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从李靖的眸子里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强烈的爱。迎视着这样的目光,雁青鼻子一酸便哭了出来:“爹爹,不打了,咱们不打了!我们回到敕勒川上,女儿一辈子和爹爹在一起。我们再种起一片柳树来,没有几年,就又有柳枝可折了……”她的鼻翼抖动着,越说越激动:“爹爹高兴的时候,我们就围着火堆唱歌、跳舞;爹爹不开心的时候,我就陪着爹爹,您看见我,就好像看见阿妈一样……好吗?爹爹,好不好?”
咄苾没有说话,但他的心确确实实渴望着回答一个“好”字。
就守着一双儿女过下半辈子吧!没有了朵尔丹娜,江山对他来说,又有什么用处呢?——他终究是年过半百的人了,早已没有当年一统天下的野心,支持他的仅仅是两个念头:维护突厥的统一和报仇。
“孩子”,他摸了摸女儿一头乌黑的秀发,她的头发也和母亲一样,很硬,浓密的披在肩头。咄苾的笑容有一点忧伤:“爹爹本来再也不会有高兴的时候了,是你,我的小公主,是你给爹爹带来欢笑的啊。我会考虑你说的话,放心。”
雁青的眼睛亮起来了,她上前挽着父亲的胳膊,走下山峰。
那一夜,咄苾帐中的灯一直都没有熄灭。
第二天一早,他破天荒的没有喊女儿出来吃饭,独自一个人转到了山下的牧民家中。
帐篷几乎没有一顶是完整的,全都经过了几千上百次的修补,如果有一阵大风,可以想象牧民们的惨状。咄苾不禁奇怪,他的子民们,是如何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寒冬?
咄苾随手撩开了一顶帐篷的帘子,门里的女人惊恐万状地抬起头,下意识地抱紧了怀里的孩子,小男孩一看见有外人进来,吓得哇哇大哭。
只一眼,那女人便认出了他。她又激动又害怕,连忙跪倒行礼。
咄苾看了看这个“家”,从里面看上去和从外面看几乎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帐篷还是帐篷,只正中铺着一块什么皮毛,破损的已辨别不出是属于什么动物的。咄苾叹了口气,问道:“你是谁?家里还有谁?”
那女人低了头,道:“我叫阿瓦,是木合部落的人。男人死了,儿子……也死了,媳妇已经改嫁——”
没有听完她的话,咄苾摸了摸那小孩子:“这是你孙子?”
那女人摇了摇头:“是我外孙……万岁,我的女儿女婿一家也已经死光了,只剩下这个小东西,没有他,我也不活啦。”
那女人声音虽然哀恫,但说话还是极其冷静。
“你的丈夫和儿子是怎么死的?”咄苾问。
那女人声音高昂了一些:“我男人死在打长安的战斗里;儿子是跟了突利去打夷男。万岁,他们都是死在战场上的,没有丢我们卓弋家的人!”
那女人昂着头,既不骄傲也不激动,居然也没什么怨恨和愤怒。她那么平静,似乎夫死子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她用破衣衫紧紧裹着小外孙,似乎她的身体就是一老一小两个人的全部世界。
咄苾点点头,又问:“阿瓦,如果你的外孙长大了,仗还没有打完,你让他上战场吗?”
那女人迟疑了一下,答道:“他是个男人,自然要去的,就算是我们一家死绝了,也比做逃兵好。”说到这里,女人的眼角冒出两粒黄豆大小的眼泪,她慌忙用衣袖去擦,越擦越多,终于哭了出来,她泣不成声地道:“可汗,仗不会打到那个时候吧?我们都愿意跟着您啊……可汗您娶朵尔丹娜的时候,我也看见了,我也跟着喊过了……我信得过可汗,您会带我们过好日子……会的……”
咄苾弯下腰,恭恭敬敬在她面前放下一块金子,转身走了。
那天,咄苾走遍了保铁山下所有的村落,很晚才回到山顶的行宫中,又是整整一夜无眠。
他就这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关就是七天,除了雁青来送水送饭,没有见任何一个人。夜半的时候,可以听得见咄苾的长吁短叹,或大骂,或争论,只要雁青知道,父亲在做一个多么痛苦的抉择。
七天后,咄苾终于推开门走了出来。只是七天,他的鬓角居然多了不少白发。他冷静而坚决地宣布:遣使赴唐,主动议和。
李世民大喜过望,当即下令李靖以定襄道总管的身份迎接咄苾入朝。又连下两道圣旨,使鸿胪卿唐俭,大将军安修仁二人星夜赴突厥宣诏,以示大唐议和的诚意和两国修好的决心。
保铁山上忽然到处洋溢着生气与欢笑。六十年来,突厥人与汉人的战争,总算有了个尽头。
咄苾感慨地发现,原来突厥的人们,并不那么热衷于雪耻和复仇。
天色好的夜晚,又有情人在窃窃私语,偶尔迸发出甜蜜和憧憬的笑声。男人和女人们开始筹划重建家园,可以再买一匹马,那件破烂的衣衫,也该扔掉了……
年轻的汉义公主真的被当成了福音和救星每到一处,都有盛大的欢迎。
雁青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兴奋,苍白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红晕,只是稍通医理的人都知道,那红晕是多么地病态。
叠罗施越来越喜欢这水灵灵的妹妹,常常傻傻一笑,就去手脚不停地布置接待大唐使者的礼仪。他在等,等着和平最终到来之后,然后一家人好好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就连咄苾的脸上,也开始偶现笑容。只是那笑容总是一闪即逝,雁青知道,他的父亲心中还有最后一个结——死结。
这结就是那个“凶手”,李靖,真的是他么?答案似乎越来越明显,但咄苾和雁青似乎都不愿说破,于雁青,是二十年的养育之恩;于咄苾,却是三十年的兄弟。
朵尔丹娜的血案已经是惨绝人寰的打击,伤口还没有痊愈,难道要将伤疤再血淋淋地撕去?
时间在一天天的推移,两位天使终于到了。
大唐和突厥议和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在欢呼和盛大的迎接中进行的。
无数放下了敌意的笑脸,无数历尽了劫难的人们。
保铁山狂欢!
长安狂欢!
大唐举国狂欢!
突厥举国狂欢!
在这一片欢呼声中,唯一不安的人,是李靖。
他没法子压制不安,只要他和咄苾一打照面,真相必然大白于天下。
只要朵尔丹娜是他杀的,咄苾就算放过天下人,也决不会放过他。
连雁青和叠罗施也不会。
星夜,他找来了副将张公谨在密室深谈达旦。
“……这,唐大人怎么办?安将军怎么办?圣上已经下旨,抗旨行事可是掉脑袋的罪名啊。”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没有听说过昔日淮阴侯破齐的典故么?圣上要的是突厥的万里河山,区区一个唐俭怎么会放在眼里?只要事成,非但不会怪罪,还有重赏……”
“是,属下明白了!”
终章 落日(一)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曹操《蒿里行》
巴林于尔根村静静地躺在草原的尽头,向前一百里就是汉人的地盘。
这些年来,村里的汉人真是越来越多了,追逐丰盛水草的突厥人,竟和这些盖起石木屋子,贪图安逸的汉人混在一起,拉姆斯汉尔格一想起这些,就免不了愤愤的不平。如果不是因为打仗的时候掉了一只胳膊,如果不是因为太穷,他拉姆斯汉尔格绝不至于娶一个汉人娘们做老婆。天哪!娶一个汉人!这在数十年前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但是最近……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慢慢改变,拉姆斯汉尔格说不清那是些什么东西,但每一个人似乎都能明显地感觉到它——尽管两族人还在互相仇视,尽管马上相遇的时候他们互相嘲讽甚至拔出刀来,但是,随着对土地的依赖和交流的日益频繁——即使交流是建立在刀和火上的——汉人和突厥人确实越来越多的走到一起,毋庸讳言,他们需要汉人种植和纺织的技术,就好像汉人需要他们的马匹,皮毛和刀一样。
拉姆斯汉尔格躺在床上,看着已经破了无数个洞的帐篷顶,心里忽然烦乱了起来。
“刁貂!”他粗鲁地伸出右臂,摸向女人的胸口,“过来。”
刁貂正蜷缩在被窝里,这塞北的风,牛虻一样的无孔不入,透过帐篷的缝隙,穿过厚厚的羊皮袄子和陈旧的被子,刺进她的皮肤里,躺了整整一夜,手脚还是冰冷,冷的钻心。刁貂不明白,那些突厥女人,怎么就不怕冷呢?按理说,她已经在这块连接着草原和黄土的村落里生活了十二年,但比起那些草原的女人来,没的显着娇弱。
黑粗的手已经探进她的怀里,揉搓着她的奶子,手上还有些牛粪的干粉,簌簌地落了一被窝。
“不要不要!”刁貂忽然烦躁了起来,用力推开那只手。
“怎么了?”拉姆斯汉尔格皱皱眉头,眼睛已经兴奋到发红,努力让声音柔和一点:“过来,啊?”
“家里揭不开锅了!”刁貂忽然恼怒起来:“饿死我无所谓,饿死你儿子你也不心疼?”
拉姆斯汉尔格脸上有点挂不住,不耐烦地说:“不是跟你说了,开了春,把那头产奶的母羊给卖了,给你做新衣裳,嘿嘿。”
“新衣裳!你都跟我说了三年的新衣裳了。”刁貂转过身子,背对着男人:“我不要衣裳,我怎么嫁了你这么个残废!”
“你说什么?” 拉姆斯汉尔格一把揪住刁貂,扯了过来:“我这条胳膊,是跟着咄苾王打仗断了的,你敢——”
“我怎么不敢!”刁貂失控地叫了起来:“就是你那个什么咄苾王!不是他一门心思给女人报仇,我们怎么会这样!”
拉姆斯汉尔格脸色铁青起来,忽然扬起独臂,用力一个耳光打了过去,刁貂只觉得眼前一花,脑子里嗡嗡轰响成一片,耳边,拉姆斯汉尔格正在怒吼:“臭娘们,你敢说王的坏话?信不信我现在就劈死你?”
刁貂被吓坏了,成亲五年,她从来没见过拉姆斯汉尔格这副样子,血红的眼睛,鼻孔张的老大,手掌上青筋毕露,好像真的就要杀人一样。她嘴唇哆嗦着,不敢再说下去,只是不受控制的呜咽起来。
“贱货!”拉姆斯汉尔格一把扯住她头发,重重一摔,随手扯下她衣裳,翻身骑了上去,嘴里骂骂咧咧:“汉人没一个好东西!臭娘们,老爷让你看看什么叫男人!”
突如其来的粗暴让刁貂疼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拉姆斯汉尔格虽然只有一只手臂,还是足够扭住她的胳膊,让她动弹不得。徒劳的扭曲更加刺激了男人的欲望,拉姆斯汉尔格发疯似的,把满腔怒火发泄到身下这女人的身体里。
半晌,拉姆斯汉尔格终于满意的起身,看了看几乎昏死过去的女人,“呸”了一声,伸手去摸脚下的酒囊——酒囊早就空了,拉姆斯汉尔格又生起气来,骂了一句什么。
“再有下次,老爷一定杀了你!” 拉姆斯汉尔格爬起来,披上袄子,提起酒囊向门外走去,忽然又回头威胁了一声。
刁貂看着男人走出帐篷,忽然大哭了起来。
走吧走吧!她暗自下定了决心,离开这头粗鲁的公牛,回到江南去!
村里的荀书已经不知偷偷说了多少次了,他要带她走,到传说中有柳条飘飞的江南去过好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她早就跟着他私奔了。
没什么舍不得的,自从半年前拉姆斯汉尔格溺死她第三个女儿之后,她就已经恨上了这个屠夫——是的,五年前,是他娶了自己,给了自己一口饭吃,但那又怎么样?他,不过是个杀死亲生女儿的凶手罢了。
刁貂抹了把眼泪,坐起身来——拉姆斯汉尔格出门买酒,没有半天是回不来的,去找荀书,告诉他,自己什么也不管了,跟他走!
她一骨碌爬起来,开始收拾几件少的可怜的衣服,草草扎了一个包裹。一抬头却发现拉姆斯汉尔格正冲进门口,急匆匆的,手里的酒囊也不知去了哪里。
“你……”刁貂的声音开始颤抖,不自觉地将包裹向身后藏。
拉姆斯汉尔格铁青着脸走了进来,掀开被褥,抽出一柄明晃晃的战刀。
“拉姆斯汉尔格,你要干什么?”刁貂急了,一把拉住他。
“少废话!”拉姆斯汉尔格好像这才看见她,向门口冲去,“快去,告诉村里的男人们,汉人来了!”
“汉人?”
“别跟在我后面!要滚快滚!” 拉姆斯汉尔格看来真的是急了眼:“汉人的军队来了!带着孩子们快走!”
说罢,拉姆斯汉尔格连看也不看她,扭头就冲了出去。
“汉人?军队?”刁貂怔住了,她可怜的脑子反应不过来,只是听见孩子们三个字,立即向帐篷的角落冲去——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小的儿子才一岁,还只会在地上爬。
背起二女儿,抱起儿子,扯起还在睡眠中的大女儿,刁貂跌跌撞撞向外跑去,却和一人撞了个满怀。
“荀书!”刁貂惊喜地喊着:“你来的正好,我们快走!”
荀书是村里有名的后生,虽然面皮白净,但是两膀好力气,寻常的突厥汉子也抵他不过。他一把将刁貂的大女儿背了起来,抢过小儿子,大声说:“快跑,刁貂,跟我走!”
村里已经乱成一团,男人们摘下刀,女人们一个个紧紧护着孩子,羊圈被马匹踩散,一只只公羊跳了出来,和狗一处奔跑,惊惶与愤怒山火般卷过村庄。
荀书把刁貂扔上马背,自己也跳了上去,轻声道:“是大唐的军队。”
听到大唐,刁貂略微松了口气,不是土匪就好,只是……大唐的军队来这里做什么呢?前些天还听村里的老人们说,突厥和大唐已经和解了,太平日子就要来了呢。
“大唐?那我们紧张什么?”刁貂拍了拍儿子的脑门,“哎呀,拉姆斯汉尔格这个莽夫,拎着刀就迎过去了,荀书,他会不会?”
“别想着拉姆斯汉尔格了”,荀书脸色铁青,“这一次,他们来势不对。”
他狠狠一踢马腹,向北方奔去。
“荀书,干什么朝北?我们去江南!”刁貂急了,在她心中,似乎只要向南跑,就可以到那花红柳绿的天堂。
荀书没有回答她,只是用力的打马。
“快!快!”背后,忽然马蹄声响起,刁貂努力扭头去看,只见几十个突厥汉子纵马赶了上来,领头的正是拉姆斯汉尔格。
“糟了!”刁貂抱紧了怀里的孩子,但是这一匹马上,坐了两个大人三个孩儿,无论如何,也不会太快,拉姆斯汉尔格他们越奔越近,竟是无路可以逃脱。
“刁貂?”拉姆斯汉尔格也看见了前面马上的人,忽然低声吼道。
“拉姆斯汉尔格,放过我们。”刁貂回头,见自己的男人离他们只有三四丈的距离。拉姆斯汉尔格不愧是优秀的骑手,单手举着战刀,只凭双腿控制马的狂奔。
“狗男女啊……” 拉姆斯汉尔格停下了,几十个突厥人也停住,围拢在他们身边,刁貂几乎已经绝望,却听见拉姆斯汉尔格叹了口气,说:“你们快走吧!来的是唐朝的骑兵,或许他们不会杀你。”
“你……”刁貂紧闭的眼睛又睁开了,吃惊地问:“你们这是?”
“我们要去给可汗报信。” 拉姆斯汉尔格最后回头,恶狠狠瞪了一眼刁貂,用力一夹马腹,大声喊:“分开,我们分开走,一定要——”
他粗犷嘹亮的嗓音忽然被淹没在无数铁蹄踏地的轰鸣之中,天边已经出现了大军的影子,如死神的黑翼,急速席卷而来。
刁貂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千军万马如洪水的激流,在那渐渐逼近的阴影面前,他们这几十个人,竟渺小如同蚍蜉。
北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哪里有躲避的地方?
拉姆斯汉尔格吸了口气,拨转马头,迎着无边的铁骑,冲了上去,路过荀书和刁貂的时候,他似乎顿了顿,“荀书,带好我儿子!”
几十柄雪亮的弯刀指向天空,男人们向敌人冲了过去——这就是草原上的汉子,哪怕只剩一个人,也会以倾城的气势迎接血和火的战斗。
只是,他们的攻势如同在燎原的战火上浇上几滴水珠,大军的速度并未受到丝毫的影响,拉姆斯汉尔格的刀锋准确无误的砍入一个士兵的咽喉,几乎与此同时,数十柄长矛一起挑入他的身体,巨大的冲力把他挑离马鞍,甚至尸体还在长矛的矛尖上短暂的停留了片刻。刁貂大睁着眼,她本以为会看见流血,但是没有,连血都来不及看到,黑色的骑兵洪流已经淹没了几十具躯体,逼向面前。
荀书忽然大声喊了起来:“大人,我们是汉人!我是琅砑人氏!”
“荀书!”刁貂还没来得及说话,大军已经到了眼前,一直被吓傻的孩子们忽然大哭了起来。
领头的军官似乎冷冷扫了他一眼,战马从身边掠过。
刁貂浑身都在颤抖,死死抱着孩子,闭着眼,身边上千具冰冷的铠甲带起阵阵旋风,骑兵队已从身边经过。
荀书用力勒着马,避免胯下可怜的坐骑被惊坏,好不容易,上千名骑兵才从身边经过。
“荀书……荀书!”刁貂回过头,抱紧勒荀书,不知是高兴,还是害怕,嘶声痛哭。
“走!”荀书浑身已经被冷汗浸透。
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哭成一团,刁貂颤抖着问:“去……江南?”
“不……”荀书忽然跳下马,把刁貂和孩子们放了下来。
“荀书!你这个孬种,你要自己逃命么?”刁貂骇极,一把拉住他的袖子,象揪住最后的稻草,死也不肯放开。
“刁貂,对不起……我不能带你去江南了。”荀书脸上忽然多了层坚毅的神色:“巴林于尔根也是我们的家乡啊……刁貂,我要去王帐,我要去报信,大唐,他们反悔了!”
刁貂无力地摇摇头……她不懂,她一向以汉人自居,但是直到此刻,她才发现自己已经糊涂了,她是汉人还是突厥人?荀书呢?是汉人还是突厥人?
她是女人,她不想明白这个,只要有一个男人,能守在她身边,让她和孩子们吃饱饭就好。
荀书低头用力亲了她一口,翻身上马,向西奔去——四百里外,有突厥的驻军。
我呢?我去哪里?刁貂披头散发,抱着哭哑的儿女,向南方走去——南方……向南走,再向南走,该是江南了吧?
只是大地又开始震动了——这才是真正的地动天摇,连空中的鸟儿也惊的一起向北逃了过来。
刚才过去的不过是先头部队,这一回,才是真正的大军。
流矢如暴雨,吞没了那个报信的身影,“荀——书——”刁貂绝望地嘶喊,远处,马上的荀书身躯一震,好像被弓弩射中一样,跌落下来。
大军的前锋赫然可见,看不到两翼的边际,看不见队伍的尽头,荀书的身子迅速被淹没。
刁貂抱着孩子们,想要模仿荀书刚才那样大喊,但声音却被噎在喉咙里,变成嘶哑的喃喃:“我是汉人……我是琅砑人氏……”
轰——军队的潮水终于也淹没了她,开头的几十骑避开了她们,但是很快,她右臂一痛,立即失去了知觉——纷乱的马蹄还是踢中了她。
“啊——”刁貂死死张着眼,看着失去庇护的儿子和小女儿转眼被踏为肉泥。
她想要站起来,但还是被冲势带倒在地,眼前跟着一黑,栽在地上,但手里死死抱着最后一个孩子。
剧痛从背上传来,意识转眼被碾入泥土——
南方以南,应该是江南了吧……
如同无数个边境的小村庄一样,巴林于尔根村转眼就被大唐的山火洗得干干净净,代国公李靖以一个军事家的天才下令,火速赶往咄苾王帐所在的保铁山,不可有消息走漏,不得延误,步兵,伤兵,辎重,粮草,一律抛下——不惜一切代价。
是的,不惜一切代价,鲜微的抵抗和血色,并不算什么。
许多年后,幸存下来的老人们说,那一日,大地是暗色的,天宇是惨白的,哺乳的母羊,奔驰的骏马,嬉笑的孩童,红颊的姑娘,在同一个时刻,同一面旌旗下,碾为赤色的埃尘。
那一日,流浪歌者的琴弦,在战刀下,铮地一声,断裂了。
兵贵神速,在异国的土地上尤其如此。
血染洪荒。
二)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唐·王昌龄天苍苍,野茫茫。
明明已经接近寒冬,今岁的保铁山却依旧染绿,老人们纷纷传言这是天神的吉兆,要古老的草原打开了它的胸膛迎接和平。
久违了千年的和平终于到达。
“爹爹”,雁青手里捧着一件黑缎金丝的大氅,背后绣着森然的狼头,栩栩如生,神色狰狞,目光中满是侵吞千里的霸气,她一回头,琳琅的发饰丁呤如春风:“找到了,是这件么?”
咄苾却没有回头,低头看着身上朱红色的长袍,折向外的一面还是黯淡了,胸口腰际多少有些不合身,但一眼就能看出,是极品的料子和裁剪。
雁青撇撇嘴:“这袍子小啦,年轻人穿的,爹爹你穿它干什么?换下来,我给你挑件。”只是她刚刚伸手,咄苾就已低声阻止:“放手……”他伸手,在衣料上反复摩挲,粗糙的掌心划着精致的缎面,发出刷拉拉的嘶响,雁青再傻,也看出这件袍子的不比寻常,轻声问:“爹,是娘做的么?”
咄苾回过头,笑了,女儿这么怯生生地望着自己,乌溜溜的眼珠却藏着按捺不住的好奇,她是那么的想念母亲,想念那个从未见过面,只在传说里飒爽的母亲,咄苾摸了摸女儿的鬓发:“不是,你娘哪有这个手艺?只是……当年我是穿着这件衣裳跳上摇光的马鞍,把你娘抱在怀里的……”
那一夜,他将自己的新娘抱在怀里,也烙在心里,只是那烙印在仇恨里结成了冰,二十年间,春风不度雁门。
“那……”雁青看着父亲的神色,摸不准他的悲喜,递上了手里的大氅。
咄苾手一抖,披上大氅:“没什么,只是你娘如果还在,今天,恐怕是最高兴的人……雁青,你出去帮哥哥招呼一下客人,我随后就到。”
雁青点点头,挑开帐帘走了出去,她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父亲需要时间去强行安抚那快要汹涌的悲哀。
“朵尔……丹娜……”咄苾忽然伸开双臂,向着虚空死死地拥抱,好像要把丢失的心找回来,按进胸膛里——偌大的王帐里,咄苾就那样保持着一个拥抱的姿势,许久不动,黑发垂在大氅之上,夹杂了小半的花白,触目惊心。
一滴泪忽然渗了出来,顺着皱纹的纹路滑落在衣袖上,转眼间暗红之中多了一点鲜红:“朵尔丹娜,你看,我不贪心,上天还了我一个女儿,我们的女儿——我老了,也累了,黄河那边的天下……我不要了……”
门外的喧嚣越来越大声,咄苾忽然发觉了自己的失态,振衣而出——保铁山已经被喜极的人群挤满,最贫苦的牧民也换上了最光鲜的衣衫,黑色的羽銮排向天边,战士们丢下了十几年未曾离手的刀枪,欢呼雀跃。当他出现在人们视线的顶端时,一切声音都渐渐平息,所有的目光都等着他发号施令——那个渴望已久的命令。
此情此景,竟是象极了二十年前那个神赐的夜晚,只是黑发的王子已经垂暮。咄苾脚步沉稳如山,气吞万里——他已经年过半百,要在一生尚未衰竭的时刻,做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来了……来了……”人群向两边散开,连不懂事的孩子都在母亲怀中兴奋起来,漫长的通道,这一边是突厥王咄苾,那一端,是大唐的议和使者,唐俭——此前一千年,此后一千年,在这片古老辽阔的土地上,都再无一个这般受到欢迎和礼遇的汉人。大唐的仪仗一步步靠近山巅,靠近突厥黑色的旗阵。
在相隔三十丈的距离,唐俭停住了队列,咄苾一挥手,向下迎来。即便唐俭这样早已在官场摸爬滚打了许多年的官员,也有了一种久违莫名的激动,他打量着咄苾,那个无数次驱赶战马踏过黄河的草原英雄,虽然明明知道他是寇仇,却还是忍不住的欣喜——塞外的风沙磨去青春的最后一丝凌厉,传奇中的王面色沉重,神色威仪,眼角几缕刀刻般的皱纹却跳着轻松和喜气。唐俭恭敬道:“久仰颉利可汗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下无虚。”
“上朝天使驾到,未曾远迎,失礼失礼!”咄苾早就淡忘了汉人的繁文缛节,拱手,多少有些僵硬。
“可汗太客气了!从今以后,大唐与突厥,两国永为兄弟之邦。”唐俭扫了一眼期待的人群:“看来贵国的百姓也等急了,下官就宣读诏书吧!”
咄苾点了点头,唐俭从金漆龙纹八宝盒内捧出诏书,转过身子,缓缓抖开——千山寂静,所有人都在同一时刻屏住呼吸。
“快拿武器——”一名卫兵慌慌张张的拨开人群,一头栽倒在地上。
叠罗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心道当着特使的面如此手足无措,未免太失礼了。咄苾却是一惊,他隐隐约约感觉到,最让他担心的事发生了。他大步跨上,一把抓住卫兵的胳膊:“什么事快说!”
“快拿武器,好多汉人!汉人来了!汉人杀来了!”卫兵好容易才缓过一口气,喘息着道:“大队汉兵杀入我境,已经快到保铁山了!”
所有的笑容一起僵硬——惊异,震怒,背叛,更多的是一时接受不了的空白和木然——虽然只是极短的时间,但每个人都有了世界末日的恐慌。
静得令人窒息,咄苾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一个指头一个指头地放开了卫兵的胳膊,恶狠狠把目光转到唐俭脸上。
唐俭在他的逼视下竟打了个寒战,手中的诏书一下掉在地上。“不可能!我亲眼看见圣上龙颜大开,百官额手称庆,有诏书为凭!诏书为凭啊!”唐俭慌忙去捡那诏书。
咄苾一把抓过兵刃,大步迈出,一脚碾在诏书上,脸色阴沉到死灰,再不看唐俭一眼。
山下,如潮的铁骑夹杂着死亡的阴影卷过突厥的土地。
他们,终于来了。
唐兵已经攻到了山腰,防御工事基本上全毁了——今天只有轮值的几个人在站岗,人们沉浸在即将到来的和平里,早已收起了刀枪,甚至连马鞍也已经卸下。
无数突厥子民倒在屠刀下,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换下,遍地的尸首和残肢,犹自穿着簇新的衣裳。
一道血的裹尸布从山脚拉向山峰,血色上隐隐透出一个“李”字。
咄苾闭上了眼睛——李靖赢了,他选择了最好的时机,做出了最大胆的决定,他宁可抗旨而行,也要杀了咄苾,灭了突厥。这一刻,咄苾终于明白,或者说,终于承认谁是杀害他妻子的凶手,但一切都已经太迟。
“爹爹——”叠罗施带过了一匹战马:“上马,我们杀出重围,东山再起。”
咄苾脸部的肌肉似乎已僵硬,说不出是愤怒还是痛苦:“突厥今日一败,是亡国的一败。亡国之君,苟活何意?”
叠罗施急道:“杀一个是一个,咱们突厥男人,只有战死的,没有束手待毙的!”
“好!”咄苾被他重新激出了万丈豪气:“咱们父子并肩作战!”
“还有我!”雁青纵马赶了上来,两眼中满是泪水,一切都按照她的努力进行了,但是她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灭亡。
“走吧!”咄苾打马而下,不忍责备女儿一句。
三骑快马直闯而下,在唐军的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
隐约可见李靖的帅旗迎风招展,叠罗施按捺不住了,忽然恶狠狠一咬牙:“我去杀了他!”
“不可!”咄苾伸手抓住叠罗施的马缰,已然恢复了昔日的镇定:“李靖就是要我们自取灭亡,先退了再说,跟我走!”
他一马当先,向北方杀去。 一路上,无数匆匆拿起兵刃的士兵向山下冲去,无数刚刚反应过来的士兵冲回帐中牵马取兵刃,小股的唐兵已经列成直阵,五骑一列,势如破竹的向山上冲杀,不及逃跑的妇孺被绊在马下,哭喊和叫骂声乱成一团,“拿刀,汉人来了……”“咄苾王救我们……”此起彼伏的声响响在耳侧,令咄苾几次三番想要拨马迎敌,战死沙场。
这是他第一次知道以卵击石的滋味,兵不知将,将不见兵,乱军如山倒,竟然寻不到部下的痕迹。时不时看见身着贵族服饰的大将,正惶恐地护着身边的娇妻美妾,老父老母,弱子稚女,昔日战阵上杀人如麻的战士,在亲人倒下的时候竟然也无助如平民,慌乱地哀嚎着,一双手无法保全全家,只左右突围,直到自己也被乱刀砍成肉泥。
这里是不设防的萧墙之内,今天是不打仗的和平之夕,突厥的战斗力被完全彻底地击跨了。
咄苾黑色的大氅成了乱杀阵中唯一的旗帜,小股的散兵渐渐在他身后汇聚成潮,一起向北翻山而奔。一路上聚集的人马越来越多,有了主帅,渐渐冲杀也成了阵势。
唐兵从南方而来,北方的包围薄弱了许多,加上山势陡峭,不多时已杀出了重围。
咄苾这一通冲杀,已是浑身浴血,喘了口气,他回头招呼:“叠罗施,达达敏尔,你们还好吧……”
雁青也疲惫之极地握着滴血的长刀,而在她身边,叠罗施早已不知去向,。
“糟了!”两个人一起惊呼。
他们的战马已经不堪驱使,尤其是咄苾跨下的战马,前腿上砍了个大口子,皮肉向两边翻着,一路流着血,没有扑倒,简直就是个奇迹。
“可汗——”身后惊弓之鸟一般的士兵忽然开始惊呼,北山之后的沙砾地上,远山一般的黑影严阵以待——伏兵!
那就是李靖日后扬名千古的“六花阵”,中军九宫以八卦之势缓缓流动,横列在中军之前的,是铁甲的梯状蛇蟠,远远看上去,如一个从地狱里打捞上来的黑色太阳,长着数百个怪蛇的脑袋,咝咝吐着死亡的黑信,牢牢横亘在咄苾的前方。
这是李靖三十年来苦心孤诣对付突厥精兵的杀手锏。如今,铺天盖地的罗网已经慢慢收拢,他站在网口,兴奋地等待着一生中最重要的猎物——那个宿命一般不可战胜的对手,今天,要横尸在他李卫公的马前。
“爹……怎么办?”雁青倒吸了口气,她并非没有见识过大阵仗的女子,但是,面对着这样的对手,己方那些衣衫褴褛,盔甲不齐的士兵如何还有生机?款待的盛宴尚未举行,他们饥肠辘辘地冲杀到这里,早已筋疲力尽。
咄苾抬起手,钢刀已经卷刃,鲜血顺着手腕滴滴落在马头上,他的声音不大,但已经足以令每一个士兵听得清清楚楚——“冲过去!”
“是!”
这支不足万人的残兵里,有亲兵,卫兵,矛兵,盾兵,弓箭手……只是匆匆汇聚成为一队,但几乎凭着多年战斗的本能列成阵势——能够从那场大乱中反应过来的,本来就是千锤百炼的战士,在听到命令的片刻,立即找准了自己的位置。
只是,盾手和箭手早已名不副实,狭路相逢的厮杀并没有给他们留下机会,所有的手里都一律持着长矛,长枪和战刀。长矛手神色坚毅地站在队伍的最前——这是什么样的长矛手呵?矛尖已折断了不少,那本应闪着寒光的前锋部队手里只剩下光秃秃的木杆,甚至木杆也开始断裂——他们几乎是出于天职地站在最前面,也早已明白,眼前的钢铁长城不是自己可以冲开的。
突厥的战队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本来是速度,但是现在马力已经不支,失去了急冲的可能,而且即便是急冲,也注定冲不破重围。
这支最后的部队,迈着缓缓的步子,开始冲锋。
不知是谁开始唱一支低徊悲凉的战歌,转眼就成了无数人的合唱——
我阴山之下,大漠之南,白骨苍苍;
我青天之下,高山之上,难返故乡;
我日落之处,长城之外,谁与纵马?
我神灵庇佑,魂魄震怒,身死国殇。
这只是一群没有盔甲,没有兵刃,没有退路也没有希望的战士,但大唐的精兵们却不由自主地感到恐惧——他们怕得并不是这些人,甚至不是咄苾,不是突厥这个国度,他们怕的是那片太宽广的草原和大漠,怕的是那些为了马背和征战而诞生的灵魂,他们好像不是母亲的乳汁喂养的血肉之躯,而是从黄沙中生长出的男儿,即使是扫平了这个国家,只要战马还在,战歌还在,这万里的北疆,似乎就永不会臣服。
唯有李靖,始终安静而沉着地观察着敌军的每一步深入,他忽然眯起眼睛,右手稳稳举起长剑——“放箭!”
如燃烧的长剑刺入沼泽,咄苾王的部队直入九宫,漫天箭雨之下,倒下的士兵和冲过去的士兵同样没有丝毫表情,丝毫迟疑。
短兵相接,血肉和盔甲的搏杀,用刀,用箭镞,用拳头,用牙齿,甚至用躯体。没有人见过一株冬笋在冻土下的挣扎,一层又一层死亡的外衣被剥去,而身后的力量却借着死者的冲杀前行一步,每一步,留下无数尸体和残躯。
李靖的阵势绵绵不绝,后续的力量几乎无穷,但是无论怎么冲杀围剿,都不能让咄苾那支利箭般的队伍散乱,那个冲杀的尖锋奇迹般地存在,一分一分刺裂冻土,冲过前锋营,冲过中军营,冲过骑兵的锋队,步兵的纵队,冲过隆隆的战车,冲过重重的盾牌堡垒,不惜一切代价冲出这片血污和死亡的浓黑,那是一片凌云的心。
那个队伍的锋尖,就是咄苾父女——非但咄苾天神一般的威风凛凛,连雁青的眼也红了,下手狠厉迅速不下乃父……甚至,有了朵尔丹娜当年单骑闯军的风范。
这一对父女始终没有倒下,于是这一队士兵始终没有涣散,李靖几乎惊呆了——这一群刀俎下的鱼肉,竟然真的冲过了重围,锋芒直逼后军。
他弯弓,搭箭,一箭向咄苾后心射去——雁青眼疾手快,一剑拨开箭矢,怒吼一声:“滚开!”
她这一声竟是怒极,反而有了叱咤风云的气势,李靖一惊,手里的弓缓缓放落,喃喃道:“幸好……那个人,不在了……”
只是一转念间,咄苾的人马已经闯过了后军连营。
李靖大声饬令:“后军变前军,连放弩!决不能叫咄苾跑了——”
李靖的用兵之道果然天下无双,后军立即转为前营,推出了重重的诸葛连弩。
而突厥部队里殿后的士卒们几乎在听见李靖号令的同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用胸膛面对着寒光闪烁的弩尖。
“我阴山之下,大漠之南,白骨苍苍……”
李靖抬手,下令:
“放——”歌声在劲弩的风声中断绝,浑身上下被刺穿无数的士卒僵立,然后倒下。
“追——”李靖的骑兵开始追击。
刚刚拉远的距离又近了——
第二批殿后的士兵停住了步子,转身,将自己作为唯一的应敌。
“我青天之下,高山之上,难返故乡……”
骨骼嵌住刀锋,肌肉挡住枪尖,身躯拦下战马。
在战歌断绝的同时,第三批突厥士兵转过身来。
“我日落之处,长城之外,谁与纵马?
我神灵庇佑,魂魄震怒,身死国殇。”
李靖不敢回头,若回头,他会震惊于这杀死这些疯子的代价——咄苾的身边终于只剩十余人,而他的三万连营竟然也被冲毁了将近半数——李靖也在瞬间下定了决心,大唐的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才有全歼突厥的机会,今天,今天决不能让咄苾放虎归山,只有他倒下,这个可怕的国家才能真正倒下,直到……新的英雄诞生。
那些断后的士兵已经几乎赤手空拳,甚至如果不是在战场早已倒下,他们拼尽最后的力气,拉下最近的将士,砍人,砍马,用血肉阻住那些人追击的每一步……
“可汗——你们走——”终于,最后咄苾身边的十余人也停下了。
但是,咄苾也停下了。
“爹——”满身是血的雁青喊:“我们走到这里,为什么不再多闯一步?”
咄苾回过头,从将士们之间穿了过去,直面李靖:“孩子,我不能做没有士兵的咄苾王。今天,一切该结束了。”
李靖也停了下来,纵马向前。
三千里北战,
三十年恩怨,
三百里追击,
这一切都该有个尽头……
洛阳城中并肩大笑的一对少年终于对面,咄苾已显老态,李靖更已白发苍苍,唯有天边一轮落日,照沧海桑田,大漠茫茫。
三)我阴山之下,大漠之南,白骨苍苍;我青天之下,高山之上,难返故乡;我日落之处,长城之外,谁与纵马?我神灵庇佑,魂魄震怒,身死国殇。
——《战歌》·飘灯
“咄苾兄弟,久违了。”李靖一提马缰,缓缓向前几步。
咄苾却轻轻握住女儿的手:“怕么?”
雁青抬头,然后用力摇头。
咄苾拍了拍她的手背:“好孩子,什么都别怕,跟着爹爹去找娘亲,咱们一家三口团聚——你们都是突厥的男儿,听见了么?我的女儿不怕!”后面一句,已是向着身边的死士们。
一声齐齐的低吼:“咄苾王!”
咄苾扬起头,看向李靖:“李靖,你还等什么?动手啊,我们突厥人,只有战死,没有战败。”
李靖却笑了:“大家都是好兄弟,何必呢?咄苾,我们再谈一次价钱,如何?”
咄苾冷笑。
李靖摇摇头:“敝上点名要颉利可汗的活口,兄弟,你再帮哥哥一次,如何?”
咄苾这回连冷笑都不屑。
李靖知道他必然是如此反应,微微抚须,“咄苾,你还是当年的性子,要知道成者王侯败者寇,输了就是输了,朵尔丹娜要是在,或者能砍我一刀,你呢?你能咬我一口不成?”
咄苾怒道:“你不配提起朵尔丹娜。”
“你看看,还是老样子——我不配提她?但是我能做了她,这就是我比你强的地方。”李靖哈哈大笑:“别生气,老哥哥劝你一句,事已至此,不如拿有用之躯换点儿东西,也比在这个鬼地方死了的好,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