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六)
我们的宿营帐篷,搭建在小河边一百米的一快空地上。其中我睡的那一间帐篷是自己动手的,而且我很自豪,我的比马可她们几位女侍的都牢靠很多。
夏天的早晨,阳光在从东方撒下它的万丈光芒,透过茂盛的树冠,泥地上斑斑点点,好像宫廷画家,用调进了金粉的颜料,在地面上恣意涂抹。早起的小鸟和山鸡为我们准确地报时,听到它们欢快的叫声,大家都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来。深深地吸一口空气,混着清甜晨露,滋润整个肺部,那一瞬间什么烦恼忧愁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如果能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
但我立刻赶跑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身上,还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呢!
我转头望了望菲丝·艾蒙德,全队中就数她醒得最早。当我们刚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她已经叫起克丽斯汀,一同去河边寻找大家的早餐了。克丽斯汀会一些魔法,虽然都属于初级,但用来做一些实惠的小事还是挺有效果,所以菲丝就叫她帮忙捉鱼。虽然耗费了不少精神,但收获也很不错。我们有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接连几天,为了避开村镇、要塞以及能够成为战场的开阔地,我们都是拣山路来走,一眼望去,整片整片的树林被军队砍伐光了,鸟兽皆散,我们能够采到一些夜菇,捉几只兔子,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大家一直都以身上的干粮为主,吃得嘴巴都抗议了。难得今天一大早就开荤,大家都十分感激得望着菲丝和克丽斯汀。
说起来,两位女侍还是骑士阶层呢,不论捉鱼还是烹饪,手艺都很不错,反倒是贝斯、卢这些在公会里混了很久的大男人,手艺又不怎么样,平日里又显得比较懒。当肥鱼在火堆上烤得吱吱作响,四处飘溢的香味勾引得大家直流口水,贝斯兴奋得大声叫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烤鱼了,今天非要吃得痛快不可!”
一旁的卢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出门在外,三天两头就会碰上这种情况,所以,若不能习惯每天清水和干粮的生活,吃不了餐风宿露之苦,怎么够资格成为冒险者呢!”不过他眼睛的余光却盯着肥鱼不放,咽喉里似乎在吞着口水。好虚伪啊!
经过一阵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对几位冒险者比较了解了。
刚才那个贝斯,全家都是赏金猎人,而且他从小就被冠以“公会神童”的称号,十五岁时实力就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人品就更加不必怀疑了,当时女侍们去公会挑选同伴,肯定会非常仔细地考察所有人。贝斯很瘦,是个用巧劲的战士,有机会我倒希望能够和他比试一场——还是等到任务结束再说吧。
矮人奎林,是队伍中的活宝,虽然已经有一百来岁了,耍起脾气来,却和十来岁的小孩相似。他已经和贝斯、卢、马可吵过几架了,所以大家都多留了一份心,生怕一不留神又惹着这个煞神。奎林尤其嗜好暴饮麦酒,他的酒量几乎等于全队其他人的总和!而且他酒后经常失言,不知不觉把一些往事抖露出来,比如他的家乡席罗斯山脉,比如他们的祖先曾与龙族间爆发的战斗,比如他所喜欢的人……不过每到关键之处,他都会猛地把话匣子紧闭起来。
卢来自小丰穰大陆的卡尔诺司(他们那边自称为赤月王朝),对于往事他很少提起,不过我们知道,他从村民警备队的队长升上正规军弓箭队队长,在那个位置上干了五年,然后光荣退役。他一直都是独身,公会就是他的家。
我想,四个人中经历最平凡的要数雪儿了。她从小在光之母神神殿长大,很认真地遵从教义,修习魔法;获准外出云游只是在两年以前,而两年的经历中也没什么大风大浪。不过公会却极力推荐她,认为她的身上具备着很多人都没有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我们围着火堆享受早餐。雪儿虽然不必禁荤,但是只吃了少许就坐到一旁,轻声去背诵她的教义了。
大家都吃饱以后,我们继续围坐着,一边讨论一边确定现在所在的方位。之前薇丝给了我一张很简陋的地图,据说是从前的探索者绘制的。
我们距离晨雾之村,还有不少路程要走。
贝斯首先嚷了起来:“干嘛要去那村子呢?老实说我很不喜欢湿漉漉的地方,让人心情不爽!而且据说在那村子周围潜伏着不少怪物。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去找‘奇迹之果’吧,早去早回。”
“去一趟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是顺路,难不成你是怕了那些怪物?”奎林也嚷起来,瞧,又得罪了对方!
贝斯哼了一声,因为我这个队长在坐镇,所以没发起脾气:“老伯,我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我不愿去那里,是因为小时候我爸就告诉我,那里不是个好地方。”
“你爸怎么知道那里不好?”
“他去过好几次了!”
不能让两个人这样争下去,时间可不是他们的。
我干咳两声,算是提醒他们,然后我解释说:“这是薇丝特别嘱咐我的,一定要去找希斯敏,只有找到了她,我们寻找‘奇迹之果’才会容易许多。千万不能等到做错了才回头改正,时间不允许的!”
“那你怎么知道薇丝说的就没错?”
就是这性格了!奎林口不遮言,那副表情真的让人发恨!难怪他老早就从山里跑出来了,估计是被族人赶的!
“暂时什么都别说了,上路!”我把地图往怀里一揣,先站里起来。我们的马匹都吃饱了,大家把宿营用具捆在马鞍上,我飞身上马,向后面望了望,马可一边费劲地拉奎林上马,一边抱怨着:“你这死胖子,少吃点行不行!”
我们沿着林荫路飞驰,不知不觉地,一天又这样过去了。
“今天是几号了?”
我问身后的菲丝·艾蒙德。她摇摇头,因为日复一日都身处于类似的景色中,大家的时间概念都受到了影响。
我发现自己已不像刚刚出发时那样充满了紧张。虽然心中非常惦记着姐姐,希望早日找到“奇迹之果”把她治好,但神奇的大自然,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使人留连于其中。
我们一直沿着圣水湖畔前进。果然是大陆上最出名的大湖,连大陆都要以之命名!有时候,我们看到氤氲紫气升起,朦胧中,好像有无数的水之元素精灵这里的元素精灵,几乎是一种没有实体的存在,与白精灵,黑精灵这两种类似于人类的智慧种族,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似远似近之处轻盈地舞蹈;有时候,阵雨刚过,我们从大树底下走出来,擦擦沾湿了雨水的头发,眼前是一道亮丽的彩虹;有时是在夜里,如果还没睡着,就有可能看到元素精灵们在湖面上,在草木间纵情跳跃和歌舞,月光轻柔地撒下,精灵的周身满是光辉……我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现实中哪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圣水湖畔确实美丽如斯!
广阔的湖面上几乎看不到打渔的船只。传闻这个大湖中栖息着身体庞大的圣兽,千百年来一直守护着湖里的生物。人类只能在近岸的水域里活动,不过那里的鱼虾资源也很丰富了。
因此我们只能够绕着大湖行路,而不能乘船直达湖的那一边。
湖的北岸,在水域与索兰尼斯大森林之间那片地带里,零星散布着几个小村庄,晨雾之村就是其中一个。虽然与森林靠得非常近,住在森林里的精灵们却从来不愿拜访这些近邻,村子里的人也不敢深入到森林里去。一直以来大家都谨慎地守着这个原则。
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子边上。是个地图上没有标出来的村落,后来我们问知,这是“十泉之村”。
一场大雨把大家都淋得浑身湿透,伴着湖面吹过来的凉风,每个人都紧不住打起了哆嗦。所以看到村庄,我们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到了旅馆里就可以换一身衣服了,还能好好地吃一顿。
“我要喝酒!”矮人奎林在马可的背后大声嚷嚷着,一边用手拍着腰间空空如也的盛酒皮囊,“我一定可以把旅馆酒窖里的珍藏都喝光!”
平地上,几十间小屋四处散布。算起来,这里的居民应该只有一百人左右吧。小村子里究竟有没有旅馆,我们现在开始怀疑了。我们策马向村子奔去,但是在村口,一个骑马的女孩拦住了我们。
女孩的身上套着白色的神官服,不过看她双肩上突出的棱角,便知道她里面还穿着铠甲。是个神官战士!
“你们从那里来?想要干什么?”女孩老远就喊道。
“我们要去晨雾之村,路过这里,想要投宿!”我回答着。
女孩保持着异常的警觉,两眼发出冷光。这时奎林的声音从我的背后传来:“真是狐疑,这些村子的人怎么老是改不了这个坏毛病!难道外人就是如此危险,非得整日提防不可?”
“大叔,让我过去跟她说说!”
雪儿说完,翻身下马,向前走去。原来她和那女孩都属于光之母神教。两人小声说了一阵,马背上的女孩点点头,终于让了路。我们都下了马,拉着缰绳走进村子里。黑泥地上散发着芬芳,尤其大雨过后,气味更加浓郁。村人们在自己的家门前做着自己的事,看到我们一行人,都非常好奇地一直盯着。小孩则兴致勃勃在小坑边踩水玩耍。
我可以感觉到,多数村人的目光中含着排斥和不安。圣水湖边的这些村子里,虽然居住着我们的同类,但他们似乎根本不想与外界的社会交往,他们只希望在这几近封闭的环境中,数百年如一日,过着同样一种生活。我们属于外人,所以很有可能打乱他们安静祥和的生活。
很快的,母亲们就大声招呼她们的孩子回家。空气中,阴沉的气氛在扩散。相对的,为我们领路的女孩——她后来说了自己的名字,叫克琳·布莱恩斯——对外人却没这么警视,之前她之所以盘问我们,完全是因为她担任村中警备员一职的缘故。
“为什么大家都会这样?我们并没什么恶意的,只住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们就走。”我快步抢上前,与克琳并排而行。
“你问为什么啊?虽然大家不希望外人来打扰,但在平时,即使你们来了,大家也不会过于担心。长久以来,这里都受到神力的庇佑,什么国王啦,领主啦,肯定不会对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感兴趣的。前一阵有些江洋大盗跑来避难,也被我们赶出去了,这里也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克琳很大人气地解释说,我猜想她的那套理论一定是从神殿的长辈处学来的,“大家之所以反应那么强烈,其实与你们要去的晨雾之村有关。晨雾之村最近出现了一系列的怪事,不断遭到村子周围的猛兽的袭击,大家怎么也想不通,后来便有传言,说是外来势力引起了村子的反常变化。现在大家都比较信这种说法呢,而你们这些外来人又在这么巧的时候过来。”
到底是晨雾之村发生了什么怪事?我的心被牵动着,很想进一步了解。这时奎林、贝斯他们都嚷着要休息要吃饭喝酒了。万事不可操之过急,姐姐从前常跟我说这句话,我镇定下来,心想克琳年纪还小,知道的也不多吧。
“克琳,麻烦你带我们去旅馆——如果这里有旅馆,那就好了!”我说。
克琳点点头:“旅馆还是有的,就是有点破,如果你们是从大城市来的,尤其是几位小姐,很可能住不惯。”
话还在说着,没几步就到旅馆了。村子太小,没多少分钟就能走一遍。我看到这里连一间杂货铺都没有!
旅馆的作用,自然是为旅行之人提供落脚之处。各个村子之间,时常会有相互来往的人,这些人晚上就要住在旅馆里,尤其是冬天,更要靠着火炉暖暖身子。
这旅馆没名字,因为根本就不需要和其它旅馆区别开来,在这里独此一家。我们走上三层台阶,门前的两边是木地板的走廊,一个小孩正躺在地板上熟睡,大雨之后很凉爽,正可以美美睡上几个小时。进了旅馆,光线从四面的窗户透射进来,屋子里显得很亮堂,桌子不多,每一张都擦得很干净。我们的正前面是柜台,老板闲着无事,在柜台上数米粒玩儿,但是看见了我们,他和一个坐着喝酒的农夫,都吃惊地站起来。农夫匆匆把酒喝干,留下一块挺漂亮的大贝壳,然后向外疾奔而去。
又是被我们吓着的人。我有些担心村民们会对我们采取行动,但克琳说她会去应付村长和大神官那边,我们只要安心住下来就行了。然后她走过去,对着老板耳语几句,老板点点头,神色缓和了许多。我想,克琳是村子里的美女,她的话应该很有影响力才对,不然她就不会那么轻松就向我打了包票。
“老板同意了,但是你们住在这里一样要付钱。”
“钱吗,我身上带着不少呢。每人每天要几个克罗泽(铜币名)?”我问。在克伊尼亚城,中等档次旅馆的行情是每人每天十个克罗泽。
“克罗泽?那是你们那里通行的钱吧!我们这里用的是大贝——喏,就是桌子上的那块——或者金子也可以。”
我摸出一小把,大概五枚金币,克琳说够住四天了。然后老板带我们到二楼去看房间。小旅馆只有六间客房,而且一半已经住了人。我们大家望着不怎么宽敞的房间,心里叫起苦来——我们可是有十个人啊!
“不好意思,小店的规模一直都是这样,只好委屈各位了!”老板陪起笑来,“价钱嘛,我会算得尽量便宜的!”
算了,只一个晚上而已,何必计较太多呢!
怎么分配房间,成为了令我们头疼的问题!我们十个人,其中女孩有六个,剩下四名男性中,有一名矮人。我早就听闻矮人睡觉时有打鼾和乱滚的习惯,而且奎林的身体有两个我那么宽。头疼!
这时,女侍们的坏毛病又一次出现了,马可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恶笑,然后大声说道:“房间的分配问题,暂时就由我们这些侍卫来决定吧,反正从前都是我们来拿主意的!莫兰斯是国王,自然要住得舒服一些,那么就安排他和艾宓尔小姐住一间吧,反正是两口子了!其余的男女各住一间!”
此言一出,菲丝和克丽斯汀立刻拍手赞成,可恶啊,天底下再没有比她们更喜欢恶搞的女人了!艾宓尔红着脸,作势要揍人。
唉!如果我从小就有一些王子的架子,她们就不敢如此放肆了!还有姐姐,她也是最喜欢恶搞的人!
一想到姐姐,我忽然感到一阵伤怀。女侍们看到我的神色黯淡下去,也不敢开玩笑了,后来的分配结果,我一个人住一间,卢、奎林、贝斯住一间,剩下的人住最后一间也是最大的那间。床位不够,大家只能在地板上将就着睡了。
我想着,等会儿要去见村长吧,忽然楼下的克琳喊了起来:“大家请下来吧,村长来了!”
村长是个四十来岁——外表上看是这个年龄——的瘦高个,这天他刚从地里回来,听说来了外人,立刻赶到旅馆来了。外面聚集着不少村人,大家低声议论,传到我的耳朵里,是一阵持续不断的嗡嗡声。
克琳明显地与村子的其她女子不同,令我很怀疑她究竟是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跟村长说了十来分钟,村长点着头表示明白。任何人——包括我在内——都很自觉地相信克琳说的话,很奇怪,不是吗?
于是村长在我的面前坐下。克琳坐在他的旁边,而我的同伴们则分坐于周围的桌子边上。旅馆的老板端上茶来,是本地产的一种小叶子茶,很清淡。
“阁下打算去晨雾之村吗?可能克琳之前已经跟你们提起了晨雾之村的巨变,在此我更要奉劝大家一句,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事,千万别去那里,现在的晨雾之村,对于外人来说,是特别危险的地方。”
“谢谢村长的提醒!”我说,“但是我们仍旧需要到晨雾之村一趟,因为那儿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我们非得去见不可。”
“如果是这样,我也不能阻拦你们。晨雾之村的变故来得十分蹊跷,我们村子需要派人过去调查。本来是想让下了让克琳过去,但村子里缺少护卫,一时也定不下来,如今你们正好结伴而行。这一路上比较危险,你们可以保护克琳,而克琳曾去过两次晨雾之村,可以充当你们的向导。”村长说。
旁边的马可插话道:“从水路过去不行吗?”
“水路不行,最近湖面上风浪很大,水怪出没比从前频繁,所以大家都不敢出去打渔了。”
我还想了解多一些关于晨雾之村的事,但村长知道的并不多。他能告诉我们的,一是晨雾之村周围有很多泥沼地,二是村子本身几乎是建在树上的,三是那里的人和这里一样,对外来者都持十分戒备的态度。
或许是从我们身上感觉不到恶意,而克琳的话也保证了我们不会做出危害村子的行动,所以村长放心地让我们住下来。他走出旅馆,向人群说了几句话,大家都散去各干各的活了。
天色还算早。距离旅馆开饭,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女孩们在简陋的浴室里轮流梳洗,我回到房间里擦干头发又换了一套衣服。楼下,卢和贝斯眯着眼睛养神,奎林则只顾着大口饮酒。“这麦酒的口味不够醇正,想必在地窖里放的时间还不够长。还有,下次记得不要用这种软木塞子,会影响酒的味道”
他只顾大声教导着老板,却没注意到对方的脸色比较难看。
把矮人的身材称为酒桶实不为过,我估计眼前这个矮人,可以连续喝掉相当于他那滚圆肚子容量一般的麦酒。
老板好不容易接受完奎林的教育,刚刚回到柜台前坐下,这时候最先洗完澡的马可来到厅中。
“水不够热!还有,那个大木桶似乎有点脏!老板啊,以后要时常检查一下卫生状况!”马可抱怨道,神情、语气完全和奎林一模一样,“我们那儿有句话——‘顾客就是父母’,不能体贴顾客,生意会越来越差的。”
“对不起,我的伙伴们实在很难伺候,给您添麻烦了!”
马可一走,我立刻向老板陪不是,老板叹了叹,没说什么。而克琳则在这当子推门进来了。
克琳是一副似乎很生气的样子。天知道什么人惹着了她,一看见我,她哼了一声,猛地坐下,隔了十多秒,又是一声“哼!”
“哈,我们的大小姐发脾气了!”老板轻轻笑了起来,“不用说一定又是和祭司吵架了!年轻人,你和她的年纪相仿,你过去解劝,或者是件很容易的事。”我点点头,在克琳的身边坐下。女神官战士看着我,嘴里蹦出一句:“死老头子!”
当时令我十分惊讶的这个“死老头子”,正是村子里唯一神殿里的唯一祭司。一直到现在,他都未曾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克琳说,他是因为年纪大了,懒得走动,所以让她来招呼我们。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这还用说吗?死老头子不肯放我走!这几天他老是唠唠叨叨,尤其刚才我回去的时候,一会说晨雾之村那边太危险,一会说他这么老了需要一个人在身边照顾他,一会又说神殿里事务繁杂,他一个人应付不来。借口!分明都是借口嘛!摆明了不希望我出这个村子!去年我跟着村长去晨雾之村,老头子也是这么婆婆妈妈,我算是看透他的用意了!”
哦,小鹰的翅膀硬了,所以振翅欲飞。
我没有笑出来,说:“你不该这样说一个老人家的坏话。我估计是他一手把你带大的,怎么说他也有抚育之恩,你应该尽力照顾他。”
“你不知道,神殿那里还有几个打杂的呢,做事比我细心一百倍,为什么他还是要留着我呢?实话跟你说好了,那个老头子有点好色!听说你们当中有几个姐姐都很漂亮,他兴冲冲想过来看看呢,只是一急之下跌了一跤,把脚给扭到了——他那身子骨,你应该估计得出来,是不那么好的——因此没法子过来。”
“那你为什么非得出去不可呢?就算你跟着我们去晨雾之村,事情办完之后,你还是要回到这里来呀!”
“你凑过来,我跟你说大实话吧!”克琳向我招招手,我意识到这是高度机密,所以陪着十万个小心,靠近了她,“老实说我实在忍受不了那个老头子了!小时侯还没什么感觉,越长大越觉得他的眼神很不对劲,每天都要对他有所提防,忍到现在我已经没法子再忍下去了!而且,就算老头子不好色,我也不愿意长久待在这里,你知道么,我们这个村子,几百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人口不减少也不增加,大家几百年来都在干着同样的事——白天外出打渔或耕作,晚上回到家里睡大觉,生活日日重复,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简直闷死了,所以我要出去,到热闹的地方去,到每天都不断变化的地方去!”
原来是这样!我又有些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人了。的确,像这样一个处于索兰尼斯森林边缘的小村子,不免受到森林的影响。而大自然的变化步伐总是非常缓慢。森林和圣湖在给予这些村子神力庇佑的同时,也无情地剥夺了它们自由发展的权利,于是,除了被迫逃难的家伙们,外界社会大概没有任何人愿意到这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