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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追逐

作者:连城雪 当前章节:12924 字 更新时间:2026-6-3 09:00

什么也没发生,一次又一次。

——题记

“收拾好了吗?”他坐在椅子上,拿出支烟,摆弄了两下,又收回去。

我点点头。

“别这么没精神。”头发被抚乱了,我抬起眼,看见他细瘦的眼,陈染不知什么时候拿起我的包:“走吧,吃饭去,下午再体检。”

“嗯。”我朝屋里那个陌生的女孩淡淡微笑了一下,跟着他出了宿舍。

上海湿热拥挤,爸妈没来,把我托付给了传说中的表亲,实际上是陈染送我来学校的,他一直待在上海没有回家,学校很乱,我跟在陈染的后面,总是走神。

终究还是来了,最后那几个月,几乎是疯了一样的学习,我怕自己思想。不过,选择的却是离他很远的学校,虽然在一个城市,坐车却要两三个小时。

“为什么不回家?”我拿起餐具,却吃不进去,已经很久没和他说过话了,陈染突然来接我,确实让人吓了一跳。

他翘起嘴角,微微歪了下头,不想回答时,总这副模样。

“多吃点,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他给我夹着菜,碗里堆了好多。

是啊,一系列事情折腾下来,只剩下八十多斤,偶尔照镜子,都很难认出自己,心像死了一样的平静,却是茶饭不思,我望着碗里,突然暖了那么一下,赶紧低头吃了起来,我怕我在他面前哭。但很显然,高估了自己,眼睛始终干涩,五脏六腑的什么地方,却抽筋似的难受。

干净的饭店,桌子是红白格子,很好看,虽然中午人却不是很多,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得和他讲起话来,他说很多好笑的事情,我虽不能像以往一样哈哈大笑出来,但,一点点,轻松很了多,我开始注意到窗外的阳光,和杯子里还没喝的红色的西瓜汁。

陈染很快带我办完了手续,又要去买东西,超市拎了一大堆,又说容姐让他给我买衣服和手机,绕的我只知道累,反而不那么无精打采了,后来才知道,衣服是容姐让买的,手机却是他送的,海蓝色的NOKIA,因此我特别的珍惜,用了好多好多年,即使它已经过时很久了,还是会拿出来开心的摆弄,我想,即便他那么的可恨,但在我的生命里,陈染始终是和别人不一样的,虽然随着岁月的转移,我不再能说出很多深刻的记忆和笃定的理由。

又或许,我从来也没有真正的恨过他。

“军训服可能有些大,你记得试试。”

“嗯。”我换好睡衣,倒在床上,闻到妈妈身上常有的清香。

“今天那个,是你男朋友吗?”颜静还在桌前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她是个江苏的女孩,特直爽,在大学生活里给了我不少帮助和许多美好的回忆。

“不是,男朋友算什么呀,他比男朋友重要多了。”我半开玩笑地说着,却用被子蒙住脸,听着自己的心,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着。

我想我应该好好的生活下去,我还有理想,我还有时间。

军训的日子带来了身体的极度疲劳,我几乎是半昏厥的挺了过去,上海特别热,闷的厉害,每天嘻嘻哈哈或者叫苦连天的,跟着一大群不认识的人,好轻松。有时夜里,会拿出手机,打好长的短信,却不发出去,傻呆呆的看着那两个字,不知不觉的睡着,我开始不去抱着那个兔子了,也许手机的辐射,会让我的脑子更坏一点,坏得无可救药。

然而也只有军训,让我对大学抱有过什么希望,此后的大学除了逼迫我在思想上有点建树外,别无它用,直至最后,我能回忆起的,也只不过是一些混乱的,颠倒的,错乱的碎片。

我参加过一个社团,绘画的,因为周周喜欢,但后来我发现一堆人在一起画画简直是无稽之谈,在画之前商量着画什么实属大脑进水,所以,它是我集体活动的开始与终结。

我尝试地谈过一次恋爱,比我大一届的文质彬彬的男孩,他像陈染一样高,却远比陈染单纯,该做的都做了,可是,比起恋爱那更像是结婚。

我试图找到一些朋友,在极少的伪共鸣下,干一些自得其乐的事情,比如创作和吃饭,其实要说是知己又绝对不是那么回事,但这不重要。

我喝酒抽烟化妆逛街写作献血哭泣作弊吵架生病养狗坐车想念发呆祈祷昏迷打字赚钱学习淋浴大叫撒谎生气实习,我一直在路上,全然不知该如何叙述这四年,按照时间顺序那太过漫长又实属短暂,说起来,线索是他。

陈染就是最好的线索。

博客在这几年到处泛滥,两千年左右却比较稀少,那时的博客也不像现在,板块这么教条,而更像个小网站,我记得陈染在很早就有个写东西的地方,他教过我,但我对计算机一窍不通,到后来也是,除了看他写的东西,我极少上网,其实我会给他留言,只是一个字没打过,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无法做给他留言的许多人中的一个,那太不庄重了。

他的网页是黑色的,进入却有个桃红色的心,在白色loading的闪烁下,心一点点溢满,又清空,他叫他的网页为Nitimur in vetitum,他是Hyperboreer,我想他起名字的时候是在读尼采。

我年轻的生命是在他的文字下寻找轨迹的,陈染写下的东西,胡心亭倒背如流,解其义而不解其意。

而关于《在路上》本身给我的感觉,我觉得也有必要说一下。非常引起我注意的是,它给了我一种从未有所体验过的感情风格,这种体验甚至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在内。不仅仅是所谓“跨掉的一代”所特有的激进与迷茫的人格分裂,还有一种在我印象中十分“坚硬与笔直”的感情趋向。我无法把这种感觉十分确切地表达出来,但在隐约间我很清晰地意识到,那是我的感性特质中所明确地不包含的一种,至少到现在为止。如果硬要我描述的话,那很可能是一种介于幼稚的怀念与绝望的号叫之间的精神状态。只有这么多了。

——Hyperboreer

第一次去陈染的学校,是大一的冬天,我闷头学了好几天的古汉语,鬼使神差的坐上地铁去找他,而后想到,我应该送给他个礼物,半截下车又去买了本书。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

这本书实际上是很浪漫的,却让我十分不快,也许我的生活状态就是on the road,总之因为什么原因,自己有些恼羞成怒。不过很高兴他没有读过,后来证明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喜爱之情,这就足够让我快乐了。

“您终于来了。”陈染从宿舍楼里走出来,头发有些乱,看样子是在睡觉,那段时间他总是如此,不上课,不找女人,不唱歌,在宿舍里终年不见阳光。

一年前我来过这里,怎么也没想到能并肩走在他的学校里竟是这种状态,一种我也说不上来的感觉,但很显然,陈染对此非常满意,因为他从来没有试图改变。

“我每天都在画画,那挺有意思。”冷清的校园里,我们的交谈显得异常安静。

“画什么了?”

从包包里翻出一个小的素描本,里面全是用黑钢笔勾勒的小漫画,我那段时间喜欢几米,画起来也都是天马行空的东西,他修长的手指翻动着洁白的纸页,边看边乐,不知为什么,当他真正笑出来的时候,我总是比他还要开心,有点不好意思地抢过本子,他还是乐个不停。

“讨厌。”我瞪他一眼。

“我怎么了?”

“哼!”

突然有人喊他,我们扭头看去,是小伍,他穿着运动服抱着篮球,换成隐形眼镜,不再那么阴阳怪气,但我总是不喜欢他,不明白为什么陈染和他那样好,虽然不在同系,却考到一所学校来。

“晚上来找我,有好事。”他说,对我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

“不去。”

“必须来,小杨同学也来。”

“不去。”

“你怎么跟女人似的,别废话了,我等你。”

我象个局外人似的站在那,虽然陈染拉着我的手,我却那么孤独,几乎是无意识的,手和手挣脱开了,我浅笑:“我该回去了,还有论文没写呢。”

他愣了一下。

“今天是来给你送书的。”从包里拿出《在路上》,被我抚摸过的干干净净的书,塞给他:“有时间再来看你,拜拜。”

也向小伍点了点头,转身走开了,南方冬日的下午是很明亮的,花掉六个小时给他送一本书,没什么不好,回去的时候,我在地铁里默默看着自己的画,一个短头发总是拿着墨镜的小女孩梦幻大冒险的故事,真好玩。

他人就是地狱,这不是我说的,是萨特说的。这句话总是被引用它的人误解,人们总认为它说的是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是坏透了的,沟通跟本不可能。但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与他人的关系被扭曲了、被破坏了,那么他人就只能是地狱。而实际上,对于认识我们自己来说,他人是我们身上最为重要的因素。这很滑稽不是么?对于我这样一个人来说。

——Hyperboreer

陈染有很多朋友,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依然能够找到更多的新朋友,而我不是,除了冯实以外,我完全不能再对另外的人动友谊的真心,关于人际关系和沟通理解,我属于彻底不靠谱的那一类。

他的朋友不是很庸俗的人,但都有那么一点点我很厌恶的东西存在,所以,从来没有一个他的朋友变成我的朋友,诚实的说,我总觉得是他的那些朋友把陈染从我身边抢走了,虽然这种想法异常幼稚,可连陈染最要好的朋友都做不成,我实在搞不清楚自己在他的生命里算是什么角色。

记得大二的暑假,他们去云南玩,陈染问我去不去,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过程却孤寂万分,大约我就是因为常感孤独而学会冷漠的。

大巴在各个城市和景点之间晃悠,他们总是在里面打牌说笑,还有个男孩子经常抱着吉它弹唱,我始终谦逊而友好,除了陈染不和别人多说什么,自己在座位上翻阅《中国国家地理》,我喜欢上面美丽的照片。后来,陈染发现了我的行径,就让我在他旁边给他拿着打牌的钱,彻底沦为小跟班。

玩了一遍,还是喜欢最后到达的丽江,这个小镇似乎有种魔力,漂亮的完全把人吸引过去,下了车,我的郁闷几乎一扫而光,拿起相机,抛下那一群人,自顾自的走路。

突然明白《长恨歌》开始那段流畅的景色,上海已经没有那种安宁了,安宁在这里,而我知道这里也将不保,于是怀念起九六年庐山淡淡的烟雾,似乎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穿着绿裙子,无忧无虑,想着钢琴般清澈的声音。

手轻轻的触到石壁上,夏日里它也凉凉的,看到自己突兀嶙峋的骨节,和灰色的石缝,也许不应该经常伤感,伤感容易腐蚀坚强。

叹了口气,抽回手,却又被温暖握住。

他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和他背后的蓝天一样静寂。

我能记住和想起来的,多半是这样无言的时刻。

“你不开心?”他突然问我。

“没有。”很快地回答,已经是傍晚了,太阳暗淡发红,给古镇披上了一层轻薄的纱衣,我们坐在水边,没有什么景点要看,大家都散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关心你。”

我带着荒诞的心情嗤笑:“一日夫妻百日恩。”

陈染全无声息,搂住我的肩膀,手又轻轻抬起,捏了捏我的脸,他总喜欢做这样的小动做,像对待一只小猫,我是不是也应该像小猫一样,除了温顺的背起耳朵,毫无它法。

“四年,我们,是越走越近,还是越走越远了?不管一生有多么长,四年总不能算是弹指一挥间。”或许是借着夜色,我才有勇气问出这个问题,我希望有一个答案,无论是什么。

他沉默了,我也沉默了。

“你是不是想说,要我把眼界放的大一点?”侧头看他,发现他也在看我。

陈染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和粼粼的江水一样,都染上了夕阳的余晖。

“他人即地狱。”

“你是说,我是地狱?”我哑然。

“不是,这样就挺好。”笑着摇头。

我还想问什么,又似乎没了,蓦然松下心理那根弦:“现在,真像那句诗。”

天色渐晚,会有人来看我们吗?

夕阳,总有种辽阔的浪漫与温柔,静静的舔食着不识一字的农妇和绝望孤独的诗人,最美的还是余光中孩子们奔跑过的欢叫和窗前某个人的回忆,被窗外的旅人带走,又丢弃在荒野上,蛰伏过每个秋天。如果有可能,我想做一天夕阳,去看看等待同时又被等待的一切。在这样的夕阳中,他抱住了我日渐瘦小的身躯,温柔的吻安慰着那些不安而又坚定的小心情,让人几近沉醉。

耳畔忽然响起吉他弹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陈染错开我的脸,把我搂在怀里,明明是想骂什么又么说出口,我笑出来,听着他的心跳,在刚刚来临的夜色中,希望永远这样下去。

我突然转过身来,大步地走向草坪的另一端,我义无返顾地进入到他们中间,我的IPOD的没电了,我要回去充电,我有理想,我有表达,这是艺术。

——Hyperboreer

有一段时间,陈染消失掉了,不,他还在那里,却毫无反应,全然把自己关了起来,不回短信,打电话不在,去学校找,也不见人影,小伍说,他又在读德意志古典哲学。

久而久之,我也就习惯自己活自己的,读书,学习,打工,看午夜电影,记得有一天看到《天堂电影院》时,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像男主人公一样,会站到他的楼下静静地等待,后来有一天,也是新年,我听着学生们一起倒数的声音,突然想制作一个东西,像电影里那样许多无声的吻戏剪接在一起,如果我们真是相同的结局,那么这个在他看来十分朋克的礼物一定会送出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在我心里占有一席之地呢?

小说,我在独处中看了许多小说,杜拉斯萨特村上春树川端康成毛姆昆德拉劳伦斯王朔石康王小波马尔克斯翁贝托张爱玲纳博科夫黑塞余华…他们像久识的朋友,陪伴着我度过所有难熬的时光,告诉我,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不知为什么,当我读书时,总觉得是离陈染最近的时候,应该感谢他,让我没有成为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井底之蛙。

冯实在北京总是放假比我早,零一年的初冬,非要打着和女朋友一块来看我的旗号到上海来骚扰人,我无奈之下只好逃课带他们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他的小女朋友特自来熟,一口一个美女姐姐毫不见外,该吃吃该睡睡嘻嘻哈哈搅的我心惊肉跳。冯实不以为然,说你以前不也这样吗?搞得我深夜回忆许久才猛然发现差点错把自己当成打一开始就闷骚的女人,恩,我都二十一岁早就不是女孩子了。

“北京没这书啊?跑上海来买什么。”我看着面对畅销书手舞足蹈的准弟媳妇无言以对。

“我喜欢。”她美滋滋的,烫着卷发画着彩妆像个洋娃娃。

“对,喜欢。”冯小胖妇唱夫随,我翻了个白眼转身对着落地玻璃发呆,那里映出的我,瘦小不堪,穿着黑色的皮衣长靴,头发两三年没打理过,长长直直的垂到腰间,难怪冯小胖见面就叫黑寡妇,回过神来,才发觉有个人兴致盎然的瞅着我,猛然回头。

“嗨。”陈染拿着两本书朝我笑,带个橙色太阳镜,老先生又换了发型,哪像失踪研究哲学去了,整个一个度假归来。

“嗨!染哥~”冯实凑上来,地道的北京口音特爱往上翘,听着像冉冉升起的冉,这种闻所未闻的称呼让我觉得好像是在叫另外一个人。

于是乎,陈染让我下了岗,成了他们的新任导游,很显然他比较称职十分了解现在的年轻人,不出两天冯实夫妇就把我抛弃了,我又过上了白天学习晚上看书的修道式生活,直至到我放了假才冒出头来跑我这拿机票,大学让他变得更加人面兽心了。

“亭亭~”飞机上他也不老实,贫的不行。

“干吗?”我放下报纸。

冯实故意神秘兮兮的凑过来:“你是怎么搞定他的,比容姐还厉害。”

“滚。”我又抬起报纸。

“真的,他跟我说的…”

下一秒我以十分暴力的行动和陈染换了座位,宁愿去挨着准弟媳妇,至少她知道人多的时候装矜持,不过,我并不生气,只是害怕热闹,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应对热热闹闹的日子了,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勾起我对过去的淡淡回忆。

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报纸睡着了,做梦了,梦里灰蒙蒙的,只听见一首歌,只有一句歌词,five years ago, five years ago, five years ago…曲调悲伤又婉转,在我耳畔不断响着,让我哭出声音来。

猛然惊醒,才发现竟是陈染坐在我旁边,他的肩膀都洇湿了,冯实和他多事的媳妇都没回头来捣乱,我想,我一定是把那个名字叫了出来。

周周,周周。

痛苦的伏下身子,用手捂住泪湿的双眼。

“今年怎么要回家?”

陈染说什么,但我已经听不见了。

我耳鸣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声。

间歇性的淡淡的忧伤确实有利于新陈代谢,但是长期不间断的淡淡的忧伤如果被不加任何掩饰地肆意表现出来无疑会带来十分严重的舆论后果,这简直就是自明的。这种后果甚至能够严重到使一个人的名字毫不犹豫地被提升到友情连接的第一位。有人刚刚向我抱怨我最近的创作激情过于澎湃而且作品无一例外十分操蛋,我对这种抱怨不置可否,但作为一个拥有无与伦比的创作良知的优秀共产党员,我认为:下自己的蛋,让别人操去吧。这之中其实并没有任何恼羞成怒的失去理智成分存在,戏谑如果被运用到一种张牙舞爪的程度,就很有可能被灌以深刻或者其它任何可能的恐怖主义形容。当然我想这种戏谑应该与另一种同样会引发隐秘的幽默效果的情况区分对待,例如听到Thom Yorke唱出“I'm a creep”的时候会问“打死他能得多少经验”之类。所以,只要还多多少少能放到同一个维度上,只要言语没有像川菜一样刺激,各种表达方式其实大同小异。

——Hyperboreer

“你应该尝试着写一些东西。”某天陈染在电话里说。

“写东西无济于事。”

“那你就写,写东西无济于事,为什么写东西无济于事,得出此概念的回忆以及你是否真的想有济于事…”

“恩。”我打断他犯贫。

“烦闷放在心里不好,长大后你总是什么都不说。”

意外的体贴的话语让我暗暗的受宠若惊,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开始人生中第一次的自主描述,很遗憾,不是博客,而是日记,我根本不可能把自己真正所想告诉这个世界,不管是虚情假意或者真心告白,当然,除了整理思绪写作确实没多大内在的作用,又或者你总是想知道,过去的自己是多么幼稚矫情而又狭隘可笑。

颜静过二十岁的生日的夏天,邀请我去了南京,大学里似乎只有这个彼此了解的同学,我们一直住在一起,和谐融洽,后来她谈了恋爱我习惯性的很少回寝室,十分道德。

虽然极近,但南京和上海不同,厚重的历史给了它庄严与温和的气质。

印象最深的,是在雨夜和她放舟秦淮河,沿岸点点灯光,像极了美女乌丝间的点缀,锦上添花。

“你总爱到处跑,去过多少城市啊?”

侧头想了想:“十一二个吧。”

“说出你最喜欢的三个。”

“北京,上海,广州。”

“还有呢?”

“九江吧。”

颜静呵呵的笑:“连这个心理测验都不知道,说起来你最喜欢九江啦,为什么?”

“因为…我在那里遇见了陈染,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只是朋友?”

“恩。”

“得了吧,当我是傻子啊,看都看得出来。”

“你又看出来什么了?”我拿起相机对着岸边的夫子庙,却怎么也照不到全景。

“第一次见到他看你的眼神就知道不是朋友那种关系。”

“真的只是朋友。”

“胡心亭小同志,你必须得补补心理学了,男人搂女人肩膀和搂女人腰那是截然不同地~”

“别烦人,你心理选修还是我写的论文,女流氓样。”

“哎呀呀。”

我又瞪她一眼,颜静收住淫笑,很正经的问我:“你爸妈怎么给你起这么个名字?”

“怎么了?”

“湖中间的亭子,多孤独,看起来很美。”她耸耸肩。

稀稀拉拉的雨丝打在透明的伞上,我朝着漆黑的夜空叹了口气,她那样考虑问题,简单直率,多么可爱,而且并不比我少知道些什么,实际上我们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站在这时的阳台上,竟然哭了。

我在听野孩子的《春天》。

黑夜里的我的春天。

——Hyperboreer

陈染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他和小伍上大学继续组建乐队,并潜意识的把这作为择友门槛之一,只是动鱼的家没有了,也不可能再有了,我甚至怀疑陈染已经将其彻底遗忘。

他写过不少的歌,大部分是摇滚,还有几首泛着淡淡的忧伤的民谣,他写给猫,写给妈妈,写给蓝天,写给自己,我却从来没听到过什么是写给我的。无聊时会摆弄他送给我的黑色吉他,我始终弹得不是很好,我只写过一首歌,five years ago,没事时唱给自己听,他应该不知道这歌的存在,我想他也并不会欣赏我。

我不喜欢摇滚,不懂他和朋友谈论的那些外国乐队,他唱的名曲我半首都不知道,我甚至从不听歌,因为从大一就确定换上了神经性耳聋,医生特别嘱咐,不可以带耳机。那时候常常一个人去校医院输液,药盒上写的是降血压效果,真好笑。

耳鸣是种特别可怕的声音,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日日夜夜吵得我头昏脑胀,我问医生为什么会这样,他说疲劳过度,心绪不佳,其实,也许,我是想念周周,渐渐习惯了这种折磨,又渐渐的希望它不要消失,我怕它消失了,我又总是一个人在路上,那该是多么孤独。

陈染被保研了,他毕业之前的春天,是我们最为陌生的时候,我想我真的是长大了,沉默,微笑,宠辱不惊,空荡荡的大三,写下的稿纸越来越厚,终于有一天它们一大摞哗啦哗啦的倒在了床前,羽毛似的飞舞。

“同学,入场券。”

保安拦住我,我摘下墨镜用烟熏眼看着他:“演员。”

说完背着吉他抬头挺胸地进入会场,外面下着没完没了的细雨,却丝毫没遮住雨中叽叽喳喳等待的那么吵闹的笑声。

这是陈染的结业晚会,我是从网上别人的留言里知道的,大礼堂外招摇的情系母校的展牌很好认。

卫生间里从安静到喧嚣,从喧嚣到死寂,我蹲在坐便器上,听着主持人和歌舞相交的回声,抽了支烟。

第一次听到他唱歌是什么时候呢,那时我又是怎样的感受?在终于出场的那熟悉又陌生的摇滚里,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

脚蹲麻了,步履有些蹒跚的走出卫生间,前厅已经空无一人,他的声音没有被震耳的音乐淹没,让我的感慨万千,真的,有点像曾经的小女孩,有一点点想哭。

拉开虚掩的大门,光芒从黑暗里投射出来,我看到遥远的他,在那个许多许多人注视的舞台上,我想走近,却越发觉得自己可笑可怜,我知道,爱一个人不只有甜蜜和幻想,更多的是痛苦和责任,我知道,学会爱不可能仅仅一朝一夕,它是我们整整一生的课题,然而此刻,我开始不明白,六年的时光,六年的泪水,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突然的静寂把我拉回现实,第一次看到他弹钢琴,很讶异的,听到他会唱这首歌。

“你觉得怎么样?”陈染又在给我放他那些老男人的歌曲,我说不上爱不爱听,只是听到那些歌就想起他,于是微微笑笑。

“不喜欢就说,不用勉强。”

“没有,我是喜欢女人唱歌。”没和他说我耳朵不好了,我不想和他说痛苦的事情。

“有病。”他做个怪表情,修长的手指在黑色的键盘上特别好看:“这个呢?”

I've no doubt you dream about the things you'll never do

But I wish someone had talked to me like I wanna talk to you

我深信你梦想着那些你永远无法作的事

但我真希望有人曾经对我说过现在我想告诉你的事

望着舞台上的陈染,依稀能想起三年前他的音容,他的温柔,记得他在那个傍晚让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很安静的点点头,如此而已,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却好像还是闻得到他身上淡淡的类似于植物的香气,能够描述出他床单在夕阳余晖下的几道褶皱。

I can see so much of me still living in your eyes

Won't you share a part of a weary heart that has lived a million lies....

我可以在你的眼中看到太多过去的我

可否请你分享一些我这曾经活在千万谎言中的疲倦心情

光打在他挺得笔直的脊背上,那么一刹那,我觉得陈染没变,一切都一如既往,他同样记得我记忆中的那些事,有过和我一样的幸福和痛苦,只不过,我们都有自己的人生,都要走自己的道路,谁也不能背负着谁,那没有必要,也没有任何意义。

But you know what truth is? 我有着歌中相似的疑惑,并且暗暗的希望,能够得到相似的答案,that's truth, that's love,便够了。

但你知道真实是什么吗?

那就是真实,那就是爱。

要获得莫名其妙的坏心情实在太简单了,简单得有些无聊。我在想一个女人然后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或者她也是这么觉得,于是我听音乐,听《don't think twice,it's all right》或者《creep》,我便成功地开始觉得这一切简直是太操蛋了。然后我想考研英语,想我那些还没有着落的学费,我便可以用一种近乎迷人的忧郁的眼神呆呆地看着车窗外面的人,好像他们都没有活过一样。其实,即使我认为我和那个女人很合适,即使那个女人也是这么想的,即使直研名单上有我,即使我不用交学费,我还是可以一如既往地忧郁下去;而其实,车窗外面的人和我一样,都是活着的。大小实在太难区分了,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进行这种区分的可能性,我想就这样一直靠在车窗上了,乘729到另一个地方去。

——Hyperboreer

与他的退场不同,大学,我是黯然离去的。

我以为我是那个离他最近的人,其实不是。

我以为我是那个他无论如何都愿意留在身边的人,其实也不是。

“有钱么?陈染出事了。”

半夜,我的手机亮起,是陈染的号码,完全没想可能是开玩笑,我慌张的便打了过去,是个不太熟悉的声音。

陈染真的出事了。

打车到医院,跑了一身的汗缴费,耳鸣的厉害,我想我的脸一定是惨白惨白的。

他和小伍不知道为什么争吵,最后以陈染被推下阳台告终,我不想知道为什么,从来也没问过他们的事情,不管是另一个周周,是梵高和塞尚,还是两个混蛋,都与我无关,我只爱陈染,却始终无法热爱他的世界,很狭隘,但很真诚。

手术室外的地板上还残留着血迹,我站在那,喘的胸口直痛,甚至晕眩,他们说流了好多好多血,我非常害怕,谁都没权利夺走他的生命,谁都没有。

“喝口水吧。”一个女孩把瓶子放到我手里,我一下子扬开了,她男朋友骂了声,又被旁边的人拉住。

我就那么站在过道中间,地上的水迹越扩越大,然后开始慢慢干涸。

你们知道他有多珍贵吗?即使在场的所有人都比我了解他,却不会有任何一个能像我一样懂得这个问题,他是我生命里最璀璨,最迷人,最深刻的眷恋,然而此刻,我却要可能失去这种眷恋,因为一个弱智——从我认识伍思贤的那天起,就不喜欢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深深的痛恨,他看不起我,讨厌我,排斥我,都没有关系,但是,他竟然伤害陈染,还有什么资格去蔑视,厌恶,排斥?

现在呢,像个窝囊废一样瘫在椅子上就没事了?如果陈染…我不敢想,不敢做心理准备,我承受不了再一次的失去了,我真的要垮掉了。

天蒙蒙的时候,手术间的门被推开,医生出来,他们都围上去,然后是陈染的病床,小伍想扑过去看,我突然就来了力气,一把把他推的撞倒墙壁,像看世界上最下贱的东西一样看了他一眼,就那么一眼,让自己意识到,开始恨,竟也是因为他。

整整五天,我一直呆在陈染的病床前,不让任何人靠近,医生也赶不走,一拉我我就像个疯子一样发脾气。

输液管里,有时是殷红的血,有时是透明的药液,我也给他输过血,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这曾经真的让我想过也许会有这么一天。

记得陈染眼睛缓缓睁开的瞬间,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我不会像他一样做起与人亲昵的动作来得心应手,只是傻傻的看着他笑。

“亭亭,去休息吧,看你的样子比我还虚弱,不要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病怏怏的靠在床上和我说话。

我摇摇头,慢慢的削着苹果。

阳光静静的洒进屋子,很温暖,但这温暖很快就被房门开启的声音打破,回头看到小伍,很神经质的站起来:“滚出去!”

他没理我,还是往里走,我无意识的想推他出去,忘记手里还拿着水果刀,一下子划破了他的肩膀。

“你有病是不是啊?你丫算什么东西,管东管西的,给你脸了吧?”他也火了。

“算什么东西用不着你管,你个杀人犯!”我气的发抖:“你不许过来,你再走一步试试!”我又抬起手。

“神经病!你捅我一下,老子让你捅,捅啊!”

要不是陈染说话,我想我真的就要犯罪了,可是,我却比伤了人还要难过。

“亭亭,别闹了,你回学校吧。”

依旧温柔的声音,我不敢置信的回头看看他,他的脸色那么平静。

当一声,刀掉到地上,我愣愣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走出去的。

透过医院大门的玻璃,我看到了一个邋遢,脏乱,疯子一样的女人,很憔悴,很衰老,可是,我才二十三岁。

一直以来,都感觉自己很卑微,可是今天头一回被伤了自尊,他还是他,活的怡然自若,我呢?没来由的折磨自己,像个跳梁小丑一样被别人讨厌。那个活泼单纯的亭亭哪里去了,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会哭会笑的我哪里去了?

目光避开自己那张木然的脸,低头看见一星期前急急忙忙传出来的塑料拖鞋,突然觉得自己好丑,好傻。

大白痴。

轻笑了一下,那是我留给上海最后的声音。

全是概念,语言游戏,逻辑系统,他们都对,就我不对。我把它们团起来,揉揉,就变成了道,皈依与境。这没什么意思,除了好奇,什么都剩不下。我坐在寝室里,幻想着拉里的酒馆和卡萨迪的葡萄园。我太年轻了吧,我想等等再说,等我有了更多的经验和奇遇,可是那又将会如何?当我可以饱满地叙述的时候,我又有了什么?除了好奇,什么都剩不下。回忆不多,但是够了。

——Hyperboreer

陈染。

恩?

没事,只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傻妞。

陈染,为什么我总是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

我会让你得到的。

是吗?

恩。

不可能。

相信我,因为我只想带你走。

二十岁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什么都不要,只是希望…

什么?

你说的,都是真的。

有一种追逐,是无论你走多少路,坚持多少年都无法完成的

因为你从一开始就不懂

人和人的距离,是无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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