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妈的喝醉了酒的人好重。”Peter好像在附和我,但我根本不在意。我只看到了天上星辰的移动。
“整个世界颠倒了过来。盲人领着瞎子走,然后一起堕入深渊。雏鸟离窝,公驴弹琴,耕牛跳舞。 哈哈哈!”
“嗯嗯。”
“世界需要真正的圣人,他拥有完美的身体,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那么可亲,但又丝毫没有玷污肉体的爱。 ”
“也许、也许。”
“你看到了吗?整个世界都是红色的。所有的东西都以我们的脑袋为圆心,吐着火舌咕噜咕噜转个不停。我们都在电车上面,但我们却下不来,直到自己的头颅燃烧殆尽为止。 ”
“这么惨啊。”
“对!人的一生逃脱不了悲剧结局。就算我们已经知道了开门的手段和方法,但我们却没有力量运用这种手段和方法打开门。我们依然无能为力地被锁在门外。生来就注定要长期守在门外,这是无可奈何的。既然此门不通,走到它跟前不是自相矛盾吗?但你看一下身后,有谁有勇气原路返回?眺望前方,门永远紧闭,永远遮挡着视线。走不进门,不进门却又不能安心。总而言之,我们只是伫立在门下等待日落的不幸的人。 ”
“这么无奈啊…操!怎么一辆出租车都没有!只能拖着这个醉鬼回家了吗?”
“好一个参加过邦试的钳工!失意的巨轮之下,你却成了钳工!原本写字的手却挫起了轮子,本该白皙纤弱的手指却起了红茧,肿得连东西都不能摸。你像是一朵盛开的花,突然遭到摧残,把你从一条愉快的道路拽了下来。 Peter,你说,如果这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幸的人生,还能因为什么?!”
“嗯嗯…对了!我可以叫他!”我隐隐约约意识到Peter掏出了手机,拨了号码,“你打给谁?你这暮云松,可在想他人?!黄昏秋雨催红叶,独苦空楹朝复暮。唯恐脱枝飞去恩情杳,常则是,背人饮泪心酸楚。 鸳鸯被底背离别,比目枕分隔海潮。 ”
“喂?是…吗?…醉了。现在在背文学作品呐!哪里啊?我看看,在**街**路。十分钟到?快点!特么的这蠢货重死了。…老娘当然辛苦啦!快点滚过来!”
“谁啊?”
“老娘打电话关你屁事。给我站站好!喂!叫你站好不是叫你靠过来啊!!”
“咦?我是站好了呀。”我的脑袋又重又混乱,果然不该喝这么多的啊,“呼呼…”
“草你妈!居然睡着了!”我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被盖上了外套,也听到了上方传来Peter的抱怨声,但是,管他呢!
不一会儿我就醒了,话自动地接上了之前的话,“我也不是故意喝这么多酒的…谁让我喝完一杯,杯子又马上满了呢?它摆明了想让我喝它,你说我怎么能这么残酷拒绝它呢?”
“都是酒的错好了吧…”Peter一脸无奈,拉了拉盖在我身上的他的外套。
“什么口气!当然是它的错!我怎么会有错!明知我喜欢,却还不停地诱惑我;知道我抗拒不了诱惑,还主动倒贴上来。你说是谁的错?你说!”
“是我的错。攸蒲,是我的错。”
“唔?”眼睛努力地对焦了一会儿,猛然发现站在身后的男人居然是“宥正?”
看到他一脸伤心的表情我就知道他误会了,“不不不…我说的不是你,是酒、是酒!”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解释听上去很像掩饰吗?
“哎…你这蠢货…”Peter又一次掩面了,“我的使命已经达成,我把他交给你啦!”
“等下…攸蒲,你愿意跟我走吗?”
“嗯?你干嘛问这种问题啊!”
“如果你不愿意,我这就回国。我不会再来烦你。”
“你开什么玩笑啊?宥正,我当然愿意啊!你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怎么会不愿意呢?”
“我诱惑你、倒贴你也没有错?”
“干!都和你说了是酒了!拟人你懂么?怎么这么扭捏?你可浪费了这大好风光!寺中草木清幽,芳草的春芽已茂,晚开的罂粟、菜花正秀。露华浓,夏虫清瘦。粉蝶双飞双逗,东风里,翩翩悠悠。彩染的春山袖,却成花枝招诱;并起双翅,悄立肩头,好似,仙蝶家纹天生就。 飘逸…唔…”
诗未吟完,曲未唱尽,便被拥入怀里。衣服冒着冷气,逸散出的mild seven混合着Attitude,这味道专属于宥正。夜晚的风凉飕飕地吹过我的脸,但我的心却如同四月里的云,暖和柔软。
“知道了。带你回去。”
我点了点头,“困。”
“你乖一点,马上带你去睡觉。”
“好。”头被温柔地抚摸了,身上的衣服被拿掉,又被快速地裹上了毯子。
“多谢。”
“哼!对他好一点。要是你敢欺负他,看老娘不搞死你!”
“我会的。再见。”
“嗯。Franky,再见~”
“再见,Peter…”
“和Peter说谢谢。”
“谢谢Peter。”在那一刹那,我迷糊地看到Peter的脸涨得通红。但他马上离开了,所以我好像也没有看清楚,“宥正,Peter是不是脸红了?”
“你看花了。睡一会儿,我们马上到。”
“唔…”
黑甜的沼泽把我吸了进去。就算我动弹不得,但我并不迷茫,身边的温暖始终指引着我的方向。
在那一刹那,我仿佛触摸到了幸福。但这幸福,太过美妙。
☆、日出
凌宥正
为了确信这是我的攸蒲,我一遍又一遍地抚摸他:服帖的头发、光洁的额头、秀气的眉毛、紧闭的眼睑、浓密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红色的嘴唇、可爱的喉结、精致的锁骨、小巧的茱萸、平坦的腹部、修长的腿、细致的脚踝。
我抬起他的手,白皙幼嫩,一看就是不干活的人。中指上的老茧,你是一个文人。没有任何疑问。你的手曾经攀上过我的肩,在我的背上留下红痕;也曾插入过我的头发,告诉我你的快乐;还曾温柔地抚摸过我的脸庞,似乎我是你的珍宝;它们曾带我上过天堂;也曾经任性羞涩地窝在我的大手里,期待着我传递的热量。
在不自觉之间,我已经吻上了这双手,膜拜着神迹,吮吸着一个个浑圆如玉珠的指尖,舔舐过后,一层唾液包裹着指尖,发出幽幽的光。
“唔?”
“吵醒你了?”
“也不算啦…几点了?”
“六点半。再多睡一会儿吧。”
“不行…我要出门看日出…”
“傻孩子,日出什么时候都能看。快睡!”
“不嘛~我就要看~”
“出门会很冷哦~阿蒲会感冒的,感冒之后就不能和哥哥kiss咯~这样也要出门吗?”
“谁要和你kiss啊…我要出门、出门、出门!”
“快别踢被子了。你乖乖裹在被子里我就让你看日出。”
“嗯…先让我出门再说!”
“小阿蒲啊!”摸了摸他的脑袋,这小子就红着脸安静了,这招到现在都有用啊!我拉开了窗帘,“看吧…”
“海!海上的日出最棒了!”阿蒲兴奋地跳下了床,赤脚跑过来吻了一下我的脸颊,发出了一个大声的“啵”。
刮了一下他的鼻子,“是谁说不要和我kiss的?”
“矮油~不要这么小心眼嘛!”他的双手围着我的脖子,头发睡得乱七八糟,眼睛有点迷糊,眼角还有眼屎,扭头好奇而喜悦地望向大海,像一个刚刚降临在世上的婴儿,这样的阿蒲好可爱。我忍不住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唇。他迟滞了一秒,便马上温柔地回应起了我。
“唔…停一下!我喘不过气了…呼呼!”被吻过的嘴唇有些红肿,努力往肺部吸入氧气的他又好诱惑。我只能紧紧抱住他,像一个初识爱情滋味的少年,想要把爱人吃拆入肚,却又怕他承受不了,所以我只能紧紧地抱住他,低喃道,“阿蒲,我的阿蒲。”
赤红色的太阳像一个火球,燃烧着周边的云群,吞噬着大海的黑色,吐露出灼人的红色。
“那,你是我的宥正么?”他的声音有点蒙,仿佛来自异世。
“小阿蒲啊,当然啦。”
“你会一直爱我吗?”
“会。”
“那,你会一直记得我吗?”
“会!你会吗?”
“直到太阳的光再也照射不到地球的那天,我才会忘记你。”
果然是文人,说出来的话这么文绉绉。我不好意思地碰了碰鼻子,却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呵呵~你快点到床上呆着,当心感冒。”
“没有你我暖和不了。”他的手指拉开了我的睡袍,温存灵巧地贴上我的腹部。
“那别怪我让你暖和地着火了。”
“那你就试试吧!哈哈!别挠那里…别…哈哈!凌宥正你个大混蛋!唔…”
我们像一对甜蜜的初恋情侣,轻易地海誓山盟,就像不知道承诺的重量一样。白色棉花糖,是爱情的滋味,这般甜美轻松,但它却有力到让我们心甘情愿地丢弃理智,走向未知。也许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前路艰难,所以才格外珍惜仅有的幸福时光,才刻意地放弃矜持思索,任由感情的洪波将我们投掷漂浮。
但有时我又想,如果当初我们不曾这样开心,现在也不会如此痛苦吧。
☆、回国
本想在墨尔本呆三天,谁知却滞留了一个礼拜。我们下床的时间屈指可数,不做爱的时候,他会躺在我的臂弯里,静静地看着对方,偶尔一起看日升日落。他的手指轻轻顺过我的发梢,帮我梳理,呆呆地望着头发,“如果你的头发变白时,我们还能在一起就好了。”
我抓住他的手,“会的。当然会。”
他的嘴角翘了起来,仿佛一个洋娃娃。那样的眼神就像注视着一场破碎的日落。实际上,我在他的瞳孔里看到了鲜艳的桔色。
直到被父亲要求立马回国,我这才意识到时间的流逝。
在机场和Peter道别,向来没个正经的他却对我们严肃地说:“要好好过日子啊。”
我看到他憋红的眼眶,这才意识到,他也爱着攸蒲。
“傻子!再见。”攸蒲没有对Peter挥手,我却是那个接受到信息的人,“把事情都处理好我们再在一起。”
初绚横亘在我们之间,以攸蒲高傲清洁的个性的确不愿意就这样和我结合。
他上前轻轻地抱住了我,在我耳边低声说:“我相信你。快点来接我吧!”
我点了点头。初绚的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但对向来生活在文学的梦幻中的弟弟,我又能说什么呢?
一觉过后已经回到了熟悉的城市。父亲不离左右的老秘书亲自来接我,事情似乎有些严重,“李叔,父亲见我什么事?”
“大少爷见到司令之后自然会知道,轮不到我来多嘴。”
“嗯。”他低眉恭顺似寻常,但我仿佛从这位老军人身上感受到了一阵怒意。为了试探事件的严重程度,我说:“先送我去公司处理些事。”
“司令要马上见您。”李叔的态度异常的坚定。我闭上眼睛假寐,心中却在默想有什么事做差了,公司的事虽然一个礼拜没管,但和崔莱公司的生意已经谈妥,自然有人跟进。莫非是我和攸蒲的事被司令发现了?这个念头一出现,我就出了一层冷汗。如果真的被发现了,我应该如何应对?是应该否认,再从长计议吗?还是应该承认,请求同意?父亲是个军人,没有铁证是不会质询我这件事的,倘若否认只能让父亲对我更生偏见。不管怎样,既然我和攸蒲已经决意在一起,面对父亲也是迟早的事。
将手伸入西服内袋按下抛弃式通讯工具的按钮,将那条早已编辑好的短信发送了出去:“容三,望未忘你我之约,请待我的通知。”
接着掏出袋中的手帕摒了摒鼻涕。
“大少爷感冒了吗?”
“不,只是有些痒而已。”
“请让我帮大少爷洗手帕。”
我将窗户摇下,狂乱的风吹起我的刘海,“不用,我从小做惯了。”
“那是下人没有把您照料好。”
“李叔言笑,是我没有享福的命。”
“请务必让我尽仆人的义务。”
“李叔何必如此坚持?”
“只是希望能多多弥补而已。”
“李叔太客气了,您从小就已经对我有诸多照拂,怎么好意思在这件事上劳烦您呢?”
“大少爷言重,我只是一如既往尽义务而已,请将手帕交给我。”
“哈哈哈!既然李叔对一块脏手帕如此坚持的话。麻烦你了。”我扶住窗檐,一手将抛弃式通讯工具扔出窗外,一手把手帕递给李叔。透过后视镜我看到我的车已经把它压碎。
他接过手帕好一阵翻弄,没发现任何东西的他看上去有些失落,将它草草塞进车内的储物槽中,对我投来质疑怨恨的一瞥。这个老秘书自我在兵营时便不待见我,司令不在场时对我生父的态度更差。对于司令收养我这件事他向来不喜欢,从小没给我少使绊子。但现在那么急切以至于如此明显地失了礼仪实在少见。看我如此不情愿给他手帕,他必然以为此中有玄妙之处,可惜我只是借此转移他的注意力而已。此人聪明不足,忠诚有余。
李叔根本不足为虑,此时我所希望的是,那个人接收到了我的消息。
荣长辉,荣氏企业三少爷,是荣家的少当家。大哥荣长昌出生时脐带绕颈,窒息脑痴;二哥荣长耀与荣长辉政权失败,在其手下做事,虎视眈眈。荣长辉其人,重女色,年少时风流一时,人称荣三少爷。曾惹上一个小帮派大哥的女人,险些被人砍死,我恰巧路过,将之救下,并托人告知公安,将之灭帮,他便欠了我一个人情。至荣氏夺权之际,我便一直助之:荣长耀此人虽有经商之才,却无斡旋之能,心胸狭窄,与我公司曾结下梁子,并直言倘若其掌权必不用凌氏企业。荣长辉当时羽翼单薄,情报不足,差点误上被荣长耀安装了炸弹的飞机,被我一个电话叫下,亲眼目睹机上其他人帮他做了替死鬼。至此,他欠了我第二个人情。
“凌宥正,我欠你两个人情,你可随意差遣我两次。”
☆、番外 泳池play
一头扎进游泳池里,温暖的蓝色池水蜂拥而来,将我温柔地接纳。泳池底画着红色、黄色、绿色、深红色的条纹,顺着水波也荡漾起来,幻化成扭曲的波浪线。阳光被隔离在水层外,连同声音一起。我的耳朵里灌进了温暖的水,像在低低诉说着什么。
只要掌握了规则,人人都可以浮起来,可以在水中舒展肢体,向前滑行。看到的、听到的,都来自异世界。现在的世界只是自己。如果可以这样生活该多好,看不到、听不到,只有自己。孤独?也可以是一个人的自如。
只可惜,办不到。再怎么会憋气的人也不能到永远,当气用尽时,要不然是沉入水底,要不然就只能用力拍击水体,仰起脖子,猛力而不情愿地吸一口异世界的空气。
水的自成一体被破坏了,一只手伸入了凝胶。五指张开,摊着,露出掌心。最上面是阳光的颜色,越往下越融入黑暗的蓝。水波流动,手顺着波动荡漾着,幻化成扭曲的白色风信子。像是一个甜美的邀请。
我伸出了手,将它握住。
我被拖出了我的世界。
那里有簌簌的夏风,甜腻的樱花香,和攸蒲衬衫纽扣上缠绕的夕阳。
“宥正?”他微笑着,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结束
凌攸蒲
我从来没有试过一天抽过一包烟,这样抽上两个月。事实上,如果没有Peter提醒我,我也不会发现这件事。
在黯淡的夕阳下,我看到我的指尖泛出微微的黄色,上面是烟草的味道。有鸟在啼秋,配着海浪,一声又一声。楼下的人家已经开始煮菜,今晚吃什么?明太子奶酪白葡萄酒意大利面?餐前要有浇了胡麻汁的沙拉,餐后甜点必须要来客熔岩巧克力蛋糕,才算完美。一定会再搭上何塞多诺索的《避暑》。里面的故事和人,都是热的。银制的餐刀和叉子,太冷。
书稿已经写完,也已经交付出版社。
事情都已经做完了。
都已经做完了。
完了。
“Doctor…Doctor! He has woken up!”
“谁醒了?”我想问,可是发出的只是哼哼。我想起身问问,是谁躺在这里?但整个人都虚软无力,我只能看见白色的天花板。
有人走了过来,翻开了我的眼皮,拿手电筒对着我的眼球。我听到人们对话的嗡嗡声。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走了。
“Peter”
“天!你吓死我了!”
“什么?”
“耶稣基督啊!你都不记得了吗?你磕了药后把你的食指切了下来,幸好我来看看你,把你带到了医院。谢天谢地,现在手指已经接上了。”
“是吗…”
我试图举起自己的右手,食指的地方裹着厚厚的白色绷带,像茧。
“我困了…”我闭上眼睛,感觉有温热的液体从我的眼睑末端溜出,划过的地方一片冰凉。
“Frank,别这样。”
“…”
“你应该走出来了。他不值得的…”
“你该走了。”我扭头不想看他,墙角似乎盘踞着一只壁虎。
“不!我不走!我守了你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正眼看我一下?”
“你快走吧…”壁虎没有动。窗外树叶随风摇曳的影子投映在它灰黑色的背上。
“你凭什么赶我走?他让你这么难过,你逃向了我,是我陪着你撑。现在还是我陪着你。不是他!”
“…”
“Frank!”我的头突然猛地被Peter抱住,“你看看我!你看看我!我爱你啊!”
“这和爱无关。这是命。他是我的命。没有他,就没有我。就算我对他什么也不是,我也无所谓。”
“你他妈犯贱!”
“你他妈才是犯贱!你管我怎么着!”我的手猛地一挥,手背上的输液管从我的肌肤中挣脱,带出了红色的血。
“啪!”我的脸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他的眼是红的。
我的世界开始嗡嗡作响。
Peter似乎被穿着白大褂的人们抓住,往门外拖走。我好像也被穿着白大褂的人抓住,他们把新的针管插进了我的肌肤。
我转头看。壁虎已经不在了。
听编辑说,我的新书卖的很好。成了畅销书,业界的评价也很高。
这很好,但也无所谓。
食指已经长好了,只是偶尔会隐隐作痛。
我想去马耳他。
☆、马耳他
凌宥正
我和初绚的蜜月旅行准备去希腊。我想去马耳他,她想去希腊。所以我们去了希腊。
荣长辉,是荣氏企业的总经理,不再是荣三。
多简单的事,可是我却忘了。或者说,刻意忽略了。
真蠢。
很快,初绚就会怀孕,两家企业的合作就会更加稳固。
司令啊司令,这个教会我男人的责任的人,同时也剥夺了我任性的权力。他和我的父亲,我不是不知道,五岁的孩子是敏感的。我知道为什么我的父亲要为司令挡那一枪,其实不只是责任。我也明白秘书对父亲和我的敌意,其实不只是护主。
是被关在黑屋里不见天日的两个月改变了我?还是攸蒲切指的消息让我明白:任性的话,就会有让人疼痛的后果,如果只是背负着责任,就不会那么痛,活着会更简单,两个人也会更安全?
在老家的抽屉里,我藏着你的一副小手套。灰色的兔绒,软软小小。
你曾把它们偷偷脱下来,特意把手指冻红了,送到我的面前,
“哥哥,帮我暖手。”
晚风吹动你软软的头发,风里是冬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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