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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绒烟 当前章节:147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 04:01

可是理智在说,同样完美到无懈可击的理由,往往都藏着猫腻。

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借着外出买菜的机会跑到了后山的暗杀现场,找到遗落的弹壳的同时也一并把狙击手藏身的地方摸了个透彻。从那个位置看回去,只能瞧见家中的摆设跟偌大的沙发,独独不会瞧见当时我们三人的落座情况。

就像我说的,莫名其妙的暗杀,算计味道明显强过花娘所谓的警告性。

所以,当花娘提出要我独身南下帮她善后时,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应下来。就算感觉在隐约提醒着那会是一场阴谋的开端,我还是会去。

只要任何有可能威胁到五六安危的事存在,花非花会第一时间解决掉,在所不辞。

临走前,五六总算跟我冰释前嫌并且在床上滚了整夜。当他因着体力不支而沉沉睡去时,我能做的,只有贪婪地看着他的睡颜一直到出发的前一刻。

日后会生什么变故,我猜不到,但至少,眼下仅存的一点温存时光,我还能厚着脸皮收纳。

后来,我上路了。

感觉没有错。自踏上南下路的那一刻起,被监视着的感觉就开始如影随形。那双藏在暗处的眼,似是吐着信子在伺机而动。待到一路畅通地过了国境线潜入那所名不见经传的小庙宇中顺出花娘口中珍贵无比的佛像时,我想笑,到底没笑出来。

一尊铜铸的佛像,面子上连点装饰的心都懒得动,一点金漆还喷得不匀乎,纯粹粗制滥造的流水品。那一刻,我忽然就纳闷起来,花娘费尽心机把我支到南疆到底是唱得哪出?

我甚至忽地就确定了,家里上演的那一出莫名的暗杀,很大可能是花娘在自编自演。

我们两个,到底是谁在发神经?

想明白了,就愈发地不明白了。晚上躺在脏兮兮的小旅店里,强迫着自个儿闭了眼假寐顺便等待暗中监视我多日的某些人出现,结果等来的却是当地警方。

那些个说着鸟语破门而入的人半夜里出现在我面前时,说不惊讶是假的。等到在众目睽睽下看他们从砸烂的佛像中掏出成块的白粉后,我又乐了。

谁能告诉我,那唱得到底是哪出?

自然不会有人告诉我的。被推搡着押进警车时,我反倒平静下来。事已至此,就乖乖跟着蹲一次牢房得了,也算难得的经验。

既然有人大费苦心把我囚在这儿,时候到了,自然有人会主动跳出来解了我的惑。

之后的几天,我过得蛮滋润。牢房比想象中来得安逸些,进去后就没个闲杂人等来打扰,伙食也不错,至少不会难吃到晚上做噩梦。

上帝,我竟然还在牢房里睡了月余来最舒坦的一觉。

真是上帝啊上帝。

几天后,我被二度押出了牢房。重见天日后,没想到的是,居然就跟着重新见到了五六。换了一身军装在身的五六,真是好看到让人挪不开视线。虽然很想多看几眼,可惜了,一眼之后,我选择低下头去什么都不看。

陪五六一道来的,是那时的人。想想,也真该感谢自个儿多日前孜孜不倦地调查着那时周身,连带着将他的手下亲信都挨个查了遍。于是,一不小心也知道了,他的一众手下里,有两个狠角色。

一个,叫南青,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角,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忠诚与凶狠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这种人,其实威胁不大。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第二个。明里是赫家的养子,风光无限,暗里却也是那时的左膀右臂,甚至有着那时的诸多身影。

本来,刚搜集到这些个情报时也没往心里去。后来仔细一琢磨了,又觉哪里隐约不对。那时那种人,手下不会养废物。一个看起来跟纨绔子弟无二样的人,到底凭什么做得了那时的亲信?

也就是在跟五六冷战的那些个日子里,调查那时的同时顺便将那人当成了第二目标。亦是因着调查了,才惊觉自己遇上的到底是什么角。

赫初,六九。两个名字,两种身份,三张脸!

是的,没错,三张脸。一开始,我只当是两个人,直到某个深夜尾随着赫初进了那家大宅,然后眼瞅着他撕掉了脸上的面具变成了六九。赫家的少当家转瞬变成那家的属下,因着早就知晓那时的手腕,我也没多惊奇。

真正惊心起来的,却是当那六九在服侍得那时舒舒坦坦后,那时踩着他光裸的身子亲自撕下了他的第二张脸皮。

我躲在窗外的树桠间,借着黑暗掩去了自个的一身冷汗。

谁会想到,藏在两张脸皮后的那张脸,会神似到像是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五六的脸。如果不是因为确定五六正安安稳稳躺在家中舒适的床上睡得正酣,直觉里真会把那个匍匐在那时脚下的奴当成我的五六。

那一晚,我躲在外面,看那时用一把精致的匕首在那人的脸上冷冷划过。本就已经伤痕满布的脸,毁得彻彻底底支离破碎。

那时说,修礼,你怎么可以拥有修砚的脸呢。

那人却只是安静地趴在那时脚边,看着他时眼里有的是如痴如醉。

我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可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能明白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甚至不知道,戴在那个奴隶脸上的面皮,是不是跟花娘留在家里抽屉中落了一层灰的面皮同出一辙。

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我站在国境线前等待引渡回国时,陪着五六一道来的,是那个如同鬼魅样存在的人。

他顶着赫初的脸,带着赫初的危险信号。

五六不知道,他只知道把视线胶着在我身上,而不是抽出一点心思去看看身边藏着的猛兽毒物。

所以,当赫初面带着微微笑一掌拍上我肩头顺便把什么要命的东西注射进去时,我能做的,只有咬紧了牙关撑下去。

如果我倒了,五六就真的危险了。

我怎么可以让他有任何闪失?

------题外话------

第二十二节拍在了二十四之后…我的错,上传时扔进上部里。众亲家在看时记得先跑去二十四之后看完二十二再倒回来…

☆、章回 二十三

那是我的梦。

梦里,在那幢幽深的宅邸中,能看到的,是满眼的红。红彤彤的灯笼,红彤彤的画幅,还有来来往往的,红彤彤的华服在身的奴仆。隆冬月里,耀眼的白与极致的红,刻骨样。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可追究起来,其实更像是在看藏在脑海深处的儿时记忆的回放。想通了,释然了,便开始等待。

等待真相。

一直有很多的人,来回穿梭于层层回廊下。看起来,是在准备着一场华丽的盛宴,因为每个穿梭的人脸上都带着一致的笑,浓稠到化不开。

然后,我看到了九头身的五六,从回廊尽头蹦蹦跳跳地走来,穿着同样红彤的小唐装,手里举着大只的棉花糖,笑得比糖还要甜。有下人从旁经过时,会恭敬地闪到一边,然后低垂着头堆满笑意地说,小少爷,生日快乐。

九头身的五六,歪着脑袋说谢谢。

我看着他兴高采烈地跑过回廊,小小身影很快消失不见。然后,下一刻,冲天的焰火升上天,伴随而来的是刺耳爆炸声。

我不是傻子。

所以,即便是在梦中,也能确定了,隐藏在那焰火爆竹声中的,是密集的枪声。

有人在尖叫。

声音,是从后院方向传来的。

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循着声音去后院一探究竟才对。可是,我动不了,不,该说是场景没法变换。我只能站在原处,听着枪声与惨叫声,然后看着一成不变的红与白。

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会演变成这种局面了。因为,这个场景,的确是我的记忆一隅。

因为,我看到了同样九头身的自己,从回廊的尽头匆匆跑了出来。同样的华服在身,同样的,稚气。

我跑到回廊中间时,有人从房檐上跳了下来。

来的,是花娘。

花娘对着小时候的我,努力地摆出一副慈眉善目样。

她说,你姓叶?

我茫然地点头。

她说,今天是为了你庆生而设宴的?

我犹豫了一下,继续点了点头。

于是,她把我抓进怀中后纵身跃上了房檐。我在她怀中挣扎,却到底没有挣脱。也随着她的动作,我终于能看到后院的情形。

灯火通明里,后院躺了一地的尸首。叶景墨挡在五六身前,然后被人轰烂了半边脸。

我看到那人举了枪,最后对准了五六,九头身的五六。

然后,梦结束了。

我没有醒,意识却早一步回来。并且,终于被我补上了缺失的也是最主要的一环,这一切纷争的开始。

原来,当年那幢宅子里,曾经存在三个孩子。叶修砚,叶修礼,还有被叶家收养明为义子实则是少主护卫的,叶仲文。

叶仲文只比叶修砚大五天,所以,叶家在为小少爷庆生时,会习惯性地连同叶仲文一道过个生日。

我,是叶仲文。

而当年,因为我似是而非地冒充,让花娘救错了人。

所以,当我因看着小修砚被枪指着脑袋而大受刺激一病不起后,醒来时会失去从前的记忆。

所以,花娘为了提醒自己的失误,给了我花非花这个讽刺味十足的名字。

我甚至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第一次见到五六时就莫名地喜爱他以至于多年后迷恋到无以自拔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从小就爱慕着自己的主子,当时的叶修砚,后来的五六。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成年后乍遇那时就无端生了厌恶。因为,那时在五六还是叶修砚时,就已经夺走了本该属于我一人的至爱。

更甚于,我终究明白,五六心到底藏到了什么地方。

因为,在二十年前,他就已经给了我答案。

二十年前,他举着那时送来的棉花糖,眉眼弯弯地笑着对我说,小文哥,以后,我要做哥哥的新娘。

哈,兜兜转转二十年,命运跟我开了天大的玩笑。

梦该醒了。

这种时候,我却无端生了恨。如果就此死过去,就算不能一辈子拴着五六,至少,也能在那时与他之间插上一足之地,让他们过不得美满一生。

五六,不是叶修砚,更不是那时的叶修砚。

他本该只属于我,只做我的五六。

可是,我还是醒了,醒得异常痛苦又不甘。也得益于昏睡中理清了一切,醒来后,居然就觉得轻松了不少。也不知叶修礼在我昏睡时是怎么与五六周旋的,至少,在我看来,五六只当他是乐善好施的正人君子,叶修礼也回以痞气十足的伪善笑。

我只是看,不揭穿不点破。

从前被埋在鼓里,所以始终处于下风被牵着鼻子走。如今,我什么都知道了,就有了反败为胜的机会。即便不能再占有五六,至少,能将我二十年前注定的命运继续保持下去。

护他周全,然后用力爱,会是我余生里仅剩的目的。

而这些,是不能说给五六听的。仅有的一次,试探着掀了梦的一角说起那幢幽深的庭院,五六的眼底有些微妙的闪烁一番后含糊着带过不肯多言,我也就明白了,这些年他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他的懒不是因为本性,仅仅是为了让自己不疯狂不崩溃而刻意的强迫着自己不触碰。

明白了,我更难过。从前总怨恨着自己不能触碰他的心,也怨恨着他不肯对我敞开心。如今,倒是痛恨着自己怎么就能狠下心来去揭开他的伤处,痛恨着,他怎么就不能忘。

我更痛恨的是,那时怎么能忍心逼着他去回忆!

当我从沉睡中醒来时,就知道,那时来了。因为,能压住叶修礼的,只有那时。有那么一会,我甚至敢肯定,那时之所以放纵我在五六身边多年并且霸占他,仅仅是因为他确定,我会把五六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而如今,他来了,无形里等同于在告诉我,我可以滚开了。

事实也证明,我猜得没错。六九很快就没了踪影,想必是被那时遣回了四九城。五六暂时没有走,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条件,可眼中能看到的,是他唇上的伤口,格外的刺眼。

我心疼,疼得心肝俱焚样。我的宝贝呵,自己都从来舍不得伤到分毫的,不过几个钟头的光景,就被那人侵犯成那样,后来连腿上都带了伤。

不是说爱得深吗?

他怎么能忍心!

五六却第一次主动抱紧了我,一遍遍地伏在我耳边说着不离不弃。我信他,发自骨底信着他的话。可是我不信那时。

我知道,那时不会放手。

☆、章回 二十四

我们一直留在深山里,五六也被迫慢慢变成个护工并且愈发熟练起来。闲下来时,他会小心翼翼地跟我解释着留在山中过活将会是多么率性又舒坦。

他不知道的是,只要能与他在一起,纵是炼狱我也甘之如饴。

而我知道的是,如今,与他在一起每多一日都像是偷来的幸福。因着那倒计时一般的幸福而惶恐着的我,不言不语中被他误认为无处宣泄的愤恨,于是愈发小心翼翼地待我。

他也不知道,二十多年里第一次被他如此珍视着,我是有多么地开心幸福。而为了多求一点,哪怕心里已经幸福到无法无天,面上也强装着悲伤。

我知道自己卑鄙,更知道,我还能更加卑鄙。

平安夜,他一人跑去了山外为我找些补养品,一走,却没了踪影。两天三夜,我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保持着看着门外的姿势一动不动,陪在身边的是叶修礼留下的狼。

应该设想他是遇到什么意外回不来,却连那点去设想的欲望都没有。有什么可设想的呢?深处在这禁闭的深山中,虽然离四九城十万八千里,可那时既然敢放心留他在这儿,就说明这里安全到连只兽都不敢伤了五六分毫。

他不回来,无非是被那时领回了家,而已。

不过是两天三夜,却像一个世纪样。我以为自己能忍受得了,却发现,以为终究只是以为。剥皮挖骨样的疼,能让人活生疯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不知道盼什么。

可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

后来,五六还是回来了,带着大包小包,还带着一身的痕迹。他笨拙地掩饰着自己无故消失两日的影踪,浑然不觉颈子上一个个鲜明的红印是有多么的嘲讽。他以为我是在生气。

其实,他哪里能看穿我的悲哀?

事实上,当那时出现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刻起,从前冷静又善于洞察人心的五六已经消失不见了。不想承认,却又可悲地承认着,眼前这个突然间找回了七情六欲的五六,是那时的叶修砚。

我不说,不动,冷眼旁观。

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的五六,破天荒里脱净了衣服爬到我身上试图勾出我一点点的喜悦。却谁都没有料到,在他白净的身上,从来只有我能看到的地方,突兀出现的一朵蔷薇无声地宣布了烙印人的所有权。

那时在用这种举动告诉我,时候到了。

五六也发现了,脸瞬间白成了纸。

哈,多么可笑,从前总想着看五六的脸上能除了没表情外多一点表情,现在,每多见一点表情,我的心就被剜一刀。

那时不过动动手指,我就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那一晚,五六坐在床边的地上,哑着嗓说了大家早已心知肚明的话。

他说,只要我不问,他就留在我身边,做我的五六,此生不渝,任取任求。

我说过,我可以更卑鄙的。所以,我不光不问,甚至还做得更彻底。

装瘫,哪怕瘫一辈子,只要能拴住他,一辈子不走路,没关系。

我成功了。

两年,整整两年,五六乖乖留在我身边,伺候我陪伴我,十足过够了深山隐居的瘾。当然,如果刨去那时每月定时投来的煞风景的包裹不提,我会说这种藏在山里安稳度日的时光,很痛快。

却也只有两年。

两年后的隆冬月,那时再度出现。过惯了平淡日子,我怎么能忍受那时把他从我身边抢走?理智全失的我,离开了躺足两年的床榻追进了林中,然后,看到了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的情景。

我的五六,哭着扑进别人的怀抱索吻,衣衫尽退,却在激情后异常安心地躲在别人的怀抱中,像是泄净了多年的委屈。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过来。他的心,不在我这里,一直都不在。我爱他,可如果那爱是以葬送他的幸福为前提,这样的我,有什么资格说爱他?

我知道,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了。

那时,赢了。

只是没想到,后来的发展再度出乎我的意料。

其实,直到五六只身回四九城前,他都没有放弃留在我身边的可能。最混的,是我。一直像个怨妇样自怨自艾着,却忘记了站在他的立场考虑他的感受。

善良如他,聪慧如他,恐怕早就知道我的存在不过是为了护他周全。他能做的,除了把自己给我,还能做什么?

我却昏了头,只将自己的满腔怨恨强加给了他。

直到时隔两年后叶修礼再度登门,分别的时候,到了。

站在门外听他跟叶修礼讨价还价,不是不感动的。他能为我做到这一步,我,自然也要十倍百倍地还给他。他有他的计划,我有我的。

但是,我不会告诉他。

在他私下里为我付出如此之多后,我能做的,居然也不过丝毫。

哈,我叶仲文何德何能,竟是让他为我牺牲如斯?

分别前,我最后一次抱了他。知道是告别,所以悲伤味席卷了全身。他大抵也料到日后不会再有机会在一起,竟也湿了眼角。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忍不住要告诉他,回到那时身边去,不要再回来。

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他不知道,花娘在那时那边,完全不会有任何闪失。这次放他回四九城,不过是在跟那时挑明,我决定放手,成全他们。

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却终究没有想到,那一次,会是我与五六的最后一次见面。

☆、章回 二十二

后来,我还是倒了下去。

意识朦胧里,隐约听到了枪声,还有五六的呼喊。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的嘶吼声,飘渺得寻不到边际。残存的一点意识支撑着自己从昏死中睁开眼时,瞧见的是五六慌乱的脸。

哈,二十年里,第一次瞧见他会因我而慌乱,可不是死都瞑目了?

似乎是在下坠,至少麻木的躯体还有脸上能依稀感觉到利如刃的风。感谢上帝,能让身体忠于本能把五六收紧怀中,甚至私心里想着,死同穴什么的,也蛮浪漫。

后来,自然是没死成。再度挣扎着从昏睡中醒来时,最先瞧见的,却是赫初,不,这时候,他已经换上了六九的脸。心惊里想着跳起身来,却如同垂死的鱼,总觉骨头都碎成了渣。

实际上,骨头也真都碎得壮烈。

挣扎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捣烂了一堆恐怖的东西往我嘴巴里塞。很好,麻木从唇开始,一路像是蔓延进心脏。不光说不得,连带着意识都跟着继续远离。

可怜如我,除了瞪着毫无震慑力的双眼外,什么都做不了。

二度昏死前,六九冷笑着捏碎了我残存的一条腿骨。

他说,叶修砚,算你命大没死成。那时大概也知道了这边情况,正在来的路上。我动不得你,不代表日后动不了你。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儿,记得小心保命。

他喊我,叶修砚。

叶修砚,像是一个诅咒。如同当日在那家大宅里听到的讯息样,修礼,或许,前面也该冠上一个叶字。

他以为我是叶修砚,他那藏在层层面具后支离破碎的脸,长得异常神似五六。

如果他够细心,如果,他够聪明,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被误导并且将注意力均分在我与五六的身上而不是只将一腔子欲除之而后快的恨意送给我,他应该会留意到,不远处躺着的五六,耳朵后面有一层浅浅的白纹。

Bug,出现了第四个。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花娘在教授易容这一门时,会对我们两个分而行之。同样都把她的易容本领学到了家,我可以在偶尔工作时使用,五六却在十岁那年便被告知,从此以后日日夜夜不能摘掉脸上的东西。更奇怪的是,懒得呼吸都不想继续的五六,居然就无条件地接受了花娘的要求。

一年年长大,脸皮一次次的换,五六却遵循了花娘的要求,真就做到了日日夜夜不卸妆。

这会,我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没有那层易容,五六的脸,会在成年后变成他的杀身祸。

于是,困扰我许久的疑惑,终于在那次死里逃生中彻底有了解答。

很多年前,那时就已经认识了五六。不仅仅是认识,甚至还是同宗的关联。而五六,在有五六这个名字前,他真正该有的名字,是叶修砚。还有一个弟弟,叫叶修礼。

一场变故,让五六家破人亡。命大着被人救出了火海,不,是被那时救出了火海,却没有被留在身边,而是转道送去了孤儿院。至于叶修礼,则被那时留在了身边,培养成一个得力的手下,变成那时的奴。或许是因为担心孤儿院不够安全,当时尚且分身乏力的那时,知会了花娘把五六领回家。为了不暴露五六的行踪与身份,花娘偷回他的领养记录销毁后一并从此隐退。

而花娘,心甘情愿接回那个当时算是烫手山芋的叶修砚,如果不是有把柄在那时手里,就是同样与叶家颇有渊源。反过来讲,以花娘的脾性,断不会做出留人把柄的事。

那只有一个可能,她与叶家有关。

事情一下变得简单起来。

五六的出身,竟也是荣耀之家。那时爱他,我不小心看透了。叶修礼爱着那时,所以将叶修砚恨之入骨,哪怕叶修砚是他的亲哥哥。

但是,中间有了变故。叶修礼被人误导着以为我是叶修砚,而那时又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再度出现。花娘设局支我南下,结局微妙。

第五个Bug,堂而皇之地上了台面。

于是,在被迫昏睡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睁不开眼动不得身,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自问自答连带着梳理所有来龙与去脉,最终得出来的结论,让人寒了心也生了恐。

我说过,要假设一个例题,开始时就要分可能与不可能,成立等式后反推回去,答案就藏在问题中。可,假如一开始我就放错了变量怎么办?

假如,一开始我就猜错了花娘,怎么办?

假如,花娘支我南下,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救五六,怎么办?

答案是,我猜错了花娘。

设局引我南下,为的,是引开叶修礼的视线,让本该针对五六的杀戮转嫁到我身上。不,应该说,当年她去孤儿院领回五六时早已经知道五六的真实身份。这二十年里,她明知故犯,让我冒充着五六的身份苟且度日。等到风声真正潮涌而来后,她决绝地抛弃了我这枚卒。

第六个Bug,成型了。

她说,我是她的骨肉,我姓花,叫非花。天底下,有哪个做母亲的会狠心到为了一个毫无渊源的外人而甘愿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

亦如多年前我抱怨花非花三个字太难听时她给出的解释样。

她说,花非花三个字,只属于你,刻在你骨子里。

如今再想,其实答案也就在那三个字里。花,非花。姓花,可是不是花。

我不是花娘的亲生骨肉。

突然就能讲通了。一个母亲,不会狠心到为了一个外人而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同样,一个母亲,完全可以为了自个儿骨血而舍弃外人的性命。

我跟五六,到底还是有一个是她的亲生骨肉。

可惜不是我。

至此,所有的线慢慢汇集成一条,我要的,答案,真相,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花娘生下了叶家未来的当家叶修砚后离开了叶家不知所踪。襁褓中便没了母亲的叶修砚,身边还有一个宗家里的那哥哥护在左右,感情,想必很好。

叶修砚长到四岁时,弟弟叶修礼出生。却在不久后,家族受劫,家破人亡。叶修砚与叶修礼被人分别救出了火海,并且从此分离。叶修砚不知道自己的弟弟还活在世上,叶修礼却一直知道自己的哥哥活着,甚至还当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年后,花娘经那时授意,找到了孤儿院中的五六,领回家中,却刻意隐藏了他的真实身份。同时,叶修礼在那时的抚养下扭曲地成长起来。

之后整整二十年里,那时分身乏力不能把叶修砚带回身边,却暗中一直与花娘保持联系。叶修礼一直留在那时身边,时刻被监视着,也时刻被控制着,却依旧生了贰心想要除掉自己的亲哥哥。那时留下他,除了做奴隶,恐怕更大的用处是为了除掉赫家而埋的棋子。同时,为了保证叶修砚的安全,私下里大抵与花娘策划好,故意误导了叶修礼,让他以为叶修砚是我花非花。

于是,有了这一系列似是而非又啼笑皆非却真正让我身心俱灰的阴谋与算计。

这些,都是丝丝缕缕的线串接后成型的片段,我的心在说,那不过是自己被害妄想症的具体表现。

脖子上顶着的脑袋却在说,推翻所有公式后剩下的这一个结论,反推回去时竟然是该死的吻合事实。

事实上,在那几日的被迫昏睡接近尾声时,高速运转的大脑终于推翻了儿时经历变故后为了自我保护而设的围墙,围墙后藏着的所有秘密的开端,汹涌而出。

那开端,是这秘密之环的起点。

那开端,是一幢异常幽深的宅邸。

☆、章回 二十五

就像是当初花娘设局引我南下一样,如今,五六也设了局支我北上。当真是母子呵,就连设局时都会用同样精致的理由让人无法拒绝。

不同的是,花娘设局是为了让我涉险趟雷,五六却是为了保我周全。

而我,随了他的愿,乖乖滚回了四九城里坐落在郊区半山的家。

两年没有回去的地方,边边角角里透着股子死气。那两日我哪儿都没去,就呆在家里,然后看着每一件摆设往死里回忆。住了很多年的地方,到处都是五六的影子。可惜以后都不会再有一个他出现在这儿了。

我剩下的,只有这栋已经不能再叫做家的空房子。

两天后,五六的电话打了来。电话响起的瞬间,心都碎成了渣,结果居然还能保持平稳的声调接了电话跟他聊,也算是个奇迹了。

五六说,他要留在那时身边。

五六说,为了大家好,我要从此远走高飞再不回来。

五六说,这辈子,我不能再见花娘。

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有那仅存的一点自知之明。他的爱人,他的母亲,他的生活,哪里能有我这个外人插足的份?

就算他不说,我也会远远逃开。当然,前提时,做完手边的工作,确保他无虞后,再离开。

只是挂掉电话的某个瞬间,还是忍不住自嘲了一番。他有那时在身边,还能遇到什么难处?有了那时,我所担心的叶修礼,也不过是蜉蝣。

有那时,死神都不敢擅自收了五六呢。

自嘲过后,还是咬着牙厚着脸皮留了下来。没有亲眼确定五六的安全,说什么也不会走的。约莫着自个儿的行踪被那些个魑魅魍魉掌握得清楚,索性唱一出陪戏也好。

于是,隔日里我大摇大摆地进了机场过了闸口,然后躲在厕所戴上了面皮直到飞机起飞后才又悄悄折回身来摸回了城中。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连夜去了城内西郊那时的偏宅,却没想到,竟就再度瞧见了不得了的事。

我的五六,所谓的留在那时身边,竟是另一个善意的谎言。打死我都不能相信,他居然就能在挂掉我的电话后转了脸在那时面前一刀子戳进自个儿的脖子没犹豫。

我差点被气疯。

如果不是理智还存了那一眯眯,真是当场就能冲进去跟那时硬拼,哪怕来个鱼死网破也无所谓。感谢上帝,我忍住了。还不是时候,至少,现在不行。没有制定出万全的计划,就算我真能在那时眼皮子底下把五六给偷出来,下半辈子只怕都要用在天涯海角地躲避那时的追捕上。

这种时候,需要的是一个最妥当的解决之道。

最终,我想出了混进那家的法子。躲在外面两天,总算瞅见个跟我身形差不多的下人。又悄悄跟在那人后面多日,举止神态连带着五官形状都揣摩得差不多了,我才出了手。轻松撂倒那人后,我就摇身一变成了那家的下人,之一。

只是没办法靠近五六半步。

平白闹了一出自杀,虽然未遂,我都差点气疯的劲了,更别提那时。盛怒之下的那时,不仅把五六给关了禁闭,连带着喝令一众下人除了那个南青外谁都不能靠近卧室半步,违令的,屁解释不用直接喂枪子。

结果,在那家大半月,我除了能在院中偶尔瞥见五六映在窗上的身影外真是半点收获都没有。而惊鸿一瞥样的那一眼,还是他跟那时靠着窗演活春宫的时候。

啧,还不如没看到。

于是,那大半月里,我变成那家最勤劳下人没有之一,院子被我扫得片尘不见,还有幸在月底领了额外津贴,真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但真要论起来,也不是没有收获。别的不说,至少瞧见同样被囚禁的叶修礼时,我还是小小吃了一惊。也不知他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错,居然就能让那时发狠到把人折腾得只剩半口气。偶然一次替旁人去关押他的地方送餐盒,站门外偷偷瞅了一眼,只瞧见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叶修礼,胳膊划得跟烂絮样,地上的盆里血都满得快溢出来。看守的人进去,本来当是给喂饭来着,哪成想打开盒子了里面不过是一剂针药。

啧啧,都这样了还不能求死,也够可怜的。

不过,我一点都不同情叶修礼。能走到这一步,只能说他是自作自受。就算他被那时一手朝变态方向养起来,就算他本质上也算无辜受害者,但是他想要五六死,那么他就该死。

后来叶修礼得了特赦,每天能被放到院子里溜达十五分钟,我就习惯性地站一边看他。带着脚铐在院子里慢吞吞地游走的叶修礼,跟个鬼样,可望向窗户的视线还是恨得浓烈。

有那么一会,我忽地就开始有点同情他了。千错万错,他爱错了人。也不过是仅仅爱错了人呢,居然就落到如此下场。

我…

我还真是有那么一眯眯的感同身受。

然后,鬼使神差的,居然就用下两个月的薪水跟负责送药的伙计换了班,开始了每日一次的探监生涯?

好吧,我承认,对那个叶修礼的确有了一点点的兴趣。

试想,一个也算有头有脸的主,怎么就能甘愿臣服在那时的脚下做个奴?瞧着也不是多么有善心的家伙,报答救命恩人之类的废话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要说纯粹是因为爱上那时所以甘愿作践自己了,那到底得有多扭曲变态的心才能把自己逼到光着身子在大庭广众下放风还甘之如饴?

琢磨不透。

是块心病。

嗯,得治。

也许是因为叶修礼认罪态度不错,也许是因着那时大发善心,当然,私下里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那时自感就那么痛快地让叶修礼挂掉太没情调。无论如何,一段时间后,叶修礼总算被特许可以每日喝上一碗汤水并且外加一个小馒头。

哈,真是小馒头,小到跟个泡发了的旺仔小馒头样。

不过,好歹也聊胜于无不是?虽然不能保证人活得旺盛,至少饿不死。

我表示,对着馒头跟汤水还能笑得一脸灿烂的叶修礼,真得有够变态。

那些天,叶修礼一直被钉在十字架上,胳膊划得快烂掉,流血流脓的异常刺激感官。有了汤汤水水后,身子没怎么好,精神头却一日比一日强了些。每每吃饭时,只有一条胳膊能得了点空来喂饱自个儿,叶修礼却总是一脸的满足。

我就站一边,看。

同样是养孩子,看我们家五六就被我养得白白胖胖的,我的功劳真是够大。再看叶修礼,长成个变态不说,身上还满是经年累月留下的烙印鞭痕,还戴了很多的环,胸前有,下身有,连带着有洞的地方都给硬穿了个塞子,形状倒是好,蔷薇样,不过是合金做的,硬生穿进皮肉里,估计都长在了一块。

那得多疼啊。

觉察到我的视线了,叶修礼不仅不脸红,还很是欣慰?地愈发敞开了身子让我看个清楚。也得益于他的配合,才能让我彻底瞧清楚他后面穿得那个塞子。

变态,都是变态。

结果,叶修礼还乐,第一次对我开了口。

他说,好看吗?海哥哥亲自给我戴上的呢。

我坚定转身,走花。

疯子。

虽然一直没有跟他交谈过,不过每日一次送饭外加遛狗样牵着他在院子里走一遭,待在一起时间久了,多少还是会有点说话的欲望。

所以,当五六再一次跟那时趴窗边尽情上演春宫图时,我瞅着卯足劲抬头看窗边的叶修礼,第一次主动开了口。

我说,你都被折腾成这样了,还留在这儿做什么?凭你的本事,谁能拦得住你?

叶修礼转了脸来看我,脸上带了些疑惑。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光着身子并且顶着满身的伤啊环啊的,就那点疑惑又天真的小眼神,真让人会觉着这孩子怎么能纯洁干净到那种地步呢?

叶修礼微眯了眼,一下子笑得天真无邪起来。

他说,海哥哥在这里啊。有海哥哥的地方才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逃?

我一下哑口无言。

最后得出结论,这孩子是被折磨坏脑子,傻了。对,绝对是傻了。否则,全天下都知道的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怎么能说起话来跟个孩子样?

连带着同情他的我都是傻了,傻到家了。

放完风回去时,叶修礼慢吞吞地在前面走,姿势有点说不出的僵硬。不用想也知道,肉里夹着那么大块带刺的东西,哪怕都长严实了,还是会难过得很。

没成想,叶修礼忽地就停下来,还小幅度地扭转了上身回头看我,无辜又纯真的笑更浓了点。

他说,你在可怜我啊?不用的。海哥哥只是气我做错事,等他气消了就没事了。很快的,我知道,很快他就能接我回去了,回到他怀里。

说到最后时,他的唇角不着痕迹地轻挑了一下,然后迅速消失不见,人也转回身去继续朝那小刑室走。

如果,如果不是自一开始就对他用了十二分的心来观察,我肯定会因为他先前流露出的纯良与无助而花了眼松了戒备。可惜,没有。

叶修礼那点稍纵即逝的笑在说,他在等待一个反扑的机会。

很快,小年夜到了。

☆、章回 二十六

小年夜,那时阴着脸回了本家去参加一场推不掉的家族宴会。

其实想想也没错。镇日里留在这偏宅里,那时再大本领也不能全抛了本家的事不管。国人,尤其是大家族,对着习俗年节一类的又异常看得重,自然是躲不开推不掉的。

我可是偷着乐了好大一会。哼,要命的阎王一走,半日的光景,我还不把五六偷走更待何时?

只是到死也没想明白,他领着叶修礼回去也就罢了,怎么就脑子发热把我这一介不知名的下人也一道提回本家呢?事实上,等到后来知道那时其实早就在我身上埋下了信号追踪器并且一直都知道我就藏在他眼皮子底下而小年夜把我一道捎回本家也是算准了我会有动作时,我其实特别想在他那张异常道貌岸然的脸上来一拳的。

套用五六的话,尼玛,个死人精!

可惜挣扎无用,还是忍泪挥手跟我的五六说拜拜后灰头土脸地去了一遭那家本宅。真是相当古旧又沉闷的宅子,跟人一样,难怪讨不得旁人喜欢。一整晚那时的脸色都没好看到哪里去,我才算是小小出了一口恶气。

当然,难得逃了监禁的叶修礼可是异常的神采奕奕。

说来也是可气,明明整晚我都把视线锁定在那时跟叶修礼身上,前后不过转个身的功夫,两人就都没了踪影。尽量隐蔽了身形满宅子找两人,总算找到了那时。原来是嫌会场里憋屈,自个儿端着酒到院子里吹风来着。

问题是,叶修礼居然就死活不见了。

我的心一下就提起来了。他本来就当五六是眼中钉,又恰逢五六自个儿在家了,不生幺蛾子才怪。

最后找了一圈确定叶修礼不见踪影了,我就片刻都呆不下去,急吼吼地就准备往回赶,结果,那时比我还早了一步。

突然之间被上司喝令往回走,我晕晕乎乎地就跟着上了车。反正都是往回走,搭个顺风车也不算太糟糕来着。

谁知道,车子最后停下来时,居然到了个荒郊地。三更半夜跑到坟场样的地方,一时之间还真吃不准那时到底在打什么算盘。实际上,半个钟头后,我知道原因了。

那时下令,掘地三尺。

我不准备往最坏处想,结果却是最坏处。

掘地三尺多后,挖出东西来了。准确地说,挖出了人,哈,挖出个女人。

女飞贼,花娘,居然就被人从地底挖了出来。

我挖出来的。

这个世界,真是疯狂的一片和谐。

没过多久,五六也被挖了出来。情况不好,那时脸白得像鬼。这种时候,我反而没了上前的欲望,只是离得远远的,对着花娘快要散架的身子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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