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啊,砚宝是哥哥的,以后长大了是要跟哥哥在一起的。如果砚宝对别的人好了,哥哥会难过。”
我转转眼珠子,嘿嘿笑。
“哥哥,那你给砚宝糖吗?以后也一直给?”
“嗯,一辈子。”
嗯,这个回答让我非常非常的满意。
“好!一言为定。”
哥哥也很满意,在我额头上吧唧一口,眼睛笑得眯成了月牙。
☆、三十四
底牌这种东西,有时候其实是一种很操蛋的存在。你以为你手里底牌是A,展开了同花顺,张张大过人家。可等人家亮出K时,哈,豹子,你哭了。
就像现在。
六九面上有花娘,我有那时,牌面上怎么看都是我胜一着,可底牌呢?他手里底牌是悬在大花头上的一把刀,我有什么?
我就剩一灰飞烟灭的叶家长子嫡孙的无聊身份,就算揭了,也不过是大花头顶的那把刀转到我头上,照样输人一截。
所以,当六九懒洋洋开口时,我也只能闭上嘴端坐一边等着他的下文。
“朋友什么的,其实就是拿来相互借用的不是?五六,我帮你了,自然的,也得劳烦你帮帮我才是。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也不绕弯子了。我要花名册,作为交换,我会帮你们把花娘救出来,让你们三个从此远走高飞。”
我表示听不懂他的这项交易。
六九抠抠耳朵,一脸的你别闹了状。
“五六,你以为,这二十年里,那时是怎么放心让你们三个在外面自在逍遥的?近了讲,花非花仰光被扣,军方的人都出动了去引渡,你以为单是飞机失事就完事了?后面的事,哪件不是那时私下里帮你摆平的?再远些讲,自打你跟花非花入了贼界,真当自己是神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了?单是四九城明里暗里的水有多深你都想不到,如果没有那时,你觉着半山里买幢别墅住下了就可以安心睡大觉了?如果这些还不够,再远了些,二十多年前,叶家被血洗的那晚,你那花娘怎么就能心血来潮的突然跑回去顺便再救走自个儿的宝贝儿子?”
这事,我还真不知道。
“一个野惯了的女人,哈,怎么可能会在消失五年后突然生了要做好母亲的心思?五六,你不是傻子,自己好好琢磨琢磨也该知道,花娘能临时赶在血洗前偷走自己的儿子,摆明是有人告诉她,再不出手,自个儿子就得死翘了。你觉得,当满世界的人都以为叶家小少爷的亲娘烂成一堆骨头时还有人知道内情并且及时通知了,那人,会是谁?再退一步讲,明知道叶家会有哪种下场了却还装不知,为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他为的是什么,我只知道,话至此,后背上已经生了一层白毛汗。
“话说到这,我就说白了吧。五六,不对,叶仲文,其实这些年我也在琢磨,那时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前因后果的一串,倒也真叫我琢磨出点事来。当年赫家能生了胆子反水还一帆风顺的,必定是私下里有人指点并且做了内应。三家人面上和气背地里不知道怎么相互倾轧的,叶家没了,收益的肯定是剩下两家。能把叶家内外都摸个透彻的,除了经常出入叶家的那时外还真找不到旁人。从前我不明白,那时不是贪财慕势之人,就算只做个那家的当家也有一辈子的荣耀享之不尽,他为的是什么?后来,我明白了,赫家要权,他要人。啧啧,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就能有这种心计了,也真让人觉着恐怖。”
我忽地发现,找不到自个儿舌头了。
“说出去谁能信啊,制造了一场天大的屠杀居然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家养的奴。要不是因为当时赫家最终想连那家一道灭了,叶仲文,早在你五岁时就成那时的囊中物了。赫家人也算是出了名的狠戾,否则那时也不会平白浪费二十年来周旋。可在这中间的二十年里,那时可是一点没落下你们三个的行踪。准确来讲,是在你被送进孤儿院后,那时就开始了暗中动作。一步一步指引着花娘去找到你带回家,暗中里护着你的安全顺便监视着她们母子俩个。说起来,你也该庆幸,要不是因为你,她们母子能活到现在简直是奇迹了。好了,废话说了这么多,该提正事了。”
好吧,我的舌头也回来了。
“你说这么多,无非是想让我对那时恨上加恨。恭喜你,目的达到了。至于那什么花名册,我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那本花名册,是叶家长子嫡孙才能拥有的信物,算是叶赫那拉一族身份的象征。自然,也只有三家里永远占据着首位的叶家才能拥有。据我所知,每一任叶家当家都会继承那本名册,而花非花,是叶家最后一任少当家,名册在哪,这事要问他。”
我乐了。
“你问一个只在自家待了五年乳臭未干时就遭遇劫难连带着记忆都丢掉的陌生人什么花名册?六九,傻的人是你吧?”
六九摆摆手指,笑得异常诡异。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当年叶景墨虽然死得突然,但叶家被烧前也是给翻了个底朝天的,却没有人找得到。花名册这么重要的东西,肯定是在每一任少当家出世时就传承下去的,你说,我不找花非花,啊不,该叫叶修砚,还能找谁?”
之后六九还絮叨着说了很多,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很多年没有听到那个名字了,突然被人翻出来,没想居然还是能察觉出那点心脏被攥了攥的细痛。隐隐约约的,影影绰绰的,却还是能压地胸口喘不过气来。
大约也瞧出我的心不在焉了,六九蜷了指头敲敲桌,笑得一如既往的痞气。
“其实这交易,你们做得一点都不吃亏。叶家已经没了,那名册留在你们这儿也是废纸一张,拿出来换花娘一条命,不吃亏。离那时定下的期限还有九天,加上路上来回与中间浪费的时间来算,最晚三天后,我要看到那本名册。你们好好考虑一下,三天后,四九城里我们一手交人一手交册。行了,我事交代完了,走着了先。”
说完起身再加开门,其实我们俩都完全不意外大花站门外僵得跟个桩子样。
就算临走了,六九还不忘继续得瑟一下。
“花姑娘我带走了,二位,三天后见。”
☆、三十五
我以为大花会有很多的疑问或者责难或者其他等等等等等的话要说,结果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黑着脸进门关门转身抓住我的手腕把我往床上带。
然后,我会告诉你说之后的十个钟头我们俩都消耗在床上了吗?
会吗?
你只要知道,一夜七次什么的,其实不是神话就可以了。
这还是两年里我们俩第一次真正坦白相对连带着负距离沟通。古人常说什么干柴烈火久逢甘露云云来形容男女男男之间的那点事,可于我们,却里外透着那么股子悲凉味。
实际上,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俩都是抱着不动。他坐在我身下,我坐在他身上。他抱着我腰身,我抱着他颈子。那姿势,好像叫合欢来着吧?
明明是那么没羞没噪的名字与姿势,放我们俩身上,成告别仪式了。
大花眼里空荡荡的,可我知道,他心里哭了。我也想哭,可是想想,又没什么必要。都已经走到这步了,还能怎么办?
大花说,五六,其实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呢。我以为这些年对你的迷恋是因为日久生情,谁知道,原来是因为小时候藏在心里的爱恋被失忆激成了下意识动作。
大花说,五六,你也太残忍了点,一个人躲在事外看我跟花娘错生错灭。如果不是因为那时出现,你就打算这么瞒着我们俩一辈子了吧?
大花说,五六,这些年其实我一直有梦到那座宅子跟里面玩闹的两个小孩。甚至很多时候都在想,不,是觉得,那个稍长一点的孩子是我,最小的才是你。
大花说,五六,六九其实说错了对不对?花娘救错了人,是不?梦里,我曾经见过花娘,她从天而降,问我是不是姓叶,我点了头,她就带走了我。一直以为是梦,其实,都是真的对不?
大花说,五六,其实是我偷走了你活命的机会,偷走了你的母亲,是不?那时自始至终要的救的护着的,是你,是不?
大花说,叶仲文,其实是我,是不?
我没说话,只品着心里泛滥的悲凉,浮浮沉沉。
后来,大花不说话了。
我就说了一句。
我说,花非花,你是不是不打算要我了?
大花说,五六,当你在林子里哭着去向那时主动索吻时,你心里已经放弃我了。
五六,是你不要我了。
我用力眨了眨眼,眼里干得生疼。
天亮了。
感情问题固然重要,但是花娘的命更重要。在谁去救花娘这个问题上,我们俩又有了严重分歧,最终,以我抛下狠话后大花乖乖闭了嘴。
我说,就算我救不出来,大不了我换花娘出来。反正我们俩个也不打算在一起了,我是不是留在那时那里也没什么区别。
大花沉默,沉默过后就是沉默地接受。
我又忧郁了。死大花,居然真就这么快放弃了我们俩近二十年的同居情。
我们俩个,要完了吧?
至于大花,则负责去当年我呆过的孤儿院找那本子虚乌有的花名册。
子虚乌有,没错。这个世上其实从来没有过什么花名册。所谓花名册,也不过是在叶家每一位长子嫡孙出生时刺在背上的图腾。据说是由家族中历任当家的名号组成的图腾,纹在背上,象征着家族的使命重担从此融入骨血,至死不渝。而当年,老爹舍不得让自个儿宝贝儿子再像他一样受一遭乌七八糟的痛,索性把图腾拆成了字符镶进银丝里做成了那条装着我娘照片的链子。
而现在,那链子正躺在林子某处,找回来,嗯,大概要浪费我几分钟时间。
大花自然不知道这些,就像当初花娘为了支走他闹出的那一通佛像乌龙样,现在,我一样会用这出调虎离山计。就像花娘说的,五六,有时候瞧着你那包鬼心眼,真心觉着你才是从老娘胯下钻出来的种。也就我们家大花傻,当你懒得脑袋成摆设。
所以说,某些事情上,诸如保护心爱之人这种事上,我跟花娘的确很母子。
大花临走前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大概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转身走了。我在后面扬手笑。
我说,花,咱们京城见。
后来,不出所料,找回那条链子果然只用去不多会的时间。瞧着满屋子的吃穿用度,一时没忍住又小小煽情了一下。怎么说也是住了两年的地方,没感情是假的,更何况住这儿的时光的确也称得上幸福。一想着以后大概都没机会来了,多少还是感伤了一下下。又觉着东西留这儿也浪费了,索性抽空去了趟镇子里,通知大伙来把东西全搬回去自个儿吃用,还被众人唏嘘着感谢了N久。
总觉得,像在交代后事样。
最后,还是慢吞吞的上了路。那一路上,各种颠簸各种无奈,懒得再吐槽,浪费时间而已。真正要说的是,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在深夜二度降临时,我还是乖乖滚回了四九城。
更准确地讲,是四九城环外那时的行宫。
你问我为什么不去那家本宅?首先,我不知道。其次,上回来时,其实就是进了这儿。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在二十年前那场粉饰过的硝烟后,我与花娘的存在其实已经等同于进了灰色地带。那时是家主不假,却也仅仅是那家的家主,上面还有一群老不死的长老压阵三家,带我或者花娘进本宅,口水也能把他给淹死了。
更更更主要的是,开场时我就说过了,我的直觉向来是准得要死。我说花娘不在本宅,她就不在本宅!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事实上,当我夜探那家外宅时,无形里等于掀开了另一场风雨的序幕。
但那时候,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那家的宅子在荒郊,林木葱葱的,比较适合潜入,不适合逃跑。而我第一步上,就错了。
我没潜入,先做起了偷窥。
那些个繁茂的枝桠给了我相当的便利。开玩笑,怎么说花娘也训练了我十多年,再怎么偷懒不动的,爬棵树还不像玩儿样?选了棵最靠近房子但也最繁茂的树爬上去时,透过枝叶最先瞧见的就是那间我住了一晚的房间。暖色系的主调,比较符合我审美的房间,灯光大亮,但是没人。扭个头再瞧隔壁时,瞧见的,是一间里外透着诡异的房间。
纯黑的窗帘,纯黑的摆设,纯黑的壁纸,连床都是黑的,弄得灯光都影影绰绰。要不是窗帘大开连带着灯光最亮天上月光也够足,真能当成间鬼屋了。就是这样我还忍不住打了个激战,这么变态的房子,住进去,别说我这种黑暗恐惧症患者了,就是正常人大概也能给逼疯了。
而最诡异的,是房间里的那两个人。
那时,还有六九。
隔得太远,完全没法听到他们两个说什么。不过看起来,大概也没有说话的可能。你问为什么?
因为那时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六九四肢着地跪着,不,更准确地说,是爬着,爬到那时身边,仰着头看着,身上,不着寸缕。
我在外面,偷窥着。
那时动也不动,六九便低下身去用脸磨蹭那时的脚,然后慢慢上移,直到他的双腿间。
我在外面,偷窥着。
那场景,让我毛骨悚然。明知道不能再看下去,却像着了魔样,挪不开视线。
这样的那时,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那时。不,不对,谁能证据确凿地说,面对我时的那时是真正的那时?谁能说,现在房间里被人服侍着的那时不是真正的那时?
却像是有了感应样,那时忽地抬了头远远看了来。
一点模糊的笑,悄无声息地绽放在他唇边。
☆、三十六
明明知道藏在这么隐蔽的地方那时是不可能看到我的,可是在他看过来的瞬间,还是忍不住下意识没理由的生了一背的汗湿。
不过,很快的,那时就收了视线回去锁在六九的身上。六九把他服侍得很好,至少,在我看来,那时放在六九肩头的手指瞧上去很满足。
这样就够了。
跳下树时还在想,这世上又有谁只能唯一不可的?懂得寻欢作乐才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这么想着,下树时还是不小心打了个踉跄。
呵,真是丢了花娘的脸了。
不过,反过来想,这样其实也不错。至少整幢宅子里最人精的两个无暇分身了,剩下的那些个虾兵蟹将的我收拾起来还不跟玩一样?
实际上,找到花娘比我预想中要简单了几分。躲开那些个形同虚设的守卫后,真正进了宅子里。尽量隐蔽了身形把所有可能的房间找了一遍,最后,目标锁定在顶层阁楼。
整幢房子里唯一有守卫看门的房间,我打十块的赌,花娘就在里面。
不过放倒那两个守卫时出了点小岔子。躲在角落弄出点声响成功引来第一个守卫时,本来打算得好,一击让他边睡去。结果那家伙比我想象中来得结实,直接导致我箍住他脖子时多用了点劲。
于是,喀嚓…
哥们,我对不起你,明年今天多给你烧点纸钱好了。反正那时有得是钱,实在不行还有六九。
才不是为了泄恨,没错。
第二个就更简单了。干脆现了身走上去,那哥们一脸警醒。
“你是谁?”
“你大爷~”
然后,又喀嚓了…
反正那时这次要破费了,我不介意让他多破费一点。
搞定两人,顺便再搞定门上不值一提的门锁,里面关着的可不就是花娘?虽说没有被五花大绑顺便严刑拷打之类的让人稍微宽了宽心,可瞅着花娘动也不动地躺床上,多少还是要担点心。
更何况,当我走床边时,花娘连转眼珠子来看我都显得异常费劲。
那时,你敢对花娘下狠手,就别怪我下毒手。
“花娘?”
花娘眨眨眼,表示还死不了。
我多少放了点心回肚子。
“给你打针了?”
花娘继续眨眼。
“镇定剂?”也不对,要真是那玩意,花娘早该睡死了才对。“下毒了?”
花娘眼斜一边去了。
我倒是猛地反应过来。
“肌肉松弛剂?”
不错,这次花娘三度眨眼了。
好嘛,知道寻常地方关不住花娘这女飞贼,长心眼了哎。不过,知道花娘没被下毒,我这才算是真正放了心。松弛剂什么的,也不过是时间问题,用不了几个钟头花娘又能活蹦乱跳的,连药都不用吃。
确定人没事了,那就只剩紧着撒丫子逃了。得亏来之前长了个心眼兜里塞了些从前出去工作时用的道具,要不然这会让我背着花娘从阁楼上往下跳还真不是闹着玩的。
你问我为什么要跳?
傻啊,一个人偷着摸着潜进来已经够困难了,再背上个肌无力的主,怎么走?难不成要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但从顶楼上跳下去就不一样了,后面就是一密林,简直是为逃跑专设的绝佳路段哎。
计划好后,我就把花娘背身上了,怕她中途掉下去,索性连床单一道掀了捆身上那叫一结实。收拾妥当确保万无一失了,我就推开窗顺便对着外面林子把袖里箭射了出去。邦铛一声响,那头是固定了。这边把腕弩插围栏缝里时其实我还是蛮心疼的。这袖箭可是花了好几千美金来着,往日里也立了不少功,如今倒得留这儿了。
个死那时,便宜你了。
我说,花娘,走,咱回家。
结果,我不过一脚才翻过围栏的,阁楼的门就给人一脚踹开了。
那时站门外,六九慢吞吞地收脚。
冤家路窄。
尼玛。
“上面危险,小心点下来。后面林子里有不少机关陷阱,还有几处埋了雷,不能贸然进去。”
谁管你!哼,继续抬腿翻我的栏杆。
“听话,下来,你要带花娘走我不拦你,别走后面,乖。”
哈,鬼信你才怪!
“想让我下来?门都没有!有本事你打死我啊?打死了我就下来了!”我咬牙,恨又恨。“有那个闲心就去跟你的六九滚床单,别管我!”
那时的表情瞬间就微妙起来。六九在后面,表情微妙+1。
哼,没话说了吧!
我走!
我…
尼玛,死那时居然真就给我掏了把枪出来,黑洞洞的枪口一点都没含糊地对准了我们俩。
我是绝对没有恼羞成怒的,绝对没有!
“有种你就开枪!”
说完我双手抓牢钢索就奋力一跳,与此同时,一声枪响也跟着传了来,惊起飞鸟无数。
其实在半空中滑行前后不过几秒钟,子弹也没打中我。不过临时被他气糊涂了,也忘了在手上缠两道布护着,一路滑下去落地时,掌心里血淋淋一片。
尼玛,精钢啊,细得跟头发丝样可是能担两个大男人体重的,就这么在手心里滑,没把我手给划两截还真是该死的幸运。可手再疼也比不过五脏六腑的那股子疼。
他居然真就对我开枪了?先不说他枪法有多烂,他居然就开枪了?
哈,果真是旧不如新啊。
啊,呸呸呸,什么旧人,我跟那个死男人屁关系没有,没有,没有!
一进了林子就算暂时安全了,我也懒的去管手上的伤,托一把花娘后就急忙跑路。现在说什么都是假的,没离开千里之前就算不得安全,是一点轻心都掉不得的。
在林子里钻了半晌,最后好不容易钻出来,灰头土脸不说,脸上又跟着破了几道口,可到底没碰见什么陷阱机关,更别提那吓死人的地雷。一想又被他摆了一道,气就多了一吨。
尼玛,死那时,玩弄我就这么有意思?
该死的!
钻回车里,把花娘安置好后我就一脚油门踩到了底。别问我哪里弄来的车,简直侮辱一个高级贼的技术含量那是。
“五六。”
花娘开了口,约莫着是药效该退了。
我挺开心,油门踩得更叫一个欢畅。
“累了就先睡会,大花该是到家了现在。等咱们碰了面,就走,走得远远的。”
“小砚。”
☆、三十七
要不是我方向盘打得急,约莫这会该是直接翻进沟里车毁人亡了。饶是如此,车子还是在路上滑了个七荤八素,连带着轮胎都尖叫了半晌,好悬停在了路边。
花娘,人吓人会吓死人的行不行?
下次你儿子飚车时咱能别说这么重量级的恐怖故事了成不?
“消炎?哪里破了伤了?待会进城我给买消炎药去啊。”
边打着哈哈边重新发动车子,可好,连带着车子都哑了火。
所以说嘛,买车的这大哥,您老就不能多花俩钱买辆质量好点的车?害人呢吗这不是?
“二十多年前,有人找到我,带给我一条消息,说赫家人要反水,让我回去带走自个儿的孩子。本来以为是谁打趣我,也没当回事。没想到,没过几日的,他们的少当家就亲自跑去见我。才十五六岁的孩子,举手投足里却有了一个当家该有的风范。他说,他找了我整整一年,为的是给自己的宝贝弟弟一个惊喜。可是,事出突然,他已经没法再安排我们母子见面了,只能争取最后一点时间让我救走他的弟弟。本来只当是玩笑,可念着毕竟是五年没见过的儿子,又到了生日,回去偷偷瞧一眼也不错,我就去了。去了,正赶上叶家被清洗。偷偷进去时,恰好瞧见那个穿着小寿星装扮的孩子,浓眉大眼的,下意识就上前问名字,他说自己姓叶,我就带走了。我以为,自己带走的是我亲生儿子。”
该死的车,怎么就是点不着火?
“可是回去后就发现,我救错了。我儿子右耳垂上有颗丁点大的黑痣呢,救回去的孩子却没有。我知道,是老天在惩罚我没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隔天再回去叶家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我心灰意冷,就带着那孩子远走高飞。没想到,一年后,那时又找到了我,还给了我一个希望。他说我儿子没死,还被人送去了孤儿院。他要我带走他,从此隐姓埋名。不用他说我也知道啊,风头都没过去,那孩子,活着却也时刻有危险。”
车子终于打着火了,我居然就忘了踩油门那档子事。扭过头去看花娘时,一点都不意外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里有泪光闪。
“小砚。”
“你,一直都知道?”
花娘点头,那点泪没收住,哗地一下就落了下来。
“对不起,瞒了你这么久,对不起。”
我咧咧嘴,想笑,也不知道自个儿笑得有多难看。我以为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搞了半天原来是世人皆知的秘密。
可是,我又不明白了。
“你一直知道我是谁,为什么还要假装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支了一台戏遣大花去仰光?
“叶家被清除不过是一夜间的事,留下的麻烦,剩余两家的争夺战却延续了近二十年。那时一直被拖着抽不开身,直到两年前,事情有了转机。叶家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但赫家也开始伺机而动。你是叶家唯一的血脉,不能出任何岔子。”
一瞬间,我有了种五雷轰顶的错觉。
“支走大花,是为了让赫家人把目光锁在他身上,保我周全?”
花娘笑得好似解脱样。
“是。局,是我设的。”
“哪怕他死在仰光,也无所谓?”
“他本来就是为你而活。”
我看着花娘,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二十多年里,一直以为她爱的是花非花,不是五六。后知后觉才知道,她心里有的,是我。
只是我。
“我们两个都是你的儿子。”我扭头看窗外,雾蒙蒙的,什么都看不见。
“可我只在乎你。”
花娘的嗓音,残忍地温柔着。
“小砚,计划里,他是要死在南方的。名义上残存的叶家人死了,赫家才会放松最后一丝警惕,你才有活路,复兴叶家也才会有希望。可是你执意要救回他,那时又见不得你难过,最后也只能随了你的心意救回他一条命。这两年里,你们藏在深山什么都不知道,外面已经有了翻天的变化。那时为你扫平了所有的障碍,恢复你当家的身份重振叶家已经近在咫尺。这是你爸爸的遗愿,也是你的命运。”
车子发动太久不动,声音都有了变化。再度挂了档重新上路,居然就有种不知道该去向哪里的错觉了。
“我以为,是那时把你劫来当了人质好逼我回去。”
“是我自己来的。我们两个,有了分歧。那时努力这些年,想要的居然只是让你平安地活下去,或许留在他身边,做他一辈子的宝贝。可你有自己该担负的命运,我怎么能让他的私欲毁了你一生?意见不合,他便软禁了我,大约是担心我会找上你,道出一切原委,逼你回去做叶修砚。”
心平气和地说出这些个残忍话的,是我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爱她,可那种被背叛的感觉还是能把人活生生给逼疯了。
于是,我吼了出来。
“你这个从我出生那一刻起就抛弃我抛弃爸爸抛弃叶家的女人没资格评断叶家的命运我的命运叶仲文的命运!”
“小砚。”
“我不想再说了,大花还在家里等着我们。”
“当年,是你爸爸选择了留在叶家而不是跟我走,是他放弃了我,不是我抛弃你们。”
“那你现在跟我谈什么重振叶家!”
“因为那是你爸爸唯一的心愿呵。叶家,是他的命啊。当我走出叶家的那一刻,爸爸说,为了你,为了他,在他有生之年,不能再见你。小砚,妈妈一直都那么爱你。”
“妈妈,一直爱着你。”
像是突然被切断声音的播放机样,那声音来得快,断得也没半点拖泥带水。而愚蠢如我,被愤怒蒙蔽了双眼遮挡了双耳,自始至终没有想过再去看一眼那个爱了二十年却瞬间恨到极点的女人。
我后悔了。
☆、三十八
花娘死了,死得一点留恋都没有。
那时的子弹没有打中我,却在花娘身上轰出一个洞,血流了满车。
车子停在路中央。
那个时候,离半山的别墅,我一直很喜欢的小家,不到十五分钟的车程。透过夜色,还能隐约瞧见我家红色的小屋顶。如果预估没错,大花应该带着满肚子被欺骗后的怒火端坐家中沙发等着我回去认错,说不定跟前桌子上还摆了杯伏特加。
可是我回不去了。
花娘死了,我也死了一半。
拨通大花的电话时,一点都不意外他隐约蹿出的怒意,甚至连他张牙舞爪的样子都像是能看得到。
他说,你在哪。
虽然很想告诉他,我就在家门外几千米的地方,能看到自家的屋顶。可我张不开口,说不出来。
花娘心里视他如兵卒,他却当花娘是命。
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过来,当初花娘在设计支走大花时为什么要对我说抱歉。我以为她是抱歉着要把我推上风口浪尖,原来是为抱歉着意欲夺走我的花。
长久地沉默着,大花最后一点耐性也被磨了个精光。
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我发了火。
他怒喝着,叶修砚该死的你到底在哪里!
我忽地就释然了。不能再还给他一个完整的花娘,至少,还能还给他一段安稳的余生。
我说,花非花,抱歉呢,又骗了你一次。我在那时的家里,准确地说,是他的房间里。你说得没错,是我要放弃你了。我爱他,所以,我要留下来,留在他身边,再也不离开。
大花又沉默了半天,才有耳语样的声音传了来。
“你决定了?”
“嗯。花娘已经接受了我们的条件,下半生不再与你联系,也不再出现在任何人眼中。作为交换,她与你之前所有偷盗过的事全部抹掉,还给你普通人的身份,不再让你担负着叶修砚的名字与命运。从今天开始,叶修砚是我。五六,死了。”
“那对我不公平。”
“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如果你选择继续抗争下去,花娘会第一个被清理,反之,亦然。花非花,选择在你。远走他乡并且让自己与花娘都活着,或者,让花娘死,你余生在监狱或者骨灰盒里度过。”
“五六,有没有人说过,你的残忍,源自骨?”
“谢谢,我记住了。祝你好运。”
我知道,不,是我确信,大花会如我猜测一般选择远走他乡再不回返。我是那么地了解他,花娘的命永远重过一切。他不怕死,却不能拿花娘的安危冒险。
而我,更确信,这次是真的不见了,再也不见了。
对不起。
再见。
后来,花娘被我带回了叶家的废墟。也不知当年那场火是怎样的惨烈,竟然过去二十多年后还是荒草不生满目疮痍。这辈子第一次挖坑,好不狼狈,却也在喘气的间隙里忍不住地笑。二十年前我被埋进了地里,现在,倒要再来挖一次好埋葬我母亲。
命运,果然是个表子。
填平最后一铲土,已经是午夜了。四周静得像是身处炼狱,眼里什么都看不到。前任车主大概是个老烟鬼,车子里留下了许多的烟头。鬼使神差地捡了个烟头点来抽,除了辛辣还是辛辣,我闹不明白,这么难抽的东西怎么还会有人喜欢?
就像当年问大花为什么要把自己喝成酒桶样。
我记得,大花好像很纠结地盯着酒杯老半天,最后才下了决心告诉我答案。
他说,因为难喝。
真是个富有哲理的回答。
可是那回答又狗血地映照了现实。
当你难过到天塌地陷时,再加一点痛苦,就是希望。
我没有希望,但是我有了必须要结束的东西。
命运,bitch,到了该结束她的时候了。
☆、三十九
下雪了。
其实小时候我还是蛮喜欢下雪天的。白花花的雪沫子,怎么看都想咬上口尝一尝。只是等到曾经的大宅里雪成红色后,就开始抗拒那玩意了。
下雪天,是要流血的天气。
我也没想到,会在下雪天里再度踏上那家这幢死都不想再来一次的房子。其实也不是非要来不可,并没有那种没得选之类的屁话。花娘没了,我跟大花从此浪迹天涯大不了一辈子不回国就是。回来,不过是自己逼自己。
我乐意,谁也管不着。
这次回来,倒是没想着刻意隐蔽身形。虽然不是大摇大摆进的宅,但至少没再东躲一下西躲一下的。结果?一大帮子守门的其实是睁眼瞎来的吧?居然就让我那么痛快地进了房。
真是连老天都帮我。
那家宅大房间多,实在懒得挨个房间去找那时的人影,可以不能放肆到叉腰站天井里扯着嗓子喊他出来不是?心里念叨着麻烦,脚下却鬼使神差地直奔那间我留宿过的房间。
那不是他的房间,我很确信。就像第一眼瞧见那房间就知道他是特意为我准备的一样,现在,我照样确信,他就在那房间里,等着我,如同他调开了所有守卫好让我轻松进门一样。
我了解他,比他了解我,还要深。从很多年前开始,就这样。
这次,我同样没猜错。
那时在等我,就在那个让人觉得异常温暖的房间里。推开门的瞬间,因着同样大开的窗,让房间里生了风,暖融融的窗帘瞬间呼啸而起,连带着刮落了桌上纸张无数。
纷飞的窗帘后,是倚窗而立的那时,衣着单薄,眼神悲哀。
有那么一会,我其实很想笑。这种场景,实在像极好莱坞枪战片里最后决一死战的对手,视觉冲击力什么的相当的有搞头。
可是,笑不出来。现实是现实,如果变得像电影脚本一般,那才真正变成了闹剧一场。
“花娘死了。”
那时用陈述句陈述了现在的事实。
我也乐,嘴咧到极限。
“那枪不算太准,还让她有时间说完遗言交代完后事的。下次要再举枪,记得打准些。”
“修砚,那一枪,不是我开的。”
我摆手,表示不想再探讨谁开枪谁枪法烂之类的无聊话题。
“过去的就不用提了,我们来解决现在的。”
“现在的?”那时微微歪了头,笑得有些干。“修砚,是想要杀我吗?”
“我说是,你能乖乖站那里不动吗?”
如果是,我会非常开心并且感激不尽的。
他居然真就给我站那儿不动了。
“好。”
哈,别以为装可怜我就不会动手。
扑上去时,我脑子里其实是空的。四九城的冬天,向来冷得让人崩溃。手冻麻了,僵掉了,但那不妨碍我将匕首准确戳进他胸口。稳稳地戳进去,一点都没留情面。
那时皱了皱眉,没动没躲,也没开口喊声疼。
“这一刀,是替花娘还的。”
拔刀出来,一点犹豫都没有,第二刀,相同的地方,继续没留情面。
“这一刀,是替大花还的。”
“傻孩子,哭什么?切水果的刀子又没法杀死我,不要哭。”
那时笑笑,抬了手来抵在我脸边。
“我知道你难过。是我的错,没有拦下那一枪,所以,无论你做什么,我都顺着你,只要你开心就好。”
我知道自己哭了,脸上湿漉漉一片。可是,一点都不觉得丢人。从很久很久前就知道,在这个男人面前,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撒泼可以耍赖可以任性可以胡闹,我可以当砚宝,哪怕白发苍苍时,照样可以顶着砚宝的名字活成砚宝的样子。
如果,从很久很久前我们就在一起的话。
“你告诉我,当年引赫家人进叶宅的人,不是你。”
那时笑了,眉眼又弯成了好看的弧度,好像胸前插着的是领花,不是刀。
“我爱你,所以,永远不能也不会伤害你爱的人。”
“那为什么在你知道叶家要出事时不提前告诉爸爸?”
“因为,我只爱你。”
呵,永远都是这样。这个男人,对我有多温柔,对别人就有多残忍。
他有多爱我,就能多险恶。
我爱他。
可是,我爱的,是很多年前笑得干净的那海之,不是现在笑里有心计的那时。
那时,那时,那时的那时,多好。
“疼吗?”
那时不说话,收回手去微垂着眉眼看回来,里面有个面色苍白的我。
“我知道你很疼。你有多疼,我就有多痛。”
“修砚。”
“叶修砚爱你,并且一直希望长大后可以嫁给他的海哥哥。可是,叶修砚已经死了。”
“修砚。”
猛地拔出刀了,那时到底没忍住闷哼了一声。我满意了不少,这样很好,总算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痛了。
“最后一刀,是替我还给你的。”
最后一刀,我转手戳进了自个儿颈子。
敬你护我如斯。
还你一世恩情。
断你一生妄念。
☆、四十
我叫叶修砚,至少老爹给的名字,是这个。
出生在富贵但是底子不算太干净的家族,身份不错,如果长大后不务正业,就是个标准的二世祖。没有娘,但有变态老爹疼,也不愁吃穿的,总算生活如意。
有个收养的哥哥,大五天。但是感觉跟亲生的没什么分别,如果他不是小小年纪就绷着张脸装成熟的话,大概感情会更好。
还有个世交,准确地说,是从属下家的哥哥,大哥哥,疼我疼到无法无天甚至捎带着老爹都吃飞醋的地步。我喜欢他,并且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他,谁都不能跟我抢。
后来又多了个弟弟,长得像包子,但是耳朵看起来像草莓味的棉花糖,我喜欢。
本来生活照这个脚本发展下去的话我会更加幸福到无法无天,但是老天眼红,就给我改了剧本。
我家破人亡了。
爹死了,弟弟死了,全家人都死了,连带着下人都死绝了,最后剩下我,还被埋进了地里,跟老爹的尸体一起。狭小的空间,稀薄的空气,还有一具慢慢腐烂的身体。
那是会让人疯掉的一种境地。什么都看不到,呼吸里全都是腐败的恶臭。身体机能尚且运作着,就疯了样想法子让自己活下去。
你有没有吃过死人的肉?
开始硬得像石头样,嚼在嘴里有种恐怖的咸腥。慢慢地,就变成湿滑的腐肉,嚼都不用,可以直接喝掉那些烂掉的组织与器官。再久些,就有了会动的软体虫子在你周围动来动去。吃进肚子里后,会有种肠胃都被咬穿的错觉。
再久些,眼睛会忘记自己本来的作用,接着是声带,最后,大脑中主管情感的三叉神经会退化到让你忘却人类的基本反应,回到远古世纪。
可是,听觉会越来越敏锐。
直到某天,变成真正的地下生物。
是的,生物,非人。
算起来,我比较幸运,没在地下呆太久。不知道过了几天,我被挖出来了,伴随而来的是另一个透露我消息的人永远长眠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