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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昼眠
作者:方小包
章节:共 1 章,最新章节:请点击这里
备注:
城市夜色、小区邻里、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几个人、一段路。
想表达的是,
就算所处的时间再偏僻,也会有人和你一样醒着。
他就像是一盏静静的路灯,你刚好走累了,他刚好在你身边。
如果伟岸的灯塔不在你的航线之内,不妨找一柱小小的、稳稳的路灯,好让你走累了,有个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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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眠
作者:方小包
(一):
“……凌晨是一段忧郁的时间,她神秘、美丽、安静而梦幻。黑夜远远不止一种颜色,凌晨一点与凌晨三点有微妙的不同,凌晨三点与凌晨五点又有可爱的差别。”
“可惜的是,这段时间里绝大多数的人都在梦中,凌晨小姐的姿态全献给了苍白的水泥高墙。”
以上句子,摘自《失眠人的白日梦》,一部第一人称的软幻想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失眠症患者在夜里游荡城市,结果遇上了一个叫“凌晨”的黑衣小姐。
而它的作者,乔靖,正在太阳未出而天空微蓝的六点零三分,关掉了书桌上的台灯,倒在旁边的床上,睡觉。
小说的角色总有多多少少沾着作者的影子,而在乔靖的第一本小说里,他将自己的生物钟写了进去。
厚重的窗帘上,有两格群青色的印子,那是窗外的微光投在了帘子上。乔靖的房间简单利落,大件的家具只有书桌、衣柜和床。一个矮柜子放在床边,柜顶与床同高,上面有钥匙和零钱,还有一个黑色的钱包。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
一般的人,钱包里夹的是自己爱人的照片。而乔靖的钱包里夹的,是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男生笑容俊朗干净,眉毛略略斜挑,带着刚进大学的锐气。那年军训将他烫得黑黑的,与五年之后的他相差极远——自从乔靖放弃矫正自己的作息时间之后,他的皮肤一点点地白了起来。
其实,他的作息时间也是有规律的。每天清晨六点左右睡觉,中午两点左右起床。他坚称自己的生物钟是外国进口,他看不懂鸟语写的说明书,只好由它自个儿折腾了。
因为自己的生物钟如此傲娇,所以他在毕业后可选择的就业岗位并不多——夜班保安或者文艺工作者。乔靖毫不犹豫就选了“小说家”一职,无他,就是不用白天上班,甚至工作的场所都是熟悉的——他独居的怡馨小区B栋4层3号房,简称怡馨B403。
(二):
除了宅在自己的家里,还有一个地方是乔靖喜欢去的,那就是出了怡馨小区大门,拐个右弯,走十来步就到了的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浅黄色的装修风格让它成为了死寂大街里唯一一个鲜活的点,远方的稀疏灯火犹如歌剧院里欣赏闷剧的观众,以半睡不醒的眼睛盯着这个矮矮的浅黄小主演。
乔靖的三餐也算定时:下午两点半的早餐,晚上七点半的午餐,和一顿凌晨两点多的晚餐。他曾试过在半夜给自己煮晚饭,结果摆弄厨具的声音让邻居受到了不少的惊吓,其中一户更是慌张地在家门口摆了香炉,天天烧香拜佛,虔诚得让乔靖倍受良心攻击。因此,为了邻里关系的和谐,乔靖一般都在这家浅黄的“一刻小店”里解决晚餐,不惊扰隔壁神经兮兮的大妈了。
在店里值夜班的是一个安静少言的男生,他穿着浅黄色工作服,像一根发亮的荧光棒一样在店里晃来晃去。值夜的小哥看上去斯文白净,那一声“欢迎光临”也是礼数十足的,乔靖怀疑他与自己差不了多少岁,没准还是一个应届的毕业生呢。
来的次数多了,渐渐地乔靖与夜班小哥熟悉起来。当乔靖站在比他还高的冷柜前,挑选今天的晚餐是哪一种盒饭的时候,会跟小哥聊上几句,扯一些有的没的。夜班小哥对他的“作家”身份无比崇拜,虽然乔靖连一本小说都没有出版。
而让乔靖印象深刻的,却是他们一次滑稽的对话。乔靖摆了个大乌龙。
那晚,小哥扫描盒饭价钱的时候,乔靖突然问了一句:“最近生意怎样?”
小哥愕然许久,表情变化的幅度大得让乔靖立刻知道他说了个毫无营养的笑话。夜班能有什么生意可言呢?
除此之外,乔靖也知道了夜班小哥的一些事情:如他所想的一样,比自己小一岁,应届毕业生,因为报读了一个冷门的专业,所以谋到了一份完全不对口的冷门差事。
“别这样,做人要自信一点。”乔靖安慰缩在收银台后面的男生,“你有读过成功学的书吗?很多书的第一点就是叫你怎么建立自信。”
“没有,我不看那些书的。”
“但是我肯定你看过。”
“这个真没有。”
“新华字典看过没?”
“哈?”小哥呆了,甚至忘了拿出微波炉里的盒饭,“成功学跟新华字典有什么关系?”
乔靖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当年我就是看到了字典里的一句话,才决定投身于文字创作这种伟大而艰巨的职业。你回家,翻开新华字典后头的常用标点符号用法,就在冒号的例句上写着:‘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入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噗——!”小哥被乔靖夸张的表情逗笑了,手里的盒饭颠来倒去,几乎要掉在地上。
“小伙子,我看好你的。”乔靖故作老成,“光明的前途,嗯?”
“好好好,好一个光明的前途。”
(三):
一般情况下,收信的地址会在自家的报箱里、邮局又或者快递签收。乔靖没有想到,他居然在一刻小店里收到一封来自大学同学的信。
夜班小哥把黄色信封递给乔靖的时候,断断续续地说:“这是早班的同事给我的,说是转交给一个晚上经常来的人……于是同事就给我了……不会是什么恐吓信吧?”
乔靖瞄一眼信封,右下角写着一个“沈”字,便说:“侦探小说看多了吧,这是我朋友的信呢。”
小哥不语,收拾着货架上的薯片。
乔靖把盒饭放在小店的快餐桌上,坐着高脚凳,拆开了信封。普通的信纸,娟秀的字迹,内容勉强通顺,还带着一些不自知的矫饰。它就像文字的主人一样,费尽心思打听自己的出行时间,却不是为了制造一次见面的机会。
这样纤细得可怕的温柔,他怎么承受得起。
只是,当年的自己也像她一样,说话含含糊糊,狠不下心,她便以为两人仍有机会浓情蜜意。乔靖生来就不懂拒绝的窍门,支支吾吾之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欲拒还迎,于是他的大学四年,就像一场失败的告别会,折柳,却发现柳枝里尽是藕丝。
这个烂尾的故事,概括起来不过是:他不爱她,但她以为他爱她。乔靖吸了一口肉酱意粉,为当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摇头。
毕业那时,沈梨问他,为什么。
乔靖依然沉默不语,直到沈梨黯然离开。
为什么,不为什么。从来就不曾拥有结果,又怎么能找到因由。
回到家,乔靖打开电脑继续小说的剧情。写到今天的灵感枯竭之时,恰好迎来了一声鸡啼。养在城市里的鸡,依然严格地遵循古老的定律,这让昼夜颠倒的乔靖钦佩不已。然而,现在正直寒冬,再不久便是过年。这些在谁家阳台里哆嗦而尽职的生物,终要被宰。
乔靖没有太多功夫对着鸡啼伤春悲秋。他洗澡,睡觉,一昼好眠。
中午,乔靖起了个早床,手机上显示着1:07。
他今天的行程罕见地有些紧凑。他需要到超市买日用品和足够吃三天的菜,傍晚还要去学校隔壁的KTV参加大学同学会。沈梨的信千回百转,就是想让他出现在那里。
乔靖的家和大学同在一市,他们系有很多本地的同学,聚在一起也不算冷清。
聚会通常是热闹的,快节奏的歌与莫名其妙的尖叫,在几盏昏黄小灯的映照下,模糊了双眼,却让双耳更敏感了。乔靖一反平常整洁得体的装束,搂着一件黑沉沉的旧风衣,缩在角落,不时喝一点啤酒,应付两句问候,推掉几首会唱的歌。
“近来混得怎样啊?”同学问起乔靖,得了个“一般般”的回答。
“看你样子也不怎么滋润啊——对了,你不是跟莫凯彬这个富二代住上下楼嘛,怎么不去跟他混啊?他老爸的公司可是油水充足,保你不再干瘦……”
刚刚唱完一首歌的莫凯彬跨过桌角,两步跳坐在乔靖和同学的沙发上:“又在说我!我倒是想乔靖跟我混啊,但人家已经当作家去了,忙得不可开交呢!毕业都一年了,这回还是我第三次见着他。要是他没来同学会的话,我几乎都要忘记自己楼上还住着个老同学了!”
同学跟乔靖嚷嚷“你这就不对了”。
乔靖看着俊朗阳光的莫凯彬,用杯子碰了一下他手中的啤酒,然后示意两人全干。那边有人点了一首烂大街的情歌,莫凯彬听了伴奏,又兴冲冲地去抢麦克风了。
莫凯彬,人称莫少,家境好相貌好成绩好的三好学生,现居乔靖楼下,怡馨小区B栋3层3号房,简称怡馨B303。他在毕业之后就到父亲的公司里工作,前程无忧,一路光明。人家每天早出晚归,周六日外出短途旅游,与乔靖的时差相隔整个太平洋,所以他们见不到面也是正常的。乔靖这次来同学会,并不是为了跟他拉上什么关系,而是为了跟另外一人结束关系。
聚会在凌晨过后逐渐散场,沈梨走的时候,乔靖也跟同学道别。寒冷的大街上,还有两架的士停在路灯下。司机打开了车窗,头伸在外,吸烟。烟圈在风里像急速的流云。
乔靖叫住沈梨,对她说:“我们真的不可能的,对不起,以后不要这么辛苦了。”
沈梨打开的士车门:“……嗯,那封信就当作同学会的请柬,看完就扔了吧。”
“……再见。”
沈梨关了车门,车子启动,留下一路烟尘,被大风吹散。乔靖看到,她在车厢里把头埋了下去,可能哭了,也可能是在庆祝解脱。
终于把话说清楚了,尽管他仍然没有说出为什么。
莫凯彬随后出来,拖着两个醉猫。他看到乔靖站在街上,以为他截不到的士,便叫他过来,坐他的车。
乔靖答应了,却要了莫凯彬的车钥匙,把车主塞到了副驾驶座。
“你们三个醉猫半斤八两的,还是由我来开车吧。”乔靖着了车,驶出地下停车场,“他们住哪里?”
“城南的祁苑豪庭,文新路的新湾酒店斜对面,至于我就不用说了吧。”
“嗯。”
莫凯彬从副驾驶座前面的杂物箱取出纸巾,胡乱地抹了把脸:“嘿嘿,跟你四年舍友,我竟然不知道你会开车,刚才我还以为你拿了我的车匙,就要将我们三个人灭口,把车抢走,哈哈哈哈……”
“你喝多了。”乔靖上了环城路,兜了大半个城才回到怡馨小区。
“再见了,有空一起吃饭——嗝——拜拜。”莫凯彬取出钥匙开门。
“再见。”乔靖走上四楼,定时的楼层电灯在他闭门时悄然熄灭。
有空一起吃饭……
他们连见面的机会都少得可怜。吃饭什么的,就更不可能了。
(四):
乔靖依然是那种颠倒的作息。下午起床,半夜外出,偶尔到超市买菜,整天在房间看书,写字,日子过得像一叠隔日一撕的挂历,每天都不相同,但上面的图案却都差不多。
当他写完了第一本小说之后,冬天已经过去了。万事开头难,而他又是想得多写得少的人。字字斟酌,细细推敲,就像某种失传的工艺品雕刻师一样,对手中的世界尽显虔诚。
又是一天清晨,湖蓝色的世界是他停笔远目时永恒的风景。春天,苍穹亮得比深冬要早,乔靖打开窗子,遗留到四月的冷风像逃窜的难民一样涌进他小小的房间,一本置于案上的小说被风掀开,啪嗒啪嗒,露出了夹着书签的那一段。乔靖的头发有些长了,它们不安地颤动,仿佛敏感的猫的触须。
现在已经能看清小区楼下的光景了。几栋楼宇围着一个半大不小的花园,虽然写有请勿践踏草地的牌子,依然不可避免地成为孩子们的共同乐园。对此,小区保安已经懒得再管了。花园四周停放了屋主的车子,绕着花园摆成了不规则的虚线。小区的停车场与它的屋子数量严重不符,物业没有办法,只好牺牲道路的宽度来弥补车位的紧缺。
然后,乔靖听到了楼下铁门的开门声,一条苏格兰牧羊犬灵巧地闪过车辆,欢快地冲进了花园。接着,穿运动服的男生走了出来,活动开手脚,开始在宁静的小区空地上晨跑,一圈一圈地。他的牧羊犬也跟着主人奔跑,时而超前,时而落后。男生跑步的声音就像扫不尽的落叶,在乔靖的窗台落了一层又一层。
楼下的人是莫凯彬。乔靖现在才知道他有这种好习惯。
莫凯彬穿着黑色长裤和运动风衣,风衣的背上有几道利落的白色线条。他在第一圈的时候会跟早班的保安打个招呼,然后回到花园外的水泥路上,跑三十分钟左右。他的牧羊犬跑得无聊了,就把花园当成是等待探索的陌生大陆,发现了什么虫子都要吠上几声。
莫凯彬的身材高挑匀称,跑步时特别有爽朗的风姿。阳光在他一圈圈的慢跑中,逐渐明媚。东边的楼宇挡住了一块阳光,落在花园里的阴影,边缘有如黑白的俄罗斯方块。
莫凯彬跑到七点左右,便停下来,绕着花园走了一圈,轻声叫唤牧羊犬回家。牧羊犬听到主人在叫它,伸着舌头,跳过花园低矮的护栏,绕过白色面包车,冲进了铁门里。乔靖看不到铁门,只听到突兀的声响。小区重归寂静,仿佛不曾有人来过。而再过不久,上班族、中小学生和争夺新鲜蔬菜的中年妇女便成为花园最主要的过客,保安需要点好多次头,与他们打招呼。
在乔靖结束自己一天的时候,B303的莫凯彬刚刚开始他精彩的一天。
他和他住得这么近,近得乔靖一跺脚,莫家的天花板就会有闷响。但他和他之间又相隔那么远,他们隔着的,是现实与梦境的距离。
乔靖看看自己的手机,七点十二分。他为了一个火柴盒大的人儿,熬夜了。
一刻小店。
夜班小哥奇怪地看着乔靖。
便利店里有一条白色的桌子,靠着落地玻璃窗。它只有一点五米长,仅仅一个手臂的宽度,三张劣质的黑皮高脚凳摆在桌旁,其中一张破得露出了人造皮革下面的海绵。这里光是摆凳子就觉得有些拥挤了,乔靖完全想不到三个人坐在那里会是什么样子。
幸好,他都是凌晨两点之后才光顾一刻小店,这时他能一个人占用整一条长桌。之前,他只在桌上吃晚饭。现在,他在晚饭之后,拿出了一本B5活页笔记本,伏在桌上继续晚饭前的段落。玻璃窗上有两盏孔灯,投出暖光,刚好照亮了米黄的纸页,又不至于刺眼。乔靖想,原来在家以外,还能找到一处地方,可以安静地写写文字。
“先生,您不回去?”小哥在不远处的柜台后问他。
“嗯,换个场地可能有灵感一些——你几点换班?”
“六点。”
“那我就写到六点再走吧。这里好歹还有一个人监督我,在家的话经常犯懒。”
“噢!”夜班小哥好像很开心,连带着他身上的浅黄工作服也耀眼起来。
约莫写了有半个小时,乔靖放下中性笔,抬头看了看夜班小哥。他坐在柜台后面,捧着一本小说,脑袋在一点一点。并不是读得津津有味,而是在打瞌睡。
对于他人来说,脱离了世人的正常作息,独自渡过漫漫长夜,似乎是一种□般的劳形。
“诶,帅哥!”
“……啊!?”夜班小哥点了点头,猛然惊醒。柜台前是那个夜猫子作家,手里拿着一瓶咖啡。
“结账吧。”
“哦。”嘀的一声,小哥望着收银机说,“四块半谢谢。”
“喏。”乔靖在付钱的时候,看到小哥身后有一张简易的折叠躺椅,黄绿条纹,撑开来刚好可以躺一个人。
“我说。”乔靖收了找零,“你要不躺一会吧?”
“不用——哈——”小哥刚要拒绝,却打了一个大呵欠。他顿时手足无措,收银柜也忘记合上。
乔靖不厚道地笑了起来,走到柜台后,将折叠躺椅打开了:“你还是睡一会儿吧,有客人我会叫你——不要用怀疑的眼光看我,我是一个纯良的作家。”
“纯良……”小哥重复着这个可信度并不确定的形容词,还是顺从地躺了下去,用小说盖住了半张脸。
乔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徐徐地写着故事。
同样是颠倒了时差的人,在一间明亮而狭窄的小店里遇见了这么多次,自然会有一种难以言状的信任。乔靖觉得夜班的小哥赚钱艰难,而小哥也可能会觉得乔靖糊口不易。一点点同情加上一点点好感,随着时间的积累变得浓稠。
五点四十五分,乔靖叫醒了小哥。
躺椅上的人先是怔了几秒,随即想起自己“偷懒”的行径,有些不自然地收起了躺椅,对乔靖道谢。
“不用谢,躺椅放在这里,不就是给员工用的么。”
轮班的人踩着自行车来了。乔靖和小哥在门口道别,一个左拐,一个右拐。
夹着笔记本回到家里,乔靖觉得这样的生活还不错,至少,他不用整夜整夜地等待,头脑空白,章句寸断,对着电脑写不出一句流畅的话。
这一周里,他没有落笔写一个字。每夜的干坐,只为了等到早上六点三十分,小区花园里出现的一个时钟般转动的人。
(五):
四年大学,一场默剧,乔靖从中学到的,不过是些不值得言说的心酸。
大一军训的时候,他认识了莫凯彬,那个比他高一厘米的男生就排在他的右手边。他俊朗飒爽,像夏天的阳光,每次向右看齐,乔靖都能看到对方短发上滴下来的汗水、濡湿的衣领和每日都变黑一点的皮肤。
他们俩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互相聊天之后才知道原来莫凯彬就住在自己楼下。乔莫两家无甚交情,小学高中也不在一处就读,就算他们在大学见面之后觉得对方有些眼熟,也叫不出彼此的名字。不过也因为这份眼熟,他们很容易就成为了好朋友,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从学校旁边新开的饭店,到互相喜欢的女孩子。
只是,当莫凯彬在宿舍大谈他对女友的要求时,睡他上铺的乔靖却沉默不语。
他被突如其来的心痛打乱了思绪。
高中时,他看过一两本爱情小说,他觉得畅销书作家把喜欢二字写得明媚而灿烂,就像糖果的包装纸,颜色鲜艳,内里酸甜。后来,他才知道,那两本小说不过是千万本青春小说中的一滴,有更多的作家把喜欢二字写得残酷而疼痛,既赚了钱又赚了泪水。
乔靖在大一的时候初尝喜欢。但他怕痛,他选择了回避这种隐秘的痛楚。
“喂,乔靖,你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啊,我们三人都说完了噢,轮到你了!”莫凯彬抬脚踢乔靖的床板。
对面的上铺同学说:“他最近不是跟沈梨在一起吗,我见他去哪里都跟着这个软妹子哦!”
下铺的也说:“那乔靖可以省略了,他喜欢的就是那种长发瘦脸的大众型妹子!”
乔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就像他面对沈梨的告白时一样,一直沉默便以为能置身事外。
犹豫的结果,便是三人都受到了损害。莫凯彬失去了一个好友——乔靖退宿,回到他的独居小屋,用各种理由疏远他,甘作一只缩在壳里的蜗牛。乔靖弄坏了一只正常的生物钟——他晚上活动,白天睡觉,在课堂上相约周公,在房间里独自看书,避开学校的活动,错开同学的作息,孤独而认命地活在一灯如豆的永夜。沈梨则收不到一段感情的答案——她既是乔靖的盾牌,亦是乔靖的无奈,她喜欢乔靖,但投出去的感情没有被接受也没有被驳回,就如大雾天里放一只风筝,手中扯着细线,抬头却只有浓云。
这样的困局,直到毕业了还一直在延续着:莫凯彬就住在他的楼下。
乔靖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收入足够两餐温饱,但无法替他置办另外一间屋子。幸好,乔靖习惯了颠倒的时间。他日出而息,日落而作,活在一个时区最安静的角落,并为之沾沾自得。但他也是知道的,那个一直不愿承认的真相:
他的世界因一个人而昼夜颠倒。讽刺的是,那人毫无知觉。
在这张逼仄的桌子上写作,也有那么些时候了。新小说写了十来章,剧情平稳之中带着忧伤,就像站在戏台上说书的人,不经意就谈起了自己的往事,口齿伶俐,却嚼不碎那些茶色的时光片段;表情百样,却遮不住那些追忆的沧桑口吻。
夜班小哥是很开心的。他看了不少小说,却还没有见过一个活着的作家在他面前创作小说。他更开心的是,乔靖两点多来到便利店,他总能躲在柜台后睡上一觉。偶尔有客人光临,乔靖便在客人选东西的时候,走过去摇摇他的躺椅,将他唤醒。为了报答乔靖带给他的偷懒之恩,小哥特意把一锅杂锦鱼丸留到凌晨。乔靖在吃盒饭的时候,意外地多了一碗满满的福利。
“下次给你留一点关东煮?”
“也好。”对于菜式的增加,乔靖欣然接受,更何况它不要钱。
夜班小哥说,他的小说出版之后,送他一本就好。
又到了六点,乔靖与小哥道别,左拐回怡馨小区,却在保安亭外看到了一个女生,他没见过的,却又很是熟悉。
女生穿着淡绿色的格子衬衣和牛仔小马甲,亚麻色长发扎成了利落的马尾辫,左肩挎一个米色的包包,拉链上扣了两个hellokitty,一只蓝色,一只粉红。
女生见乔靖望着她,以为自己碍着了别人进出,便低头向后让了让。乔靖思索着这一丝熟悉感时,看到一辆宝蓝色的汽车驶出,停在保安亭的栏杆前,按下车窗,将户主卡交给保安查看。
车里的人正是莫凯彬。这辆宝蓝色的车,他曾经开过一次。
“乔靖?”莫凯彬惊奇地说,“这一大早的,能见到你真难得!”
“我也是。”
站在旁边的女生绕过了乔靖,走到副驾座那边,坐上了莫凯彬的车,把手里的包包扔到后头。
莫凯彬朝车里说:“我不是叫你呆在家等我电话了吗?”
女生挽着他的手臂:“这叫做惊喜懂不?再说你这里离我家也不远,走过来就当晨运啦!”
“有你这么晨运的吗。”莫凯彬笑道,继而给两人介绍说,“我女朋友,程嘉仪。这个是我大学同学,乔靖,作家来的。”
“哇,你好你好!”程嘉仪朝乔靖挥手,对莫凯彬说,“作家啊!多帅!”
“哪里哪里。”乔靖摇头。
莫凯彬对乔靖说:“我们今天约了人出去玩,时间有点赶,对不起啦,下次有空找你一起玩吧,拜拜!”
程嘉仪在车窗关起时也喊道:“拜拜!以后找你要签名哦作家!”
乔靖目送着宝蓝色汽车离开,突然明白了这一绺熟悉感是怎么回事了。
当年,莫凯彬在形容他心目中的女朋友时,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干干净净,有点小清新;可以染发但不要奇怪的颜色;开朗活泼,蹦蹦跳跳的,有精力跟他到处跑;会撒娇但也能自立,不会过于依赖自己……
他终于找到这样的女孩子了。
保安盯了乔靖的背影十多分钟,才看到这个作息奇怪的户主回头,走进小区。
乔靖用十五分钟的时间,在心里誊写了一封长长的祝福信,献给莫凯彬和他的爱人。这也是一篇长长的墓志铭,用来埋葬他无始而终的初恋。
再次睁眼之后,乔靖突然觉得,自己的命途里,有什么东西终于放下了。以后他再度遇见莫凯彬,撞进他眼里的,只不过是一个淡淡的过去式,再不会是猩红的伤疤了。
(六):
这几天,乔靖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
他还需不需要继续这种据说对身体没有益处的作息时间呢?听说沈梨到了外地工作,她的故事在他命中已然了结;而楼下的人与他从来就不曾拥有结果,他也不再为了虚无的因由而自我束缚。有些人,有些事,终究要看到结束,才懂得结束。
从今而后,再遇他,在楼梯转角或者城市的某个地方,乔靖都能风轻云淡地微笑,应答,不失一点礼节,不多一分逾越。乔靖可以选择任意一个时候起床,睡眠,工作,无论在清晨,午后还是残阳未尽的傍晚。
他打开自己的钱包,取出里面夹着的自己的相片。相片的左边有一道折痕,在他抚平之后,相中的少年旁边,多了一个笑容灿烂的男生。
他将这张折了数年的照片,放进书桌的抽屉里。当珍藏的不再珍贵了,纵使怅然若失,他以长吁一气面对。
虽然,昼伏夜出于他已不再有意义,但在习惯的驱使之下,他依然在每天凌晨出现在一刻小店,晚饭,写作,写到稍有疲倦的时候要一杯咖啡,喝完了,便再续一杯。
小说写到第二十章,有些人去了,有些人来了。乔靖叫夜班小哥多续一杯咖啡,但倒进杯子的,却不是浓郁的褐色。
乔靖皱眉问站在身边的小哥:“这是什么?”
它看起来更像是,茶?
“嗯,铁观音来的。”小哥两手抓着保温瓶,“从我家带过来的……前两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老是喝咖啡对身体不好,如果要熬夜的话,喝茶叶茶会好一点。”
“哦?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熬夜?”乔靖抿了一口铁观音。不算很好的茶叶,但也有一些难得的清香。他笑着抬头,看到了小哥胸前的牌子,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原来这么久,他都不知道他的名字。蜗牛当久了,也会成为一种习惯?
“味道还不错嘛,谢谢你了,冯竣。”
“不用谢……”冯竣把保温瓶放回柜台下面的杂物柜里。
乔靖晃着杯里的浅绿,心想,喝一杯咖啡再喝一杯茶,要比喝两杯咖啡更伤身吧。不过,也无所谓了。在凌晨小姐用黑裙子笼罩了世界的时候,有人在一家温暖的小店为你倒了一杯“cup of tea”,他又怎么舍得说些无聊的话来煞风景呢。
“冯竣。”乔靖招手。正在张开躺椅的小哥走了过来。
乔靖拿出一本深蓝封皮的书,塞到他的怀里:“以后打瞌睡时就拿这本书当眼罩吧,我觉得,新书可能盖着比较舒服一些。”
小哥拿起书,看到蓝色封面上写着:
上帝永不偏心,时光永不苍白。
——《失眠人的白日梦》
乔靖看着冯竣读起了小说,高兴得忘记了刚才的瞌睡。他忽然想到,他的作息时间也许改不回来了。
但他昼伏夜出的理由,却变得甜蜜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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