醍醐灌顶样,突然就明白过来,当初五六那通绝交样的电话,原来不是因为嫌弃我这个外人的身份,而是到老都记得,要护着我,不让我伤心。
呵,傻孩子,真是,傻到家了。
没了花娘,最难过的明明是他啊,怎么还能忍着心伤反过来替我安排后路?
真是,傻得让人心疼。
后来,所有人都离开了,好似忘记还有一具挖出来的尸首没有填埋,也忘记还有一个该回去的下人留在原地。
挺好,这样,至少还有时间让我安置花娘。
不过我没有把花娘再埋回去。冰冷潮湿的地下,任由皮囊慢慢腐烂,这种事实花娘肯定接受不了。一把火烧个干净,也能断了花娘所有牵挂,好走得安心。
那个救了我一命并且充当了二十多年母亲的女人,去了。
浑浑噩噩回到那家偏宅时,变故大得离奇起来。叶修礼再也没有出现过,那时似乎也绝了去抓的心,一门心思全部放到了五六身上。
不,已经不是五六了。
再度逃过一劫的五六,变成了痴儿,变成了那时的叶修砚。我还是躲在暗处,看着,没了动作。
看得久了,却慢慢品出些别样的东西来。
五六已经死了,彻彻底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活下来的叶修砚,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痴却不见蠢,孩子气十足,世界小的只能容忍那时一个人存在。
甚至某天当我侥幸从他身边经过时,他赏了个正眼给我,眼睛里却干干净净又空空荡荡,短短一瞥后迅速转回那时的身上。
他看着那时的视线,浓烈到满溢。
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说不羡慕是假的。都说妒忌能让人疯狂,我却成了释然。
终于能放下从前继续前进的他,这样很好。
我可以安心离开了。
决定了,就没再犹豫。当天夜里悄悄离开时,最后瞥一眼有他身影的卧室,透过窗帘能看到他跑来跑去的身影。我知道他很开心,从来没有过的开心。
我该放手才对。
却是天知道,我竟能没出息到这种地步。离开那家却总不能拿出继续抬脚的勇气,最后也只能像个懦夫样隐蔽了身形藏在那家大宅外,日日夜夜的逡巡着,甚至还留恋忘返。
花非花,不,叶仲文,你真是个废物。
这种地狱天堂两重煎熬的日子,一直延续到来年开春。天一直都阴冷的厉害,人也跟着开心不起来。那时蛰伏许久后突然有了动作,居然还把他一道带出了家门,这是第一次。直觉就知有情况,我自然没带犹豫的一路尾随了去。
上了游轮,还去了一趟公海,瞧了一出好戏,见了消失许久的叶修礼,甚至最后还经历了一场狗血的枪战。我一直藏在暗处,懒得动,只管看。反正那时是神,没有他摆平不了的事。
哈,谁能想到,这次他居然真就没摆平。
自己差点被射成筛子不说,连带着我的,不,是他的叶修砚都跟着受了惊。坦白说,看着那时身子一歪坠下埠口时我其实挺过瘾来着。
可等到叶修砚跟着跳下去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如果不是我修养好,真想跳过去给他一顿拳打脚踢好让他清醒一下。
淹死那时什么的,我没意见。可淹死修砚,那就不行了。当即冲出去下水救人,刺骨的海水真不是一般的刺激。好不容易抓着他的手浮上来,死小子却不安分,往死里挣扎着要继续沉底找那时。
我恨恨,又无奈,唾弃自个儿一番后一手刀砍晕了他,然后咬着牙从水下顺便勉为其难地救上了那时。
不用感谢我,顺手而已。
之后,是一段让我差点呕死的之后。知道原来自己的行踪一直被那时握在手心里,甚至原来自己的存在也不过是多年前他布好的一枚棋子用以保证修砚的安全乃至于还要咬牙从自个儿脖子后剜出个什么追踪器,想要把那时碎尸万段的心真是从没有过的强烈。
不过,随后的转机让我有些应接不暇。
那时居然松手了?
他亲自送修砚上了飞机,到我身边,然后果断后退没再跟过来。修砚疯了样拍打着舱门,中间还顺便甩给我几巴掌,这都不足以平复我的震惊。
我震惊的是,那时居然就把修砚还给了我?
☆、章回 二十七
最后停下来时,是在南方沿海的一座海景房前。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那时挑选房子时真的很有眼光。装修得也异常温馨,怎么看都是从前五六喜欢的风格。乃至进了房子看了一圈后,我到底没忍住还是生了点羡慕嫉妒恨。
明明是个二十年不曾出现的男人呢,居然就能把五六所有的喜好都琢磨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衣柜里提前准备好的衣物都是五六的号码。
一点都不难猜到,这房子肯定早就挂在了五六名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呵。我努力N久才只能买得起半山上的公寓送给他,那时倒好,不过动动手指的呢,就能弄出这么一大栋谁瞧了都动心的海景别墅当度假屋。
天晓得这样的房子他还准备了多少!
好吧,我妒忌了,不过,不丢人。没办法,情敌强得不像人,我也没必要把自己逼成个僵尸不是?
反正,那时再厉害,也不过准备了房子而已。而房子,是要住的。
现在,我住进来了,他可以瞑目了。
至于南青,放下我们两个后居然一句话不说转了身就往飞机里钻,我倒是纳了闷了。
我说,你就没点什么要跟我说的?你们老板就没吩咐你什么?
南青只是长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咧嘴,笑了。
他说,爷把他的命都交给你了,我一个下人,还能说什么?
说完,人就走了,只剩我在原地被噎个半死。
什么事什么人啊简直。
都走吧,只留我们俩在这儿,哼,自在逍遥了去了。
好吧,自欺欺人,我承认。
当那时把人送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再回到我怀中的,只是我的五六,不是他那时的叶修砚。虽然有点捡了大便宜的嫌疑,但,既然人已经回到我怀里了,现在,我做主。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自打跟那时分开起,五六小盆友就没消停过。在飞机上就往死里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带着看我时都跟看杀父仇人样。实在熬不住了,忍着心疼把他掐晕了一路带到了这儿,本想着尘埃落定什么的,哪知道小祖宗净跟我出些幺蛾子。
前脚才把人放到卧室,我不过下楼找口水喝的,就听身后卟咚卟咚一阵响,扭头一瞧,差点没给气个半死。你说跑就跑吧,好歹穿上鞋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都不嫌脚疼?
我还嫌心疼来着。
忙不迭追出去,可好,差点没跑折我两条腿。真是可以了,从前人精神时懒得路都不肯走的主,如今撒丫子一跑居然就让我追得几近断了气。
嘿,长进了哎。
不过,我是谁啊,能让他跑丢了不成?好悬把人扑住了,又不老实,一双腿扑腾地那叫一个起劲,中间还很带劲地踹中我小腿骨,嘶,要人命的疼。
我没了耐性,干脆把人一把捞起了倒扛在肩上就往回走。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我告诉你,错了!错得离谱!
有了一次就不怕第二次,小祖宗也够给我长脸的,几个钟头里居然就来了三次大逃跑,每次不跑断气都不带停下的。至于结果,自然是每次都被我逮个正着然后继续扛麻袋。
几次下来,他不乐意了,赤红着一双眼死瞪着我,拳头攥的死紧。
我更不乐意了。小祖宗,再这么折腾下去,我不累死才怪!
所以,当我再一次把人从千米开外处逮住了往回扛时,终于认真又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我说,五六小朋友,你给我记住了,要跑,等到明个儿天亮了吃饱了我陪你跑马拉松,今儿天都黑了,你要是再这么折腾下去,今晚就把你捆成粽子。
五六不吭声,老老实实倒趴在我肩上。
本来以为他是妥协了,走了几步忽地意识到,五六那两个字对他而言其实跟浮云样,说了估计也没用。没办法,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五六换成叶修砚三个字,然后赌着气再说了一遍。
结果,他还是没反应。
我以为他在生气,还想着回头弄些什么惊喜来讨他开心来着。实际上,直到很久之后才发觉,他不能说话了。
想想也是,虽然一直都在他身边没有走远过,真正意义上的见面却没有过,甚至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跟他同处一个屋檐下。当初只知道他闹了一通自杀未遂,醒来后就一直被那时拴在身边,等到后来被叶修礼埋进地下后,那时真正做到了寸步不离,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了,哪里还有能说得上话的荣幸?
甚至南下前在那家老宅里闲逛的一个钟头里,他也只是闷不吭声地缩在一边。
我只当是他惧生,哪里能料到,他竟是此生都说不得话?
不过,这不算太惊悚。最惊悚的,是在我说了一堆而他毫无反应时,走了没两步,我只觉后背上湿了一大片。忙不迭把人放下来,一看,我傻了眼。
他哭得很惨烈,惨烈到眼里流出来的,是血。
我差点被吓到心脏骤停。
手忙脚乱地把人扛回别墅,借着房子里简单的医疗用品跟脑子里少得可怜的急救知识现场发挥后,才确定人没事,不过是伤心过度而已。
哈,多搞笑的事啊。半年前还是我枕边人的主,半年后当着我的面为别的男人哭出血泪来。
老天爷这玩笑真是开大了。
☆、章回 二十八
更不想承认的是,本当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事实上,是收了个大麻烦。
总觉着就像当初为了拴住五六而煞费苦心把人养成一只猪样,那时估计也带了同样的想法,所以干脆把人养成了祖宗。
你信吗?你信吗?你信吗啊!
从前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要伺候舒坦饿不着了就能老老实实躺床上一天不挪窝的主,现在硬生变成个让人抓狂的祖宗啊!饭菜一定要每顿不重样,各种佐料还必须得放齐全了,要不人家干脆瞧都不瞧一眼。吃饭时还得端着个碗跟在屁股后面跑,人开心了塞一勺进去,不开心了你要递勺子他跟你翻脸。果汁还得鲜榨的,盛玻璃杯里沿上还得插小伞,瓶装都是犯罪。洗澡时得哄着骗着威胁着还要时刻做好跟着满屋子乱钻抓人的思想准备啊啊啊!
最最可恨的是伺候人吃饱喝足了就得乖乖消失要不他就闹给你看啊啊啊!
所以,如果那时在旁边,我一准给他两刀让他死实落了。
有这么惯孩子的吗?啊!凭什么养叶修礼时就把人养成变态然后到五六这儿就供成了祖宗啊啊啊!
最最最可恨的是,都伺候成这样了人还不领情啊,人还除了需要我时肯给个正眼外平时一瞧见就怒目圆睁啊,更别提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刨去吃饭睡觉后剩下的时间里人就搬着自个儿小板凳巴巴坐门口巴巴瞅着四九城方向巴巴盼着还时不时上演一出越狱大戏啊。
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我不知道第多少次把人从几千米外扛回来后,我认输了。回家后把人扔沙发里,然后扮着黑脸气呼呼地坐人面前结果人当我是空气。
我忍。
我说,叶修砚小朋友,你要认清现实。你的好哥哥已经不要你了,他把你甩给我了。所以,你得记住了,现在我才是你的衣食父母。要想舒舒坦坦地活下去,你就得乖乖听我的。
人不鸟我,扭过脸去埋枕头里,都不怕憋死。
我再忍。
我说,不管你信不信,你的好哥哥既然把你送到这里来,就没打算再把你接回去。以后,你就给我乖乖住在这里,哪都别想去。也别想着再跑,出了门就是海,就算你跳进海里也别指望能一路游过了海峡回去,就你这小身量,游不了二里地的就得沉了底,别不信。
人就是不鸟我。
忍字头上一把刀,我认了。
我说,最后强调一遍,我是花非花,是你的男朋友,不是你杀父仇人。现在不强求你记起咱们之前有多恩爱,但是,你给我记住了,这辈子咱们两个是要拴在一起的,谁都不能分开咱们俩。
人到底没搭腔,我也懒的再去拎着人耳朵把话强调一遍。反正时间多得很,别墅里所有用度也够坚持个一年半载的,看谁能硬过谁。
只是,打死都没能想到,到了夜里,那祖宗真就给我来了一出游过海峡的自杀举动。
说来也挺矫情的。闹腾了大半日后,晚上总算把小祖宗安抚着睡下了,我也没回自个儿房间,干脆就在客厅沙发上凑合着睡,免得半夜里小祖宗再做噩梦吓得满屋子游走时没法搭把手。也就是睡得迷迷糊糊里,不知怎么的一个激灵就醒了来。我心头总觉得有点惴惴不安的,就踮手踮脚到了小祖宗卧室前偷眼看,一看又给气个半死。
你说说,大半夜的不睡觉,被窝都凉了,一瞧都知道走了有一会了。想着那个恨啊,要走要跑的,白日里不成?
气归气,还是抓了件衣服追了出去。想都不用想,出门直接奔海边。说来也真是可气又可笑,小祖宗人傻了之后,连带着脑回路都成了一个方向的。每次往外跑,一准跑海边,中间连个弯都不知道转,倒是给我省了不少力。
这一晚也没差。
借着天上那点惨淡星光一路跑去海边时,正好瞧见小祖宗脱了鞋往海里走。哈,不错,知道下海要脱鞋了。
都不知道我是该欣慰还是该苦笑来着。
才三月的天,夜里的海边温度可是实打实的低。瞅见小祖宗后我也没耽搁,提脚就朝海里跑。小祖宗人傻,听力倒不错。听到我来了,居然就一头扎海里不见影。
我…
要我命吗这不是!
后来,自然不能让他乖乖如愿的。中间小祖宗的挣扎也是各种惨不忍睹,连撕带踹加扑腾的,中间估计还呛了不少海水,等我把人拖回岸上时,一张小脸白得跟纸样,都是再没点力气折腾了。
我乐,乐得指甲都差点掐断在手里。
我说,哟,怎么着,真想学一回蛙人来个百里游峡?活腻了是吧。这么冷的天扎海里,冻不死你也淹死你。
小祖宗没搭腔,只是咬着牙在地上爬,居然又要爬回海里去。
我耐心彻底告罄。
那不是我的五六,只是个顶着同样皮囊的傀儡,别人的宠物,所以,没必要对他软了心。
所以,当人很是艰难地爬到海边时,我很是平静地把人拖着脚扯回来,顺便扯烂了他身上所有湿得透彻的衣服,然后,就地实干。
假如,是在一个清凉的夏夜,假如,是在两人心心相印的前提下,海边的一场情事应该会异常浪漫。可惜了,那些个假如悉数没有。
从头到尾,他在我身下挣扎,我咬着牙带着满肚子的火气横冲直撞。他痛苦,我却更像在上刑。气得厉害了,方寸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最后等我停下来时,他早就不省人事,看着只剩半口气的样,还出了很多的血,异常的可怜又狼狈。
我也没好到哪里去,裤子都没提上的就跌坐在一旁,被海风吹了半宿的脸疼得都麻木起来。手一摸,却又摸到很多的湿乎乎。
这种日子,简直能把人给逼疯了。
我都不知道,到底是我在逼他,还是他在折磨我。
把人抱回去后,下半夜里就生了高烧,人烧得糊涂,嘴上都起了一层皮。我在旁边照顾了他半宿,喂药擦身换衣服,总觉得自个儿都跟着烧糊涂了样。
可是,即便人烧得人事不知了,心里却还始终惦记着他的好哥哥。微张的唇一直啜啜着,凑近了看,一点不意外瞧出那是在喊哥哥。
就是到死,他眼里心里也只有他的好哥哥,没留半点空给我。
我能做什么?
就做了一件事。
找来几条牛皮绳,把人结结实实地捆在了床上。
忘不了他是吧?好啊,那很简单,先让身子记住我。
记我一辈子。
☆、章回 二十九
之后的一个月,没羞没噪的性福生活彻底拉开了帷幕。
五六再没有离开过那张大床半步。每日里除了吃喝拉撒外,剩下的时间全都让我用在了活塞运动上。他醒了,我就开始做,做到他昏过去。停下,等他醒,吃饱喝足了,不,是我强迫他吃饱喝足了,再继续做,再做到他昏过去。
如此反复。
估计,用不了多久,我会死在他身上。那又如何?我挺满足。我死了,在这不见人烟的地方,他也会跟着死。能死在一起也很好。
至少,那样他就不会再被别人夺走。
唯一的不好是,做得太多,他那个使用过度的地方居然就没办法再阖上。黑漆漆的一个洞,都能瞧见里面红肿的血肉。
当我再一次帮他擦洗身体时,不经意瞧见了,心里咯噔一下,居然登时有种五雷轰顶的错觉。
那个黑洞,就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张牙舞爪地像我冲了来。
然后,我腿下一软,就跪倒在他面前。
哈,我到底在做什么?这个世上我最不愿最不能伤害的人,居然就能被我折磨成这样。因为长时间的不能下床行走又被迫接受那样的对待,他已经瘦得没了人型,精神也恍惚。甚至当我解开绳子扶他下床时,他当场摔下去,连挣扎都忘了做。
原来真正把他捏成了木偶的人,是我。
真正把他逼疯的人,也是我。
我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不过一个月的功夫,我把自己逼成了这个世上最该千刀万剐的人。
然后,再剩下的两个月里,开始了纯粹的赎罪生涯。
温度开始慢慢回升了,海也变得温柔了不少。已经不敢再把人拴在床上,他却像完全忘记行走样瘫倒不起,像一滩烂泥。不,不仅仅是不动,甚至连最开始的抗拒与挣扎都忘个干净。不再挑食,不再对我使性子,想不起逃跑的事,就连洗澡时都没了半点反抗。
他甚至不记得眼睛睁太久时是要眨一下。
更不要提开口对我说话这种事。
偶尔看着他,只能瞧见一双木然的眸子,里面空空荡荡的。
于是,他一日日变得麻木,而我,一日日变得罪不可赦。
除此之外,我说不出这种生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好似我也跟着麻木了。
不久后的一天,我发觉,他原来已经不能说话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在厨房里精心准备了一顿营养丰富的早餐。端回卧室时,他已经醒了,还晓得扭了头去看窗外。对于数月以来他第一次对外界产生回应这种事,带给我的冲击真的不是一般的大。忙不迭放下托盘去把窗户打开,带着点潮水味道的海风迫不及待地进了房,一并送来一只小小的海鸟。
很可爱的小东西,似乎没有接触过人类,也没生恐惧感。本来只是小心地在窗棂上跳,没过多久就已经敢壮着胆子跳进房来。它甚至跳到了床上,歪着脑袋看他。
感谢上帝,他也微微歪了头看回去,脸上第一次生了些茫然。
我又开心了不少。他开始有回应了,这是好事,值得开心呢。
前后也不过一分钟的光景,我只是回到桌边去端托盘,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凄厉的鸟叫声。慌忙回过头来,只来得及瞧见他紧攥的拳头中有隐约的羽毛浮现。
箭步冲过去就要扯开他的拳,一试之下居然没有成功。
我大吼,你松手。
他的回应是愈发攥紧了拳。
在自责了三个月后,久不曾露面的怒意再度涌上了头。天晓得我是用了多少气力去扯他的指。等到他的食指以一种怪异的角度翻起后,我才猛地惊醒过来。
踉跄着后退两步,瞧见他突然绽放的笑时,我居然就说不出话来。
他自己松开了拳,掌心里是一只死鸟,他的食指还翻到了手背上。
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就连那笑都是悄无声息的,像是在看无声电影样。
这一刻,再瞧见他颈子上很久前留下的伤疤,所有的疑惑又成了泡影碎得干净。
原来,在他离开我后,失去的不仅是自由,还有声音。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下了这辈子最正确却也是最后悔的决定。
我说,叶修砚,你不要恨我。
☆、章回 三十
很久以前,花娘曾经教导我,她说,当你对这个世界感到恐惧时,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解决掉他。
所以,当我说自己害怕衣橱里的怪物时,花娘递给了我一把枪。
现在,我唯一还能做的,就是让五六解决掉他的恐惧。
在那之前,我用掉了整晚来尝试着找出他的恐惧到底是什么。鉴于最近他的反应,脚趾头也知道他怕的是我。如果轰掉我自己能让他恢复,我会毫不犹豫对着自己脑门来一枪。
但是,那不过是权宜之计。当我变成恐惧的存在时,不过是相对于已经傻掉并且被唯一信任的人送走的叶修砚。真正的五六被他送去了遥远的地方深深掩埋。
我真正要做的,是把消失的五六挖出来。
然后,是做五六还是叶修砚,让他自己选择。
也就是在东方开始泛白时,我突然想到了这里。掩埋,挖掘,在现实里恰好都是曾经的五六遭遇的事。他被叶修礼埋进了地下,被那时挖了出来,之后,他成了傻子,那时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但是,在更遥远的从前,还是五六时候的他,怕黑与仇视所有带框架的东西已经根深蒂固到扎根于灵魂中。当年被我抛弃的记忆中,最后看见的是尚且年幼的他被人用枪指在脑门上,自己的亲爹死在脚下,半张脸被轰成了烂泥。
可是他不怕枪,只怕黑。
他活了下来,也从不曾惧怕过枪械。
被叶修礼埋进地下不过几个钟头后,他就成了傻子。
我不是傻子,所以再一次动用所有脑细胞整理脉络后,得出的结论让自己都生了惧。
二十多年前,他曾经被埋进地下一次。那一次,他侥幸活了下来,并且从此留下阴影,直到第二次被叶修礼故伎重施,那恐惧变本加厉最终毁了他。
那么,想到这儿,我站起了身。当恐惧来袭时,可能性其实向来都是有两面。毁掉恐惧,或者被恐惧毁掉。既然已经找到了他的恐惧,剩下的,就交给上帝。
让他战胜恐惧活下去,或者,就此被自己的恐惧吓死。
我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是与其让他浑浑噩噩过一辈子,不如就此赌一把。
输了也无所谓,我会陪他上路,他不会孤单。
决定了,就开始实施,没再多耽搁。鉴于挖坑再埋实在浪费时间,我最终把合适的地点选在了地下室。用了十分钟清理出一个刚刚能容纳他的身体却不会留下多余空间的储物柜,再用五分钟把他抱下楼塞进柜子,随后的一个钟头,我挡在了衣柜前,等待上帝的审批。
一直很安静,又黑,站在柜子外的我都觉得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激烈地收缩。他也很安静,像是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一样。
我能做的,就是攥紧了拳头,耐心地等。
十五分钟后,柜子里开始有了声响。微小的刮挠声,如果不是放了十二分的心思去听,其实很容易就会忽略。很快的,那声音就大了许多,并且连续起来。杂乱又刺耳的刮挠声,像是很多的白蚁凑在一起吞噬着,不同的是,它们吞噬的是我的神经。
下一个十五分钟后,刮挠声变成了敲打,断断续续的敲打很快也变成了连串的击打,让站在柜子外的我都能察觉到他的歇斯底里。
我用尽了全身的气力才能阻止自己上前去打开柜门。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这时的仁慈不过是对他的残忍,所以,不能打开门,死都不能。
击打声没有持续多久就消失得干净。不确定他到底是因为体力透支还是被恐惧彻底吞噬,只能咬着牙坚持着,直到一个钟头完完整整地消逝。
再度开了门时,他身子一歪倒出来,并且开始痉挛。我抱起他往楼上冲,乍见光亮的一瞬间,能看到他骤然缩小的瞳孔,除此之外,他再没有任何反应。
十指血肉模糊,嘴巴里也有残余的血渍。痉挛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脉搏微弱,瞳孔有扩散的迹象,并且在中途一度出现了窒息休克反应。
这种结果很让人崩溃,但至少,他挺了过来。检查完身体确定他暂时不会出现危险后,我给他注射了一针镇定剂让他安稳睡了一觉。
这只是开始,剩下的路还有很长。我们两个,都要坚持,需要坚持。
他这一觉整整睡足了十二个钟头。我一直守在床边,没敢离开,也不想离开。不觉得困顿,也毫无饥饿感,甚至还有某种隐约的兴奋,就像是依稀看到了希望的光,不是触手可及,但是已经到了视线范围内。
当他醒来时,是午夜十二时整。童话里这个时间向来是魔法消失的时刻,也是真相浮现的审批时。
说不紧张,是假的。
他醒了,慢吞吞地睁开眼,先是茫然地转了转眼珠,然后慢慢转了眼看到我这边。
下一刻,他的瞳孔骤然扩大,整个人更像是受了打击样猛地弹坐起来。不过因着体力透支严重,那弹坐也不过实施了一半,却也刚好确保他离开原地狼狈地爬到床角,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并且剧烈地发着抖。
虽然不是我所预期的结果,可是这已经让我异常欣喜起来。他有了反应,并且强烈地表示出对我的恐惧,说明柜子里呆得那一个钟头已经成功地刺激到他的感官。
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尝试着靠近他,只是刚刚接近一步而已,他就愈发缩进了角落,狠狠抱着自个儿的双肩,瞥向我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是满溢的恐惧。
他在怕我,怕到骨子里。
开心之余,还是被事实狠狠戳穿了心脏。这个世上最不可能伤害到他的人呵,居然就变成了他最恐惧的存在。这种变态样的治疗越进一步,无形里等同于将他推离我身边更远一步。
几个钟头而已,我就让他远离得像是之间隔了天涯。
因着他熟睡的时间里也注射过营养剂,还有一支肾上腺素,所以,第二次的禁闭完全可以继续进行。我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是为了他好,我可以更残忍一些。
所以,完全罔顾他的恐惧与挣扎,在距离上一次禁闭不过十三个钟头后,他再一次地被我关进了衣柜中。
这次,没了刮挠声,因为我把他的十指用纱布死死包裹起来。甫进去没多会,击打声就传了出来,比上次微弱了许多,却也坚持了更久的时间。
这次,我也延长了禁闭的时间。
两个钟头,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秒。当他第二次离开狭小的衣柜时,比第一次更加伤痕累累了些,反应却也更强烈了几分。这一次,没有再借助镇定剂,只有营养针。他睡得很不安稳,时间也短,天不过刚刚有了亮光时人已经醒了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挣扎着躲开我,只是安静地看回来,眼睛里虽然茫然占了多数,可在那茫然外,还是留了小块的困惑。
我扭过头去看窗外瞬间铺满朝霞的海,眼睛火辣辣地疼着。
这一次,我给了他整日的时间来休息。他一直很安静,老老实实躺在床上,并没有陷入沉睡,也没有想着跳起来跑出去。甚至当我尝试着把清粥端到他面前时,他还能勉强喝下去几口。
我登时有了种受宠若惊的错觉。
但那温馨与幸福也只维持了七个钟头。傍晚时分,我第三次硬下心来把他送进了地下室的柜中。
这一次,会是一整夜。
我相信他能挺过来,亦如当初我相信他会排除一切艰险跟我在一起样。虽然最终他投进了那时的怀抱,可我还是信他。
我只是信不过自己。
我怕自己中途会软了心把他放出来,所以在理智还能占上风前强迫自己离开地下室,缩进沙发中靠酒精来麻痹无法掌控的肢体。总算别墅里酒存得够多,也庆幸自个儿酒量还算不错,才免了烂醉的可能。
一整晚,我就那么靠在沙发里灌着各种辛辣的液体,神智清醒到自己都觉无奈。房子还是安静得令人反胃,所以能清晰地听到外面汹涌的波涛以及地下室里断断续续的击打声。
到最后,酒精没能让我失控,没节奏的击打却像催眠曲样让我浑浑噩噩起来。朦胧中似乎瞧见那个遥远的五六站在我身边,微垂了脸看过来时,一双眸子晶亮的像是远空的繁星。
他甚至除掉了脸上带了将近二十年的易容,用自己本来的面貌对我笑。
那熟悉却又异常陌生的眉眼,模糊了性别的精致面容,微笑起来时令人惊艳到无以复加。
他笑,他说,小文哥,再见。
我猛地睁开了眼。只能是做梦呵。纵是五六回来了,他也再说不得话出不得声,哪里还能浅笑着对我说再见?
扭头望窗外时,才发觉天已经亮了。本来以为异常难熬的一夜,居然也就这么无知无觉地过去了。地上堆满了空瓶子,大约价值不菲,我倒不心疼。反正都是那时的存酒,花不了我半毛钱。只是起身时脚下不稳,还是差点被空瓶绊倒。
好不容易抓着沙发靠背站稳了身,头都开始跟着疼,太阳穴里一跳一跳的。老了,真的老了,千杯不醉的自个儿呵,居然也能有幸体验宿醉的快感了。
羞煞了人呵。
拖着棉花样的双腿往地下室走,去的路上还在想,今天会抱着谁出来呢?是浑噩的叶修砚,还是清明的叶修砚?
还是,清明的,五六?
结果,已经没法知道结果了。
当我重新站到地下室里那个万恶的柜子前时,迎接我的是洞开的柜门,里面,借着微光能依稀瞧见干涸多时的条条暗色抓痕,用得力大了,痕迹深得快成沟堑,木屑都散了一地。
里面,空了。
不管从柜子里出来的是谁,人已经走了,不见了。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章回 一
在恢复知觉前,我做了一个梦。
阳春三月里,宅子里外飘着花红。风大,阳光倒也干净,找个舒坦的树杈躺了,闻着花香晒着太阳吹着风,不美美睡上一觉都觉得愧对列祖列宗。
结果,眼皮不过刚闭上的,远远一声吼硬是吓得我一激灵。
“混小子你又跑去哪里野了!一分钟内不出现我打断你三条腿!”
老爹那狮子吼可不是闹着玩的,更别提打断三条腿什么的,他真能做出来。虽然我曾无数次抗议过诅咒自己儿子断子绝孙真的不是一个亲爹该说的话,但是老爹永远会理直气壮地说那是我亲娘的遗言,不服自己下去理论。
好吧,死去的老娘最大,我忍。
知道自个儿这一觉是没指望了,只能打个呵欠后非常不情愿地起了身。
然后,我悲剧了。
都忘了自个儿是爬树上而不是床上,一翻身的功夫就那么光明正大又理直气壮地摔下了树。死人什么的肯定不会,死疼倒是真的。没成想我那一嗓子啊啊啊还没嚎出来的,倒是先落进个挺舒坦的怀抱里。
公主抱什么的,我没意见,反正从小被抱到大,习惯了。
当然,也更习惯了顺便就着那姿势继续闭眼睡。
然后,耳边就多了点笑。
“小猪,你这是要累死哥哥是不?都这么大人了还要赖我怀里,保不准哪会手一软就把你给摔了。”
我眼都懒得睁,意思着打个呵欠后顺便蹭蹭那肩膀继续靠定了闭眼养神。
“有本事摔一下试试看啊。”
“这可是你说的。”
话刚落的,我只觉身子一斜真就忽地往下落。
“啊!”
这回那一嗓子可是实打实地嚎了出来,连带着攒了半晌的瞌睡虫也死得瞑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落归落,也就意思着掉了那一下,眨眼的光景又被人给抱紧了。
呼,虚惊一场。
我怒,抬眼对上头顶那个笑得一脸残样的主,怒更怒,怒完了就一口咬他脖子上,半点没含糊。
敢吓我?
咬死你!
“唉哟,疼疼疼疼疼,砚宝快松口松口。”
鬼才理你,我继续咬。
“脖子咬断了啊。”
断了?有本事别笑着说断了啊,先哭一个我看看!
“别咬了别咬了,哥哥给你带糖来了,乖,松口,吃糖。”
“呸,当我三岁小…唔…”
糖没等来,倒是现成的口条塞进嘴巴一根。骗人,一点都不甜不说,还跟带着钩样到处刺弄,没一会就弄得我七荤八素找不着北了。
最后,等人心满意足地离开时,我又晕了,后知后觉里才反应过来,死人,又骗我一次!
“下次再伸舌头进来看我不给你咬烂!”
气呼呼地说完后,我才发觉有点不对劲?下意识四处里一看,就发觉周围多了一圈的人,我也不在后院里而是跑到了前厅。我…
我什么时候跑这儿来了?
“几个月没见,对我的唇就这么没抵抗力了?还是说,我的技术进步了不少?”
个死人又悄悄凑我跟前咬耳朵,一腔子热气全打我脸上。我咬牙,一巴掌呼过去,死好。
“小子,在你做了二十年鳏夫的老爹面前秀恩爱是要遭天谴的你知道不?”老爹坐在堂上,脸黑得像是锅底样。“你敢不敢把下巴上口水擦干净?”
我一把捂住自个儿嘴,半晌没找着舌头。
“行了,都说小别胜新婚,俩人都分开小两月了,好不容易见一面,来点激情什么的也不为过不是。”二叔跳出来打圆场。
“屁,他们俩婚事我还没点头呢,说什么小别新婚的。老二你个老不修,别丢人现眼的,也不怕带回修礼了。”
“大伯,我可是三好学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什么的打小就知道。再说了,恨不得吃奶时就看着他们小两口天天造粉红泡泡,我权当自己眼瞎了。”叶修礼一点不给面子地堆高柴。“今天上课时老师还在说龙阳什么的自古就有,不算病毒,传染不了我。”
叶修礼,我跟你没完!
老爹牙咬得嘎吱响,半晌才阴着脸开了口。
“海之,你事办得怎么样了?”
“价格已经谈妥了,来得时候海关那边已经开始准备报关了,不出状况的话下午这批货就能引进来。这一次南美那边对我们提出的条件很满意,日后的交易也算是提上了日程。所以,岳父大人,您先前提出的要求,小婿做到了。以拉美以南的市场当聘礼,如何?”
“那海之,你小子别得寸进寸!我只是说同意你们俩交往,可没说把儿子嫁给你!”老爹脸又成绿的了。
但是,等等,我是不是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事?嫁妆?
“岳父,小砚已经是我的人。啊…”
我一把扭住死人的大腿根,总算打住了他后半截话。开玩笑,要是让老爹知道我跟他早就这样那样的,老爹绝对一定肯定会马上打断我三条腿哎!
“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否则,信不信我会当着你爸的面把你亲到射?”
个死人再度凑过来咬耳朵,这次居然真咬了一口。
我啊一声后忙不迭捂住自己的嘴,到底没敢再动弹一下。开玩笑,老爹恐怖归恐怖,也不过是打断腿,不丢人。个死人说话可是向来能做到,他提的威胁哪里是威胁,根本就是血淋淋的现实并且我连脚趾头都敢发誓他肯定敢当着众人那么做!
于是,我屈服在个死人的淫威下,乖乖闭了嘴。
死人挺满意。
“之前仲文也来过电话,他那边进展也很顺利。这样算起来,除了您指派的任务外,海之还额外带了新市场回来。如此,可算是有资格做这叶家的女婿了?退一步讲,今儿也是修礼中学毕业的大日子,可算是双喜临门。家里老爷子最近刚刚从大漠里挖出一把古刀,觉着您肯定会感兴趣,就在万香斋摆了宴等您赏光一道鉴宝,可谓三喜。既是三喜了,何不再来四喜?”
老爹瞅瞅二叔,二叔再看看老爹,然后齐刷刷地扭了脸来看我们俩。一不小心里,我也没忍住,跟着扭头去看他。
然后,再加一个叶修礼,四张嘴同时开了口。
“第四喜?”
个死人一把伸了手来把我捞怀里,人笑得跟崩溃了样。
“族里几个长老帮忙查了日子,帖子都写好了。第四喜,其实就是小婿前来下催状而已。后天是个好日子,宜婚娶。所以,今儿先订个婚,后天就把喜事给办了吧。”
“哈?x4”
那时低下头来看着我,眉眼弯弯。
“您知道的,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一生。”
然后,我醒了。我知道那只是个梦,已经一切都美好得天怒人怨。老爹二叔早就死在了二十多年前,那时也不再是那般干净温暖的那时,叶修礼也不是无辜纯良的中学生。
我,也不是那个会说会笑泡在蜜罐里的叶修砚。
我是叶修砚,二十八岁的叶修砚,未来的一家之主,眼下躺在一张散发着浓烈鱼腥味的简陋床榻上,藏在一艘渔船的舱内,十指尽伤,额上有一处跳崖时碰到礁石后划破的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