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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2

作者:澳-凯特·莫顿 当前章节:7338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5:21

我继续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忽然,我看到他床脚那边放了一个托盘,上面摆满了吃的,全都是我在梅费尔区的橱窗里才见得到的那种食物,只不过我一样也没尝过。我肚子里空空的,胃都快抽到一起了。也许他注意到了,我一直在盯着好吃的两眼放光,因为他说:“如果你能吃一点,那可真是帮了大忙。他们总让我吃东西,即便我说过,我很少有饿的时候。”

听了他的话,我觉得用不着麻烦人家再说第二遍。

盘子里的食物还没凉,我坐在折起被子的床脚,心怀感激地吃了起来。我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东西,忙得根本说不出话,他也没打算说话,于是我们就隔着托盘,戒备地打量着对方。

等吃完了,我学着麦克夫人平常那样,用餐巾在嘴边轻轻沾了沾,小心谨慎地笑了笑:“你为什么待在床上?”

“我身体不舒服。”

“怎么了?”

“对于这个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似乎还不太清楚。”

“你会死吗?”

他想了想:“有可能。不过,到目前来看,我还没死,我觉得,情况还算乐观。”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也以示鼓励。我不认识这个面色苍白的陌生男孩,但想到他还没到快要迈进鬼门关的地步,我就很开心。

“瞧我多没礼貌,”他说,“请原谅,我没多少招待客人的经验。”他伸出一只嫩嫩的小手,“我的名字是按照我父亲的名字起的,当然,您可以直接叫我乔,这样简单些。您的名字是……?”

我握着他的手,想到了莉莉·米林顿。迄今为止,编一个名字显然是更明智的做法,但直到今天,我还是无法解释,当时怎么会把我的真实姓名告诉了他。一种无法抑制的冲动从我内心深处冒了出来,然后这股冲动,越冲越高,越来越急,越来越坚定,直到我再也无法抵挡。“我的名字是按照我外公的名字起的,”我说道,“但是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小鸟柏蒂。”

“那我也这么叫你,因为你就像小鸟一样,突然出现在我的窗台上。”

“谢谢你能把窗台借我用。”

“别客气。我躺在这里也没什么风景可看,所以我经常在思考,建房子的人何必要费工费料,把窗台修得那么宽。现在我知道了,他们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我们彼此会心一笑。

他旁边桌子上放着一样我从未见过的东西。因为他很和气,我也就大起胆子来,不再那么拘谨。我把那样东西拿了起来,是一个圆盘,两侧各穿有一根麻绳,圆盘一面画着一只金丝雀,另一面画着一个金属鸟笼:“这是什么?”

他示意我把东西递给他。“这叫幻影转盘。”他拿着其中一根绳,接着转动圆盘,把绳子拧紧。然后,他一手拿着一根绳,往两头一拉,圆盘就开始快速旋转起来。一瞬间,那只鸟就飞进了笼子里,我高兴得直拍手。

“魔法。”他说。

“是障眼法。”我纠正道。

“对。一点没错,就是一个障眼法。但还挺好看的。”

我最后看了一眼幻影转盘,向他道了声谢,感谢他请我吃了午餐,然后对他说我得走了。

“别走,”他摇着头,马上说道,“不许走。”

他的话让我出乎意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面色苍白、卧床不起的小男孩,以为可以对我发号施令,不许我这样那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这也让我很难过,因为仅仅这三个字,他就直截了当地暴露了自己:他的愿望,他的力不从心,都被暴露了出来。

也许,他也意识到,自己那种命令式的口吻有点荒唐,因为他的语气里不再有那种逞强的虚张声势,他近乎绝望地继续说:“求你了,一定要再待一会儿。”

“如果等天黑了我还待在外面,我会有麻烦的。”

“离太阳下山还有很久呢——至少还有两个小时。”

“可我的活儿还没干完。我还没弄到可以交差的东西呢。”

面色苍白的乔被我的话搞糊涂了,他想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活儿。是说学校的作业吗?如果是的话,我的书本和写字板在哪儿?我打算到哪儿见我的家庭教师?我告诉他,不是学校的作业,还告诉他,我没上过学,然后,我向他解释我乘坐的那趟公交车、手套和缝着大口袋的裙子都是怎么回事。

听着我的讲述,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让我给他看看那副手套。我坐到床边,坐得离他近一些,然后从口袋里抽出那副手套,放在腿上,装作是乘车时的那个小淑女。“你看见的是我的手在这儿。”我说道,冲着手套点了点头,他同意了。“可是,”我继续说道,“这是什么?”

他倒吸一口气,因为我的姿势看着没有丝毫变化,可我却把手伸到被子里,挠了挠他的一只膝盖。

“手套就是这么用的。”我说着跳下床,把裙子抚平。

“可是……那真奇妙。”他说,脸上很快绽开了笑容,也短暂地恢复了一丝对生活的向往,“你每天都做这个吗?”

我正站在窗前,看看怎么从房顶上爬下去:“多半如此。有时候,我就假装走丢了,然后,要是遇到哪位绅士来帮我,我会把他兜里的东西偷走。”

“那你拿的那些东西——钱包、珠宝什么的——你会带回家交给你的母亲吗?”

“我母亲去世了。”

“孤儿,”他满怀崇敬地说,“我读过有关孤儿的书。”

“不,我不是孤儿。我父亲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但他一安顿下来,就会派人来接我。”我爬上了窗台。

“别走,”男孩说道,“等会儿再走。”

“我必须走了。”

“那你还会回来的吧?求你了,说你会回来好不好?”

我犹豫片刻。我知道,如果我说我会回来,那是在犯蠢:在这一带,没有监护人陪同的小女孩,用不了多久便会引起别人注意,在这条街尽头巡逻的警察今天怕是把我给记住了。他可能没机会看到我的脸,但他一直追着我跑,下次再遇上,我可能就没这么走运了。但是,那些吃的——我从没吃过那些好吃的东西,还有那一面墙的玩具和让人惊叹的小玩意儿……

“拿着,”面色苍白的乔说着便伸出手,要把幻影转盘给我,“它是你的了。下次你再来,我保证给你看比这个还要更加、更加好看的东西。”

我和面色苍白的乔就是这样相遇的,他成了我的秘密,当然,我也成了他的秘密。

这栋房子给人的感受起了些许变化。在我回想我的老朋友乔的时候,发生了某件大事。果不其然,杰克在走廊上,脸上一副得意扬扬的表情,就像是一只吃到了奶油的猫。我很快弄清了原因。他就站在密室外面,墙上的那块用来当暗门的嵌板大敞四开。

他现在已经小跑着离开了密室,我猜他是去房间里拿手电筒。尽管他告诉罗萨琳德·惠勒,星期六之前他不会到房子里来,但我能理解好奇心和好奇心对人的驱使。毫无疑问,他打算把这间只容一人藏身的密室彻彻底底搜查一遍,每一寸地方都不会放过,连木板之间的每一个凹槽都不会放过,他会想着,没准儿就能发现底下藏着那颗钻石呢。他不会发现的。钻石不在那儿。但真相不必总是讲出来。让他搜查一遍,对他也没什么坏处。他受挫之后那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我还挺喜欢的。

这儿就留给他吧,我要去麦芽坊等他。我还有别的事情要琢磨,比方说,埃洛蒂·温斯洛的来访。今天下午她在这儿的时候,举手投足间让我依稀觉得有点熟悉。一开始,我没想到那是什么,但现在我知道了。在她一走进来的时候,在她到每个房间里转悠的时候,她发出的一声叹息,是除我之外没人能够觉察到的。我看到她脸上心满意足的神色,几乎可以用如意圆满来形容。这让我想起了爱德华。我们刚来这栋房子的时候,他的脸上也是这种表情。

不过,爱德华对这栋房子的浓浓依恋自有他的道理。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因为有一晚他在附近田野上的恐怖经历,他和这栋房子结下了不解之缘。可埃洛蒂·温斯洛为什么到这儿来?她和伯奇伍德庄园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我希望她能再来,热情地希望她再来,许多年我都不曾有过这样的热情了。我终于开始明白,在我和面色苍白的乔相遇的第一天,他的感受是怎样的了:他向我保证,只要我同意再回去见他,他就会给我看令人惊叹的好东西。人在没法去拜访别人时,就会极度渴望别人来访。

自从我陷入到眼下这种前途未卜的境地以来,除了爱德华,乔是我最想念的人。我之前总会想起他,想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因为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病了一段时间了,他那间屋子里虽然堆满了原封不动的宝贝,但他过的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使他相对于世界上的大部分人来说,更对那扇窗子外面的世界抱有兴趣。乔知道的一切都是从书本上了解到的,因此有许多事他都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给他讲的一些事他都无法理解:那间我和父亲住过的潮湿的小屋,被笼罩在圣安妮教堂的阴影之下;那个牙齿掉光的老太太为了换取烧剩的煤渣,得把公共厕所打扫干净;也许,最悲惨的是发生在莉莉·米林顿身上的事。他想知道,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他总让我给他讲讲我所知道的有关伦敦的故事,讲讲科文特花园的那些小巷,讲讲横跨泰晤士河的几座大桥底下那些见不得光的商业地带,讲讲那些无父无母的婴儿。他特别想听一听那些被送来和麦克夫人一起生活的婴儿都过得怎么样。我告诉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那些不幸的孩子都不够强壮,听了这些话,他会热泪盈眶。

我不知道,当我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时,他是怎么想的。他去找过我吗?不是说一开始就去找我,而是说等到最后,等过了很久,久到于情于理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时候,他去找过我吗?他是否怀疑过?质疑过?还是说,他相信了那种最糟糕的说法?乔和我的年纪一般大,我们俩都生于1844年。如果他长寿的话,在伦纳德的书出版时,他已经八十七岁了。他是一个书迷——我们经常一起看书,就在他阁楼的卧室里,肩并肩窝在他那张铺着白色亚麻寝具的床上——他总是知道要出版什么书了,还知道什么时候出版。他还热爱艺术,这一点是受了他父亲的影响。他父亲那栋位于林肯律师学院的房子里挂满了特纳的画作。没错!我敢肯定,乔一定读了伦纳德的书。我纳闷,对于书中的说法,他是怎么想的呢?那本书里说,我是个背信弃义的珠宝窃贼,逃到美国去过好日子了。他信了吗?

当然,乔知道我会偷东西。从某些方面来说,他要比爱德华更了解我。毕竟,我们俩相遇那天,我被警察追得慌不择路。而且,从一开始,他就对麦克夫人和她的营生满腹疑问,喜欢听我讲“走失的小女孩”和“乘客小女孩”的把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还有了另一个把戏——“常去戏院看戏的淑女”。他总是让我给他讲讲关于我自己的故事,仿佛那是一些英勇的伟大壮举。

乔还知道,我已经下定决心,如果我父亲不派人来接我,我就去美国找他。尽管耶利米定期会带来父亲的消息,自命不凡地站在麦克夫人的客厅里,听她大声朗读我父亲的来信。信上会说我父亲在为重整旗鼓而努力,劝我要听麦克夫人的话。可我却隐约觉得,他们有事情瞒着我。如果我父亲的新生活如他在信中所言,那他干吗一味坚持说,我去和他一起生活的时机还没到?

但后来,乔知道,我爱上了爱德华。其实,是他先看出来的。我记得,1861年皇家艺术学院举办展览的那天晚上,爱德华邀请我去参加《佳人》那幅画的揭幕仪式;之后,我去了乔那里。我把自己在揭幕仪式上遇到的事都告诉了乔,从那以后直到现在,我有大把的时间去仔细推敲他那晚说的话。“你恋爱了,”他说,“因为爱情就是那种感觉。爱是把面具揭开,把真实的自己展现在另一个人的眼前,即便那人对自己的感情永远都无法像自己对那人的感情一样,即便意识到这一点时自己的感觉糟透了,可还是会强迫自己去接受这一点。”

面色苍白的乔,对于一个很少离开自己的小窝的孩子来说,他对爱情是很明智的。他母亲总是鼓励他参加社交舞会,这样他就能遇到伦敦那些令人中意的初入社交圈的年轻姑娘。很多次,在我向他道别时,他都正要穿上白色衬衫和黑色礼服去参加这样或那样的晚宴。在我沿着通往科文特花园的小巷急着往家赶时,我常常想着他,想着我那位面色苍白、举止优雅、心软又善良的朋友。我们认识五年了,他的个子长高了,英俊得很。我想象着,仿佛自己在俯视着我们俩,在这座独一无二的伟大城市里,我们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在两个平行的世界里。

我猜,乔一定是在某次舞会上遇到了一个人,一位落落大方的淑女,他坠入了爱河,全心全意地爱着她,就像我对爱德华那样,但是,也许那位淑女没有回应他的爱,因为他那天晚上的话说得太好了,无懈可击。

他连告诉过我她是谁的机会都没有。我和乔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们都已经十八岁了。我来到他的窗前,告诉他,我答应了爱德华,要和爱德华去伯奇伍德庄园过夏天。除此之外,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只字未提,甚至连一句正式的告别都没说。我觉得没必要,至少当时觉得没必要。我以为,我们还有时间,还会再见面。我猜,人们总会这样想。

杰克回到了麦芽坊,我的房子又恢复了平静,经过这一整天的不同寻常,我的房子也该喘口气了。已经很久没人敢进到暗室里去了。

他没精打采的,倒不是因为没找到宝石。没找到宝石,自然要再给罗萨琳德·惠勒打电话,通话不会令人愉快的,她听了杰克的汇报可不会高兴。但是,寻找拉德克利夫蓝,对杰克来说只是一份工作。除了受到人类的好奇心驱使,他对这份工作不掺杂任何个人情感。我敢肯定,他情绪不高是因为昨天见了莎拉,他们在两个小姑娘的问题上没谈拢。

我很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这件事能让我在回忆自己的过去以外,在漫无目的地度过无尽的时间以外,把注意力放在别处。

他把惠勒夫人的笔记和平面图放在一边,把相机拿了起来。我发现了杰克身上的一个规律。要是他有了烦心事,他就会把相机拿出来,透过镜头去看各种东西。他用镜头对着它们——似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摆弄光圈,对焦,把镜头拉近,然后再缩回来。有时,他会按下快门,拍张照片,但多数情况下不会。渐渐地,他又找回了平衡,相机就会被收起来。

不过今天,他的平衡却没那么容易恢复。他把相机放回包里,然后把带子挎在肩上。他打算出去多拍几张照片。

我准备在楼梯拐角处等他,那里是我最喜欢的角落。我喜欢隔着草地透过树木的缝隙遥望泰晤士河。那边的泰晤士河安安静静的,河上只有几条运河船来来回回,留下几缕淡淡的煤烟。人们可以听到鱼线下沉时发出的丁零一声,听到鸭子飞过来落在水面上缓缓破开河水的声音,听到夏日温暖的日子里有人下水游泳时偶尔传来的欢笑声。

我之前说过,我从没成功地到达河边那么远的地方。这话并非全是真话。有一次,就一次,我到过河里。我没提起过,是因为我依然没法解释清楚。但是,埃达·洛夫格罗夫从船上掉到河里的那天下午,我在那儿,在河里,看着她沉到了河底。

爱德华常说,河流拥有原始的记忆,自远古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它都记得。我忽然想到,这栋房子也一样。它有记忆,像我一样。它记得一切。

这让我回想起伦纳德。

他曾经当过兵,但他来伯奇伍德庄园时,成了一名学生,正在写一篇关于爱德华的博士毕业论文。楼下那间桑葚房里,他阅读的一篇篇论文把写字台的桌面都铺满了。范妮死后发生的许多事,我都是从他那里知道的。在他的研究笔记中有许多内容,有信件,有报纸上的文章,最后,还有警方的报告。在其他人的名字之外,我还看到了“莉莉·米林顿”这个名字。看着她的名字同瑟斯顿·霍姆斯、费利克斯·伯纳德、阿黛尔·伯纳德、弗朗西斯·布朗、爱德华·拉德克利夫、克莱尔·拉德克利夫和露西·拉德克利夫这些名字一同出现,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在警察调查范妮的死因时,我就看着他们,看着他们把所有房间都搜查了一遍。他们仔细搜查了阿黛尔的衣物,把费利克斯挂在暗房墙壁上的照片都拿了下来。两个警察中那个矮个子往他紧绷绷的外套里塞了一张克莱尔的照片时,我就在那儿;照片中,克莱尔穿着她的蕾丝衬裙;他们把爱德华的工作间清理一空时,我也在那儿,他们把工作间里一切可能与我有关的东西都拿走了……

伦纳德养了一条狗,在他工作时,它就在扶手椅上睡大觉。它是个毛茸茸的大家伙,爪子上沾着泥巴,一脸长久以来受苦受罪的痛苦表情。我喜欢动物,当没人注意到我的时候,它们却常常知道我的存在,这给了我一份满足感。当一个人习惯了被人忽略,一点小小的认可,其影响却是巨大的,这真令人惊叹。

他带来一台留声机,经常在深夜播放歌曲;他还在床边的桌子上放了一个玻璃烟管。我认识这东西,我父亲整晚泡在莱姆豪斯区的华人赌场那会儿也用过这个。偶尔,一个叫姬蒂的女人会来看他。她一来,他就把玻璃烟管藏起来。

有时,我在他睡觉的时候看着他,就像我现在看着杰克睡觉那样。他有一些习惯是在军队里养成的,就像是麦克夫人和船长认识的那位陆军少校一样。少校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儿,他可以对一个小姑娘下重手,打得她半死不活,但要是不让他上床睡觉前把靴子擦得锃亮,然后仔细摆好,以便第二天一早穿,那他可不干。

伦纳德不是暴力伤人的变态,但他的噩梦也不容乐观。白日里,他是一个利利索索、安安静静、客客气气的人;可到了晚上,却夜夜噩梦缠身,还是最黑暗恐怖的噩梦。在睡梦中,他会颤抖、会畏缩,会因为恐惧而撕心裂肺地大声叫喊。“汤姆,”他常常大喊,“汤米。”

我从前很想知道关于汤米的事。伦纳德在为他哭泣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走丢的孩子。

在那些个他用玻璃烟管抽鸦片的夜晚,他会恍恍惚惚地进入汤米无法找到他的睡梦中,而我就坐在漆黑的房子里,想着我的父亲,想着我等他回来找我,等了那么久。

在伦纳德不用烟管的夜晚,我就和他待在一起。我理解绝望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所以在那些个夜晚,我就跪在床边趴在那个年轻人的耳边,轻声说:“一切都会好的。安心睡吧。汤米说,他很好。”

在那些从河的上游刮来狂风,连地板都不停颤动的夜晚,我依旧能听到他的名字,汤姆……汤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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