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洛蒂原计划周日再多看一些录像带,这样她就可以兑现她对佩内洛普的许诺,把筛选后的录像清单交给她。但是,周六晚上,在她喝光了第一瓶红酒,即将喝光第二瓶红酒的时候,她做了一个决定:婚礼上,当她走在过道上时,不播放劳伦·阿德勒演奏大提琴的视频了。无论佩内洛普(和阿拉斯泰尔,要把他也算上吗?)有多喜欢那个想法,在埃洛蒂看来,自己穿着婚纱,走向播放着母亲演奏片段的大屏幕,这让她觉得不舒服。确实有点怪,不是吗?
“是的!”皮帕说。当时,她们懒洋洋地坐在河边,一边吃着她们的炸鱼配薯条,一边看着最后一抹夕阳消失在地平线上。“我觉得,反正你也不喜欢古典音乐。”这倒是真的,埃洛蒂更喜欢爵士乐。
于是,周日的清晨,当教堂钟声第一次在敞开的窗户外面响起时,埃洛蒂把录像带装回了父亲的手提箱,然后,在天鹅绒椅子上坐了下来。那张新得来的母亲的照片,摆放在埃洛蒂搁宝贝的架子上,就夹在贝里夫人用水彩画的蒙特普尔西亚诺酒和蒂普的魔盒中间。埃洛蒂已经理清了思路,把想要问舅姥爷的事情都列了出来:她母亲,素描画里那栋房子,还有那个小提琴家。在此期间,她打算把卡罗琳的书好好钻研一番,尽可能多地去了解照片上那个女人。她把放在腿上的书打开来,立刻有一种回家了的感觉,令人心满意足,仿佛现在,这才是她应该做的事。
《爱德华·拉德克利夫——他的一生和爱情》。书名有点年代感,可话又说回来,这本书最初是1931年出版的,用当代的标准去衡量好坏,也没什么道理。书皮反面有作者的照片,是一张伦纳德·吉尔伯特博士的黑白照。他身着浅色西装,是个严肃的年轻人,很难判断他当时的年纪。
这本书分为八章。前两章讲述了拉德克利夫的童年、家庭背景、他对民间故事的喜爱以及他早期的艺术天赋,突出介绍了他尤其钟爱各式各样的房子,并指出他的作品多以“家”和封闭空间为主题,这可能是受早年成长经历的影响——他曾一度和祖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常年不在身边。接下来的两章详述了紫红兄弟会的确立,对其他成员也做了简要介绍,并概述了拉德克利夫在皇家艺术学院的早期成就。第五章 聚焦于他的私生活,详细介绍了他与弗朗西斯·布朗的交往以及最终的订婚。第六章终于讲到了被称作莉莉·米林顿的那位模特,以及拉德克利夫创作生涯达到顶峰的那段时期。
虽然有悖常理,但埃洛蒂就是忍不住从第六章 开始看。她沉浸在伦纳德·吉尔伯特的叙述中:爱德华·拉德克利夫在伦敦偶遇那个女人,她的容貌和举止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令他完成了唯美主义运动[21]时期几件最引人注目的艺术作品。吉尔伯特说,这位画家深深爱上了这个女人。他把莉莉·米林顿比作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黑女士”[22],这使莉莉·米林顿的真实身份变得神秘莫测。
正如此前皮帕提醒的那样,许多信息,尤其是传记方面的,都源自一位“匿名人士”,一位“与拉德克利夫家族关系密切”的当地女士。据吉尔伯特说,这位女士与拉德克利夫的小妹妹露西特别亲近,为拉德克利夫的童年和1862年夏天发生的事,提供了重要内情。1862年夏正是拉德克利夫的未婚妻被枪杀以及莉莉·米林顿失踪的时间。吉尔伯特在伯奇伍德村完成他的博士论文期间,见过这位女士,并于1928年至1930年对她进行了一系列访谈。
尽管吉尔伯特对拉德克利夫和他的模特的描绘细致入微,但在很大程度上,必定还是基于他的想象——如果埃洛蒂在这个问题上能宽宏大量,她会认为,那都是吉尔伯特根据事实做出的推断——这部分内容写得洋洋洒洒,洞幽烛微。吉尔伯特的文字审慎而富有洞察力,两个人的故事被他讲得栩栩如生,两人在伯奇伍德庄园度过的最后那个夏天将他们的故事推向了高潮。吉尔伯特的讲述异常动人,这让埃洛蒂思考着个中缘由,然后意识到,原因很简单:作者伦纳德·吉尔伯特爱上了莉莉·米林顿。
他的刻画引人入胜,以至于埃洛蒂发现,自己也不禁被这位一身芳华的美人所折服。在吉尔伯特的笔下,她非常迷人。她的个性在一字一句中展露无遗。起初,她是位“如火焰般耀眼”的年轻女子,到了这一章的结尾,又摇身一变,令人唏嘘。
第七章 讲到了拉德克利夫的一蹶不振。接下来,吉尔伯特并未与素来的说法统一口径,而是提出了新的见解:他认为,这位画家的消沉,并非因为未婚妻的香消玉殒。实际上,他是由于失去了莉莉·米林顿才如此萎靡,因为她才是他的挚爱,他的缪斯。根据“从未披露过的”警方报告中收集到的信息,吉尔伯特认为,在弗朗西斯·布朗丧生的劫案中,这位模特是从犯,和入室抢劫的匪徒带着拉德克利夫家族的传家宝——一枚项链吊坠——一起逃往了美国。
据吉尔伯特称,官方的说法都是多年来一直要粉饰太平的拉德克利夫家族和布朗小姐家族的杰作。前者在村子里颇有影响力,当地警察也要看其脸色。而且,两家人都不想再有人提及或是记得“那个偷走了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心的女人”。顾及两个家族后辈的名誉,双方都觉得,悲剧要比丑闻强。按照官方的版本,一个身份不明的小偷闯入庄园,偷走项链,弗朗西斯·布朗不幸身亡,痴心的未婚夫肝肠寸断——这在两个家族听来就更顺耳了。对于被盗的项链的下落,警方进行过搜查,但除了偶尔收到的假消息,毫无头绪。
相比于书中的其他章节,吉尔伯特在论述莉莉·米林顿背信弃义时的口吻近乎僵化,文本中多是大段地直接引用吉尔伯特在警方档案中发现的案件记录。作为一名研究员,埃洛蒂可以理解:吉尔伯特不愿相信,那个他在上一章的描述中跃然纸上的女人会如此不仁不义。整个第七章 读起来,像是一个人化身为二彼此交战:一个是雄心勃勃的学者,持有的观点令人兴奋;一个是作家,对自己长久以来描绘的人物满怀深情。还有,人物那副令人心动不已的容貌。埃洛蒂认为,那张嵌在银质相框中的照片,拍出了那个女人骨子里的样子。埃洛蒂严肃地提醒自己,美丽本身就蕴含着危险和力量。即便如此,她知道自己也不愿相信,那个白衣女人竟能表里不一到如此境地。
莉莉·米林顿是项链失窃的核心人物,尽管吉尔伯特不愿全盘接受这一点,他还是详细讲述了这枚项链的来历。其实,项链上的钻石并不是一颗普通的宝石。那是一颗二十三克拉的蓝钻,非常稀有珍贵,它还有个名字,叫作“拉德克利夫蓝”。拉德克利夫蓝可以追溯到法国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时期,最初就是她将这块非凡的宝石镶嵌在项链里;再往前,可以追溯到雇佣兵约翰·霍克伍德,他在14世纪对佛罗伦萨的一次突袭中得到了这颗宝石。据一则传闻说,他对这颗宝石爱不释手,临终前还“将荣誉和财富揣在身上”;再往前,还可以追溯到10世纪的印度,据说——吉尔伯特认为这个说法纯属虚构——这颗宝石是一位客商从一座印度教寺庙的墙壁上抠下来的。
不管这一点是不是真的,1816年,这颗宝石落到了拉德克利夫家族的手中,然后被重新镶嵌在金丝花饰中,穿上了细链。佩戴时,宝石吊坠正好悬在两块锁骨中央。这件珠宝璀璨夺目,极其贵重,令人生畏。半个多世纪以来,这颗钻石一直归拉德克利夫家族所有,差不多一直单独存放在拉德克利夫家族在伦敦劳埃德银行的保险箱里。
埃洛蒂对拉德克利夫蓝的历史并不是特别感兴趣,但下面一行内容让她坐直了身子。据吉尔伯特说,1862年6月,拉德克利夫蓝吊坠被爱德华·拉德克利夫从保险箱里“借出”,因为那年夏天,他要完成计划中的一幅杰作,届时,他的模特需要佩戴这枚吊坠。那么,这说的一定是那幅未完成的画作了。艺术爱好者和学者对于这幅画作的渴望已经将它推上了神坛。
第七章 的后半部分专门论述这样一幅画作——不论完成与否——存在于世间某处的可能性。基于对爱德华·拉德克利夫毕生艺术作品的研究,吉尔伯特提出了几个观点,但他最后也承认,没有论据佐证,这些观点都不过是猜测。因为尽管在紫红兄弟会其他成员的通信中,曾含糊地提到过,有一件作品被他遗弃了,但尚未找到任何属于拉德克利夫本人的东西。
埃洛蒂看了一眼她在档案中找到的那本素描簿。这是伦纳德·吉尔伯特在渴望的证据吗?艺术界长期渴望得以证实的东西,一直都放在一个皮书包里,保存在维多利亚时期伟大的改革家詹姆斯·斯特拉顿的房子里吗?想到这儿,埃洛蒂的思绪回到了斯特拉顿身上。因为她现在知道,莉莉·米林顿是这两个男人之间尚未明确的一环。斯特拉顿和这个女人很熟,才会留着她的照片;而拉德克利夫则爱慕这个女人。他们俩本身似乎并不熟,可在拉德克利夫心痛到绝望、徘徊在崩溃的边缘时,却半夜跑去找斯特拉顿帮忙。拉德克利夫似乎也把那幅杰作托付给了斯特拉顿。但为什么呢?了解莉莉·米林顿的真实身份是关键。虽然这个名字并不怎么熟悉,但埃洛蒂做了一条笔记,看看这个名字在斯特拉顿的通信数据库中是否被提到过。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吉尔伯特把注意力重新放到了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身上,论述了他对房子的喜爱,尤其是他对乡下住所的热爱。拉德克利夫在和友人的通信中称,那是栋“迷人的房子……就在河湾处,三面环水”。这一次,吉尔伯特的人生轨迹和他的研究对象有了交集。因为在吉尔伯特努力完成自己的博士论文时,他追随着拉德克利夫的脚步,在那栋“迷人的房子”里住了一个夏天。
伦纳德·吉尔伯特是个退伍军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法国战场上,他遭受过流离失所、生离死别的伤痛。因此,关于被逐出家园的影响的论述,在他笔下仿佛一曲挽歌。不过,在书的结尾,他仍怀有一丝希望,这体现在他对两个问题的沉思上:一是对“家”的渴望;二是人在久居荒野后,终于找到一处令自己感到舒适的地方,这意味着什么。在说明“家”所蕴含的质朴而巨大的力量时,他借用了拉德克利夫的同辈人、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人物查尔斯·狄更斯的话:“家是一个名字,一个强大的字眼……比巫师说过的字眼,比让魂灵应召的字眼,都要更强大。”[23]吉尔伯特写道,对于爱德华·拉德克利夫来说,这个地方就是伯奇伍德庄园。
埃洛蒂把这行内容又读了一遍。这栋房子是有名字的。她在手机上打开搜索引擎,把名字输入进去,屏住呼吸,然后搜索结果出来了:一张照片,一段说明,一个地址。这栋房子位于牛津郡和伯克郡交界处的白马谷。她点击了一条链接,然后得知,这栋房子于1928年被露西·拉德克利夫转给了艺术史学家协会,作为住宿类奖励颁发给学生。但由于维护费用太高,有人建议把这里作为博物馆,展示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作品和紫红兄弟会的巨大且旺盛的艺术创造力。但是,维护资金没法立即到位。筹款进行了好多年,终于在1980年,有一个未透露姓名的捐赠者慷慨解囊,艺术史学家协会才将计划付诸实践。博物馆仍在运营着,每周六向公众开放。
埃洛蒂的手在颤抖,她把网页滚动到最下面,看到了去伯奇伍德庄园的旅行指南;还有一张房子的照片,是从另一个角度拍摄的。埃洛蒂把它放大到全屏显示。她的目光扫过花园、砖面、斜屋顶上的老虎窗,然后她倒吸一口气——
就在这时,画面从她的手机屏幕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通来电。是国际长途——阿拉斯泰尔——但她不知怎的就点了拒接,然后在屏幕上划了一下,把界面切换到那张房子的照片。她把图片放大了一些,接着,她看到了,她就知道会在那儿看到:那个天文风向标。
拉德克利夫的那幅素描,画的是他自己的房子,在河湾处,三面环水;也是她母亲给她讲的故事里的那栋房子,还是蒂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撤离伦敦时住过的房子。不知是怎样的机缘,埃洛蒂她们家,竟和拉德克利夫,和落在她头上的工作所涉及的谜团扯上了关系。这根本讲不通。还不止如此,因为,虽然蒂普不愿承认,但他从照片中认出了那个白衣女人,莉莉·米林顿。
埃洛蒂拿起了嵌在相框中的照片。她是谁?她的真名叫什么?她后来怎么了?埃洛蒂觉得,她非得把事情弄个明白,这股莫名其妙的欲望无比强烈,几乎可以让她不顾一切。
她用手指轻轻在相框边缘绕着圈,抚过上面细细的划痕。这时,埃洛蒂注意到,相框背面支架突出的地方并不是完全平整的。她把相框举了起来,和眼睛的高度持平,这样,相框背面在她的眼前一览无余。她的感觉没错,那是个凸面,只有一点微微的弧度。埃洛蒂用指尖轻轻按了按,她想象着,照片后面可以塞下非常薄的东西吗?
她的心跳开始加速,寻宝者那种对蛛丝马迹超级敏感的本能也冒了出来,即便埃洛蒂知道,随意摆弄归档物品绝对是违规操作,但她还是想法儿把那里撬开了一条缝,且没造成任何损坏。她拽了拽封住后盖的旧胶带,后盖便打开了,因为胶带已经失去了黏性,之前一直封着,不过是因为惯性。夹在相框里面的,是一张对折了两次的纸,被压得平平的。埃洛蒂把纸展开,立刻看出这张纸有年头了——年代甚是久远。
这是一封信,是用生机勃勃的花体字写的,信的开头写道:我最亲爱的、我心中永远唯一的J.,我现在必须告诉你埋在我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埃洛蒂喘了口气,因为她终于在这封信里,听到了那位白衣女人的声音。她的视线掠过大部分内容,落在了信的最后。这封信结尾的署名是一对环环相扣的首字母:不胜感激的、永远爱你的B.B.。
[1]法语为le droitàl’oubli。——编注(本书脚注如无特别说明,均为编注)
[2]英国格鲁吉亚和维多利亚时代,银器上都带有一个象征主权的国王头像标志,这就是英国银器纳税标志,简称税印。英国金匠公司检测办公室在1784年至1890年间对送检的银器征收消费税,在完税的器皿上打上国王头像,以此表明此件商品可以进行销售。
[3]朱莉娅·玛格丽特·卡梅隆:19世纪的一位英国女摄影师,以抓住模特个性的柔焦人物像著称。
[4]前拉斐尔派:也被译为拉斐尔前派,是1848年在英国兴起的美术改革运动。
[5]色环理论:当时人们普遍接受牛顿的色彩理论,认为色彩是一种物理学现象。歌德反对该理论,认为光和人的感知以及明暗有关,并创造了著名的六色色环,探讨了色彩对人的情绪的影响。
[6]克莱奥帕特拉方尖碑:三个古埃及方尖碑的名称,它们在19世纪分别重新竖立在伦敦、巴黎与纽约。
[7]贵格会:基督教的一个教派,又称教友派或者公谊会。
[8]硝皮匠:处理皮草的工匠。因预处理中会使用一种叫作芒硝的化学药品,这项预处理工作也就被叫作“硝皮”,从事这项工作的匠人因而就被叫作“硝皮匠”或者“硝皮师”。
[9]罗塞蒂:指英国女诗人克里斯蒂娜·吉奥尔吉娜·罗塞蒂。
[10]莫里斯舞:英格兰传统民间舞蹈,通常会用到棍子和手帕。
[11]丁尼生:阿尔弗雷德·丁尼生,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受欢迎及最具特色的诗人。
[12]儿童撤离行动:1938年,为躲避纳粹残害,欧洲多国的犹太团体经英国政府同意后,将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儿童在没有成年人陪伴的情况下送入英国进行保护。这些儿童抵达英国后,被分配到相应的寄养家庭、旅馆和农场。
[13]基安蒂红酒:意大利基安蒂地区出产的一种红葡萄酒。
[14]逍遥音乐会:英文全称为The Henry Wood Promenade Concerts,是英国一种价格亲民的音乐会,旨在吸引更多的人了解古典乐。该音乐会非常随意,不像正式的音乐会那样严肃,故称为“逍遥音乐会”。
[15]1英尺约为0.3048米,5英尺约合1.52米。
[16]比娅:比特丽斯的昵称。
[17]阈限空间:最早广泛应用于心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有间隙性的或者模棱两可的状态。
[18]莎莎:莎拉的昵称。
[19]黑皮诺酒: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葡萄酒之一。
[20]全名为Journal Storage,是一个对过期期刊进行数字化的非营利性机构。
[21]唯美主义运动:19世纪后期出现在英国艺术和文学领域中的一场组织松散的运动。唯美主义运动中的作家和艺术家认为,艺术的使命在于为人类提供感观上的愉悦,而非传递某种道德或情感上的信息。
[22]黑女士: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有一首是《致黑女士》,传说黑女士是莎士比亚爱慕之人,但此人是否真实存在仍是个谜。
[23]引自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马丁·翟述伟》(Martin Chuzzlewi)。
第二部 特殊的人们 PART TWO SPECIAL ONES
Ⅴ
在我这位新客人到来之前,以及在艺术史学家协会在这里开博物馆之前,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人住在这栋房子里。工作日的下午,偶尔有小孩为了在朋友面前逞能,会从一楼的窗户爬进来,这让我也算是有了伴儿。有时候,我要是心情不错,还会给爬进来的孩子助助兴,要么砰地关上一扇门,要么摇晃一扇窗,吓得他们尖叫着往外爬,还会狼狈不堪地把自己给绊倒。
但是,我想念有合适的客人陪伴我的日子。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些人陪伴过我,但非常非常少,我爱他们。没了他们的陪伴,我现在每星期都得忍受一次强加给我的耻辱:忙碌的人群蜂拥而至,职员们还津津乐道地剖析我的过去。游客的嘴里,都说着有关爱德华的事,可他们会叫他“拉德克利夫”或是“爱德华·朱利叶斯·拉德克利夫”,这让他听上去,既老气,又古板。人们忘记了,他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时候是多么年轻。我们决定离开伦敦时,他才刚过完二十二岁生日。他们用严肃、恭敬的语气谈论着艺术,还望着窗外,冲河边的方向比画着,说的话类似于“他画的泰晤士上游,灵感来自这处风景”。
范妮也备受关注。她成了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可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和她相识的人来说,这是难以置信的。人们猜测着“那件事”是在哪儿发生的。报道中的说法从来就不清不楚,而且不同的报道还会相互矛盾。再者,虽然那天房子里不止一个人,但他们的说法含含糊糊,一些细节也湮没在历史之中。我自己并没亲眼看到——我没在那个房间里——但因为造化弄人,我看过警方的调查报告。我以前的一位客人,伦纳德,拿到了非常清晰的报告副本。在很多个安静的夜晚,我们一起仔细研究过这些报告。当然,上面的内容完全是编造出来的,可当时就是那样的世道。也许现在仍然如此。
爱德华给范妮画的肖像画,是在协会开始将这里向游客开放时送来的。画像中,范妮穿着绿色天鹅绒低胸连衣裙,颈肩和胸脯上的白皙肌肤映衬着心形祖母绿项链。这幅画挂在二楼卧室的墙上,对面的窗子可以俯瞰到果园和通往村里墓地的小道。有时我会想,范妮对此会做何感想。她是个容易激动的人,要是她的卧室看出去是一块块墓碑,她可不会高兴。“那只是换个睡法,”我能听到爱德华在试图安抚她时这样说,“仅此而已。不过是死者在长眠。”
有时,人们会在范妮的画像前驻足,将它同旅游宣传册上印的那幅小一些的图片进行比对。他们品评着她美丽的脸庞、尊贵的一生、悲惨的结局,他们对那天所发生的事做着种种猜想。多数时候,他们摇头叹息,慨叹之中却透着些许满足。毕竟,对他人的悲剧进行反思,这可是诸多最为津津乐道的消遣中的一个。他们想知道范妮父亲的事,他的钱如何了;想知道她未婚夫的事,他的心有多痛,还想知道在她去世前一周,她收到来自瑟斯顿·霍姆斯的那封信上都写了什么。我知道:被谋杀的人会永远成为有趣的话题(当然,除非你是住在小白狮街的十岁孤儿,因为换作那样的身份,被谋杀的人不过是死了而已)。
当然,游客们也会谈论拉德克利夫蓝。他们想知道这颗吊坠可能流落何方。谈及此,他们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声音中满是兴奋。他们说:“东西可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
有时,他们甚至会谈论到我。这都多亏了我有年轻的士兵,伦纳德,因为正是他首度在书中提到,我是爱德华的情人。在此之前,我只是爱德华的一位模特。伦纳德的书在礼品店里有售,我经常会瞥见封底上伦纳德的脸,然后便会记起他住在这栋房子里的那段时间,记起死一般寂静的深夜里,那一声声呼唤着“汤米”的哭喊。
每个星期六都有游客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他们背着手,脸上一副故作了然于胸的神情。提到我时,他们都叫我莉莉·米林顿。考虑到当时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他们这样叫我,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想知道我的出身,我的下落,我的真实身份。我对这样的人还是颇有好感的,尽管他们的猜测都不过是执迷不悟。有人想着我,总是件好事。无论多少次我听到陌生人大声说出“莉莉·米林顿”这个名字,都是个惊喜。我试着把我的真名低声传到他们耳边,但只有少数人听到过我的声音,就像我的小朋友,他的眼睛总是被柔软的刘海儿遮着。这并不奇怪:就所有重要的方面而言,孩子要比成年人更敏锐。
麦克夫人过去常说,那些打听八卦的人会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坏话。麦克夫人说过很多话,而这一点她说对了。在别人的记忆里,我是个小偷,一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一个摆脱了草根身份的姑娘,一个不洁身自好的姑娘。
这些都是我,而且还不仅限于此,处境不同,身份便不同。但有一个安在我身上的罪名却是冤枉的。我不是谋杀犯。那天,可怜的范妮·布朗被人开枪打死了,但不是我开的枪。
我的这位客人已经在这里一周半了。上个星期六,他早早地从房子里溜了出去——我要是也能做到这点该有多好——之后几天,他的作息和上个星期一样。我对于搞清楚他为什么来这儿开始感到绝望,因为他不像其他人那样善于交际:他从不会在周围留下纸张,以便我能从中获取信息,让我弄明白他是来干什么的;他也不会和别人进行长时间的、提供有用信息的谈话,好让我有所收获。
但今晚,终于来了一通电话。结果,我现在知道了他为什么会在这儿。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杰克·罗兰斯。
他在屋外待了一整天,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一早上便带着铲子和相机包出发。不过,他回来时,我立刻看出了他的变化。首先,他拿着那把铲子在外屋的水龙头底下把它冲洗干净。显然,挖掘工作到此为止了。
他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他的身上没有哪处再是紧绷的,看起来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他走进来,烧了一块鱼肉当晚餐。这可不像他,到目前为止,他都是那种拿罐头解决晚餐的人。
这种仪式感让我更加警觉起来。我想,不管他来这儿干吗,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接着,仿佛是要印证我没猜错,电话来了。
显然,杰克一直在等着这通电话。吃晚餐时,他看了几次手机,像是在看几点了。当终于接起电话时,他早已知道是谁打给他的。
起初,我担心是莎拉打电话来,要取消他们明天共进午餐的约会。但不是她,而是一个叫罗萨琳德·惠勒的女人。她从悉尼打来的电话,谈话的内容和杰克的照片上那两个小姑娘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我坐在厨房的长椅上听着,然后听到他提到了一个我很熟悉的名字。
在听到那个名字时,他们的谈话内容还只是简短而生硬的客套。然后,杰克,这个在我看来说话不会字斟句酌的人,说道:“喂,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花了十天,把你列在清单上的地方查了个遍,就是没找到那颗宝石。”
在提到爱德华和他的家族时,只有一颗宝石让会人慎之又慎,因此我立刻知道了他在找什么。我承认,我有点失望。这根本不难猜。不过,在很大程度上,人也都不难猜。人就是会情不自禁。我也没什么立场对于寻宝的人说三道四。
不过,杰克能想到在伯奇伍德寻找拉德克利夫蓝,这一点让我很感兴趣。从博物馆里那些一日游的游客那儿我已经知道,人们并未忘记这颗钻石——实际上,围绕这颗钻石的下落已经演绎出一个传奇——但杰克是唯一来这儿寻找它的人。自从报纸上的报道第一次被出版以来,人们就普遍认为,那颗吊坠于1862年被带去了美国,并立马销声匿迹。这个想法因为伦纳德又进一步被加强,他提出的观点是,我从这栋房子里把钻石拿走了。当然,他是错的,而且我相信,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钻石不是我拿的。但令他动摇的,是警方的调查报告——在范妮死后的几天里,警方进行的访谈,既一反常态,又错漏百出。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我们之间存在着理解和信任——我和伦纳德之间。
让我感兴趣的是,杰克——听从这个女人,这位惠勒夫人的吩咐——会到伯奇伍德来寻找拉德克利夫蓝。当我正在思考这一点时,他说:“听起来你好像在要求我强行闯入这栋房子。”我其他的思绪都消散了。
“我知道这对你有多重要,”他接着说,“但我不会这么干。这地方的经营者说得很清楚,让我住在这儿是有条件的。”
我太过急切,没有意识到我靠他太近了。杰克突然打了个冷战,他把电话放在桌子上,去关窗户。他一定是在手机上按了某个按钮,因为突然间,我也能听到通话中的另一方。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并不年轻,美国口音:“罗兰斯先生,既然收了我的钱,就得干活。”
“你列在清单上的地方我都查过了:树林、河湾、小山上的空地——埃达·洛夫格罗夫写给她父母的信里提到的所有地方,我都查过了。”
杰克继续说道:“那些地方没有宝石。很遗憾。”
“罗兰斯先生,我们见面时,我就告诉过你,如果清单上的那些地方没有发现,我会建议你启动备用计划。”
“但你没说要闯博物馆。”
“对我来说,这件事十万火急。你也知道,要是情况允许,我会自己去的,可我现在没法飞过去。”
“我很遗憾,但是——”
“肯定用不着我提醒你:只有你交了货,我才会把另一半的钱付给你。”
“即便是这样……”
“接下来该怎么做我会发电子邮件给你。”
“那我周六进去,那天是开放日,我会四处看看。在此之前,我不会进去的。”
她结束通话时很不高兴,但杰克不为所动。他是那种镇定自若的人。这是个优点,但正是因为他是个镇定自若的人,我莫名其妙地想要让他自乱阵脚。只要有一点点的慌乱就好。我担心自己开始有了极其执拗的倾向。毫无疑问,这都是因为我觉得无聊且沮丧,这两种感受可谓一胎双生,后者的脾气尤其乖戾。再者,是因为我认识爱德华。对于他来说,热情奔放才是美,而在把自己的理念说得头头是道时,他又是那样激情洋溢,想要不为所动根本是不可能的。
听到这通电话后,我非常激动。杰克把相机拿了出来,开始把相片传到电脑上。我便独自退到楼梯转弯处那个温暖的角落里,去思考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令我不安的原因很清楚。时隔这么久,听人提到埃达·洛夫格罗夫让我大吃一惊。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回忆,还有疑问。埃达与拉德克利夫蓝之间有关联,这是有道理的,可她被提到的时机令人不解。为什么是现在?她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时间很短,而且距现在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
但令我苦恼的还有一层原因。不太明显,与我本人的关系更大。我意识到,我的苦恼源于杰克拒绝了罗萨琳德·惠勒要求他做的事。但我的烦恼也不是因为惠勒夫人,而是因为我意识到,就杰克而言,他已经完成了被派到这里应当执行的任务。这个任务和照片中的两个小女孩无关,他一直在意这两个小家伙,所以他打算离开这里了。
我不想让他离开。
相反,我非常希望他留下来,进到我的房子里来。不是在星期六和其他所有人一起进来,而是他自己一个人进来。
毕竟,这是我的房子,不是他们的。更重要的是,这里是我的家。我勉强让那帮人用这里,是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向爱德华致敬,爱德华已经得到的,远不及他应该得到的。但这栋房子是我的,如果我想,我可以请客人进来。
我已经很久没有自己的客人了。于是,我回到楼下,走进原来的看门人的住所。我和杰克现在坐在一起——他对着他的照片安静地沉思,我对着他不安地沉思。
他一张一张地浏览照片中的画面,我看着他脸上的细微变化。一切都静静的,一切都是静止的。我能听到我的挂钟从房子里传来的嘀嗒声,那只钟是那年夏天爱德华在我们到这儿来之前送给我的。“我会永远爱你。”在我们决定要把它挂在那儿的那天夜晚,他向我发誓说。
杰克身后的墙上有一扇门,和房子的厨房相连。厨房里有个窄门,里面是通往二楼的小楼梯。楼梯走到一半的地方有一个窗台,宽度足够一位女士坐下小憩。我记得7月的一天,空气中香气弥漫,阵阵香风从窗外吹进来,在我裸露的脖颈上轻轻拂过,爱德华的袖子堆在小臂上,露出一小截胳膊,他伸出一只手,手背轻轻蹭着我的脸颊……
杰克打完字了。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好像在倾听遥远的旋律。过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屏幕上。
我记得爱德华是怎样和我视线交会的,记得我的心脏是怎样在胸腔里跳动的,记得他在我耳边的呢喃和我皮肤触到的温热气息。
杰克又停了下来,瞥了一眼他身后墙上的那扇门。
突然间,我明白了他的想法。我靠得更近了些。
进去,我低声说。
他现在锁着眉头,胳膊肘支在桌子上,下巴抵着拳头。他在盯着那扇门。
到我的房子里去。
他现在走了过去,挨着门站着,一只手贴在门上。他的脸上是迷惑不解的表情,那副样子就像是有人在试着解数学题,偏偏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立刻出现在他的身边。
开门……
但他没有开。他要走,要离开这个房间。
我跟着他,想凭借我的意念让他回去,但他去翻他的旧行李箱了。箱子里面都是他的衣服,他翻来翻去,直到拿出一个黑色的小工具包。他站起身来,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把它在手心里稍微捏了捏,像是在估计东西的分量。我意识到,他不仅仅在掂量这个包的重量,因为最后,他咬紧的牙关显露着一份决然,他转过身来。
他要进来了!
门的一侧有警报器,这是协会安装的,在确定很难雇到可以待在这里的看门人后安装的。它像是每个星期六下午,当博物馆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都不开门时,被设定的一块钟表。我看得入了迷,因为他凭着从工具包里取出的一个工具,不知怎么就把警报器给解决了。接着,他没费什么劲儿,就撬开了锁,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船长,杰克这一手要是被船长见到,肯定会得到他的青睐。门被推开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杰克就跨过了门槛。
房子里黑乎乎的,他没有带手电筒,唯有月光透过窗子洒下的银辉。他穿过厨房,来到走廊,然后停了下来。他慢慢地转了个弯,小心翼翼。然后,他开始上楼梯,一直爬到顶层的阁楼,然后再次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接着,他原路返回到麦芽坊。
我本想让他多待一会儿,再多看看。但他离开时审慎的表情让我的情绪得到了安抚。我有一种感觉,那是凭我长久以来的经验感觉到的——他还会回来。一旦我觉得感兴趣了,人们往往都会回来的。
所以,我便放他离开了。他再次从另一边锁上了门,独留我在房子里与黑暗为伴。
﹡
对于懂得如何撬锁的男人,我总是钦佩良多。就这门手艺而言,我对女人也同样钦佩。这得怪我的成长环境:麦克夫人非常懂生活,对生意甚至更在行。她常说,无论在哪儿遇到锁,认定被锁着的东西值得一看,那才是智慧。不过,我自己从来不干撬锁的活儿,公开场合里,我是不会去撬锁的。麦克夫人的买卖比开门撬锁要复杂得多,她认为多元才是关键,或者按照她喜欢的说法,解决问题的法子不止一种,这话也许刻在了她的墓碑上。
我当小偷是把好手。正如麦克夫人预见的,那是个完美的把戏:人们能想到肮兮兮的街头流浪儿偷东西,对于可以划入这个范畴的孩子,人们都保持着警惕。但是,穿着漂亮衣服、肩头垂着金色小卷发的干净小女孩,却不会被怀疑。我来到麦克夫人家,让她的业务范围越过了莱斯特广场,拓展到西面的上流社会住宅区——梅费尔区,以及北面的林肯律师学院广场和布鲁姆斯伯里。
这样的拓展让船长高兴得直搓手。“有钱人都住在那边,”他会说,“他们口袋里的好东西都装不下了,就等着人下手呢。”
“走失的小女孩”这个把戏非常简单,不过是让我站在显眼的地方,脸上露出孤苦伶仃的表情。忧心忡忡地掉几滴眼泪,也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是必要的,因为想要哭出来得费好大劲儿,而且要是我发现钓上钩的人不是个好目标,眼泪还不容易收住,所以,我在部署眼泪攻势时非常谨慎。没过多久,我便有了第六感,知道我该在什么样的人身上下功夫。
如果有合适的绅士来到我身边——总会有这么位绅士出现的——他会询问我住在哪里,怎么就我一个人,我会给他讲述我那令人难过的遭遇,再报上一个适当而体面的地址——不过不是特别了不起的地方,以防人家认识那里——然后便允许这位先生叫来一辆马车,让我坐上去,并且把车费付了。在他乐于助人时,把手伸进他兜里并不难。伸出援手的人,总是有一种意义非凡的正义感。这对我非常有用,因为要是没了这种正义感,他会对事情做出更好的判断,不会让自己对正义以外的一切都变得迟钝。
但是“走失的小女孩”需要在一个地方站很久,这让我觉得很无聊,而且冬日里那几个月,让我觉得又冷又潮,颇为不快。我很快意识到,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在相对舒适的地方赚到同样多的钱。这也解决了下一个问题:如果乐于助人的绅士一再坚持要把我送回“家”,我该怎么办。麦克夫人非常欣赏足智多谋的人:她是个天生的骗子,要是有人给她出了新点子,她会因为新计划的可行性而笑逐颜开。她也在针线活上证明了她有多聪明。所以,一旦我把想法告诉她,她很快就能做出一双精致的白色儿童手套,然后按我的需要把它改好。
就这样,“乘客小女孩”诞生了。她也是一个安静的小家伙,因为她要做的和“走失的小女孩”恰好相反。后者需要引人注意,可乘客小女孩想要的是避免别人的注意。她是公共巴士上的常客,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精致的儿童手套端庄地叠放在腿上。她身材娇小、干干净净、天真烂漫,独自出行的女士自然会坐在她旁边的位子上。但是,一旦这位女士在路上因为谈话或是看风景,因为一本书或是她手中的小花束而放松了警惕,小女孩的手——到目前为止,一直藏在衣服底下不被人看出来——便会伸到挨在一起的两条裙子的层层褶皱之间,直到找到身边女士的口袋或手袋。我仍然记得当时的手感:我的手迅速伸进漂亮女士的裙子里,丝绸凉凉的、滑滑的,我的指尖快速一扫。与此同时,掩人耳目的儿童手套给人一种错觉——我的双手放在腿上,令我无可指摘。
从一些公交车司机的手上,可以花点儿小钱就买下全天票。在买不到全天票的日子里,我便再次上演“走失的小女孩”的戏码,站在有钱人来往的街道上,摆出惊恐害怕的模样。
在那些日子里,对于人,我学到了很多。比方说:
一、显赫的身份使人——特别是女人——相信他人。她的经历令她想不到可能会有人想害她。
二、绅士喜欢被人看到自己在助人为乐,没什么比这一点更确定无疑的。
三、障眼法的艺术在于,要把人们希望看到什么弄得一清二楚,然后确保他们看得到。
最后一点是科文特花园的法国魔术师帮我领悟到的,因为我听从了莉莉·米林顿的嘱咐,一直仔细观察他,直到我确切地知道,他是怎么让那些硬币出现的。
我还学到一点:如果发生了最糟糕的情况,然后身后还传来一声“站住!小偷!”,那么伦敦便是我的最佳盟友。对于一个瘦小又认路的孩子来说,街道的吵闹声和拥挤的人群,便是完美的掩护。想要在走来走去的成年人的密林中消失,不是什么难事,尤其对于有朋友帮衬的人来说。这又归功于莉莉·米林顿。有一个带夹板广告牌的人,我总是可以指望他坐在那里,在警察过来时,他会在警察的腿边把广告牌翻来翻去,令他们行动不便;有一个在街头演奏手风琴的人,他的手风琴总能不可思议地在底轮上滚动,把追我的人堵在路上。当然,还有那位用硬币变戏法的法国魔术师,总能在恰到好处的时候拿出一个恰到好处的钱包,让追我的人愤怒不已,对我无暇顾及。我也就此逃之夭夭。
所以说,我是个小偷,还是把好手,能赚够自己的生活费。
只要我每天带着几样偷来的战利品回去,麦克夫人和船长就很开心。她告诉我许多次,我的母亲是位真正的、体面的淑女。她告诉我,被我偷的那些淑女没比我好到哪儿去。她告诉我,在指尖下感受到品德的重量没有错。我猜她的意思是劝我别让内心躁动的良知占了上风。
她其实不必为此费心。我们在一生中都做过后悔的事,从有钱人身上偷点儿东西和最令我后悔的那些事相比,算不上什么。
昨晚,杰克离开我的房子后,我感到焦躁不安。他也睡得不安稳,最后,在黎明的曙光中醒了过来。今天是他和莎拉见面的日子,他已经打扮了好几个小时。他在着装上尤其下了功夫,但这身行头穿在他身上,看着却有些别扭。
他在打扮自己时非常精心。我注意到,他不再刮袖子上那个他想象出来的斑点了,他在镜子前花的时间要比平时长,他刮了胡子,甚至梳了梳湿漉漉的头发。我以前从没见他做过这些。
梳完头发,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像是在品评着自己在镜中的身影。我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视线在移动,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是在看着我。我的心漏跳了一拍,然后我意识到,他是在盯着照片上的两个婴儿看。他伸出大拇指,依次在她们俩的脸蛋儿上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