜欢挖爱情的墙角!

如果是苍蝇,那么,我也是500只苍蝇。一直在你身边嗡嗡。

看,这就是春天,多少烦恼都可以让他消化掉。

所以,大多数时候,我跟他去逛北京城,这个老北京,带我去故宫司马台长城,带我去北京那些老胡同,带我去马连良故居吃花香狗肉,我们骑着自行车转遍了北京城,不谈爱情,只吃那些民俗的小吃,不谈往事,每天只穿行于老北京的气息里。

而且,他还把我带到了他家里。

他说,我妈想请你吃饺子。

不去。我说,我去算什么?

不是你一个去啊,我请好几个同学呢。

还有谁?

还有孙丽马腾腾陈小艺……他说了好多美女。你别自作多情,以为我是带着媳妇见婆婆,可不是这个意思,是这帮同学非要看看老北京四合院不行。

好吧,我说,我去。

去了,才知上了这小子的当!

哪里有什么其他同学,就只有我一个人!

而她的母亲,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很典雅大方,我有些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甚至不敢轻易去看看这个美丽的四合院。

春天说,是从前一个亲王留下来的,好吧?看,院子里的槐树有几百年了,看这老院子,好像我多少年前就生活在这里。

情痴(3)

直觉告诉我,春天的父母,绝对不是简单的一般人物,因为,住这样的院子,一定会有特殊背景的。

可我的家教告诉我,不能轻易问,轻易地说话,因为,那样会显得太轻浮。

虽然不会擀皮,可我还是帮了忙,我包的饺子特别难看,可他妈妈夸我,好,不错,第一次包就包成这样,比我强多了。

真是一个好女人。

我看着她,觉得似曾相识,怪不得春天天生幽默,落落大方,生于这样一个开朗的家庭,一定会是这样的。

再想起自己的家,想到父亲和那个叫云锦的女人,我立刻黯然下来。母亲每次来电话都叹息,母亲说,总是感觉脚很冷,我知道,那是因为她不愿意去阳光下,常年在阴暗的屋子里,而且披着那条披肩,那样生活着任是谁,也会成为一条冬眠的蛇。

在我吃完了春天家的饺子不久,我居然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这个女人,居然是云锦。

云锦说,是夕夏吧,你快回家吧。

怎么了?我很冷淡地说,你有什么资格给我打电话?

请你快回家,你妈妈要自杀!

啊?

我吓坏了,手都哆嗦了,什么?这个父亲的情人在说什么?

她又重复了一句,你父亲也要自杀!

啊?

第一个电话,我居然又打给了春天,春天,请你给我买张机票,我要回老家,越快越好。

我把电话打回家,好久才有人接。

妈,我喊着。

夕夏,妈哽咽着说,你快回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快告诉我。

一句话说不清,反正妈是不想活了。

叫我爸爸接电话!

他不接,你快回来吧!

我又给哥打了个电话,这个连出国都不想的家伙,为什么他在家会这么乱?!

把电话打给哥,这个家伙居然关机!

请了假,立刻飞回这座海滨城市,推开门的刹那,妈就把我抱住了:夕夏,家门不幸啊。你哥爱上了云锦!

啊?!

哥哥真的爱云锦,而这份爱是多么不堪多么耻辱,可是,他们相爱,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云锦有多么依恋他。

本来,他是为了报复,为了让这个女子爱上他,然后再甩了她的,可是,他没能脱身。

他带着她跑了,私奔了,去了丽江。

我辗转了好多日才找到他们,当我第一眼看到哥哥的眼神时,我知道,他认真了,他是真的爱上这个叫云锦的女子了!

哥,我叫他。

夕夏。

此时的哥哥瘦了黑了,可是,眼睛里充满了爱情的阳光。

我总以为见到他就会骂他,我总以为我再也不会要他这个哥哥了,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可是,当他叫我夕夏的时候,当他伸出手抚摸我的时候,我哭了。

我和哥哥在丽江的四方街上,在一个铺子前,要了两碗过桥米线,他眼神迷茫,他告诉我,夕夏,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他是被淹没的感觉,你知道游泳时溺水的感觉吗?

我知道我知道。

我太知道了,我早早就沉没了,当我第一眼看到沈家白时,我就是这种感觉,不能呼吸,沉没。

爱情为什么要离我们如此遥远。以哥哥的条件,有多少女孩子可以爱,为什么却要偏偏爱上她?我以为自己可以把哥哥拉回去,可哥哥说,他离不开云锦,他宁可离开家。

和云锦待在一起的时候,她一支又一支地抽烟,这个女子,天生是妖精,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她是有气场的,即使安静地坐在那里,她也能散发出一种迷惑的魔力。

来,夕夏,抽一支烟吧。

二十七岁的女子云锦,抽烟的样子极具有风尘感,这个比哥哥大三岁的女子,她用什么办法迷惑住了他?

开始的时候,我是利用你父亲的钱,我知道他喜欢我,所以,开画展办画廊全是他出的钱,可是当我见到你哥哥时,我知道我爱的人应该是他,你知道的,你哥哥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像周杰伦,很酷又很颓废,非常让人迷恋。

情痴(4)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窗外的哥哥,哥哥在窗下修剪那些盆景和花,难道,他们就要在这丽江小城住上一辈子吗?

我知道我无力挽回什么了,来时想的一切全无法实施了,我以为能把哥哥拉回去,以为能抽云锦几个耳光,可我,居然无能为力。

终于明白,好多时候,人对一些事情是无能为力的。

比如爱情。

都以为抓得住爱情,可到头来一看,是轻烟一缕。

飞回家后,我天天去陪着父亲,我希望亲情可以让他内心的痛苦缓和一下,而母亲每天唱戏给他听,依然是《白蛇传》,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

这是家的无奈,父亲无心打理公司,公司的业绩一般,从前曾火到准备上市,可如今,只是在维持了。

只是因为一个女人啊。

云锦,云锦,一个如此让我爱恨交织的女人。

章小蒲来了电话,让我速回学校,一是因为要考试,二是,她和沈家白出现了问题,她说,你快回来吧,我快死了。

此时没有比章小蒲更痛苦的女孩子了吧。

她又失恋了。

这是第二次,她尝到失恋的滋味。沈家白已经几天不理她了。这次全怪她,谁让她在舞会上不给他面子!

可是,她的心里只有他呀!

虽然她总是贪婪、自私、霸道、野蛮……可这一次,她真的是认真了,女孩子一旦认了真,也就犯了傻,她甚至有点怕沈家白,怕他生气,怕他不要她了。

她居然怕一个男孩儿不要她了!

这是什么鬼逻辑呀!

想她章小蒲是谁呀!

她是被男孩儿惯坏了的女孩子呀。

从小,男孩儿把她当成公主,当成花骨朵,她让他们向东,他们就向东,让他们去西,他们就去西!她习惯了气急败坏地指挥他们,有一种做皇后的快感!

可是,遇到沈家白,就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

她宁愿改变。

比如,沈家白喜欢她穿素色的衣服,不喜欢她花枝招展,于是,大朵大花的衣服她不穿了。

她就穿白裙子,因为沈家白说,那白裙子,无限的美,她穿上,特别像演杜拉斯《情人》中的珍玛其。

她是珍玛其吗?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变了,变得如此顺从,甚至学着做一些女红,比如,织一些小靠垫,她还在家里学会了做面条,因为沈家白说,天下没有比面条更好吃的东西!

开始的时候,她总是把面和得太软,面条摊成一片小面泥,后来,一根是一根的了,有一次沈家白来找她,正好父母不在家,她说,亲爱的,我擀面条给你吃!

毫无疑问,沈家白大大地夸奖了她,并且说,以后娶老婆一定是她了,因为这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面条啦!

他们一边吃一边相互喂面条,面条长,吃起来有响声,章小蒲脸红了,她极少脸红,但这次,她真的脸红啦!

是谁说过,当你在一个男人面前,只在他面前脸红时,那么你就是真的爱上他了!

上帝作证,她,章小蒲,是真的,真的爱上了沈家白啊!

唯一的短信,舍不得删(1)

又是春天来车站接我!

他怎么老是知道我几点回来!他嘻嘻笑着说,是章小蒲告诉我的,所以,我请了假,然后来接你,来,给我看看,带什么好吃的给我了!

无聊。我骂他,就知道吃吃吃,你快吃成一个地瓜了!

也多亏他来接我,否则我这大包小包的真的拎不动,妈带了好多海产品给我,我嘴上说没有,其实是有好吃的带给春天的。

谁让我吃了他家的饺子呢?

一路上他和我汇报着,你走的这十多天,章小蒲去上海了,不知为什么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的,章小蒲一气之下回了北京,然后章小蒲就闹着绝食,天天嚷不活了,我劝了好多天了,不管事,还是你劝吧。

我心里隐隐作痛,为什么,他们爱情有了问题还要来找我?难道还嫌我不够疼吗?章小蒲,她明明知道我心里的这一朵隐秘之花,她明明知道,沈家白对我意味着什么。那些信,足以证明我有多爱他!

我始终是那个没有化成蝴蝶的蛹,自己包着小小的壳。那层硬硬的壳,是我的外壳,我用它保护着自己清苦的初恋,而这份初恋,是我一个人的战争,那样的薄凉,那样的惆怅。

可我还是去看章小蒲了,因为,春天说她真的是要死要活。到了宿舍,我看到了章小蒲。果然是瘦了,看到我她就委屈地哭了,她说,沈家白打了她,给了她一个耳光。

他打了你?我说,真的吗?

真的。

她说,我想和他分手。听到这,我心里居然升起惊喜,章小蒲又加上一句,可是夕夏,我舍不得。

唉,我叹息一声,舍不得就是有了爱情。我太明白了,一声舍不得,其实是男孩子女孩子之间最大的爱情了,舍不得了,就是要死缠烂打了。章小蒲说,我发过誓,我他妈的再也不理他了,再理他我就不是人,可是,我真的放不下他,我还是爱他!

到底怎么回事?

你走之后,我趁双休日去了上海,因为我想他啊。

然后呢?

然后他带我去见了一个上海的画家,是他同学的哥哥,我们住在哥特式的建筑里,你知道吗,那房子是西班牙人留下来的,几百年了,特别美,我喜欢死了。

那天晚上我们开了一个party,我扮了一个女巫,是化妆舞会,好玩极了。我太喜欢那种生活了,好像是上海中产玩的一些东西,也怪我太虚荣吧,我不停地和那个画家说话,他是搞行为艺术的,后来,他提议在午夜里大家搞一项行为艺术,很多人都鼓掌,我也想看看,什么是行为艺术,结果他贴近我的耳边说,章小蒲,等下灯黑了我们拥抱可以吗,我告诉你什么是最好的行为艺术。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转身去找沈家白,发现他出去了,我想他可能去卫生间了吧。

半夜的时候,灯,忽然就黑了。

我感觉被一个人抱住了,是那个画家。

他狠狠地亲着我,然后说,章小蒲,我爱你,我爱你!

灯,忽然在刹那间亮了,是沈家白打开的灯,他刚出去接了一个电话,以为停电了,没想到大家在这个派对上搞什么行为艺术!

灯亮的刹那,他看到了我正被那个画家抱在怀里亲着。他冲了过来,挥拳就打了画家!而我嚷着,你干什么啊,这是行为艺术!狗屁,他挥手给了我一个耳光,章小蒲,你这个烂女人!

众目睽睽之下,他打了我!

夕夏,你知道我多么委屈吗?我不过是配合别人搞了一项行为艺术,这个艺术叫美丽的午夜之吻,就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就要亲吻,为了告诉人们这个世界是多么动荡多么无奈,活着就要快快相爱,对,就是这个主题,他们小圈子常常搞这些主题的行为艺术,夕夏,你说他是不是很浑?!

所以,我第二天就跑了回来,再也不要理他了!

说着,章小蒲说,麻烦你给我一根香蕉,我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了。

看着这个好像满脸委屈的章小蒲,我问了她一个问题:那么,你认同这项行为艺术了?

唯一的短信,舍不得删(2)

当然认同了。

我给章小蒲讲了另一项行为艺术,一帮男女,到了一个山顶上,然后开始脱衣服,最底下是十个人,第二层趴上去的是九个,然后八个,然后七个,最后上去的是一个。

啊?章小蒲很惊诧,这是什么艺术?

这是我哥给我讲过的,他参加了,这个行为艺术叫给山增高一米,你会去参加吗?你觉得也好玩吗?告诉你,好多行为艺术不过是天才和疯子玩弄的把戏,披着艺术的外衣到处招摇撞骗,我根本不喜欢什么行为艺术,我还是喜欢古典的那些东西,红袖添香夜读书,如韩剧《蓝色生死恋》里那样的爱情,所以,我觉得沈家白打了你一点都不过分。

哼,章小蒲说,你别护着他,我知道你的心思。

无聊,我很生气地说,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以自己的看法说这件事情,和别人没有关系,你以为我喜欢管你们的破事!

你能帮我给沈家白发个短信吗?就说我病了,好吗?我不能直接承认自己错了,多没面子啊。

唉,冤家,我指了一下她的脑门,早晚我会让你害死。

这是我第一次给沈家白发短信,手居然有些颤抖,我写得却很理智:沈家白,我是夕夏,章小蒲病了,她知道错了,你来看她吧。

我等待着手机的短信声响起,这几秒,如此难熬,虽然说的是章小蒲的事情,可于我而言,却一样的紧张。

短信来了:夕夏,谢谢你,你总是这样善良,我很感动。眼泪,一滴滴落到我的手机上,我的手机,是一款黑色的诺基亚,屏保是九十九朵玫瑰花,可惜这些花是虚拟的,就像我的爱情是虚拟的一样!

第二天,沈家白来了,章小蒲打扮着,穿了新衣服,然后小鸽子一样扑向了他,而我却一个人黯然神伤,春天想请我吃老北京褡裢火烧,我说,不去,不舒服。

回到宿舍,看着外面的天,天空很蓝,有鸽子飞过,我翻看着沈家白曾经写给我的信,眼泪落到信上,我知道,我注定是那个变不成蝴蝶的蛹,自己包裹紧了悲伤吧。

而手机上那条短信,我却舍不得删。

沈家白,他说我是个善良的姑娘,是的,我善良而委屈,是那爱上了王子的美人鱼,太阳出来了,我就变成了海中泡沫,我的泡沫早晨,是在太阳中死去的。

爱情无罪。如果有罪,我愿意沉溺于这罪,并且,不逃。

春天跑来跑去,提了一大袋红橘,然后剥开给我吃,宿舍里的人都说他是我的男友,我不再解释,只有我和他知道,他不是,而他也知道,我的心里,装着另一个男孩儿。

他说过,爱情是件犯贱的事情,就是一个欠了,一个还,他欠了我的,我欠了沈家白的,不过,他不后悔,因为,能够喜欢一个人,那是件幸福的事情!

我不再来回往返北京上海之间了,因为,这样放肆放纵地追寻一份没有可能的爱情实在是一种煎熬!

大多数时候,我泡在教室和图书馆里,天天和书死缠烂打,我学习成绩优异,准备考托福,这一切太乱了,我准备出国,首选是英国,我喜欢那里浓烈的古典气氛,美国太现代了,我不喜欢,我希望一个人到英国后好好沉下心来,也许时间可能治疗一切。

时间有条不紊地往前走着,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二十一岁了,我的脸,那么饱满那么生动,可是,我的眼睛却如此忧郁,我常常去楼顶上一个人吹萧唱戏,楼顶上晒了太多白被子,我穿过那些白被子,吹着《阳关三叠》,唱着《孔雀东南飞》,有谁知道一个二十一岁女孩子的忧伤?

千里相思,前事休说啊。

这么古典,这么薄凉,如一片秋天的树叶,挂在枝头,挂的却是浓重的秋霜?

我身边,只有春天陪着我,这个调皮搞笑的男生,每天变着法子和我说笑。他说我瘦得难看死了,二级风以上别出门了。我常常不吃早餐,胃坏掉了,他找来偏方,逼我喝蜂蜜,不许我吃冰淇淋,每天晚上在楼下喊我,让我跟着他去散步。

唯一的短信,舍不得删(3)

不是爱情,却有这样一个人陪着,我一次次说他实在太烦,他却总是不正经地说,你就当我是条小狗好不好?你是我的主人,我愿意听你的领导。

两个人的孤单总比一个人的要好吧,我们常常去后面的操场上散步,走在星空下,看着月亮,我说月亮代表我的心这首歌不对,它谁也代表不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满含忧伤。

此时,离我们毕业还有不到五个月,太快了,我的大学,我在奔波之中完成了四年的大学生活,我的身边,多了一个死缠烂打的男生。

而我不爱他。

我爱的男子,他在云端,在我的对岸。这样的爱,是蚕,一点一点抽着丝,到最后,我成了他的空壳,空壳中的宇宙,已经这样小。

托福过了,我准备出国了,是的,我要离开这些,越远越好,永远不再回来才好。

父亲的公司已经萎缩了,从前连锁的机构也撤了好多,哥哥和云锦依然在云南,母亲长了白发,父亲已经开始看一些佛经,他能静下心来听母亲唱戏了,而且常常一起去散步。

梁家辉说过,年轻时拍拖是恋爱,过十年八年是感情,到了老年还能牵手,那才是爱情。

这句话很让人心动,也许,所有的刻骨铭心到最后都是过眼烟云。

所以,我准备放弃,远走高飞。

虽然,虽然我手机上仍然留着那条沈家白发给我的唯一的短信。

我终于明白,暗恋,是一种彻底的寂寞,有心动,有幸福,可是,更多的是,一个人的心酸。

爱空了,心就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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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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