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把我挖出来了,还让我彻底远离了那些软体虫子与腐肉所带来的梦靥。他救了我,却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是呵,有谁会信呢?一个五岁的孩子,心能有多大?又能对所谓欲望了解多深?
可是,谁能知道,一个马背上夺来江山的族系,骨子里流着的怎么可能会是纯粹干净的血?
老爹在教会我懵懂无欺的同时,也教会了我怎么用枪。
这些,哥哥不知道。他只知道,要帮我摆平一切,他更不知道,重新回到地面上的那一刻起,我把他当成了活着的唯一希望,最后一根稻草。
如蚀骨之蛆。
他把我送去了自认为安全的孤儿院,在我心里,那是抛弃。
这辈子,我最恨别人背叛我,抛弃我。
是的,我恨着。我恨老爹没能活下来,恨他抛弃我。我恨那个从没见过面的娘,恨她没能活下来,恨她抛弃我。
我恨哥哥,恨他,抛弃我。
一个五岁的孩子,心碎成两块,一块都是恨,一块都是爱。
我爱他们,爱到发疯。
活着的叶修砚,视力不好,有幽闭恐惧症,见不得黑,不能看见一切软体有脚没脚的动物,夜里不能睡觉,一个人活着。
换了名字的五六,视力凑合,不喜欢门,很懒,记性不好,但是有哥哥跟养母。
于是,我变成了五六。
没有人知道那个懒得出奇并且成功活到二十六岁的五六,身子里住着另一个恶魔。那个恶魔,喜欢做变态,喜欢被变态折磨,喜欢毁灭。
什么都不知道的所有人,却喜欢逼着我把那个恶魔放出来。
一具身子里,怎么可能容下两个灵魂?
你死,我亡,就那么简单。
于是,二十六岁那一年,我让叶修砚活了,把自己逼到绝境上,然后给了自己一刀。
你以为这些是我的遗言?
恭喜你,答错了。
如果我死了,怎么可能让故事的后续继续摆出来?
说这些不过是为了给之前用几万字的话描述的所谓过去来一个总结而已。
真正的精彩,永远都是后续。
那一刀,死的,是可怜又可悲的五六。
我说过,我叫叶修砚。
是的,活下来的,是脖子上顶了一个洞并且声带永远毁掉的叶修砚。
叶修砚的命,向来被那时攥得死紧。
他不点头,没有人可以夺走,神也不行。
那时,是神。
我?
我叫叶修砚,今年二十六岁,是个喜欢被男人干的变态。
并且,现在就被男人干着。
☆、四十一
醒来时,第一反应是,啊,居然戳脖子都死不了。第二反应是,唉,哥哥你可不可以动作幅度小点?这么个动法是会死人的。
第三反应就是,哦,原来已经没法说话了。
那时在我背后,看不见他的脸,可他压在我蝴蝶骨上的手可是往死里的凉狠。
都说人在极度愤怒时四肢是热的,而极端的恐慌下,手脚是凉的。可眼下是在办着事,冰火两重天什么的,真是苦了他了。
转念一想,忽地又让我琢磨出来,感情是怕我真死透了才用这么种滑稽法子让我醒?
哥哥你可真能耐。
啧啧,居然是被疼醒的,真有创意。
东想西想的,倒没发觉那时是什么时候退出去的。回过神来时,我已经被掉了个躺在床上了,正面对上的是一张平静的脸。
真厉害,明明都气得方寸大乱了,还能面瘫样,到底是用了多大气力才轴住自个儿的面部神经?
“声带被你那一刀捣烂了,满意了吗?”
不满意。我要捣烂的是颈动脉,碍着声带什么事了?还有,绷带缠太紧了,脖子挤得难受。
“平日里再怎么任性我都随你,想要杀了我,我的命就给你。但是,谁允许你拿自个儿的命开玩笑了?没有我的允许,包括你自己都不能拿走你的命。”
所以我就说嘛,我的命都不是自个儿的,真是…
悲哀。
不过,眼下没法说话,我也懒的说,也没得说了。我死,你不允许,那就瞪大眼看着吧,一千种死法里总有一种被我试验成功,有本事你就想出一千零一种法子来制住我啊。
这会的那时,却跟我肚子里的蛔虫样,居然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
“还在想着怎么自杀?你完全可以试试看。你敢试一次,我就在花非花身上捅一刀,你死不了,他却可能会死。不要想着找法子支走他,两年前我派去的医生救他一命的同时已经在他身上植进了追踪器,就是他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视线。”
那时你不是人。
那时忽地就笑了。
“如果一个花非花不够,再加一条人命做筹码,好不好?”
这个时候的那时,有着那日我从树上偷窥进黑色房间时瞧见的那个那时的身影。温柔地残酷着,谈笑间有着让人战栗的畏。
那时从桌上拿起了一把匕首。嗯,如果他手法够准力道够足,我是不会感觉到痛的,死得也算比较舒坦。
哈,开个玩笑,这辈子最不可能的幻想就是他那时拿刀捅我了。
他把匕首扔到了我面前。低头大略扫了一眼我就知道了,这是当初在山里六九甩来的那把,刀柄上有篆字的花纹。
其实,这把匕首是我老爹的,随身带了很多年,喂足了精血,所以刃口阴寒又锋利。弟弟出生那天,老爹把刀子送给了弟弟当礼物。
刀子在六九手里。
或者,我们干脆这样来说好了,两年前,当我发觉六九其实是死里逃生的叶家人,我的堂弟叶修礼时,我做出了留在深山的决定。
如今倒好,本该相亲相爱的弟弟,成了情敌,还有牵制我性命的定时炸弹。
情敌?当我什么都没说。
“当初让他去见你们,为的就是给你提个醒,时候还不到,尽量自保。聪明如你,也该猜出他的真正身份。六九,叶修礼,二十二年前被我从叶家火海中救出来,换了身份后送去赫家做了养子,顺便发挥他身为一枚士卒该有的作用。”
兄台,怎么说他也是我堂弟,可不可以在提及他时不要说得这么没人情味?你怎么不连带着说他暖床也不错?
忘了忘了吧,我什么都没说。
哦,对,我就是什么都没说,现在已经是准哑巴了,你说句给我瞧瞧?
“想不想知道他现在什么样子?”
不想。我心里自个儿弟弟早死了,那个没有一块长起来又顺便帮别人暖床的家伙,跟我没关系了。
我们不熟。
那时可不管我熟不熟,自动上前来捞起我身子就往外走。虽然我只是伤到脖子没缺胳膊少腿的,可是…
可是大哥你先给我穿件衣服行不行!
答案是,不行。
尼玛,我居然就那么光明正大地一路遛着鸟进了地下室!好吧,其实没那么夸张,外面还披了件浴袍。可这跟没穿有什么分别?里面空荡荡的不说,这装扮摆明是在讲我刚刚跟你们老大办完事!路上往来的守卫们虽说看见了也立马别过头去当看不见,我还是有种想要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捏碎的冲动。
然后,在地下室里瞧见了被绑成耶稣受难状的六九。
哦,准确地说,是我弟弟,叶修礼。
说起来,我其实对一个光着身子绑在十字架上的弟弟没什么兴趣,大家又不熟,他还当我是该诛的情敌来着,更何况,他的腕子上还有横七八落的伤口,怎么看都有种微妙的暧昧感。
说那时喜欢重口味什么的,我真是一点都不意外。
“当他背着我偷偷开了那一枪后,我便把他锁了进来,用你爸爸留下的那把匕首,在他胳膊上划一道,然后,让他安静地听自己的血滴声,以便来欣赏着死亡来临前的快感。可是,你知道的,血小板凝集总是那么地快,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伤口自动止血后再来一刀。”
那时,你敢更变态一点吗?
我别开脸,坚决不看。血淋淋的东西,向来让我反胃。那时却不准我不看,生硬地从背后环拥住我,手也蛮横地钳制住我的下巴逼着我去看。
坦白来说,一条血淋淋的胳膊,有什么美感?
“花娘死不死,我无所谓,但是你不开心,那就有所谓了。这个世上,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忤逆我。他忤逆了,下场就不会太好。但是,我不会让他就此死掉,那太仁慈。现在,修砚,叶修礼的命就攥在你手里,你要怎么办?”
本来像是踩着死神尾巴的六九,听到修砚两个字时却挣扎着抬了头看过来,眼里有的,除了愤怒,还是愤怒。
所以我就说嘛,就算我们俩是兄弟,也没见得有多亲。
我弟弟,早死了。
“他是叶修砚?那花非花,是谁?”
嘶哑的嗓音,真是跟我这哑了的人有得一拼。
“无关紧要的人。”那时伏在我耳边轻笑。
笑就笑,吹气什么的,可以免了不?
六九也笑了。
“呵,原来你一直在骗我。我以为你爱的是叶仲文,实际上是叶修砚。你从来都不相信我。”
“正是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才更坚信如果你知道他是你哥哥,你会第一时间杀了他。”
尼玛,说话就说话,别咬我耳朵!
“修砚,想好了吗?要他死,还是活?”
那时候,我唯一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时在把好人证戴了十几年后突然又在我面前换上了本来面具?为什么宁愿让我更恨他而说出一切事实而不是继续扮演我幼时记忆里的好哥哥。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第一次的自杀未遂让他惊恐到六神无主方寸大乱乃至彻底忘了前三后四的行事风格乃至整个事态最后完全失了控。
都说爱情能让人疯狂,神如那时也免不了俗。
他爱我,爱到疯魔。当我安全时,他就是神。
当我崩塌时,他也跌进了深渊。
原来他从来没有骗过我,他的力量,只来源于我。
当我可以重新爱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坠入海底的瞬间。
可那个时候,我想到的,是他的弱点,成了我最后一张王牌。
那时,你输了。
☆、四十二
后来,六九肯定没死。
开玩笑,如果他死了,那我怎么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死罪难免,活罪难逃。他杀了花娘,我总不能让他太舒服。所以,把他从架子上解下来并且包扎好伤口后,我示意那时可以继续将他关在地下室了,当然,手脚带着铐子,一天十分钟的放风时间。
这种结果,我觉得,令人很兴奋。
至于我?
自然是开始了被圈养的生活。那时是个合格的饲主,上上下下把我伺候得舒坦,当然,夫夫生活也很和谐。那时好像要把攒了二十多年的用度一气儿消耗完样,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里,我会说有十二个是用在啪啪啪啪上吗?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一直享受着,当然,被干到指头都废了时不算。
但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的是在六九每天到院子里放风时跟那时来一发,尤其喜欢趴在偌大的窗户前来一场真人秀。六九当观众,某种程度上来讲,会让我快感加倍。
我也不会告诉你,看着六九日渐扭曲的脸时,我是有多么地兴奋。
反正我已经是个哑巴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对于我哑掉这事,那时沉默了三天后鼓捣来一仿生发音器,一端塞耳朵里,剩下听诊器样的东西直接贴脖子上。我试过张嘴说话来着,结果嗓音就跟变了调的八音盒样,诡异地高亢且尖锐,不是人类的耳朵能享受的质感,但好歹能让我开口说话。用了一次我就表示还是做哑巴来得让人舒坦。
那时却不依不挠。
其实,他那点小心思我能不知道?还不就是嫌我床上一点声都没有,感情就跟奸尸样。没声这事,他肯定特嫌弃,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拿手指头来狠狠戳弄我舌头。
后来实在抵不过他,回头再办事时就戴上了,可好,叫了两声后直接导致我瘫死床上三天爬不起来,那时却滋润得像是迎来了第二春。
第四天上,能爬起床来后我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害人不浅的玩意拍烂了扔进马桶再也不见。
然后那时又弄回来一箱子。
尼玛。
你赢了。
以上。
这就是我们俩的糜烂生活,嗯,异常和谐。至于其他的什么情仇啊家债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这幢宅子里没命存在。人嘛,其实都这样,披上一层皮是一种活法,扒了一层皮,就成二样。
而没扒皮之前,和谐是可以假装的。
于是,日子就这么被我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直到了小年夜。
小年夜,算不得什么隆重节日,但是对那一帮土埋脖子上的老古董们来说,是要好好聚会一下的。这种时候,那时就该扒下一层皮来做回他的当家了,六九也有了出牢房的机会。
他们俩回去聚会,而我,继续糜烂在郊外的宅邸中。
实在是闲得无聊了,就躺床上数自个儿头发打发时间。头发已经长得有点天怒人怨了,也没人想着给我来一剪刀。哈,说来好笑,明明知道我被限制着不能二度自杀了,那时还是紧张过度,直接导致整幢房子里找不出一点可以稍微算得上带尖的东西。
啧啧,真是幼稚。
难道他就不知道,倘若我真要自个儿动手了,窗帘都可以撕成上吊绳吗?说起来哦,记得从前看了部动画,好像叫小鸡快跑来着,里面一肥得流油又喜爱织毛衣的母鸡,死到临头时还记得给自己织条上吊绳来着,哈哈,哈哈哈。
好无聊。
来个人陪我死一死呗。
啊不,玩一玩。
然后,真来了。
那会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觉着房间里多了个人。睁眼看也只瞧见个大致轮廓,不过就那一身酒气还有脚趾头也感觉出来的狠毒,嗯,脚趾头在说,来的是六九。
啧,居然坚持到小年夜才下定决心踏进这房间,是我太低估了他的心理素质吗?
六九不说话,也不动,下神样。我打个呵欠,示意他我醒了,该干嘛就干嘛吧,别浪费时间了。
要不回头那时挣开那一帮子杂七杂八的主赶回来,大家就都郁闷了。
结果还是沉默。就在我考虑着要不要戴上那纯粹是为了促进床上情趣才存在着的发声器时,六九终于舍得开了尊口。
“从我有记忆里,那时就是我的全部。他教会我一切,把我按照他的喜好打造成他的专属物,就连六九的名字都是他给的我。”
哦,我不知道。
“我努力活着,按照他的喜好活着,侍奉着他,拼命让自己变成他的左右手。”
嗯,是不是他的左右手,我不清楚。但代替了他的左手这事,我信。忘说了,那时是左撇子。
“赫家养了我二十年,对我不坏。可是为了他开心,我血洗了赫家。想着,这样,我就能满足他所有的要求,永远只属于他。”
借刀杀人嘛,那时从小就学得滚瓜烂熟也用得烂熟的调子,不用说,我懂。
“可我居然只是个替代品!”
悲催孩子,被蒙在鼓里半辈子,也够可怜的了。嗯,摸到发声器了,戴上。
“准备杀了我?”唉,声音还是那么难听。
就跟被踩着脖子的鸭子样。
“就不怕杀了我后那时也让你生不如死?”
“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拥有!”六九近前一步来,眼里赤红一片。
“杀吧,反正我也觉着自己活不久了。不过,在这儿?”
“我没那么傻。叶修砚自己逃脱不知所终,那个结局才算圆满。”
“哦~~~”
我恍然大悟。可怜孩子,是不傻,知道移花栽柳了。可问题是,那时也不是傻子唉。我们俩做的交易,别人又不知道。说我自己逃脱?
真当那时傻子啊?
不过这话我才不会告诉他。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借六九的手杀了自己,那时要怨也怨不到我头上,回头清算起来,他可没理由再去找大花的麻烦。
至于六九,是死是活就跟我没关系了。别怨我这么没良心,我说过,在心里我弟弟早死在二十年前了,现在活着的人,不熟。退一万步讲,假设五六还活着,大概会婆妈一点心软一点想个迂回的法子找找退路。
不好意思,现在掌权的是叶修砚。
所以嘛,咱们,开始?
只是没想,六九居然会把我带回了叶家废墟。三度踏上那个地方,感觉不是一般的微妙。不过,眼下我关心的,是他准备怎么个了结法?
“秘密,向来是见不得天日的,所以,你知道要如何来掩盖秘密吗?”
“六九,你不能把我埋了。要埋,至少先给我一枪啊。”
怎么说我也算好歹救了你一命,做人不能太凶残。
“二十年前你已经被埋过一次,现在,不过是为了让你回到本来该去的地方,有什么不对?”六九逼近我,笑得扭曲了眉眼。“你放心,挖好的坑里还有挺宽敞的箱子,埋了也不会立刻死掉。在一个无处可逃的地方,慢慢等死,才是对你最好的报答。”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就转了身子跑。想象了千万种死法,独独这种被埋进地里的法子不能接受。不,死都不能再进去那个幽闭的地方,我会疯。
死之前先疯掉,然后被自己活活吓死,这死法太残忍,我拒绝。
可惜我跑不过六九,并且很悲催地被一拳打中胸骨后软在了地上。咳出一口血后,约莫着肋骨应该是断了两根,可呼吸还顺畅无比,也就是说,没穿过肺。
也就是说,我要被活埋了?
然后,我被活埋了。
☆、章回 二十二
后来,我还是倒了下去。
意识朦胧里,隐约听到了枪声,还有五六的呼喊。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的嘶吼声,飘渺得寻不到边际。残存的一点意识支撑着自己从昏死中睁开眼时,瞧见的是五六慌乱的脸。
哈,二十年里,第一次瞧见他会因我而慌乱,可不是死都瞑目了?
似乎是在下坠,至少麻木的躯体还有脸上能依稀感觉到利如刃的风。感谢上帝,能让身体忠于本能把五六收紧怀中,甚至私心里想着,死同穴什么的,也蛮浪漫。
后来,自然是没死成。再度挣扎着从昏睡中醒来时,最先瞧见的,却是赫初,不,这时候,他已经换上了六九的脸。心惊里想着跳起身来,却如同垂死的鱼,总觉骨头都碎成了渣。
实际上,骨头也真都碎得壮烈。
挣扎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捣烂了一堆恐怖的东西往我嘴巴里塞。很好,麻木从唇开始,一路像是蔓延进心脏。不光说不得,连带着意识都跟着继续远离。
可怜如我,除了瞪着毫无震慑力的双眼外,什么都做不了。
二度昏死前,六九冷笑着捏碎了我残存的一条腿骨。
他说,叶修砚,算你命大没死成。那时大概也知道了这边情况,正在来的路上。我动不得你,不代表日后动不了你。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儿,记得小心保命。
他喊我,叶修砚。
叶修砚,像是一个诅咒。如同当日在那家大宅里听到的讯息样,修礼,或许,前面也该冠上一个叶字。
他以为我是叶修砚,他那藏在层层面具后支离破碎的脸,长得异常神似五六。
如果他够细心,如果,他够聪明,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被误导并且将注意力均分在我与五六的身上而不是只将一腔子欲除之而后快的恨意送给我,他应该会留意到,不远处躺着的五六,耳朵后面有一层浅浅的白纹。
Bug,出现了第四个。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花娘在教授易容这一门时,会对我们两个分而行之。同样都把她的易容本领学到了家,我可以在偶尔工作时使用,五六却在十岁那年便被告知,从此以后日日夜夜不能摘掉脸上的东西。更奇怪的是,懒得呼吸都不想继续的五六,居然就无条件地接受了花娘的要求。
一年年长大,脸皮一次次的换,五六却遵循了花娘的要求,真就做到了日日夜夜不卸妆。
这会,我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没有那层易容,五六的脸,会在成年后变成他的杀身祸。
于是,困扰我许久的疑惑,终于在那次死里逃生中彻底有了解答。
很多年前,那时就已经认识了五六。不仅仅是认识,甚至还是同宗的关联。而五六,在有五六这个名字前,他真正该有的名字,是叶修砚。还有一个弟弟,叫叶修礼。
一场变故,让五六家破人亡。命大着被人救出了火海,不,是被那时救出了火海,却没有被留在身边,而是转道送去了孤儿院。至于叶修礼,则被那时留在了身边,培养成一个得力的手下,变成那时的奴。或许是因为担心孤儿院不够安全,当时尚且分身乏力的那时,知会了花娘把五六领回家。为了不暴露五六的行踪与身份,花娘偷回他的领养记录销毁后一并从此隐退。
而花娘,心甘情愿接回那个当时算是烫手山芋的叶修砚,如果不是有把柄在那时手里,就是同样与叶家颇有渊源。反过来讲,以花娘的脾性,断不会做出留人把柄的事。
那只有一个可能,她与叶家有关。
事情一下变得简单起来。
五六的出身,竟也是荣耀之家。那时爱他,我不小心看透了。叶修礼爱着那时,所以将叶修砚恨之入骨,哪怕叶修砚是他的亲哥哥。
但是,中间有了变故。叶修礼被人误导着以为我是叶修砚,而那时又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再度出现。花娘设局支我南下,结局微妙。
第五个Bug,堂而皇之地上了台面。
于是,在被迫昏睡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睁不开眼动不得身,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自问自答连带着梳理所有来龙与去脉,最终得出来的结论,让人寒了心也生了恐。
我说过,要假设一个例题,开始时就要分可能与不可能,成立等式后反推回去,答案就藏在问题中。可,假如一开始我就放错了变量怎么办?
假如,一开始我就猜错了花娘,怎么办?
假如,花娘支我南下,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救五六,怎么办?
答案是,我猜错了花娘。
设局引我南下,为的,是引开叶修礼的视线,让本该针对五六的杀戮转嫁到我身上。不,应该说,当年她去孤儿院领回五六时早已经知道五六的真实身份。这二十年里,她明知故犯,让我冒充着五六的身份苟且度日。等到风声真正潮涌而来后,她决绝地抛弃了我这枚卒。
第六个Bug,成型了。
她说,我是她的骨肉,我姓花,叫非花。天底下,有哪个做母亲的会狠心到为了一个毫无渊源的外人而甘愿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
亦如多年前我抱怨花非花三个字太难听时她给出的解释样。
她说,花非花三个字,只属于你,刻在你骨子里。
如今再想,其实答案也就在那三个字里。花,非花。姓花,可是不是花。
我不是花娘的亲生骨肉。
突然就能讲通了。一个母亲,不会狠心到为了一个外人而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同样,一个母亲,完全可以为了自个儿骨血而舍弃外人的性命。
我跟五六,到底还是有一个是她的亲生骨肉。
可惜不是我。
至此,所有的线慢慢汇集成一条,我要的,答案,真相,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花娘生下了叶家未来的当家叶修砚后离开了叶家不知所踪。襁褓中便没了母亲的叶修砚,身边还有一个宗家里的那哥哥护在左右,感情,想必很好。
叶修砚长到四岁时,弟弟叶修礼出生。却在不久后,家族受劫,家破人亡。叶修砚与叶修礼被人分别救出了火海,并且从此分离。叶修砚不知道自己的弟弟还活在世上,叶修礼却一直知道自己的哥哥活着,甚至还当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年后,花娘经那时授意,找到了孤儿院中的五六,领回家中,却刻意隐藏了他的真实身份。同时,叶修礼在那时的抚养下扭曲地成长起来。
之后整整二十年里,那时分身乏力不能把叶修砚带回身边,却暗中一直与花娘保持联系。叶修礼一直留在那时身边,时刻被监视着,也时刻被控制着,却依旧生了贰心想要除掉自己的亲哥哥。那时留下他,除了做奴隶,恐怕更大的用处是为了除掉赫家而埋的棋子。同时,为了保证叶修砚的安全,私下里大抵与花娘策划好,故意误导了叶修礼,让他以为叶修砚是我花非花。
于是,有了这一系列似是而非又啼笑皆非却真正让我身心俱灰的阴谋与算计。
这些,都是丝丝缕缕的线串接后成型的片段,我的心在说,那不过是自己被害妄想症的具体表现。
脖子上顶着的脑袋却在说,推翻所有公式后剩下的这一个结论,反推回去时竟然是该死的吻合事实。
事实上,在那几日的被迫昏睡接近尾声时,高速运转的大脑终于推翻了儿时经历变故后为了自我保护而设的围墙,围墙后藏着的所有秘密的开端,汹涌而出。
那开端,是这秘密之环的起点。
那开端,是一幢异常幽深的宅邸。
☆、章回 一
现在开始,由我来讲述这个冗长却又沉重的故事。
我是那时,字海之。
觉得好笑,对吗?一个活在当下的人,却有着古板如八股样的名字。没关系,你们可以尽情地笑,因为纵是我,也憎恨着这个名号。
它是一道枷锁,夺走了我所有的自由。
也是一道烙印,自出生起便烙进我的骨血,如影随形。
我出生在一个古老的世家,因着时间的洪流,再名贵,也被迫选了宗姓的单字而作为可笑的延续。那,那家,宗族里的末枝,真正意义上的宗家。
不是本家。
本家,是叶姓,而宗家除了如同谋士一般的那家,还有侍卫赫家。三家紧紧相拥,为的只是延续宗族百年的荣耀,可笑又悲哀。
自出生那日起,我的命运便被写在了族谱之中。我是一众人的主子,却也注定是叶家人甚至是整个宗族的奴。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延续。
没有自我,只是延续,延续着那早已名存实亡的族规。
我的命,不是自己的。
多么可笑,一个活生生的人,却终生不能为自己而活。压在我背上的,是层层叠叠的荆棘。已经不再仅仅是重担,那些附加,刺破了我的皮肉,蚀骨蛀心。
不是没有想过反抗,可悲的是单薄如我,没有强大到可以对抗整个宗族。呵,我甚至连对抗自家的长辈都是空谈。
我的命,不是自己的。我什么都做不了。
那个我该称呼一声父亲的男人,平生里最喜欢做的便是玩弄人心,那人心里,也有一颗属于我。他喜欢看我在边缘里苦苦挣扎,然后适当地推我一把让我坠入深渊。
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那时,不要怨这个世界对你不公。当你足够强大时,你才有资格令世界不公。
有些时候,其实我很感激他。因为在我疯狂的时候,籍由他的手,让我疯魔。
直到我跌跌撞撞地进了青年期。那个雪莫名多纷扬的冬日里,我遇见了从小便被告知但从来不曾见过的叶家少主。
那时候,是我无数次与父亲抗争后再度惨败的一天,跪在雪地里太久,意识都飘渺。自然是冷的,可比起心里的茫然,那点冷,也不过是为了提醒自己输得有多惨烈。
然后,那个孩子就那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那么干净的一个孩子,眼睛亮得像块烧灼的碳。我想不通,为什么在这种泥沼样的深渊里,会有这么干净的孩子降生。
却又忍不住觉得好笑。太干净的孩子,必定会弱小到无法自保。而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不过是死路一条。
最重要的,太过干净的东西,总会让人忍不住去抹黑了,毁掉。
譬如,心理已经扭曲的我。
那个孩子却不知道自己遇见的是一头带了病态的狼。他大抵将我当成了自家的宠物狗,笑着凑上来,分享自己最后一块糖,分享自己的名字,分享自己宝贝的手套。
他甚至跟我分享了自己母亲的容颜。
曾经隐约知晓,叶家少主的生母,身份是个谜。那个孩子,却毫无防备的将那秘密展现在我面前。
好似无辜又愚蠢的兔子,自作主张地将自己最柔软的腹部呈现在恶狼眼前。
而我,只是用了几个惯用的伪笑,便换来了他全盘的信任。呵,他居然还要陪着我一起等着漫长的惩罚结束。
愚蠢的孩子。
后来,他递到我嘴巴里的糖,被我吐掉。强行戴在我手上的幼稚手套,被我随手扔去了角落。我的人生,注定是要厮杀的一生,不是柔弱小花的守护者。
如果在将来的某一天,那个本该成为我主子的孩子变成一个懦夫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抹去他存在的痕迹。
老天却跟我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不过是一面之缘,竟然也叫那孩子对我亲近起来。频繁地跑来腻在我身边,献宝样奉出甜腻的糖,稚嫩的童音叠声地喊着哥哥,哥哥。
从来都觉得软弱便是无能的我,在某一天经过回廊时,心里忽地毫无征兆地颤了一下。在我扭曲的生命里,第一次因为童稚的笑察觉到原来微笑也可以让人觉得温暖。
干净的信任的毫无保留的微笑,生平首得的感动,是那个孩子施予了我。
于是,我找回了那双完全不可能留住的兔子手套,并且试着对那个孩子露出没有任何防备的微笑。
开始,很难。习惯之后,就成了自然。
等到发觉已经可以完全适应那个孩子在身边时,我开始尝试着接受他。
都不曾知道,原来他是那么聪明的孩子。
很小的孩子,却懂得了察言观色,知道如何分辨谁是真正的好,谁又在假装。知道了,却不说,只对着不同心思的人露出毫无防备的大笑与小心翼翼的浅笑。他谁都不伤害,谁都不嫌弃,并且努力让自己变得更讨人喜欢。
很喜欢撒娇,却只敢在没人的时候对着自己的父亲略施一二,那一二,也是确定父亲没有被烦事缠身并且心情愉悦时。很任性,却永远接受了旁人施予的一切然后偷着躲起来哭。他没有母亲,却从来不提问关于母亲的任何事,然后永远躲在角落对着项链里的照片哭哭笑笑。
他只是个孩子,被众星拱月样捧在天上的贵公子,却活得比我一个家奴还要累。
可是他从来不抱怨。
直到他来到我身边。对着我,他却变得肆无忌惮。哭闹任性撒娇耍赖,所有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表现,他一丝不落摆了出来。有时候我总在想,到底是什么让那个孩子会如此信赖我依恋我?我找不到理由。而他,一直在用行动笨拙地表示着,我是他的救世主。
却没有人知道,是那个孩子救了我。
是他,让我觉得原来自己并没有肮脏到无可救药。
是他在拯救我,而不是我在温暖他。
一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
某个瞬间,我甚至开始怨恨,为什么没有生在叶家,为什么,不是他的亲哥哥。那样,至少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护着他爱着他,让他能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干净地活下去。
那怨恨,在第二年的盛夏变了质。懵懂着的身躯,对着怀中还有隐约奶香的孩子,生了欲望。那是一个正常男人该对女人才有的欲望,却在我对着那个孩子时喷涌而出。
一直都知道,我的心早已扭曲到面目全非,却终究没有想到,居然可以变态如斯。
我没有抗拒,并且接受地理所应当。怨恨在悄无声息里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浓烈的狂喜。多么庆幸,我们之间的牵系,不是血脉。
那一天,我那颗浑沌良久的心,忽地就有了希望。
我要的强大,再不是愤怒着的强大。我要强大,强大到可以书写自己的命运。我的力量,从此只会来源于他。
而他,势必要来到我身边。
我要的,只是他。
☆、章回 二
老人们常会说,天命不可违。那是一种模糊的认命,却不是我的归宿。
事实证明,年少轻狂招致的,势必是迎头棒喝。
我犯了错,并且因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时间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私心着想要把那个孩子据为己有,机关算尽,终于将挡在我们之间的所有障碍清除了,却招惹来更多的麻烦。
我要他从此只剩一人可以依附,而那人,势必是我。
为了这个目的,我开始了长久地算计。一步步接近侍卫赫家,巧舌如簧竭尽所能地挑拨起赫家人意欲反逆的心。一点点蚕食着叶家人的防备博取信任,顺便搜集叶家所有的情报。像是行走在双刃剑上,随时会有万劫不覆的凄惨。
不是没有过动摇的。可看着那个孩子日渐精致的眉眼与愈发无保留的亲昵,想要拥有他的欲望超过了一切。
哪怕手上染满鲜血,也要得到他。
父亲察觉到我的算计,终究没有猜出我的真正意图。他知道我在玩火,但这一场火燃烧殆尽后,那家会有更多的收益。
于是,他默许了,他乐见其成。
而他的下场,是在我的棋局中,最终与叶家一道殒身火海。
要得到那个孩子,除去叶家的障碍,还有我的父亲。
为了得到他,我不会介意自己的手上同时沾满血亲的猩红。
而在策划许久后,那一场为了得到他而起的谋杀,在他的生日晚宴上拉开了序幕。我打开了叶家的后门,然后站在暗处,看偌大的叶家一夜之间灰飞烟灭。看我的父亲为深表大义冲进火海救出叶家的嫡出。
我能做的,是在背后送给了父亲一颗正中心脏的子弹。
计划,本来非常完美。
赫家要权,我要人。那个孩子的母亲,早已被授意提前救走了他,而我,将在大火熄灭时以救道者的身份从天而降,以那家新任当家的身份,名正言顺地带走我的孩子。
老天却再次与我开了个残忍的玩笑。
那个女人救错了人。她救走的,是个毫无关系的废物,而我的孩子,却被留在了那场滔天大火中。我不信,疯了样去找他。那个孩子,注定是要与我在一起的,他的命运不会是被一场滑稽的大火吞噬。
七天,整整七天,如同世界末日样的七天。天可怜见,终究在赫家的一个打手那边得到了我要的答案。那个孩子没有死,不过是被人活活埋进了地下。
呵,我的孩子,被人埋进了地下,七天。
所以,当我从地下挖出那个潮湿的箱子时,世界坍塌了一半。他没有死,却被一堆腐烂的血肉与蛆虫包围着,眼里茫然没了焦距。
重新将他抱回怀里时,我有了想要将自己千刀万剐的心。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补偿我所犯下的罪孽?
更多的麻烦接踵而至。因为我的莽撞,那个孩子在失去所有亲人后却不能如愿留在我身边,他的生命有了更大的威胁。虽然早已知道贪婪如赫家不会甘愿与我平分天下,却不曾想那反扑竟会来得如此迅速。
我开始变得焦头烂额分身乏术,而那个孩子,经历过梦靥一般的过往后,变成了玻璃娃娃,一触即碎。
我不能再冒险。
选了很多个安全的地方,最终选定了那家遥远的孤儿院。默默无闻的孤儿院,是个躲避的好地方。那个孩子,在离开我怀抱时,没有焦距的眼里滑下一滴泪。
那滴泪变成一把锋利的刀狠狠戳烂了我的心脏。
我告诉自己,很快,很快就能把他接回来。
很快变成了一年。一年,不敢去见他不敢走漏任何风声,拼了全力来与赫家周旋,想尽办法让叶家留下的产业一分为二两家均摊。
可是,希望却依旧遥远地没了尽头。
第二年,我做了这辈子最困难也是后悔一生的决定,那个孩子,被我送回了他母亲身边。我以为,只要他安全了,自己便有了足够的精力去应付周遭的一切。
可我又错了,并且错得离谱。
为了扳倒赫家,我用去了二十年时间。甚至,如果不是因为当年父亲以死为代价救出的嫡出叶家血脉,恐怕用尽一生也没法彻底毁掉赫家。
二十年里,当我坚持不住时,偶尔会偷偷靠近他,远远地看着他。看他上窜下跳的生活,看他倚在路边的围栏上懒懒看天,看他坐在咖啡屋里打发时间。
二十年里,我一点一点收回了赫家吞掉的叶家所有产业,一寸一寸地扼住赫家的命脉,费劲气力扫平了最后障碍,却惊恐地发觉,障碍,早已在那过去的二十年里重新滋生。
被那个女人带走的他,换了身份换了心,他的生命里不再只有我一个人的存在,不,是他已经彻底抹杀了我的存在。他开始有了新的人生,甚至甘愿雌伏在别的男人身下。
当我想要靠近他时,我不能,只能想象着他的样子制造出他的替身来安抚自己备受煎熬的心。而当我终于可以靠近他时,却再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