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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暗夜

作者:樱落清风 当前章节:4476 字 更新时间:2026-6-2 08:26

我叫凌一阳,今年二十六岁,L市警察局西城分局怡城街道派出所警员,嗯,就是通常所说的片儿警,别拿这种眼神看我,谁说片儿警就不算警察的啊!我们也是穿着制服的人民警察,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小朋友上树拿风筝,调解邻里纠纷,还有夫妻吵架,这也是工作!

“喂,一阳,今儿和你换个晚班啊”孙砚一脸谄媚的拿着一杯七块钱的卡旺卡站在我面前晃悠。

“干嘛?”明知道他是约了小蛮姐约会,但也还是要抓住机会戏弄一下,因为这是除了每日琐碎工作之外,我的乐趣所在。

“你明知故问啊,小蛮今天晚上有空啊,往后几天她都排满了,你知道,市局的工作是要忙一点的。”

“孙砚你有点出息行么?”不客气的接过他手中的卡旺卡,啧,真是一脸没出息的样子,但是,不可否认,他的确如所长说的那样,走了狗屎运,找到了小蛮。

小蛮,嗯,本名郭馨,人送外号小蛮姐,市局刑侦大队一大队的副队,用我们的话来说,一个女人当刑警已经是够可怕了,更何况她还当上了刑警副队长,所以,孙砚抬不起头来,也是可以理解的,你试试看找一个刑警队长当女友是不是压力山大就知道了。

总之,我因为单身的原因,几乎每个星期必然有那么几天会被孙砚用一杯七块钱的卡旺卡收买,然后替他值夜班,就算是为了孙砚未来步入婚姻坟墓添砖加瓦好了。

下午一个电话打到值班室,说是有人打架,我和小虎立马就骑自行车过去了,嗯,对,没错,当然是自行车,用所长的话来说,骑个自行车不到一小时就能把管区溜个弯过来,环保!一到菜市场,我果然就被满地的血给呕到了,这是我致命的缺点,看到血有点犯晕,不管是什么血!

小虎也吓到了,心想这么多血,别是出了人命了,拉住个老奶奶就要问,结果就看杀猪的王大顺满脸血的走到我们面前,样子恁吓人,本来就满脸是肉,这会子像个血葫芦。

我极力维护着我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强忍着胃部的不适问他:“怎么了?”

“奶奶的啊!天知道啊!我杀完一头猪,后街老李家的小孙子和几个小兔崽子就过来捣乱,这不,猪血洒了一地啊!那小子还偷了我一个前肘啊!”王大顺一阵鬼哭狼嚎,我看了一眼他完好的前肘,心里腹诽着,你的前肘,那是猪的前肘!

好容易和小虎安慰了一下心理备受创伤的屠夫大顺,我们就跑去后街老李家,找那孩子去了。

老李是个退休教师,前些年没了老伴,就一个儿子,结婚没两年又离了,然后就跑到国外,把刚两岁的儿子就扔给了老爷子,可怜老李一点点把孩子抚养成人,这才小学四年级,怎么就学会偷东西了呢?

刚到门口,就看见那小子了,虎头虎脑的,看见我们站在他家门口,立刻就是一脸警觉的再也不往前走半步,小虎嘴一咧:“你个小调皮捣蛋鬼,过来!”

小子死活也不干,背着手,我想,肯定是拿着那个王大顺的前肘,我拍了拍小虎的肩膀,一脸温和的走到小子身旁:“小朋友,放学了?”

小子先是愣了愣,看着我笑得一脸无害,这才点了点头,我继续保持微笑:“刚和小伙伴去哪玩了?”

小子果然不吭声了,只是看着自己的脚尖,我继续保持好耐心循循善诱:“小朋友,你刚刚是不是去过菜市场?”

小子继续保持沉默,背着的小手紧了紧,我笑了笑,伸手摸了摸他的手:“你买了东西忘了给钱对么?”

小子终于有点反应了,抬头有些愕然的看着我,半天嗫喏的说了句话:“爷爷生病了……”然后就没有继续,还真是个内敛的孩子,但是至少出发点是好的。

“嗯,叔叔帮你把钱给过了,那下次,要记得付钱,好不好?”我这边说完,那边就听到老李的声音:“小凌警官,这是怎么了?”

我站起身来,一脸灿烂:“没什么,听杨奶奶说您病了,就过来看看,正好从菜市场过来,就给您带点菜,正好遇上您孙子了,就想让他带回去,省得打扰您。”

“哎?这怎么好意思?”老李一脸激动莫名,小虎则是在一旁被我笑得一身鸡皮疙瘩。

挥别了老李爷孙俩,我和小虎就骑车往回溜达,我还心情甚好的哼着歌。

“喂,一阳,你也太烂好心了,万一那孩子以后还不学好怎么办?”小虎为人正直,但是有的时候太认死理,一板一眼。

“凡事要往好的方面想,你怎么知道他还会学坏。”我继续哼着小曲,享受着日行一善的愉悦心情。

“你觉得人李老师会信么?你看病送人猪前肘?”

“孙砚发烧的时候我就直接塞了两个肉包啊……”

“……”

其实,我的工作就是这样,每天在极其平凡和普通中度过,当然,就算是再平凡的人生也会遇到一些意外,以至于后来,我经常怨念当初用卡旺卡和孙砚换的这个晚班,那绝对是可以称作是恶梦的开始。

下午的那场猪血四溢,搞得我一度没什么胃口吃晚饭,结果错过了所里的晚饭时间,随意挥霍了一些小饼干之后,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去吃点东西以免我的胃又罢工,第二天各种给我脸色看。所以,戴上装备——夜晚巡逻必备的手电、警棍以及通讯机,蹬着自行车就出去了,罗凡看到我十点半一个人往外跑,好心的大喊:“一阳,要不要我陪你啊,太晚了一个人不要去东三街哦,那边经常闹鬼~”

去你的!不要老子一出门就提鬼啊鬼的,老子是无神论者,以及从来不信神佛鬼怪这种事情,权当没听见,我骑着车准备去谢老四的馄饨摊吃碗热乎乎的馄饨。

骑到东三街网吧门口,谢老四果然还在,憨厚的中年男人看到我就一脸堆笑:“凌警官,出来吃宵夜?”

“嗯,出来巡逻,正好过来,一碗馄饨。”我坐在摊边,瞄了一眼网吧,站门口的是才放出来没多久的小山,看到我来,闪了个身就进去了,我笑了笑,网吧的后门这会子估计挺挤,我真得只是出来吃碗馄饨。

我轻轻对着勺子里可爱的小馄饨吹了一口气,通讯器就很煞风景的在那里狂喊:“小凌!一阳!”

“我在”还是把那颗小馄饨送进了嘴里,心想,又是哪家夫妻半夜吵架惊扰周边了?

“你在什么位置?”

“东三街!”

“快!江曲别墅的位置发生入室盗窃,盗贼被屋主发现,正朝东三街方向逃窜!”

“啪”把勺子一扔,立刻扯过自行车就朝江曲别墅的位置去了,太特么猖狂了啊,这才几点啊,入室盗窃,真当我们片儿警是死的啊!

“老四回头和你结账!”扔下一句话匆匆跑了,老四还不忘对我说声小心。

我一路狂骑,然后注意周边的情况,江曲别墅往东三街这边只有一条路,有钱人喜欢曲径通幽,不喜欢四通八达,这么看也是有好处的。

沿路骑了半天,一个鬼影子都没看到,就看到远处有着好多手电筒在那里乱晃,啧,肯定偷得还是一大户,索性停下来,也拿手电筒开始搜寻,心想,这人估计现在要还在,也是在这范围内的,这边刚想完,就听身后一阵什么东西落地的响声,迅速转身,哪知道人家动作比我还快,还没反应过来,我觉得自己被拦腰一抱硬是拽进了旁边的树林。

早就说了,林荫道这种东西晚上是不安全的!

我抬起右臂朝袭击我的人腹部就是一个肘击,无奈那人抬手就把我整个人圈了进去,好吧,我得承认,我的身高在对付这样的犯罪分子面前是缺乏一些说服力,但是,这个姿势也太屈辱了!

手电筒和通讯器被打掉了,整个人被人搂进怀里死死的制住,嘴也被手捂上了,我要是个女人,都怀疑下一步是不是要被QJ了!心里悲愤异常,还好腿能动,可是刚抬腿,这家伙居然就势把我往地上一推,我还没反应过来,他整个人就压过来了,我的天!真的要被QJ么!

我听到凌乱的脚步声,原来是有人追过来了,我好像还听到了小虎和罗凡的声音,他们一定看到我的车了……

那人用力的捂着我的嘴,天太黑,我什么也看不清,恍恍惚惚看到一张戴着半边面具的男人面孔……

蝙蝠侠?

我有点不甘心的继续挣扎,干脆一张嘴咬上了那混蛋的手,果然那人吃痛,手一松,我刚要嚎一嗓子……

更杯具的事情发生了……

这混蛋还是堵上了我的嘴……可是这次,他用的是他的嘴!

凌一阳,二十六岁,从幼儿园开始同数个女生交往过,但是,从来没有逾矩行为发生,所以,这家伙……夺走的是我的初吻!初吻!!!!

更让我头痛的是!他是个男人!男人!男人!

我愤然的瞪大眼睛想要看清楚这个家伙的脸,无奈我只看得清楚他的眼睛,一双鹰一样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危险的光芒。

如果只是为了堵上我的嘴,你已经成功了!可是!麻烦你不要把舌头也伸进来!他奶奶的,老子还穿着警服!

我有点委屈,不就是出来吃个馄饨么?不用被个男人压到身下强行索吻吧!你到底是盗窃犯还是色情狂啊!

觉得呼吸都有点困难了,浑沌的意识渐渐替代我刚刚羞愤的心情,耳边也渐渐听不到声音,那混蛋不知道是不是亲上瘾了,半天才松开我,我也就剩下喘息的力气了,抬头看,半天眼睛才找到焦距。

月亮这才透着薄薄的云彩露出半个脸来,我也才看清那男人的脸,虽说是戴了面具,但是还是看得出来五官英挺,一身黑衣,我冷眼上下打量了一番,心想,耍帅么?你怎么不穿个斗蓬!这么猖狂,索性穿身白衣服出来扮怪盗基德啊!

这家伙居然还笑了,那唇角微翘的弧度让我不爽,而更让我抓狂的是他说的第一句话:“就你这小身板也当警察?”

我立时就跳了起来,伸手就要和他过招,居然怀疑我身为警察的能力!瘦怎么了!瘦不能当警察么?想当年我也是拿过警校全能前十名的!

一拳挥过去,那家伙居然还在笑,他不仅接住了我的左勾拳,还被他顺势一把扯怀里了,这个变态!他居然在摸我的胸口!我脑子当时就当机了……

“嗯,凌一阳,PC42987……”我这才反应过来,这家伙是在摸我的警官证。

我还要继续反抗,这个样子实在是太特么丢人了,这家伙居然凑近我的耳朵旁边轻轻吹气:“你的唇很甜美……凌一阳,我记下了……”

我XXOO!简直要把老子毕生所学都骂出来了!我堂堂七尺男儿!人民警察!居然被个小毛贼给调戏了!虽然我事后知道,他并不是一般的小毛贼,但是我被赤果果的调戏了却是不争的事实。

大家看到我有些失魂落魄回到所里的时候,已经是一点多了,自行车通讯器都躺在路上,他们理所当然认为我被人袭击了,沿途找了我半天没找见,还以为被掳走当人质了,我当时就踹了罗凡一脚,笨蛋!不会往小树林找么!旁边一大遍小树林没看见啊!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要是被他们看到我被个男人压着还强吻,我果断是不要见人了,算了,权当是被狗咬了,我愤愤的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一篇曾经发表于论坛的同人文,篇幅不长,主要为贺当时论坛周年庆,一时兴起还是先拿此文练了一下改原创,下一步就是折翼改原创了,因为好多朋友不看同人的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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