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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子故语之 一:《覆暖》作者:暮闻歌【完结】
文案:
一只修仙的妖救了一个快死的人,这是举手之劳。
多年后,这个人救了这只渡劫遭雷劈的妖,这是知恩图报。
闷骚攻(妖-绛岚) X 质朴受(人-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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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折 貂奴
盛京一夜风雪,天亮时才停,推窗看去,入眼皆是一片白茫茫的积雪,处处粉妆玉裹。
天色尚早,运王府的家仆却已经把庭院和门口的积雪打扫干净,要紧的地段铺上了防滑的草席。总管拢着袖子站在年前刚翻新过的走廊下,猫头鹰似地鼓着眼睛查看上下各处蛛网是否打扫干净,一边还支起耳朵听着王爷卧房里的动静。
“啪!”这一声清亮的脆响惊得总管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到了王爷卧房门口,又骤然停住了脚步,垂着双手隔着门板朝不知道起没起床的王爷点头哈腰,拿捏着语气说:“王爷,起了?”
“滚!”伴随着王爷的怒喝,门板被撞开,一个人直接被丢了出来,势不可挡地滚了几滚,直到撞上走廊石基才停下来,滚过之处,防滑草席被蹭挤得七歪八扭。
总管朝后退了一步,斜眼瞄见那个大清早触了王爷霉头的家伙。那小子叫洛旭,十二岁,全家都是王府的包身奴,他娘伺候着王府菜园,他爹前些年出去凿冰时候被冰砸死,后来王爷见他长得入眼,话又不多,就收在身边当个小厮。
洛旭嘴笨,不会讨喜,但模样不错,倒也不讨厌,王爷想起来的时候才使唤他,想不起来的时候甚至忘记身边还有这么个人。这孩子造了什么孽,一大早就惹出王爷这么大火气?
总管小心翼翼地探了探脖子,目光扫到王爷卧房地上一摊碎瓷片和茶水,心里“咯噔”一声——完了,那是王爷最喜欢的青花瓷茶碗,出门走到哪儿都带着,就算坐马车出远门也不忘带上,洛旭好死不死怎么就把那宝贝给摔了!
王爷怒气上来,周围的人一个个噤若寒蝉。
“明天猎貂,貂奴不用买了。”
总管低头弯腰连声应诺,给护院使了个眼色,让人把昏过去的洛旭拖走,又急急忙忙差人把走廊石基上的血洗干净,把地上弄乱的草席铺好。等王爷出来的时候,院子又是干净整洁的样子了。
洛旭他娘听说了今早的事,一路踉跄地找到总管,哭天抢地求他开恩。
总管被吵得脑仁疼,歪在炕上说:“人啊,要知恩图报,你男人死了,你又一直病着,王爷心善,才留着你们母子吃王府的用王府的。王爷那只茶碗少说也能买五六个貂奴,你儿子打碎了茶碗,王爷没剁他手脚,只让他做回貂奴,你还觉得委屈了?”
“总管,我儿子还小,做貂奴会要他的命啊!求你,求你……实在不能通融,让我去吧!”
“你去?”总管一怔,随即笑得前仰后合,“也不看看你这幅德行,扔进雪地里能把貂都给吓跑咯!到时候扫了王爷的兴,你跟你儿子才真的是没得活路了!”
“总管!总管求你行行好!”
“得了!得了!哭得晦气!再不出去,你儿子脑门上的伤我可不管医了,到时候带着血腥味扔出去,没把貂引来,倒把狼引来了,渣都不剩。”
哭得快晕过去的女人一听这话,顿时哑了声,晃了两晃,“咚”地一声栽倒在地。
总管抓了抓头皮,唉声叹气地叫护院把人给拖出去,该送回哪儿就送回哪儿。
又是一夜暴风雪,估计王府的猎苑积雪快到大腿根了,正是猎貂的好时候。
王府的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猎苑行进,王爷骑着高大黑亮的西域马走在最前面,容光焕发,显然出发前的卜卦结果让他对这次出猎十分憧憬——据卦师解析,这次出猎将有开灵之物现身。所谓开灵之物,就是传说中修仙修道的怪、灵、精、妖,这种东西不会害人,抓回去可以保家镇宅,吃下去可以延年益寿。
洛旭被家仆用毡毯裹了,又用绳子捆成肉粽扔在队尾的马车里,从头到尾就没吭一声。
天寒地冻,尽管太阳已经出来了,可洛旭仍然冷得直磕牙,身体又不能动,只有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转来转去,打量着马车内饰,最后得出结论,这是他这辈子“坐”过的最高档的马车。
王爷出猎,讲得就是排场气派,装貂奴的车都比得上普通富户家里的家主专用车。洛旭安慰自己,临死还能享受一下这样的车,好像也不算太惨。
队伍进了山,果然雪深难行,王爷大手一挥,让在山脚扎营,看着家仆手脚麻利地动工,转身带着贴身护卫,拎着貂奴上山。
扛着洛旭的护卫走在最后,像提小鸡似地掂了掂手里的人,自言自语:“这么轻?熬得了多久?”
洛旭看着护卫精致威武的甲衣,满眼艳羡。
“看什么呢?瞧你可怜,给你喝点酒暖暖,好歹多熬上一段时间。”
洛旭被一股强烈的酒味刺得皱起了眉头,但是也听明白了护卫的意思,就着葫芦嘴,服毒似地梗着脖子灌了两口,火辣辣的感觉一直从嘴唇烧到胃里。
“好小子,够胆。收获大的话,王爷一高兴没准就饶了你。”
洛旭晕晕乎乎的点点头,胃里虽然烧得难受,但仿佛烧起来的余温朝着四肢蔓延开去,身上似乎那么冷了。
王爷亲自选好了地方,招招手,那护卫提着洛旭一路小跑过去,解开绳子,扒掉毡毯,把他光溜溜地扔进了雪地里。
洛旭本能地蜷成一团,听见护卫卷毡毯的时候低声说:“别叫,别跑,只要熬住了,就能活下去。”
洛旭哆嗦着点点头,看着王爷和护卫们全部撤离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寂静的松林、雪地里,仿佛只剩下他这一个活物,本该觉得害怕,但是他已经被冻得脑子都麻了。
用貂奴猎貂是祖上传下来的绝招,屡试不爽。紫貂见有人□倒在雪地里,会用身体覆上去给人取暖,用貂奴引来紫貂,然后一网打尽,是最不伤貂皮的法子。
不到一个时辰,果然有只紫貂探头探脑地蹿出松林,绕着洛旭跑了两圈,最后钻进他怀里,贴在了他的胸口上。
洛旭迷迷糊糊地看着胸口毛茸茸的小动物,不知怎么的就把护卫的话忘到了脑后,抽了抽肩膀,哑着嗓子说:“回你的林子里去,不然是要被抓回走剥皮。”
紫貂扬了扬头,脑袋在洛旭胸口蹭了蹭,坚定地不挪窝。
洛旭又动了动,用僵硬的手指戳戳紫貂的后腿:“我不会死,我不会死。”
紫貂听不懂人话,缩了缩后腿,继续贴着洛旭的胸口。
这时一阵极冷的风吹来,怎么都不肯走的紫貂突然跳到一边,朝着风来的方向抖了抖耳朵,然后看了洛旭两眼,撒腿就往林子里跑。
☆、第二折 仁心
绛岚在外面游历一番,准备回秀林山,经过王府猎苑纯属偶然,他只觉得这地方树多雪厚,还有不少同类的味道,以尊长的身份去打个招呼,点化几个有机缘的小辈,也是行善积德的好事。
刚进松林,绛岚就看到一群后辈在树枝上望着同一个方向,窃窃私语。
“哎!阿比出去了!那孩子太莽撞了!”
“我们也去吧,那个人会冻死的!”
“对啊对啊,我们也去吧,那个人大概快不行了!”
听到后辈们的议论,绛岚运足目力朝更远的地方看去,一群身穿甲衣的人类果然藏身在附近的山坳里,怒火油然而生。
又是这招!千百年来人类用这招抓了多少紫貂剥皮!这些后辈啊,还是一样仁慈,仁慈得朝人类的陷阱里跳!人类对紫貂残忍,对自己的同类也一样残忍!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貂奴能活下来。
那只叫阿比的小紫貂已经覆在貂奴的胸口,但是暗处的狩猎者们没有动静,显然是在等待更大批的紫貂自投罗网。
绛岚不再隐身,露出原型,传音告诉后辈们那只是人类的陷阱。。
紫貂群顿时安静下来,他们都听到同样的声音,看到了一只比老虎还大的紫貂漂浮在松林里,毛色润泽,泛着尊贵的红色,带着神一样的光辉。
绛岚看见阿比跑回来,对众多后辈说:“全部藏到窝里去,没有听到我的声音,全都不要出来。记住,那是人类的陷阱!”
对于几辈子都不太可能见到的得道先祖,紫貂们惟命是从,飞快地应诺着跑回自己的窝,乖乖地等着绛岚的指示。
只有阿比没离开,战战兢兢地扒在树枝上说:“神仙祖宗,他没有坏心。”
绛岚踏空走到阿比面前,抬起前爪摸了摸他的脑袋:“他对你说的话,我都听到了。回家躲起来,外面的事情交给我。”
“神仙祖宗……”阿比眼泪汪汪地望着绛岚,他居然得到神仙祖宗如此温柔的对待,现在死了都甘心,“神仙祖宗,我这就回家。”
“好孩子。”绛岚笑了笑,在阿比的头顶按了按,一点金红色的光芒转瞬即逝。
……
一阵毫无征兆的暴风雪席卷了整个王府猎苑。
绛岚看着暗处那些人惊诧万分又欣喜若狂的样子,听到他们低吼着什么“果然有开灵之物来了”之类的话,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但还是来到了洛旭面前。
他本来可以用嘴叼,但是看见洛旭皮包骨头没几两肉的脆弱模样,只能不怕麻烦地化了人形,用胳膊把洛旭抱起来,卷起一阵妖风,转瞬间出现在百里之外。
王府猎苑之外,还有连绵千里的深山老林,以绛岚的道行,跟在捕猎队伍里的那两个捉妖师完全不用放在眼里,他懒得瞬移太远。
绛岚走进一个背风的山洞,坐下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已经不自觉地解开衣襟,把那个孩子贴胸抱在话里,不禁苦笑一声——果然是本性难改,刚才还在感慨后辈们盲目发善心,转眼间自己这个修炼了千年的妖不也一样还留着本能么,明明对人类讨厌到憎恨的地步,偏偏又忍不住要救人。
大多开灵的兽类都能在化人形的时候把皮毛变成衣服,通常修为越低,变的衣服越接近皮毛本来的样子,所以常常有修为欠火候的家伙为了冒充高手,穿着人类的薄衫晃来晃去,让自己看上去修为高一些。
绛岚习惯了一身暗红的素纱袍,也不觉得冷,但这种时候,一件纱袍对普通的人类而言,基本上的等于没有。于是,他化出了修为最低时的皮毛大氅,像一张巨大的被子般把洛旭裹了起来,自言自语说:“我是野兽,不喜欢火,你身体太弱,也受不住妖息,所以要取暖,只能用这种原始的办法了。哎,露出这么低级的皮毛真实丢脸,不过这是行善积德……”
洛旭在极舒适的温暖中渐渐醒了过来,抬头看见了一张这辈子做梦都没见过的好看的脸,顿时愣得忘了思考。
“没死?”绛岚对人类向来没什么好感,即使这个人是他自己救的。
“你……救了我?”洛旭眨眨干涩的眼睛,发现这个人正用一件大得惊人的貂皮大氅包裹着自己的身体,这种颜色这种品质的貂皮不知道比王爷身上穿的好多少。可是一个有钱人,为什么会救自己这样一个要死的貂奴?而且,在这种地方……
绛岚点点头。心想这家伙的眼神看着倒是挺干净,不像有些人类那么浑浊,但愿长大以后还能这样,别成祸害。
洛旭忽然着急地说:“谢谢你救我,但是请你赶快离开!你这么富有,一定是商人,但是王爷有权有势,一旦被他抓到,再多的钱都没有用。我打碎了王爷最喜欢的茶碗,本来就是要死的,不能连累你这样好心人。”
“那我把你送回去?”绛岚冷冷地哼了一声,心里说,吓到了吧,该哭着求我了吧。
洛旭也没想到救命恩人有这么一说,愣了愣,摇摇头:“不要。你把我送回去会被抓住的,你的衣服这么好,会被王爷敲诈的。你告诉我路,我自己走回去就可以了。”
“光着身子?”绛岚想笑,冰天雪地里裸奔,你当自己修为多高?
洛旭红了脸,耸着肩说:“能走多远……算多远,我早晚是要死的,但是不能连累你,你是好人。”
绛岚看着洛旭,心里像是煮沸了的水,不停地冒泡。
“我不是人,我是妖。”为了增加可信度,绛岚举起手,亮出了锋利的爪子,俯视着怀里那张惊诧的脸,哼哼,怕了吧?
洛旭觉得那张脸上的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鲜活生动,没有苦难,没有哀怨,也没有高傲,没有残暴,就像太阳一样,是暖的,热的,果然不是人啊,人怎么会有这样的表情呢。
“嗯,我不能连累你,你是好妖。”
“……”绛岚看着洛旭,研究着这个人类是不是被冻坏了脑子,或者天生少了一根筋。
洛旭被看得背后发毛,支吾着问:“妖精大人,你还好吧?”
“我是妖,不是妖精!”绛岚不满地哼了哼,“精比妖低一级!”
“妖……大人,谢谢你救我,我该走了。”洛旭从貂皮大氅里爬出来,被外面的冷空气刺激得一哆嗦,却仍然端端正正地跪在绛岚面前,向他磕了个头。
“你不怕死?”绛岚看着那一把就能掐断的身体,感觉有些不舒服。
“如果怕死就可以不死,”洛旭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闪着光,玩笑似地说,“那我一定会很怕死。”
绛岚瞪着那个不怕死的人,忽然扬起大氅,重新把洛旭卷进了披风,裹挟着他飞出去。
“妖……大人?”洛旭第一次飞起来,却不觉得害怕,这个长得非常好看的妖让他莫名其妙地觉得安心。
绛岚在高处看见了远处密林里的一处村寨部落,于是隐身朝那边飞去,顺便腾出一只手在洛旭的后颈窝上按了按。
洛旭失去了知觉,软绵绵地被绛岚抱在手上。
“我不喜欢人类,但我觉得你可以不死。我不想和人类有什么关系,所以你不用记得我。”
☆、第三折 双途
阿布多族长听到敲门声,分辨出是外来人,顺手抓起桌上的匕首插入腰间。
蛰勒族世世代代隐居在深山中,自给自足,从不管外面朝代更迭。族里人都知道敲族长的门,有节奏轻重的规矩,现在这不轻不重的三声虽然彬彬有礼,但终究不是同族,况且外面的猎狗一直没出声,不知是什么情况,还是警惕些好。
阿布多打开门,门口没有人,五步开外,一个浑身□的少年倒在雪地里,尚有呼吸,只是嘴唇冻得青紫。
猎狗如大梦初醒,开始扯着嗓子狂吼,以示自己尽忠职守。
阿布多见猎狗没被药晕毒倒,稍微放下心来。见雪地里是个孩子,虽然觉得来历蹊跷,但还是脱下自己的鹿皮袍把他裹起来,带进烧着火塘的屋子。
洛旭觉得脑子里有团棉花,软软的,却不得劲。
一阵香味扑鼻而来,他顿时什么都不想了,睁眼看到一个陌生的老头关切地望着自己,眼神慈祥,端着一碗肉汤。
“孩子,喝吧。”阿布多一看那眼神就知道,这孩子是常年不见荤腥的。
洛旭也不客气,端着碗打开喉咙直往下灌,三五口就把肉汤喝了个干净,末了不忘舔舔碗,还到阿布多手里的时候,干净得用雪擦一擦就能再用了。
洛旭擦擦嘴,摸了摸身上干净温暖的衣服,郑重地对阿布多道:“谢谢你,老人家。”
“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阿布多看得出这孩子是穷人家出来的,这样有礼貌倒是难得,说起话来也愈加亲切:“这里时蛰勒族,我是组长阿布多。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倒在雪地里?”
“我叫洛旭,我是……”脑袋里的棉花又出现了,洛旭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耷拉着脑袋说:“我可能撞到头了,想不起发生了什么。”
“还记得家在哪里吗?”
洛旭看着火塘里跳跃的火苗,努力和脑子里的棉花搏斗,最后败下阵来:“不记得了。”
“你只记得自己的名字?”
洛旭点点头,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这次他终于不用想半天再回答了。
“要不要在这里住下?”阿布多想了想,补充道:“我们蛰勒族一直住在山里,少有跟外面打交道,你要是不习惯,随时都可以走。”
“谢谢族长爷爷收留。”
“咳,这孩子,真会说话。”阿布多被那声乖巧的“爷爷”叫得心里甜滋滋的,一高兴,就认下了洛旭这个捡来的孙子。
过了两天,阿布多终于找到了关于洛旭来历的合理解释——这孩子一定是神仙送来的!否则弱成那样的小身板光溜溜地在雪地里待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冻伤,甚至没有受寒,吃一顿睡一晚就能起来活蹦乱跳?他越想越觉得合理,于是越发把洛旭当亲孙子疼。
蛰勒族的男人大多以射猎为主业,女人则负责采集植物和家务。洛旭跟着阿布多学会了骑马射箭,但是第一次出猎就出了状况,阿布多这时候才知道他晕血。族人多少都觉得有些瞧不起,男子汉大丈夫居然会晕血,以后还怎么过日子?
阿布多倒是想得通——神仙送来的孩子嘛,肯定有神仙的善心,不想见血也正常。这话说出去,早就听说过“神仙送子”故事的淳朴族人们也撇撇嘴接受了,但是洛旭却不好受,没事就抱着猎狗思考自己以后该做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晕血没关系,但是如果要靠别人养着就太丢人了。
绛岚不知道自己在人类口中又当了一回“神仙”,一路不紧不慢地游山玩水回到了秀林山,照老规矩先去跟山神荣坤喝喝茶聊聊天,打个招呼。
荣坤才是真正的神仙,在绛岚刚开灵的时候就已经是秀林山的老大了。虽说从小就认识这么一个活生生的神仙,但绛岚从来没有把荣坤当成自己的榜样,辛辛苦苦修仙一场,要是修成这样,还不如当一辈子的禽兽。
话虽如此,绛岚还是把荣坤当朋友,郑重地幻化出一身绣金紫纱袍,飘然若仙地进了荣坤的神仙府。
远远看见荣坤衣衫不整地坐在树上,袒胸露乳摇头晃脑,津津有味地啃着冬蜜果。要是衣着不那么花哨,那气势活像个刚劫了贡银的山大王。
“哟呵,流浪的小紫貂回来啦!”荣坤扭头看了绛岚一眼,懒洋洋地起身,在空中一路虚踏而来,落到绛岚面前。
不管看多少次,绛岚仍然觉得这个动作仙气十足,当然,前提是忽略荣坤那副纨绔子弟一般的打扮。
“这次出去玩得开心?走,里面喝茶去!我还存在一坛从鹤源身上收集到的雪水,正好煮茶。”荣坤不等绛岚大话,大刺刺地抓了他的手,朝茶室走去。
鹤源是花精,本体是荣坤府里的一株绿萼梅,开灵的时间比绛岚还早两百多年,可惜修炼总是进度缓慢,绛岚都升级为妖了,他还是个花精。
经荣坤一提,绛岚才注意到鹤源不见了,原来扎根的地方只留下一个积满雪的大坑,不禁问:“你把鹤源移栽到别处了?”
荣坤摇摇头,漫不经心地说:“他修炼太慢,我看着都着急,他自己说想换个地方试试,我就把乾坤盒借给他,让他自己把本体带走了。入冬前有大雁帮忙带话,说他已经找到修炼的地方了,估计是看你修炼太快,眼红心急了。”
“草木修炼本来就慢些,他就是太认真了。”
“不说他了,跟我讲讲你这次出去流浪的经历!”
“我都说过很多次了,我不是出去流浪。”绛岚无力地辩解,跟着荣坤走进茶室,两人一边品茶一边聊起来,说到最后,他突然想了一件事,声音戛然而止。
荣坤一想,便猜到了□分,大笑道:“是不是忘了那孩子体弱,下手重了?说不定他一觉醒来连自己名字都忘了!”
绛岚端着姿态,却藏不住脸红。回想起当时的情形,郁闷不已——怎么光顾着说什么,忘了下手的轻重。不过那孩子肯定不记得自己了,所以肯定不会埋怨自己一不小心把他所有的记忆都抹掉了。这无心之过……应该不算是做坏事吧?应该不会影响修为吧?
荣坤看着绛岚的脸色,笑得差点把茶几掀了:“一定又在心里念念叨叨了吧!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就抽空把那孩子的记忆恢复过来嘛!”
绛岚忍无可忍地甩了荣坤一记眼刀,气势汹汹地小声说:“我忘了把他放哪里了。”
“哎,大声点,我没听见。”荣坤笑得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见绛岚一副气得要转身离开的样子,忙说:“别气别气,忘了就忘了呗,活这么久,谁不忘事?”
绛岚叹了口气,别扭地喝了一口茶,闷声说:“我害他忘了家人,终究不对。我只记得把他放在盛京附近的一个村寨部落里,今后还是要找到他,把这事了解才行。”
“你就是这种心里搁着事就睡不着的脾气哎!”荣坤摇摇头,给绛岚添了茶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开口就是,反正我闲着也是也是闲着。”
绛岚终于有了笑容,却十分节制地只是轻轻扬了扬嘴角,朝荣坤拱拱手:“三十年之内我的天劫就要到了,想借你的龙鳞衣一用。”
“好,用完记得还我啊。”荣坤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如果我渡劫成功……”
“你敢不成功?”荣坤挑眉瞪了绛岚一眼,“别丢了我们秀林山的脸!”
☆、第四折 天劫
蛰勒族里出了个木匠,有史以来第一个可以称之为“雕刻大师”的木匠。
大师很年轻,长得不像族里人那样粗狂。大师没有强健得像野牛一样的体魄,却有一双出神入化的灵巧的手。
族里人都知道,大师是神仙送来的,觉得他做的东西都多少带着点仙气,加上本来样式就精巧漂亮,就更加喜欢了。时间一长,也没人计较这位大师男子汉大丈夫不会打猎了,甚至渐渐有姑娘芳心暗许,没事给大师送送花花做做饭什么的。
大师叫洛旭,现年二十四,尚未婚配,英俊挺拔,厚道实在。
其实,洛旭很惶恐,自从顶上“大师”这个名号,大家似乎都忘了他的本名,而他的名字,是唯一的记忆。况且,他也不过是因为不能打猎,不想当个吃白食的废物,没事干的时候瞎琢磨,弄了点东西出来,没想到如此受欢迎,阿布多族长甚至不惜用两头上好的野猪给他换了一套真正的行头回来。
对洛旭留意的姑娘都知道,他的工棚里有一尊真人等身的木雕像,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只有粗糙的轮廓。大家认定那是大师给未来意中人留的,于是努力想让那轮廓最终被仔细雕琢成自己的样子。
又是个秋高气爽的天气,洛旭帮隔壁老阿妈做完一套木桌椅,抱着一直在旁边转悠的猎狗阿旺,出神地注视着那尊只有轮廓的木雕像。他觉得这尊雕像就像自己的记忆,只要拨开外面的那一层,里面本来就有的人就会自动出现。
那个人是谁?洛旭完全不记得,仅有的印象是温暖的,漂亮的,也是强大的。他跟阿布多族长提起的时候,族长肯定地说,一定是送他来的那个神仙!既然是神仙,所以肯定不能随便让凡人看见。
洛旭没反驳,但他打心眼里觉得那不是神仙。
忽然一阵不该属于这个季节的冷风吹来,洛旭打了个哆嗦,朝着风来的方向看去,惊得跌坐在地上——对面山顶上空出现了一团黑云,涟漪般一圈一圈地朝外扩散,很快就将整座山都笼罩在阴影下。
“洛旭!洛旭快进屋躲起来!是雷神!雷神来了!”阿布多气喘嘘嘘地跑过来,拉起洛旭就往屋里跑,猎狗阿旺在后面跟着,跑跑停停,不时望望那片翻卷涌动的怪云。
绛岚咬牙切齿地看着头顶的劫云,这次降下来的应该是第三道天雷了,谁说得准呢?找荣坤借龙鳞衣的时候明明算到还有三十年,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年修仙的太多,老天忙晕了头,弄错了时间,提前十几年就把他的天劫给丢了下来。
第一道天雷落下的时候,他正在东明谷洗澡,尾巴差点被烧焦,本能地瞬移出去,谁知心慌弄错了地方,竟在一片毫无遮掩的大荒原上,如果没有龙鳞衣,他已经变成了灰烬,眼看第三道天雷要来,他拼着最后的运气瞬移到了这座山上,还没准备好,劫云又追上来了。
他没力气再跑了,好在这座山比刚才的大荒原好,至少能感觉到山体内部有灵气溢出,多少能给他结阵抵御天雷省点力气。
蓝白色的闪电呲啦呲啦地在乌云里闪动游走,蓄势待发。
绛岚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想潇洒无畏地笑一笑,可是仰头看了看,实在笑不出来——第三道天雷迟迟不落,威力必定远胜前两道。不知道龙鳞衣还能撑多久。
荣坤,我要是回不去了,龙鳞衣就当是你送我的祭品吧,咱们朋友一场,这点东西你总该舍得,等你的那位小少爷醒过来,记得跟他说,你有过我这样一个朋友。
天雷轰鸣着劈下来,绛岚扬手发动法阵,紫金色的光球乍然而现,聚成一道巨大的盾牌,迎上了仿佛要毁天灭地一般的天雷。
绛岚忽然想起,那个被他误消了记忆的孩子名字是洛旭……
蛰勒族整个部落的人都战战兢兢地在自己的房子里等了三天,直到对面那座山上有雷神引发的大火被一场秋雨扑灭,他们才陆续走出来。
山火把很多动物都驱赶出来,虽然雷神余威仍在,部落里年轻的猎手们还是按捺不住,组队向森林边缘前行。在冬天来临之前,这种大获丰收的机会不多了,冒险出猎是值得的。
阿布多族长看到洛旭骑上马的时候,没有阻止,只是慈祥地叮嘱了一句“早去早回”。部落里的猎手们尊重这位大师,但并不表示愿意带着一个晕血的拖油瓶出猎,好在洛旭对此也心知肚明,老老实实地跟在最后,别人不问话,他绝不会出声。
部落里的姑娘们知道洛旭也跟着出猎去了,有疑惑的也有担忧的,但更多的是高兴——大师果然不是普通人,有勇气在这种时候跟着出猎,谁说他没有男子汉气概啦!
洛旭骑马跟在猎手队伍的末尾,猎狗阿旺在后面寸步不离。
湿漉漉的空气中带着焦臭味,对面那座山上还有好几处冒着浓烟。被烧得光秃秃的山顶上只留下一块不显眼的石头,黑炭似地戳在那里,像一座碑。
不知为什么,洛旭觉得心里难受起来,就像每年冬天第一次场暴风雪降临时一样。他看着前面的族人,忍耐着这种提前发作的难受感觉,努力保持不掉队。其实他也不清楚自己想做什么,只是看到他们穿上猎装骑上马出发的时候,有种强烈的想要同行的冲动,恍惚间甚至能看到自己那尊未完成的雕像和对面山上那块石头重叠在一起。
猎手们到了靠近山脚的地带,兴奋地发现了许多野兽的足迹,迅速地分散开去,挖陷阱,设埋伏,谁都没有刻意盯着洛旭跟在那个小组里。
打猎,洛旭是外行,他什么忙也帮不上,为了不碍事,他跑到一个清净的地方,望着山顶那块石头。
阿旺趴在洛旭,突然对着那个山头叫了起来。洛旭隐约看到那块石头上出现了白色的东西,心头莫名一动,决定要去看看。
一场山火过后,泥土和厚厚的灰烬混在一起,再淋一场雨,整座山都变得溜滑难行。洛旭手脚并用地爬上山顶,站在那块石头前面时,已经脏得像个泥猴了。
走进了才发现,这块石头比想象中大,足有两人高。焦黑的表皮已经剥落了几处,露出玉白色的里子,仔细看时还发现上面有人为刻画一般的鱼鳞纹。
这是块什么宝贝?洛旭绕着石头走了一圈,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石头猛地一震,蛋一样裂开了。
洛旭慌张地缩回手,脚步却钉在原地动不了。他看到石头裂开以后并没有落到泥里,而是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石头是空心的,里面躺着一个人。
洛旭不敢轻举妄动,这个在雷神发威过后还没变成灰烬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他慎重地观察着,那人身上裹着一件奢华得过分的貂皮大氅,可惜好几处都被烧得焦糊,那人有一头长发,尾端泛红,凌乱地披散着,沾满泥浆。
洛旭看了片刻,鼓起勇气把那人从泥水里扶了起来,拨开他脸上的发丝,扯着尚算干净的里衣袖口给他擦掉脸上的污渍,那张脸,让他愣住了——做梦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啊!可是……为什么有种熟悉的感觉?
☆、第五折 暖冬
绛岚醒了过来,看到晚霞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啊,你醒啦?”
绛岚循声看去,意外地看到这里除自己之外竟然还有活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神采奕奕地看着他,仿佛看到了什么稀罕的宝贝。他下意识地往身上一抹,昏迷时幻化出的兽皮立刻变成了单层的布衫,以他现在的力量,变布衫已经有些勉强了。
“你受伤了,我带了药,”洛旭从随身的袋子里掏出伤药,小心翼翼地递到绛岚面前,“你信得过我的话,请让我帮你涂上。”
绛岚半眯起眼睛:“你不好奇刚才的貂皮氅为什么忽然消失?”
洛旭愣了愣:“对啊,怎么忽然消失了?哦,我知道了,你是神仙嘛!要不怎么能在雷神烧山以后还能活着!嗯,神仙会法术的,大概也用不上我这些凡人的药了。”
“等等。”绛岚见洛旭要把药收回去,心想自己几乎耗尽了力气,借住这些草药制成的药膏,伤才能好得快些,于是有些别扭地对洛旭说:“那药还行,我用。”
神仙大人居然看得上这些凡人的药?洛旭灿烂地笑了起来。
绛岚觉得那笑容有些刺眼,别开脸,解下衣服,浑身不自在地露出烧伤的地方:“动作快点!”
“哎?啊,好!”洛旭的手指一直在发颤,他在给神仙大人上药啊!这世上有几个人能服侍神仙大人?为了让自己不要因为紧张弄疼了神仙大人,他开始没话找话转移注意力。
“神仙大人,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绛岚向来不喜欢和人类有过多牵绊,但这次却鬼使神差地回答:“绛岚。”
“不愧是神仙大人,名字都这么好听。我叫洛旭,是个不会打猎的木匠。”
“洛旭?”绛岚忽然抬头。
“对……对不起,是不是弄痛你了?我手笨,对不起。”
绛岚摇摇头,端详着洛旭的脸,寻找着关于这个人所剩无几的记忆,十多年过去了,这孩子完全张开了,体格身材完全变了,再也不是一副风吹就倒的孱弱样子,只是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还是一点没变。
“神仙大人?”
“你除了自己的名字,还记得以前的事吗?”
“我只记得自己在雪地里醒过来,被族长救了,再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洛旭老老实实地回答,感叹道:“族长是很好的人,他不仅救了我,还把我当亲孙子一样对待,就算我晕血、不会打猎,他都从来不讨厌我。”
绛岚看着洛旭那副充满感激的表情,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把他救走的是自己,这些感激应该都是给自己的。
“神仙大人?”洛旭发现绛岚走神,小心地在他眼前晃了晃手。
绛岚忽然伸手搭在洛旭的后颈窝上,低声说:“欠你的东西,我还给你。”
这一次,因为力量所剩无几,洛旭并没有晕过去,他感觉到后颈窝传来舒服的暖流,融化了脑子里那些撕扯不开的棉花团,很多情景渐渐显露出来,心跳越来越快。
绛岚的手垂了下来,他看到那双眼睛里映出自己苍白的脸,疲惫地笑了笑。
“原来你不是神仙大人,你是救我的那只妖。”
“我渡过了天劫,现在是仙了。”绛岚翻了翻眼皮,虽然是最低的一级,但至少也能勉强担得起“神仙”这个称谓了。
“神仙大人……”
“我有名字。”
洛旭的喉头动了动,嗫嚅道:“绛……绛岚。”
“药擦完了?”
“还没。”洛旭赶紧继续停下来的抹药工作,心里像沼泽化成了清潭,无数金色的鲤鱼在里面跳来跳去,溅起水花,激起涟漪。
神仙大人允许一个凡人给他上药,允许一个凡人直呼他的名字,这个凡人既然是我!神仙大人的身材真好,皮肤也好,长得还很好看,不愧是神仙大人……
“你在想什么?”绛岚被洛旭的视线盯得有些不自在。
“我……我想……我想带你回去……回去好好治伤。”洛旭说得不利落,憋得满脸通红,又是期待又是担心地看着绛岚,他也弄不明白是担心被拒绝还是担心绛岚多想。
绛岚看看山路,又看看洛旭,本想说几句实话,但洛旭的眼神让他觉得,除了点头答应,说什么都会让那双眼睛失去光彩。
洛旭见绛岚犹豫,更加忐忑,支吾道:“可能需要你……变成本来的样子。不然……我怕背你下山会不小心……摔着你。”
绛岚叹了口气,天劫过后他丢了半条命,这种时候如果执意留在山上,不知道会招来什么东西,不如委曲求全化了原形,也好找个地方避一避,虽然人类向来对紫貂不友好,但这个人应该是可以信赖的。
洛旭看到绛岚变成一只身长不到一尺的紫貂,又惊又喜,小心翼翼地把他捧起来。
绛岚顺着洛旭的手臂爬到他肩上,在他耳边低声说:“不许泄露我的身份,有旁人在时,也不要和我说话。”
“嗯,我记住了。”
洛旭在族里的猎手们满载而归之前回到了他们中间,众猎手对他肩上那只体型偏小的紫貂颇感兴趣,一路上追问着他是怎么在短时间内驯服这种野生动物的。
洛旭很想说,其实被驯服的是自己,心甘情愿照绛岚的吩咐做事,可是已经答应了绛岚不对外透露他的身份,所以被逼急了的他灵光乍现,回答道:“这是缘分!”
一个人和一只貂的缘分。猎手们半信不信,有的好奇试探,直到回了部落才死心——那只貂果然只跟洛旭亲近,对旁人理都不理,高傲得像皇帝一样。
有个被气急的猎手扬言要扒了绛岚的皮,结果被狠狠挠了一爪子。洛旭赔了许久不是,又许诺回去以后替他免费雕个木挂像,才算了结此事。
洛旭把绛岚带回族里,不敢单独把他留在屋里,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绛岚醒的时候就挂在他肩上,困了就钻进他衣襟睡会儿,因为受伤的缘故,开始几天一睡就是□个时辰。
洛旭还是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做着自己的木匠活,抽出时间用最珍惜的那套工具完成了那尊雕像,和绛岚一模一样。
对洛旭心仪的姑娘们很意外,那尊雕像竟然是个男的,不过她们也觉得心理平衡,因为那尊雕像最后不是她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也有姑娘开了眼界,喜欢上了雕像的样子,天天追着洛旭打听这个人是谁。
洛旭把雕像搬回自己的屋里,当神龛一样供起来。
一大清早,绛岚醒了过来,觉得静养这些天来身体恢复得不错,正要跳到熟睡的洛旭身上把他踩醒,愕然看到了屋里那尊栩栩如生的木雕像,泛起说不出滋味的心情,皱着眉头注视着洛旭的睡脸。
“唔,你醒了?”洛旭被绛岚的目光盯醒,迷迷糊糊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绛岚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轰地炸开,化了人形,掀掉洛旭身上的被子,用毛皮大氅把人裹了进来,无视洛旭错愕的表情,哼了哼:“弄个雕像摆在屋里做什么?想看我不会明说吗?”
洛旭缩了缩脖子,红着脸看着窗外。
纷纷扬扬的雪飞了下来,不知不觉竟已是冬天了。
这个冬天,他靠着神仙大人的胸膛,被温暖覆盖着,包裹着,笼罩着,这样的感觉……应该是比神仙还幸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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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子故语之 二:《眠香》作者:暮闻歌【完结】
文案:
将军踏雪寻梅,遇到千年花精,煮雪烹茶,一诺终生。
金戈铁马血染黄沙,卸甲归来夜夜眠香。
强攻(将军-林述) X 天然受(花精-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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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折 绿萼
奉理城四季如春,城东五十里外的鹤隐峰却常年积雪,腰环云雾,颇有几分仙家气势。到了隆冬时节,雪落到山腰以下就化成了雨,银装素裹的景色只现于山腰以上。
天色刚露鱼肚白,便有一人沿着鹤隐峰陡峭狭窄的石阶,拾级而上。这人穿着一袭黛色轻裘,器宇轩昂,脸色却透着病气,登了两百余级台阶后,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林述坚持着又走了百十来级,尚未痊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他不得不停下来暂作休息。
林述是当今圣眷正隆的明威将军,南征北战,镇乱平叛,那场打仗少得了他,不过也正因如此,除了每年进京面圣,其余时间他都在盛京之外。今年赶在入冬前击退了扰边的南蛮,胸口挨了一发毒箭,虽然有惊无险地保住了性命,伤口却因为天气渐冷而恢复得极慢,只好暂时留在奉理城养伤。
养伤的日子闲来无聊,林述几乎天天去北街聚客斋茶馆泡着,听说书先生或者来往过客说些奇闻趣事打发时间。前些天听人提到这鹤隐峰,说是有七千六百九十一级台阶,但与此山无缘之人永远要少走一级,纵然登顶也只能看到寻常名山风景,然而有缘人却能登上那最后一级台阶,看到另一番景象,至于这“另一番景象”究竟如何,则众说纷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