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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鸟探戈 当前章节:14877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4:37

王妃赌气一走就是两个月,还好没出什么意外,不然我就无颜面对蜀中百姓了。

蜀王也迎出来,握住王妃的手,“王妃,你……你受苦了。是我不好。”

王妃低下头,将手抽出来,“王爷,是臣妾太过任性。”

才说完这句话,往后一倒,竟然晕了过去。

蜀王大急,忙召了大夫来给王妃诊病,大夫出了房喜滋滋的向蜀王报告,“恭喜王爷!王妃有喜了!”

蜀王表情淡淡,最后还是一笑,“水月庵的送子观音果然灵验,了了本王多年来的心愿!”

我在旁边听的一惊,王妃离家出走两个月,该不会是独自去偷欢,给王爷戴了绿帽子吧?随即又想,王妃虽说离家出走,其实也就是一直住在蜀王府的别院里头,大门不出,偷人哪有那么容易,再看蜀王也是真喜,总不见得被戴了绿帽子还会这么高兴吧。

于是蜀王府一派喜气洋洋,为一个小宝宝的诞生而准备着。

蜀王的人生终于有了新希望,他陪着王妃的时间也多起来。这几日,更是和王妃一起住进别院,说是蜀王府靡靡之气太重,不适合孕妇安胎。再惊艳的景色,也总有一天会看厌吧。

入夜,我一个人在浮亭里面,有一声没一声的拨着绕梁。

“想家了?”一个声音传来。

我琴声骤停,四处望了望,周遭除了回廊上点点烛光,半个人影都没有,可能是大麻过量的幻觉吧。

心中旋律不停,手指便不停,闭上眼,蒙蒙的雾气里面,清晨河岸微光之中,飘落了一粒小尘埃。尘埃摇摇晃晃,落在了水面,跟着水里的涟漪,转圈又转圈,终于沉入了深深的水底。无边的黑暗里,一点光亮渐渐扩散开来,我看见车水马龙,霓虹闪烁,高楼大厦散发着冷冷的银光,月色黯然失色,一片晶莹剔透的钢玻璃反射出繁华的物欲,被彩灯缠绕的梧桐树下暗香浮动。

“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一个心底的声音说。

“带我离开这里……带我回家……”另一个声音响起来。

两个声音交织着,在脑海中此起彼伏。始终在纠缠,始终在消亡,被碾入尘土的感觉,又轻飘飘的飞起来,流连商店,环游花园。

“老是哭,到底累不累。”这个声音一点都不煽情。

我睁开眼,四周没有人。

“在这儿。”

我仰头一看,一把黑色长发从亭檐垂下来,闪着黑天鹅绒般的光,一双眸子如镜面,反射着星辰的光。

“你,那样子会脑充血。”我告诫白明祀。

果然头一闪不见,他闷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蜀王府果然别有情趣。”

“喂,你干嘛不说话。”他又问。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仓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喂……”他该说了一个喂字,我的琴声响起来,落在这夜色的轮廓里。

青春无悔,这首歌,是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唱到泪流满面的歌。

“不要老是这么悲悲切切的……”

“让……这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一曲完,一曲起。

暗涌,我曾在香烟的温暖里听到天色发白,等待悲剧再发生。

他不再说话。

“让我再看一眼……星空和黑夜。”

梵高先生,他说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流浪和放逐,一直是人生的主题。

“夕阳在我后面低沉……低沉的红色染我身……”

一个人在途上,那年的香港红勘,尖叫声中,我的偶像从茫茫烟雾里升起来,唱起这首歌。

“总有些遗憾要学会放开,活到这把年纪也该明白……”

You’ll see,有一天,我醒过来,看见夏天的阳光照在马路上,这个世界这么清晰明亮,就像是在生命的最初时光中,这旋律响起来。

这一夜,我和白明祀,一个在亭顶,一个在亭内,不交谈,不相见,东方露出微白的肚,我翻手一看,十个指尖殷红一片,心里却明朗起来,不痛了,好了,绕梁是一把魔琴,能治心灵的伤。

扶着地站起来,两腿又麻又痛,我靠着亭柱,仰着头,“白明祀,你饿不饿?我们去吃街边龙抄手吧。”

“喂!白明祀……”

我拉着绳,让浮亭靠岸,跑到二楼廊上一看,白明祀竟然躺在亭顶,睡着了。最后一缕月色从他安静的面容上褪去,黎明的柔和光芒笼罩着他一袭白袍,如梦如雾。我正怔忡的时候,那双紧闭的眼打开了,乌黑琉璃色的光射出来,他轻启嘴唇,用只有我能听见却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我今天就要带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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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

一阵剧痛从后脑传来,疲乏与疼痛令我昏眩,不省人事。

在一阵巅簸里头醒过来,发现竟已出了成都城,正奔驰在一条荒郊野岭的小路上。再细看,身侧横生两条手臂,紧拽着缰绳,围成一个令我不能动弹的圈。背心上传来阵阵淡热,面前却是凉风袭面,望望日头,竟已西垂。

我侧过头去,那一双手臂便紧紧一箍,将我双肩夹的生疼,我轻呼出声,一个冰冰凉的声音响在耳畔,“乖。别动。”

“你……”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转头去看身后的人。

他紧贴着我,这个角度只能从他下巴往上看,恰好他也垂下眼来望着我,末了淡淡一笑,“蜀王爷现在顾不上你了。”

我忍住马背上令人几欲呕吐的晃动,理了理头绪,终于想起来,最后那个瞬间,是在我意识最涣散的黎明,白明祀用极快的速度,从亭顶翻身坐起,一掌打在我后颈上。

“怎么不说话?”白明祀略有些讶异,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我的额头,他冰凉的掌心令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有点烫呢。”他自言自语,一手解下了身上的披风,把我裹住。

“怎么不闹了?不想知道我怎么把你带出来的么?”轻风将他的鼻息吹到我脸颊上,热热的。

“我只说,我们要出城去,看日出。”

我明白,我全明白。于是这一次侍从们像往常一样目送着我们骑马出门,这些日子以来,这是常有的事,没有人会在意,没有人会怀疑,仁慈的白大人这次不打算折磨大家,蜀王爷又在别院,也许大家正感激庆幸。

“也许现在蜀王爷的那些侍从们正在搜山,可惜成都城外的山实在太多了,可不知道要搜到什么时候去呢。”后来我们都忘记了最初白明祀是为什么而来的,然后在所有人最疏于防备的时候,他一骑一马,已可以带我大摇大摆轻易出走。

“哦,还有一件事,我走的时候,在蜀王府那个花园里头牵了一根导火绳,不是大的那个,是小的那个,有地热的花园,这个时候应该已经燃起来了吧。蜀王爷把房子造的像个迷宫,下人们即便看到了火,都不知道该如何进去。但愿蜀王爷别太伤心才好。” 白明祀的低笑像夜雾一样弥漫开来。

夕阳下的山野被染上了一片金灿灿的碎芒,单调的马蹄声一起一落,我昏昏沉沉往左边斜斜一靠,被骏马奔跑的速度一带,冲力奇大,将白明祀的手臂震开,身子已经像片落叶往地面栽去。

他一跃而起,左手臂将我一揽,仍没能缓的住这下落的力道,只是一瞬,两个人便一起重重跌在地上。

入夜,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简陋的床上。床尾一个白色的背影,挡住了光。

我张口,喉咙巨痛,却发不出声音。伸出手来摇晃了一下,抓住他蒙了灰的白色衣角。

他转过身来,外袍披在身上,雪白的亵衣滑了一半落在胸口,露出一条乌青块块的左手臂, 上了一半的药。

“你是故意的?”他冷硬的语气里饱含怒意。

我松了手,侧过身面对着床内,不想理他。

过了一会儿,一只冰凉的手探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我轻轻一避,他却用力将我的头扳过来,手中多了一碗乌黑的浓药汤。

“喝。”

我紧闭着唇,索性还闭上了眼。

下颚被一阵巨痛撑开,他狠狠捏住我的下巴,那只手那么凉。酸涩的药灌进了喉咙,我却被颚角的痛拽住了心肺,连药的苦都没感觉到。这也许是我喝过最恶心的药。

夜里浑浑噩噩做了许多梦,一个接一个都是噩梦,我惊的冷汗直流,大睁着眼睛,望着头顶那一张破帐。山里的夜静悄悄的,只有隔壁偶尔传来一两声浑浊的鼻酣。白明祀伏在桌旁,一点黯淡的烛火映在他耳垂上,不住的闪,不住的跳跃。

我蜷起手指来,掌心一片湿。两层厚厚的棉被有一股陌生的霉味,把我捂的严严实实。扑通,像是有什么东西落入了深井,连水花的声音都没有听见,这井是多么深啊。

我回想起在许家的那一幕,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许悠青肿的脸在面前晃了晃去。

掀开被子下床,身子轻飘飘的像个鬼魂,飘过白明祀,打开门,对面一片暗青色的山廓。两间破屋被群山围绕着,连山路都看不到。屋后有一口井,装了一个简陋陈旧的轱辘。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口井,好似转瞬间井里头就会升起一个惨白的尸体,一张恐怖的鬼脸。

什么都没有。我看的眼睛都疼了,一步一步小心又紧张的朝着那口井走过去。

用力吸了一口气,往里头看去,什么都没有,没有漂浮着的尸体,也没有倒映的月光。才觉得奇怪,忽然后头一只手掌将我狠狠一推,我软弱无力的身体就直直往井里坠去,最后一个画面,仍然是许悠那张青白青白的脸。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仍然在那个简陋的屋子里。

一个虎背熊腰的身体挡住了外面的光。不是白明祀,我的心一沉。

想动一动身子,这一动才发现双手被缚在身后,手臂因为长时间的扭曲已经麻木,脚踝上也系了粗粗的绳,那是猎户用来绑住打获的猎物用的。

那个人转过头来,嘴巴里还吸着一管旱烟,是个面目普通的老汉,这样的人丢在人堆里,三天三夜都找不出来。他的目光迎上我的,露出一丝摸不准的笑。

“丫头醒啦?”

我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收成差哟,山上的猎物也一年比一年难打喽。”他说着又抽了阵旱烟,吧唧吧唧的声音不好听。

“那个昨日背着你来的少爷,这会儿走了有好几个时辰喽。走的时候在我这破屋子搜了半天,找不到人,怒气冲天的,就骑马走喽,问都没问我老头儿一句。”老汉呵呵一笑,“到底是个少爷,哪里就知道这山上藏人的地方可多着呢,我把那灌满山泉的木桶从井里头捞起来,他就以为这是一口活井了。都干了好多年喽。”

白明祀,你那么聪明,你该不是以为我自个儿逃跑了吧。

“你……”我努力吐出一个字,发觉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可怕。

老汉听见我说话,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还以为是个哑巴女娃娃,原来会说话,模样又乖的很,这下子我那臭小子该乐开花了。”

“放……了我。”这声音简直像个巫婆。

“放?山沟沟里头半年都来不了一次人,更别提是个闺女,看看我这两间破屋子,我儿子三十多了都娶不上老婆,穷的伤心啊。”老汉一边哭穷,一边心满意足又把我从头到底审视了一番。

他走过来拍拍我的脸,就像赏玩一个到手的猎物,“今晚上我儿子从山里头回来,嘿嘿,到时候洞房完了,也让老头子我尝尝抱孙子的滋味。”

贫穷的人什么都不怕。我无力的闭上了眼。

夜里,听见外面的脚步声越走越近。那脚步越过门槛,一直走到我床前停住。一只粗糙的手掌触到了我的脸颊,又闪电般的缩了回去。接着我听到一个男人粗沉的憨笑。

我嘴一张,哇的一声,秽物吐在了胸前。身体本来不适,这口气憋了好久,就等着此刻。

眼眸一张,见那憨汉一张圆脸上露出惊惶的神色,“姑……姑娘。”

“我……我要死了,大……大哥,我死了以后,你……就把我……葬山头……,我……我愿意……可……我没这个福分……”死劲的咬嘴唇,直到舔到了甜甜的血腥味。

憨汉手一抖,落了一串泪珠下来,“我不要你死,姑……老……老婆,我要娶老婆,生儿子……呜呜……”

“嘘……”我抬起手,“我……我手臂痛的厉害,大……大哥,我……我想舒舒服服的死……大哥,求你……让我……”

憨汉是个老实人,我想我太幸运了。他目光扫到我脚上和手上的绳子,二话不说就帮我解了。

“现在……你转过头去,……我要换掉脏衣裳……我要……干干净净的死……”我嘶哑的嗓子里吐出轻柔的语气,就像是垂死的僵尸。

憨汉闻言,转身蹲了下来,还兀自抹着眼泪。

我的掌心里又出了汗,忍住胸前秽物的恶臭,抡起一把铁锄,朝那憨汉的后颈砸去。那把年久不用的铁锄锈迹斑斑,砸在粗皮上只发出了闷闷的一响。憨汉的后颈没有出血,人却应声而倒。

我双手发抖,抓住他的衣领,一路把他拖到井边,推了下去。

跑。跑的动力不足以这么强大。我是逃。逃的时候就可以忘记一切,忘记自己的双手是不是已经沾上了一条鬼魂,只知道拼命跑,跑到最远最远的路上去,穿过阴冷的树林,踩过坑坑洼洼的山地,黑夜里的一次失足就可能让我粉身碎骨,或者,一头猛兽的低鸣都会令耳膜颤抖。可是,比不上后面的灯火人烟那样可怕,我感觉它一直追着我跑来,令我发了疯一样,停不下脚步。对不起,对不起,你们都不是坏人,可是我没有办法。

如果不是当初白明祀拽着我爬了半个月的山,锻炼了体力,估计现在的我早就倒在地上听天由命了。不可以。我听见心里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不能因为白明祀这个混蛋的一时失误,就让沈淳泽莫名其妙的死去,我从未感觉到死亡的迫近过,即使是许老爷要把我打死的时候,我都没有恐惧过,我不会死,因为我命大。

清晨时分,山里的雾气散了,我倒在河边,将手指伸入冰凉的水里,沾了些水拍拍脸。

沿着河走,必有人家。

果不其然,夕阳西下,炊烟袅袅,没想到这幅平常村落景象竟使我胸中感动万分,心里清楚,若走到夜里仍没有落脚处,大概便再也没有力气走下去了。

河边有几个村妇举着槌衣棒,节奏井然的拍打着石头上的衣褂。我心中一松,看起来这里不缺女人。

山中村子为了省灯油钱,睡得很早。由于疲劳,我睡到日上三竿,醒来时揭开棉被下床,看见桌上放了一碗玉米粥。打开门,三岁小孩儿笨手笨脚的跑过来,围着我转,小手指放在口内含着。我一笑,将小孩儿抱在手里,沉甸甸的,“宝贝儿,叫什么名字?”

小孩儿含羞的扭过头,喊了一声“娘”。

一个笑脸盈盈的中年妇人抱着簸箕从灶房里出来,看见我,热情的招呼,“沈姑娘,身体可好些了?”

“郝大娘昨晚上给的药灵的很,我觉得好多了。”我将小孩儿放下来,坐在树下,牵住她小小的手。昨天见着那几个村妇的时候我便昏倒在地上,醒来时候发现郝大娘把我救了回家,喂了药,换了衣。

郝大娘将簸箕内的辣子排好,也坐在我身边,“昨儿见沈姑娘的样子,真是吓死人。”

郝大娘告诉我,这个村子是在成都城的南边,离成都城已经有好几个山头远。我望着北边那层层叠叠的山峦,叹了一口气,想了想又问,“这几日可有什么生人来过?有没有一位穿白衣的公子?”

郝大娘笑着道,“你不说我也要说,就是有这么位白公子,骑着一匹黑马,从那山头一路奔过来,俊的出奇,倒像是山里头出来的神仙。可惜就是神色匆忙的很,也没多说两句话,就走了。”

我这样一听,不是白明祀那家伙是谁,赶忙问道,“他往哪里去了?”

郝大娘手一指,竟是我来的方向,“他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我们这儿山路这么难走,除了偶尔经过的货郎,哪儿来的陌生姑娘,不想昨晚上还真来了一个。”

“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该有两天了吧?就是两天前的早晨,从山上这么一路像飞似的,可把我们大伙给看傻喽。”

我听了,手指按住太阳穴,只有一阵无奈,以他那骏马的脚程,我是奔也奔不上,先前还烦他左右不离,如今想找他却难上加难。这个人,肯定也知道我走不远,终于发现点蹊跷,返回去查探了。可叫我再往回走,我是没那个胆子。

想着他找不到也许会再返回这个村子,我便一边等他,一边养病,在郝大娘家住了下来。

过了三天,别说是白明祀,就是天上的白云都没见到一朵。

思量了一下,唯有自救。于是跟郝大娘打听,还有哪条路可以回成都。郝大娘听我要走,便说正好来了个货郎,不如我和他一道下山,不至于迷失方向,也好有个照应。我听闻大喜,当天中午便和那货郎一起出发,临走时,摘了左耳上的一只金钉,放在枕头底下。耳朵上本没有洞,春节的时候蜀王送了这只金钉给我,我才在左耳上打了一个洞。

那货郎倒像个卖唱的老者,我见他杵着一根木枝,身上背了一把又脏又旧的二胡和一个空空的大箩筐,身侧牵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少年也是一身破旧,风尘仆仆,唯有一双眼睛清亮。

“乐游,走。”老者说了一句,少年便牵着他的袖子往前行去。我看着他往前探的木枝,才发现他是个盲老头。

“老人家,你要往哪里去?”我见老者走的飞快,追上去问道。

盲老头两耳不闻,只一心一意的走路。倒是那个少年转头来,回道,“到该去的地方去。”

“小小年纪,说话却这么爱装深沉。”我微微一笑,望着那少年。

少年嘿嘿两声,眼珠子转了几转,“这些年来问爷爷这个问题的,姐姐你大概是第一千个了。爷爷初时还说一说,后来便不再回答这种问题。”

“这些年?”

“我生下来便跟着爷爷一起走,我走了十一年,爷爷走了多久,连他自己也算不清楚。”

“走了这么久,一定去了许多地方吧?”

少年露出古怪的神色,“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刚才那个村子,我已去了十一次。”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乐游。”

“你爷爷呢?”

“叫爷爷。”

我跟着盲老者和他的孙子走了很多天,路过村落,便停下来住一晚,没有村落的时候,就睡在山洞里。又渴又饿的时候,乐游爬到树上摘下许多甜美的果子,鞋子磨出了两个洞,乐游掏出一双结实的布鞋递给我,说山里人做的鞋都耐穿,爷爷做的鞋,穿上了可以走一年都不坏。乐游的脚和我差不多大,穿下来居然正好。不知为什么,穿了这双鞋之后,走路轻松了不少,看着满眼翠绿无边的大山,也不觉得那么烦躁了。

这日终于走到了一个市镇,双脚踏上青石板路,却有些不习惯了。

向路人打听成都,听了的人都说,成都,离这儿很远,要翻好几座山。当日郝大娘说去成都要翻好几座山,这儿的人还是这么说。

盲爷爷是不投宿客栈的,累了就走进一座无人的小庙,歇下来,状如回到了家一般熟悉。

夜里头被一阵脚步吵醒,侧耳听,那脚步声断断续续,从远到近,又从近到远,如此反复,透露着犹疑和不安。我从稻草堆里探头,见庙门口有个女子的影,来来回回的飘动着。吓的不敢动,回头一看,盲爷爷和乐游都睡的熟,更加害怕。

那女子的脚步声就像踩在我的心里,一寸一寸,时有时无,像一只钟摆,整整晃了一夜。凌晨露出第一缕曙光的时分,脚步声越走越远,终于消失。我才合上疲倦的眼,乐游却要拉我起来,说早晨要去采办货物了。

头重脚轻的跟在爷孙俩后头,胸口闷的发慌,以为昨夜遇见了小鬼。

盲爷爷和乐游跟熟识的商铺买了一些日用杂物,把箩筐装的满满,走到镇上最热闹的街,坐在一棵树下,拉起了二胡。

这是一首苍茫的小调,我从没听过,胡琴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仿佛下一秒琴弦就会崩裂,小调就会变成嘶哑的呜咽。盲爷爷在树底下坐了一天,拉了一首又一首苍茫的小调,最后乐游拣起路人丢在面前的二十多个铜板,我们三个人才返回了庙里。乐游乐呵呵的说,今天所赚的,要比从前每次来这里多上三倍。我问他,来过这里几次,他说他不记得,爷爷告诉他,他来了十一次。

我因为前夜没睡的关系,这一夜,睡的很沉,很香。到了清晨醒来,听见脚步声渐渐远去,这个庙,果然是太古怪。

第二天我们上路,还是那些山,那些树,那些连绵不尽的路。我已不知自己爬过几座山,路过几个村子。忍不住问乐游,还有多久才能到成都。乐游说,成都就在不远的地方,他不知道在哪里,可是爷爷知道。

而日头是越来越烈了。空旷的山路上被热气笼罩,我用脏的看不清楚颜色的衣袖去抹脸,抹下来一片粘腻。

盲爷爷把我们带到一棵树底下,拿出胡琴,开始有一声没一声的拉着。

荒凉的山野里,是没有人会来丢铜钱给我们的。

“乐游,你在那个庙里头,有没有听到奇怪的声音?我怀疑那个庙闹鬼。”我悄悄跟乐游说。

盲爷爷停下拉琴,“那不是鬼。”

我一愣,这是盲爷爷第一次回应我的话。

“每年都有很多货郎经过那个镇。那些镇里的姑娘,爱上了年轻的货郎,可是货郎第二天就要赶路去下一个市镇。于是姑娘说,愿意和货郎远走高飞,便和他约好,夜里子时在那个庙门口相见,然后就跟着他离开,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可是……姑娘等了一夜,货郎却没有出现。”我默默的,说出这句话。

“货郎见了姑娘的第二个清晨就出发了,急着去下一个市镇寻找他的下一个姑娘。”盲爷爷的声音很苍老,他眼神无光,干瘪的面容上没有一丝喜怒哀乐。

“久而久之,当地的人给那座庙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十里梦。从镇头走到镇尾,只有十里路那么长,再走下去,梦就会消失不见。”盲爷爷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头仰了起来,我觉得,他就像在眺望世界的尽头,尽管,他什么都看不见。

每个姑娘的梦只有十里那么长。在十里梦反复走多久,都仍然留在原地。

“可是货郎还是会再来这个镇子啊。没有人会再被骗第二次。”

“货郎有一百种理由,随便说哪个都可以。于是姑娘就会一直等下去,等到不得不嫁人的那一天。”

“这些姑娘真傻。”还是因为这个镇的民风太纯朴。

盲爷爷不再说话,他站起身子,杵着木枝,挽住乐游,又踏上了无穷无尽的旅途。

终于有一天,盲爷爷说,要在这里和我告别。他说,乐游的鞋坏了,他要带他去做一双鞋。

“这里离成都还有多远?”

“不远,只要再翻几座山,就到了。”

“可是……我怎么才能到呢?”

“你有脚,还怕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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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相逢

盲爷爷走了以后,天地间仿佛只有孤独的风。我一个人走了一天,看见林间的白影一晃,就追上去大喊白明祀的名字。那白影被我的叫声惊起,一展双翼,只是一只白色的野鹅。

我颓然坐在地上,望着那只野鹅飞到湖面,波色万顷无垠,水天交织一片。

好像要到这个时候,才能懂得怀念。白明祀花了多少时间,追到成都来,最终竟然还是把我追丢了,想来可笑的很。

忽然那雪白的野鹅一阵惊悸,双翅一抖从湖面跃起,搅出好大一片水浪,才飞离不过半尺,又扑通一下落入湖面,柔软的脖子垂了下来,渐渐没了神韵。一支系着彩缨的箭柄从浮起的肚皮上露出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阵男子畅快得意的笑声。

我往前走了几步,抬眼望去,只见那白鹅已经被人捞了起来,拎在手上。一叶扁舟上,站着两个装束特别的少年,皆戴着宽边呢毡帽,左边一个穿着金边短衣,扎着红花腰带,裹着绑腿,配着一把弯刀,右边一个则着厚呢及膝长衫,宽边长裤,脚上一双神气的长靴,同样配着一把弯刀,只是这把弯刀刀柄上镶着四色珊瑚石,看来贵气的很。

拎着白鹅的,正是右边那个。他抬起头来,宽边呢毡帽下露出一张神采奕奕的英俊脸庞,双目炯炯似火焰,高鼻如刀刻般挺直硬朗,嘴角微微一弯,勾出一抹四十五度角的迷人弧线,叫人觉得玩世不恭中略带着一丝少年轻狂的豪气。左边那个相比而言稚气许多,看样子不过十四五岁,双颊红扑扑的,圆润的脸庞嵌着一对温柔的酒窝。

不知左边那个对右边那个说了什么,右边那个哈哈大笑了一阵,把白鹅的尸体往船后一抛,举起身后的弓箭朝我的方向射来。

他动作极快,嗖嗖嗖竟连发三箭,我一时惊慌,不知如何躲避,脚下一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纵然如此,仍觉得身上一痛,一支五彩箭缨已经牢牢钉入左肩。

“是个人!”我听见略带慌张的叫喊从远处传来。

剧痛之下却一时没能昏厥,我咬住牙冷汗直冒,整个身子蜷了起来,只觉得汩汩热量正从左肩上流失。

脚步声渐进,两个少年急匆匆的跑到我身旁,年纪大些的二话不说从自己袖子上撕了一截布把我的左肩一包,对另一个年纪小的说道,“快!把她背上!”

醒过来发觉身边围着三四个陌生人。现在我常常怕醒过来的那一刻,因为随时可能落入噩梦。皱了皱眉,想坐起身来,又是一阵痛。被人连忙按住,仔细看,除了那两个湖边的少年以外,还有一个年轻的姑娘,一个年老的婆婆。

那老婆婆一手药碗,一手湿帕,往我额头上擦来,还同身旁诸人说着一些听不懂的话。几个人看我醒转,皆面露喜色,说着一些古怪的语言。

“这、这是什么地方?”我咽下喉中酸涩,用嘶哑的声音问道。

“宁蒗。”

“永宁坝子。”

“我家。”

三个年轻人同时回答我,七嘴八舌的,我却还是没抓住任何信息。

几个人相视一笑,由那个年长些的少年作答,“这是永宁坝子,你现在住的地方是土司府,永宁土司阿德勒是我爹。”

原来年长些的少年叫阿落央格,是永宁土司的大儿子,稚气的圆脸少年叫扎西,是阿落尔格的伙伴和随从,那个我从没见过的年轻姑娘和阿落央格生的有三分像,黑黝黝的俊脸上一双眼珠子特别闪亮,好像随时都会滴出水来一般,不似中原汉族女子的柔美清秀,却健康洒脱,别有生气,她是阿落央格的妹妹拉姆。老婆婆是土司府上的一个奶娘,不会说汉族话,大家都管她叫萨达婆婆。他们这个民族,叫做纳日。

“我……我已经走出四川了么?”我心中一凉。

“你落下来的那里是四川,我们带你过了湖,这边就是云南。”阿落央格说完,站起来握住他身侧的佩刀,对扎西说道,“扎西,沈姑娘就由萨达照顾,听说今日土司府要来一位大客人,爹叫我早些过去迎接。”

扎西却还对我有一丝歉意,“沈姑娘,都是我的错,我……我以为那个树后头藏着一只鹿,才跟阿落央格少爷说……”

“没、没事,我不怪你。”扎西是个敦厚的孩子,我对他一笑。

阿落央格却有些不耐烦,催促着扎西,扎西临要跨出门去,忽然又转过头来说,“沈姑娘,我当时在湖上看见你的眼睛,就像……就像一双梅花鹿的眼睛。幸好……我跟阿落央格少爷说,要抓活的。”话还没说完,已经被阿落央格拽了出去。

我在床上躺了两日,实在是闷得发慌,走到院子的水缸边一照,更是惊悚,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家伙从水面上直愣愣瞧着我,脸色苍白,眼皮泛青,穿着原先郝大娘送的一身旧衣,虽是萨达洗过了再给我换上的,但这旧衣本就有些补丁,现在又多处破了洞,跟个叫花子没什么区别,这种样子别人仍能认出我是个姑娘,也真算眼力不凡。

“萨达,我想洗澡。”我对着坐在院子里的萨达喊,比了个手势。

萨达急忙摇头,又说了几句外语,我暗叹口气,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萨达说,你大伤未愈,是碰不得水的。”一个响亮清脆的声音传来,跟着拉姆就跳到了我面前,“萨达叫你回去乖乖躺着,不能受风。”

“拉姆——”我看见她一喜,这两天除了萨达一个人影都没出现过,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阿落央格这个家伙真不好,自己亲手伤了人,却不闻不问的,也不来看你一下。沈姑娘,你身子好些了没?萨达制的草药膏治刀伤箭伤最灵验了。”拉姆今天穿了一件袖口紧小的短衣,胸前一串双须银链,下身一条素白的百槽长裙,显得落落大方。

我伤在左肩,一条左手臂都不能动,好在养了两天,精神还不错,“拉姆,这里去成都要多久?”

“沈姑娘要去成都?”拉姆走路蹦蹦跳跳的,来到我身边,“那正好,我们府里来了一位大客人,过几日说是也要去成都的,等你伤好了可以和他一起走。”

“大客人?”我心中一动,“是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说是个商队,来做生意的,爹爹把这位大客人当上宾,还老叫我们陪着,我才不高兴呢。”

“哦。”心里有些失望,既然是商队,那肯定不是那个人了。

晚上果然听见远处有一阵没一阵的乐歌,唱着陌生的少数民族调子,旋律简单直接却洋溢着欢乐氛围,似许多人正在狂欢般的热闹。

又多了许多日子,肩上的伤已快愈合,萨达还是一股硬脾气,坚持不准我碰水,拉姆说婆婆的药膏最忌水,一直要好的彻底以后才能清洗身体。我渐渐连水缸边也不敢去了,更不敢出门,怕身上的沉气污染了空气。我就像个养在栅栏里的家禽,只呆在房间内,希望伤口快快好起来,现在别提遇见白明祀,或者返回成都之类的事,最大的愿望已经变成好好洗一个澡。

这日拉姆兴冲冲的跑过来,一进门就嚷,“淳泽!”

我见她这么兴奋,笑道,“有什么好事?”这些日子唯一来看我的只有拉姆,她性子耿直,说话爽快,加上和我年纪相仿,很容易便成了朋友。

拉姆在屋内走了一大圈,又走了一小圈,脸上浮着一团梦幻般的笑。

“到底怎么啦?看把你给高兴的。”

“我……我……”拉姆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是不是遇见心上人了?”

她听我这么一说,竟立即承认,先前的扭捏一扫而空,神情楚楚如山间的山茶花,“我一见到他,便知道他就是我命里头那个人。”

“哦?什么样的小伙子把你迷成这样?”拉姆是土司的女儿,地位相当于郡主,在这个地界身份尊贵,加之她相貌出众,肯定颇受族中少年倾慕,从小生长在这种众星拱月的环境里头,不骄傲都不可能。

拉姆不回答我的问题,又来来回回走了几次,一忽儿皱眉一忽儿微笑,真是一个怀春的少女样子。

我正要再问,忽然一阵脚步声往这边传来,拉姆浑身一震,走到门口,身子软绵绵靠在门柱上。我也从床上探头去望,见木头窗格里晃过一群人影,其中一个一身白衣,混在深色少数民族服装之中很是扎眼。

那一刻差点从床上跳下来,我捂住怦怦直跳的胸口,脑中将那白影过了无数次,告诉自己,镇定,镇定。

“拉姆,你的心上人,叫什么?”

“我……我不知道,我只听见,爹叫他……白大人。”

拉姆说完这句话,竟然失魂落魄的坐在了地上。

又是一个欢乐的夜。木头墙壁的隔音效果不好,一阵又一阵喧闹歌声夹杂着笑语传入我寂静的屋子。当初在蜀王府听说白明祀来了,千防万躲没有躲过,如今,我只要打开窗户喊上几声,就能立刻见到那个一袭白衣的男子。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时间心中竟然全是怪异的念头。那欢闹的声浪渐低,最后终于归于平静,我听见有人经过窗外,然后,轻轻一声,隔壁的木门打开又关上,他竟就住在我的隔壁。

我滚到床内侧,耳朵贴在墙上,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又一下,那么清晰,隔壁屋里传来一阵靴子碾过地面的轻响,就像碾在我脸上一般难受。这么近,竟有这么近,近的我能听到他的呼吸。

若是……若是我躲过他,跟着商队回成都……

可是……可是如果他走了,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这只棋子捏在手里,反反复复想了一夜,终是没能下决心落下去。

翌日清晨,一个淡淡的影子遮住了窗口的阳光。那狭长的影子被窗格切成碎片,铺在我床前的地面。

“白大人。”我听见拉姆平日那响亮清脆的嗓子,如饮醉酒,软了七分。

一个影子朝另一个影子靠过去,另一个影子往旁边移了一寸。

“拉姆小姐,早晨好。”

我心内叹口气,再也不会认不出这个声音了。

“白大人起的可真早,昨夜里睡的好么?”

“很好。谢谢土司大人的款待,令白某受宠若惊了。永宁真是个风景神奇的地方,我昨日一到便觉如入仙境,拉姆小姐从小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头,真是天生的好福气。”

拉姆闻言笑道,“白大人喜欢这里,何妨多住些时日,拉姆愿陪白大人赏一赏周围的景致,我们永宁坝子的风光,可是中原见不着的呢,就是,就是白大人喜欢……一辈子住在这里也很好。”这个小妮子说话还真直接。

“听闻拉姆小姐和阿落央格少爷并称纳日族的一双凤凰,昨日一见,果然歌舞不凡,仪容出众。”这个白明祀说话真恶心,以前还以为他满嘴毒药,没想到竟然也会抹蜜糖。

拉姆听了恭维,心花怒放,“白大人若是今日没事,我带你出去逛逛如何?”

“今日还与土司大人商议要事,拉姆小姐的邀请我先收下,改日必定要请拉姆小姐带我游游这大好湖光山色。”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就这么沐浴在暖融融的阳光内。

哪想到更惊骇的事还在后面,又有一阵脚步从院外走来,只听得一个平静无波的声音道,“白大人,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差点失口惊呼,心内五味俱杂,不知如何才好,狠狠抓住床头木栏的手,竟有些酸软无力。

白明祀也朗声回应道,“自去年七月一别,迄今也快一年,哪知道竟能在千山万水之外的云南遇上,白某不得不感叹天意之巧。”

那人又道,“白公子,后来,你可曾找到你要找的人?”

“许七爷也关心这个?我那时候不过就晚来了一日,府上竟把人给弄丢了。”

“这……我也未曾料到,哪里知道她走的不知不觉,我当初和白公子商议好,一切也都顺顺利利……”

白明祀冷哼一声,“许七爷的目的达到了,十一公子大婚那时候见到我大老远跑去金陵,不信也得信,可白某却得不偿失,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浪费在寻人上。”

“听白公子的口气,人可是找着了?”

白明祀沉默下来,拉姆却笑道,“哎呀,许公子和白大人说的话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既然是老朋友,相逢在他乡,应该好好叙旧才是,为什么……为什么这样……”

七少爷立时道,“拉姆小姐不要误会,我和这位白兄正是近一年没见,有好些旧没有叙呢。”

白明祀声音虽冷,却同样附和,“正是。许七爷,既然我们能在这儿遇上,也是缘分,晚上还要多饮几杯才是。”

这时候仆人来报早餐已经预备,三个人刚要移步,白明祀却忽然问拉姆道,“拉姆小姐,我隔壁住的什么人?昨夜里翻来覆去的,好像一直没睡好,不知是不是明祀惊扰了别的客人。”

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拉姆已经笑道,“是被我哥哥射伤的病人,大概是伤痛未愈所以睡不着,白大人不要介意。”

白明祀“哦”了一声,几个人的脚步声便远去了。

我握在木栏上的手松了,心却沉下去。

纳日族的房子都是木头做的,他们管这叫作木楞房。我住的屋子后头,有好大一片湖水。伫立在湖边,望着浩渺的对岸,初夏落英缤纷,水色与山光交映相照,远处一座小岛上,白色的小楼反射着清澈浓艳的晚霞之光,如同蓬莱仙岛,晶莹出尘。

我看的出神,浑然不觉一只小船靠近,在这神仙住的地方,再大的焦躁之心都被洗去几分。

等那只小船离我不过十米远,我方才惊醒,船上立着几个人,为首的一个,漆黑长发在风中乱扬,像一丝丝烧着了的黑色火焰,双眉似墨如烟,黄昏的霞云洒入他黑眸,翻滚着金芒,连身上的白袍也被染成了金色。若不是我认识他,我也许会有一瞬间的失神。

身后传来呼喊,我跑的更急,跑出去几十米远,一个踉跄摔在地上,转头一望,大骇,白色人影双臂一合,扑在我身上,像抓一只小鸡。

“你、你、你做什么!”我挣扎着,两个人在地上翻滚。

“化成灰我也认得你。”白明祀一把抓住我的手,目不转睛看着我。

我瑟缩起来,别过头,“你、你起来,瞧你现在像个什么样!”

白明祀闻言,把我提起来,拽在身旁,这时候另几个人也已经赶到,几双目光朝我脸上投来,我低头看见自己一身脏旧破,头发拧成结耷拉在肩膀上,不由一阵狼狈无措。那几双目光,阿落央格的探询,拉姆的惊疑,七少爷的讶异,统统让我不由自主,往白明祀身后退了几步。

七少爷笑了几声,“白兄,你看,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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