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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彩云雨田 当前章节:15016 字 更新时间:2026-6-3 07:57

韩默从老黄那里倒是听过一点,知道程曦的前男友是她的师兄,当年迎新时就对她一见倾心,然后展开了长达一年的猛烈追求,但确定关系不到半年,程曦就提出分手,她师兄为此很受打击。连带的,老黄也憎恨了程曦很久。

“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从小就相信一个像我这样优秀的女孩,一定会有一个全世界最优秀的男孩等着我。所以当我那个师兄追我的时候,我是很不情愿地和他在一起的,因为我觉得他还远远不够优秀。可是因为身边所有的朋友都觉得他对我太好,所以在身边人的压力下,才跟他走在了一起。”

原来郭靖也很好(5)

因为舆论的力量而选择男朋友当然是件蠢事。可是人不轻狂枉少年,年少的时候不在感情问题上犯错,恐怕反而不正常。韩默微笑。

然而两个人在一起不到半年,程曦因为某种机缘,认识了一位极其优秀的人物。

即使到了现在,程曦理智地回头看去,仍然认为他是自己接触过的所有男人中间最优秀的一个。

对于当时年轻的程曦说来,也许他更近似于一个神话:英俊、倜傥、体贴、真诚、宽容、善良,遇到任何棘手的问题他都能迎刃而解。

遇见这种万中无一的理想男人,实在不知道是一个女人的幸还是不幸。

但是,程曦居然就真的遇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当然一头栽了进去。

程曦发现自己的初恋完全不能称之为爱情,于是当机立断与师兄分手。(这种对于自我情感的绝对真诚的态度,程曦一直坚持到了现在。)可是对于成熟的他来说,程曦只是一个单纯而且非常可爱的小女孩罢了。他对她很好,却始终没有把她当成女人。

接下来的大学生涯对于程曦仿佛便成了一个无尽的怪圈——彷徨,挣扎,痛苦,艰涩。

然而,痛苦往往比幸福更能让人成熟。不同的人从同一件事中看到学到的也大不相同。程曦这个聪明女从这几年的暗恋时光中学会的,足以让自己受益终身。

第一年,她学会的,是爱情的基本态度——我爱你,与你何干。程曦发现,原来爱情中的痛苦不是来自爱,而是来自“要求”:我要你爱我,我要你回报我的爱,我要你对我好比我对你好更甚……煎熬便如影随形。难怪佛家把“求而不得”作为人生中最大的痛苦之一。

慢慢地,她学会了把爱情当成一件自我、私密、独立、尊贵而不须对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负责的事情。这种思考方式也许是带着一点阿Q精神的,但却的确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爱情带给人的负面因素。也许爱情的产生是没有理性可言的,但是如何去爱却是一件需要大量理智和技术的事情。

第二年,她学会了如何把对一个人的仰慕变成使自己更好的动力。

爱上一个太过优秀的人,带来的往往不是压力就是动力。就在这一年她考上了硕士(这种事情在硕士里还不止一两起,和她同一个考场的另一个女生居然为了和男朋友厮守,从文科跨到理科,而且还考在当年的前三甲。闻者莫不叹其为牛人)。

程曦这才发现自己的高中老师们把爱情当成洪水猛兽的做法其实大有可诟病之处——爱情这玩意力量太大,适当地疏导绝对比一味追堵更加科学,更加利用能源。

第三年,程曦学到了爱情里最重要的一课——最优秀的并不等于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在几年的暗恋中,程曦逐渐从那个不知爱情为何物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一个成熟优秀的女性。当自己也成为了别人眼中的优秀人士时,她终于明白那个人拒绝自己的原因:“没有一个聪明人愿意仅仅因为自己的优秀而被爱,因为优秀是一个会变动的不确定标准,如果因为优秀而被爱,总有一天对方会因为遇见更优秀的人而离开。”当优秀被当成了爱情的条件,这种爱情就是不真诚的。她发现原来自己从来没有也不愿去了解他平凡的一面,而这种不肯容忍对方缺点的感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崇拜。

她的另一大发现是,原来优秀并不是爱情的必要条件,自己其实已经不知不觉地成为了一个有条件追求更为真实的幸福的人。

她默默地告别了这一段带给自己无数回忆的感情经历。但她一直非常感激这段感情和那个人。领略过天空的人反而更能欣赏大地的可贵。正因为遇见过这么高入云霄的优秀人物,她才真正懂得欣赏“平平淡淡才是真”的幸福。

“我原来希望的感情是碰到一个踩着七彩云朵的盖世英雄。现在我明白,谁没有缺点呢?但总有一个能容忍我的缺点也能被我容忍的人存在世界上。感情其实很简单,也很平淡,不过就是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罢了。”程曦自嘲地笑了,“我居然花了三年来发现优秀并不等于爱情。你不是问过为什么我对别人的宽容度这么高?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自己做过的事,有很多都比他们做的更蠢。回头想想,我可是一直大错小错跌跌绊绊走过来的,能活到现在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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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若学不会自嘲,就很难学会宽容别人。

“可是听起来,你好像现在在绕弯子骂我蠢。”韩默偏过头。“因为我正在犯一个同样的错误。”

“让你发现了。”程曦吐了吐舌头。

韩默装出阴险的表情:“骂人有上中下三品:两人对骂,剑拔弩张乃是下品;骂得让人心里明白,嘴上说不出是中品;骂得自己明白,泄了愤,别人却糊涂,也没为这心里难受,自己出了一口恶气,可是人缘还在,是上品。你这一骂最多算得中品。”

程曦叫屈:“姐姐,那是碰到了你这种聪明绝顶的女博士,换了别人谁反应得过来,已经是上品了。”

“上诉驳回。”韩默冷笑。

两个聪明人之间的沟通不需要太多言词,话也说了,听的也懂了,剩下来如何决定就是私事了。反正彼此明白,就不再多说,只是闲闲磕牙。

一整夜,韩默都没有睡着。

第二天中午,韩默拿起电话,打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我是韩默。”

那头,李言爽朗的笑声传来,“才女亲自打电话啊,有啥事?”

韩默深吸一口气,冷静而直接地问了一个问题,“你到底喜欢我几年了?”

电话那头僵住了半晌。

李言想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又想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于是干脆利落地答道:“十一年,从上高中和你认识开始。”

在这个速食爱情泛滥的时代里,韩默突然发现自己成了一个爱情童话的主角……

对于女博,饭票不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然而,当婚姻不再关乎饭票时,择偶的标准反而变得模糊起来。所以优秀的女人总是不太明白,我到底要什么样的男人。

也许从终极意义上说来,我们要的只是一个真正地真心地爱自己的人。

韩默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程曦知道后,一阵坏笑:“李言是‘事儿爸’,你跟了他,你就是‘事儿妈’了。我就盼着这一天呢。”

韩默痛心疾首,“怪不得你死命劝我和他在一起。”

“嘿嘿,你才知道啊。”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同。”

女博士和本科生的幸福婚姻,往往不出以下两种情况:黄蓉郭靖型:一个太聪明的女人,很难找个更聪明的来匹配。但如果找个略输自己一筹的男朋友,他想什么自己都算得到,又有什么意思?还不如索性找个差距大的。俗话说:“一个傻瓜提的问题,十个聪明人也解答不了。”两个人彼此都猜不透,婚姻反而有了较大的乐趣。

另一方面,真正的聪明人,能看到比智力更深层的东西。聪明绝顶的黄蓉会喜欢郭靖,是因为她看得到藏在郭靖的笨背后的好处(可是同样笨的穆念慈就看不到)。所以一个憨憨的老好人比欧阳克杨康之流的小滑头更有可能得到黄蓉的爱情。

韩默有位师姐就找了个典型的郭靖型老公,从来不会弄一点浪漫,可是忠厚可靠得紧。有一次,他突然对师姐说:“我给你买束花吧。”师姐受宠若惊地说:“好啊。”一会儿功夫,他提着两只张牙舞爪的螃蟹回来了,原来他到了花摊,看到旁边有个卖螃蟹的,就觉得还是螃蟹比较好。若换了平常女人一定大怒,但是这位师姐却高兴得不得了。她对韩默说:“这样的男人真让人觉得安心。”换了平常女人一定觉得她傻,可是韩默偏偏觉得很能理解她的话。所以老天爷真是公平,他造了一个聪明绝顶的锅,就一定有一个笨笨的盖来配。

看《射雕》的时候,很多读者都为“巧黄蓉说话,笨郭靖听不懂怎么办?”这个问题担心得死去活来。但读博的女人都知道,这个问题基本对两人的关系没有任何妨碍。

因为读博的人都知道,即使同是博士,但不同学科的博士和博士之间研究的东西比山顶和山顶之间的距离还要远。从哲学的角度看,历史系的论文可能逻辑性不够,可是从历史系的角度看,哲学系的论文又可能太过高来高去。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哲学和从哲学的角度看历史,实际上都是非常荒诞的事情。所以博士们都明白: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一个人不可能、也不需要懂得每一个人,只要能理解宽容也就够了。也就是说,黄蓉们根本不会存“《射雕》里能有人听得懂自己说话”这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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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女杨过型:女博士虽然聪明,可是不少都是从来没有工作过,直接本科、硕士、博士一级级升上来的,毕业以后大多数也都在高校工作,仍然没有太多机会接触到真正的社会,就像小龙女虽然聪明绝顶却在古墓中长大一般,所以有不少是不经世事的书呆子,对于为人处世的那套社会规则就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而本科生的杨过们从毕业开始,就在社会上历经种种磨炼,心理上成熟得多。所以小龙女虽然比杨过年龄大、辈分高,却处处都靠杨过提点。因此小龙女对杨过实在是有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的。

男人们恐怕都不喜欢与一个无聊的笨女人相处,可是一个头脑聪明却单纯到笨的女人几乎是男人寻遍天涯海角的极品。聪明而有学习力,则一可以谈天说地,二可以不断改善婚姻质量,从生活琐事到性,只要教就能学得会的女生多么难得。

单纯则能让男人饱尝保护者和大男人的快感,而做一个单纯女人的保护者当然比做一个笨女人的保护者心里来得更舒服。尤其是单纯的女人能看得到别人对自己的好,懂得感激。一个女人兼具两种特性,又岂不是男人爱情的对象?所以神雕侠侣里杨过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但小龙女却能始终在他心里,除他本人的个性之外,小龙女兼具聪明与单纯的性格也是理由之一。

从韩默这边看来,自己的恋爱模式是第一种类型:她发现和李言恋爱十分之有乐趣,因为在和男博士们打交道的时候,大家的智商和生活环境都差不多,对方在想什么都一清二楚,说了上句,他会往哪个方向去回答都估计得十足十,简直如同看一场已经预知结局和并且看过所有精彩情节的电影,没有一点新意。但是李言此人没有经过任何学术方面的思维训练,所以他的回答往往基于自己现实的人生历练,让习惯了学术思路的韩默往往有意外之喜。原来一个问题还可以这样想,而且言之成理,十分佩服。社会经历丰富的李言觉得没有什么想不开的,所以身上有一种幽默和放松的特质,总能让韩默平静下来。当韩默陷入知识分子常有的焦虑不安的时候,他就会微笑着面对韩默,并想办法逗她开心。李言不是一个太甜言蜜语的男人,在韩默看来却格外觉得安心。

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就是这些让韩默深深地爱着他。

韩默发现:“郭靖”是个全世界最好的听众,不管跟他说什么,他都会听得很开心。韩默有一次看《功夫皇帝方世玉》,发现片尾雷老虎丢出的天地会名册后面很恶搞,写的是“驻诊医生是黄飞鸿,外语翻译是十三姨,财务是苏乞儿,康乐是韦小宝,大状是宋世杰”。本来她很为自己的发现得意,结果跟程曦一说,程曦大煞风景地回了一句:“我八百年前就知道了。”扫兴之极。可是当她告诉李言这个发现的时候,李言大惊,佩服得五体投地。韩默这才找到感觉,心里好不舒坦。

“郭靖”最好的地方是肯吃亏。人们小时候听父母教自己吃亏是福,心下颇不以为然地腹诽的应该不少。但李言发现,其实在和博士的婚姻里,还真要肯吃亏的。因为女博士太聪明,一定会知道对方是让自己的,所以暂时吃一点亏,事后一定有更大的补偿。

“郭靖”的另一个好处在于“自知其无知”,听得进意见。韩默有段时间要赶篇论文。结果才写了几天,渐入佳境的时候,李言出差回来了。博士生写起论文来都如同鬼上身,韩默根本没时间理会李言(博士们写文章都有点自己的习惯。程曦的爱好相当另类,喜欢听台湾偶像剧,理由是够拖沓,没内容。不动大脑,又有变化,能激发思路。但韩默写文章就要环境足够安静)。李言从小连考试作文都是东拼西凑,只要字数够就万事大吉,哪里见过韩默这种架式,还傻不愣登地在边上蹭来蹭去、嘘寒问暖。看官,这写文章的时候状态一对,灵感泉涌,好句子一个接着一个迸出来,只怕手慢一点错过佳句,哪里还经得起旁人打岔。韩默的好脾气也有用尽的时候,忍不住说:“你能不能干点别的去?”李言一腔关心换了白眼,无疑是挨了当头一盆冷水,不理解之余自然满脸的不愉。两人为此很有点不愉快。韩默不禁对程曦感叹找个博士也有找博士的好处,至少能彼此理解,不至于像这傻蛋,做错了事还满腹委屈。幸好程曦机灵,捉了李言来使用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要是在你打CS最关键的时刻,有人问你今天吃什么菜、明天穿什么衣服、家里地板怎么装修,你感觉如何?”李言这才醍醐灌顶,从此对韩默的文字生涯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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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种种,韩默觉得李言的确是个可爱的傻子。

可是,在李言看来,自己的恋爱却又是第二种类型:韩默是一个典型的笨书呆子——她不会收拾屋子;不会做饭;没了李言,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如果换了别人,李言可能会觉得这女人太笨,但因为韩默有博士文凭打底,只有这样聪明的女人犯起傻来,方才让人觉得可爱万分。有时候李言想起她的傻气,自己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李言觉得韩默的身上有一种现代女人很少见的纯真,这种纯真是怎么装也装不出来的。

也许两人的和谐与韩默的博士文凭有一定的关系:和女博士谈恋爱的好处在于很难有一般男女之间的误会。一方面,女博士的文凭能给对方太多安全感,反正也没多少人敢追女博士,感情里的不信任因素一下子减少了一大半。而且很多时候两个人能否相处融洽,并不完全取决于感情的深厚程度,而是两人的信任度。韩默和李言认识的时间长,彼此了解又深,信任度又比一般的女博配本科还要高得多。男生总是很安心,不会干出吃醋这种非常让聪明女人讨厌的事情。另一方面,女博谈个恋爱不容易,所以对于感情很珍惜,会去找大量的婚恋指导书籍来看来学,努力营造自己爱情的氛围。

存在主义作家加缪说:“爱或可燃烧,或可长存,二者不可兼得。”到了现在,韩默浑没有时间精力燃烧,倒是这种稳定的关系让她很心安。

所以程曦很喜欢看这两个人在一起,觉得有一种奇异的和谐。

有时,爱情真能点石成金。

韩默这种集智慧和气质于一身的女博士居然跟了一个本科生。这件事本来可能会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因为有更大的新闻在前,所以除了个别追求过韩默的男博表示了极大的愤怒之外就没有太大的反应。

因为江荔居然成了那个秃顶男人的女朋友。

听说那个男人不知怎么打听到她的家庭住址,追到她家里。苦等了几个月之后,江荔心软了,答应他试一试。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不同的地方。一个男人若不爱一个女人,无论那个女人如何坚持追求也很难动心。但女人则不同,只要能坚持足够的时间(当然行为不能过度,不能被对方怀疑变态),就算再怎么优秀的女生也有相当大的可能会被感动。

而且越是聪明的女人越是能看到真心的可贵。所以对聪明的女人好,实在是件很值得的事情。

当然起初江荔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平衡的。但当她发现韩默和李言在一起以后,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好歹是个博士,自己还是技高一筹,心理又平衡了不少。

但是,当江荔的新闻效应渐渐退去后,韩默的爱情还是受到了女博士们迟来的关注。不管怎么说,女博士和本科生的配对还是让很多人大掉眼镜,尤其女主角又是韩默这种颇有才名的人物。

615俱乐部曾有过不为韩默所知的热烈讨论,最后程曦总结:“聪明美丽的女孩往往落入貌不惊人、心地体贴的男人之手,远有黄蓉,近有韩默。”

韩默和李言也有瞒着程曦的言谈:小钱接触了程曦这么长时间,对她有了很深的好感,正央求两人帮忙牵线搭桥。韩默在婚姻大事上着了程曦的“道儿”,看小钱实在是个不错的男人,程曦也似乎懵懵懂懂地对他有一点好感,难得有可以“报复”程曦一下的好机会,所以和李言商量着怎么能把小钱弄成程曦的“钱二狗子”。

至于他们会是以上的哪种类型,就要看时间的发展了……

某天,李言同学在韩默身边东磨西蹭地晃悠了许久,韩默就知道他心里有事,索性停了笔看着他。他又憋了半天,才冒出一句:“你今年五一跟我回家吧。”看着李言那个费劲,韩默的心中无端端温柔起来:“好。”回头又看电脑去了。

李言本以为还要与这口齿伶俐的丫头一番论战,攒了一肚子的理由严阵以待,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解决了,看着韩默宁静的后脑勺,倒有点恍然若失,满身的劲没处发,出去绕操场跑了两圈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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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默跟李言回家,无疑给李言家带来一场小型地震。李言的家人原本持大众观点,以为女博士多半会是五官恐怖,或者傲慢无比的,故此心里有些排斥。没想到韩默五官秀丽、落落大方,倒是越看越喜欢。

但越喜欢反而越害怕。父母总是为子女着想的:李言的家人原本看儿子倒也顺眼,如果用“征婚广告式”的修辞方法倒也称得上“体健貌端”,但看来看去也只算得灌木丛中最挺拔的一棵,怎么也算不上梧桐,如今居然引下一只金凤凰来。

想来想去,不明白韩默凭什么定心在自家的傻儿子身上,怕只怕日后韩默变心儿子受伤。

韩默乃是玻璃人儿,看在眼里,于是索性把自己放低了,说些女博士找对象的难处,听在老人耳朵里,心就安了。

能给男方及其家人很大的安全感,也许就是女博谈恋爱与一般的优秀女人相比的最大优势吧。

到过李言家之后的某天,韩默照旧窝在615。

“‘他的人呢?’‘人犹未归,人已断肠!’‘何处是归程?’‘归程就在他眼前。’‘他看不见?’‘他没有去看。’‘所以他找不到?’‘现在虽然找不到,迟早总有一天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一定!’”“太牛了!”放下《天涯·明月·刀》,韩默感叹:“为什么古龙能写出这么灵气十足的句式呢?”

非常擅长理性思考因而非常擅长煞风景的哲学院博士生程曦答曰:“因为,在台湾,出版商对名家是按行数而不是按字数给钱的。”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想你刚才念的那段,一定是让出版商崩溃了。”

“看来真相总是让人沮丧的。”韩默有所感。

程曦奇怪:“何出此言?你和老李家人处得不好?还是,你终于看到了他的阴暗面?”

“都不是,是我跟亲戚们说我订婚了以后,我家人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韩默终于决定和李言在一起以后,心中忐忑,以为多少会有些反对的声音,谁知道所有的亲戚纷纷如释重负,对小李的“低”学历毫不在意。韩默这才意识到:原来即使在自己的家人之中也存在着对于女博婚姻的歧视问题。

原本以为自己是稀缺产品,结果发现被人当成滞销货物,这当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吧。

对于韩默订婚的最有趣反应来自妈妈。妈妈一个人把她养大,一生为她打算不说,还担心自己老后拖累女儿。如今韩默订了婚,妈妈这点心思就成了心事。

一次妈妈和她开玩笑:“小默啊,将来你结了婚,妈妈就去找个好的养老院住。

省得你们小夫妻烦。”韩默一听,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这玩笑后头大有文章。

好韩默,立刻佯装大怒:“什么,你要住养老院?那我上哪找范例教我孩子什么叫孝顺?以后我孩子也让我住养老院怎么办?”这个出乎意料的答案让老妈神情一松,竟然擦起了眼泪,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这档子事。

订婚之后的某天,韩默望着镜子,有点发呆,问程曦,“你说我这好好的一朵鲜花,怎么就插在李言这块牛粪上了呢?”

程曦面不改色,“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

*李言:我的老婆是博士

老婆迷路的本领天下无双,只有我从前看的漫画《乱马1/2》中那个超级大路痴响良牙可以媲美。刚到任何新地方,几个月之内,只要到的地方超出自己日常行程之外,她必然会沦落成一只满脸无辜的可怜的流浪狗,让人满心想把她拣回家去。激起许多男士的贼心,搭讪率奇高。  连家乐福这种四平八稳的超市,她都能迷路。更可笑的是,她居然还很爱在超市里跟我玩“捉迷藏”,常常趁我不注意偷偷找个货架躲起来。发现她不见了,我只能找遍整个超市,因为她躲着躲着就迷路了。所以每次找到她的时候,她都是一脸可怜巴巴的神情等着我拯救。只要是个男人,能充当一回自己爱的女人的救世主,多半是感觉很好的。我也就在得意中忘了找她时候的着急和气愤。

一 红尘(1)

爱上老婆的时候,我是个才高一的傻小子,刚刚从另一个学校转学过来。才过了几天舒心日子,就一不小心看见了她,从此万劫不复……

堕落的过程是这样的:我和一帮新认识的哥们儿就像往常一样站在教学楼的楼道里,干着一些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们都会干的各种自以为是耍酷其实蠢得不能再蠢的事儿。就在这时,正巧有一个眼睛长在脑门顶上的小黄毛丫头走了过去,正巧往我这么看了一眼,于是我就这么完了。

我就不明白了,理论上讲,所谓一见钟情这种事的对象都应该是大美女,可是我喜欢的这个丫头片子实在不能算大美女。虽然她的小圆脸看起来有点傲,有点痞,有点不爱搭理人,更要命的是还有点太过聪明,但我怎么就觉着怎么看怎么顺眼?

等她蹦蹦跳跳地走过去之后,我一方面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另一方面也是想打探军情,于是装出很不经意的表情问身边的哥们儿:“那小丫头是谁啊?”

那个时候的男生正是一脚还在懵懂的童年,一脚却跨入了青春期的时候,对男女问题敏感得不得了。那哥们儿立刻一脸贼笑地回答:“她就是我们这个年级的,二班的。语文特别好,老拿奖。但是不太爱说话。怎么,有兴趣?”

我怎么可能承认,“哪儿啊,我是觉得这丫头怎么这么?真想找机会打她一顿。

那家伙被我吓了一跳,“不是吧,我们学校可不兴打女孩。再说她可没招你。”

“哦。”我露出了一脸没能打上人的惆怅,成功地把兄弟骗了过去。

坦白说,那个年龄的男孩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我那会儿只是觉得一天多看她几眼,就心情舒畅,一天没看着,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所以,不久我就把这只小土拨鼠简单的出没规律摸熟了,并且适当地调整了我自己的生活规律。多年之后,我回首往事,才发现因为她,我不自觉地修炼了很多本领:也不知道她怎么能把时间掐那么准,总能踩着早自习的铃声进教室,可为了多看她一眼我就不得不老是迟到那么刚好一秒,天天被老师骂得狗血淋头,于是成就了我的“厚脸皮”神功,到现在还因为挨骂态度端正,被老板当成好同志加以善待。

她坐在教室第一排,所以一下课溜得奇快。坐在后排的我也练就了一身从人群中杀出重围的好本领,至今还能在A市那极度拥挤的公交车上进出自如,收获无数钦佩的目光。

我那古板的老爸从来只让我学习,严令我不准看任何课外书。但自打我发现她喜欢看书之后,从此也跟着她经常出没于学校的图书馆,慢慢就爱上了看小说。可怜的是我却只能躲在被窝打着手电筒看那些借来的书,所以我现在这双“炯炯有神”的六百度大近视眼也是拜她所赐。

可是我们那时候民风实在太过古朴。我就这么偷偷地看了她几年,都没敢跟她打过一声招呼。她继续在每次贴出的成绩榜里高高地占据着她的霸主地位,我仍然过着成绩普通的小平民的幸福生活。

幸好天可怜见,我终于在高中毕业前找到了一个机会跟她说上了话。更重要的是,我们读的大学在同一个城市。尽管她读的和我读的两个学校,一个是一类一个是二类,尽管这个城市有好几十所大大小小的大学,我还是固执地相信这是老天暗暗昭示的一种缘分。

在大学时代,来自同一个高中的我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她问了我许多很奇怪的问题。我这才发现,原来她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高高在上。她问过我的问题中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到现在还清楚记得:“到底你在路上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如果是从远处看着对方一直笑着走过去,挺傻的;可是如果先假装没看见,到了近处才突然一抬头笑一笑,不是更傻么?”

我当时愣了半天,想了又想,就是没答出来。这个问题还把我也绕进去了。我原本在路上见了人都是自自然然地打个招呼就过了,可是让她问过以后,每当遇见熟人,我就想,“我到底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结果越想越不自然,害得我快有一个礼拜都没法正常跟人交际。

一 红尘(2)

不过这个问题也告诉我,原来她的难以接近不是因为高傲,而是因为害羞和不善交际。

大一,她恋爱了。我看着那小子恨得牙痒痒。不久,她又失恋了,在我的陪伴下喝了半斤红星二锅头,醉得一塌糊涂却没说那小子半句坏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分的手。这事一直让我很佩服——很多女人失恋的时候都是到处开控诉大会,把自己说成全世界最可怜的人,结果苦了一大群身边的朋友。

她说,大学四年可以用鲁迅的作品来形容,大一呐喊,大二彷徨,大三伤逝,大四朝花夕拾。那么也可以说,我伴随着她度过了这所有的四个阶段。可是,因为害怕连这一份温暖的友谊也失去,我一直没有跟她说过我对她的感情。

大四不知不觉就来了,我相信,我们再也不可能有机会了。毕业前夕,我请她去学校舞厅跳了一次舞。她照例玩得很高兴。

看着这傻呵呵的丫头,我在心里默默地向她道别。

按照着各自的人生轨迹,我毕业,工作,恋爱,失恋,始终把她放在心里。她则一路绿灯地从研究生读到了博士,感情生活却始终空白一片。

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我们俩居然走到了一起。

二 聪明

我这人文学水平不高,但我记得她跟我说过,有个叫什么海什么德的人写了本《编剧学入门》,在书里提出了一条“金规则”:人们爱看的就是别人倒霉。所以我想,她的体贴懂事这些都没什么说头,只有把我从这个女博老婆那儿受到的各种“虐待”说说,估计能让大伙好好乐一阵子。

我怀疑能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比我中学时候学的还要大。所以我相信一个人能运用的脑力是一个固定量,这边憋住了,也必然要找个其他地方发泄。

这丫头一个人就占了两人份的聪明。以前还能通过些小说散文发泄发泄,可读了博士之后,被逼得天天写一是一、二是二的学术论文,她那一肚子的古灵精怪没地儿去,自然就冲着好脾气的我来了。

幸好我和她是多年的朋友,彼此了解得很,所以深知她没有一点恶意,纯粹就是让“万恶的博士生涯”憋出来的。理解万岁,不会生气。

再说,某虽不才,也知道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的道理,与其把她逼成个“傻博士”,还不如让她有机会发泄发泄。

和她在一起之后,随着工作性质的变化,我不像以前有那么多运动时间,吃的倒比以前好,慢慢就胖了。我的胖就成了她攻击的重点之一。

比如她有时会自问自答:“李言有腹肌吗?”

“有。但是,是一整块的。”

“李言的腹肌是什么牌的?”

“雷锋牌。”

“为什么?”

“因为它们特别团结。”

想明白了没?够气人的吧?

还有一天,她突然说:“中国古代的文化人都有别号。我觉得你也该起个别号,我都替你想好了。”

可怜我还天真地看着她:“叫什么?”

她伸出手在空中画着:“郭槐,郭是郭子仪的郭,槐是槐树的槐。”

听起来很雅致,我很高兴地点头。

她接着说:“郭和饭锅的‘锅’谐音,槐和胸怀的‘怀’谐音。总的说起来就是一个怀里抱着锅的人,也就是说一个小肚溜圆,就像怀里抱了口锅的人。”

我差点没气晕过去。(后来,我觉得她的奸笑里还有东西,于是上网查了查,历史上叫这个名字的倒是有几个,但根据我对她的了解,我确信她想到的一定是那个宋朝的大奸臣,“狸猫换太子”里面的奸角。看着Google的检索结果,我哑口无言,“这丫也太坏了。”)有一次,我和她正逛家电市场,她突然看看我,“嘿,哥们儿。我终于发现你长得像什么了?像冰箱走路。”

这也太伤害我的自尊了,我作势要打。

她赶紧道歉:“我错了,你不像冰箱。”

这还像点话,我把手放下了。

她接着说:“像冰柜。”

说完,一阵狂奔,一溜烟跑没影了,只留下又好笑又好气的我呆在原地。

不久之后,有一次她突然灵感来了,让我帮忙找个笔。我动作慢了,她就急了。

过后,她特别诚挚地向我道歉:“我错了,不该因为你走得慢就发脾气。”

我心里那个感动啊,“老天啊,我们家老婆终于懂事了。”

可她接着说,“谁能指望一个冰箱走多快呢?那也太不符合运动定律了。”

大伙儿说,这人是不是“坏”到家了?

因为找了个女博士,我这个普普通通的胖子还为中国传统文化作了点贡献。

为了我,她整理和挽救了一批很可能快要失传的极有价值的民歌。比如“小胖子,坐门墩,流鼻涕,想媳妇”,“胖子胖,打麻将,赢了钱,坐班房,输了钱,脱衣裳”,等等。我本来是要生气的。但想起她以前告诉过我,整理民俗文化是一件对传承和保存中国传统文化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就决定本着“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博大胸怀,饶了她这回。

看官,您明白了吧,不是我有受虐倾向,实在是她骂人骂得实在太好玩儿、太有水平。等您左弯右拐、千辛万苦地想明白了她怎么骂你的,也就像弄明白了一个脑筋急转弯,没法不痛快地大乐一阵,等乐完,已经泄了气,要再气也就难了。

三 傻博士(1)

有句话说:“穷得像教授,傻得像博士。”教授穷不穷,我不知道。但是我的博士老婆倒是经常冒些傻气。但因为头上顶着一个博士的光环,她犯起傻来,就显得反差特别大,所以特别好笑。

找个女博士最大的好处就是资讯方便。老婆学富五车,只要我问个把跟人文相关的问题都答得飞快,基本等于一本便携式“百科全书”。

我看电视的时候要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只要问问身边的老婆多半就疑惑顿消。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一次,我碰到一个比较小资的麻烦客户,惟一的弱点就是特别喜欢香水。可是我这个大老爷们一是对这个不懂,二是担心一个男人和女人聊香水恐怕会有反效果,只得咨询老婆。老婆想了想,“那就聊传统文化,震震她。”随手就拿了张纸,把中国古代的香水——花露——的演变简史写了出来,给我讲解了一番。第二天我去“攻关”,果然效果奇佳。

我也发现跟老婆去逛碟店实在是件特别爽的事儿。在对我肤浅得可怜的品味有了足够了解之后,她对我推荐的每一张碟都特别对我的胃口。而且,不管什么老碟怪碟,她都能干脆利落地报出大量的详细资料,演员拿过什么奖,这部片子得到过什么评价等等,把旁边的售货员听得一愣一愣的。她渊博的知识由于为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而让我每每为找对了老婆而极为得意。

所以大家可以想像,当我发现这本英明神武的“百科全书”居然是个路痴时,这强大的反差就让我觉得多么可乐了。

老婆迷路的本领天下无双,只有我从前看的漫画《乱马1/2》中那个超级大路痴响良牙可以媲美。刚到任何新地方,几个月之内,只要到的地方超出自己日常行程之外,她必然会沦落成一只满脸无辜的可怜的流浪狗,让人满心想把她拣回家去。激起许多男士的贼心,搭讪率奇高。

连家乐福这种四平八稳的超市,她都能迷路。更可笑的是,她居然还很爱在超市里跟我玩“捉迷藏”,常常趁我不注意偷偷找个货架躲起来。发现她不见了,我只能找遍整个超市,因为她躲着躲着就迷路了。所以每次找到她的时候,她都是一脸可怜巴巴的神情等着我拯救。只要是个男人,能充当一回自己爱的女人的救世主,多半是感觉很好的。我也就在得意中忘了找她时候的着急和气愤。

所以,只要我带她出门逛个街,她一定是时刻紧紧抓着我的手,让我很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感觉,保护妇孺之情油然而生。这副画面可能多少还是有点温馨的,所以连邻居也经常对着我俩感叹:“这对小夫妻感情硬是好。”

有时候看着她我就担心:“你说我们要是买了房,从厨房到厕所这么远的距离,你还不得一天迷几趟路?”

她像个气鼓鼓的小包子,“你就不会买小点的?”

我大乐:“这可是你说的,我本来就买不起大的。”

她笑眯眯地点头。

此外,从老婆偶尔“祸害”厨房的表现看来,这本“百科全书”显然没有把食谱包括在内。老婆每次下厨都是一场大灾难,让人的心揪得紧紧的。我常常为我们的厨房居然幸存到了今天,感到万分庆幸。老婆的笨手笨脚倒不能全怪她——主要是因为她在学校里待的时间太长。学校里除了电饭锅(就这还是违禁品),什么也用不了,能做什么菜啊?时势造英雄,老婆煲汤倒是一把好手,可是别的你就别琢磨她了。可惜她从来不肯放弃做个贤妻良母的梦想,我也只能“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常备胃药罢了。

记得刚恋爱不久,她来看我。

我下班刚回到屋里,就看见老婆兴高采烈地举起一袋她买的鸡翅,“我给你做你爱吃的咖喱鸡翅吧。”

我连忙大点其头,“我来煮饭。”可过了好半天,老婆还在电脑前面磨蹭。

“好了,别上网了,你不是说要做鸡翅给我吃吗?”

老婆不耐烦地挥挥手,“别吵,别吵。我正在网上找食谱呢。怎么就没一个说是先放油还是先开火的呀?”

三 傻博士(2)

我……

我还敢断定她这本“百科全书”一定不慎遗失了经济学的部分,因为老婆是个完全没有金钱概念的人。在她决定跟我的时候,我很郑重地对她说:“你要想清楚,我可是个穷人。”老婆一脸傻气,很爽快地点了点头。我才放了心。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因为不在乎钱,老婆反而喜欢拿钱开玩笑,经常念叨些“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这种调调。

可是有一次,她经济紧张,我塞给了她两百块,她接过来顺手就放在抽屉里。过了几个星期,我发现那两张红纸头还在原地不动。“你怎么不花啊?”

她从电脑屏幕前面茫然地把眼睛转过来:“我忘了。”

我气急,“你这几个星期是怎么过的啊?”

“吃食堂啊,我饭卡里还有几十块。”

“那其他的花费呢?”

“没有啊。”

“你成了仙啊?”

我倒,我再倒。

四 学习

找个读书人做老婆的最大特点或者说优点,就是她们学习能力极强。不管跟她说了些什么,她都能像海绵见了水一样迅速地吸收并且转化为自己的知识。

刚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像一般的情侣,磨合了好一阵子。每次吵架和好,我们就会在一起聊聊各自的感受。

结果是我发现老婆从一个男性心理白痴迅速地成长为了两性心理专家。

老婆读书读多了,做事情总喜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逐渐和我签订了一些古怪的、据说还与心理学相关的“爱妻守则”。我的经验证明只要能坚决地贯彻执行之,家庭幸福指日可待。故此写在下面,以供众多朋友参考。

规则一,老婆永远是对的。

规则二,当老婆不对的时候,请参考第一条。

签订以上两条估计大多数男同志们都深受其害的条约时,我的感觉居然还不错。

因为聪明的老婆很诚恳地对我说:“我知道很多时候你吵架是认为你是正确的。

可是女人和男人吵架,从来不是为了争论事情的对错,而是要知道你爱不爱我。

我们的逻辑就是‘让我就证明你爱我’,所以当你不让我的时候,我会充满了心理恐惧。我知道我有点‘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但是女人对于爱情的执著和不安全感是我们大脑皮层里天生就刻下来了的,请你体谅。而且你可以在事后对我讲道理,我保证好好听完你的道理。”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知道身边的男士们其实很多都被强迫签下过类似条约,也早就有了觉悟。老婆既然把姿态做得这么低,面子给得这么足,我当然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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