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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作者:渺缈孤舟客 当前章节:12184 字 更新时间:2026-6-1 15:28

清明当天,好似什么愉快的节日,家家张灯结彩,街上还有花会。人们脸上喜气洋洋,似乎看到了什么好事。真正问起来,又是一问三不知。

“我昨晚啊,梦见被蒙古人杀了……”

“我是被辽人……”

“我守城门到最后,可还是被外族打了进来……大宋亡了……”

“大宋亡了……”

所有人念着这一句,兴高采烈地走出家门,在街上无所事事地到处游荡。

武大家中多了一棵大梨树,但没有人在意这些了。

疯掉的王婆穿行在人群中,蓬乱着头发,拍着手唱着古怪的歌谣:“缘之未生,何往于曾。缘之既生,与子相逢……”

也没人会注意她。人人都在思考自己的事。

武大站在家门前,他看到重病的西门庆也站在人堆里,不知在庆贺些什么。方大人放下了一直端着的架子,也混入人群,与民同乐;方大人的宝贝表姐和表姐夫,正携着手随处漫步,朝周围指指点点。

似乎仅仅隔了一日,人人都变了。

唯一相同的是,所有的人都在笑,这种笑容令武大毛骨悚然,他或许是整个县城唯一笑不出来的人。

人因感情而有丰富的表情,若所有的表情都是一种,那是很可怕的。那种不再是表情,而是某种规则化的东西。而武大觉得,那些人并不是顺着规则在笑,而是由自心底里的高兴……

——那么,当人人都只有同一种感情的时候,所谓的异类就会被排斥了。

“武大,你不高兴么?”

“武大不是平时挺乐呵的么?”

连郓哥也掺合在里头:“大郎,大家都挺高兴,你怎么不笑呀?”

人们围上来:“武大,你啊……”

门被人用力关上。武大还能听到门外的人挠门的声音,待过了许久,那声音才消失。

那人吼道:“不是告诉你今日不要开门不要让别人看见你么?!”

武大指着外面,颤着声问:“外面是怎么回事?!”

“你是生魂。”那人喘着粗气道,“不要出去,生魂会被盯上!”

街上闹了许久,直至傍晚,那人打开门,叫猫儿们开路,将武大带到天上那片桃林里,这才舒一口气。

晴空下万里无云,武大站在桃花中,俯瞰一大片土地……

——他过了二十几年的“故土”。

由天边,一点一点被染上墨色。那是真正的墨色,连一点星光都不沾、并非夜幕的东西。

眼睁睁看着脚下大片大片的城市,被这样的墨色一点点侵蚀,由远及近,民宅的灯火一盏盏熄灭,天上地下,无一不是黑的。

人们站在一片漆黑中,纷纷扶着脑袋恍然大悟……

“啊……我记得了……”

“我也是……”

“我也是!”

脚下的“大宋”,响起一阵喧哗,那些人同一时刻嚎叫起来,回复死前的模样:有的被箭穿了心;有的脑袋掉了,身子满地乱摸找得欢;有的只是脖子上一个伤痕,血糊了一身,那是流血而死的。

这便是遗世录。无论是何等的怨恨,若要为一世的痛苦而逃离世间,最后总会全部回来。

“这本书快要完了,很快会变成一本普通的书。”那人负着手道,“若不接受这样的痛苦,就要永远留在书里当孤魂野鬼。”

墨色吞噬着整个土地,最后只留一轮明晃晃的圆月仍然挂在天上。

“那个,就是冥关。”那人望着月亮道,“冥关外,是你该去的地方。”

他深吸口气,高声喊道:“引魂阵!”

桃花林里响起一片猫的嚎叫。只见由月心而起,两道光直直向此地射来,待近了才发觉,那并不是什么两道光,而是两排浮在虚空中的烛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自燃而起,最后两支则停在武大跟前。

“请!”

又是猫儿们起头,向着月奔去。明明他们的脚下什么都没有,却能随着烛火开出的道路走得稳,走得直。

只要踏前一步,就能离开书中的世界了。

“你看这桃花,开得好看,有什么用呢?”那人踱到一棵树下,折了一枝桃花,塞到武大的手里,“这就是用处。”

所谓缘,是人与人之间实际是有,却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本座将缘系在桃花上,送给你。”

……

“十世之后,若我俩之间有一人忘了对方,就算缘尽了……此后,我不找你,你不找我,大家落个清静!”

……

“我啊,无论轮回多少世,都会拼死记住你!”

“你也记住我吧……”

——不要忘了我啊!

他托住武大的后脑勺,又吻了他。这一次的吻与之前不同,仅仅是唇与唇相贴,没有什么越矩的动作。

一个绵长的吻,饱含着深意,他将这样的深意,交与了他。

这样的吻,明明该是快乐的。

要说这是快乐的话,为何一点也没有快乐的感觉……

为什么……为什么……

他看到了,那人眼中的悲伤能传递到他的眼中,无法抑制,无法停歇,慢慢地顺着脸颊淌下来了……

武大摸了摸脸颊,他在流泪。

——为什么会哭呢?

那人扶着他的肩膀,要他面向月亮:“沿着路走,不要回头。”

“你呢?”

“我……随后就到。”

那人一拍,武大不由自主地向前,在虚空中稳稳地向前走去。每走一步,他都能看到更多梦里没有的东西。

他看见那人一会是个青年,一会是个少年,一会又成为一个小孩;他看到他执着剑,带着青铜的古面,穿梭在异族的军队里大肆杀伐;他还看到那人被王帝下罪,不甘于死在牢中,手一伸,将脖子抹了剑……

一张张脸,全都是他。

梦中的竹林里,那些没有脸的人,全是他!

离月亮还有几步之遥的时候,他停住了。

……

“十世之后,本座就再不能为人。这缘分看你,你想尽了,那就尽了。”

……

再不能为人,再不能与他相伴……

“阿澈……”他的喉中迸出这个名字,过往的记忆如决了堤的洪水汹涌而出……

他们初遇在一个火山边,山口里滚滚的岩浆缓缓流淌。那人说:“本座给你取个名字吧!你的性子看似静,却炽热,你看,就像岩浆一样……”

于是,他便被叫做苏焱池。苏是夏商的一片封地,他本是无名的……

他与他有十世之约。

十世之后,就缘尽了。

“阿澈……阿澈!”他不再听他的话,回过身想要抓住什么……

那人在远处看着他,那已经不是书中名为武大的人物了,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虽然魂魄只有一半,仍无法抵挡他本有的风采。

十世之前他是一只妖,十世之后他是一个人,人的名字为:秦笑。但对面的人,一直都只叫他最初的名字:阿澈。

“止!”那人念了一声,男人就没法再动了。

“不是说了么,不要回头,一直向前。”

他们两人,十世之前一个没有姓,一个没有名,就那样走到了一起。

他身着青色的直缀站在月的这边;他穿着白色绘着墨竹的直裾站在月的那头。

两两相望,中间隔着万丈深渊,看不破的是往事,看不清的是前程……

桃花开处,烛火一支支熄灭,苏焱池知道,他已经无法回头了。

“阿澈!!”

他的哀号发自肺腑,伸出手臂,却什么也够不着。月光里伸出几只爪子,猫儿们齐心协力将苏焱池拖了进去。

远处的那人只是笑笑,带上了那个熟悉的青铜面具。面具之下,什么表情都看不到了。

……

遗世录开始崩溃了。

墨黑的天降下了白色的雪……并不是真正的雪,仔细一看,那不过是细碎的纸片绞在一起罢了。

哀嚎着的人群停了下来,他们又成了生前的模样,呆呆的望着天。

那人走入人群,抑扬顿挫地高声道:“冥关大开,幽境不再,非生非死,切勿徘徊!”

所经之处,人们向他作揖道别,接着便一个个化为光柱,飞升入月。

在他眼前就是这样,一颗颗逆飞的流星冲进月中,这些人都走了。

只有一个人,还坐着喝酒。他看那人来了,招呼他坐下。

那人拱手道:“武捕头,你回来了。”

“我快马加鞭走了不过半月就到了京城,回来后,阳谷县就成这样了。”对方抿一口酒水,“我以为别人都走了,没想到还能看到你。”

“其实,本座是来自首的。”

“所为何事?”

“紫石街有个王潮,是本座杀的。”

“还有呢?”

“你那个‘大哥’,走了。”

对方沉默了一阵。

“不负所托,让你做了一世捕头,杨都统感觉如何?”那人道,“你生前姓杨名立,蒙古人打进来的时候,你战死在苦竹隘,还记得么?”

“记得。”

他记得的,自己是宋将杨立。他曾有一位结拜的大哥,这位大哥鼓励他上战场,他便参了军,直至升为都统。

剑门关,苦竹隘。

他倚靠天地间的艰险作屏障,将蒙军阻于关前三个月,最终却被汉人的败类打开了城门,功亏一篑……

“外面几时了?”他问。

那人答:“八百年后了。”

“蒙古人呢?”

“早被打下来了。”

“那,好的很!”此人松了口气,抚掌笑道,“喝酒!”

“干!”

两人将两坛酒各自一气灌下。那人将酒坛子一甩:“宋军都统杨立听命!”

“是!”

“本座命你了却尘缘速速随他人离开此境!”

“那你呢?”

“本座自然有地方去……”那人话语一滞,随后道,“快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于是,这个人也作揖,飞入了月中。

疯婆子拍着手凑到那人跟前重复地唱着歌谣:“缘之未生,何往于曾。缘之既生,与子相逢……”

那人挥挥手道:“罢了,你儿子开了守城的门,你有此一遭算是报应。现在报应完了,你走吧。”

疯子释然地长舒口气,飞出了幻境。

那人又找来两坛酒,凝望着满空逆飞的流星,呵呵笑了两声,往口中大灌一场。

故人,都走了。

只留下他一人。

无以名状的孤独感充斥满内心,无论喝多少的酒也填不满。可是,他想,他来过了,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这个不是大宋的“大宋”,至少在他心中从未消亡。

那人对月举起酒坛,向着遥不可及的地方祭奠:“虽在此境内没有与你做过那事,但本座很开心……”

就好像男人从未从他身边离开过一样。

他们一起卖过炊饼,一起在雪中走回家,晚上睡在一个房间。即使并不长久,他们也算在书中成过亲、拜过天地、做过夫妻。

——他们终于做了“夫妻”啊!

“哪怕就那么一次,记住我吧。”

——我爱你……

月光渐弱,最后那一点光明也被墨色吞噬了。

地下只剩两个空掉的酒坛,一扇石门发出格格格的巨响,缓缓地合上了……

门上写着两个大字:黄泉。

来兮去兮,皆由我思。你之往矣,我之殁矣。

☆、【出世】

他和秦笑坐在沙发上正看电视,最近的节目越来越无聊,一到放假就开始放各种放烂了的电视剧。

正巧,一个台放《老水浒》,一个台放《新水浒》,而且同时放的是武大郎和潘金莲的那一段。

秦笑看到潘金莲和西门庆正行云雨之事,而武大郎在冰天雪地里搓着手卖炊饼,就随口说了句:“武大郎还挺可怜的。”

“是吗?”

“他是个好人啊!人不都这样么,好人不长命。”

他略有所思:“武大郎,的确是个好人……”

“嗯,是啊。”

……

他醒来,傍晚的阳光穿过窗户铺洒在被子上,很暖和。

没有雪,没有紫石街,也……没有他……

遗世录是一本能将他人的魂魄收入其中的书。不过,凡是有灵性的东西,放的时间久了,就会成精怪。

书也是。

这本遗世录,不甘于只收容书里那一点点魂魄,终于开始对自己的主人下手了。可惜,书到底不是动物,不晓得自己的底限,于是就这么被自己毁了。

这件事是他醒来后想到的。

如今,书已毁,这样的猜测也无法被证实。他急着拨去脸上的呼吸罩,他循着感觉找一个人……

——为什么要在院中种梨树呢?

——因为“梨”,音同“离”啊!

他跌跌撞撞地向楼下跑去,医院里的病人好奇地望着一位模样清俊的青年走步不稳,却越走越快,越走越快……

——不,不是的……

他推开门的时候,还在对自己报以幻想。

这里是地下一层,这间屋就是所谓的太平间。

太平间里躺着一排尸体,脸上盖着白布。尸体们的脚趾都露着,挂上各自的编号和名字,好让人认出谁是谁的家属。

他一排排查去,很仔细,生怕看错了一个字就把活人当成死人了。

第一个,不是。

第二个,呵呵,是个女的。

第三个,是个孩子,可怜……

第四个,也不是,这是个老人……

第五个……

他认真地看过去。希望最后一个也不是他。

最后躺着的,是一个皮肤苍白的男人。脚趾上挂着的名字为:秦笑。

秦笑死了。

他愣怔地站在原地,不敢把白布揭开。他想伸手触碰他,发觉掌心里似乎多了个东西。

他之前走得匆忙,忘记了:手中还握着一小枝桃花,花开得很旺,不是虚幻,不是梦境。

是真实的。

那个人很喜欢吹牛,一直说:“本座有本事不让你死!”

——然后那个人做到了。

他跪在地上,无话可说。

太平间外越来越嘈杂,真吵。

有人跑进来大嚷:“你们他妈怎么看好他的!怎么还是让他摸到太平间了!”

一人争辩:“我又不是三头六臂,老大叫我去把遗世录埋了啊喵!”

几个人跟着点头附和。

“也不能怪我,我刚刚尿急……”

“我不能闻医院的俗气……”

“我看见有个小姑娘长得很可爱,所以去照顾她了……”

最后说话的人脑门上被敲了一个爆栗。

然后,他们发现第三排最后的那具尸体有了变化。尸体被一道光笼着,便在众目睽睽下散为尘烟。

尸体有想见的人,见到了,就走了。

这就是妖,无论修了几世的人,终究是妖。每一世死去后,它的尸体都会自行尸解,如此一来,就连个坟墓也没有了……

之前吵闹着的人们安静下来,其中一人带头跪下:“恭送老大!”后面的人齐刷刷跟着他跪下,众口一致地严肃道:“恭送老大!”

他的眼里,终于连尸体也没有了。那个人就这么潇洒地走了。

苏焱池,到了这个时候,才真正体会到悲凉。他再也见不到他了。

那么,留着这双眼睛还有什么用呢?

留着耳朵还有什么用呢?

留着嘴,还有什么用呢?

连魂魄都失去了一半的自己,不如死了的好啊!

眼前愈来愈黑,他向着黑暗,深深地沉下去……

……

“你说武大郎是个好人,难道你想做武大郎?”

“哦,本座倒觉得你的个性挺像武大郎,不如,你当一回试试?”

“那么,我做了武大郎,你做什么?西门庆?”

“不,本座就做潘金莲!”

“为什么?”

“武大郎和潘金莲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呀!”

——做夫妻吧!做夫妻吧……

十世都做不到的夫妻,就在书里做一回,如何?

这样的好梦,真希望永远都不要醒。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没完,还有呢,别着急~作者保证是HE就肯定是HE~

☆、【尾声】

三七之后,就要上殡仪馆举行葬礼。

苍云的改装电动车载着玄墨,全速前进往殡仪馆赶,时速高达九十码!电动车上的破喇叭用最大的声音放歌:“弯弯的河水从天上来,流向那万紫千红一片海!!”

苍云听得兴头起了,高声跟着唱:“火辣辣的歌谣是我们的期待!一路边走边唱才是最自在!”

玄墨提着花圈,张了几次嘴,最后终于忍不下去提醒道:“关掉喇叭。”

“啊?!哩(你)说啥?!”苍云听不见,回头大声问。

“我说你关掉喇叭!!!”玄墨发起飙,吼道,“我提着花圈,你还‘最炫最摇摆’?!”

苍云耷拉着脑袋,应了声“哦”,只得把喇叭关掉了,向后座的人道歉:“俺不是有意的……”

他才刚说完,前面的十字路口有交警吹哨子:“停车!”

苍云猛地一刹,车子发出嘎吱一声刺耳的尖叫,稳稳停在交警面前。

那交警定睛一看,又是这绿眼睛的青年,不禁乐了:“怎么又是你!”

苍云下车低头哈腰:“这位同志,俺又咋啦?”

交警一本正经地说:“第一,车速太快,第二,根据我市某条例第X条规定,你这个车超载了!坐个人也就算了,这花圈是干嘛的,啊?!”

苍云指指玄墨提着的俩花圈说:“同志,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俺不是故意地,你就通融通融?”

“这怎么能通融呢?你违反了规定就要罚!上面有摄像头拍下来的!”

“可是俺这周都被你抓住三回,罚了三次了,再罚俺这个月的工资就么得了……”

坐在后座上的玄墨听不下去了。

“这种情况还要罚?那么这样好了,”他板着张脸严肃地说,“同志,来来来,这个你啊要啦?拿去拿去,送给你!”

他把花圈往交警手里送,那交警发觉苗头不对,躲瘟神似的连连摆手躲到一边,语气神色全与刚才大不相同:“不要不要,你们快走吧走吧!”

于是这俩人上了车,降了十码继续飞速前进。

殡仪馆内人还是挺多的。这一早上,就火化了五个人,每个人的家属都哭得昏天黑地,当然,也有个别只是嚎得响,眼泪就是流不出。

一个大妈哀嚎:“哎哟,你怎么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没起来啊啊啊……”

苍翎和身边的苍镜窃窃私语:“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没起来。”

“嗯,今天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的死法,人真脆弱。”苍镜推推眼镜,以显示他对人生的思考。不过他的人生思考很快就转了向:“你看你看,那边那个小姑娘,堪比妙可……”

——就是这群极不认真的人布置了整个葬礼。

秦笑的葬礼很简单,简单到他这边的家属除了他母亲,没一个哭的。

棺材里只有一套衣服,半个尸体都没有,等会瞻仰遗容会尴尬,只得事先和殡仪馆的人商量,用黑布遮上。

这边,苍颜写好了挽联。挽联上书:“爱吹牛皮好装逼,老子是天下第一。”横批:唯我独尊。

苍翎接过来瞪着眼睛说:“我了个擦!这种挽联老大看见了要从棺材里跳出来的喵!”

身边那只狐狸吸吸鼻子打官腔:“没事,老大都尸解往生了,绝对看不到的。这个嘛,就是摆摆形式走走过场。而且这挽联写得很好呀!充分体现了老大古怪的性格和易得罪人的行事作风,很贴切,很正确嘛!”

苍云和玄墨提着花圈跑进来:“花圈来了!少的花圈买回来了!”

等了许久的主持人招呼道:“快请未亡人。”

苍华把苏焱池给扶了出来。那男人看去痴痴傻傻,叫他也没反应,没人带着就不会走路,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啊……他自从上次见到老大的尸体后就变成这样了……”

“啧……本来就魂魄不全,这下又痴呆了……希望老大别回来,否则会把我们统统砍死……”

苍镜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其他几人脸色黑了一半,咧着嘴撕拉撕拉地为还未降临的伤口喊疼.

秦笑的母亲哭得最为伤心,她就那么一个宝贝儿子,忽然之间就死了……无论这宝贝儿子喜欢的是个男人也好,结交的是多奇怪的人也罢,毕竟是她的儿子!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世上最凄惨的事。更凄惨的是,她甚至见不到儿子的尸体,她还以为儿子的尸体就装在棺材里,只是因为损伤得厉害才不能示人……

苏焱池呆滞的目光与秦笑的母亲打了个照面,当他看到那棺材的时候,两周未有反映的眼睛动了动。

和尚做做样子念经之类的,已经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心既已死,活与不活,早已无甚区别了……

葬礼结束,宾客来去匆匆,混乱之际才有人发觉:那男人跑哪儿去了?!

……

S市市区最繁华的地带总是不缺乞丐,这一带的商业重地是一条叫紫石路的步行街。每日早上就有不少乞丐小孩出来乞讨。城管从不管这个——乞丐的头头给城管的头头塞了钱,这事儿能管么?

一个脏兮兮的男孩子掂了掂手中的讨钱罐子,罐子里有一大把硬币,一掂便会哗啦作响。

“给我点钱……”他低着头,有人往罐子里丢一块两块,他就鞠个躬。

这孩子是乞丐团伙里最会赚钱的,长得好不说,成熟老练,很懂得讨头目的欢心,容易被上线的大人喜欢。

边上那个就不同了。

昨日,头目不知从哪儿捡来个长头发的男孩子,约莫才六岁模样,长得还算讨喜,就是脾气特臭。问他哪儿来的,统统含糊其辞。

有乞丐推测此小鬼是先天性有些神经病才被家里抛弃的,不然他怎么整日“本座”“本座”的?

孩子们讨钱,大人就在不远处监视。新来的小鬼果真没什么用处,就会蹲在角落不是挖鼻屎就是抠耳朵,晚上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那讨到钱的男孩中午有片刻的休息,坐在新来的身边说:“你这样不行啊,如果不去讨钱,晚上就要被他们打的。”

新来的摩拳擦掌蠢蠢欲动:“好!让他们打!他们若敢打本座,本座就要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你不要这样说!”年长的男孩皱着眉头纠正,“我刚来和你一样,也是不肯讨饭,后来就被他们打了。”

他挽起袖子,手臂上一道道伤疤触目惊心。

“看,这些就是他们打的。背上还有呢,腿上也有,屁股上也有。我还亲眼看见他们抓起一个女孩子的头发,在空中抡了两圈丢到地上去……”

“放肆!居然在本座的眼皮底下做此等事!待本座替你修理他们!”

说完撸起袖子往那几个大人处走去。

那孩子慌了:“别啊!你快回来!”他急忙把新来的扯住,好说歹说才拉着他重又坐下。

“你才这么点大,怎么和他们打啊!而且……而且如果让他们知道你是为了我去找事,我也要吃苦头……”

那孩子说话越来越轻。新来的看不过眼,问:“那么你干脆逃跑不就行了嘛?你看,那儿有个公交站台,你假装去那儿讨钱,等汽车来了,哧溜一下钻上去,用讨来的钱付车费,跑路妥妥儿的啊!”

“那……我也不想回去,”那孩子有些不好意思,摸着脑勺说,“我家里那才是真的穷,以前从没见过大世面,现在见到了。”

S市是天朝有钱人聚集的城市之一,历史悠久,风景秀丽,很多外地来的人都在此生了根,更别提这样一个穷小孩了。

“S市是个好地方啊!有钱人那么多,我每天讨讨钱就能吃好的睡好的,日子可比在老家自在多了!”

他扳着指头开始规划他的人生:“我算过了,我每日能讨到200多元,190元要上交的,我能存10元。一个月就是300元,一年就是3600元呢!你知道吗?!”他回过头来兴奋地说:“在我们那儿,一年能赚300元钱已经很不错了,我一个月就赚了那么多,再过十年就回去买个媳妇好好过日子,等我的孩子出生,我也让他做这个!”

新来的摇摇头,毕竟人各有志。

他站起身向那孩子抱拳道:“既然如此,就此别过!”

晴日里生生落了一道雷,轰地一声炸在所有人的头顶上!紫石路上的人只觉眼前一白、一花,动作滞了一滞,待纷纷抬头望天上看时,又是什么都没有。

讨钱的孩子怔在原地,就在他面前,那新来的就这么不见了。不远处两个大人向这儿跑来,不过,他们当然什么也找不到。

空中一阵悠扬的龙吟若有若无。

……

苏维在街上走了很久,他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他的心里只有他在走这件事。

至于要走到哪里去,他并不清楚。

似乎要找一个人……

那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是……

“哟,朋友,在这儿走了半天啦,找什么人呐?”

几个混混凑上来。他们盯了他大半天了,见这个人走路的姿势和周围人不太一样,而且两眼发直,就晓得这人可能是个傻子。

他们不怀好意地伸手乱摸,以确定这人是不是个傻子,身上有没有钱。

男人的潜意识里嗅到了危险,反射性地皱着眉头往后退了一步。

混混们简单地搜了一下,他身上应该是没钱的。领头的给小弟打了个眼色,那小弟问:“你要不要找工作啊?”

他们四下里望望,周围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便放心地将男人往巷子里拖……

这伙人是人贩子,以前买卖妇女儿童,现在就不一样了。转移女人和孩子风险大,以大老爷们做目标才轻松!那些煤矿就缺这种说什么就做什么的傻子,一个值5000,若长得好还能“多”做些别的什么事,价钱也要贵一些。反正若死了,往H河里一丢,谁也不会去查。

男人喉中忽然唤了一声谁的名字,便挣扎起来。几个人按他不住,领头的就要去卡他的脖子……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脚边传来。领头的往身后一看,见一个六岁的小鬼扯住自己的裤腿。这小鬼留着一头长发,分不清是男是女,模样还成,若卖了也能得个好价钱。

“阿澈。”男人又唤了一声,本没有表情的脸孔变得温和起来,一双眼睛只望着地上的孩子。

那孩子的神色动了动,笑了。

巷子里就这几个人,混混们认为对付一个傻子和一个小鬼,用不着多大的力气。

头领都要忍不住欢呼了:“哦,今天大丰收!”

两个好货色到了手上,这一整年都不用干活啦!

“按着他!”头领招呼几个打手把男人抓好了,猛地向那小鬼扑去……

“你抓本座?”那小鬼舔舔唇,眸子的颜色变了。他打了个响指,那些混混眼前一花,平地里就多了个俊秀的青年。

“黄泉里的人味道不佳,所以,本座很久没吃东西了!”

……

“他痴呆也就算了,还又把他弄丢,这回完了,老大回来铁定抹我们的脖子!”

苍镜又做了次抹脖子的手势。

这可不是开玩笑!

几个人脸色由红转青再转白,跟红绿灯一样,煞是好看。

男人之前被他们找回过几次,又跑出去几次,每次都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出去的。有时候把他找回来了,问他干嘛出去,结果自然没有半点回音。

这一回,他们可真要把整个S市翻过来了,可就是找不着!

“完啦!完啦!”苍云抱着脑袋满地乱滚,“俺会被老大清炖的!”

“你那身狼肉有什么好吃的喵!?被清炖的应该是我才对!”苍翎扶着脑袋,“听说猫肉火锅最近很流行喵。”

苍颜失去了往日的高贵姿态,抱着肩膀瑟瑟发抖:“狐狸……狐狸的皮很值钱的……”

苍镜对着托着下巴冥思:“我……我还没摸到妙可……”

——这只黄鼠狼便又被众人揍了一顿。

所有人都自顾哀叹。

“在聊什么?”

熟悉的嗓音从众人聚集的茶楼外传进来。

“今天不做生意……啊!”苍翎认出眼前的人,噗地一声将口中的茶水喷得老远。

“老……老大!”

老大会来得不是时候,两只

紫色的眸子说明他最近戾气很重,戾气很重的意思是……

他们倒吸一口凉气,待看到苏焱池傻呆呆地被老大扶进来的时候,才长长地把那口凉气舒走……

“这几日,辛苦各位了。”

“为……为人民服务。”

各人面有尴尬,都不敢看那人的眼睛。

那人说:“你们啊……”

他们以为是要受罚了,纷纷捂住脖子。

“谢谢你们。”

他们错愕地听那人说谢谢,这该是这个人唯一一次说“谢谢”吧?

“那个,老大……我们以为你回不来了……”

——能回来就好。就算不能再为人,也可以以龙形重回世间。这就是道。

龙是明是非、惩恶人的圣物,厌恶人,却也离不开人。无论是不是堕了天,这样的天性也是改不了的。

“啊……”那人应了声,再睁开眼时,眸中的戾气已经退了下去。

随之郑重其事道:“同志们,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各位的支持,本文终于结束了~

接下来是续作~

另外= =,调查一下,多少人想看H的番外?好人受已经变成傻子受了……不知为何,我喜欢这样的男人……我果然是超级大变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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