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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作者:澳-凯特·莫顿 当前章节:14995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5:21

埃洛蒂的舅姥爷住在哥伦比亚路尽头的一个花园洋房里。他是个怪人,深居简出。不过,她母亲还在世的时候,舅姥爷常常会在周末来家里吃午饭。那时,埃洛蒂还是个小孩子,她会觉得他有点令人吃惊;即便是那会儿,他也显得老迈,她清楚地知道他的眉毛又粗又密,手指长得像豆角;她还知道,要是午餐的谈话内容变成了他不感兴趣的话题,他会如何烦躁不安。但是,那时的埃洛蒂也许会去摸餐桌上的蜡烛,把指尖贴在熔化的蜡上,然后等熔化的蜡冷却后,再把它们一层层剥去。要是她因此受到训斥,就没人和蒂普舅姥爷说话了。这时,他会悄悄地在亚麻桌布上放一大堆东西,把它们摆成复杂的图案,等玩够了,就对这堆东西置之不理。

埃洛蒂的母亲一直很喜欢这位舅姥爷。她是独生女,和舅舅很亲近,因为在她小的时候,舅舅曾搬去她家住了一年。“她常说,他和其他成年人不一样,”埃洛蒂记得父亲告诉过她,“她说,你的蒂普舅姥爷就像是彼得·潘,是个怎么也长不大的小男孩。”

母亲去世后,埃洛蒂自己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向她表达善意的所有大人里,只有蒂普的表达方式最特别——他把他的陶瓷魔盒送给了她。魔盒表面嵌满了许多奇异的贝壳和鹅卵石,碎瓷片和闪亮的碎玻璃——全都是小孩子才会注意到的东西,大人根本不会留意这些东西。

“什么是魔盒?”埃洛蒂问他。

“它有一点魔力。”他回答道。成年人在说到这样的话题时,脸上常常挂着宠溺的微笑,但蒂普并没有露出这样的笑容。“这是送给你的。你有什么宝贝吗?”

埃洛蒂点了点头,想起那枚小小的黄金图章戒指,是圣诞时她母亲给她的。

“嗯,现在你有地方把宝贝放好了。”

在其他人都专注于自己的悲伤情绪时,蒂普能来找她,完全是出于好意。从那以后,他们没怎么联系过,但埃洛蒂从未忘记他的好意,所以希望他能来参加自己的婚礼。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她沿着河道漫步时,埃洛蒂很高兴能在这样的清晨出来走走。她最后在棕色的天鹅绒椅子上睡着了,夜晚在她破碎不堪的梦境和时不时的惊醒中过去了,直到她和黎明的鸟儿一起醒来。现在,她走到了哈默史密斯桥附近,她意识到,自己还没摆脱昨晚的后遗症:她的脖子落枕了,脑袋里始终有一段大提琴的旋律在回荡。

一群海鸥在附近的一片水面上盘旋。远处的船屋旁,划船的人早早出发,免得浪费这样的好天气。埃洛蒂在桥上一根灰绿色的柱子旁停下来,靠着栏杆,看着桥下的泰晤士河一边流淌,一边打着漩儿。每次从这座桥上走过,埃洛蒂都会想到,1919年,查尔斯·伍德中尉从这里跳下去救一个溺水的女人。那个女人幸免于难,但伍德在救她时受了伤,最后死于破伤风。这样的命运似乎特别残酷:他这个英国皇家空军战士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活了下来,却在和平时期因为见义勇为丢了性命。

她走到切尔西堤岸时,整个伦敦都苏醒了过来。埃洛蒂走到了查令街的铁路大桥,然后在皇家法院那站赶上了26路公交车。她在顶层的前排找了个座位。她小时候就喜欢坐在双层巴士的前排,如今,童年时代的这点乐趣仍然让她感到高兴。26路公交车沿舰队街一路驶入伦敦金融城,途经被称作老贝利的中央刑事法院和圣保罗大教堂,沿着针线街行驶,然后在主教门转弯向北驶去。像往常一样,埃洛蒂想象着这些街道在19世纪时都是什么样。那时候,伦敦是詹姆斯·斯特拉顿的天下。

埃洛蒂在肖尔迪奇大街下了车。在铁路大桥底下,一群孩子正在上嘻哈舞蹈课,他们的父母捧着咖啡杯站在周围。她穿过马路,然后穿过后街,转过拐角,走上哥伦比亚路。那条街上的商店刚刚开始营业。

哥伦比亚路是具有伦敦特色的一条街道,充满活力,却隐秘难寻:一排窄窄的砖砌露台,配上五颜六色的店面,有蓝绿色的、黄色的、红色的、绿色的和黑色的,店里可以买到复古的服装、工匠制作的珠宝、手工艺珍品和杂七杂八的精美仿古商品。每到星期天,这里会有花市,空气中香味弥漫,到处是艳丽的花朵,喧嚣的人群摩肩接踵,寸步难行。但今天这会儿,街上几乎空荡荡的。

蒂普家那栋楼的一侧有个铁门,里面有条小路,两旁长满了紫罗兰,小路直通后花园。门外砖砌的白色柱子上刻着黑色字母和一根伸出来的手指,示意要进入“花园洋房”得朝着手指的方向走。铁门是开着的,埃洛蒂推门走了进去。小路的尽头是花园最里面的一角。那里有个小棚子,门的上方悬着一块雕刻的牌子,上面写着“工作室”。

工作室的门半开着。埃洛蒂把门推开,和往常一样,映入眼帘的是好大一堆有趣的东西。一辆蓝色的赛车靠在一台维多利亚时代的印刷机上,好几张木制的办公桌贴着墙壁依次排开。桌上放满了过时的小玩意儿:台灯和钟表、收音机和打字机、装老式排字的金属托盘,一样一样地全挤在一起。下面的柜子里装满了形状奇特的备用零件和不可思议的工具。墙壁上挂着一排排油画和墨笔画,要是哪家艺术品商店把这些画挂出来,名声一定会一落千丈。“有人在吗?”她一边往里走,一边喊道。她看到她的舅姥爷就坐在工作室里面那张高高的书桌旁。“你好呀,蒂普。”

他抬眼瞥了瞥,视线越过眼镜的上边框。除此之外,对于外甥孙女跑到他家门口来,他丝毫不感到惊讶:“来得正巧。能把最小号的法伊尔工具刀递给我吗?”

从他指着的那面墙上,埃洛蒂拿到了他要的工具,隔着工作台递了过去。

“这下好多了,”他说道,划了一刀,切口齐整。“那么……你们那儿有什么新鲜事发生吗?”他的口气就好像埃洛蒂一小时前出去买菜刚回来似的。

“我要结婚了。”

“结婚?你不是才十岁吗?”

“现在比十岁要大一点儿。我希望你能来,我给你寄了一张邀请函。”

“是吗?我收到了吗?”他示意埃洛蒂看看离门口最近的那个长凳边上放的一堆报纸。

在一堆煤气费账单和房地产公司发的传单里,埃洛蒂发现了那个米色的棉线信封。信封是佩内洛普挑的,地址也是她写的。信封还没拆。“要我拆开吗?”她扬起手里的信封,问道。

“既然你来了,不妨亲自给我说说重点。”

埃洛蒂坐在长凳上,正对着蒂普:“时间是下个月26日,星期六。什么都不用你做,只管来就行。老爸说,他很乐意开车送你去,然后再送你回来。”

“开车?”

“办婚礼的地方叫索斯洛普,是科茨沃尔德的一个村庄。”

“索斯洛普。”蒂普的注意力放在他要切下去的一条线上,“你怎么选了索斯洛普?”

“我未婚夫的母亲认识的人在那儿有处地方。我从来没去过那儿,但我下周末要去看看。你知道那个地方吗?”

“那儿挺漂亮的,好几年没去了。希望那儿没因为社会进步被糟蹋了。”他在一块日式圆石上磨了磨刀刃,又把刀具举起来对着吊灯看看磨得怎么样,“还是那个小伙子,对吗?大卫,还是丹尼尔——”

“那是丹尼,但不是他。”

“太可惜了,我喜欢丹尼。他对医保的想法挺有趣的,我还记着呢。他还在写他那篇论文吗?”

“据我所知,还在写。”

“写的是关于采用和秘鲁相同的制度吗?”

“和巴西相同。”

“对,是巴西。那这回这个呢,叫什么名字?”

“阿拉斯泰尔。”

“阿拉斯泰尔。也是个医生吗?”

“不,他在金融城上班。”

“做金融的?”

“搞收购的。”

“啊。”他拿着一块软布在刀刃上来回擦拭,“我想这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喽?”

“是的。”

“善良吗?”

“是的。”

“有趣吗?”

“他喜欢开玩笑。”

“不错。挑个能让你笑的人很重要。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她什么都知道点儿。”蒂普的刀片在他的创作上划下一条大弧度的曲线,他在雕刻一条河,埃洛蒂可以看见那条曲线刻画出一部分水流,“你知道,你妈妈在婚礼之前也跑来看我。她就坐在那儿,就是你现在坐的地方。”

“她也来催你回复邀请函吗?”

埃洛蒂开了个玩笑,但蒂普没有笑。“可以说,她是来谈你的。她当时刚发现自己怀孕了。”他把他那块油毡展开弄平,沿着顶端边缘,用拇指拨弄着一块精致却不太牢固的小碎片,“当时日子不好过,她身体又不好。我很担心她。”

埃洛蒂隐约记得自己听说过,母亲怀孕的头几个月,早上都会孕吐得厉害。据她父亲说,劳伦·阿德勒没遇到过多少次需要取消演出的情况,但因为怀孕,她曾经取消过一次。“我觉得,他们是不小心才有了我。”

“应该说,是这么回事,”他认同她的说法,“但他们爱你,可以说,这是更重要的。”

三十多年前,母亲还年轻,坐在埃洛蒂现在坐的凳子上,谈论着即将成为埃洛蒂的胎儿。想象这幅画面,让人觉得怪怪的。但这让埃洛蒂生出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她还不习惯把母亲当作同龄人看。“她担心生孩子会结束她的职业生涯吗?”

“这也可以理解。那个时代和现在不同,事情很复杂。她是幸运的温斯顿,你爸爸嘛,他娶她可是高攀了。”

他这么说她父亲,让埃洛蒂很想为父亲说上几句。蒂普的口吻仿佛在说,要是父亲能被征召入伍,也是因为有她母亲在。“我认为,他没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他以她为荣。他有自己的超前思维。他从没想过因为她是个女人,就应该放弃工作。”

蒂普透过眼镜看着她。他似乎有话要说,但并没有说。两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

埃洛蒂感到她对父亲有种保护欲,对自己和母亲也同样有种保护欲。他们的情况是独一无二的:劳伦·阿德勒是独一无二的。父亲并没有受多大的苦难,他不需要别人同情。他喜欢当老师,他告诉过埃洛蒂好多次,教书是他的使命。“老爸总是很有眼光,”她说,“还是个很好的音乐家,他知道,她的才华是另一个层次的,她是属于舞台的。他是她最铁杆的粉丝。”

她的话一说出来,就听着像是老生常谈,但蒂普笑了,埃洛蒂觉得,那股奇怪的紧张感消失了。“他的确如此,”蒂普说,“你这么说,我绝对反驳不了。”

“并非所有人都能成为天才。”

他亲切地朝她微笑着:“难道我还不知道这个理儿?”

“我在看她音乐会的录像带。”

“是吗?”

“我们要在婚礼上播放一段她的演奏,不找人弹管风琴。放哪一段由我来选,但这可不容易选。”

蒂普把他的刀片放下:“我第一次听她拉琴是她四岁的时候,巴赫的曲子。我四岁的时候,穿鞋能分清左右脚,都算是我走运了。”

埃洛蒂笑了。“凭良心说,鞋子是挺难分清楚的。”她坐在长凳上,摆弄着那份婚礼请柬的一角,“看录像时感觉很奇怪。我以为我会感到某种联系——某种认出来的感觉……”

“她去世的时候你还太小。”

“你第一次听她演奏巴赫时,她才多大?和那时的她相比,我不算小。”埃洛蒂摇摇头,“不,她是我妈妈。我应该记得更多些。”

“有些记忆不那么明显。我五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我记住的也不是很多。但是,即便到了今天,时隔七十七年,从我身边经过的人要是抽烟斗的话,我依然会清楚地记起,我曾经听到过用打字机打字时敲击字母键发出的声音。”

“他过去一边打字,一边抽烟?”

“他在我母亲打字的时候抽烟。”

“难怪。”埃洛蒂的外曾祖母当过记者。

“战前,我父亲晚上要是不用工作,他俩常坐在我们家厨房的一张圆木桌旁。我父亲会喝一杯啤酒,母亲喝点儿威士忌,他们有说有笑,然后母亲继续写她的文章。”他耸了耸肩,“我对那个场景的记忆没有画面,不像电影里那样。从那以后发生的许多事情使我忘记了当时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我一闻到烟斗的烟草味儿,内心就会被一种情感填满:我还很小,感到心满意足,我知道在我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父母都在家,两个人待在一起。”他盯着他的刀片,“你的记忆埋在心底某处地方。问题是要弄明白,怎么才能触发那些记忆。”

埃洛蒂想了想:“我记得,晚上睡觉前,她给我讲过故事。”

“对,就是这样。”

“尤其是有一件事,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以为那是写在一本书里的,但老爸说,那是她小时候听别人讲的。实际上,”埃洛蒂挺直了身子,“他说,那是家里传下来的故事,里面讲了一个森林和一栋位于河湾的房子。”

蒂普在裤子上把手蹭干净了:“该喝杯茶了。”

他慢条斯理地朝旁边的凯尔维纳托牌冰柜走去,伸手去拿上面的水壶,水壶表面有溅上去的油漆点。

“你听过那个故事吗?你知道那个故事吗?”

他对着埃洛蒂举起一个空杯子,埃洛蒂点了点头。

“我知道那个故事,”蒂普说,先把一个茶包上的挂绳解开,然后又去弄另一个茶包,“是我给她讲的。”

工作室里很暖和,但埃洛蒂感到手臂的皮肤上泛起一丝凉意。

“你妈妈小时候,我和她们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就是我姐姐比特丽斯家。我喜欢你妈妈,就算离开了音乐,她也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当时狼狈不堪——工作丢了,爱人分手了,公寓也没了。但小孩子不在乎那些。我身陷绝望的泥沼,喜欢一个人待着,但她不愿看我自暴自弃。我去哪儿,她都跟着,就像你能想象到的最黏人的跟屁虫。我恳求姐姐别让她缠着我,但比娅[16]总是最明智的。我给你妈妈讲那个关于那条河和那个森林的故事,因为这样我就能让她消停一会儿。不然,她就会一直奶声奶气地品头论足、问东问西,没完没了的。”他的笑容里透着宠溺,“想到她把那个故事也讲给你听了,我很高兴。故事就得讲出来,要不然就没了生命。”

“那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埃洛蒂说,“对我来说,那都是真的。她过世后,我常常会想起来,晚上还会梦到它。”

水开了,水壶的鸣音仿佛歌声一样。“我小时候也是这样。”

“那个故事是你妈妈讲给你的吗?”

“不是。”蒂普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牛奶,往每个杯子里都倒了些。

“小时候,我从伦敦撤离过。我们都是:妈妈、哥哥、姐姐和我。不是官方的撤离,是我妈妈安排的。我们的房子被炸了,她想办法在乡下找了个地方,让我们安顿下来。那栋老房子很漂亮,里面都是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具——就像是住在那儿的人出去散步了,却再也没回来。”

埃洛蒂想到了她在档案中发现的素描——想到自己觉得那个故事可能是一本插画书里写的,而那幅素描是一张初期绘制的草稿——位于乡间的一栋老房子,里面摆放着家具——那种地方看起来就像是一本维多利亚时代的书,被丢到了书架上,就此被人遗忘,直到下个世纪中叶,被一个小男孩给挖了出来。她几乎可以想象出还是小男孩的蒂普找到它时的样子。“那个故事是你在老房子里看过的?”

“我没看过,不是从书里看的。”

“有人讲给你听的?谁讲的?”

埃洛蒂注意到,在他回答之前,他稍稍迟疑了一下:“一个朋友。”

“你在乡下认识的人?”

“来点儿糖?”

“不用,谢谢。”埃洛蒂想起她用手机拍的那张照片。蒂普还在泡茶,她把手机拿了出来,发现有一通皮帕的未接来电,她在屏幕上划了一下,没管它。然后她找出那张素描画。等蒂普把她的杯子放在她跟前,她把照片递给了他。

他浓密的眉毛挑了起来,他拿起手机:“这是从哪儿弄到的?”

埃洛蒂把那些档案,那个在古董小衣橱里的窗帘下面发现的盒子,还有那个书包的来龙去脉都讲了一遍。“我一看到这幅素描,就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这里是我去过的地方。然后,我意识到,这是那栋房子,那个故事里讲的房子。”她盯着他的脸,“是那栋房子,对不对?”

“是那栋房子没错,也是战争期间我和家里人住的那栋房子。”

埃洛蒂从心底感到某处地方轻松了。那么,她一直都是对的。这就是故事里的房子。而且,这栋房子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战争期间,她的舅姥爷蒂普曾在那里生活过,当时他还是个小男孩,当地人编了个故事,让他的想象力在故事里无拘无束,再后来,他又在多年后把故事讲给了他的小外甥女。

“要知道,”蒂普说,眼睛依旧盯着那幅素描画,“你妈妈也来问过我这栋房子的事。”

“什么时候?”

“大概是她去世的前一周。我们一起吃了午饭,然后去散步,回到这里时,她问了我在大空袭期间在乡下住的那栋房子。”

“她想知道什么?”

“起初,她只是想听我说说那栋房子。她说,她记得我给她讲过。她还说,在她心里,那栋房子是有魔力的。然后她问我,能不能告诉她那栋房子的确切位置。她还问了地址和离它最近的村子。”

“她是想去那里吗?去干吗?”

“我只知道我跟你说的这些。她来看我,想知道故事里那栋房子的事。我就再没见过她。”

激动的情绪让他暴躁起来,他想把手机屏幕上的素描弄掉,但却翻到了后面的照片。埃洛蒂看到,他的脸唰地一下变得毫无血色。

“怎么了?”她问道。

“这是从哪儿弄到的?”他举着手机问道,屏幕上是她拍的照片,那张穿着白色裙子的维多利亚时代女人的照片。

“原版照片是我在办公室发现的,”她说,“和那本素描簿放在一起。怎么了?你知道她是谁吗?”

蒂普没有回答。他盯着照片上的人,好像什么都没听到。

“蒂普舅姥爷?你知道这个女人的名字吗?”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的眼睛,但他眼中一目了然的情绪不见了,眼神里是说谎的孩子在被人识破时的防备。“别傻了,”他说,“我怎么会知道?我这辈子从没见过她。”

第一道曙光马上就要来了。我正坐在客人的床尾。看着另一个人睡觉,是亲密的人才会做的事。从前,我可能会说,人在睡着的时候是最脆弱的,但现在,根据我的经验,我知道不是这样。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爱德华的工作室过夜的情形。他一直画到后半夜。绿色玻璃瓶中的蜡烛一根根地燃烧着,熔化的蜡形成一个个荡开的波纹。直到光线暗得让他没法再继续画画。在离壁炉最近的那个角落里,垫子被随意地铺在地板上。我醒得比他早。透过倾斜的玻璃天花板,可以看到黎明正轻手轻脚地缓缓来临。我侧躺着,头枕在手上,看着他的睡颜。爱德华正在做梦,紧闭的双眼里,眼珠在眼睑下来回转动。

我想知道我这位年轻的客人梦到了什么。昨晚,他黄昏前才回来,我感觉到屋子里的能量立刻起了变化。他已经在麦芽坊的那个房间“安营扎寨”了,他直接回了那里。我瞬息之间便来到他的身边。他一下子脱掉了T恤衫,我发现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竟错不开眼。

他很帅,是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帅气。他有宽阔的胸膛和一双粗壮的臂膀,是那种卖力干活、搬运重物的人才有的手臂。那些在泰晤士河沿岸码头上干活的人,都是这副身材。

从前,遇到我不认识的男人脱衣服,我会离开房间或转过身去。尊重隐私的礼节一旦学会,就会埋进人的骨血,这不免令人惊讶。但我盯着他看又不会给他带去任何影响,索性,我就毫不避讳地看着。

我觉得,他的脖子僵了,因为在他朝窄小的浴室走过去时,他用手掌揉搓着脖颈,然后把头左歪一下、右歪一下,脖子抻来抻去的。夜晚依旧湿热,我一直盯着他的脖颈后面看。他的手掌刚刚就放在那里,那一头自来卷儿的发际末端。

我怀念触碰的感觉。

我怀念被触碰的感觉。

爱德华的身材不同于在码头上干活的人,但要比人们想象中画家的身材更壮实些。大家都觉得,画家整日里就是挥挥画笔,在画布上涂涂抹抹;抬抬眼皮,审视和打量要被画下来的东西。我记得他在烛光下的样子,在伦敦工作室里的样子,还有在这儿,在暴风雨来袭的那个夜晚,他在这栋房子里的样子。

我的客人在一边淋浴,一边唱歌。唱得不怎么样,不过嘛,他也不知道自己会被听到。小时候,我住在科文特花园时,有时会在一些剧院里站着听歌剧演员练歌。直到剧院经理们过来,抡起胳膊威胁要揍人,我才会跑到阴暗的角落里躲起来。

虽然我的客人开着浴室门,但那个隔间太小,里面仍然雾气氤氲。他洗完澡,站在镜子前,用手把镜子中央的雾气抹掉。我就在他的身后,隔着一段距离。如果能呼吸的话,我会屏住呼吸。要是光线合适,我会在镜中瞥见自己一两次。餐厅的圆镜效果是最好的,这跟镜面的弧度有关。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我也能让别人看见我。不,不是让别人看见,因为我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不过,我的客人看不见我。他在露出胡楂儿的下巴上搓了搓,然后去找衣服穿。

我怀念自己拥有一张面孔的样子,还怀念声音,那种能让每一个人都听到的真真切切的声音。

待在阈限空间[17]中会感到孤独。

麦克夫人和一个叫“船长”的男人住在一起。一开始,我以为那是她的丈夫,后来才知道是她的兄弟。麦克夫人有多胖,他就有多瘦。他有条木头做的假腿,走路时一瘸一拐的,这是因为他曾在舰队街上被一辆马车撞了。

“他那条腿卡在车轮里了,”住在几条街以外的一个小孩告诉我,“他被马车拖出去一英里,腿给生生折断了。”

那条木头假腿是他在码头上的一个朋友给他手工制作的,用一堆皮带和银色搭扣绑在膝盖下面。船长对这条假腿非常满意,待它极其上心,搭扣擦得锃亮,皮带上打蜡,木头上要是起了刺儿,就用砂纸磨掉。事实上,这条假腿被弄得太光滑,皮带上的蜡也打得太多,结果不止一次从腿上掉了下去,把周围那些不知道他断了条腿的人吓一大跳。据说,他还把假腿从膝盖上卸下来过,冲着惹他不快的人挥来挥去。

麦克夫人并非只照顾我这一个孩子。她有好多样营生,但说到这些时,她会将声音压得低低的,用词也颇为隐晦。除此之外,她还靠收留孩子赚点儿小钱。每星期她都在报纸上刊登一条广告,上面写着:

招收启事

现有正派寡妇一名,

无须抚养亲生幼童,

可收留或收养小孩,男女不限。

*

刊登广告者保证:

住宿舒适,呵护备至;

费用低廉,十岁以下儿童皆可。

*

收费标准

每星期五先令

婴儿不足三个月可收养

总计十三英镑

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这则广告会特别提到不足三个月的婴儿。但有一个女孩,叫莉莉·米林顿,她比我大,什么都多少知道些。我从她那儿得知,麦克夫人曾经收养过几个婴儿。她说,其中,有个被收养的男婴叫大卫,一个被收养的女婴叫贝茜,还有一对双胞胎,没人记得他们的名字。可悲的是,他们都病死了。那时候,在我看来,这都是因为他们的运气太糟糕。但听我这么说,莉莉·米林顿只是挑了挑眉毛,然后说,这跟运气没多大关系,不论运气好坏。

麦克夫人解释说,她收留我是帮我父亲的忙,也是在帮耶利米。我后来才知道,她和耶利米很熟。她还说,她对我另有安排,肯定不会让我失望。实际上,她说,我父亲向她保证了,说我是个好孩子,很听话,他为此感到骄傲。她说这些的时候,目光凌厉。“你是个好孩子吗?”她问道,“你爸爸说的是真的吗?”

我告诉她,是的。

她继续说,要在她这儿待下去,每个人都得尽自己的一份力,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要是我赚的生活费还有富余,她就寄给我父亲,帮他重整旗鼓。

“然后,他就能派人来接我了?”

“没错,”她把手一挥,认同了我的说法,“没错,没错。然后他就能派人来接你了。”

我告诉莉莉·米林顿,麦克夫人对我另有安排,她一听就哈哈地笑了起来:“哦,她肯定会给你找份差事的,这一点可是千真万确。她要是没点新花样,怎么混下去?不靠着皮肉生意,她的钱从哪儿来?”

“然后我要和我爸爸一起去美国。”

每当我这么说,莉莉都会揉乱我的头发,我父亲也总是这样做。我因此越发喜欢她。“是吗,小心肝儿?”她说,“去了美国可就自在啦!”心情特别好的时候,她还会说:“你的行李箱里,还有没有把我装进去的地方呀?”

她说,她爸爸是个“废物”,还说,没他在,她过得更好。不过,她妈妈是个演员。(要是听到她这么说,麦克夫人就会轻蔑地说:“她的说法还挺时髦。”)莉莉更小的时候,曾经在圣诞节进行过露天表演。“大家叫我们煤气灯仙女,因为我们站在舞台前面,身上泛着黄色的光。”

我能想象出当仙女的莉莉是个什么样,也能想象出她当演员是个什么样。她计划成为演员。“像伊丽莎·韦斯特里斯或者莎拉·莱恩那样的演员兼剧场经理。”她一边说,一边在厨房里趾高气扬地走着,抬起下巴,手臂张开。要是麦克夫人听到她这么说,就会隔着屋子扔过来一块抹布,生气地说:“你要是知道好歹,最好给我把那些盘子洗了,再放回厨房的架子上。”

莉莉·米林顿说话刻薄,脾气一点就着,总有办法把麦克夫人气得跳脚,但也风趣聪明。我在七晷区鸟类商店楼上醒来后的头几个星期里,她就是我的救星。莉莉·米林顿让一切都更加明亮。她令我更加勇敢。要是没有她,我觉得自己没法在离开父亲的日子里活下来。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做钟表匠的女儿,没了他,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不过,人的生存本能,是个奇怪的东西。住在这栋房子里,我有很多机会亲眼目睹,再难熬的境遇,人们也能挺过去。我也是如此——有了莉莉·米林顿的庇护,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麦克夫人说得没错,家里的每个人都要为生活费挣钱。但是,因为她对我“另有安排”,在最初的一小段时间里,我可以不用出去挣钱。“先花点儿时间安顿下来,”她说,一边朝船长点了点头,“同时,我会把东西准备好。”

在此期间,我尽量躲着她。麦克夫人干的是收留孩子的营生,可她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孩子。她要是发现谁“碍手碍脚”了,就会大声吼道,她的皮带可不是吃素的。白天过得很慢,房子里只有那么几处角落可以藏身。所以,每天早上莉莉·米林顿去干活时,我都跟着她。起初,她担心我会害她“被抓”,所以不搭理我。不过后来,她叹着气,说我嫩得像棵草,在我自找麻烦之前,得有人告诉我做事的门道。

当时的街道上乱糟糟的:有公交车和五颜六色的四轮马车,有被赶到勒顿豪集市去的鸭子和猪,有吹嘘着自家吃食的小贩——羊蹄、腌玉黍螺、鳗鱼饼——不论什么吃的,只要是你能想得到的,就都能买得到。再往南边,如果我们沿着科文特花园附近那些铺着鹅卵石的阴暗小巷悄悄走过去,就会来到市集广场。在那儿,十几个蔬果摊贩排成一排,从送货车上就可以直接买到最新鲜的草莓;集市上的搬运工把装满果蔬的篮子顶在脑袋上;走街串巷的商贩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有卖鸟和蛇的,有卖扫把和刷子的,有卖《圣经》和歌谣集的,有卖菠萝片的,有卖陶瓷摆件的,有卖串起来的洋葱的,有卖拐杖的,还有卖大鹅的。

我开始结识那些常来卖东西的人,莉莉·米林顿向他们挨个儿介绍我。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法国魔术师。他每隔一天来一次,就在集市南面那个离河岸街最近的角落里表演。他身后有一个农场主的摊位,可以买到最好的鸡蛋。所以,那个魔术师的身边车流不断,总是挤着一大堆人。我开始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优雅的外表。他又高又瘦,戴着黑色礼帽,穿着烟筒裤,更突显了他的身材;他身穿马甲和燕尾服,下巴上蓄着山羊胡,上唇的小胡子两边尖尖的,还打着卷儿。他不怎么说话,但在他把身前桌上的硬币变没,又从观众的帽子和围巾里把硬币变出来时,他那双画了一圈黑色眼影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似的。他还能从对他的戏法感到非常惊奇的人群中,把别人的钱包和珠宝首饰变到自己手里。可要是那些人发现,自己的贵重物品跑到了这个一身异域风情的陌生人手里,他们会非常气愤。

“你看到了吗,莉莉?”当我第一次看到他从一个小孩的耳朵后面拽出一枚硬币时,我惊呼着,“他会魔法!”

莉莉·米林顿只是咬了口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胡萝卜,然后告诉我,下次要看得再仔细点儿。“障眼法,”她说着,把一条长长的辫子甩到身后,“魔法是供付得起钱的人消遣的,咱们可不是那种人。”

我还没完全弄明白到底“咱们”是指谁,也没弄明白莉莉·米林顿和其他人到底是做什么的。我想,他们都干得不错,这才是紧要的。我只知道,每天需要晃悠几个小时;有时候,在莉莉短暂地挤在人群里时,我要等着她;然后,有时候,要在凌乱的小巷里一阵飞奔,跑得脸颊通红——可那是为了躲开谁,我也不知道。

不过,偶尔情况会不一样。我们一从麦克夫人家出来,莉莉·米林顿就会比平时更神经质,像是一只瘦弱的、不愿让人摸的猫。这种时候,她会在集市上找个地方让我站着,还让我答应等着她。“你哪儿也不许去,听到了吗?别跟任何人说话。莉莉很快就回来找你。”我不知道,她接下来去了哪里,只知道她总是比平常离开的时间更久一些,而且回来的时候,经常阴沉着脸,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穿黑外套的男人朝我走了过来。我当时已经等了很久,时间像是没个头儿,我觉得越来越累,就从莉莉让我待的地方走开了,跑到砖墙底下蹲着。我无聊地看着一个卖玫瑰花的女店员。直到那个穿黑外套的男人站到我的面前,我才注意到他。我被他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嗯,我来看看,这是谁啊?”他弯下身子,一把捏住我的下巴,让我的脸转向他,眯着眼睛审视着我,“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啊?你父亲是谁?”

我正要回答他,莉莉出现了,身影一闪,把我和那个男人隔开了。

“你在这儿呢,”她用纤细有力的双手抓着我的胳膊说,“我到处找你。妈在卖鸡蛋那边等着呢。咱们该回家了。”

连让我吱一声的时间都没留,莉莉就把我拽走了,然后领着我在拐来拐去的巷子里穿行。

最后,快到七晷区了她才停下。她把我的身子扭过去对着她,她的脸颊发红。“你跟他说什么了吗?”她说,“那个男的?”

我摇了摇头。

“你确定?”

“他想知道我的名字。”

“你告诉他了吗?”

我又摇了摇头。

莉莉·米林顿的双手放在我的肩头,因为一路狂奔了这么远,我的肩膀还在上下起伏着。“别告诉任何人你的真名,听到了吗,柏蒂?永远也别。当然也不许告诉他。”

“为什么不行?”

“因为不安全。这儿不安全。唯一安全的法子是,一旦出了门,你就要变成别人。”

“就像障眼法?”

“就像障眼法。”

然后,她告诉我济贫院是怎么回事,因为那个穿黑外套的男人就是济贫院的。“如果让他们发现你的真实身份,他们就会把你关起来,柏蒂,然后再也不让你出去。他们会让你干活,直到你的手指头血糊糊的,还会因为屁大点儿的小错鞭打你。麦克夫人也打人,但对咱们这样的人来说,挨她揍算不上最糟糕的。我听说有个女孩,她是扫地的,就因为地板上有一点儿灰没扫净,他们就把她的衣服扒光了,拿扫把打得她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个男孩,被捆在麻袋里,吊在房顶的椽子上,就因为他尿了床。”

我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莉莉的脸色柔和了些:“好了。别哭唧唧的,不然我揍你了。你必须给我好好发誓,你的真实姓名,绝对谁也不告诉。”

我发了誓,她最后似乎很满意。“乖,”她点了点头,“那咱们回家吧。”

我们转过拐角,回了小白狮街。看到鸟类商店时,莉莉说:“还有一件事,跟麦克夫人汇报的时候,别把我留你一个人等着我的事说漏了,好吗?”

我答应她,不会打她的小报告。

“她对你‘另有安排’。如果让她知道我自己忙活去了,扔你一个人等着,她非要我命不可。”

“你去忙活什么了,莉莉?”

她看了我一眼,又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伏身靠向我的耳边。她挨得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的汗味儿。“我在存钱,”她低声说,“给麦克夫人干活也不赖,但如果不自己挣点儿钱,就别想有自由的一天。”

“你是在卖东西吗,莉莉?”我并不确定,因为她和其他商人不一样,她没捧着水果、鱼或是鲜花。

“算是吧。”

她就告诉了我这些,我也从没想过再问。麦克夫人经常说,莉莉·米林顿是个“大嘴巴”,但莉莉知道,什么时候该管住嘴。

不过,我也再没机会从她那儿问到更多的事。我和莉莉·米林顿只认识了六个星期,然后她就被一个喝了一肚子威士忌的水手给杀了,因为他觉得,她要的价高了,他不想付那么多钱。对我而言,讽刺的是,我对这个女孩知之甚少,却永远和她绑在了一起。不过,对于我,莉莉·米林顿是珍贵的,因为她把她的名字给了我,那是她所能给的最宝贵的东西。

麦克夫人虽然没什么积蓄,但看她那副架势,还有那么点儿像是有家底的人。在他们家,一直流传的说法是,她家祖上也是钟鸣鼎食之家,但百十年前,家门遭了大不幸,便家道中落了。

于是,这个出身显赫的女人就在房子一进门的地方,留出一个房间当作“客厅”,还把她的积蓄分毫不剩地花在了这间屋子上:五颜六色的靠垫,檀木家具,用天鹅绒做背衬的蝴蝶标本,装在钟形玻璃罩里的松鼠标本,王室成员的亲笔签名照,还有一堆七零八碎的水晶,不过水晶上的裂痕都极不明显。

那里简直成了圣地,孩子们自然是绝不许进去的,除非有她发话。其实,除了麦克夫人,只有船长和马丁拥有自由出入那处圣域的资格。当然,还有麦克夫人的狗,一只从船上弄来的猎犬,她叫它格伦德尔。这个名字是她有一次从一首诗里听来的,她很喜欢。麦克夫人对那条狗宠爱有加,对它从来都柔声细语的,我从没听她对什么人那样说过话。

除了最受宠的格伦德尔,麦克夫人还宠爱马丁,她的儿子。我到小白狮街和他们一起住的时候,他十岁,我七岁。马丁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不仅仅是因为个子高,还因为他那股气势,他似乎要比他那个年纪的孩子更占地方。不过,他没多少脑子,更没什么善心,因为老天爷赏他的,是从娘胎里自带的狡诈。我敢说,相较于现在,狡诈之人在当时那个年代可是有福的。

这些年来,我有很多机会去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马丁的出身不同,他的结局是否会不同,比方说,如果他出生在面色苍白的乔那样的家庭里,他会不会成为一个品位高雅、举止得体的人呢?我可以肯定,答案是,会的。因为换成乔那样的出身,马丁就会把活下去所必需的手段和虚伪都学到手,甚至还能活得有模有样,因为无论出身如何,都得混出个样儿来,这是世道使然。马丁的本事是天生的,他能看准风向,然后顺势而为。

显然,从他被怀上开始,就没有瑕疵,因为从没听人提过他父亲。麦克夫人从来都是骄傲地叫他“我的儿子,马丁”。他俩明摆着是母子,从他们相似的面孔上就看得出来。不过,麦克夫人绝对是个乐天派,马丁却凡事都往坏处想。在他眼里,处处都是吃亏。但凡收到礼物,他就琢磨着,怎么收到的不是别的东西,把这个收了,我不就收不到那个了嘛。必须得说,在伦敦,住在我们这处弹丸之地,这样想对他来说可是有用得很。

在这个鸟类商店楼上的房子里,我已经住了两个月了,莉莉·米林顿也已经去世两个星期了。一天,我在晚饭后被请去了客厅。

我一边往客厅走,一边感到忧心忡忡,因为到了现在,我也亲眼看到过,孩子们要是惹了麦克夫人不高兴,会是个什么下场。门是开着的,我贴着门缝往里看。我见马丁也这么干过,当时麦克夫人在客厅里招待她的一位“生意伙伴”。

船长站在能俯瞰街道的那扇窗户旁,吟诵着他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关于1840年冬季大雾的史诗:“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幽冥似的航船,在泰晤士河上相撞。”格伦德尔趴在沙发上;马丁佝偻在三条腿的脚凳上,啃着指甲;麦克太太,我最后看到的她,正安坐在壁炉旁边那把高背扶手椅上。有段时间,一到了晚上,她就不知道在给谁缝衣裳。要是有人问她,那是做给谁穿的,她就会说,别多管闲事,“不然的话,我给你找点儿事”。我能看见,她缝的那件衣裳现在就放在她的腿上。

我一定是贴着门缝时手上的力气太大了,因为门吱嘎一声,突然被我推开了。

“你来啦,”麦克夫人边说边看了马丁和船长一眼,“小孩子,耳朵尖。”她把针从布料底下抽出来,得意扬扬地收了针,然后用牙咬断了线,又把线头整理好,“那就过来吧,让我们瞧瞧。”

我赶忙来到她身边,麦克夫人把她腿上的那件衣裳展开,抖搂了一下。我这才看出那是条连衣裙,我很久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了。我妈妈还在的时候,我的衣服都是她一针一线缝补的,可那些衣服早就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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