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老五说话有些结巴。
不是这样下贱吧,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欲对林妹妹意图非礼?我操起桌上的啤酒瓶对着他巨大无比的脑袋,“长得挺人模狗样学人家非礼女孩子,你要不要脸啊!”
那巨人让我给怔住。
“天山,别冲动!你肯定误会了!”嬉皮士拉住我,“泰山不是那种人!”
“老大,不,不,不是!”老五结结巴巴可能也给我吓住,“老大,他,他只是踩了我好几脚,我不想同他跳,他非要同我跳,所以…..”
周围已经围了好几圈人。
我放下啤酒瓶仍然凶巴巴地教训巨人,“这个故事告诉你,不要随便强迫不喜欢同你跳舞的女孩子跳舞。”
我拉老五去跳舞以躲开人群的注目礼。
那是一曲华尔兹,我跳男步,我想如果我长地再粗壮一点,再高大一点,做男生一点也不比别人差。
那个舞会结束,全校已经很有知名度,据说机械系有一票女生住“飘渺峰”,除为首的“天山童姥”外,各个貌美如花。但那个天山童姥有同性恋趋向,所以座下美女很难被人接近。
一夜之间,我成为看管公主的变态老巫婆。
一日,我同老六在学校电影院看电影,还未开场,两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前来搭讪。
“美女,我知道你们,飘渺峰的吧。”其中一个衣着尚算整齐的男生同老六开讲。
“你们怎么知道?”老六眼波流转。
另一个有点自命潇洒的男生居然还肆无忌惮地看我,“象你们这样的美女住飘渺峰真是惨无人道啊,你们看看除了你们飘渺峰的,哪有美女自己来看电影的,好歹都有一个半个护花使者好吧!”
“对啊,今天,那个天山童姥老姑婆怎么没看着你们?”
老六捂着嘴巴吃吃地笑,“哪有,我们老大天真可爱,通情达理,哪有你们说得那样子?”
“听说她有点变态?”那个自命潇洒边说边理头发,“禁止你们同男生走近。”
“很变态。”我抬眼看他,面无表情地讲,“她最喜欢揍头上涂发胶,身上喷香水的男生,如果凑巧那个人又喜欢和女生凑地很近地说话,那她会发狠的。”
“哈哈,” 自命潇洒笑得有点尴尬,自觉地离我远了一点,“好像在说我哦!嘿,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说过了。”老六笑地都弯腰了,“她会发狠的。”
那两个男生对望一眼,似乎明白过来我就是传说中的老巫婆,面露恐惧,自动坐到远离我们的座位上,不再前来骚扰。
虽然过了半个来月,飘渺峰已经有三名女生有了正式男友,天山童姥的恶名声远为广播,已传到兄弟学校。
那个三名女生是老二,老五和老六。
老二同宁采臣书生出双入对。两人狠起来可以一天不开口说话,以示清高,所以很有共同爱好。
老五好比当年周芷若,因为插了张无忌一剑后心存愧疚,居然同巨人双宿双飞。
老六自然是同名牌男勾勾搭搭,用他们自己的话讲叫做过尽千帆终于找到归宿的感觉。
新闻系四大天王已经有三人同她们结缘,系花之争以完美结局告终。
捉刀代笔
大三的时候,过尽千帆终于找到归宿的感觉的老六同名牌男最先坚持不住,终于要分手。
名牌男被一个大一刚进来的新生吸引,同老六说,“我不可能再搞错,我以前真心诚意爱你,现在真心诚意爱她。”
分手那天老六没有哭,还呼了一口气说,“帅哥们,准备好,狐狸我要重返江湖了!”
老二同宁采臣分手是因为另外有一才子追求,她徘徊很久也终于选择新人。
老五同巨人的爱情还在苦苦坚持,但是似乎每次约会都不欢而散。
年轻的爱情,禁不起时间和诱惑,没有长久。我不是存心诅咒他们,但是连我同项英雄都分开了,别人分手也不是没有理由不能相信的事。
云起云落,感情的事,谁可以掌握?
老六的洒脱半真半假,她也不高兴了很久。
虚心请教我说,“老大,你真是该当老大,就你可以逃开诱惑,就你可以不用被伤害。老大,怎么才可以练到百毒不侵呢?”
“你也说了。”我开导失恋的人,“只要你可以逃开诱惑。”
她似乎听懂了点了点头。
可人的性格是三岁看到老的,没格两三天呢,她即刻眉飞色舞,神采飞扬,声称在她同学男友的同寝室朋友之中找到一个目标。
此人,犹如王子下凡,气质非凡。最绝的是此人居然对她一点都没有目光的停留,激起她美女的好胜心。老六详细写好计划,制定了三种方案,下决心一定要他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她开始频频翘课到对方学校同他实现多种偶遇。幸好对方学校同我们学校尚算离得近,要不然不知道她要怎样才可以算准。
但两周以后,老六仍然没有突破口,愁眉苦脸。这可是老六历史上史无前例的事,老六引为奇耻大辱。
寝室的姐妹也对此王子产生兴趣,跟随老六一同前去观摩,回来各个都对王子赞不绝口,都讲老六这回任务无比艰巨,因为此人不卑不亢,也不是对人傲不为礼但让人感觉很难接近,重点是这样多的美女同时出现在他面前,他至少要眼前一亮吧,人家就如同见到平常女生没什么两样,没有一点别样的表情。
“老大,你帮我出出主意啊!”老六继续愁眉苦脸。
“这方面你不是高手吗?要不然去请教老二。”我好笑。
“别提啦。”老二也垂头丧气,“她已经用过我的法子了,我教她要对他反其道而行,贬低他,践踏他,他说不定就会注意她了,可是人家超有耐性。你怎么激他,他都不同真气,一笑而过,轻轻松松就带到别的话题。就是我亲自出马,都搞不定他的。”
“冷艳不行就装可爱,要不然装柔弱,再不然还有老四的女侠豪气,总有一款适合他,他不能没有突破口吧!”我都来了兴趣。
老四突然讲,“我觉得气质上同你有点象,老大,一样对异性有免疫力。不过你是有点莫名其妙的野蛮,有免疫力可能是因为自卑。他就是因为气质太好……恩,这样讲,他好像是不受任何诱惑地等待他的公主。”她一脸陶醉。
“切!”我冲她瞪牛眼,“气质,哼,玻璃的气质吧!这年头十个气质好的九个是玻璃!”
接下来,她们都给我白眼,七嘴八舌来攻击我,好像我骂了她们的家人,一帮追星族!
又过一两周,老六仍然契而不舍,越挫越勇,她好像被王子点燃而爆发内心的小宇宙,好好一个颠倒众生的美女变得有点神经兮兮。
“老大,这回你得帮我个忙!”老六神情憔悴,“他们同寝室的朋友卖情报给我,他虽然学经济可是特别热爱文学,是个文学青年。你弄两篇诗歌,帮我花花他。以你的造诣对他肯定手到擒来。”
我眯眼睛看这个美女,她真是有点走火入魔了。
求我的神情同八戒求孙猴子再弄个人参果的表情如出一辙。
“你知道我的原则。”我对她不假辞色,“我不喜欢欺骗少男少女的感情。”
“老六,不要求她!”老四发起暴动,“她又没人性!”
“对啊!再说以她对爱情的幼儿园级别,就是她肯,也很难指望了。”老二又装清高。
连老三都不乐意,“老六好不容易找到突破口,也不是要你每天写,你就当投稿挣稿费好了。”
“是,是!”老六同意,“我出稿费请吃西瓜。”
“吃西瓜才满足不了我们老大!”老五都乘机落井下石,“事情不成你请吃西瓜,事情成了,你要请我们去龙门客栈吃菊花鱼球。”
“好!就这么定了!”老四一拍台子,好像是她替人作枪手,我是那个可以白吃一顿的人。
然后他们五个人,这个出纸,这个出笔,五个脑袋凑在我面前,“起笔吧,大才女!”
“我可没讲我是才女。”我又不乐意,“成不成不是我的问题。”
“你就别个硬了!”老四把我按在桌子上,又给我一个字,“写!”
在一双双对菊花鱼球的贪婪目光下,我开始写情书,简直古今第一次。其实也不能称为情书,有点象歌词,有点象散文,同王子本人绝无只言片语,只写自己的感觉,这招叫做“姜太公钓鱼”。
其中有几句这样讲,
“我不知道在这里等待谁
也不晓得缘字到底意味什么
前世和今生到底有过几个轮回
为什么命运再辗辗转转我也回不到原来的世界”
老六用涂了唇膏的嘴唇亲我的脸颊。
“老大,你是高手,把我想说的一次说得这样清楚,这样琼瑶!我看他这次往哪里逃!”
我写自己怎么会写不清楚。我要是能走出项英雄的世界,我便可以得到新生。老六,你这次是遇到真命天子了。
果然,不久王子回信。
老六老远就开始练天真,边跑边跳,冲我挥舞手中的信,“老大,王子有回信!老大!救命!”
我不理她,自己往宿舍走,迎面碰到新闻系四大金刚。名牌男身边搂一个长发女生走在最前面,遇见我冲我点点头,那个女生同老六是一类人,不过多一些风尘味。
老六从后面追上来,看到他们好象一点都不介意,也同他们点点头,继续兴致勃勃同我讲,“你来看看,老大,他真的有回信给我。”
名牌男面露失落之色。
男人就是这样,分手了你还需要作出思念他的样子,他才可以得到满足。
“你好,我叫郭娉婷。”那个风尘女向老六发难,“我在朱朱的像册里见过你。”
朱朱?我几乎要吐出来。
“你好。”老六应对自如,还同风尘女握手,“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我以为你应该恨我。” 风尘女落入圈套。
老六妩媚地同名牌男笑,“他知道的。”
然后我们两个翩然而去,嬉皮士同我们打眼色作个“高”的动作。然后听见风尘女和名牌男大吵特吵。
我同老六等不及走远就大笑。
老六说,“我真是要谢谢她的,不是她我同那头猪也不可能分开。哪里找得到我的王子!”
王子的真面目
“你一定要给我回信,一定要!”老六的嗓门本来是柔弱无骨,媚丝丝的,什么时候变成河东狮吼?
“我上次已经是破例了,是你要追他,不是我来追。”我再不上贼船。
这回,姐妹们也不帮她。
老五讲,“老六,要是老叫老大写,等于玩弄人家王子的感情。”
我昏倒,原来是担心人家王子而非姐妹。
“就是,要是写着写着,老大来电了,王子又见到恐龙本人,对你们都不好的。”
我还是继续昏倒好了。
还是老六了解我,她拿着信朝我晃,“老大,你不想知道他回信里到底写了什么吗?”
我确实很想。
“那我勉为其难的看一下。”
我从老六的纤纤玉手里抽过信,信接到一半我停住了。
我没有打开信已经惊住,如果冥冥之中真的有神,那么他是不是一直在注视我?信封上没有他的署名,但是那个字迹,那字迹早已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我抚摸信封上的字迹,一瞬间居然觉得温暖从指尖传到心脏。
“老大,你怎么了?”老六尖叫,“老大,你是不是阑尾炎啊!你,你怎么哭啊!”
我哭了么?我摸摸脸上果然有湿漉漉的水滴。
姐妹一起凑过来看西洋镜,第一次看到莫早早哭。
“老大,出什么事!你真哭啊!”
“我忽然发觉自己脚软,脚抽筋而已。”
我扶着桌子坐下。
如果当年是太年轻那现在他为什么不来找我,是因为仍然太年轻还是因为桌子的影响力还在?
又或者当年的事已经随风而逝,他不再记得,不再放在心上?
“老大,你不对劲。”老六敏锐地狐疑地看我,“你有事瞒我们。那里有脚抽筋一直抽到脸上的。你,你没事吧?你从来不哭的,到底怎么了?”
我怎么了,我茫然看她,忽然间窗外下起雨来,淅沥淅沥的,就像我的思绪一样飘到很久以前,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为什么我还记得那样一清二楚,甚至记得他的纠结的眉型,记得他嘴角的苦涩,记得他决绝的眼神。
“早早,有些路可以三个人一起走,有些路只能二个人走。”
项英雄固执的认为在我的心底深处有桌子的位置,他不愿因为桌子不在我身边就趁人之危,即使我提早考完英文站在考场出口等他,他一样不给予感动,他像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人,对我不再有一点可怜,轻轻一句即打发我,然后从我身边走过,从此走出我的生命。
我抖抖梭梭地拆开信,信上很简短地写着:
“有些路可以三个人一起走,有些路只能二个人走,很抱歉我的内心已经有人长驻,不能再走进别人来。”
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真的很没有创意,似乎太老套了点吧,两年时间都可以毫无长进,好比我们的感情。
寝室里的姐妹齐齐看我,然后互相打眼色。
“老大精神是不是有问题?干嘛一会子哭,一会子笑的?不要这样吓人,好不好?人吓人很容易吓死人的!”
“那个王子的信到底写了什么?怎么把我们老大搞得又伤心又感动的,什么高手啊!”
“不是,还没有拆信她就这样子了。”
“那这个信的威力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人生不过是一场醒着的梦。
项英雄,你逃得开莫早早的魔掌么?
“我帮你继续回信。”我同老六讲,“不过有朝一日,王子爱上我,你可不要后悔。”
“老大,你一定有事瞒着我们。”老三瞪大眼睛闪我,“你不会一看这封信就被王子迷住了吧!你是有深度的人啊!”
“哈哈,”老四夸张大笑,“老大,你倒还有雄心大志,还要同老六一起追男生,老当益壮,勇气可嘉,不过,以你的女人指数好像不是同老六一个级别的哦!”
只有老六明白了什么事,她没讲什么,忽闪着长睫毛,“你不是老教训我们不能因为男人坏了姐妹感情,为什么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要同我抢?”
我给她说的一时语塞,只能耍无赖,“我高兴,我乐意,我就砸自己的脚。”
立刻,所有人又拿看珍奇动物的眼光看我,接着又七嘴八舌议论。
“你有见过老大这样发嗲吗?”
“她真的是否有不正常?”
“没见过她发这样的花痴,哪里还有一点天山童姥的样子。”
我继续同项王子写信,我要把你玩弄于股掌之上,项王子,你怎么逃得开。
“有些感情可以后来居上,只要它够真诚,滴水亦可以穿石。”我用别人的身份诱惑他。
他回信。
“如果一个杯子已经满,再好的泉水也不能再被容下。”
我继续告白。
“我喜欢吃小胡桃,我喜欢的颜色是桃红色,我最爱看偶像剧,哪天一起啊?”
他回信。
“我喜欢的女孩子同你有一样的爱好,但我亦没有机会同她一起。”
我偷笑,呵,原来不需要我提醒。
“为什么不在一起,给我有可趁之机?”我装模做样。
他断了一个星期没有来信,不过我笃定他会回信。
我继续穷追恶打。
“算我问错问题,我对你的一颗心晶莹剔透,光可照人,给个机会好不好?”
我似乎已经看见他嘴角含笑。
我像一个迷途小孩,终于又找到自己的方向,尽管这个方向有点老旧。还是给这个孩子带来新的生命颜色。
我开始重新追求项英雄。
“我”生日舞会的邀请信
我同项王子的书信来往一日比一日频繁。我的字里行间也越发暧昧,如果见到本人或许没有这样明目张胆倒追男生的勇气,可现在是纸上谈兵,本来即是我的拿手绝活,何况对方是项英雄,项王子!又打着老六的旗号,敌明我暗,简直知己知彼,百战都不殆。
老六一开始对我的所作所为咬牙切齿,有点恨之入骨的味道,对我好几个星期不理不睬,好似我真的同她有了夺夫之恨。
我自知理亏,用热脸贴了她整整两个星期的冷屁股。她见惯了我对别人不假辞色哪里受得了我这样对她嘘寒问暖,不到一个月即刻举白旗投降,“老大,算你狠。我放弃,不过以后要是王子喜欢的仍然是美女我,你可要愿赌服输。”
我猛点头,同她勾小指,免得她后悔。
自此以后,因我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天山童姥的威风一日不如一日。
老二已经敢哼我,她讲,“哼,我还以为你视天下男人为粪土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我不以为然,“我又不是修炼成精了,他是我生命之花,我怎可错过!”
众姐妹作呕吐状。
老四狂呼,“神啊!救救这个被阿波罗迷住的羔羊吧!好好一个革命女青年变成花痴啦!”
我拿书砸她,“你有点知识好不好!阿波罗哪里可以同他比,你又不是没见过本尊,这样形容他,是亵渎啊!”
这回众姐妹已经全倒在床上,不敢爬起来。
老五柔声细气地以娱乐记者狗仔队的精神采访我,“可你没见过他呀,老大,你怎么会这样子迷恋。”
我冲她得意地笑,“他的字迹已经让人神魂颠倒。”
众姐妹面面相觑都不再发声音,很少再有同我叫劲的,各个认为我已经病入膏肓没的救了。
不久寝室外也得到消息,天山童姥名声又一落千丈。
路上有人已经对我指指点点,似乎讲此女脑子一夜之间不正常,突发花痴之类,稍有一点姿色的男女都要自重,千万注意要自动远离她三尺以外,以免被她注意到,引她发病。
我不以为意,仅同项英雄通信一事已经叫我对任何事情感恩,我不再对无关事物动怒,何况每逢有信可读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叫自己脸上显示第二种表情,并且打内心希望那个表情可以从那次长风公园里没发生任何事到现在,而且可以一直保持下去,直到永远。
一次上选修课,飘渺峰众姐妹又碰上新闻系四大菜子(别以为我写错字,故意的)。巨人同老五很识趣地躲到老远以免我们火拼的时候危及他们摇摇欲坠的感情。
因为风尘女一事,名牌男已经将我和老六看作眼中钉,宁采臣因为幼小心灵受到老二伤害也已经把我们看作肉中刺。
名牌男首先向老六发难(因为我余威尤在),“胡殷殷,听说你有意和你们老大学人家赵飞燕姐妹二女共事一夫,我当年怎么没有这样的福气?”
老六杏眼怒目,眼看立时三刻就要骂娘。
我浅浅一笑,拉住老六,“你同他还闹什么?他替你拿鞋你还应该嫌他手慢呢!”
老六心领神会,与我同心同德,“就是,老大,你说我以前怎么就这样没眼光,他怎么和人家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怎可以这样子讲,这样讲很不礼貌。”我皱眉头数落老六,并停顿,引得他们都屏息倾听,“不要随意侮辱偶像,拿他们两个在一起比就叫人恶心。”
老六继续觉悟并虚心接受批评,“是我的错,想想当年的我……咳,真的后悔不已啊!惭愧惭愧!对,为着他,我也不能同他吵闹。”
我们说的时候连眼角余光都不飘名牌男一眼,后来听老四讲这个瘟生脸孔红一阵,白一阵,好次练岳不群的紫霞神功,刹是好看。
名牌男被我们三拳两脚打下去,宁采臣阴阳怪气替他助拳,“说得这么神,不是虚构的吧,什么时候也带出来让我们自卑自卑。”
老二对他内心有愧,别过脸去,不同他打照面。
老六这回屏不住,“切,下星期我生日叫他来吃蛋糕,你们手拿生日礼物的话我还是欢迎的。”
我因老二的关系对他要略有善待,“放心,放心,你替他跑跑腿还是够格的。总会有机会叫你见一见榜样,哎,咱们学校的帅哥层次也该提高提高了。”
宁采臣本来面色铁青,这下子又拉了个马脸,呵呵,帅哥变衰哥。
嬉皮士本来一向还入我法眼的,这下也坐不住,不过态度表情都还不过份,还有点男孩子的样子,“天山,你的口吻未免太尖刻了,有点过分啊!”
哈!他那句“有点过分啊!”有七分象项英雄。
我笑眯眯地看他,看得他心里毛毛的。
“天山,你现在很有点女人味啊!”嬉皮士一脸困惑,对我表现十分惊讶。
“我说老实话。”我一本正经对他讲,“这个学校里,恩,也只有你有他七分的气质。好好努力,孺子可教,还是有点前途的。”
嬉皮士彻底冲我翻白眼。
因为老六的生日牛皮已经吹出去,她若无其事,事不关己,因为知道我也死要面子,肯定为他善后。
我则动用九曲玲珑比干心和全身上下各个细胞给项王子写邀请函。
他第一封,他简简单单回绝“我”的生日邀请,“对不起,我没有时间。”
我再用力气和一个下午的时间荡气回肠地再接再厉。
他第二封,委婉拒绝,并寄来一封生日卡写,“有些事情要讲缘分,不可强求。”
第三封,我就差声撕力竭了,使出杀手锏,用了一下午的课,写了整整两页的“请你”
他居然还铁石心肠讲,“我只为一个人过过生日,以后也不打算再为别人过。”
我呆住,是为我?
他对我用情已经这样深,为什么又不来找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有什么表情,要说为我是应当开心的,要说他死也不来,那是不是我现在的魅力飞比从前了?
“老大,你怎么搞的?没几天了,你还搞不定,要被那几头猪笑死的。”老六他们大急,“飘渺蜂要斯文扫地了!”
我不急,我还知道他死穴,我是笃定泰山的,“如果有人能请到他,那个就是我。”
最后一封信,我不咸不淡同他了一些风轻云淡的事,末了我写一句,“楼顶的风很大,呼呼地刮得我脸上很疼。很多朋友讲,下辈子不打算再作女人,因为快乐的时间少的很。”
果然他的回信即刻就来,呵呵,他还是心软的很,呵呵,苦肉计灵得很。
“如果只是作为朋友,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一个真挚的朋友邀请我为她庆祝生日,我会准时准点到,生日快乐!”我不知道风往哪里吹
老六生日前一天晚上,寝室里各个都极度兴奋。熄灯后,没有人肯睡觉,好像几百只鸭子各怀自己的心事呱呱乱叫。
老六讲,“我到底穿什么呀,不行,老三明天你得陪我去买衣服。”
老三讲,“我的眼影用完了,刚好一起去啊!”
老四在做白日梦,“我怎么就觉得这个有气质的帅哥会喜欢我这种性格,我觉得只要我自己负责好一颗善良的心就好!”
老二也担心,“明天小蒙(她新任男友)同宁采臣碰到,不知道会不会引起飘渺峰大地震。”
老五轻轻咳嗽,“你要控制他们千万别吵,明天老六生日啊,你们怎么也还要想想我同泰山啊,我们也经不起你们整天闹腾。”
老六又冲我喊,“老大,你又在谋划什么阴谋诡计,一声不吭的。明天你要稍微矜持一点,不要饿虎扑食吓坏我们的王子!”
我说,“一声不吭是因为今天我要睡个好觉,以便明天可以神采焕发,没有黑眼圈。”
黑眼圈是女人大敌,鸭子们很乖,各个立时三刻闭嘴噤声,一会儿居然还有人发出轻微鼾声,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
夜凉如水。
我知道自己会彻夜不眠。
我不可想象遇见他会怎样,也不可预见这两年他会有什么变化,记忆深处的闸门关闭太久,我可以清楚的记得他的脸可我记不完全他的微笑。
慢慢在黑暗的脑海里浮现出他的轮廓的时候,在他边上竟然还有桌子的脸!项英雄的话让我中毒太深。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对桌子会有兄弟以外的感情,即使他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已经为我做了影响他一生前途的事,我对他的感觉还是同从前一样一样。
我打内心里觉得这是两码事,他喜欢我,甘愿为我付出,就如同我对项英雄一样的全心全意。对他,我心存感激。如果没有项英雄或者我可以以身相许,可是因为有项英雄,我不可以欺骗自己的心。
如果可以还桌子的情,我愿意做任何牺牲。
至于项英雄,对他的所谓“公平”,我不是不恶心的。对他因为桌子而放弃感情,我不是不唾弃的。我认为他很装斯文,很装假正经,很可恶,但是我没有办法抵挡“项英雄”三个字,就像冥冥之中早有约定,我自打懂事开始就知道他一直会是我的生命之花,而且不管他在与不在,他都会一直在我心里绽放。
其实,明天也会是我生命的转折点。
项英雄会怎么对我?以他对我的了解,他一看见我即会知道那些信是由我而写,是我用别人名义骗他过来。
他如果可以体谅我爱他的心,他也不会跑过来给我拥抱,最多众目睽睽给我火辣眼神……呵呵,想想我就美滋滋的。
可是他这样一个装斯文,装假正经的君子也很有可能恨我欺骗他足足一个学期,他不会当中扇我耳光,可是很可能会拂袖而去……哎,光想想就叫人发寒。
最坏的打算是他还惦记着桌子,或有特别深的感情自我完美因素,对公平感远远超过对我的感情,客客气气地同我道别,再让我等个十年八年,以显得他高贵完美。
又有可能,他现在根本有女友好似以前的吴美人,他牵着美人的纤纤玉指,搂着美人的香肩款款前来,见到我面不改色,“莫早早,是你啊!”
我辗转反侧,一夜不得入眠。
到了第二天早上,真的挂两个黑眼圈,大家都偷偷笑我。
我面不改色,可是我的心却好象要跑八百米,一会儿跳到嗓子口,一会儿又好像不会跳了,好几秒种一动不动。
我坐立难安一整天。
到了傍晚,已经双腿发软,想到要临阵脱逃。
或者,再过几年再相见?
老六拿眼睛斜我,“初恋,也没你那么没出息的!又不是初出江湖的小丫头,装什么天真啊!”
对,对!我深深吸一口气,装老成,装成熟,装若无其事。
老六的生日舞会包了学校的舞厅和卡拉OK厅,来了很多相识的和不相识的人,人人手拿一份礼物来参加这个好比时尚沙龙的聚会。
女生各个拿出看家穿戴来争奇斗艳,吸引眼球。
男生则看似举重若轻,其实亦十分重视自己表现,举手投足都要比平常成熟点。
四大菜子也应邀前来,菜子也的确不是浪得虚名,立刻蓬荜生辉,人声鼎沸,以他们为圆心,众女生开始画圆。
嬉皮士居然也很给面子地没穿有洞的裤子,略长的头发遮住九环大刀似的耳朵,还真有一点帅哥的样子。
他在星光大道上对我作孙猴子的登高眺望状。
我了解他的意思。
他在讲,“那个王子呢?人影子在哪里?”
我对他微笑,摇头。
忽然之间,人声一下子静下来,人群也像被笤帚扫过,自动散开圆圈,一字排开。
我定睛一看。
我们的公主老六在人群中拉出一个人。
这个人没怎么改变,人似乎长高几分,眉毛似乎更浓了点,嘴角微笑依然犹如天使。
没错,他是项英雄。
他穿着打扮很入时,很阳光。本来很花样美男的他和今天本来辉煌的女主角站在一起就是金童玉女。
我心里微微地冒着酸泡泡。
他们走过来,人群把我往后挤,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挤在前面让他看见我。
TNND,我最恨引人注目或同人争抢,还好似自己是灰姑娘让王子先生发现,并同别人争宠。
靠,大家是不是可以冷静一点,喂,可不可以不要踩我的脚?
我又气又恼又不知如何是好。
“为他人作嫁衣了吧!”
嬉皮士关键时刻扶我一把,并损我一句,特像桌子。
当然他对我的感情只停留在比较欣赏阶段,并且他有若干女友可以另我放心。
“嘿,你看他眼神果然略有不同。”嬉皮士装酸溜溜的口气。
“呵呵,看出来啦。”我毫无羞耻之心,“你今天也精雕细凿了,比一比,自我感觉怎么样?知道差距了吧。”
嬉皮士同我没大没小,居然搭我香肩,“你,不觉得他有点装腔作势的老相?”
我狠狠用弹指神功灭他的脑门。
“项思源,这位是我们寝室的老大。”
老六这死丫头,晚不来早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我背对着他们,都能感觉他电光火石般的眼神。
“你好,我叫雍抑扬。”该死的嬉皮士并不把放在我的肩上的手放下,他是存心要给我设路障啊!
我斜嘴示意他把狗爪子拿下去,他还同我挤眉弄眼,MD,要越描越黑了。
他还亲亲热热同我讲,“天山,你要有礼貌,要同客人打招呼啊!”
我用手扶住额头,深呼吸转身对牢眼前人,用蚊子叫同他说你好,可我只敢看他的皮鞋,他还是喜欢穿绑鞋带的鞋子,我记得他讲过,他喜欢系牢的感觉,也喜欢系成反蝴蝶结鞋带,因为是很能和别人区分的细节。
“项思源,项思源!”老六叫唤。
是不是他见到我,也已经呆住?
“早早,这么巧?”千年以前王子低沉有磁性的声音略有哽咽地在耳边响起。
我抬头看他,他目光深邃,深不见底。
“不是巧。”我固执地同他坦白,虽然我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时机,但我不愿意在他面前有任何隐瞒,“我一早看出你的笔迹。”
“所以,那些信是你原来是你写的。”他已经恢复王子般神态,已经不是我记忆中善良温顺的天使,他的眼神是恼怒的,愤恨的。他冲我点点头,有几分压抑着的恼怒,“好几年了,我原以为你已经长大。”
我语塞咬住下唇,你知道我的心意的,你知道的,为什么还要怪我?
“她已经长大了!”嬉皮士知道自己可能作了不合时宜的动作,急急来添乱解围,“原来你们是老朋友了,哎,那你还不了解她么!她就是一意孤行的人,很可爱,对不对?”
项英雄眼神凌厉地盯一个地方。
我一看,原来是嬉皮士还把爪子放在我肩上呢!
嬉皮士也意识到了,立即把手放下,搓手,“别误会,我,哦,我对天山单相思,她对我好像是……是兄弟,兄弟!”
项英雄神色复杂。
我知道嬉皮士犯下大错,他叫项英雄想起桌子,点到他的死穴。
果然,项英雄一瞬间面色自然,不再看我,转身对牢老六,“今天是你生日没错吧!”
老六被他温柔语句已经迷得神魂颠倒,语声柔若无骨,“是呀,没错。”
“那,我可不可以请寿星女跳第一支舞?”项王子字字如吐莲花,听在我耳朵里怎么就像响雷,耳膜都受到震动,几乎听不清他到底接着讲了什么话。
又是不是我听错,他以前同我讲过,第一支歌要为心爱的人唱,第一支舞要和心爱的人跳,所以我肯定自己听错。
但为什么我的眼睛又清清楚楚看见他们衣角飘飞地在跳华尔兹,为什么又看见他神情专注地看老六,连眼角余光都不再给我一点。
我很不置信地继续睁大眼睛,只是眼睛前面渐渐模糊起来,嘴角又咸咸的,脸上又湿漉漉的,胸口又闷闷的,我只能大口呼吸,否则喉咙口甜甜的很可能会呕吐。
是,我又不在跳舞,我头昏目眩干什么?
突然之间,耳边又响起一部经典的搞笑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我猜得出开始,却猜不出结局。”
真正的经典。
眼泪请不要流下
那天我由嬉皮士作牵引车牵着提早退场。
他领我到他们系的穿衣镜前,“振作点,天山,你这样子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你叫别人看见你哭,连我都没脸见人。人家会讲,雍抑扬喜欢的女生超逊,为着别人的男朋友哭,你说我还有什么面子,连格里都没了!”
我一看,是,镜子里人超恐怖,黑眼圈还泪眼婆娑,还怎么同老六比斗,我是男生我也选光鲜亮丽的。
何况我又骗他,他现在一定恨死我。
“嬉皮士,你真喜欢我?我自己都不喜欢自己。”我使劲拿纸巾擦鼻涕。
“你不是不拽我么,男人都很贱,得不到的都是好东西。”他恬不知耻。
“对啊,得到的东西就可以不好好珍惜。”我怔怔地又流下泪来。“当男人多好啊,都可以铁石心肠,下辈子我也要作男人。”
“天山啊,你真是超级空心啊!本来看你外壳超坚硬,想不到里面是还水汪汪的,你再哭,人家以为我非礼你呢!”
呵呵,我破涕为笑,以前桌子也说这样的话气吴美人,哎,这些年也不知道他死哪里去了,要是他在,他就不可能让项英雄欺负我。
我知道自己够没良心,只因为项英雄给我气受才想到桌子,人就是自私的动物。
“又想刚刚那个假正经了吧!”嬉皮士无可奈何,“我看你是已经给他鬼迷心窍了,你有点眼光好不好,那个人一点气质内涵都没有。”
我用“杀死你”的眼神看他。
他假装哆嗦,“好啦,你哭吧,我借给你肩膀靠靠。”
我翻白眼,我可不想惹祸上身。
“我可没有乘虚而入的意思。”嬉皮士一本正经,一脸正气,“纯粹是朋友有难,主动帮忙!”
少来,男女之间哪里还会有友谊。
我同桌子这样都不能避免,少在我这里充大尾巴朋友。
“好好,那你一个人慢慢哭,我先消失。”他还真挺够义气。
“不需要,还有你要是敢同别人讲今天的事…..”我对别人都可以收放自如,我咬牙切齿地威胁他,用手作了个小心我扭端你脖子的动作。
经过两年,或许我对项英雄的感情已经有所冷却,又或者靠自己混江湖太久已经少了泪腺,反正这会儿你就是叫我哭我也未必哭得出来了。
我没想到项英雄开始挑战我的泪腺。
他开始频频往我们寝室打电话找老六,别人接听,他还同别人聊几句,要是不巧轮到我接听,他即用冷冰冰拒人千里的语气同我讲,“哦,早早吧,叫殷殷听电话,谢谢!”
有时我怀疑自己认错人,我的项英雄再怎样变也不可能变成这样吧!他要么是在气给我看?那也应该够了,项老大,我早举白旗投降了,你不用这样赶尽杀绝吧!
他还格三差五地站在我们楼下等老六,一付惟恐别人都不知道的样子,手里拿丢死人的白玫瑰,我恶心,我不伤心,我告诫自己,他已经不爱惜你,你也可以不用再爱惜对他的感情,鄙视他,恨死他。
可我又为着什么对他们出双入对的身影怔怔发愣呢,为什么看周星驰的电影都笑不出来,为什么话一日比一日少,出的错一日比一日多?
寝室的姐妹拿可怜我的眼光善待我,连搞卫生都不太要我出山,老六更是对我亲热,替我跑腿买饭还奉送一份蛋挞给我,叫我不要意思看她不顺眼。
第一次享受被人伺候,没想到是因为这个。
人生活得久一点真是可以看到多一点,这些懒人也可以照顾人。
回家的公车上居然心神恍惚被小偷也照顾到,我一摸口袋就苦笑,高中小偷事件以后就不曾掉过东西了,一见到项英雄就倒霉,他不是我天使,是我命中克星。
不对啊,皮夹里还有我和他唯一的一张合照呢!
我大叫,“谁拿我皮夹啊!钱你拿走好了,把里面的照片还给我!”
大家拿看外星人的眼光看我。
车到站,一个男子要下车。
我堵住门,不让他下,“不拿出来,谁都别想下车。司机,请开车到派出所!”
“我们都有事呢,是小偷早下车了。”一个中年妇女抱怨。
“就是,前一站早就有一帮人下了,小偷那么傻,等你发现让你抓?”别人附和。
“什么照片啊,这样重要,叫你男朋友陪你再拍一张啊!”
一群男生流里流气地笑。
很不争气的我流下眼泪来,难道他真已经不再属于我,一点点纪念也不再属于我?
车门还是开了,一个人一个人轮着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理由怀疑其中任意一个人,因为我的疏忽大意,我丢失了我珍藏多年的精神支柱。
这部车我从头坐到尾又从尾坐到头,每个位子底下我都仔细搜查,一无所获。我失去永远牵挂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