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衾一抖,终于有了反应,委屈和愤懑之上,多了一层恐惧。
懵了一会儿,想想虽然死去很可怕,但他和小六生时在荷塘间做一对活鸳鸯,死时也做一对死鸳鸯,同生共死,也不枉了。正在痴想,阿娘的话生生将他最后的希望打碎——
“……可沈家是有些家底的,咱们家却一穷二白,什么都不是!他们可以想法子脱开去,到时候远走高飞谁还会知道这些事?但你,你这孩子怎么办?”
“小六不会这么对我的……!”陶衾当即反驳,什么都可以没有了,这点却不能没有。
娘摇着头一个劲骂他傻:“都闹成这样子了,谁还来管你死活!”
他捂着耳朵说不信。
娘把他关在房里不许他出门,只每天送点吃的来。可陶衾要去见沈初六,他一定要去问问小六的意思不可。娘哪里不知道他所想,但性子素柔的女人这一回说什么也不答应,见他这般倔强,哭着说:“你的小六,若是真与你同心,你不去见他与他说话,他也同你一般,若不是,你去见了何用!”
陶衾不怕爹的责骂,却怕娘的眼泪,何况这么说也是很有道理的。
娘见他沉默不语,抱住他:“娘只疼自己家的孩子,娘只是要你避避风头,免得去听那些风言风语。你懂吗?”
他点头。
“你若信娘的,过几天你就可以看到‘你的小六’是不是值得你这般了。”
他一愣,点点头,泪却下来了。
娘是向来不骗人的,听这话的意思,是笃定他会失望的,这叫他心里怎么消停下来?
接下来度日如年的几天,陶衾每日除了吃点东西,只是蜷缩在床榻的边角上,抱着膝坐着,状似无碍,心头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焦灼滋味,只有自己知道。然而他等来的就阿娘一句话:“沈家搬走了。”
“不要不要我不信!小六呢?我要见小六!”初初听到自然不信,怎么可以这样?但想了这许多天了,心里其实明白,很不愿意的明白,除了这样还能怎么样?所以喊着喊着也就没什么力气继续发出声音来。
娘见他表情十分凄楚,目露不忍之色,“这是早上在外面台阶上发现的,你的小六,就给你留了这样的物事,拿去好好尝尝吧。”
陶衾扑过去接住——是一把莲蓬。
他紧紧抱住了不放,像抱住的,是心爱之人的身躯。
娘叹息着走了。夏末秋初,正是最忙的时候,家里没有人有空来管他。
傍晚时分,陶衾将染满了他体温的莲子一颗颗剥出来,倒是每颗都饱满翠绿,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莲子莲子,本是怜子之意,莲心连心,本是连心之物,怎奈怜子之心,清甜之后竟这般苦涩。
他每剥开一颗塞到嘴里,都要尝一回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滋味。更何况一捧,整整六支。
情之苦涩,算是在这一夜都尝尽了。
第二天,陶衾神情恍惚地走出家门,也没有人拦着他。他跑到村尾的乌桕树下坐了一日辰光。眼前只见莲叶田田,青盖亭亭,泛着些微凉意的风不时拂过,谢了瓣的荷花顶着孤伶伶的莲蓬头凄然摇动,有一种果实的冷香。
其实这些景色与往年,与前几日,并没有什么不同,独独不见的,是原先相伴看景之人。
待到月照荷田,他才醒悟过来,站起身慢慢走回家。这么晚没有回去,居然也没人来找,本来凉透的心,更加麻木几分。
走上门前的小径,望到有隐约的烛火光亮,毫无着落的心里才亮起一丝希望。走到屋子前面篱笆墙的柴扉处,透过门缝见到娘站在门口等着,见到他回来,便迎了出来,拉住他看了两眼,问:“怎样,去看过沈家的宅子了?死心了没有?”
话音未落,门里传来粗声粗气的一声“哼”,接着一道人影一晃,脚步声渐渐朝里去了。是爹的声响。
陶衾并没有去看,他相信娘不会骗他的,到这会儿也明白了爹娘这几日的担心。这世上无论何时都会站在他身后支撑,永不背离的,果然只有爹娘而已。
憋了两天两夜的眼泪终于决堤,他缩到娘的怀里大哭起来。
想完这些,陶衾心肠又硬了。手不自觉捏成拳,自言自语道:“很好,就这样罢。”
☆、四回,莲子清如水(上)
这天中午,他不声不响推门进去,将手里的碗往那人面前一递,道:“吃吧。”碰上沈初六的眼光,他也没有躲开,勇敢地迎上了。
“亲手给我做的吗?”语气小欢喜。
“……当心毒死你。”这两天亲手做的东西还算少吗?白白便宜了这人……陶衾终究招架不住对方眼里的暖意,撇开头。
“嘻,卿卿做的,毒死也没关系。”还是没正经,说罢笑嘻嘻地呼噜吃了一口。
他斜眼仔细瞧着那人瞬间眉心一皱的表情,心里暗爽,认真道:“不许吐了,要全部吃完,你要敢不吃完——” 语气一顿,“你要敢不吃完……”
正在接不下去的关头,沈初六模模糊糊地插嘴解了他燃眉之急:“吃完吃完,小的怎么敢不吃完!”
他满意道:“嗯,还要细嚼慢咽,不许囫囵吞枣。”
“是……”后者苦着眉,当真听话地一口一口慢慢吃着,他瞧着心头万分舒坦,只觉扬眉吐气。
到一碗都见了底,那人把最后一点汤底舔干,犹自苦皱着眉,咂舌感叹:“我的天啊……”
“嗯。”陶衾很干脆的回应一声,心道,最好再道几声苦来听听,他会更开心。
“你定是极记恨当年罢。”沈初六苦笑一下,接着放低声音:“本来是告诉你怜子之心未变的……若是早知道这便是最后一面,我绝不会留这样东西给你。”
“什么?”
“没什么。卿卿,你所有心思,都藏在这道莲子羹里了呢。”说着,脸上的苦意突然转成一丝狡黠。
陶衾心里的舒畅突然一顿,涌起一股心虚,半天鼓起勇气强硬地问道:“什么?”
沈初六低眉看空空的碗底:“你没有将莲心摘去,合着一起煮,是还记恨我得紧。”
他“哼”了一声,本来就没说过不恨的。
“但是呢,”那人说着弯眼一笑,“这原是为我生辰准备的吧……真难为你都还记着。”
这倒是忘了,急着想报复,却忘记由头本是这个。
“还有,这羹炖得这么烂,要整整一个上午的功夫吧,”后者见他不说话,便继续不怀好意地慢慢说,“其实呢,莲心已经根本不苦,都溶在汤里了。只是,”说到这里还顿了一顿,目光转向他,他心头一颤,“你分明想要我吃苦,却还在汤里搁了这么多蜜,苦汤成了甜汤,是仍最终舍不得,还是手抖了一下呢?”
烦……烦死了,他真是没事找抽,一定去揪个原因来,偏偏对方每一句都将他剖析得淋漓尽致体无完肤……半天应不出来,脸上的羞愤之色已如红霞染遍天,连对方的笑靥都不敢正视,最后他咬着牙结巴地说:“手……手抖!”
换来那人一声轻笑:“就知道卿卿会这么说。”
他劈手夺过碗来,转身欲落荒而逃,却被扯住袖子。一边抢夺着那半截袖子,一边在心里一叠声地咒骂着,混蛋混蛋混蛋!就是有一次不想让你那么得意地笑也不成吗!
“卿,我教你个法子。”声音里的笑意淡下来,“你若不想手抖,下次就什么也别放,我也吃得的。”见他没有回音,又道,“真的。”
他看沈初六说得认真,本来想说:“哪来的下次!”但却觉得这个主意真心不错,在心里思忖了一下,“哼”了一声:“本来就是,所有的糖既然都一回搁进去了,下次,下下次……自然什么都没得放。”
“嗯,莲心去火,本不用去,留着甚好。”
“本该如此。”答完话似乎觉得哪里有不对,一时半会儿没回过味来。
直到傍晚,他往碗里盛了一勺莲子羹,这才明白,他被绕进了一个“下次,下下次……”的循环里,偏生这个“下下次……”还是他自己没注意加上去的,沈初六这家伙,一定在心里偷笑了罢!心头起了一点不甘心,但不多会儿也便自行熄灭了,这是自己说出口的,还能怎么办,他一向,又是个重承诺的。只是在心里安慰自己,他就不信哪个人能连吃两顿苦黄连还好受的,说到底还是解了恨。
沈初六的热度已去,又休息了一天,只不过还有些鼻塞咳嗽,早该可以下床走动,却偏生赖着他的床榻不肯下来,陶衾无法,只能默默诅咒一句:当心屁股上生疮想起也起不来……便作罢。
到晚间,打了一盆井水端进去,“拿去,快点把自己弄干净,别脏了我的床。”对方看了他一眼,默默弯下身脱衣服,他皱眉踱出去带上门。心里原本想着,若是那人胆敢提出任何非分的要求,比如让他帮忙擦两把之类的,就立刻上去把人拖到地上,自己睡床。
只可惜沈初六十分乖觉。
又在床沿上将就过一夜。
第二日思来想去,不能再煮莲子羹了,一来费工夫,二来已没有存下的莲子。他在屋里屋外转悠了两圈,皆没有顺意的,最后看到还剩下的两个鸡蛋,心下才有了计较。
不过片刻,陶衾便端着尚冒热气的碗走进厢房。还赖着的人看了一眼碗里,眼前一亮:“卿卿果然十分疼我!”
说罢正要伸手来接,陶衾猛地挪远:“疼你这混蛋干什么,让你滚蛋还差不多!”
“是是是,我滚蛋我滚蛋!”沈初六挨了骂还一脸笑嘻嘻,直扯他衣角。
滚蛋,即是将鸡蛋直接打到烧滚的清水里煮片刻即好的一种食物,比白煮蛋更简单迅速,火候也更好把握,里面的蛋黄呈半凝结膏状的时候口感最佳,搁一点点盐,连煮蛋的清水都有蛋的鲜香。乡下经常煮给孩子或者病人吃。
他斜乜那人,“先起床再滚蛋……”
“……原来卿卿在打这个主意。”
陶衾冷哼一声,“你不起来也没关系,我自行吃完便是。你便躺着,慢慢躺着好生躺着,我也学你当年,立刻搬走,这一回,叫你再也别找到我。”
沈初六先是蔫了一半,接着表情一凝,用力捉住他手腕:“我错了,卿卿。对不起……”
他自己将气氛说的冷硬了,有些后悔,但不能太明显,只好继续冷着脸:“那就快起来,两天两夜还不够?你是少爷吗?……对了,倒忘了你本来就是少爷,沈大少爷——”
他话音未落,那人已经拼了命从床上弹起来。
好说歹说,陶衾才给了对方一点好脸色。
用了早饭,他去门前看自己种的小荷。沈初六自然牛皮糖一般黏着他。荷花谢了两朵,又开三朵,刚好又凑个整数六。陶衾手一痒,看了眼身边的人,眼光柔下来,淡淡开口:“这些年,你都在干什么?”
后者看他表情没有不快,忍不住微微促狭:“找你呀。”
“正经点问你话呢。”陶衾不想与他瞎缠。
“……没说错,是在找你啊。”放低了声音。
他一顿,白了一眼骂道:“没出息。”
“那卿卿要我怎样才算出息?”看上去很有些委屈。
“你不像我,至少你有机会,就算凭着你家里——”
“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再仰仗一点家里,然后一生汲汲在那一星半点的位置上吗?”沈初六难得地打断了他,“但那不是我想要的,至少,我再见不到你——它不能让我得到心头所爱之人。你说我没出息,那,我也已经没出息了。”最末的话带点硬邦邦的自暴自弃。
他止不住心头一跳,低下眼捏住了衣裳一角。
☆、四回,莲子清如水(下)
“卿卿啊……”沈初六说着,低头一笑,伸手抚过一朵莲花,“你真是心软,你爹娘,可比你要恨我许多许多。任我怎样,磕破头也不肯跟我说你在哪里。”
陶衾看着对方低着头浅笑,想要想象那人朝自己爹娘磕头的摸样,可是,却想不出来,因泪水忽然模糊了双眼。这个人居然跪了下来,舍了男儿膝下金,只为了求得他的住所!
“你果然十分心软,一点软话也听不得。也幸好,你没有隐姓埋名到我找不到你。”
陶衾避开对方伸来的手,背过身狠狠用衣袖抹了抹,“爹娘也不是很清楚我到底在哪里,你不要怪他们。”
“我知道,我都知道。”那人从背后圈揽住他,“若我是你爹娘,我也不愿意告诉这浑小子卿卿所居之处,你爹娘的愿望,一定是你可以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娶妻生子,安稳一生。就算一辈子不能还乡,总还是好的。”
陶衾又伸出袖子抹了抹脸。他做不到的,他知道自己做不到,重新开始也许可以,娶妻生子什么的,注定无望了。想到这里,拍了一下放在腰间的手,带一点哽咽地说:“呵,还乡什么的,的确是不可能了。我今年还去信跟爹娘说,已经娶一个当地的姑娘成了家,还添了一个女儿,到明年开春大概就会开口叫爹娘了……我若是回去,到哪里找这么一个妻子一个女儿来?可怜爹娘把我养大,我连最后尽孝都不能。”
“……卿卿受苦了。”沈初六把脸贴在他后背上,气息喷得他背心痒痒暖暖,“你可以把我带回去。”
陶衾无奈地喷笑出来,“咳,把他们俩气死吗?你真狠毒。”
“居然骂我狠毒,卿卿的嘴巴才真毒……”用力抱紧他的腰,“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沈初六是值得卿卿依靠的人。我舍不得你一个人在茫茫人海里,孤独过活。”
他望天长长叹息一声:“无论你舍不舍得,大约但凡与你扯上干系,他们都不会高兴的。”
显然沈初六也深以为然,甚至没有反驳,只是紧紧抱着他,轻轻道:“那我不管。”
沉默几许,陶衾突然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茫茫人海里寻一个泯然众人的人,岂非大海捞针?就算你能想方设法打听到……我的大致去向,但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会停留在何处,你又怎么能——?”话音未落,眼角瞟到身前的荷塘,就顿住了。
这个,若说真有做什么不同旁人是事,也就是躬身种了这一小池子莲。
两双眼睛撞到一起,他难得地没有躲避开,对看一会儿,沈初六点头道:“你都不知道我到这村落时,一眼看到竟然有荷花,差点连心都要跳出来,这辈子再没那一刻那么紧张,那么期待,又那么害怕,生怕那不是你。”呼出一口气,“我顺着路走进来,也不敢开口向村里人打听,最怕听到不认识有陶衾这么一个人,就只是一步步走着,然后,就这样看见你了。”
听得心中动摇,有些失魂地慢慢讲起两人别离之后的事。
都是乡里乡亲,风化管教不会真的那样严厉,当事两个又都是男孩子,不能以常理论之,再加上沈家都搬走,最后也并没有怎么样。
但自从经历过那个变故之后,陶衾收敛性情,整日里默默地不说话。多做事,少说话,总不会错的。能不在乡里晃,就尽量少使自己出现在别人目光中,学堂也不再去上。
到成年那日,陶衾收拾了一个小包袱,泪别父母,远走他乡。往南再走了几百里,另找了一个小村子住下。谁也不认识他,谁也不知他的过往。他开了家小私塾,专给村里的孩子做启蒙,认些实用的字,教些简单的句读,收收束脩,其余时间靠替人写字挣点小钱。乡下看重识字和有学识的人,就这样熬了几载,日子终于有了些起色,便在各处筹了些钱,请人选了块地造了一所小房子。只一进一出,却也算是个遮风避雨的家了。
屋子边上有棵乌桕树,正是他选址在相对村里其他屋子集中处稍远之地的原因。
到底还是思念,到底放不下的。
屋前屋后学其他农户种上各种蔬果:青菜,辣椒,茄子,毛豆……一个夏日里,他倚着大门朝外张望,明晃晃的阳光下,一片长得欢欣的绿意,丝瓜花开了满架。但看来看去,总觉少了什么。
少了什么……少了什么呢?
陶衾醒悟过来:少了一望无际的田田荷塘,少了和风拂过的阵阵莲香,少了偶能得见的跳鱼翻曲港,少了随风传来船娘歌声的悠扬回响……
江南一带是最有名的荷花乡,再往南就少了,更何况往南这许多。
他拿出离乡时背的小包袱,打开一小包用手帕包得紧实的东西——是一把秋日里熟透了的莲子,带着故乡气息的莲子。
屋前屋后走了一遭,最后在门前阳光最充裕之处挖了个直径丈许的坑做小荷塘用,先灌上水养着,待到来年四月里,用温水将莲子泡上,凹进那头用尖物钻个小洞,天天搁在阳光底下晒着,三天不到便有绿芽冒出来,不出十天就都伸开了第一片浮叶,再过不到十天,白色的须根已经长出许多,便种进浮了薄薄一层水的土里。等他再长大,水便可以灌得更深。充裕的阳光,使得十来株荷花,到六月初已经有六株开了花。
只是虽有荷花开,到底和故乡比起来远不能望其项背,更别谈,已是无人能唱采菱歌。
陶衾伤心这个数字六,便忍痛折去一支,一边将折掉的荷花埋到墙角的乌桕树树根下,一边轻轻地念: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念到“同心”一词的时候,不禁停顿,心想:只恐故人心已远,连他是谁都不记得了。而他却要独自在他乡忧伤终老。
秋日里荷叶尽枯,场景十分凄凉,若再加秋雨萧索,夜间冷月,瞧着更让人冷彻心骨,便将水排得剩下一层,让藕自己养着,等到了春日里再翻出来重新种植。
乡里人头回见人种莲花,啧啧称奇,第一年种时,没事来观摩赏玩之人甚多,陶衾年年种,倒也成了乡中一景。
多出来的子藕孙藕,他送给村人,几年下来,便有许多人家门口都有一个小荷塘,只是没人能像他种得这样好,也有不开花的。
“我哪里有将卿卿忘怀,你总将我想得这般坏,这般薄情寡义。”
“……不将你想得坏一些,薄情一些,哪里能硬得下心肠恨你。”陶衾低声嘟囔。
“卿卿说什么?”
“……我说,不如中午吃荷包饭好了。只是不常做,大约没有娘做的好吃。”说着拍开腰上的手,绕着小荷塘走了一周,物色起好的荷叶来。
“卿卿做的都好吃。”沈初六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寻着机会从他身上揩油。
“吃完好让你快滚,再不滚我要被你吃穷了。”斜那人一眼。
后者默然,罕见地没有反驳。
“站着干嘛,还不快点去打水刷锅子?”他皱了皱眉,眼睛一瞪。
后者顿了一下,一声不吭地转身去了,可说听话无比,再无比这乖顺的了。陶衾,却在背后叹了口气。
☆、尾声: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上)
吃过晚饭,沈初六又复笑嘻嘻的样子,明里暗里有些戏弄撩拨的意味。
拜托大少爷,这张床榻本来就是他的,轮到你来邀请同床?该是没把人踹下去就是他法外开恩了好不好?他一生气,对方只好服软,低着头诺诺道歉。
“你早些这样道歉这样说话,我又何苦要与你吵?”倒也不是气这个,是他实在不喜对方半认真半嬉笑的样子,因他拿不准这样子到底真心在哪里,到底想做什么,远不如从前,两个少年互相知根知底,亲密无间。
沈初六被他数落的不断低头说“是”,一边透过眼睫小心翼翼偷瞧他反应。想到白天对方的沉默,抿抿唇,忽然开口,唤起他不愿意碰的那个昵称:“小六……”
对方居然一怔,半天才后知后觉“啊?”了一声,非常之恍然诧异。
陶衾觉得这个反应弄得他很喜欢,心一软,遂凑过去,闭眼在那人唇边触了触,然后靠到那人的胸前。
“…卿卿,你突然这样,该叫我欢喜到怎么样啊。”嘴上这么说着,手已经牢牢缚住他。
陶衾不理对方说了些什么,只是静心聆听那胸膛里的心跳——怎样听起来,都要比他跳得快,他一笑:“小六,其实你要比我紧张,是不是?”
沈初六一时没有说话,证实他的猜测没错。
伸手抚上对方的脸颊:“我知道,其实你并不想一走了之,并不想当薄情郎,是不是?若我是你爹娘,知道你的个性,为了你好,必然也会斩断一切,任你哭闹挣扎,也要远走高飞,从此不相往来,是不是?”
他从那人胸膛上抬起头,看到的是沈初六微凝着眉,目光深深,这是一副憋了满腔委屈和不愿,蓄了满满一筐血泪,却倔强咬牙忍住的神情。原来,真实的表情,是这样子的,不怪小六要忍着。想他当初分离那几日,必然比对方好不了多少去,娘亲看着他有多心疼不忍,他也是知道的。
陶衾又抚过对方的眼睛,轻叹:“其实我这样怨你怪你,一点道理都没有……这原本便不该是你的错,也不是其他谁的错,怪只怪,我们运气不太好……”其实他们俩一个远走他乡,一个千里追寻,吃得苦,都足够了。这几日粗粝的摩擦,一个嬉笑,一个怒骂,何尝不过是争口气,落不下这点面子来,又何尝,不是种几近粗暴的互相试探?
其实,温存一点对这人,并不会死人的,这口气实在没有再怄下去的必要,十年来不得相见所攒蓄下的心酸与痛楚,势必谁也少不了。“你是不是寻我寻得很辛苦?”
沈初六凝着眸顿了顿,下一瞬紧扣住他的肩,“没错,很辛苦。现在,忍得更很辛苦。”
陶衾没有躲,轻轻闭上眼等着,甚至有点期待。
嘴唇瞬间碰到他的眼睛,睫毛忍不住颤了颤——
最初亲昵之时,远没有后来那般率性大胆,热烈放浪,而是一切都小心翼翼,力求一个循序渐进,润物无声。
那天,他仰身躺在小船上,周围是被田田莲叶围衬的碧天,但视野中唯独只看得见一个沈初六。少年小心翼翼地停在他上方,这么看着他。他起初很平静,因他每天都这般躺着午睡,对方也不是没有这般作弄过他,但这一回好像特别认真,他想着想着,突然开始心慌,开始紧张,正在不知道怎么破解这尴尬,沈初六的唇就这样压下来,他下意识闭上眼。
柔软的嘴唇停在他的眼睫上,也没怎么敢乱动,仿佛只是停驻在小荷尖尖角上的蜻蜓,倏忽而来,轻悄而去。
感到眼睛上的温热不再,陶衾慢慢睁开眼,心跳地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会跳出喉咙。
半晌,沈初六轻轻地笑:“卿卿的眼睛真漂亮,这样子看,你的眼里只有我呢。”
大约从这那时开始,他的眼里,便只容得下这个人了。
没有办法,谁让他眼浅,谁让他心眼小,再忘不了。少年时一切都还懵懂无知,但一辈子最美最心动,也就在这最初还模模糊糊之时。有句诗说得好,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
便这么每回,沈初六一定会先吻他的眼睛,他也最喜爱这里——感觉这么亲昵,这么甜蜜,这么被捧在心尖的小心和珍惜。
如今,居然同那时候一样。已经不再是少年,但唇仍先停留在他的眼睫之上,只是停驻得稍许有些久,大约,怀念回味的味道更浓些。
陶衾任那人停留够了,才缓缓睁开眼。眼里撞到的是另一双眸,墨黑的瞳孔里幽幽映着一整个他的倒影,直勾勾盯着他瞧:“卿卿,你不怕我把风寒过给你吗?”
他明显感到自己的脸已经红了一半,强撑着道:“……哼,过给我最好,这回换你服侍我——”最后一个字,被吞了进去,只来得及呜咽一下。
他抱紧那人的身躯。
唉,便再放纵个一回又能怎么样?他心甘情愿沦陷,从前至今,都是。唉,便再放纵个一回又怎么样?他心甘情愿沦陷,从前,至今,都是。
身上、心里,都逐渐生出陌生又熟悉的热意,仿佛少年时的火样热情。背后忽的有了平坦的依托,他睁开眼,喘息道:“你后面就是床,做什么抵到墙边来?”
沈初六同他两个额头抵额头,眸间闪过一抹狡黠,偷亲一口后坏坏道:“你发现没有,其实我们还没有……在屋里过,卿卿不想试试——”话没说完,被陶衾恼火地捶了一拳,吃痛,却依旧怂恿着眨眼,陶衾气不可遏,用唇堵住那厮,一边张口咬着一边把人推向床榻。
其实沈初六说的倒也没错,两人少年时有的那些亲昵,几乎全都交付在荷池中了,那时还不懂,现在想来,只能称作野合。情趣……是有的,但被人拿来捉弄逗趣却是没法忍受的。更何况“在墙边”什么的歪主意,听上去就够累的,他才不干,哄也没用,没那闲心。
这时脚下不知谁绊着了谁,一个踉跄结结实实摔了下去,陶衾吓了一跳,只来得及抱紧沈初六,后者就给垫在底下了。幸好接住他们的是柔软的床铺。
沈初六拍着陶衾的背笑个不停,他被吓得好,还在兀自庆幸着,便只白了一眼作罢。想要抽出手来,却被对方压着,就开口:“嗳,起来一下,你不觉得重啊?”
后者渐渐敛了笑,在他背上环过手臂看着他,两个人呈现一种互相拥抱的姿态来,身体间贴得严丝合缝,体温透过薄薄的布料相互渗透引燃,痴痴对望,显得那么亲密无间,还没有颠倒衣裳,却早已色授魂与。
陶衾在被他瞧得不好意思之前,先被蛊惑了去,禁不住低头与之亲吻起来。一边纠缠唇齿,一边总想将手抽出来,下面的人抬了抬身子,手终于获得自由,他捧了对方脸,吻得愈加深入。
唯一浑身不对劲的是,他在上面。感觉很奇怪。
“小六……?”
他不问出口,想必对方也能明白他的意思,但沈初六只是含含糊糊“嗯?”了一声,只顾贪婪地盯着他的嘴唇瞧,半天才抬眼,见他等着,才懒懒道:“这个样子也没有试过。”
什么意思?他在上面?
后者笑了笑,在他有所反应之前道:“卿卿啊……你竟没有听出来,我在邀请你嘛?”
陶衾这才愣了,失神地盯着对方那双漆黑的眼眸,那人被亲得发红的唇边,还有一丝微翘的弧度。
……以前的确没有过,说实话一个是他比较懒,另外,也是不好意思显得那么……主动。
见他愣神,沈初六一挑眉:“算了,既然你不乐意。”他回过神,顺着对方颠倒位置,微微一叹,觉得也没什么不好,他还是比较懒,也比较……不好意思,却听那人在耳畔轻轻道:“那我,教你。”
呼吸灼热。
☆、尾声: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下)
睁眼是晦涩的漆黑,油灯已经灭了。一动之下,居然感觉身边还有一个人,□着……想了一下才想起来一切。
察觉到他醒来,沈初六从背后搂住他,嗓音里还有一丝暗哑,“卿卿……”
“嗯。”淡淡回应,他的也是。空气间还弥漫着淡淡的暧昧气息,想到方才的亲热,脸上微烫。没想到竟然会生疏到那样子,又是初见面放不开,折腾了那么久,那么艰难。
“卿卿……”声音重复唤他,欲言又止。
“嗯。”虽有疑惑,仍是耐心答了。
“卿卿……”不依不饶,不急不缓。
“……嗯。”仍是淡淡回应,但在心里面已经感觉不到害羞,而是开始盘算,若那人敢再无病□两遍的话——
“卿卿啊,你让我入赘吧?”
陶衾一愣,恼火地一拍腰上的手,说过几遍,他不是姑娘家。对方被他拍得“嘶”一声,却坚持着没有缩回去,手下反而搂得更紧,万分委屈:“那该怎么说啊?”
他气结:“我若成天介问,‘小六啊,你嫁给我成吗?’你怎么回答?”
“真的么?我可以答应吗?”听那语气都可以想见那人眼前一亮的不正经神情,他忍不住伸手过去扭了对方一把,听得那厮“啊哟”一声,才撇撇嘴,有些被打乱步调的烦躁。
“沈初六,你是认真的?”待到回味良久,禁不住开口来问。本来打算着一夜温存,或者对方想再长待一阵,也不是不能接受,孰料这人听上去却真是认真的,认真在往这方面做打算。
“陶衾,沈初六是认真的。”
对方口气令他诧异的忽的肃然。若按照这几日对方的做风,恐怕本该回一句“卿卿,你说我是认真还是认假?”虽说也是正面回答,终究不如此刻严肃而肯定的答案,仿佛在交换八字一样的郑重,他甚至听到对方开口前,微微地吸气声。
一口气顿在喉咙里,手掌握紧成拳。
将他拢在怀里的人轻轻叹息:“卿卿,你相信我,好不好?”气息温热地拂过他的颈项,他缓缓呼出哽咽在喉的那口气,听对方低沉的声音流淌,“我知道,你我分别时太年轻,又匆匆一别这许多年,要说一下子甄别眼前这厮到底是不是混账无赖的登徒子,”捉着他尚成拳的手摆到自己脸侧,“说出来,我自己都是不信的。”
手心松开,依照对方的意愿微曲着捧上那人脸颊。
“当年会弄成那样,一是年纪尚小,再来是尚未婚配,却在私下里……如今,横竖再不能弄拧成那样了。”他还是无话,只是听,“卿卿,你当年肯把自己给我,如今我也肯把自己给你,你就,权当看成我的决心了,你看够不够?”意思就是聘金什么的都另说,光看决心够不够吧先。
分明说着很严肃的样子,陶衾却觉得万分窘迫起来,连那鱼水之欢都拿来说辞,敢情是原来就打算好的。但他,现在又能说什么呢?想到方才,这人捉着他的手……手把手地教着他怎样探索……末了吸口气自己一点点坐下来……顿时思路乱得像一坨湿软的烂泥……
“嗯?”呼吸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撩他后背。
“我听说——”蓦然开口,突兀地连自己也愣了一下,尔后暗暗后悔冲动失言,弄得他像迫不及待一样。纠结中对方也不催促,只是将自己的手掌覆上他的手掌,穿插推入,形成十指相扣之势。
心思渐渐平定下来,虽在黑暗中看不见,陶衾还是翻过身与沈初六面对面,沉默片刻,垂下眼轻轻接续道:“有种说法,叫…‘结契’,两个男人结为异性兄弟。其实不是真的结兄弟,而是……”顿了顿,脸上酝酿起越来越多的热度,“本来是闽南那边的规矩,与这边,离得不算很远,应该不是不可以。”
“不是结兄弟,而是结婚姻,是不是?”
“其实……也可以这么说罢。”他犹豫道。
“我知道了,一定有那么些不妥,但,已经是能想到的最妥当的方法了,嗯?”
隔了良久才轻轻“嗯”了一下。他不敢说,不,是打死他也不会说,他那时候听说以后,有一阵子常常幻想,若这个风俗故乡也有,或者早些可以流传过去,他们两个,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的结局。但后来又仔细想想,闽南靠海,靠海吃海,男丁不得不下海捕鱼,环境相较江南富庶之乡不可谓不恶劣,而渔舟之上不得带女人,结契兄弟这种习俗出现也算正常,但若传往中原内地,到了江南恐怕也就是靡丽的男风了,“契弟”这词恐怕就与“男宠”无异,不要说爹娘,他自己都会觉得憋屈。
如今,纠纠结结这么长时间的问题,被沈初六一问,豁然开朗:只不过是形式而已,没有规定两个结契的人到底怎么过日子,也有人和和满满白头偕老,乃至两家人就像亲家般和乐相处的。所以,只是借着习俗求个名分,求个光明正大坦坦然然而已。往后就算背后有人看不顺眼指指点点,也有了立场站在一起承受,不似当初,大难临头只能各自飞。
想着居然微微盈了泪,将身边之人抱抱紧:“小六……”我喜欢你。声音涩了涩,丢人的依旧没能说完这句话。不过,慢慢来,总有能说出来的时候。
“嗯。”这人也不知是听懂没听懂,只是低低应了一声。
黑暗中他弯起嘴角,在那人脸颊边亲了一口,反正脸颊上的红晕没谁看得见:“这些事,我们明天再仔细合计。现如今,我,我先给你去兑点水……来擦擦。”
还会有那么多横在面前,小六的父母,村里人的眼光,两人往后的生计……都是要好好合计的东西,然而有关“结契”,有关“在一起”这件事,就这么一锤定音了,谁都没有想重新改变或计划的意思。
“卿卿真是疼我。”话里面满满笑意,幸而没有促狭的意思,省了他恼羞成怒,也就不和这人计较,起身打水。
沈初六既然定了会住下跟他一起,陶衾便大方地带对方介绍与村里人认识。虽然也想过等过段时日大家熟悉了再说结契的事情,但一是被当年的事情吓怕了,想起来依旧心有戚戚焉,二是他也不想委屈沈初六,两人都想快点尘埃落定,索性坦白说明了。村里人虽有讶异者,到底少有人多言什么,托了村长主持仪式,老人家沉吟一番,也就同意了。
此番世间的认同,对于两人来说有多么大的意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也因此所有过程都办得很严肃郑重,不仅找人合了八字,互相送了定情礼,选了个据说是黄道吉日的日子……办完这些一季都快过去了,最后还在结契前几天规定了不得相见。这才多大一间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此陶衾还住到邻家去了。真是又含泪又含笑的过程。
轿子就不用了,也就几步路走走便到。正日那天,村里的好些来看热闹。就在小荷塘边,由村长主持着,他们俩互道誓言,永结为好,从此正式地将对方划入自己的生命轨迹里。看着对方身上同色的绛红色喜服,不约而同扑哧笑了出来。而后陶衾却哭了,泣不成声,沈初六当众把他揽到怀里抱紧。
人们起完哄,也就知情识趣地暂且退开,只留下他们二人。
拂面而来的风带了丝凉意,有种秋的气息。天空里传来远远候鸟的鸣叫,陶衾抬头望天,发现是一队鸿雁。
立秋了。鸿雁南归。
从今往后,春萌,夏繁,秋实,冬藏,放眼望去,一年年一月月,此生仍将这样平凡,就像春去秋归的天上雁,就像一岁一枯荣的池中莲,全都遵循天地间同样的法则生、老、病、死,所不同的,只是,生命里从此有你的陪伴,我再也,不用惧怕即将来临的漫漫寒冬。
—完—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一个词写“荷尖睇月”。。觉得好美T T.好吧,这是以荷花为主题的一篇文,过程略纠结,结构很猥琐(喂),好吧,结构有些做作而已,望天。来个好心人先把把脉吧,不然不敢送人啊喂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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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流
作者:愿云渐起
文案
坐车的时候莫名其妙的产物= =
想要表达那种,其实做朋友(主仆),反而可以永远在一起,那么一种心情
—————我是尝试着写极短篇基本上会以失败告终的分割线—————
设定:
泼墨君真想写成跳梁小丑样,噗噗噗噗
那种,人前人后两幅摸样,谁也认不出的那种
其实他比少爷厉害不是吗?
只怕我估计写不出,忠犬倒可以一试。
好喜欢这个名字!目若点漆,泼墨如画。。。从这里出来的,唉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厮:泼墨/公子:浥雨 ┃ 配角:公子的一群妻妻妾妾,还有父母吧 ┃ 其它:抚摸泼墨TT
恨薄情
“泼墨!别动……”
前一句用的低吼,到后一句已经转为婉柔,带着哄劝的意味。
“……唔,公,公子,”他艰难地试图在背后的墙和前面那个男人的缝隙之间求得一线生存,“我不愿意。泼墨不愿意。”在这万分明显的暗示下,他坚决到斩钉截铁的拒绝,如利剑劈开原本危险暧昧的气氛,一丝丝凉意顺藤摸瓜侵蚀进来。
男人,他的公子,堪堪停在离他嘴唇不到半寸的地方,呼吸有些急促,眼神微微迷离,却还是停下了。
“泼墨。泼墨……”
第一声略有一丝恳求,后一声低落了下去,尔后久久沉默。
他原本想躲开的眼神,由于太过近的距离直直撞进另外一双眼眸,也就再没有移开去。但,横在两人之间那拒绝之意明显的手却从头到尾没有放下过。
男人渐渐平息下呼吸,垂下眼睫,抿了抿淡色的唇。
“罢了,你走。”
随即松开身体的压制,甚至没有问一句为什么。他几不可闻地呼出一口气,身子乖巧地滑出那条留出的缝隙,礼了一礼,尽量踏着照常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到门前。
“公子还需要些什么吗?点心,或者茶水?”照常问了一句。
男人对着墙愣了一会儿,才回答:“不用。”
他便转身关门。
回到平时住得小屋里,锁上门,才放松下挺得笔直的脊梁骨,感到一丝脱力,以及极度的焦渴。抄起茶壶灌下几口,擦擦嘴角,想到差点被男人亲吻到这处,眼波一动,随即一黯。
五岁在街上因行窃而被人当街殴打,其实不过因为相依为命的母亲不久前病死,他连自己肚子尚且填不饱,更别说掩埋尸首。那时候,这个比他尚且矮上一分,却浑身上下绫罗绸缎的小公子,好奇生生地凑上来,又好奇生生地出言将他买下。
“你,叫什么?”语调稚嫩柔软,微微上扬,童音里带着致命的甜。他却没忽略去对方的那份傲然和随意。
“阿……阿墨。”
“哪个墨?”
他一愣,迟疑道:“‘哪个墨’?”只不过是个拿来随口叫唤的浑名,哪里还管怎么写?
小巧精致的眉头一蹙,打量了他一番:“本来本少爷想让你做个书童的,你居然连字也不认识半个——”
“墨,墨水的墨!”他冲口而出,虽然心里拿这个不识人情的小少爷很无措,叫他这种苦命的到何处去识字?然而在这冷暖无情的世道上打滚求生了这些年,即使以五岁稚龄,也知道要抓住所有机会狠狠紧紧地往上攀附,以期挣个好命,至少……混口饭吃,保住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