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耽思唯美 > 《(张国荣同人)夜阑静 有谁共鸣》作者:西环盈月【完结】 > 夜阑静 有谁共鸣(张国荣同人).txt

文章简介

作者:西环盈月 当前章节:14756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00:58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yunxu88688】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1

1、1想你Leslie ...

他,眉目如画,面如冠玉,温文尔雅,芳华绝代,充满着星光的神采,是不老的传奇!

他,掉入凡间的天使,出于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为人谨慎却不圆滑,潮涨潮退,依然他的真!

他,心地善良,感情细腻,待人热诚而宽容,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好朋友、亲人,我们的Leslie!

他,集一身的才华,一个天生的艺术家,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名优”,是一个无法复制的神话!

他,对艺术执着全心探索,对工作一丝不苟,全心意投入!

他,潇洒不羁,热力四射,自信自爱自恋!

他,是寂寞的贵族,唯美的主义者,他骄傲,他淡定,他忧郁,他似梦似幻想!

他,是世界四分之一人的偶像,是巨星中的巨星,是一个时代的掘起!

他,爱国爱港,出钱出力,是我们华人的骄傲!

不止,不止,不止,不止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配得上这么多华丽的词语?

他,便是我们的哥哥Leslie!

那一个阴雨蒙蒙的日子,那一个震惊世界的消息,那一个没有愚人的愚人节,我已不想再提起,不止是我,更是所有人都为之心疼的日子。

事隔九年,Leslie的九年祭,除了祭奠他,怀念他,我,还能做些什么?

只有这一天,我才会放任自己所有的思绪,任自己淹没在有他的世界里,那种浸入骨髓的爱意,放肆地放大,直至将自己淹没。

一个逝去的人,一个完全没接触过的人,我却是如此的迷恋他。

或许是我跟他有着相似的童年经历,或者我跟他有着一样忧郁的心境,或者我能体会他曾经的痛苦与挣扎,对世俗的无所适从……

—————————————————————————————————————

那一张几近完美的脸,那忧郁的眼神,那沉闷中带着一丝响亮的磁性声腔,看着那一幅幅经典的画面,泪水,无意识地淌了满面。

有个小妹妹走过来,看了电脑一眼,又看了我一眼说:“姐,你又在看《霸王别姬》了,还哭呢。”

“小屁孩,滚一边去。”顾不得抹泪,我骂了她一句。她还小,根本不会懂我的心思。

“十二点了,还不睡?看多了,小心他今天晚上来找你。”小妹妹俏皮地吐了个鬼脸,转身走出了房间。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突然呆了一下,她刚才说什么?

对,她说哥哥今天会来找我。

会吗?如果会,那该多好。

坐得有点累,我便抱着哥哥的写真,一大堆放在床上,我抱着它们。

今夜,我不让它们孤单。

今夜,我让他入梦。

我一直看,一直看,一部部地看,看他所有演过的电影,一个个角色的转换,我的心也跟着转……

窗外夜渐深,我的身心偕累困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故事部分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荣幸

2

2、2为你穿越 ...

晨曦,如期地降临大地,我不知道,没有哥哥的今天,我的世界还会美丽吗?

强烈的阳光刺得我睁难以睁开眼睛,是我忘记关窗了吗?我不记得了,我满脑子只有Leslie。

我眼睛努力张开一条小缝,这不看还好,看了吓一跳,我竟然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似潮,及目之处,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还有电车声响。

我呆了一下,这种画面,似曾相识,但我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但绝对绝对不是她住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家里的床上?

再看我身上,一套卡通短袖睡衣,连鞋都没有穿,站在大街上,匆匆走过的人们,都会向我投来一记奇异的目光。

该死的,是谁?是谁把我丢到街上,MMD!

“哗——”的一声,我当众在大街上哭了起来。

我正生气要找人算账,冷不防地,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我正怒火中烧,蓦然回首,我哭声嘎然而止,我惊了、呆了,不止这样,我几乎要晕了。

天啊,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脸,俊俏的横眉,挺拔的鼻梁,干净的眼神,似乱非乱的微卷的长发,或许每一个五官都不是最美的,但揉合在一起,看了却叫人惊艳。

他穿了套简单却很酷的牛仔装,却掩不住他那种华贵的气质,满脸开朗的笑容更胜阳光。

他,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张脸。他,难道真的是……

我正要问他,他却已先开口了:“小妹妹,你怎么了?”

“哥哥,真的是你,哥哥……”我激动得揪着他的衣服,猛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我□的,但我是情不自禁嘛!

他尴尬地愣了一下,但很快就随和地笑了:“小妹妹,你怎么在这里哭,你的家人呢?”

真的是哥哥,他的脸,他的声音,都是如此的熟悉!现在,我就抓着他的手臂,感受着他的存在。

我庆幸我能在有生之年见到他……不,不可能,他已经死了,虽然这不是我愿意,但这是事实。

我在作梦,我很确定我自己是在作梦。

“哥哥,哥哥,我终于看到你了!”我兴奋地抱着他,完全不顾旁人奇异的目光。

“你……放开我好吗?我不是你Leslie,我叫Bobby。”他很认真地说。

“Bobby?”我放开他,退了两步愣愣地看着他。我记起来了,哥哥出道前就叫Bobby。

“是的。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们……认识吗?”他在想,这个女孩为什么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我们认识吗?我们不认识吗?或许我们前世就认识了,我记住了你,而你还没记住我。

我曲着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痛的,这么说我不是在作梦?

那……这发生的一切,该如何解释?难道如铺天盖地的小说情节里所说的,我穿越了?

“哥哥,现在是公历几年?”

“公历一九七七年。”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又用奇怪的眼神打量我。

我回到了哥哥入行前的一九七七?!

别人穿越少不了又哭又闹,而我,却是高兴的。我一直有一个梦想,我要穿越回七十年代,去拯救哥哥,拯救他的痛苦,拯救他的生命。

“真的,我回到一九七七了,哥哥,我来拯救你来了。”我高兴得再次拥住他,唔……有色女的嫌疑。

哥哥望着一脸兴奋的我,不忍心推开,无奈地摇摇头,微笑说:“我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眼神里透着俊雅的笑意,我知道他把我当脑子有点问题的人了,而我,确实是脑子里有点问题。

听说他是位好好先生,我想试试看传言是否属实。

“哥哥,我没有家。我爸妈都……”想起父母,我有点想哭,喉咙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你和家里的人失散了?”

我摇头。

“你是个孤儿?”

我还是摇头。是的,我是位孤儿,自小在福利院长大,但我不愿承认。

他实在没有办法了,看着欲哭的我,眼底闪过一丝怜惜:“我送你去救助站吧。”

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救助站了。香港是殖民地,我一个三无人员确实令他无法放心。

但我并不想得到什么救助,我只想跟着他,我想改变他的命运。

“哥哥,我肚子饿。”我的眼里有盈盈的泪光,那不是装可怜,是真情流露。

“那哥哥请你吃鱼蛋粉。”

他温暖的手拉起我往前走,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自己最幸福的人。多年后,一定会有很多人妒忌我吧。

鱼蛋粉很好吃,但跟我的偶像在一起吃鱼蛋粉,这滋味就更是回味无穷了。

他的吃相很美丽,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贵族的独有气质,我看得呆了,可惜我身上什么都没有,不能把这种珍贵的画面录下来。

他吃东西时,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为什么不吃?是不喜欢吃吗?”

“不是,是你太帅了。”我说的是实话。

他脸红了一下,腼腆地说:“你真是人小鬼大,快点吃吧,要凉了。”

他竟然会害羞,我心里有小小的高兴,早就听说过他从小学开始就恋爱了,这么早熟的一个人,竟然在我面前害羞!

我故意吃得很慢,但无论多慢,一碗鱼蛋粉还是有吃完的时候。

他似乎有些不习惯我的目光老那么色眯眯地盯着他,但他实在不放心我:“我送你去救助站吧。”

“不用。”我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我以后的路一定不会平凡的,救助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

“你确定?”他还是担心我。

“确定。”我冲出微微一笑。

我们一起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我突然站住了,我知道,我以后会随着他的路走,但不是现在。现在他要往东走,而我,绝不可能一直跟着他走。

走在前面的他见过我停了下来,也停下来转头问我:“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Aletta。你会记住我的名字吗?”我眼里带着疑问,因为现在,我与他只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当然,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他微笑,拔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动作很优雅。

“哥哥,你有没有不开心的事?”我突然这样问,显得有些唐突。

他怔了半秒,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很快便笑了:“人小鬼大,小孩子不应该问这种问题。”

他在笑,但我知道,他没说实话,他有不开心的,只是不可能对我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说出心里话。

临离开时,他一再关心我,我看得出他很想帮我,但我拒绝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只是超级荣迷,请别拍我。

3

3、3入行之赛 ...

这个时候,Leslie的日子并不那么富裕,刚从英国回来,才刚刚读完大学一年级,又没有毕业。他爸爸那时喝酒,喝得太多,上半身瘫了,妈妈不让他回英国念了,让他去做插班生,怕他老爸不知道能不能熬得住。

他家境还不错的,他老爸是香港洋服大王,尽管现在洋服的生意不景气,但我想烂船也有三斤钉。

Leslie是个很好强的人,他并没有因此而像个纨绔子弟一样只懂玩乐。他在英国习惯了一个人独居,回到香港跟家里人住在一起,感觉很怪,很不适应,所以他努力想赚,但当时香港赚钱很艰难。

他觉得前路茫茫,不知道做什么,那时候才十九岁,试过在跑马地卖过鞋,才八百元一个月,然后在一间牛仔服店做了两个星期……感觉到不是自己想做的,总是想回去读书。Leslie读书很棒,是拿奖学金的。

早在玫瑰岗念小学时,Leslie已十分活跃于表演,但凡是音乐节、朗诵节、综艺表演,都有他的份,唱歌是他的首要兴趣,演戏也偶然参与。

在中学读了一年多,认识了一群玩音乐的朋友,组了一个乐队叫ONYX,当时他是乐队的主音歌手。

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爱上了音乐,此后,为音乐倾尽了半生的心血。

乐队参加过几次比赛,有时还取得第二、第三的成绩,但永远都拿不到冠军,这多少令他有点沮丧。

我知道,下一站,将出现哥哥人生的转折点。

哥哥,不要灰心,我知道你是行的!

我从二零一二穿越回七、八十年代,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反而觉得好玩。我从小就无父无母,没有太多的牵挂,反而哥哥,是我最牵挂的人。

我读书的时候都有打暑期工,还常常帮福利院做事,还做过义工,最重要的是,我对七、八十年代的历史很熟悉,所以我很快就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我做了一位炒股经理人,我的老板是一位阔太,我叫她何太。她丈夫在新加坡,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在新加坡,一个月偶尔回来两三次。

说到遇上何太,是必然的,我站在银行边,告诉了她一个□,开始她并不信的,但她心里看中的那是那只股,所以她收留我在她海味店里。

第二天,那个股真的大涨,再后来我那个股涨那个股跌,都跟我说的一样,何太简直把我当神来拜,把她所有的股票全盘托给我打理,还帮我办了一张身份证,我对她真是感激不尽,全心全意地为她赚钱。

“亚洲歌唱比赛”开始试音了,我知道哥哥有机会在舞台上大放异彩了,那一夜,我激动得一夜未眠,站在阳台上,吹了一夜凉风。

有时,我会想,世界这么大,我能改变些什么?

我心里早就有了答案,为了哥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义无反顾的。

Leslie听一个朋友说起丽的电视有个歌唱比赛,那时候报名需要五元。家里只有六姐最疼他,他便问六姐要五元。

六姐是Leslie家里的佣人,很疼他。六姐二话没说,就塞给Leslie二十元。

Leslie和他的朋友一起去报名,结果他的朋友在试音时就已被淘汰出来了。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初赛时,Leslie报了一首英文歌《Amer Ican Pie》,一亮相,一开嗓,就博得了身为评委的钟先生的好感。才唱了没几句,被另一位评委叫停。

Leslie不服:“我还没有唱完呢!”

被轻描淡写的一句“可以了,初赛都是这样的”弹回去。Leslie据理力争。“下一个。”

Leslie心灰意冷地走出赛场,又恋恋不舍地转过头:其他人都扳著一副铁皮面孔,只有钟先生对他微微一笑,让他一下子重燃起信心。

这时他才知道娱乐圈也有权力这一回事。不过,Leslie还是不负所望地进了复赛。

是king sir和Lai, Michael做评审,king sir第一眼就觉得Leslie很聪明,很有唱歌演戏的天赋潜质,是个很可爱的人,也因为这样,Leslie顺利杀入决赛。

事后,Leslie对钟先生的那个微笑进行了一番阿Q式的理解———钟先生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肯定他:“这靓仔一定得的。”

king sir 说:“只需一个眼神,我就知道Leslie很聪明,是一个难得的演员,他对人也很真诚,多么好的一个孩子……”

“一九七七年度第二届亚洲歌唱比赛”总决赛将于五月十六日在香港大会堂举行。届时将有八个地区代表来港参加比赛。

亚洲歌唱比赛的宗旨是为了提高亚洲业余歌唱者的水准,增进亚洲各地的友谊。本届“亚洲歌唱比赛”总决赛冠亚季军及优胜者的全部奖金高达六万港元。包括冠军奖金一万五千元,亚军一万二千元,季军七千五百元。

今晚,便是总决赛,我默默地坐在台下第一排,等待我偶像的出现。

Leslie第七位出场,唱的就是《Amer Ican Pie》,掌声一片,他缓缓出场,一身白衣红巾的造型,是多少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悠扬的歌声响声,我静心倾听,他唱得很动听,年少的他一张稚气未退的脸孔,五官玲珑,没有经验,只有梦想和热情。他每一个动作都表现得那么自然,身姿已隐隐透出巨星的风采。

一曲唱完,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七岁的女童Karen Mok上台给Leslie送花,两人牵手走入后台。

多少年后的Karen Mok谈起Leslie,坦然说第一眼看到Leslie就喜欢上他了。

Leslie的表现热情又直接,人又长得英俊,很讨评审欢心。

我的心里暗暗为他打气:“哥哥,你是行的。”

总决赛有八个国家参加,Leslie跟那个菲律宾的钟伟强在比赛里竞争得很激烈。

多番角逐在争冠军的时候,最后一次打分,那个菲律宾的评判故意给了Leslie一个全场最低的七十七分,而香港的评判给了钟伟强九十三分,这样一来分差就拉远了。

最后钟伟强拿了冠军,Leslie只能委屈亚军。

我坐在台下替哥哥愤愤不平,这样输,输得太屈辱了,我感觉在众目睽睽,哥哥被人整了。

我心里狠狠地咒诅那个菲佬,恨不得拿起三寸的高跟鞋狠狠地敲一记那个菲佬的头。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一下子被捧上天,一下子摔下来,此天彼地,他绽开的笑容一下子收起来,但很快又绽开,我的心,紧紧地揪着。

因为这,我心里不由得更佩服他,他是那样风度翩翩,虽然没有拿到大赛的冠军,但他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的。

Leslie毕竟是我们的Leslie,他全场面带着笑容,仿佛并未将这事放在心上,而是庆幸获了奖,反而雄心万丈,前景在望。

我只能说,哥哥是有实力的,只是他不适合比赛罢了,他欠缺的是运气,是上天的眷顾,总是一波三折,事前呼声最高,最终往往是功败垂成。

在别人的欢呼声中,Leslie只能静坐一旁,睁着眼看着别人捧走了他应得的奖座。

但他也并没有那么失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颁奖的是丽的总裁黄锡照,他微笑着跟Leslie握手,用英文说了一句:“我要捧你做明星。”

我已经见到,黄锡照成了Leslie日后的贵人,我也看到,Leslie的人生也因此而不同了。

他在台上微笑,笑得像阳光般灿烂,而我,在台下有点感伤。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应该感伤的,但我无法克制自己。

Leslie,娱乐圈给了你很多,却也夺走了你的很多!

如果他不进娱乐圈发展,他的日子是不是就会过得好些,他的心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压抑?

答案也许!

但不进娱乐圈,他就不是Leslie了,他的人生就没有那么多传奇了。

作者有话要说:仅代表个人意见

4

4、4成为朋友 ...

夜风清凉,我在电视台门口站了许久,我想见他,我要等他。

Leslie从电视台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他和几个人有说有笑的,我的目光凝在他脸上,那个纯真无邪的他,是我最想见到的。

Leslie看见我,停住了脚步,而他身边的那几个人也看着我,其中有一个说:“Leslie,原来有女朋友在等你,我们先走了。”

Leslie身边的那几个人,都是跟他一起参赛的选手,他们大概是看到我刚才坐在席下傻傻地看着Leslie,才会以为我是Leslie的女朋友。

我想,如果我真是他的女朋友,那就太好了,那个愚人节的悲剧,也不会发生了。

“这么晚了,你怎么自己在这里?”哥哥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等你呀。”我俏皮一笑,然后伸出手去握他的手:“恭喜你,未来的大明星。”

他面有疚色,歉意地说:“对不起,刚才我没有注意到你。”

“没关系,认真唱好歌,才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他看了我一眼,我此刻穿着一条简约的长裙,头发直顺,是当时最流行的装扮。他微笑问:“你还好吧?”

“很好呀。你能陪我到那边走走吗?”我提出一个要求。

“很晚了哦,你家人会担心你的。”他说着,脚步却随着我走。

“我跟你说过我没有家人的,你不相信我?”他的侧脸真好看,我常常都会看得失神。

“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的,说不定哪里会跑个狼出来。”

“狼怕我。”

“假如我是那只狼呢?”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的心如鹿撞,明知道他是开玩笑的,我的思想却是如此失控。

果然,他突然绽开一个笑容,眼眸里的趣味未消:“Aletta,我吓着你了吗?”

我甩甩头:“没有。”

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或许他根本没将这次的胜负放在心上。

我们一直沿着长街走,他一直走在我的左手边,我却不敢再抬头看他的脸,我无法不承认,这张脸随时都会令我失控。

他的脚步很慢,很庸懒的感觉,我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他一眼,他就在我的眼前,而他的眼神,却似很遥远,凝望着远处的漆黑,就像在凝望永恒。

他的眼神令我心疼,我开口打扰他的发呆:“哥哥,你想做明星吗?”

“我也不知道。”他终于收回了那种眼神,回到现实中。

“如果我不想你做明星呢?”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但我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因为我心疼他。

“我喜欢唱歌,喜欢舞台的感觉。”他昂着头,甩着双手,很坦言说。

“我明白了。”我知道哥哥爱歌、爱表演,把演艺事业看得很重。

“每个人心里都有愿意,我小时候的愿意就是当空中少爷或者船长,可以穿梭世界各地,看遍世间美丽风景。”

“那不适合你。”我觉得他天生就应该属于舞台的,属于大众的,他一身的才华,终有一天会大放异彩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想过要做记者的。”

“我觉得你更像被记者追逐的人,因为你长得太帅了。”

这句话,Leslie是认同的,他忽然静静地望着我:“我觉得你是个很奇怪的人。”

“有什么可奇怪的?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我想做你第一个粉丝。”这里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很奇怪的人,但我无所谓,我的穿越只为他——哥哥。

“你觉得我能成为歌星?”

“不止歌星,影、视、歌三栖你都行,你会红的,哥哥。”我的目光毫不掩饰崇拜之情。

“其实我在三年前曾参加过无线的“声宝之夜”歌唱比赛,成绩不如理想。今天荣幸获得亚军,我应该感到高兴的。希望继续努力在“亚唱”中为香港争光。”

“那你愿意进电视冶工作吗?”

“当然,我会很高兴。”

哥哥的手轻拂了一下我的头发,又说:“你还能预知未来?那去摆摊好了,我首先光顾你。”

“我是能预知未来啊,可我知道你不会信的。”我一笑置之。

“如果你能预知未来,那你就是人精了。”他半眯着眼睛,笑得很迷人。

他不相信,就算换着是我,我也不会信,我知道所有人的未来,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

“你说得没错。但……哥哥,你会把我当朋友吗?”

“我已经把你当朋友了。”

后来,我们还聊了很多,哥哥很健谈的,他跟我说了很多读书时候的事,我感觉他已把我当知心朋友。

我跟哥哥的距离又近一步了,我兴奋的心情实在无法形容。我相信,这一趟,我不会白来的,只要有信念,我做得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都来支持哥哥

5

5、5签约丽的 ...

第二天,Leslie来到丽的电视,到办公室去见king sir。

king sir说:“Leslie,你现在得了比赛的第二名,你也知道了,你的合约必须是要和我们丽的签的,我现在就给你一个薪酬你,一千元。”

“没问题。”Leslie答得很爽快。

在这个时候,对于需要独立的Leslie,这一千元对他不多不少是个引诱。

“你就负责做一些综合性的节目,如果没问题,你看一下这份合约。”

或许是因为黄赐照的一句话,或许是因为Leslie的真的很需要钱,他想也不想,手一挥就签了三年的合约。

记得合同上有一条很不合理的条款,做艺员已经有知名度,不能坐巴士或电车,Leslie当时觉得挺好笑的,但也很自豪,因为“艺员”两字。

玉不琢,不成器,最好的玉也需要雕琢。进丽的,对Leslie以后的演艺生涯,无疑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但丽的对Leslie来说,有好也有坏。好的一面,就是让Leslie学到了很多怎么在圈中生存;但坏处也不少,一来丽的当时正处于弱势,在观众中间影响力很小,有的时候甚至是反效果,那时正值无线的黄金时代,声势惊人的收视率是九比一。

Leslie开始尝试着脱离家庭生活,自己在广播道租了一间房,租金是五百元,占了Leslie收入的一半。这对他来说好像有些奢侈,不过算起这笔账,跟搭的士的钱差不多而已,的士起表都二块五了。

他的钱仅够付月租,父亲瘫痪在床,平时跟妈妈也说不上两句话,最后他向king sir预支了半年的薪水买些家私,开始他的全新生活。

king sir这个人特别好相处,平时都是笑眯眯的,问他预支钱他二话没说就掏出钱,还是Leslie自己说每个月从自己的薪水里扣一百元。

我在这里过得还不错,两千元的工资已经够我日常的花用了,有时何太心情好,还会给我资金。

哥哥乔迁的那天,我去了,以朋友的身份。

因为要见Leslie,所以我特意做了一套洋服,穿戴都很隆重。

去超市买了鱼虾、五花肉、芒果、草莓……我看到什么就买什么。

我按了门铃,故意躲在墙后,哥哥出来开门时,我突然跳到他面前:“哥哥,恭喜你终于有新家了。”

他只穿了一条绵裤,一件白色T恤,嘴角扬着笑意,摸摸我的头说:“原来是你这小鬼啊。”

“我已经不是小鬼了,我只比你小四岁。”我不服气地撇撇嘴。

“进来吧,欢迎Aletta。”他很绅士地请我进去。

我也不客气,进去后目光放肆地参观他的新家,虽然只是几样简单的家私,要用的基本都齐了,在这个时代算是不错的了。屋里的摆设洁净很整齐有序,无一不彰显着他个人的品味。

“人来就好了,还买这么东西。”哥哥是不想我太破费了。

“是我自己馋,想尝尝你的手艺啊。你知道嘛,我自己一个人,每天不是盒饭就是工仔面。”我在他面前,大大咧咧在坐在绵软的沙发上。

“我的手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手艺。”哥哥自嘲地笑笑。

“那怎么办?我也不会煮。”我瞪着眼睛,才想起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Leslie他自小就是一位有钱有家的少爷,应该不可能自己下厨的,而我竟然忘了这一点,Leslie会煮菜,都是后面的事了。

“我在英国的时候做过泡面煎蛋,但你买的这些,我真不会做。”哥哥望着一大堆食材,有点哭笑不得。

“没见过猪走路都吃过猪肉吧?我相信你是行的,哥哥。今天你是主,我是客,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哦。”我一手拿起食材,一手拉着他进厨房。

我开始洗菜做配菜,哥哥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下手,无奈地说:“我真的不会做,不然……我打电话让六姐过来帮忙。”

“那不就有违你独立的初衷了。”

“不会,六姐对我很好。”哥哥脸上扬起天真的笑容,就像一个思念母亲的孩子。

我知道六姐对哥哥的意义,但我不想有人来打扰我和偶像的独处。

“哥哥,你行的,我们一起做,没有什么能难得倒我们。简单一点,我们就做白灼虾,清蒸鱼和红烧肉,外加青菜一碟。”

“这叫简单?”哥哥几乎是尖叫的。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了,更何况这是你最喜欢吃的。”我自豪地说。

“你怎么知道?”

“我早就说过我能预知未来,你不是说过我是人精吗?”我笑得极得意。

“好吧,人精!我来灼虾,你做红烧肉。”哥哥开始烧开水。

“你这不是欺负人嘛。”我噘起嘴埋怨了一句,洗过水的手还带着水迹,弹在他脸上。

“就欺负你,就欺负你。”哥哥说着,手浸到水里拿起来,然后还击地把水花打在我身上。

看着对方有些狼狈的样子,我大笑,哥哥也大笑,我们都纯真得像孩子。

后来四道菜还是做出来了,已经分不出是谁做的了,因为四道菜都是我们有份参与的。

唔……应该是熟的吧,但那卖相实在有点不讨好。

为了跟哥哥吃这一餐,我中午都没吃饭,只吃了一个面包,我实在肚子饿了,也不用主客,很爽快就摆好饭菜。

但拿起筷子时,我却犹豫了,那鱼儿好像瞪眼看着我,我有点下不了筷子。

“怎么,自己做的,自己不敢吃。”哥哥似是看出我心思。

“你先吃。”

“吃就吃,总不至于……”不好的话他没说出口,他拿起一只虾剥了,沾了酱放进嘴里,我定定地看着他。

“嗯,味道……一流,你试试。”哥哥把吃了一半的虾子往我嘴里塞,而我完全没有拒绝的力量,甚至恨不得将他的手指都咬下。

嘿嘿,那味道果真像他说的,很不错,很鲜甜,因为是他吃过的,所以我更觉得这是我此生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哥哥拿出一瓶红酒开了,我们一边饮一边聊天。

“哥哥,你买这些花了不少钱吧?”屋里的摆设,或贵或便宜,都很有品味,就算是小到一个坐垫,都是很精致的。

“用了几千,都是借的,我现在是负资产。”他轻晃着高脚步,自嘲地笑笑。

“你是你爸最小的儿子,他那么疼你,给多少钱你花都是应该的。”

“我不想靠他,我要证明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自从英国回来后,我已经没再要过他的钱了。”

Leslie,他就是那样骄傲。如果他的骄傲少一点,或者他会过得好一点。但Leslie就是Leslie,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他。

我放下筷子,脸色忽然严肃起来:“哥哥,你当我是朋友吗?”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当然当你是朋友。我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你今天说话让我觉得很陌生。”他有些不悦地说。

“我没有那个意思,你别误会了。我只想说,如果你把我当朋友,如果你有什么事,一定要跟我说,你有我的电话。”我脸上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

“我会的。为我们的友谊,干杯!”他拿起酒杯,那酒红是映上他脸上,俊得叫人窒息。

“干杯。”我不敢多看他,但我的心仍跳得特别快。

“我今天很高兴。很高兴认识你这个朋友。”

“不全是因为我吧?你的歌唱大赛总决赛我看了,虽然只是第四名,但也证明你比钟伟强强多了,他连排名都没入。”

“这些并不能代表什么。”他敛下眼眸。

我们都不想提关于这件事了,我转了个话题:“对了,你这里的房租应该不便宜吧?”

“五百元,我找了好久才找到合适的。”他眼里透着满意。

“哦!这附近还有没有房子,我也想在这里租一间。”虽然这里离何太的店很远,但这并不能阻挡我想近距离接触哥哥的热情。

“我可以帮你留意一下。”

“那我先谢谢你了。这事若成了,我就可以常常到你家来蹭饭吃了。”我开玩笑说。

“其实我一般都是在丽的电视的饭堂里吃的,自己一个人,不想搞得太麻烦。”

Leslie的声音真好听,带着金属般的质感,低沉得来有一点亮,这就是我从小听到大的声音。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随意地问。

“我不知道。公司给我灌了一张混合唱片,简单的说里面只有我的一首歌,反应不怎么样,我……基本看不到自己在这一行里的前景。”他放下了酒杯,显得有些沮丧。

“《I Like Dreaming》,我听过了,你唱得不错的,只是有些人不懂得欣赏罢了。哥哥,我相信你是行的,你也要相信你自己。”

“行什么行,鸡仔声而已!人们听惯Roman Tam的武侠剧主题曲、阿Sam小市民气息的搞笑歌和Michael Kwan、Choi, Terence 式柔和小调,而我……我只是一料默默无闻的沙尘。我在电视台里,根本就没有一点地位,有好的东西都轮不到我。”

Leslie望向窗外,远处的蓝天中,正有一片乌云飞过,他的神情,更忧郁了。

“哥哥,连你都不相信自己,要别人怎么相信你?”我怒得拍台而站起,站在他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我真的行吗?”他疑惑地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很迷茫。

“哥哥,你一定行,你一定会成为天王巨星的。”我伸出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我相信你。”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让我感觉到了他的决心,他已相信他自己命里注定该干这一行的,义无反顾地开始了前景黯淡的歌手生涯。

6

6、6被“噱”的心情 ...

那一天后,哥哥果然很热心地帮我找房子,几天后我挑了一套离哥哥最近的房子搬了进去。

搬进去的那天,我特意请哥哥到我家来庆祝,哥哥特别热情,不止自己来了,还带了一群朋友来,还买来一套很精致的茶具送给我。

我来到香港一直没有什么朋友,一下子看到这么多人来为我庆祝,我当时感动得留下了眼泪。

“怎么,不欢迎?”哥哥倚在门上,挑起一道眉带笑看着我。

“不是……没有,我是太高兴了……”我激动得有些语无论次。

“那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快快请进,不好意思,你不说我都忘了。”

那晚,我和哥哥,还有他的一班同事玩得很开心。

从那天起,哥哥在我心里,已经是我生命中一个不可缺失的朋友了。

那一段时间过得很快,Leslie基本都是按时上下班的,而我的工作也很清闲,我们常有时间聚在一起。

Leslie很关心我,但他很少会问起我的往事,我不喜欢看他沉默的样子,所以每次跟他在一起时,我都会尽量多说话,我每说一句,他就答一句。

讲起儿时,他总会失去笑容,有时会自嘲地笑笑。

Leslie的出身是不错,他爸爸曾经的生意做得很大,张活海就是个活招牌,但随着成衣的进入,Leslie看着家里的一间大铺缩成半间,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听Leslie说,他小时候就长得很可爱,眼睛大大,鼻子小小,小嘴红红,简直人见人爱。他爸爸最疼的是他,但早年爸爸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到那么多的儿子。

以前,他爸爸有钱又有面,很多时候都会约一些女士到酒店“谈心”,而Leslie的妈妈,就会像戏里的女人那样,找私家侦探来查他爸,两人较劲了多年。

Leslie有两个妈妈,就是他的生母和所谓的“继母”,两个妈妈都跟他住过。一山不容二虎,两个女人在一起分享一个男人,当然会搞得很不开心,他那个继母曾经因为嫉妒而用尿淋他。

说完时,他脸上挂着的抹苦笑消失,他可以无所谓地耸耸肩,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也许是因为这样,Leslie开始不信任婚姻。记得有一次,他最喜欢的一个舅舅娶老婆,他就哇哇大哭了,那时候还在读小学。但后来每次,他见到这个舅妈都会哭,甚至用手去抓她,直至到长大。

有时候Leslie说得很沉醉,沉醉于那种伤感时,我就会打断他,我问他六姐的事,他就会眉舒目展。

六姐很疼他,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有时候他会觉得,比起生疏的生母,六姐更像他的母亲,他们相处的日子更多。出来住几个月,虽然常常有打电话回家,但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怪想念六姐的。

近来活动多,所以哥哥暂时没有办法回去。

他的心情,我懂的。在这里虽然有哥哥,还认识了很多朋友,但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童年往事,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回去了,但我不后悔。

————————————————————————————————————

七七年的流行音乐会,当时正是温拿乐队和阿Sam的天下,也造就了很多民谣歌手,乐坛的竞争相当激烈。

那个晚会,我去了,照旧是坐在最前面一排,我提前半个钟就进场了,但眼皮一直在跳,好像预兆着有不好的事发生。

如我预料般,Leslie被评为年度最有前途新人奖。

当主持人宣布时,Leslie出场了,他穿着一件红色T恤和一条白色的裤子,戴着一顶海军帽上台献唱。

他的形象较为前卫不羁,带有占士甸那种反叛和浪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