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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圆舞 当前章节:148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0:35

冯蘅听的冷汗涔涔,不是说剧毒小粉红是罕见里面的极其难遇吗?为什么他这么容易就见到了,不是说此物极有灵性吗?这么有灵性怎么就看上他了。

他相信小粉红不会主动攻击他,但是万一哪天小粉红心烦了想试试牙,或者小粉红在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咬了他,那岂不是很冤?

冯蘅站在夜色中脸色几经变换,风卷着一瓣桃花从他额角落下,原本挺美的风景,硬让他折腾出点萧索的意味,黄药师也不好马上就走,只能给他解释清楚,“没有攻击意识之前,剧毒小粉红不会攻击人。”

冯蘅大喜,“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只要它对我没有攻击意识,就不会攻击我,而它又不可能对我有攻击意识,所以一定不会攻击我,哪怕我睡觉压住它,洗脸泼了它,墨水溅了它。”

黄药师,“……你想多了。”

黄药师烧水,冯蘅继续做黄豆焖猪蹄,水已经烧开两壶,猪蹄还在焖,黄药师便去洗澡了,他房间里有一个屏风,原本是放在仓库的,但是某一次冯蘅冒冒失失的冲进去之后,有人不淡定了。

黄药师倒没什么反应,冯蘅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水里,因此,他只是扫了一眼冯蘅,就继续闭目养神。

冯蘅也确实什么都没看着,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黄药师的脖颈,月光和黑暗给了这截脖颈一个唯美的影像,于是冯蘅对着这个风华绝代的男人咽了咽口水。

要命的是黄药师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于是招招手,仓库的屏风就自动过去阻隔在二人中间,冯蘅已经无暇感叹他的东邪原来会这么奇特的武功,他夺门而逃。

成亲以后,冯蘅问黄药师为什么要招那个屏风,他还耿耿于怀,认为黄药师很小气,黄药师的回答是当时冯蘅很尴尬,好吧,冯蘅当时确实在尴尬,黄药师的举动多少全了他的面子,于是,备受感动的冯蘅殷勤的代替黄药师巡视了好几家布庄,这是后话。

黄药师从房间出来,换了一件简单的衣服,美男出浴,无比的干净灵逸。

冯蘅正洗干净手奋力撕扯着猪蹄,撕好就放进黄药师盘子里,看看差不多了才给自己撕。

黄药师把盘里满满的食物给冯蘅拨了一部分,他不太饿,其实冯蘅也不太饿,他只是很久没吃肉,想吃肉了,看来四个猪蹄要剩一个。

突然,手腕上的小粉红窜出去,用身体卷住剩下那只猪蹄滚啊滚,滚到桌边兴奋的开吃。

作者有话要说:改错字

☆、玉佩往返符

  小粉红是肉食动物,顿顿不能缺了肉,于是厨房里的肉就没断过,吃了几顿,冯蘅也吃腻了,小粉红还是一闻肉香就果断舍弃冯蘅去吃肉。

开始的几天,冯蘅还是很担心小粉红的剧毒,每天早晨睡醒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小粉红的牙印,检查结果自然是没有,就慢慢放心了。

冯蘅打着哈欠去洗脸,刚洗完,小粉红就伸出蛇头浸在水里,过一会伸出来又盘着不动了,它也在洗脸。

一开始,冯蘅自觉把小粉红用过的洗脸水归为毒药,碰都不敢碰,后来黄药师告诉他小粉红只有在攻击的时候才会在牙齿上分泌毒液,他才算放心。

被逼无奈的刻苦练习总算有了点成果,书架上的线状书冯蘅已经能看懂了,偶尔遇到生僻字就自己猜意思,然后找黄药师核对,这么记住的生僻字居然出奇的牢固。

日子过的太惬意了,除了对黄药师随时变出食物的行为有些不解之外,冯蘅过的很满意。

除了看书做饭,冯蘅最大的乐趣就是逗小粉红,比如他会在黄药师写字的时候偷点墨汁涂在小粉红头上,小粉红也不反抗,乖乖的任他涂,涂完叼着他的袖子去洗头。

直到有一天,小粉红怒了,因为冯蘅给它全身涂满墨汁,它用那双根本分不清是眼还是墨汁的眼睛瞪着冯蘅,一直瞪到黄药师把刚写完的宣纸卷起来放进桌边的青瓷瓶,然后小粉红行动了,它的目标很明确,窜到冯蘅胸口往下一滚,滚完就逃,逃到水盆里摇晃着自己的小身板继续瞪冯蘅。

冯蘅讪讪的看着胸口那一团墨迹,又看看小粉红,那厮怎么看都像在笑,最后他一拍大腿朝黄药师说:“它岂止是有灵性,简直是高智商啊,还知道跑远了再笑。”

“去换身衣服。”黄药师边说给小粉红洗身上的墨汁,最近小粉红和黄药师也混熟了,有时候嫌弃冯蘅还会跑到黄药师发簪上暂时栖身。

桃花岛上的桃花已经落尽,桃子开始生长,地上处处是粉色厚实的花瓣,走在上面有种踩不到实处的感觉,小粉红却很喜欢,一出门就脱离冯蘅的手腕没入花瓣不见了。

走到海边,冯蘅开始收拾渔具,小粉红从花瓣里窜出来在沙滩上打滚。

渔具是在仓库找到的,冯蘅这些天吃腻了肉,字也学的差不多了,没事可干,就想着出来钓几条鲜活的鱼改善生活,连黄药师也被他拉出来。

钓鱼考的是定力,冯蘅没定力,钓了一会儿就跟小粉红玩。

冯蘅,“小粉红,你的屁股在哪里?”

小粉红欢快的打滚!

冯蘅,“小粉红,你吃不吃鱼?”

小粉红打滚的速度慢了!

冯蘅,“小粉红,你会不会咬我?你咬我我也咬你。”

小粉红突然直起上半身,很嫌弃的看了冯蘅一眼,抖掉身上的沙子,刷刷几下窜到黄药师的簪子上装发簪。

冯蘅,“……”

黄药师,“……钓鱼吧。”

被嫌弃的冯蘅只好重新拿起钓竿,鱼桶里面已经放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五寸大小,一直试着想从桶里跃出来。

桃花岛的天是万里无云的天,海是碧蓝如练的海,白云海鸟,还有远处不知名海洋生物溅起的水花,看的冯蘅发呆。

初初几天考察桃花岛地形的时候来过海边,那时候他心神激荡,根本没有心情赏景,后来再来就是为了拣点牡蛎果腹,也没心情,如今心里没压力了,才发现这岛上不单桃花美,连海边的景色也让人心旷神怡。

只是,少了点东西,也许没少,这东西只是停在别处。

冯蘅,“黄药师,你的船呢?”

黄药师,“没船。”

冯蘅,“没船你游过来的?上次,就是你失踪那天,不是一天就回来了吗?游泳能那么快吗?”

黄药师,“坐船也没那么快。”

“对哦,坐船也没那么快。”冯蘅跳起来,指着黄药师激动的说:“你是人是鬼。”

黄药师左手稳稳的握着鱼竿,右手从腰上解下一个玉佩,他腰上一直系着两块玉佩,一大一小,从没见他取下来过。

冯蘅手里就拿着那块小的,黄药师说的话一直在耳边响,轰隆隆,像一声又一声的天雷滚滚而过。

黄药师说:“这是往返符,用于桃花岛和御城,御城便是黄家本家所在,桃花岛算是我的一处产业。”

冯蘅觉得他的脑沟回不够用了,一会儿想到桃花岛是个空间,他竟然打了桶酱油就穿到别人空间了,一会儿想到桃花岛是黄药师的一处产业,这说明黄药师家大业大,可能是个大家族,他去了岂不是要和别人斗智斗勇?一会儿又想到往返符这东西肯定就是空间传送器了。

脑子飞速运转之后,冯蘅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完全是下意识的。

冯蘅,“你有没有娶亲?”他原来以为没有,但是富贵人家的男人怎么可能二十六岁了还没成亲。

“尚未娶亲。”黄药师不皱眉的时候,有一种别样的温柔,生人勿进的气场也淡了,连那狭长的桃花眼都泛着别样风情。

大概是因为心情好,黄药师主动说起桃花岛的事,“往返符是我在偶然间得到的至宝,不论多远都可以把两个不同的地方链接起来,通过意念就可以往来,御城是我一早就设好的点,三年前我遭遇海难,辗转来到桃花岛,便把这里设为另一个传送点。”

冯蘅松了口气,原来不是空间,还好,不是太离谱。

黄药师,“后来无良大师告诉我,你会在桃花岛出现,我便又建了竹苑斋,至今为止我所知道有往返符的再没有别人,此事干系重大,不便叫外人知道,因此桃花岛的一草一木都是我亲手修葺而成。”

原来如此,冯蘅暗暗下决心要保密,往返符是个宝贝,怀璧其罪,万一叫外人知道了,岂不是不得安宁,想到这里,他把玉佩还给黄药师,黄药师却没要,“我这里还有一个母玉,你手里的是子玉。”

“给我了?”冯蘅惊讶的问:“这不是宝贝吗?怎么就给我了。”

黄药师,“你是我夫人。”

冯蘅,天雷继续滚滚……

作者有话要说:首发八章,泪,有人看咩?

☆、深林宅院中

  今日吃鱼。

水桶里活蹦乱跳着两条鱼,条条五寸长,都是黄药师钓上来的,如果没有冯蘅在旁边一惊一乍的浪费时间,原本可以钓更多。

冯蘅今天新得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还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所以很亢奋,加上他自己也知道桶里那数量极少的鱼是拜谁所赐,所以一进屋就很自觉的跑到厨房做饭,他熬的是鱼汤,从仓库找到点干紫苏放进去,鱼肉熟的快,不一会儿就闻到淡淡的香气。

小粉红闻香而动,探出头来看了看,发现是热汤,又缩回去。

冯蘅一屁股坐在床榻上,拍拍它的头,“去啃生猪蹄吧,反正你生冷不忌。”说罢,低头研究自己腰上的玉佩,这东西是无价之宝,有了这东西,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想干什么干什么,简直极品。

黄药师舀了两碗鱼汤,还捞了两条鱼分别放在两个盘子上,“吃饭。”

冯蘅挪了挪屁股又坐回去,“等等,让我再看两眼。”

几分钟后,黄药师已经去外面打水了,冯蘅才意犹未尽的站起来,餐桌上的情况一眼就看了个清楚。

冯蘅位置上那条鱼已经只剩骨架,连盛鱼汤的碗都空了,盘子边一个粉红色的小身影正撑得打滚。

冯蘅咬牙切齿,“……小粉红,你这无耻的白眼狼。”

得了玉佩以后,冯蘅颇为风骚的日日佩戴在身,黄药师给他准备的衣服以白色为主,玉佩的颜色是葱翠的绿色,挂在腰间很好看。

黄药师说往返符设置的地点就在御城外城一处深林宅院中,周围布置着各种阵法,寻常人难得进入,冯蘅知道这么做都是为了保证往返符的安全,黄药师最近一定是有什么借口外出,一直住在那处宅院中,否则一个人在本家连续失踪了十几天,不引起喧哗才怪。

现在冯蘅只要动一动心思就能回到深林里的宅子,宅子里都是黄药师最信任的手下,不到一天就能把他们带回本家,但是冯蘅却从没动过这个心思,他胆怯了,好不容易熟悉了桃花岛的生活,再去接触另一种完全陌生的环境,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黄药师知道他的心思,也不提回去的事,两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看书的看书,作画的作画。

冯蘅最近赖上了外间的竹炕,总爱抱着被子腻在上面睡觉,小粉红也跟他一起睡,睡醒了就爬到书桌上,探头看着黄药师作画,比冯蘅安静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几日,黄药师画的多数是冯蘅的睡姿,散乱的绫罗,精美的瓷枕,冯蘅好梦正酣的侧脸,无一不入木三分,画完就卷起来放进瓷瓶,冯蘅没有翻别人东西的习惯,所以一直不知道,他只知道每次睡醒都要莫名其妙的被小粉红咬袖子,它好像想拽着他看什么,可是往往拽了一半就放弃了。

又过了几天,冯蘅的心理建设总算完成,他知道黄药师家大业大,不能总在桃花岛陪着他。

吃过早饭以后,黄药师便先消失了,这是冯蘅第一次看到黄药师当着他的面消失,好在一早就知道是玉佩的作用,接受的快。

冯蘅心思一转!

没有想象中的晕眩,也没有漫长的时空通道,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身边的环境就变了,从满眼的粉变成满眼的绿。

这是一个建造非常隐蔽的宅子,分前后两个院子,结实的墙壁完全隐藏在高大苍翠的树木中,甚至连门都要走到近一米处才能看出来,门上隐约写着两个字“深宅”,已经剥落的看不甚清楚了。

黄药师和冯蘅住后院,前面住着三个黄药师最信任的手下,左一,左二和左三,很少见的三胞胎,冯蘅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估计是黄药师交代过了,第一天见面就恭敬的称呼冯蘅,“主母。”这让冯蘅不太自在。

黄药师并没有着急回本家,在林子里住了两天,那三个人非常低调,没事都不出来,安静的宅子里好像只有他和黄药师两个人。

冯蘅无事可干,带着小粉红在宅子里转悠,这宅子建在深林中,却不显得诡异冷清,前院很宽敞,几乎没什么遮蔽物,院中种着一些不知名的蔬菜,才刚刚有冯蘅小腿处那么高,此外就是三间紧闭的门,以及一间物资丰富的厨房。

后院整理的比较优雅,左边有一个不大的池子,周围修了一些矮小的石头和植物,右边种着一些不认识的高大花草,此刻开的正浓烈,其下摆着一张石头小桌,黄药师就坐在桌前写写画画,冯蘅跑过去干扰了几次,均被黄药师一点都没受干扰的表情给郁闷到了。

“哎!”冯蘅趴在桌子上盯着墙面。

头顶上是遮蔽天色的古树虬木,枝叶交缠在一起,鲜少有阳光透进来,小粉红就躺在一处小小的阳光处敞开肚皮晒太阳,如果它有肚皮的话。

院子里没多少阳光,便有些暗,但又不是很暗,不阴森不恐怖,有种美好的静谧感,冯蘅这一凑近盯着墙面,才发面院内的墙面和院外有很大不同,院外墙上全是苔藓还长着草,恨不得和整个树林融为一体的模样,院内却干燥整齐,还能看到墙上不算新的砖块之间有修葺过的痕迹。

冯蘅伸手摸了摸,没有常年处在深林中的潮湿,那些砖有些年头了,却相当结实,冯蘅又摸了一把喃喃的说:“这宅子是你建的?我怎么觉得墙很老,不过真结实啊。”

黄药师手里不停,头也不抬的说:“太爷建的,左二常年维护。”

冯蘅,“你太爷喜欢住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啊?”

“不是”黄药师顿了顿,“我小时候经常被刺客刺杀,太爷为了保护我。”

冯蘅,“为什么要杀你,我知道了,你家有钱,有钱人家就是这点不好,亲兄弟都自相残杀,不过你现在活得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黄药师,“我是家里的独子,想杀我的是分家。”

冯蘅,“分家?”

黄药师,“就是旁支。”

黄药师小时候远比现在风光,作为御城最大商家嫡系唯一的儿子,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风头无两。

黄家是个大家族,本家只有黄药师这一个嫡孙,分家子却子孙繁盛,慢慢的,有些人就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一开始是少不更事,后来黄药师就发现各分家家长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也许是大人以为小孩不懂事,在他面前就没什么警惕心。

黄药师是聪明伶俐,但是从来不是个天真到不谙世事的小孩,他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了老太爷。

第一次暗杀后,黄药师被老太爷转移到已经建好一年的深宅,那一刻,黄药师才知道老太爷的高瞻远瞩。

冯蘅爬到黄药师面前仔细看了一次,呼出一口气,“你真的没事,我放心了,那些分家后来怎么样了?”

黄药师,“害过我的都消失了,没害过的都给了钱散走了。”

冯蘅,“哇,你这么厉害。”

黄药师,“是太爷做的。”

那些人消失的时候,黄药师还小,懵懂的知道他们消失了,太爷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那些人都去了哪,老人只是尽自己所能保护这个唯一的子孙。

原来庞大的家族逐渐变的人脉凋零,后来黄药师长大了,他的身边逐渐出现了得力的手下,随着这些人的出现,原本显赫的黄家更加凋零,到目前为止,黄家只有一个酒楼和一个养殖场被外人所知。

一个门楣显赫之家变成现在普通的富人,总让人不胜唏嘘,黄家的人却安之若素,不追忆过去,也不依靠着过去嚣张跋扈,他们除了必要的生意往来,几乎可以算是足不出户,行事低调至极。

人们唏嘘了几年后,也就逐渐忘了这个家曾经有多么显赫荣耀。

这是很久之后,冯蘅陆陆续续了解到的,因为黄药师做事并不避忌他,所以,除了桃花岛这处不为人所知的岛屿之外,他还知道了很多黄药师的产业,有果园,有布庄,有杂货店,全部和黄药师一样低调,都是小店,看起来不怎么样,收益却高的惊人,除非有人特意长期监视,否则根本没人能看出来,如果黄药师在现代,一定是个隐形富豪。

这些产业的所有人都不是黄药师,但赚的钱都归黄家,管理者冯蘅也认识,就是左家兄弟,黄药师从不出面,有一次冯蘅问起来,黄药师笑着对他说了四个字,“树大招风。”

联想到黄药师小时候的遭遇,冯蘅对黄药师又佩服了几分。

一个人的才华可能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可是一个人做人处事的态度却真真正正是要看个人的,黄药师用他的头脑做大了黄家的产业,却能做到如此低调不张扬,这显示的不单单是他的气度。

黄药师聪明,聪明在于事业如火如荼时懂得收敛锋芒,在于他的锋芒丝毫都未被外人察觉,更在于他懂得通过收敛锋芒来保护家人的用心。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不让冯蘅宅斗,专心去种菜,我真是煞费苦心啊。。。。。。

以后提到深林宅院,就叫做深宅,方便大家看文。。。

☆、林里的生活

  前院左右两边的菜地都被分成两块,一共种了四种,他们每天吃的菜就是现摘的,至于肉类,听说是左一在树林里打的野味,除了树林里的野味,还有后面池子里的鱼。

一开始,冯蘅以为那池子是赏景用的,还应景的喂了几次鱼,发现上来吃食的都是肥美的可食用鱼,错愕了很久,连个池子都如此实用,怪不得黄家能起家,估计赏景只是附带功能,转念又一想,毕竟这里也算是深山老林,万一食物供给不上,有这一塘鱼和前院的菜地,确实是能救命的。

料理农作物这活,冯蘅不敢托大,尤其是不认识的农作物,所以他很少亲自上手,只在一边观摩,他已经掌握了区分三胞胎的办法,武功很高的是左一,维护宅子而且木工做的很好的是左二,料理蔬菜作物的是左三。

左三对农事很上心,每天必到菜地看一次,有时候除除草,有时候浇浇水,冯蘅跟着参观,也帮把手,少不了要唠叨。

冯蘅,“左三,这些都是什么菜啊?”

左三恭敬的回答,“回主母,院子左头种着土豆和荞菜,右头种着白叶和红果。”

冯蘅捏着红果的叶子想,四种菜里面倒有三种是认识的,只不过土豆长在地下,红果还没出果,不过左三这一提醒,冯蘅就发现红果的叶子有点眼熟,应该就是番茄了。

他们这几天吃的菜,除了白叶是菜地里摘的,其他都是厨房里的存货,冯蘅回忆了一下,白叶的味道还不错,有点像大白菜,不过更脆更甜一点。

墙根放着一些农用工具,有耙子有铲子,有水桶,还有几个叫不来名字的,均摆放的整齐划一,每次用完工具,左三都认真的放回原位,连菜地周围都被他整理的干干净净,地里是黝黑肥沃的土壤,周围都用大方块砖围着,看起来整洁又方便。

冯蘅对于比自己强的人一向心服口也服,当下的就表达了敬佩之情,左三依旧面不改色的鞠躬,“回主母,没点本事哪里配跟着少爷。”

冯蘅,“……是吗?”他怎么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没点本事的人。

左三,“回主母,少爷所有的果园和养殖场,都是我在打理,自然要竭尽所能不敢怠慢。”

冯蘅,“……”

果然强将手下无弱兵,不过他们这么不设防是好呢还是不好呢,是好吧,至少说明黄药师信任他。

冯蘅,“你怎么什么都跟我说?”

左三,“主母多虑了,少爷信任主母,我们自然也是信任主母的。”

冯蘅无语,他想让左三别再叫他主母,又怕左三改口叫他少奶奶,还不如主母好听,于是什么也没说。

跟着左三看了两天地,左一和左二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据左三说,院子里的大方块砖就出自左二的手笔。

左二不出门,他们在外面能听到屋内嘭嘭响的声音,左三说他在研制新式的笔,打算拿到店里卖,听说是黄药师前几天回来提的构思,左二一听就说能成,从那以后除了吃饭和找材料,其他时间都在屋里,唯一破例的就是那天出来见冯蘅。

左三对勤学好问的冯蘅还是满意的,这看得出来,因为他态度友好,虽然话不多,但是冯蘅没有被排斥的感觉。

“地不用每天锄,有草了就锄一锄,没草的话隔一段时间锄一次就行了,水也不能浇的太多,比如这白叶就不需要太多水,多了反而容易烂,荞菜最好养活,只要有土就不用费心照料,其实植物是很好养的,只要你懂它们,他们就会回报你。”

听左三的意思,基本和冯蘅理解的差不多,按照冯蘅自己的理解就是种地是个很轻松的活,并不需要天天照料。

嘭嘭、嚓嚓……

左二的房里又传出动工的声音,黄药师低调,手下人走的也都是低调风,左二做小件都在自己房里,除非有房里放不下的大件才拿到院子里做,当然一般也没什么大件,他负责的生意比较杂,有书店,有笔墨斋,有杂货铺,都是他负责洽谈甚至制作。

前几天黄药师回来说起这种笔的构想,他就有预感这种笔会成为一种革新,现在毛笔是唯一的书写工具,有人已经开始觉得不方便了,出门携带尤其不方便,毛笔、砚台和墨,哪个都不能少拿,如果能把这种笔做出来,无疑是只赚不赔。

左一推开门进来,手里抓着一只山鸡,看到冯蘅蹲在地上和左三说着什么,这个姿势其实是极其不雅的,但是黄药师都没说什么,他们兄弟三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

他们自小就跟着黄药师,都知道黄药师命定的夫人会在他二十六岁的时候从别的时空来到这里,别的时空就是另一个世界,言行举止有差异是正常的,他们理解。

“大哥,小弟。”中间那扇房门打开了,有点邋遢的左二手里举着一个东西兴奋的跑出来,“成功了,成功了,你们要不要试试?”

他把自己关了好几天才造出来的东西,大家自然都好奇,最好奇的就数冯蘅了,他惊奇的看着这根笔,拿起来在手心划了几下,愕然发现这是一根很朴实的钢笔雏形,左二把它做成一跟空心的木条,下面削尖,上面套了一个极小的东西用来做笔尖,细细的孔就从笔尖通进笔腹,另一头是一个活动的木塞,灌墨汁的时候打开,平时就塞着,可不就是一个简易的钢笔。

古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别的不说,单是流通墨汁的细孔就不好做,大了不行,小了不对,用力过猛又会破坏笔尖,说到笔尖,这也是一个艺术,普通的木头磨损快,左二便在笔尖上加了不知名材质作为笔尖,增长使用时间,木条内部镀了一层类似油漆的物质以避免墨汁浸透,左三是个很细心的人,笔被磨的很光滑。

拿外行人的眼光来看,冯蘅认为这是一支优质笔。

左三,“主母,请命名。”

冯蘅,“命名?”

左三,“少爷说这是主母的构想,请您命名。”

冯蘅,“我?什么时候?”

左三,“这该问少爷。”

黄药师昨天一直在写写画画,很晚才睡,今天还没出过房门,冯蘅很自觉的不想打扰他,自己想了会没想到,就放弃了,但是命名是个很光荣的事,他叉腰豪放的说:“就叫冈笔吧!”不错,钢笔的谐音。

左三,“有什么寓意吗?我好为这支笔写介绍。”

冯蘅挠挠头,“没有。”

左一,“……”

左二,“……”

左三,“……”

☆、主母醉的快

  午饭吃的是野鸡和白叶,左一只负责给鸡褪毛和清理内脏,剩下的活还是冯蘅来干,这深宅里的人厨艺都不敢恭维,这么一衬托就显得厨艺平平的冯蘅做出来的都是美食,一开始左家兄弟不同意主母亲自下厨,冯蘅只好把黄药师找来给他们施压。

黄药师一句淡淡的,“没关系,随他高兴。”就让给左家三兄弟无话可说。

左一帮他处理完野鸡就闪走了,说闪走是因为他的确是闪走的,冯蘅只来得及看到黑影一闪,左一就不见人了,他扫着一地鸡毛,不厚道的想左一是不是内急了。

野鸡的分量很大,比普通的家养鸡要大上一圈,加上厨房的存货,绝对够这几个人吃了。

冯蘅决定烤鸡,厨房里有蜂蜜和油盐调料,他把野鸡洗了几次确保干净,刷上调料腌着等入味,墙角还有几根粗细不同长短不一的棍子,一头都是削尖的,棍子上都有点黑,看来他们也常吃烧烤,只是不知道味道如何,冯蘅严重怀疑他们连盐都没加。

在院内生了火就去抓人,左一自然是没找到,左二也一早就进屋写冈笔介绍去了,于是,仍然在院中的左三被抓包了。

把烧烤的事交给左三,冯蘅就腾出手来切好白叶放在一边,又忙着蒸米饭,他试过蒸馒头,但是碱面放多了,蒸出一锅黄馒头,除了左二味觉特殊觉得好吃,别人都一副谨谢不敏的样子,他也想过做点饼子面条,但是那几个人吃什么都一样的表情很打击他的积极性,也就没尝试。

淘了米,都装在瓷盆里上锅蒸,冯蘅又出去给野鸡刷调料,左三只管守着鸡翻面,他烹饪的水平冯蘅信不过,只能厨房院子两头跑。

刷完调料,冯蘅回来收拾那些内脏,其实内脏的味道也不错,只是这些人习惯一掏出来就扔掉,想到吃过的毛血旺,冯蘅把能用的内脏收拾收拾都放进锅慢慢煮,还切了几个大葱大蒜和姜片也都扔进去,最后找了几个辣椒,他原本是想做一碗辣椒油的,但是厨房没干辣椒,只能凑凑数。

快熟的时候抓了把白叶和荞菜扔进去,这是仿照饭店的作法,饭店放的大部分是豆芽,但是这里没有,放别的菜也一样,想到豆芽,冯蘅倒想做点豆芽备着,反正这个简单不费事。

不大一会儿,他的非典型毛血旺好了,米饭也同时熟了,外面左三在唤他主母,冯蘅出去又刷了一次蜂蜜熄了火煨着,就让左三去叫人吃饭,他抓紧时间炒白叶。

冯蘅喜欢在院子里吃饭,因为屋内比院内还要暗点,他宁愿每天把桌子搬进搬出也要在院子里吃饭,其他人没这讲究,但是肯定不可能让主母搬桌子,所以左三一喊吃饭,神秘的左一就抗着桌子摆出来了。

等人坐齐了,冯蘅就开始上菜,最后把煨好的野鸡撕成块放在一个大盘里端出去,还特意给小粉红留了一个鸡腿,左二很喜欢小粉红,吃饭的时候小粉红总是盘着他的肉块滚到左二面前吃,对此,冯蘅不太满意,小蛇毛还没长齐就敢嫌弃主人。

这顿饭颇得那四人的喜爱,比冯蘅料想的好一点的是他们吃烧烤也加配料,可是没人把蜂蜜涂上去,虽然只是一味调料,但加与不加对味道有很大影响,左二当时就把这个工序记下了,他负责的还有几家酒楼,三个人里面,他是最累的,左一是黄药师的贴身暗卫,不能分心,对经商又一窍不通,所以什么都不管,左三只负责和农产品相关的生意,只有左二乱七八糟什么都管,不可谓不累。

黄药师尝了一口毛血旺,点点头,“左二,记下。”

左二应了一声,问过冯蘅一一记下来,一边记一边用鼓励的眼神看冯蘅,看的冯蘅差点翘上天。

左二的兴趣是制作,让他负责饭店的事是有点勉为其难,可是没办法,黄药师的产业基本都是他和左三在打理,人手不足,左三又趁他不在,把酒楼的事推给了他,好在黄药师的酒楼并不多,也不算大,只有三个中型酒楼,黄药师打理着一个,左二打理两个,如今来了一个会做饭的主母,肯定比他们这些不会做的适合打理酒楼,左二觉得自己苦尽甘来的日子不远了。

冯蘅也夹了口毛血旺,他不爱吃太腻的食物,但是这一碗因为材料缺少的缘故,味道还算符合他的口味,他爱吃辣椒,毛血旺里的菜吸收了辣味,更加鲜辣,吃的他不断地流汗。

纵观全桌,他和小粉红吃的乱没形象,黄药师还是没有特别的爱好,左家三兄弟倒是对毛血旺表现出比较强烈的兴趣,这种菜适合下酒,左一就凭空消失了一阵,最后手里拿着一坛酒又凭空出现了,把冯蘅唬的眼睛一直闭不上。

左二性格最开朗,一看冯蘅的滑稽样,当下就不客气的笑起来,另外两兄弟也跟着起哄,连黄药师都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冯蘅闭上眼不满的说:“笑什么笑,眼睛大是我错吗?眼白多是我错吗?眼珠子小是我错吗?”这一家主仆,一看就是没大没小惯了,估计黄药师平日也不约束他们,连主母都笑话,冯蘅已经忘了自己原先有多排斥这个称呼。

笑的兴起的几个人都停下了,黄药师安抚的给他夹了一片白叶。

小粉红本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它对今天的烤鸡腿很满意,吃着吃着发现周围安静的诡异,遂抬起半个蛇身看看发生什么事,也不知道看出了什么,突然放开鸡腿,滚着蛇身子半张着嘴,尾巴还快速的拍打着桌子。

冯蘅,“有没有谁告诉我,它在乐什么?”

众人面面相觑……

虽然喝了酒,但是几个男人喝一小坛,还是没有过足瘾,左一又拍了两坛,众人喝的兴起,左一却说什么也不喝了,冯蘅劝了半天,左一还是不为所动,于是冯蘅的牛劲上来了,非要劝酒成功不可,左三看黄药师没有拦的打算,只能自己出马,“主母,大哥不能喝多,他要保护少爷。”

冯蘅,“没关系,这里这么安全,不会的。”

左一正色道,“不可大意。”

冯蘅扭头瞪黄药师,越瞪越水,意思就是看吧,都怪你,喝酒都不能尽兴。

黄药师,“……不妨。”

左一,“可是……”

黄药师,“有我。”

冯蘅这才想起黄药师那招诡异的召唤屏风绝招,可见他也是有功夫的,只是不知道厉害不厉害,这么一想就想到那天看到黄药师洗澡的情境,脸不由的红起来。

左二,“主母醉的真快。”

冯蘅,“……”

作者有话要说:早晨十点是更新时间,一般不会晚于十一点,其余时间的更新提示一律属于抓虫行为,请无视。

☆、欲乘风归去

这一喝酒就喝到深夜,连黄药师都一直陪着,只是不怎么喝,三胞胎都不跟他拼酒,因为知道这五个人里面总要有一个清醒的,冯蘅却没顾虑这一层,勤快的给黄药师满酒,黄药师便拿起酒杯喝下,但是冯蘅不胜酒力,很快就只有被灌的份,哪还有心思给黄药师倒酒。

左一是三兄弟中最嗜酒的,可是担任的工作是最不能喝的,左二管理着酒楼,喝酒是最方便的,可他偏偏是三兄弟里最不爱酒的,对他来说,只要有人给他足够多的新想法就醉了,但是今天难得大家高兴,连左二都喝醉了。

几个人一直喝到人事不省,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只有一个人和一条蛇清醒着,小粉红看了看黄药师又看了看冯蘅,似乎在很痛苦的抉择,后来终于下定决心往冯蘅那边凑了凑。

冯蘅,“嗝……”

小粉红僵了一下,马上临阵倒戈,窜到黄药师身上舒服的闭眼睡觉。

黄药师把三胞胎都送回房间,这才抱着冯蘅回房,冯蘅的身高在这个时空不算低,抱起来却一点也不费力。

别人都在二十岁左右就娶亲了,唯独黄药师等到二十六岁,他要娶的人一开始还对他很防备,这是他料到的,所以一直采用放纵策略,结果,黄药师只能说冯蘅是个很容易接受现实的人,他已经很久没提过回另一个时空的事了。

怀里的人喝多了酒,身上被蹭的到处是土,黄药师想了想,给他脱得只剩中衣才抱到床上,自己也躺上去。

……

冯蘅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爬起来,总觉得有点不适应,好像应该有一双胳膊抱着他睡的,可是整间屋子里除了他就没别人了,连小粉红都不在,果然是做梦了,要不就是梦游了。

左三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主母,可以进来了吗?”

冯蘅,“进来吧。”

“主母,洗洗脸吧,我今天起得最早,趁着露重,给你们每人打了一盆水,梳洗一下准备回……”左三端着脸盆进来,一副古代忠诚丫鬟的形容,嘀嘀咕咕说了半天突然呆住了,半晌低着头往出退,“主母,快把外衣穿上,我先回避。”

看着急急忙忙回避到屋外还给他关紧门的左三,冯蘅很无语,他只穿的是中衣,当睡衣穿的,又不是没穿,再说大家都是男人,至于这么计较吗?

左家兄弟拿他当主人对待,跟黄药师却完全是朋友的相处模式,虽然他们和黄药师话也不多,但是冯蘅能看出来,他们主仆相处的很随意。

原本他不觉得奇怪,他自己的时空本来就没有主仆一说,黄药师和三胞胎放在现代就是典型的上下级朋友关系,所以他并不奇怪,可是后来和三兄弟对自己的态度一比较就发现问题,这三个人对自己根本就是对待当家主母的态度,客气又恭敬,左二还好点,左一见不着面,左三根本就是不叫主母就不能跟他说话似的。

冯蘅也想像朋友一样和他们相处,毕竟想法不同,他也不想让别人恭恭敬敬的把他当主人伺候,他不习惯,不过这种事得慢慢来,他相信既然黄药师能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让这三个人把他当成朋友,那么他冯蘅也能。

左三等了许久不见他动静,又开始敲门,“主母,好了吗?”

冯蘅拉开门,“好了,可是你干嘛要端着盆进来,我自己能洗脸。”

左三放下脸盆开始绞毛巾,“回主母,今日要回本家,收拾干净点才好。”

冯蘅,“左三。”

左三,“主母请说。”

冯蘅,“你是在说我自己洗不干净脸吗?”

左三,“……”

冯蘅,“左三。”

左三,“主母请说。”

冯蘅,“你能不次次说话都用主母做前缀吗?”

左三,“……”

冯蘅趁机从左三手上拿过毛巾,快速洗了脸,房里备着他的衣服,他就换了一件。

黄药师给他挑的颜色都接近于白,粉白、乳白、月牙白、奶白,这衣服穿在有些人身上很显气质,比如黄药师这种人,这种人穿什么都显气质,而有些人穿上就只能用可爱来形容,比如冯蘅这种人。

冯蘅也试过穿黄药师的青色衣袍,可是在黄药师风采的强烈对比之下,他只能老老实实的换回白衣。

回本家是件大事,黄药师家里如今只有一个太爷,很得黄药师的尊敬,听左二说太爷平时是个很可爱的老头,冯蘅不明白,“什么叫平时?”

左二,“就是平时了,其实老爷子算计人的时候也很可爱。”

冯蘅,“算计人?”

左二,“少爷未满十岁之前都是靠着太爷的算计才能保命。”

冯蘅,“老爷子智慧过人。”冯蘅对老爷子充满了敬佩,还有点感激,简单来说,没有老太爷就没有黄药师,没有黄药师就没有竹院斋,那么他穿越过来就得餐风露宿,当然如果没有黄药师,他会不会穿越来还是两说,那个无良大师不是说了嘛,他来到这就是为了给黄药师当夫人。

冯蘅试了几件衣服,都没多大差别,最后还是定了那件粉白的,因为左三看到他穿那件衣服时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于是冯蘅就穿着这件出去了。

黄药师在院里和左一说着什么,看到他出来,黄药师走过来,“衣服很合适。”

冯蘅得意的摆了个有力量的造型,“那是当然,我可是天生的衣架子,试什么什么好看,全是沾我的光啊。”

黄药师,“走吧。”

门口没有想象中的轿子,连那条所谓的路都铺满树叶,不知道有多久没人走过了,他还以为左一每天出去打野味会走,看来也是走别的路。

黄药师携了冯蘅的手,“跟紧我。”

冯蘅下意识的想挣开,可是走了几步发现周围的树木石头摆放的很不寻常,马上想到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阵,遂不敢乱动,一直紧跟着黄药师,黄药师的手宽大有力,可是触感很好,不像普通男人那么硬,淡淡的散发着温暖,冯蘅有点热,看黄药师的背影也出尘起来,简直欲乘风归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冯蘅已经热得有点晕眩的时候,黄药师放开他的手。

黄药师,“出来了,再走半日就是官道。”

☆、原来没女人

一上官道,原本和他们一起走的左一就不见了,冯蘅一直怀疑他能隐身,平日里瞧不见,但是只要黄药师一声,“左一。”甚至不需要多大声,他就会马上出现。

官道上人渐渐多了起来,据说黄家本家就在城南比较安静的地方,冯蘅边走边看,这是他第一次直面古代人的街道,不免有些好奇。

他原本觉得这件粉白色的衫子有点艳,所以出门就后悔了,在大街上一走才发现,他这件已经很素淡了,街上人穿的衣服简直可以用桃红柳绿来形容,翠绿色、粉色、水红色、艳红色……数都数不完。

也有一些人穿的比较淡,就像黄药师一样,可是没一个像他那么有气质,这从四周看过来的嫉妒目光就能知道,冯蘅得意拉住黄药师的手抬头挺胸。

手腕上的小粉红一上官道就把自己当成手镯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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