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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长鹿没有颈 当前章节:148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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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手套

作者:长鹿没有颈

文案

昏黄的路灯晕出了你灰色手套的细绒,和你的短发一样,柔软但不安分。你随意挥舞着,丝毫不知它们在我眼中有多可爱。

我多想帮你脱下这双手套,把你的手捧在我的手心里,喝出热气,温暖那十根冻红的指尖。那时,你的眼睛一定会不自在地看着鞋子,耳尖泛红。

但我不会。

因为我知道,手套始终比我,更能让你温暖。

内容标签:强强 不伦之恋 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宥正,凌攸蒲 ┃ 配角:夏目初绚,Peter,凌护国,李叔 ┃ 其它:兄弟

☆、凌攸蒲

凌宥正

“哥哥!帮我暖手!”七岁的你小小一只,嘟着嘴,把冻得通红的手指任性地塞到我的手里,等我帮你呵气,把你的手塞到我的大衣里。然后你夸奖的笑:“哥哥真乖!”啊!也许礼让比自己小五岁的弟弟是我的义务吧!

你十四岁的时候,还是任性地叫我暖手。我也只是自然地团着你的手,给它们呵气,把它们塞进我单薄的校服里。你夸奖的笑让我几乎忽略了身边女友诧异嫌弃的眼光。啊!也许你始终让我暖手的动作是我们渐渐疏远的关系中的唯一依赖。

你十九岁的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曾联系。在异乡读完大学,然后再异乡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我有诸多不顺。回家过年的时候,我们出门放烟花。你笑着握住我的手:“哥哥!换我帮你暖手。”五年的独自生活已让原先细腻的手变得粗糙宽厚,但你还是小心地捧着它们,像捧着易碎的玻璃,呵气,放入自己的衣服中,一切都那么顺畅。啊!也许在你面前稍稍软弱,也是被允许的。

拿到古英文文学博士学位的你归国那年,我也已经接管父亲的公司多年。你我在居酒屋相聚,夏日里,你穿了一件白衬衫,风度翩翩,却还是任性地把手伸到我的面前,“哥哥,帮我暖手吧!”“夏天还暖什么手?”“空调太厉害了嘛!”我看到你笑眯眯的桃花眼,便不再争执,拍了拍你的头,然后拉过你的手,给它们呵气。还好午后的居酒屋只有我们两个,老板也不在柜台。

父亲曾嘱咐我:“你是大哥,记得照顾弟弟。以后你把公司好好撑起来,让你弟弟做他想做的事情。”我点了点头,“我会的。”因为我心中和父亲想的,是一样的。弟弟从小便展露出了极大的艺术天赋,小提琴、钢琴、爵士鼓的水平在出国前已算翘楚,油画水平也很高。而他在语言上展露的天赋更是惊人,英、德、法、日、西、拉丁语也已经精通,甚至是该语言的古语也可以大致理解。本科修读了油画专业,硕士阶段拜入某小提琴大师门下,博士去哈佛念了古英语文学,主要研究乔叟。弟弟说,他想成为一名作家。但我其实无所谓他最终成为了什么,因为他想做的任何事,我都会竭尽所能为他铺路,帮他完成。所以我跑到外地念书,磨练个人意志;先到外地公司从基层做起,锻炼自己的能力。然后回到公司,以出色的战略和绝对的能力带领公司步步发展。我要为他创造一个绝对优越的物质环境,让他没有后顾之忧地去做他想做的事。

因为他是我的弟弟,我的瑰宝。

☆、凌宥正

  凌攸蒲

我知道他不是我的亲生大哥。所以我也知道,他不曾真心像兄长一样爱过我。或者说,他对我永远不可能是兄弟情。

他总是一副悠悠然的样子。从小到大一直如此。悠悠然地听课,悠悠然地各个科目都拿第一,这对于理科白痴的我来说,是种不可能。他总是悠悠然地参与学生工作,然后悠悠然地斡旋其中成为翘楚,这对于有交往障碍的我来说,是种不可能。他总是悠悠然地运动,然后悠悠然地带领篮球队、足球队拿到冠军,这对于体能为零的我来说,是种不可能。

他对我的还是这样的悠悠然。让我非常不爽。然后,我想到一个作弄他的方式:让他给我暖手。七岁的我,把手任性地塞到他的手里。我看到他那一刹那的讶异,但眼中又换了表情,除了悠悠然之外,还意外地让我感到温暖窃喜。为了掩饰尴尬,我只能笑着说:“哥哥真乖!”他那无奈的表情真是可爱,让我忍不住一直作弄下去。

然后我发现,他交女朋友了。对于一个十九岁的男生来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知道消息的我还是不能自已地怒不可遏,我仿佛遭到了背叛。于是我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把手塞到他的手里,我看到她诧异的眼神,感到了莫大的喜悦。仿佛宣誓主权成功。更让我高兴的,是他还是乖乖地听我的话,帮我做男人通常不会对另一个男人做的事。

那个晚上,我梦遗了。让我感到惊讶的不是梦遗本身,而是梦中的人,是他。他不仅往我的手指呵气,甚至一根根地吮吸着它们。我的手指感受到湿润灵巧、还有些粗粝的舌头的爱抚。手背还时不时地被他的睫毛扫过。光是那样,我就硬了。然后,他把我的手握着举过头顶,开始爱抚亲吻我的身体。当他亲吻到我硬得像石头的分身时,我射了。猛然醒来后,我发现我还有点希望梦中的男人可以继续。这样的人和这样的幻想让我彻底惊吓了。我不知道原来我是个同,而且还对我名义上的哥哥抱有这样的感情。

我有意识地疏远他。因为我的哥哥是个直男,而且,他是那么地正直、不容亵渎。他出去念书这段时间,我交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有学生也有白领甚至还有教授。但每一个都不长久,他们都像他,但都不是他。我逐渐了解到他的生活并不顺畅,初入社会的他常常因为耿直不够圆滑而吃苦头。我唯一能够给他的支持,就是帮他暖手。

后来,我也出国念书了。没有一天我不在想着他,想要回国,想要回到他的身边。但我放不下我的学业。生命除了他以外,还有很多值得我去开拓。如果我不能了解自己到底是谁,我又怎么能和他在一起?我419,我有friends with benefit,我甚至还有短暂的男友。但我不让他们牵我的手或者亲吻我的手,就算他们赞叹:Frank,your hands are so elegant and appealing that I would pay anything to kiss them!我的手,属于我的哥哥。

回国之后,我特意选了最单纯的白色来见你。你穿着深蓝色条文西装,染了棕色的头发,看上去清爽又成熟。一派翘班的样子,是为了来见我吗?好想把你抱上床,用你的领带绑住你的手,让你吻遍我的手指,亲吻你,进入你,和你融为一体。

上帝啊!请宽恕我哥哥诱人的正直和温柔的诚实。

☆、宴

这是他第一次请我吃饭。

就算我的书的截稿日期已经迫在眉睫,我也要花时间让自己以完美的面貌出现。一整个衣橱的衣服好像也挑不出一件称心的。一个多小时后,我终于配出了一套衣服:银色的休闲西装,笔直的藏青色西裤,清爽的白色衬衫,解开两颗纽扣。再喷上清新的古龙水。完美。

这是一家法国餐馆。啊!他还记得我喜欢吃法国餐。幽暗的灯光下,他是那么的闪耀。修长的手指交叉放在桌上。

“攸蒲。”

“宥正。”侍者服务我入座,我这才注意到桌上一共有三套餐具,如果是父母也来不应该是四套么?“还有人要来?”

他只是笑了笑,“她马上到。”

“唔…那先点酒好了。”

“攸蒲在国外这么多年还未学到尊重女士的礼仪么?”一个清脆的女声伴随着爽快的高跟鞋声响起,我的周围随即漾起cherie的甜辣香味。

“给你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初绚。”

“你好!我是庄初绚,这是我的名片。你也可以叫我Naomi。”

我接过名片,“谷崎润一郎?”

“家父很喜欢Naomi自由的个性,所以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她笑着点了点头,钻石耳坠晃出了明亮的光。庄初绚画着精致的妆容,脸上戴着藏不住的自信,一派成功女性的样子。

我低头扫了一眼名片,原来她是那个著名婚纱设计师。

“这样啊。你好,我是攸蒲。回国时间匆忙我还没有名片,不好意思。”

“没事,常听宥正谈起你,所以你也不陌生。作为哥哥的他很为弟弟的文学天赋骄傲呢!”

我抬眼望了望宥正,“是么?”

宥正点了点头,“当然。你可是凌家的文豪。在把初绚介绍给父母之前,想先让你们认识一下。”

“这样啊……”出国这段时间,我从未听他谈论过这个女人,甚至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我在他生活之中到底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我对他来说,莫非只是一个与己无关的“文豪”而已?

“你们交往了多久?”

“喂喂!我们交往多久啦?”庄初绚托着下巴扭头看向宥正。

宥正回忆了一下,笃定地说,“四年零三个月零十四天。”

“对!你是在我生日那晚表白的吧!”

宥正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你啊!”

庄初绚瘪了瘪嘴,“这种日子记住干嘛啦!”

“唔…能说明我的记性比你好啊!”宥正笑得眯起了眼。

“切!”

啊!那是我完全不了解的领域。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被隔离出了他的生活。

“你看你光顾着炫耀都忘记你的弟弟了。”庄初绚轻拍了一下宥正的手。

宥正没有接话,只是笑笑,“你们快看看菜单想吃些什么吧。”

原先迷离的灯光变得惨淡,甘美的桃子气泡酒也变得苦涩,更加无心去考虑是惠灵顿羊排还是肉眼牛排好吃。脑袋开始嗡嗡乱响,好似《心》中得知好友已向我心爱的女人求婚的心情:一边竭尽全力装作平静等待他的告知,一边却又在内心里哭诉他的不忠。我为自己的自作多情好笑。

接下来,我不停重复着切肉,放进嘴里,咀嚼吞咽,拿起酒杯,一杯一杯地灌下酒的动作。我多渴望酒精能够麻痹我的神经,可惜我只是越喝越清醒。我的耳朵能够听到宥正讲的笑话和庄初绚优雅又俏皮的笑声,我的眼睛能看到宥正发亮的眼睛和庄初绚微红的面颊,我的鼻子能够闻到食物的香气和心碎的味道。

“攸蒲,我的代驾到了,就先走了。”

我点了点头,看到他们轻轻地接了一吻。庄初绚踏着七厘米的高跟鞋离开了。

☆、宴后

“攸蒲?攸蒲?”我迷迷糊糊地听到宥正叫我的声音,然后世界逐渐倾倒了。

“唔…”我的头还是有点晕。

“醒了?喝点酸奶醒醒酒。”

我接过酸奶却也不想插吸管,整个人都懒懒不想动。

“这是去哪里啊?”我坐在他的奔驰上,窗外是雨夜的公路。

“回家。”

我打量着他的侧脸,褪去了年轻时的滞涩,显露出了成年人的瘦削线条,看上去果决冷静。他早已搬出父母的家,在海边买了一套别墅,而窗外的风景已经展露出海的一角。

“但我的东西都在酒店。”

“不要紧,你穿我的衣服就可以了。洗漱用品也有一次性的。你该不会嫌弃哥哥吧?”他看了我一眼,微微地笑了,眼角漾起一点波纹,三十五岁的他也有了细纹。

穿你穿过的衣服对我而言是一种恩典啊!所以,能不能不要对我这样温柔?这样的温柔只会给我更多的遐想,把我推入深渊。

我不自觉地抿了抿唇,“我想回酒店。”

“太晚了,回家吧。”

“我不要。”

宥正没有回答,但车还是继续往海开。落在挡风玻璃上的雨点被扯成了丝。

“停车。”

车还是安静地开着。

“停车!凌宥正,我叫你停车!”

他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打算。

我开始捶打车门,“他妈的,老子让你停车!你再不停我就跳车!”

“呲!”车猛地刹在午夜的公路上。我猛地打开车门,一心只想离开他。既然我永远得不到回报,何必再纠缠?已经要入秋的雨很凉,酒醉的身体软绵绵地不听使唤。我努力地挺直背脊,想留下一个笔直的背影。

“你想干什么?”一把被他拉住。

宥正,我想离开你啊…

☆、两个父亲

凌宥正

“不要离开我…”

在攸蒲一头栽进雨里,摆明了不想看到我的时候,我这么祈祷着。

为了不让弟弟知道我的心思,我不知用了多少心思。为了变得“正常”,我甚至找了女友,只是因为我似乎能透过她的眼睛看到攸蒲。

我只是过继的儿子。母亲在战场上诞下我,失血过多去世。母亲当年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和只是一个小兵的父亲私奔,和母家人已经断绝了关系,而父亲林尧只是一个孤儿。尚在襁褓中的我随父亲上战场,应该是母亲上天保佑,我并没有随她而去,而是在生存环境严酷的战场中存活了下来。父亲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天赋,逐渐升迁,成为了司令的参谋官。司令在我的印象中不仅仅是一个战功彪炳的将军,更是一个不能接近的偶像。不仅因为他不怒自威的相貌,更是因为我所崇敬的士兵叔叔们只效忠于他一个人的心情。

那次战争格外严酷,因为情报延迟,整支军队陷入了敌军的包围,只够撤出少部分的军队,而我就被第一批送出去了。五岁的我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我对父亲说:“父亲,你一定能回来的吧?”向来沉稳笃定的父亲只是苦笑,“宥正,快走吧!”然后转身离开。他的步子是那么坚定,背脊是那么直,在夕阳的映照下,那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情景。我被抱走的时候想: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见父亲了。

当父亲的尸体被抬进来的时候,这也算是意料之中。我没有哭,颤着手掀开盖着父亲的白布,他的脸算是安详,战死沙场的确是他的夙愿。他的额头中央有一个血洞,后面渗出白花花的脑浆。那样的场景对于五岁的我是个不小的打击。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报仇。我要为我的父亲报仇!下一秒我所能记得的就是,我被司令拦着,在他怀中拳打脚踢,吼着:“我要为父亲报仇!报仇!”

“我会为阿尧报仇的。宥正,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儿子。”

他宽厚有力的大手按着我的头,我的脖子察觉到温热的液体。那一刹那,我安心了。我相信这个强壮英勇的司令能够让敌军为我父亲的死和其他军士的死还债。

我大约猜得到父亲的死因,后来凌护国司令也亲口向我承认,父亲是为了掩护司令,被狙击手击中身亡。要说没有一点点怨恨司令是不可能的,但保卫长官本来就是军人的职责,况且做一个尽责的男人向来是父亲的处事标准,他也一直以此自夸。

我应该为父亲自豪。

离开军营那天司令叮嘱我:“宥正,你现在是凌家第二个男人了。务必履行职责,保护我的老婆和你的弟弟。”

“是!长官!”

之后我被送到了凌护国司令的府邸。看到了温良贤淑的凌夫人,和那个不足月的小宝宝凌攸蒲。

司令应该是看透了凌家男人的本性才会说出那样的话。父亲的死和新的责任让我迅速蜕变,我再也没有撒娇耍泼的对象,我察觉到,我和从前再也不一样了。

我不需要任何玩具,读书、练枪、练体力以外的时间我只有阿蒲。“凌家的大公子虽然是过继的,但他念书好、体力强、枪法准,还和二公子关系和睦。”这是外界对我的普遍评价。

三四个月,家中总会接到前线的信,信中无外乎,报个平安,问问老婆孩子生活如何。但总是没有战报,我有时甚至怀疑,司令是不是已经忘了答应我的事?

直到十岁那年,司令第一次给我寄了信,隐隐地我意识到了信的内容,颤着手打开了信封,十三个字直到现在依然铭记在心:“已践诺,敌军败亡。尧可安,汝可安。”

我把信又看了一遍,这才确信,大仇已得报。“父亲…父亲…父亲!!呜呜…啊!”五年前开始积攒的眼泪喷涌而出。父亲啊!我的父亲!你可以安息了!可以安息了!

不知哭了多久,我哭到凌家所有的人都聚拢在我的小房间门口,“大少爷怎么了?从未见到他这样。”“是啊!五岁的大少爷就像个小大人了。”“老爷到底写了什么?”门口的仆人切切错错地低声议论着。我哪里想从五岁就失了童年?可是身不由己。我虽然感受到众人的视线却依然不想停下哭泣,奔涌而来的感情冲破了堤坝,我只能随波逐流。到后来,眼泪都已经流完,只能干嚎。

“呜哇哇哇哇!!!”哭得筋疲力尽的我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啼哭。朦胧泪眼间我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子晃晃悠悠地哭着跑来,一头栽进我的怀里。

“阿蒲?阿蒲你怎么哭了?”

“呜呜呜呜呜!!”攸蒲也不理我,不停地哭着。

“小阿蒲,快告诉哥哥你为什么哭?”

“呜呜!哥哥…在哭。阿蒲看哥哥哭…呜呜…好难过,所以…阿蒲也…呜…哭。呜呜。”

“哥哥不哭了,阿蒲也不哭了,好不好?”

“呜呜…真的吗?”

“阿蒲看啊,哥哥没有哭。”

小小一只阿蒲勉强止住了哭泣,怀疑地看着我,“哥哥不哭了?”

“嗯。”

阿蒲吸了吸鼻子,“阿蒲帮哥哥擦眼泪。哥哥不许再哭了!”肉肉的小手伸到我的脸上,不得章法地擦着眼泪,“好耶~哥哥不哭啦!”

“嗯。”我拿出手帕,帮阿蒲擦干了他的小花脸,叠好手帕盖住他的小鼻子,“乖阿蒲,摈一下。”他闭着眼睛,小小的脸都皱在一起。

我把用过的手帕放在桌上,等下再洗。

“哥哥!陪阿蒲去看海棠好吗?”

“好。”我揉揉阿蒲的小脑袋,笑了。

“耶!哥哥陪阿蒲去看海棠啦!”

“小少爷真厉害,就这样哄好了大少爷!”“可不是!没想到大少爷和小少爷关系这么好。”我听得仆人们的议论,是啊!阿蒲是这么厉害,这么体贴,又这么了解我。

三月的风暖暖地吹拂着,红色海棠娇艳地绽放在风中,轻轻摇曳。

那只是过去了,现在小小的阿蒲已经长大,曾经的体贴理解已经变成奢望,他走在雨夜中坚定地要离开我。

☆、雨中的车

凌攸蒲

“宥正,不要再逼我了。”

“逼你?我什么时候逼过你?”

你这是逼我对你吐露心意,或者,逼我离开你。

“算了。”我想用力挣开他的手,但受过军人训练的宥正力量大到我完全挣不脱,“你让我走吧…”我是这样颓丧,只求你施舍的离开。

公路上没有一辆车开过。冷冷地雨落到沥青路上,发出蒙蒙的响声。不远处的大海在烟灰色的天空下咆哮呼吼,沉重的雨云满满当当地铺洒在天幕上,倾轧万物。

“你是想离开我么?阿蒲?”

阿蒲?

那是我小时候,你才会这么叫我。

我还在发呆,却突然被拉入了一个炽热的怀抱,我热热的耳朵紧紧贴着他坚硬的胸膛。耳边传来蒙蒙地声音,“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你在说什么啊?”我的声音不自觉地轻了下来,好像蚊子在嗡嗡叫。

“阿蒲,我的人生离开不了你。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箍住我的手臂是那么有力强硬。

“不明白…你离不开的人,不应该是初绚么?”

“胡说!都是因为她的眼睛长得像你,我才找她做女朋友的。”

“我不明白…宥正你能给我一个明白答案吗?”

“唉…”我被拉出他的怀抱,宥正紧紧盯着我的眼睛,似乎要把我所有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宥正,我一直喜欢你。不是兄弟之间的喜欢,而是想和你融为一体的喜欢。”

在那一刹那,我说不清是被狂喜还是惊讶的大风席卷而过。

“呵,我就知道你会是这样的反应。你觉得恶心了吧?那我送你回酒店之后就不要再见了。”说着宥正转身往回走着。

“我怎么会恶心呢?”宥正停住了脚步,“因为我怀抱的也是一样的心情啊…

“哥哥,我喜欢你。”

宥正愣愣地站着。鬼使神差地,我走向了他,轻轻抱住了他的背,“宥正,我喜欢你。”

他转过身,抱住我,他的拥抱是那样炽热牢固,让我的心脏几乎停摆。他低下头,吻了吻我的额头,眼帘,手。他的嘴唇柔软,但每一个吻都像一个烙印,宣誓着占有。他捧住我的头,轻轻地吻了我的嘴唇。只是嘴唇之间的厮磨却让我心脏复生,加速跳动。

那只是短暂的一吻,却让我以为是一个世纪。我的手抚摸过他的脸,他的眼睛似乎下着雨,可以从脸颊上感受到温热的液体,“哥哥是个爱哭鬼呢…”

“阿蒲也是啊。”他微微地笑了,眼睛眼角漾出了波纹。

我们两个像磁石一般倏忽之间紧紧相贴。他的舌头充满侵略性地撬开了我的牙齿,在我的嘴巴里翻天覆地。他带着烟草味的口舌是这样性感、充满诱惑,我只能回吻过去。舌头和舌头之间的接触奇妙性感,柔软温热的相触好像温糯的情谊,但充满技巧性地攻城略地又好像绝对霸气的占有。重要的是,和我接吻的男人,是我暗恋了多年的哥哥,我的宥正。

我为这个吻而心惊胆战。

宥正似乎感到了我的惊惧,邀请着我的舌头到他的嘴巴里。我试探地舔舐着他的口腔上壁,感受他的温柔。在他面前,所有的经验和习得的技巧全部归零,我只能凭着本能粗暴地啃咬他的嘴唇,不顾一切地和他的舌头缠绕在一起。

☆、跑路

凌宥正

一觉睡醒的我精神格外清爽,应该是多年货终于清仓的缘故,一身轻松。我翻了个身,想抱抱攸蒲,却意外地落了空。

睁开眼睛,看到了右半边空落落的床铺。

“攸蒲?”声音回荡在偌大的房间中,却没有人回答我。一阵不安攫住了我的心,攸蒲去哪了?

“攸蒲?攸蒲?”

找遍了整个公寓还是不见攸蒲的人影,他是下楼去买东西了?这么安慰着自己又坐回了床边,却在床尾发现了他的条纹袜子。这不像下楼买东西,倒像是逃难。

这小孩子…

我从凌乱的衣物中找到了手机,悠然地拨打了攸蒲的电话,耳边却传来“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的声音。

攸蒲,你这是想吃干净就跑吗?

当初没有吃到只能在旁边观望就算了,现在你被我吃到了,就别想再跑了~

脑中顿时跳出四五个抓他回来的方法,在我权衡左右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夏目初绚。

烦躁地把手机扔回床铺,震动的声音被柔软的棉被吸收。

凌攸蒲

“Who the fucking hell is it”

“是我。”

“Frank你这蠢货干嘛在这个时候打过来啊?现在才六点,我刚刚睡下去好不好!你不知道睡觉对于一个美男子的重要性啊!”

“轻点轻点…我刚刚从宥正那里逃出来。”

“哈?宥正?你老哥?卧槽!你不是?~不错嘛Franky!”

“不要叫我Franky…”

“不要避重就轻,快点回答我!是不是和你老哥上过床了?”

“操…”

“哇啦啦啦嘞嘞嘞嘞~恭喜恭喜~你的小菊花终于为你的心上人绽放啦~~”

“操…Peter你能冷静一点吗?”

“滚蛋!你把老子这么早吵醒还不许我high啊!打给老子不会就是为了报个喜讯吧!”

“当然不…仅仅是…嘿嘿~”

“你傻笑个屁啊!刚刚日完不应该乖乖躺在人家身边睡大觉吗?你给我打电话干什么?莫不是…日完之后发现你老哥阳痿,根本满足不了你,于是你就来找我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熊孩子见变成超级赛亚人的大帅哥求安慰了吧~”

……

我揉了揉被Peter雷地发疼的脑袋,只能发出了这样的世纪喟叹:“滚…”

和他室友八年还是不能对他的臭屁嗤之以鼻,我都对自己绝望了。

“其实是因为…”

“不想听,不想听…你这是要干啥?”

“我现在在去机场的路上。”

“你要投奔老子?”

Peter毕业之后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谋了份教授的职业,教英国文学。真不知道那帮学生对这样一个脱线的美国人有什么观感。Peter的母亲是台湾人,嫁到了美国,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工程师,他生在美国。在母亲的熏陶之下讲的一口标准的软糯台湾话,然而这人根本没有继承到他母亲的温婉,就算在说中文的时候也满口喷粪,脏话不断,堪称史上现代脏话界权威。但他的标准形象却是七分头,衬衫西裤,风度翩翩。作为一个没有节操的gay,他还真是睡过不少人。但可惜他也是个零,两个零撑死互相撸一撸,何况他还姿势甚高,“老娘根本不缺性伴侣,怎么可能和你互撸?哼!”兰花指一窍,提溜起外套出门觅食。

不过这人倒是不错的倾诉对象,口风够紧,嘴巴够贱,看问题还颇有自己一番见地。我们两个知根知底,保持了八年精神互撸伴侣关系。他很清楚我对宥正的感觉。

“唔…我就勉强将就一下你的狗窝啦!”

“哼!混蛋!能给你住就不错啦!对,说的就是你,给老子滚回自己家去住!什么人来?管你屁事啊!滚滚滚!”电话那头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接着是穿衣服的窸窸窣窣的响声,最后以一声响彻云霄的关门声结束。

“喂!Room is clean.”

“谢了。”

几个小时之后我已经来到墨尔本国际机场,Peter带着一脸倦容等着我。

熊抱之后,他说:“Welcome to Melbourne!”

“你这什么口音啊?”

“帅哥口音!走,跟老子回去睡觉啦!”

墨尔本的天空一片晴朗,万里无云。

☆、墨尔本

“Frank,这是墨尔本区,繁华吧!”

“嗯,的确繁华。”

“Frank,这是我工作的大学,漂亮吧!”

“嗯,的确漂亮。”

“Frank,这是维多利亚艺术中心,是不是很像女神的裙摆?”

“嗯,的确像。”

“Frank,这是墨尔本热闹的gay吧,帅哥多吧!”

“嗯,的确多。”

“Frank,这是本世纪最傲娇蛋疼颓丧的人。”

“嗯,的确…等下…”Peter指着镜子中的我这么说,“我有这么傲娇蛋疼颓丧么?”

“Oh! Franky, my Franky!别装的好像你能够找出一个更加傲娇蛋疼颓丧的人。”

“Frank,我…”

“等下!我带你去个谈心事的好地方!”

从墨尔本出发,沿着大洋路蜿蜒曲折。夜晚的海并不平静,但相较于彼时风雨已至的咆哮喷薄而言,已然安静许多。月光泼洒在海面上,为波浪镀上一层银色的光,在细浪之中又被打碎成斑驳光点。海浪奋不顾身、一次又一次地扑上海岸,发出粉身碎骨的声音;海浪前仆后继,一波又一波地击打前浪,发出自我磨损的声音。我下意识地拧开收音机的按钮,希望借助别的声音逃避这让我莫名心悸的倾诉。耳中似乎听不到了海浪声,但我清楚,我的灵魂深处的海岸,正在被浪涛不住地磨损;而我的海,也在一次次磨损之中不可避免地解构自己。

Frank没有阻止我,两个多小时的行程之中他也没有说过一次话。

“到了。”

Frank把车泊在空旷的海边停车场,远处飘了一层薄雾,让人看不清所要面对的事情。

“走吧。”

Frank仿佛是这片海滩的熟客,他好像了解她的每一个心机和秘密。我跟随着他的脚步爬上了瞭望台。夜晚的瞭望台有些湿漉漉的,滑不溜脚。

“看。”

我站在了云端,本该开阔嘹亮的还却在礁石的阻隔逼迫之下,蜿蜒于海岸相接。

“这里是?”

“Loch Ard Gorge,洛克阿德大峡谷。每当我有烦心事的时候,我就会来这边。在宽阔的海的面前,一切都不值一提。但这样不可一世的存在竟然也会被外力扭曲。”

“所以说啊,人就算获得了自己以为想要的,其实也会因为外力而把那件事情的本质改变吧。”

“我和你得出的结论却正相反。就算我在和土地相接的时候会被扭曲、会被迫割舍,但我依然可以在远离土地的时候自由不羁。”

“你也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妥协。”

“唔…你说得很对,妥协其实是一种共处和理解。你不觉得妥协其实比对抗高超了许多么?”

“所以,你认为我们现在所做的所有抗争、所抱有的所有怀疑、所实践的所有试探其实都是无意义的?毕竟最后的结局只能是妥协。”

“并非如此。有些妥协是你不得已向生活低头,有些妥协是你拾起泥土给予同情。唯有后者值得你的抗争、怀疑、试探,也只有经过那些,才有可能获取后者。前者不过是懦弱者的借口。”

“这种妥协太过心平气和,现实中除了禅师,谁能真正做到呢?”

“禅师就天赋异禀了吗?我以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平等精神已经很为中国人接受了。”

“当然不,先天的优势导致特权阶级优势的代际传递,王侯将相的确有种。”

“我倒不这么觉得,特别是在了解自身和看开这两个领域,每个人的天分都是平等的。平时都有‘惑’,只是欠缺‘悟’的机会罢了。”

“你这想法倒是和禅宗的顿悟观念很相似。”

“是么?大概是‘英雄所见略同’吧!中国人是这么说的吗?”

“可没有中国人会那么不谦虚!”

“哈哈哈哈!走吧!我带你下去看沙滩,那儿的海景更棒。”

“走!”

坐在沙滩上,我想到了很多。有些是文学中的形象,比如带着金项圈在沙滩上捉猹的闰土、比如穿着将丰满的身体曲线显露无疑的Naomi、比如在海滨浴场遇见先生的我;有些是音乐中的形象,比如《月光》、《悲怆》;我想的更多的是宥正和我的未来的关系。

匆匆忙忙逃难般来到墨尔本只是为了一个很简单的理由,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我与宥正以后的关系。因为一次的做爱,我们之间原先表面单纯的兄弟情彻底破裂,底下的暗流汹涌彻底冲破禁忌,感情变质成了我全然不识的新品种,我没有自信能够处理好一段我自己都不了解的爱情。更何况对象还是我最看重的宥正。

这几年来,我对他感情的基础也许只是长久的习惯加上一点点的冲动加上些许对兄长的憧憬,若说对他的了解真是稀少的可怜:我只知他是我可亲可敬的兄长、事业有成的总经理、智力体能全满分的全能、床上功夫一流但或许是个老手(这点还是近期了解到的)。

我害怕倘若我所攫取的东西实质上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我该如何自处?

然而,在海的帮助之下,我仿佛借助细浪一点点地洗净了裹在迷外面的沙砾,我所害怕的是我的想象和现实的妥协,但还有另外一种妥协其实可以让我们之间的感情升华,那就是了解。让想象和现实逐渐接轨,而不是让他们黑吃黑。

我所要做的,并不是逃避,而是试着去了解。

试着去了解一个,我认为,我真正爱的男人。

☆、醉酒

凌宥正

“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第九十七次听到这句话。

原以为他只是去散散心,不到一周就会乖乖回来。但他却让我打了一个月的电话,还是不肯回来,甚至没有给我捎来一句话的消息。我知道他在墨尔本,和他的所谓好友Peter呆在一起,他的安全应该没有问题。我甚至能知道他的一举一动:保镖公司的人24小时照看他,每天都向我报告。我所担心的,是他对我的态度。

攸蒲不是一个懦弱的人,而是一个果决聪明的孩子。只要给他充分的时间思考,他总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做出合理的动作。但这一个月的时间,是用来思考了呢?还是已经在执行思考的结果了呢?

我一定要弄明白。

“朱黎,通知崔莱公司,下次会谈地点设在他们公司。”

“墨尔本?”

“对。时间提前到下周一。”

“是,总经理。”

如果你不愿意回到我的身边,那我就去找你,把你带回我的身旁。

“Hello” 电话那头传来悠扬的蓝调音乐和人们低声谈笑的声音,是个清吧。

“Peter”

“Yes, and you are”

“Frank’s brother. Can you speak right now”

“What …Oh! No! Lee is sick again I have to replace him again Why always me!工作电话,你先喝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好。”音乐遮盖之下,通过电波我只能听见一个模糊的声音,但只有唯一的一个人能够发出让我心跳加速脑袋胀痛的声音。攸蒲……

“凌宥正?”

“是。”

“你打来干嘛?他每天的行踪你不是每天都知道吗?”

“的确,但我想问的是,他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茶饭不思,胡思乱想,神游天外。我的中文差,不知道这几个成语是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

“我想见他。”

“你想见他不会自己打电话约吗?总经理没这么蠢吧!”

“我打了他一百多个电话他都不接。”

“不可能!他电话一次都没响过!等下…不会是这蠢货忘记充电了吧…真是白痴啊!都说过他多少次了,电话没电了要及时充电,如果出门的话一定要第一时间检查通讯设备有没有电、有没有故障、能不能用,还要……”

“咳咳!”第一次听人吐槽我那天之骄子一般的弟弟着实新鲜,但我还有正事要谈,“明天晚上9点,Skyscraping Bar见,请务必把攸蒲带到。带到后请联系我这个号码,多谢。”

和崔莱公司的事情这两天已经谈妥,本来今晚就可以回国,但我并不想一个人回国。给自己三天时间,把这件事情解决了。如果我们两个决定在一起,那么前方所要遇到的障碍之难之大是难以预测的,我必须要把后勤搞定。如果攸蒲不愿意和我在一起,那就一拍两散,把它当做纯粹的419,回到各自的生活轨道,过自己预设的生活。

就把它当做一场美梦吧!梦醒了,人终究要散场。

有了这样的觉悟,什么样的结果都能接受了吧。

凌攸蒲

听到Peter电话传来的声音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是他。Peter慌慌张张试图避开我的样子更验证了我的猜想。

我坐在吧台,第一次感到了度日如年。舒心的布鲁斯蓝调拖长了我的时间,耗尽了我的耐性。宥正为什么要给Peter打电话?他们说了些什么?谈到我了吗?谈到了我的什么事?为什么他给他打电话而不给我打?

“你这蠢货快点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机还有没有电。”

“哈?”Peter一回来就劈头盖脸地问我。不明所以地掏出手机,按下开机键,小苹果只是闪烁了一小下便消失了,“咦?怎么没电了?”

“啊!好疼!”被Peter猛地敲了一下头,随即便被猛地拉起,“你这蠢货!不知道你老哥是怎么忍受你的!

“What the fuck! Five double whiskeys 你这蠢货喝这么多脑子被驴踢过啦!”

“P…Peter你不知道酒是文人的挚友吗?我多和朋友交往要你管啊!”

“交往个屁!老娘怎么会有你这种蠢货朋友!快滚回家了!”

“哈哈!我这么瘦怎么能团成球‘滚’呢?那是你才对!”

“哎…你本来不高的智商又下降了这么多。”

“Peter你别捂脸了!人世间基督教的圣城已经沦为了马戏场和妓院,被人们撕得四分五裂。虽称为共和国,却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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