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钟表匠的女儿》作者:[澳]凯特·莫顿【完结】 > 钟表匠的女儿.txt

第二十一章

作者:澳-凯特·莫顿 当前章节:15179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5:21

周五晚上六点,他们四个人一起出发,沿着乡间小路往村子里走。孩子们穿的都是陌生人捐赠的旧衣物,经过此前一番用力搓洗,衣物虽然显得旧一些,但穿着也都干干净净的。几个小家伙一路上停停走走,要么是因为沿途遇上了不少头奶牛,惹得孩子们驻足欣赏那些睫毛长长的、在田间悠然自得的大家伙,要么是因为得等蒂普一小会儿,让他去捡几块引起他注意的石头。所以,他们直到六点半才穿过三角形绿地来到天鹅小栈。

哈米特太太之前说从正门进,但却没说,进了正门之后应该往右转去餐厅,而不是往左转去酒吧。

哈米特太太已经在餐厅里等着客人们了,她正在和一位大约五十岁的女士喝鸡尾酒,那位戴眼镜的女士身材高挑,她那副眼镜的镜框是玳瑁的,朱丽叶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眼镜。朱丽叶带着孩子们一进门,她们两人都闻声转过身来,哈米特太太说:“欢迎你们!快进来!你们能来,我真高兴。”

“抱歉,我们来晚了。”朱丽叶宠溺地朝着蒂普的方向点了点头,“路上遇到了一些重要的石头需要收集起来。”

那位戴眼镜的女士说:“这孩子和我倒是兴趣相投啊。”她说话时有点美国口音。

孩子们还算规矩地站在那儿做了自我介绍,至于该怎么介绍自己,朱丽叶在来的路上都一一教过了。接着,她把孩子们带回门厅,那儿放了一对皮制的扶手椅。在他们等着晚餐开始的这段时间里,这两把椅子似乎成了“寄存”孩子的绝佳地点。

朱丽叶回到餐厅时,哈米特太太说道:“赖特太太,这位是洛夫格罗夫博士。博士和我们一起住在楼上——她也曾在村子里住过,如今也是回来看看的。1940年一定是故人回来探访的好年景!”

洛夫格罗夫博士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认识您,”她说,“就叫我埃达吧。”

“谢谢,埃达。我叫朱丽叶。”

“哈米特太太刚刚跟我说,你和孩子们搬去了伯奇伍德庄园?”

“我们是周日晚上到的。”

“我以前在那儿念书,那是很多年之前的事啦。”

“我听说过,很久很久以前,那儿是一所学校。”

“的确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有几十年了,在我离开后不久,学校就关了门。当年对女孩子以及教育女孩子的观念还都是老一套,那所学校就是最后的几个卫道士之一。我记得,有很多课是学做针线活儿,学唱歌,还有把书顶在头上练习走路的仪态,虽然我们在那个年纪本该是把那些书翻开来好好读一读的。”

“行啦,行啦,”哈米特太太说,“露西已经尽力了。而且,您学的那些,似乎对您也没害处呀,博士。”

埃达笑了起来:“这倒是真的。露西确实尽力了。我一直都希望再见她一面的。”

“真是遗憾。”

“都怪我自己。我离开得太久了。岁月催人老,我们谁也躲不掉,就算是露西,也是一样的。说来好笑,虽然我在伯奇伍德念书时,遇上的奇葩让我不怎么顺心,但我长大后所选的那条路,还真多亏了当年那所学校。我是一名考古学家。”她对朱丽叶说,“在纽约大学当教授。但在此之前,很久很久之前,我是拉德克利夫青年女子学校博物学社团的成员,非常热衷于社团活动。露西,也就是拉德克利夫小姐,是一位考古爱好者。我后来遇到过一些教授,就考古方面的直觉来说,她的敏锐度比他们还强:她收藏的化石和古董都令人惊叹。她存放标本的那个房间就是一座货真价实的宝库。不过,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小,不过那会儿,我想,您知道我说的是哪一间,就是二楼楼梯口正对着的那间。”

“我现在就住那个房间。”朱丽叶微笑着说道。

“那您可以想象得到,当时里面有多挤,墙上都是架子,每一处能放东西的地方,都给用上了。”

“可以想象,”朱丽叶说着拿出她的记事本,她总是把它带在手边,“一栋房子能经历这么多面貌各异的阶段,我很喜欢这一点。实际上,这给了我一个灵感。”

她草草记下一条笔记,一边写,一边说了说《阡陌传飞鸿》的来龙去脉。哈米特太太忍不住又补充了几句:“我和小分队的女士们是专栏文章里的主角,洛夫格罗夫博士——那可是这个专栏的头一篇文章呢!您能确保我们人手一份报纸的吧,赖特太太?”

“我特意通知过编辑了,哈米特太太。周一上午报纸就能寄过来。”

“太好了!大家都非常兴奋。现在,要是您打算写有关露西的文章,务必记得提一句,她是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妹妹。”

朱丽叶微微蹙眉,这个名字似曾相识。

“那是位画家,就是人们说的紫红兄弟会的成员之一,英年早逝,所以不像其他几个人那么出名。不过,是他买下了河边那栋房子,还闹出过丑闻。有一年夏天,他和朋友们来那栋房子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是我母亲小时候发生的事,但她一直记得,临终时都还记着呢。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继承人被杀了。她和拉德克利夫本来是要结婚的,她死后,拉德克利夫伤心坏了,就再也没回来。他在遗嘱里把这栋房子留给了露西。”

门开了,是哈米特先生来了,他刚忙完酒吧那边的工作,才抽身过来。跟他一道进来的还有一个帮厨的年轻女佣,一脸焦急地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摆放着热气腾腾的主菜。“啊,”哈米特太太笑着说,“晚餐来了。您就等着瞧吧,我们厨师做的蒸香肠卷那才好吃呢!”

事实证明,他们这儿的厨师做菜堪称一绝。蒸香肠卷从来都算不上朱丽叶的最爱,但淋上一层秘制酱汁,这道菜的确十分美味。同样令她开心的是,孩子们乖巧地坐在餐桌旁,一个个都把自己最讨人喜欢的一面表现了出来,有问必答,回答得还挺引人入胜,不过对某些人来说,也许会觉得有点童言无忌;他们甚至还自己提了一些有趣的问题。蒂普费了好大劲儿才把每根手指头都在每根蜡烛熔化后的一汪汪蜡液里蘸了个遍,弄得桌子上留下了一些蜡液凝固后的小印子。不过,三个孩子没忘记在用餐完毕之后说一声谢谢,也没人在桌布上擤鼻涕。于是,当比娅问她,他们是否可以回门厅继续玩纸牌时,朱丽叶愉快地答应了。

“你的孩子们喜欢伯奇伍德庄园吗?”埃达问道,与此同时,哈米特太太的帮厨女佣在忙着给大家添茶、倒咖啡。“从伦敦搬到这儿,一定觉得变化很大吧?”

“谢天谢地,虽然有变化,但他们还算适应。”

“那当然啦,乡间生活可以给孩子们很多快乐的。”哈米特太太说,“要是有哪个孩子住在我们这儿还觉得不开心,那一定是个奇怪的小孩儿。”

埃达大笑起来:“我一直都是个奇怪的小孩儿。”

“您之前不喜欢这儿?”

“后来还好。一开始可不喜欢。我出生在印度,在那儿生活得很开心,然后就收拾行李,被送过来上学了。我没有理由喜欢这儿,也就不觉得喜欢:我觉得住在乡下枯燥无趣,大家都客客气气的。说穿了,就是觉得陌生。”

“您在学校里待了多久?”

“只待了两年多。我十岁那年学校关的门,后来,我被送去牛津周边一所更大的学校。”

“发生过一次可怕的意外,”哈米特太太说,“一次夏季野餐时,有个女孩淹死了。没过几年,学校就关了。”她皱着眉,看着埃达:“那会儿,洛夫格罗夫博士,发生意外的时候,您还在学校里吧。”

“是的。”埃达说着摘下眼镜,擦拭着镜片。

“您认识那个淹死的女孩吗?”

“不太熟。她年纪比我大。”

她们两位还在继续交谈着,朱丽叶却在想着蒂普。他之前告诉她,有个女孩在河里溺水身亡,现在,她在想他是不是在村子里听说的这件事。不过,他是在来到伯奇伍德的第一天早晨跟她提的这件事,所以他应该还来不及听人说起这件事。她觉得,很有可能是艺术史学家协会派来的那个紧张兮兮的年轻人,是他小声跟蒂普说的。想到这儿,她就觉得那个人看上去是有些诡异。

不过,蒂普当时可能也只是把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恐惧说了出来。她不是一直在警告他——尤其是他——要小心些吗?艾伦会说,他不是告诉过她:因为当妈妈的总是担心,结果把孩子们都养成了胆小鬼。也许蒂普只是猜对了:但凡是河,都淹死过人。要是打赌说,泰晤士河沿岸,不论是哪个河段都曾经淹死过人,一准儿能赢。她只是在瞎担心,因为她总是对蒂普不放心。

“赖特太太?”

朱丽叶眨了眨眼:“抱歉,哈米特太太。我刚才走神儿了。”

“我猜,一切都还好吧?要不要再来点咖啡?”

朱丽叶微笑着将杯子在桌面上轻轻推了过去,然后不知不觉地开始向她们说起了蒂普和他那位想象出来的朋友。一个人要是苦于挥之不去的忧虑,往往都会向他人倾诉,朱丽叶也不例外。

“可怜的小家伙,”哈米特太太说,“经过这么多变化,这倒也不奇怪。他会好起来的,别担心。不几天,你就会发现,一周过去了,可他对这位‘朋友’连提都不提了。”

“也许您是对的,”朱丽叶说,“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想象出来的朋友,要知道,凭空想象出一个人来,那真是件非比寻常的事。”

“他这位想象出来的朋友会让他做一些淘气的事情吗?”

“没有,谢天谢地,哈米特太太。我得说她的影响还都是正面的,这一点让我很高兴。”

“万幸!”女主人拍手说道,“我们今晚聚餐她也在吗?我还从没招待过一位想象出来的客人呐。”

“值得庆幸的是,她没在。她晚上不出门。”

“嗯。这倒挺特别。也许,这是个好兆头,说明他只是偶尔需要她?”

“也许吧。不过他确实说过,他问过她要不要来。显然,她告诉他,她去不了那么远的地方。”

“还是个体弱多病的人?真有趣。他还告诉过您其他细节吗,关于那个孩子的?”

“首先,她不是孩子,而是一位女士。他选择虚构出一位成年女性陪着自己,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说明了我的什么问题。”

“也许那是另一个你呢。”哈米特太太说。

“不,不是那样的。从他告诉我的情况来看,她几乎跟我完全不一样。红色的长发,白色的长裙。他描述得非常具体。”

这期间一直都在保持沉默的埃达说:“您有没有考虑过,他说的是真的?”

有片刻工夫,大家谁都没说话。“哎呀,洛夫格罗夫博士,”哈米特太太紧张地笑着说,“您可真会开玩笑。但您看,赖特太太正担心着呢。”

“哦,换了我,我不会担心,”埃达说,“我敢肯定,那不过意味着,您的儿子富有创造力,他在凭借自己的创造力来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变化。”

“您的话,听上去就像是我丈夫说的,”朱丽叶微笑着说,“毫无疑问,您说得对。”

哈米特太太说要去看看布丁怎么样了,埃达说“要出去透透气”也离开了,朱丽叶趁机去看看孩子们都怎么样了。要找到雷德和比娅,很容易:他们俩正高高兴兴地窝在光线昏暗的楼梯底下,闹闹吵吵地握着纸牌玩金罗美[18]。

朱丽叶在走廊里没看到蒂普的身影:“你们弟弟呢?”

他俩都在盯着自己的一手牌,谁也没抬头。

“不知道。”

“在别处呢。”

朱丽叶站了一会儿,手搭在楼梯扶手的立柱上,仔细看了一圈大厅。她的目光在快速扫过通往楼上的那段铺着地毯的楼梯时,有那么一刹那,她看到艾伦站在这段楼梯的另一头,嘴里叼着那个可恶的烟斗。

那一天,她发现他在客房里等着她,戒备地正准备着要把他俩没吵完的架继续吵下去的那一天,她就是从这段楼梯跑上楼的。

现在,她不禁想要再爬上去。

楼梯扶手摸上去异常熟悉,朱丽叶快爬到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回到了那一刻。记忆回荡在她周围的空气里。艾伦离她是那么近,她甚至可以闻到他。但当她睁开双眼,那个微微扯动一侧嘴角、笑容之中带着一丝讽刺的他,却不见了。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平台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干净整洁,细节上看得出店家的贴心之处,甚至还有种令人熟悉的艺术感。边桌上的瓷器花瓶里插着鲜花;墙壁上几幅小画框一字排开,画的都是当地的地标;斑驳的长条地毯上可以看到地毯清扫机留下的打扫时的印记。闻起来也还是原来的味道:洗衣皂和木蜡的气味,还有被前两种气味掩盖的、一点淡淡的鲜酿麦芽酒的香气。

不过,并没有脚下生风的小男孩的身影。

下楼时,朱丽叶听到酒吧外面传来熟悉的声音。之前,他们刚要进天鹅小栈时她就注意到,酒吧的窗户底下有一条长椅。现在,朱丽叶来到窗边,透过遮光窗帘的缝隙隔着窗台仔细往外瞧。他就在长椅上,手里握着他那些捡回来的战利品,都是些小棍子和石头子儿。埃达坐在他旁边,一老一少正在兴致勃勃地聊天。

朱丽叶笑了笑,悄悄地退开了,以免打扰到他们。无论他们在讨论什么,从蒂普的小脸上可以看出,他很感兴趣,听得很入神。

“你在这里啊,赖特太太。”

是哈米特太太,她正在催促着走在她身前的帮厨女佣。这一回,那个女佣举着一个沉甸甸的托盘。“准备好吃布丁了吗?我要高兴地告诉你,咱们的甜品是没放鸡蛋的海绵蛋糕配草莓果冻!”

周日一早,朱丽叶在孩子们醒来之前就醒了,这还是他们来到伯奇伍德庄园之后的头一次。她觉得自己的两条腿就和她的思绪一样,躁动不安。于是,她穿上衣服,出门散步去了。她没去河边,而是沿着小道往村子里走。走到距离教堂拐角不远的地方时,她注意到,人们正从教堂门口鱼贯而入,要进去听晨祷做礼拜。哈米特太太看见了她,挥了挥手,朱丽叶对她报以微笑。

孩子们还在家里,所以她没进去,而是在牧师讲到失与爱以及在与上帝同行时人类在精神上的坚定时,坐在门廊下面的长椅上听了一会儿。这是一次引人深思的布道,那位牧师讲得很好,但令朱丽叶害怕的是,在战争结束之前,还会有更多次这样的布道。

她的目光在漂亮的墓地里扫了一圈。那是一处安宁的地方,有许多常春藤伴着长眠于此的人们。墓碑上都刻着逝者的年龄,贴着他们年轻时的照片,控诉着死神不该将他们带走。墓地里有一个刻着天使的石雕,她孤独而美丽,对着一本打开的书低下头,头发从肩头滑下来,落在冰冷的书页之上,因为岁月侵蚀,天使的头发有些变黑了。在这样的地方,寂静之中有一丝让人心生敬畏的特质。

《宁录》的旋律从教堂里飘了出来,那是埃尔加[19]《谜语变奏曲》中的第九变奏。朱丽叶漫步在墓地外围,观察着斑驳的墓碑,思量着碑上的名字和日期,以及充满爱意的那些愿逝者在永恒中安息的话语。人类对于自己这个群体中的个人的生命是足够珍视的,在这片古老土地上,他们的人生纵然短暂,依旧会留下纪念;但同时,人类也会进行最毫无意义的、最普遍的那种杀戮,这是何等不同寻常的事啊。

在教堂墓地的深处,朱丽叶停在一块墓碑前,墓碑上刻着她熟悉的名字:露西·伊丽莎·拉德克利夫,1849—1939年。旁边是她哥哥的墓碑,哈米特太太在晚餐时提到的那位爱德华。露西的名字下方写着:一切往昔依然存在[20]。这句话让朱丽叶顿了一下,因为与通常刻在墓碑上的那些话相比,这一句所蕴含的情感让人觉得有些违和。

过去,现在,未来——这些到底都各自意味着什么?一个人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在自己的境遇中力求做到最好。仅此而已。

朱丽叶离开了墓地,沿着草木丛生的小路向家走去。冉冉升起的朝阳燃尽了整夜的凉意,天空则变成一片澄净的蓝,令人赏心悦目。显然,今天孩子们会变本加厉地央求她去划船了。也许,她还可以领着孩子们在河边享用一顿午餐。

距离庄园还有好长一段路的时候,似乎就能看出来,住在里面的人已经醒了:人能无缘无故地做出判断,这一点还真奇怪。果然,还没等朱丽叶走到供马车行驶的那条车道,她就听到了比娅的竖笛声。

哈米特太太之前慷慨地给他们家送来了四个鸡蛋,朱丽叶打算用它们煮溏心蛋,她甚至还想在用来蘸溏心的烤面包条上,抹一层厚厚的黄油。不过,她先是飞快地上了楼,想把帽子放回房间去。在回自己的卧室之前,她顺道去看了看孩子们。比娅正盘腿坐在床上,像耍蛇人一样吹着竖笛。弗雷迪仰面朝天地打横躺在床垫子上,只留了半个身子在床上,脑袋都挨着地了。他似乎是在屏息。但她没看见蒂普的身影。

“你们弟弟呢?”她说。

比特丽斯耸了耸肩,但这没影响她的吹奏,一个音符都没漏掉。

雷德憋得脸都红了,气喘吁吁地说:“在楼上?”

从房间里的气氛来看,显然之前发生过争执,不过朱丽叶知道,自己最好不要掺和进去。她清楚,兄弟姐妹之间的拌嘴吵架就像是风中的缕缕青烟:上一刻还让人看不分明,下一刻便消散得一丝也不见。

“十分钟后吃早饭。”她一边从房间里退出来,一边说道。

她把帽子扔到床上,去了大厅尽头的旧客厅,拐了弯探头朝里面看。他们自然没用到这间客厅;这间屋子里摆满了家具,都用布单罩着,上面落了厚厚的灰尘。不过,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地方偏偏具有诱惑力。

蒂普也不在那儿,不过雷德觉得他或许在阁楼上。她不急不缓地跑上楼梯,一边叫着他的名字:“吃早饭啦,蒂普,宝贝儿。来帮我做烤面包条呀?”

没有回应。

“蒂普?”她把阁楼上所有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都找了一遍,然后站在窗子边,俯瞰往河边去会经过的那片田野。

河。

蒂普不会到处乱跑的。他天生胆小;没她跟着,他不会走那么远。

她没法冷静下来。他还是个孩子。他很容易分心。孩子会在河里淹死。

“蒂皮!”朱丽叶的声音现在显而易见地十分担忧,她迅速往楼下跑。匆忙间,在她经过走廊时,她差点儿错过了那声模糊不清的“妈妈!”。

朱丽叶停下来,仔细听了听。她眼下慌得不行,很难听得清。“蒂普?”

“我在这儿。”

似乎是墙壁在说话:仿佛蒂普被墙壁吞了进去,被困在了这道墙的肚皮里。

然后,她眼前的墙面上出现了一道裂缝,原来是一块嵌板。

那是一道暗门,待在门后的蒂普在冲她微笑。朱丽叶一把将他拽了出来,用力地搂在怀里。她知道自己一定弄疼他了,但她控制不住:“蒂皮。哦,蒂皮,我的宝贝。”

“我藏起来了。”

“我知道。”

“埃达告诉我怎么找这个密室的。”

“是吗?”

他点了点头:“这是个秘密。”

“真是个令人愉快的天大秘密。谢谢你跟我分享这个秘密。”她的心还怦怦怦地跳得厉害,就像是接连不断的重击落在她的肋骨上。即便如此,她还能镇定地说出话来,真是神奇。朱丽叶觉得有点晕。“和我坐一会儿,小蒂皮?”

她抱起他,放他下来,然后滑动门在他身后严丝合缝地关上了。

“埃达喜欢我的石头。她说,她以前也收集石头,还有化石。还说,她现在是一个考酷——”

“学家。考古学家。”

“对,”他表示同意,“就是那帮学家中的一个。”

朱丽叶领着蒂普来到楼梯口,让他坐在她的大腿上。她圈着他,脸颊贴上他热乎乎的头顶。在她所有的孩子中,对于她这种偶尔发作的母爱泛滥,蒂普是最愿意接受的。直到,她感觉到连他这样耐性好得不能再好的都快受不了了,她才说道:“好了,该吃早饭了。我觉得,该问一下这个问题了:你的哥哥姐姐又因为什么吵起来了?”

“比娅说,爸爸回家时,没法在这儿找到我们。”

“是吗?”

“雷德说,爸爸是魔术师,不管我们在哪儿,他都能找得到。”

“我明白啦。”

“我上楼是因为,我不想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什么?”

“爸爸不会回家了。”

朱丽叶感到头晕目眩:“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回答,而是伸出了小手,轻轻按在她的脸颊上。他那张小脸儿,下巴尖尖的,两颊圆鼓鼓的,轮廓看着就像是一颗心,但很严肃,朱丽叶立刻意识到,他知道了。

她知道自己口袋里揣着那封信,她从艾伦那里收到的最后一封信。自从收到那封信,她就一直走到哪儿都带着它。正因如此,这封信才会依旧留在她这儿。当天和这封信一同送达的,还有陆军部发的黑边电报,但电报现在已经没了。朱丽叶原本打算把那封电报烧掉,但最终用不着她费神了。希特勒的爪牙已经帮她把问题解决了——当德军在伊斯灵顿区的皇后大道上空投下炸弹,毁了他们家的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的时候。

她本来是想告诉孩子们的。她当然想过。但问题是——而且朱丽叶还想了一点儿别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方式去告诉孩子们,他们的爸爸,那个让人赞叹的、让人好笑的爸爸,那个丢三落四的、傻乎乎的爸爸,已经死了。

“妈妈?”蒂普悄悄把自己的小手钻到朱丽叶的手里,“现在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朱丽叶想说的话本来有很多。总有这样一些时候,作为妈妈她会意识到,自己接下来的话会让孩子永远也忘不了。这种情形很少出现,但眼下就出现了。因此,她希望自己能说出一番具有同等分量的话来。她是作家,可她却找不到合适的字眼。她每想到一个答案,然后又弃之不用时,在给儿子回答的那个绝佳时刻与自己现在无言以对的这个时刻之间,就会多空出一拍。生活果真像艾伦总说的那样,就是一大罐胶水。大家都在一个装着面粉和水的罐子里尽可能优雅地原地踏步。

“我也不能完全确定,蒂皮。”她说道。这样的话既无法令人安心,也显得不怎么明智,但却是实话,至少也算是有可取之处。“但可以确定的是,我知道咱们会没事的。”

她知道他接下来会问什么:他会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她又该怎么说?说因为她就是知道?说因为他们必然会没事?说因为他们一家子现在都坐在同一架飞机上,而这架飞机由她说了算,因为她是飞行员,无论眼睛是不是被蒙上了,她都会玩儿了命地确保一家人安然无恙地回家?

最后,她逃过一劫,用不着她回答,因为她想错了:他根本就没问她。他坚定地相信了她的话,这让朱丽叶想要蜷起身子,怆然泪下。紧接着,话题完全转向了另一边:

“柏蒂说,就算是在最黑暗的盒子里,也会有细小的微光。”

朱丽叶突然感到筋疲力尽:“是吗,亲爱的?”

蒂皮认真地点点头:“她说的是真的,妈妈。我在密室里看到了。只有从里面才能看到。那块门板关上的时候,我开始很害怕,但我用不着害怕的,因为里面有成百上千的小灯,在黑暗里一闪一闪的。”

今天是星期六,游客们已经来了。我待在那间墙上挂着范妮画像的小房间里,但我更喜欢这么去想:我是待在朱丽叶的卧室里。毕竟,范妮只在这里睡过一晚。我以前经常在朱丽叶工作时和她待在一起,就跟她一起坐在打字机前,她的报纸都摊开来,摆在窗前的梳妆台上。到了晚上,等孩子们都睡着了,她会把艾伦的那封信拿出来。不是要拿出来读一读,她通常都不去看信上的内容,而只是把信握在手里,坐在那儿茫然地看向窗外漫长又漆黑的夜。

在河里差点儿被淹死的埃达得救以后,也在这个房间里住过。那时候,露西的卧室就在隔壁,而这里是她放化石和标本的宝库,几面墙摆满了跟房间等高的架子。露西坚持要自己照顾埃达,因为她总在护士工作时指手画脚,最后搞得护士干脆甩手不干了。床被搬回这个房间之后,没剩下多少活动的空间,但是露西还是设法在角落里塞下了一张木椅。夜里,她就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个睡着的孩子,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露西如此细心照料埃达,让人动容。露西小时候,除爱德华之外,生活中没什么人可以亲近。每天晚上,她都拿着一个装满煤的铜质平底锅,把被窝里弄得暖乎乎的。她还同意让埃达养着她那只小猫,尽管那位叫桑菲尔德的女士明显不同意。

今天,有一位游客走到这个房间的窗子前,站在那儿伸长了脖子,往院墙另一边的果园里瞧。她的脸在上午阳光的照耀下,看上去惨白惨白的。这让我想起野餐后第二天,埃达的精神恢复了不少,已经可以自己靠着枕头坐在床上了。当时,阳光透过几块纤尘不染的正方形窗玻璃,就洒在她的床脚。

露西端来了早餐,她正要把托盘放在梳妆台上时,埃达说道:“我掉进河里了。”她那张小脸儿在亚麻床单的映衬下显得毫无血色。

“嗯。”

“我不会游泳。”

“是不会,这很明显。”

埃达沉默良久,不过我能看出来她还有心事。果然,她终于说道:“拉德克利夫小姐?”

“怎么了,小家伙?”

“我掉进水里时,身边还有一个人。”

“是啊。”露西坐在床边,拉起埃达的手,“有个坏消息,我得告诉你。梅·豪金斯也掉进河里了。她也不会游泳,但她没你走运,她淹死了。”

埃达听到了露西的话,接着,喃喃自语道:“我看到的不是梅·豪金斯……”

当时,我不知道埃达还会跟露西透露多少,我就等着看,她到底会不会把在河底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露西。

但她没再提“还有一个人”的事,而是说:“有一道蓝光。我伸手想去抓它,可那根本就不是一道光。那是一块石头,一块闪闪发光的石头。”随即,她张开一只手,掌心里是拉德克利夫蓝。它一直和其他石头一样沉在河底,等待着有一天,被人一把抓在手里。“我看到它在闪闪发光,就紧紧抓着它,因为我觉得它会救我。而我得救了——它就是我的护身符,它找到了我,就在我需要它的时候,是它保护了我,没让我受到伤害。就像你跟我说的那样。”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游客络绎不绝。有不少人在附近的一家客栈预订了午餐,所以房子里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游客们三五成群地参观着一个个房间。我听见导游又让另一帮游客在“范妮的卧室”里闭上眼睛,“闻一闻布朗小姐最喜欢的味道,那股淡淡的、幽灵般若隐若现的、玫瑰古龙水的气味”。导游的话让我实在受不了。于是,我离开了这里,往麦芽坊走。这会儿,尽量保持低调的杰克就待在那里。今天早些时候,我看到了他打印出来的邮件,就是惠勒夫人最近寄给他的那封电子邮件。我发现邮件里附了一封露西于1939年3月写给埃达的信。唉,可信被盖住了,我没看到上面写的是什么。真希望杰克现在已经把它上面的其他几页纸都挪到了一边,这样我也能读一下那封信。

楼下大厅里,一群人聚集在一幅风景画的前面。它就挂在南边的那面墙上。在爱德华的作品中,这是第一幅被皇家艺术学院认可的,它和其他几幅画被一道称作“泰晤士河上游组画”。画中的景色是爱德华透过房子里最高的那扇窗户直接取的景。站在窗前,可以遥望泰晤士河的潺潺流水,还有平川旷野、万木森森、远山连绵,风景美不胜收。不过,因为爱德华运用了不同色调的紫红色以及最暗的深灰色,在他的画笔之下,这片田园风光变成了一幅令人惴惴不安的美景。这幅画作被认为预示了从具象油画到“氛围艺术”的转折点。

这是一幅令人着迷的画作,今天的游客像往常的那些一样,对着它赞叹不已。不过,他们说的还是什么“色彩用得真棒”“让人感伤,对吧?”“瞧瞧那技法!”之类的话。但很少有人在纪念品商店里购买印有这幅画的海报。

爱德华的天赋之一,是能把自己的情感画出来,通过颜料和笔法的选择,将自身的情感视觉化,而他之所以能将情感精准而娴熟地展现出来,是因为他需要交流,需要得到理解。要是想买张海报挂在沙发墙上,人们不会购买《阁楼窗外的风景》,因为这幅画被注满了恐惧。而且,尽管它有它的美,可就算不知道这幅画有怎样一个创作背后的故事,人们还是能够感觉到,这幅画中有一种令人恐怖的氛围。

爱德华在画中所描绘的风景,给当时只有十四岁的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四岁正是一个人觉得脆弱的时候,也正是观念和情感发生变化的年纪,而处于这个年纪的爱德华,他的情感尤其炽烈。他骨子里向来就有一种不疯魔不成活的劲头。我从没见过他对什么事情三心二意。在他童年的时光里,曾有许多兴趣爱好让他沉迷其中。每一样兴趣爱好,在他喜欢上另一样之前,都是他心尖儿上的“独一份儿”。他痴迷于神话故事和有关神秘学的理论,还曾一度决心要招魂弄鬼。他在学校时,常常偷偷跑去图书馆看书。他在图书馆地下室最深处的角落里找到了几本古籍。他会就着烛光,对着这些古人的论著,认认真真地研读几个小时。他要招魂弄鬼的念头就是那段时间产生的。

当时,爱德华的父母跑到远东去收集艺术品。他们不在英国,而且一走就是一年。所以,那年暑假他从学校回家时,回的不是那个位于伦敦的、他打小就住着的家,而是被送去了他祖父的庄园。威尔特郡是一个古老的、有着魔力的地方。爱德华常说,每当满月高悬,月色如银,人们依旧会感觉到古老的魔力。父母对他弃之不顾,这让爱德华心生怨怼;他祖父为人专横,而爱德华又不得不受着,这也让他愤恨不平。但是,对于迷恋鬼魂和神话传说的爱德华而言,搬到遍地都是白垩岩的乡下去住,正对他的胃口,甚至让他愈发沉溺于那些传说。

他斟酌着去哪儿招魂弄鬼,几个附近的教堂墓地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不过,在他跟祖父的园丁有过一次交谈之后,他决定不去墓地了,而是打算沿着科尔河走,一直走到这条河与泰晤士河交汇的地方。老园丁说,离那儿不远的树林里,有一块空地;那儿的河水绕着树林猛地转了个弯,掉了个头,形成了一处河湾,而在那河湾之上,仍有精灵和鬼魂在人间游荡。园丁的祖母生在北部,她出生的时辰恰逢“阴时”。据说,这个时辰出生的人都有阴阳眼,所以她才知道这些神鬼玄灵之事。那处神秘的河湾就是园丁从他祖母那儿听来的。

有一晚,伦敦下起了绵绵细雨。我和爱德华待在他那间烛光摇曳的画室里,他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了我。从那以后,我曾无数次地想起他把心底的秘密讲给我听的情景。即便是现在,我依然能听到他的声音,仿佛他就站在我的身边。我能把那天晚上发生在树林里的事,讲得仿佛我曾亲临其境,仿佛事情发生时,我也在那儿,在他的身边。

他走了几个小时才找到那处河湾,壮着胆子进了树林。他一路留下白垩燧石做记号,生怕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那些被他当成记号的石块,都是他白天捡来的。它们或圆或扁,往往被古人用来制作石器。他走到那块空地的时候,正好是子夜,月亮高高地挂在夜空的正中央。

那一晚,朗朗星空,暖意融融。他只穿了最薄的衣服出门。但是,当他蹲下来躲在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后面时,他觉得皮肤上有什么冰凉的东西轻轻蹭了他一下。他抖了抖身子,那种感觉消失了。他当时没太在意,因为他满脑子都是眼前正在发生的、远比自己身上的一丝凉意更加有趣的事情。

一束月光照亮了这块空地,爱德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知道,有事情要发生了。一阵奇怪的风刮了起来,周围的树木沙沙作响,树枝上像是长满了薄薄的银叶子。爱德华感觉有双眼睛正像他一样盯着那块空荡荡的空地,那双眼睛的主人就藏在枝繁叶茂的树上。它在等待着,等待着……

忽然,一片黑暗。

他朝天上看了一眼,心想会不会是不知从哪里飘来的一片云遮住了月光。就在这时,他猛然间心生惧意,恐怖伸出一只令人作呕的利爪攫住了他。

他的血,冷得像冰。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开始转身往回跑。他循着地上一块接一块的白垩岩,穿过树林,一路逃到田野的边缘。

他继续奔跑着,他觉得,自己大致是在朝着祖父家的方向跑。他身后有东西在追他——他能听到它,那声音比他自己急促的喘息声还要大——他扭头往身后瞥了一眼,但什么都没有。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在燃烧,可他的皮肤却一阵阵地泛着寒意,仿佛要从他的血肉上剥离。

他跑啊,跑啊。他跃过篱栅,穿过荆棘丛生的矮树篱,咚咚地一步步穿过田野。他的周围黑黢黢的,而且看着有些陌生。

那莫名的东西一直在他身后跟着。正当爱德华觉得自己快要跑不动的时候,他瞥见地平线上有一栋房子。从房子最高处的一扇窗户里,透出一道光,它像是暴风雨中的灯塔,在给他指引方向,让他能寻到安全的避风港。

他的心扑通扑通地在胸口狂跳。他朝着房子跑去,攀上石墙,一跃而下,落入一个花园。那花园笼罩在月光的银辉之下。花园里,有一条石板路通向房子的前门。门没锁,他开门快步走了进去,随即把门关紧,插上了门闩。

爱德华本能地爬上楼梯,越爬越高。不管在田野里追着他的是什么,现在都被他甩掉了。他一直爬到阁楼,楼梯只通到这里。

他径直走到窗前,俯瞰夜色下的风景。

他一直站在那儿,保持着警惕,一身的戒备。他把窗外那风景的每一处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直到最后,晨光一点点奇迹般地划破天际,而世界再次恢复了正常。

爱德华向我承认,在他知道的所有神秘而恐怖的故事中,把他读过、听过还有他给妹妹们编的那些都算在内,那天晚上,他从林中空地一路狂奔,为了逃命躲进这栋房子的经历,让他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恐惧。这件事彻底改变了他,他说:他内心深处的某一处被恐惧打开了,而那里再也无法被严严实实地封上。

现在,我完全明白了他的话是什么意思。真正的恐惧是不可磨灭的;这种感觉不会消退,即便早就忘了引起恐惧的源头是什么。恐惧是一种看待世界的新视角——有一道门,一旦打开,便再也关不上。

所以,在看着《阁楼窗外的风景》时,我不会把它和伯奇伍德庄园外面那片田野联系在一起,尽管两者出奇地相似。它让我想到的反而是,黑洞洞的狭小空间,污浊的空气,还有一个人在挣扎着为下一口气而喘息时,喉咙里因为缺氧而灼烧的那种感觉。

游客们也许不会买《阁楼窗外的风景》那幅画的海报,但是他们为了《佳人》的海报可是乐意掏腰包的。

想到我自己那张脸会出现在许许多多沙发背后的墙面上,死死盯着别人看,我就觉得有点受宠若惊。我自不必为此操心的,不过,跟纪念品商店里的其他海报相比,《佳人》确实销量更高,连瑟斯顿·霍姆斯的作品也难以匹敌。我渐渐明白,哪怕是一丁点儿声名狼藉,也能让人从中得到乐趣,毕竟被他们挂在家里的那张海报上、出现在他们漂漂亮亮的墙壁上的那副面孔,属于一个珠宝窃贼,而且这个女人还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他们中的一些人在读了伦纳德的那本书后,会把《佳人》和《弗朗西斯·布朗小姐的画像——为她十八岁生日所作》放在一起比较,然后会说:“当然啦,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确爱上了他的模特。”

一百五十多年前,我遇见了爱德华·拉德克利夫,并且坐在他母亲家花园深处的那间小画室里给他当模特,而现在,有这么多陌生人的墙上挂着我的画像,真是怪事一桩。

让人给自己画幅画像,就要承受另一个人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的那种压力,而且要在那个全神贯注的人向自己投来灼灼目光时,与之对视,这是最亲密的一种体验。

爱德华把《佳人》完成之后,它就从画室被送去了皇家艺术学院,又被人挂在了学院展厅的墙壁上。这当时就够让我不知所措了。许多许多年之后,人们可以制作出无穷无尽的复制品,它们还被销售出去,被装进相框里。正如爱德华在1861年说的那样,我的脸可以出现在各式各样的东西上:购物袋、茶巾、钥匙圈、马克杯以及21世纪的财政年度记事簿的封面。

我纳闷,要是费利克斯知道如今的一切,他会有一番怎样的评价。当年,他的西服翻领上别着的徽章上印着亚伯拉罕·林肯的头像,而他对未来的那些预言听起来还有些疯狂。现在,就如同他当年所说:照相机无处不在。如今,人人身上都带着个相机。甚至此刻,在我眼前,当大家在这栋房子的一个个房间里闲逛时,他们都在用手里的设备对着这把椅子或那几块瓷砖拍照。他们是透过手机上的摄影视窗在感受世界,这就跟世界隔了一段距离。他们是在为日后而拍摄一幅幅画面,所以对于那些被他们拍下来的东西,他们现在无须费心去看、去感受。

爱德华到小白狮街的麦克夫人家来找过我之后,我们之间就不一样了。我俩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我们的关系中有了一种长长久久的东西,这在之前是从未有过的。爱德华开始了另一幅画的创作,画的名字是《睡美人》。不过,以前他画画的时候,我是模特,他是画家,而现在,同样是画画,可我们的关系却不再是纯粹的模特和画家。工作和生活,现在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俩变得分也分不开。

1862年初的几个星期,天寒地冻,冷得刺骨,但画室里有壁炉,生了火,我们便不觉得冷。我还记得,他在地上给我铺了几个天鹅绒软垫,我躺在上面,抬头看着模糊不清的玻璃屋顶,天空显得阴森森的。他把我的头发散开,有几绺长发从肩头垂落在我的胸前。

我们整天待在一起,晚上的大部分时间也一样。当他终于把画笔收起来时,他会送我回七晷区,然后,等天一亮又过来把我接走。我们之间的谈话不再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它就像是一根钩针,被最心灵手巧的人握在了手里,而我们的生活就像各式各样的线,被这根钩针编织在一起。如此一来,在我们彼此分享一个个故事的时候,我和他也就绑在了一块儿。我把我的父母家世告诉了他,给他讲了那间充满惊奇的工作室,去格林尼治的那几次旅行以及我用来捕捉光的小铁罐。我还跟他提到了乔,我和乔那不可思议的友谊,麦克夫人和船长,“走失的小女孩”和我那双白色的儿童手套。我把自己的真名也告诉了他。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