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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澳-东妮·乔丹 当前章节:15233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6:54

书名:失落之书

作者:[澳]东妮·乔丹

译者:白角

【内容简介】

☆我们无法掌控命运的不确定,但可以确定成为怎样的自己。

☆战争与和平年代隐秘的历史,两代女性成长的“独立战争”。

☆一场火灾,一部小说,跨越50年的光阴;两个女人,守护救赎,希望在灰烬中重生。

☆《大小谎言》作者莉安·莫里亚蒂倾力推荐,澳大利亚知名作家东妮·乔丹历史悬疑力作。

☆你是否曾不顾一切保护一个人?人性最终战胜邪恶,爱与守护一直都在。

☆思想先进、势头正旺的反法西斯的畅销书作家,即将出版第二本小说时却葬身火海,50年后真相一一解开……

1937年,纽约的一间仓库发生大火,警方抬出两具尸体,一名死者是以处女作《世事皆有尽》一举成为畅销书作家的英嘉·卡尔森,另一名是她的编辑,仓库里隔天即将上市的最新小说也全数付之一炬。

1983年,澳大利亚布里斯本,凯蒂·沃克参观偶像英嘉·卡尔森的小说印本残页首度公开展。一位老妇人在与凯蒂的对话中引用了一句话,这句话在残页中只有前半句,而老妇人说出的后半句听上去无比合理、完美,就像出自英嘉·卡尔森笔下。

英嘉·卡尔森的这本小说还未上市,就全部毁于大火,在世界上只有两个人读过:一个是她本人,一个是她的编辑。凯蒂脑海中,种种疑问萦绕不去,似假如真的句子、老妇人的真实身份、神秘的火灾……

这本让人们念念不忘了几十年的书,会有重见天日的那天吗?

【作者简介】

东妮·乔丹(Toni Jordan)

澳大利亚小说家,迄今为止创作的5本小说都取得不俗成绩。国际畅销书《数字狂小姐》是理查德和朱迪图书俱乐部选书,入选迈尔斯·富兰克林文学奖长名单。《骗你骗到爱上你》在多个国家出版,已售出电影版权。《九天》获得独立书商最佳小说奖,入选澳大利亚书业最佳大众小说短名单,入选《科克斯书评》2013年十佳历史小说。《我们渺小无用的心》入选 2017年沃斯文学奖短名单和 2018年国际都柏林文学奖长名单。《失落之书》入围2019年澳大利亚独立书商小说奖、入选2019年澳大利亚女性作家最佳悬疑小说书单。

献给罗比,毫无疑问。

目录

序言

PART 1 1-13

PART 2 14-26

PART 3 27-32

致谢

序言

我不是在什么书香门第长大的,父母也不怎么爱读书。母亲在彩票店打工,每天要上很长时间的班,父亲则是赛狗训练师。他们工作都很努力,对赌博和犬类十分着迷。虽然全家除我以外没有人爱看书,但我父母却非常支持我对书本的迷恋。小时候,他们尽可能送我去好学校念书,每隔一周就开车带我去一次图书馆,让我想借多少书来看就借多少。我幼年喜欢英国作家伊妮德·布莱顿[1]写的故事和玛丽·吉尔摩[2]的诗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的作家变成了阿瑟·柯南·道尔、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和马克西姆·高尔基等。

我读的书愈多,就愈想读更多。我变得十分痴迷,不仅痴迷于书本本身,还痴迷于作家。我想要了解关于我喜欢的作家的一切,比如他们的生活、他们的信仰、他们的婚姻和他们的处世哲学等,但为什么想了解,我却不知道。究竟为什么我会对这些作家的生平故事这么感兴趣呢?我也明白,作品写出来就已经自成一体,至于作者在现实生活中是怎么样的人,这应该无关紧要。

然而对我来说,事实并非如此。2015年,我开始创作《失落之书》的初稿。那段时间,文学界出了两件互不相干的事。首先是伟大的美国作家哈珀·李出版了她的第二部小说。她的处女作,也就是名震天下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于1960年。自从那时起,五十五年来,她的读者一直在等待着、期盼着她的新作。这件事让我意识到读者的忠心和渴望。如果一部小说真正打动了读者的心,那就有可能改变他们的一生,我自己就有很多次这样的体验。我完全可以理解,一心盼着自己最爱的作家重出江湖——就算可能性微乎其微也不放弃——是什么心情。我觉得这是一种极富浪漫精神、令人感动的情怀。

不久以后,2016年,我看了一篇关于意大利小说家埃琳娜·费兰特的文章。“费兰特”不是这位作家的真名,是她起的笔名。她决心不让读者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这样他们就不会把她的现实经历同她作品中主人公的故事混淆起来。就艺术效果来说,她认为自己若隐匿身份,读者就可以在踏入她的小说世界时,不带任何对作者的先入之见。读过费兰特的作品后,我发现她的身份之谜令人着迷,真的很想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

——直到她身份曝光。我2016年读到的这篇文章,就是某位调查记者发布的,他在其中披露了她的真实身份。我看到这个消息那一刻,马上就希望自己不曾看过。我终于意识到,虽然只要作品写得好,作家本人的身份应该无关紧要,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还是比较重要的。费兰特的真实身份被曝光,让我的内心五味杂陈,至今仍未释怀。

这两件事情都成了我为《失落之书》构思情节时使用的素材。写作这本书的时候,我还面临一个挑战,就是如何让读者觉得两条故事线都百分之百可信。我是在布里斯班长大的,对它了如指掌,但我却从未去过美国。而且,尽管我无疑亲身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但对30年代的风貌则一无所知。

作为读者,我发现很多小说中都充斥着历史细节,令人不堪卒读。照我看来,很多时候完全是因为作者在前期调研的时候发现了很有意思的历史资料,便不顾它们对作品本身毫无助益,硬是填塞到作品中去。在这点上,我非常佩服19世纪的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每次读她的作品,我都会惊讶于故事中的历史背景总是被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当然,奥斯汀写的本来也不是历史小说,她作品的时代背景都是19世纪早期,与她本人的创作期是一致的。无论如何,她那种毫不做作的文风都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也十分留神,不让展现调研成果的文字拖慢作品的节奏。在创作《失落之书》的过程中,我坚决主张要把主题、故事内容和人物视为作品最重要的部分。我希望读者能有“这本书写的是真事”的感觉(有读者告诉我,他们用谷歌搜索了英嘉·卡尔森,想看看她是不是真人,这让我非常开心)。我当然不希望作品出现事实性的硬伤,因此下了很大功夫,确保整个故事没有什么漏洞。同时,我也非常注意,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不往他们身上堆砌无关紧要的细节。

我读了很多关于20世纪早期美国纳粹分子兴乱、纽约出版界概况和工厂女工悲惨生活的书。我本来也可以去纽约考察一番,但还是觉得没有必要。就算花费一番人力、物力跨越半个地球,亲身踏遍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我也不可能真正穿越到20世纪30年代的纽约。我书中那个纽约早已消逝在近百年前的历史中了。

对我来说,发挥想象力是最重要的,因为虚构性作品(小说)的支柱就是想象。小说能够给我们机会去体验另一个世界,一个不同于我们生活环境的世界,同时让我们透过他人的眼睛去观察那个世界。这种通过想象与故事中人物同呼吸、共命运的体验令我兴奋不已。从小到大,沉浸在阅读体验中的我,仿佛一时是19世纪70年代的俄国儿童,一时是19世纪10年代的英国淑女,一时又是20世纪50年代的意大利少年,种种体验,不一而足。如果有人愿意读一读《失落之书》,并且通过这本书,大致了解一位参与本国早期反法西斯斗争的美国作家的生平,那我的欣慰将无以言表。

2020年6月

[1]伊妮德·布莱顿,英国儿童文学作家,主要作品有《伊妮德童话》《诺迪》《世界第一少年侦探团》系列等。——译者注[2]玛丽·吉尔摩,澳大利亚早期著名女诗人。——译者注

PART 1

1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日后当凯蒂·沃克回想起今天这个早晨,她会努力去记起每一个细节。为了搜寻线索,她会躺在床上仔仔细细地把每个瞬间都在脑海里过一遍。她记得的第一件事将是天气的炎热,然后才是那条围巾。

时值盛夏。从家里望出去,构成起伏的天际线的钢铁建筑已经发出明晃晃的反光。后来,在公交车上,她拉着吊环,在汗流浃背的购物者和浑身麝香味的青少年中间摇摇晃晃。她感到一点点犹豫,因为原本可以去游泳或者去洗个澡的,或者只穿着短裤待在厨房里,一只胳膊夹在冰箱里。

不过既然来了,已然站在美术馆外面排队,那些想法也就烟消云散了。队伍纵贯美术馆那与河岸平行的前院,她排在中间位置,前后站着脸色红润的女郎,几个汗水湿透了衬衫的男人,拽着妈妈胳膊的小孩子,还有满脸皱纹的老人拿着随报纸附送的免费导览册给脖子扇风。植物园就在对岸的下一个河流拐弯处,那里生着高大的大叶榕树,郁郁葱葱,树荫浓密,然而人们还是宁愿站在这里挥汗如雨,排队等着进去参观。实际上,很多这类所谓“一生必去”的展览看了都会让人产生心理落差:古墓里出土的士兵雕像看起来就像本市穆鲁卡区哪个水泥厂浇铸出来的一样,一些从卢浮宫来这里巡展的大师名作也像故弄玄虚。

队伍一动不动。凯蒂没吃早饭就来了,不过她带了一个沙拉卷,装在肩上的布袋里。沙拉卷里的番茄这会儿已经稀巴烂了。她的食指还插在带来的平装书里当书签,她很想接着读下去,但是在等着参观印本残页的时候读其他小说,感觉很不虔诚,好像这么一来英嘉·卡尔森的在天之灵会对她不满似的。

她应该早一点来的。之前她一直睁着眼躺在床上,透过宽阔的卧室窗户盯着天空由漆黑一片到东方既白,就像她只有八岁,坐等圣诞节清晨到来一样。不过,她也不想赶时间,而是想把每一个细节都留在记忆里。

印本残页就在这里,锁在州立美术馆新馆里,由铁门和玻璃展柜保护着。这些印本残页,这些不可替代的无价之宝,就在这里,在布里斯班。

她把一侧的头发抚到耳后,转头碰巧遇上排在身后的大个子男人的目光,他把这当成了聊天的邀请。

“西方文明史上最重要的一个发明是什么?来吧,猜一猜。”

他穿着短袖衬衫,胸前口袋上绣着某种标志,长袜提得很高,打褶的短裤上系着尼龙腰带,卡在腰部最粗的地方,长袜和短裤间露着一英寸来长、通红脱皮的膝盖。一个笨重的黑色大包把他一边的肩膀坠得陷下去一截。他把包换到另一边肩膀上的时候,衬衫的腋窝处露出两圈汗渍。

轮子?罗盘?印刷机?

“是空调。”他说道。他大概四十岁,衬衫到现在还没有一丝褶皱,熨衣服的人肯定是下了不一般的决心。“要是没有空调,你觉得他们能登月吗?更别说飙升的谋杀犯罪率、车祸、一落千丈的工作效率了。那家伙,发明空调的那家伙,该给他发个奖章。”

凯蒂扬了扬眉毛,示意要抵达他俩共同的目的地,还要排这么长的队。

“要我说,这不算什么。下雪我都来。我一点不在乎。这都是值得的,你说是不?”

她回答正是如此。

“我妈那个人,早上问她,你去不?她说不。她录了雷·马丁的真人秀要看。什么破秀,压根儿不明白哪儿好看。我就喜欢书,喜欢绘画。我本人是摄影师,专业的,”说着,他朝前方印着“印本残页展”的横幅点点头,“我叔叔在纽约看过这个展,那是七八年前了。”

“那他真是运气好。”

“可不,运气特好。他现在住在悉尼。你去过吗?”

“去过悉尼吗?去过一次,参加一个表亲的婚礼。”

他笑了。他的意思是美国,她摇摇头。

“卡尔森嘛,万里挑一,没说的。她的死肯定是黑手党干的,知道吧。就跟肯尼迪总统一样,”男人鼓起胸膛,拿小指头掏了掏一边的耳朵,“你来过这儿吗?我是说这个美术馆,这可是世界一流的。”

对这个问题,她倒可以点头说是。这堆“世界一流”的钢筋混凝土已经开放四年了。她还记得这里被清空为工地之前的样子,那漫长的施工过程,以及街角竖起来的临时围栏,上面被人用加粗加大的字体涂着:95%的艺术家都离开布里斯班了,美术馆还留着干什么?

“我很喜欢这里。”她说道。

空气中一丝微风也没有。有几个女人戴着遮阳帽,一对情侣撑着同款桃色遮阳伞。排在凯蒂前面的那位上了年纪、后背笔挺的女士整理了一下围巾,围巾上的图案是柔滑的绿色和水蓝色旋涡。她时不时转过身来,似乎想加入他们的谈话但最后又打消了念头。凯蒂随着队伍往前移动,耳边飘来小孩的声音:“看完以后我们能吃薯条吗?”还有一个年轻姑娘的话音从更远的地方传来:“凯马特超市好不好?特别好。”

不久,凯蒂排到了柱廊底下的阴凉中,柱廊像有生命一样往外辐射着热量。接着她踏进了美术馆。空调的凉意扑面而来,她感觉像跳进了游泳池。她买了票。衣帽间的服务员把女孩子们的漂亮遮阳伞和绿围巾老太太的糖棕色软皮大提包都存上了,然后拎起——用的是一根拇指和一根食指,像拎着一只死动物的尾巴——凯蒂的布袋,把寄存票沿着柜台滑过去给了她。那个摄影师一边拿手帕揩脖子上的汗,一边跟工作人员争论要从特别通道进去,说什么他“认识人”。

马上,她就要看到它们了。

在宽敞的展厅里,回荡着鞋跟踩在水泥地上的声音。保安的制服挺括,如空气般清爽。

她走了进去。

人很多,但是没挤到转不开身的程度。正前方是一幅英嘉·卡尔森的黑白海报,从天花板一直垂到地面。海报上的英嘉兼具纯真和智慧,双眼炯炯有神,浅色的头发编成一根细细的辫子。感觉她能够一眼看到凯蒂的心底,好像只有英嘉一个人才真正了解她一样。

海报左右各隔了几米的距离挂着两张较小的照片,一张是在某家餐厅里她跟一群笑容满面的男女服务员的合影,另一张则是她某次在台上领奖的照片。凯蒂左手边的展厅里全是介绍1935年时代风情的展柜。就在那一年,英嘉出版了她的第一本小说《世事皆有尽》。

以后,凯蒂会再次回到这里,看这些展柜和右手边的英嘉生平介绍。她会仔细观察英嘉童年住所的照片。那是一所小木屋,坐落在古老的森林里,是卡尔森家好几代人砍树、搬石头建造起来的,英嘉移民到美国之前就住在那里。在木屋里,能看到一把扶手被磨得光滑的椅子,一条挂钩上的围裙,一个铸铁罐,还有一把长柄勺。照片里还有一盏黄铜旋钮、灯芯分叉的油灯,照着小英嘉学习认字。刺啦作响、带口音的人声录音不间断播放着,那是认识英嘉的人对她的描述:“她很善良,很冲动,很矛盾。她脾气火暴。”她六岁的时候打断过一个虐猫小男孩的鼻梁骨,弄得全村哗然;九岁的时候,大家疑心她从窗户爬进陌生的有钱人家里,只为了坐坐他们的椅子,变换一下家居物品的摆放顺序。展览还包括几本藏书,大概是英嘉十几岁时看过的;她笨重的黑色打字机,键盘被磨损得凹下去了;还有她本人的亲笔日记。无非常见的那一套,这些都不是凯蒂来这儿要看的东西。

越往展厅中间走,人群就越加密集。现在凯蒂的面前有三个展区。她在第一个前驻足,这是整个展览最大的一个展区,主题是“世事皆有尽”。里面的展品有罕见的、带作者签名的初版书,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移民女作家的一本薄薄的小说,当时的发行量很不起眼;有原书的手稿,很多句子下面都有褪色的蓝墨水笔画的线,空白处还有英嘉·卡尔森的随笔记录,笔迹遒劲自信;那三封粗暴的退稿信也在这里,它们的存在证明英嘉也会被退稿,因此安慰了全世界作家的心。接下来就是关于此书出版以后如何一步步大获成功的新闻简报,以及伦敦、纽约和悉尼的书店前面人头攒动的照片。展品里还有一些书店老板写的信,写着诸如“我干这行二十年了,能在店里卖你的书是我最大的骄傲”的话。这里还有英嘉写给她出版商的六七封信,字迹因为年代久远有点模糊,包括那封有名的身后信。卡尔森的普利策奖奖杯也在展柜里,还有几篇精选的书评,有的语气居高临下(说这本书“无疑是不错的”),有的则把她捧上了天。还有些信是对她的威胁和控诉,把她叫作“自己民族的叛徒”“犹太人的帮凶,说不定本身就是犹太人”,还有“到处传播毒药、谎言和政治洗脑宣传的坏分子”。

凯蒂不紧不慢地看着。

下一个展区的主题是1939年的那场大火,以及各路专家对此的不同猜测。凯蒂掉头径直走了过去。她知道里面肯定少不了那条被烧熔的项链、葬礼的照片、各类纪念物、讣告,以及英嘉·卡尔森去世以后全世界的读者们写给她的信——直到今天还有人在给她写。还有其他人写的书,声称自己已经破了这个很久很久之前的悬案——每一个都带着盲目的自信,每一个的结论都跟别人针锋相对。

接着,凯蒂来到印本残页面前,这些是英嘉·卡尔森的第二本小说仅剩的遗迹。她凑近了一些,带着膜拜圣坛般的谦卑心情,在拥挤的人群中找到了一个立足之地。她看到一块小牌子提示“请勿触摸玻璃”,另一块提示“禁止使用闪光灯”。

残页像是破旧的墓碑碎片一般,散落在长长的盒子里。她辨认出其中七张残页上的页码,这些残页是在大火中幸存下来的,按照顺序,分别是第46、53、108、117、187、200和238页。残页的破损程度不一,第108页只是给熏黑了右侧的纸边,右上角烧了一个椭圆形的小洞。第200页的整个一角都被烧没了,其他部分也有分崩离析的危险,每隔三四个字就有一处剥落;就是在这一页里,出现了与全书标题的呼应——“日夜与分秒”,是悬在残存页面上的最后一个句子。

凯蒂看着这些残页,突然很想念她的父亲,这种想念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了,是一种从她身体一侧蔓延开来、直到胸骨后面为止的痛感。她知道别人身上的胸骨完整平滑,但是她自己的上面遍布尖利的窟窿,就好像刨丝器一样。

她在那儿待了大约一小时,静静地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中,丝毫不理会周围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那个摄影师正用胳膊肘轻轻推她。他正在架设三脚架,而且好像没认出她来。凯蒂眨了眨眼。他衬衫上的标志像一只黄边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她。

她经过礼品店,走出了美术馆。礼品店里出售纪念画册和各种价位的《世事皆有尽》原著,从小牛皮封面、带烫金字母标题的版本到做工粗陋、凯蒂的老板克里斯汀绝不会容许出现在她们书店货架上的那种平装本,应有尽有。还有以印本残页为灵感写出的小说,以及由这个故事演绎出来的奇幻小说、诗歌、罪案小说等各个类型的作品。她经过了所有的这一切而没有停留。这展览还会在本地持续一段时间,她不用急于一时。

到了外面,烤箱一样灼热的空气让她眨巴起了眼睛。在通往草坪的台阶顶上,两个笑容满面、穿着红色带“英嘉”字样T恤衫的年轻人在分发传单,宣传明晚关于英嘉·卡尔森生平、作品和死亡的讲座。“谁都可以来。”传单男孩说。凯蒂拿了一张塞进包里。

眼下烈日灼人,她却突然闻到一股湿润泥土的味道,说不上是从哪儿飘过来的。马路上车流的轰鸣声和河中水流涌动的汩汩声交汇成了嗡嗡的白噪声。她的眼皮有点睁不开了。她闻到了鸡蛋花的花朵和长长的暗绿色树叶散发的香气,花是一种充满热带气息的果香,叶子则是大地和油蜡的气味。在夏天的这个时节,鸡蛋花树正是绿意盎然、枝繁叶茂的闲适样子;到了冬天,它枯瘦、骨节劲健的枝条会延展开来,伸向天空,让阳光从缝隙间漏下。她想象喷泉的水雾蒙上皮肤,但一想到已经稀烂的沙拉卷,胃里又一阵恶心。

“他们让人想起摩门教[1]的某个教派。”一个女声在耳畔响起。

凯蒂转过身,认出了那条围巾。说话声来自那位上了年纪的女士,就是排队时站她前面的那位。她戴着手套的手握着一张传单,正给自己扇着风。在混凝土建筑和蓝天的背景下,她显得格格不入。

“我说的是卡尔森那些狂热粉丝。”女士接着说。

“他们倒真可以跟摩门教徒学一招传教套路,”凯蒂答道,“如果有人敲开我的门说,‘能占用你一分钟聊聊文学吗?’我会让他们进来,还会给他们泡杯茶。”

“我在里面看到你了,”女士扬起一边的眉头说道,“你刚才是不是也有宗教一般的朝圣感?”

她的声音十分悦耳。脸上虽然有皱纹,但她看上去还是很年轻。她满头柔软的白发,没有化妆,只涂了紫褐色的口红。她穿着奶油绿的长袖亚麻外套和孔雀绿的亚麻裙子,戴着成套的、镶珍珠的金胸针和耳钉,脸上带着笑容。

凯蒂想起自己站在那儿想英嘉·卡尔森和父亲的时候,肯定看起来像个呆子吧:“我当时走神到九霄云外了。”

“着了魔了,是不是?”女士望着她,那对内双眼皮、浅色瞳孔的眼睛好像会说话。

凯蒂做了个鬼脸,一手抚上心口:“被你猜中了。我可是英嘉·卡尔森死心塌地的粉丝。我认为她是古往今来世上最优秀的人之一。”

女士的笑声像银铃一般:“死得早对她的职业成就可大有帮助,是不是?尤其是对一个只写了一本书的传奇人物来说。如果她活到老,变得无聊透顶,谁还会记得她这个人?”

一个大度点的人听了这话也许就笑笑、耸耸肩,保留自己的意见就完了,但是直到这次对话结束好几个小时之后,这么理智的想法才出现在凯蒂的脑海里。她能感到不爽的情绪堆积起来,但是平息不下去。“她写了多少本书并不重要,她怎么去世的也不重要——虽然确实令人痛心。英嘉鼓舞了人心。她看到了人们的疾苦。这可不是无足轻重的。”

女士吸吸鼻子,朝展览的方向挥了挥手:“人们一般都是感情用事的傻子。为了一本谁都没看过的书里面几页烧焦的纸,搞得这么大惊小怪。大多数人甚至会排队去参观一个土豆,只要有人在报纸上为这土豆写点文章。”

“你不相信有些书能改变世界吗?比如《圣经》、艾茵·兰德[2]的书之类的?”

“我相信大部分排队来看这些发霉的破纸的,在本周之前连英嘉·卡尔森的名字都没听说过,”她停下来,把手提包换到另一只胳膊上挎着,“你以前听说过她吗?”

“我每年至少读一次《世事皆有尽》。这是受我父亲的影响,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读过这本书给我听。还有……好吧,我的名字其实就叫凯登丝。不会有人爱得比这还投入吧?”

凯蒂还小的时候,有时会假装自己叫另一个名字,比如珊迪或者伊芙琳之类的,但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她的名字是父亲起的,不想要的话,对他就是某种意义上的不敬。想到父亲的短短瞬间,她回忆起被阳光曝晒过的刚从晾衣绳上收下来、还带着暖意的法兰绒床单,还有她午餐盒里的苹果片,上面沾着父亲小刀上的金属味道。

“这糟糕的大热天。”女士说完双膝一软,脸上的皮肤好像被看不见的线穿起来往下拉扯一样垮了下去。她那戴着手套的手往身后抓去,想找到什么支撑的东西,但什么也没有抓到。

凯蒂忙上前扶住她的胳膊,把她引到楼梯上坐下。隔着亚麻袖子,这胳膊摸起来像鸟骨一样细瘦。“我去给你找点水来喝。”她说。

女士细瘦如爪的手指抓住了凯蒂的手腕:“不要。我最讨厌大惊小怪了。大惊小怪,兴师动众,真受不了。”她的话音里夹杂着尖锐的吸气声。

“我说的是去找杯水,”凯蒂说,“又不是叫一队救护车来。”

“接着说。说话,说话。我一会儿就好了。告诉我,你的名字真的叫凯登丝吗?真是难为你了。”

“一点都没有啊。其实,大家都叫我凯蒂。也许咱们不该在这儿晒着。”

“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晒着吧。没事的,我喜欢阳光。这里阳光多,什么都长得跟野草一样快。我只是老了而已。而且——”女士露出笑容,低头看着自己枯瘦手腕上的银质腕表,“——半小时以前我已经叫了出租车。这个城市可真是的,我喜欢这里,但是这里什么都是半睡半醒的。”

河对岸,高速公路反光的白色路面从桥下穿过。这就是河在这座城市的作用:服务交通、仓储、工业。对驳船、平底船、挖泥船来说,河就是一条宽阔的高速路。

女士眯起了眼睛,脑袋侧向一边,就像鸟儿一样——但绝不像鸽子。“如果你把那些破破烂烂的废纸片看得那么重要,我想你肯定记得上面写了些什么吧。你觉得哪几句写得最……深刻呢?”

“那很简单,”凯蒂说道,当然实际上做选择并不简单,她对所有的残页都同样喜爱,“每个人都喜欢第46页上的标志性句子,但是在我看来,第200页上有几句最好。‘到最后,我们能拥有的只是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每一分钟,还有我们熬过这些时间的方式。’”

女士扬起了下巴:“为什么,为什么你最喜欢这一句?”

凯蒂思索着:“应该是因为‘熬’这个字吧。总有些日子让你在早上醒来,却希望还不如别醒,你懂吧?你情愿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想面对当天的生活,只想闭上眼睛,翻个身继续睡。英嘉完全理解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她还是坚持奋斗。她让我们大家都感觉可以坚持奋斗。”

“哦,我的天哪。真够多愁善感的。我一辈子从来没有那种体验。”

随着嘀嘀的喇叭声,一辆黄色出租车开进了车道。司机从车窗探出来挥挥手:“哪位是瑞秋?你叫的车到了。”

女士把手提包挎在臂弯里,站起身朝着出租车走去,步子现在很稳了。凯蒂给她打开后车门,这时女士却停住了,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

“那个人说是黑手党干的,他错了。不是黑手党。”

“什么?”

“也没什么要紧。她已经死了好多年了,”接着,女士像小孩子背书一样,把两手握在背后,“凯蒂,给你留个谜语猜猜。你选的那个句子,很巧,也是我最喜欢的。‘到最后,我们能拥有的只是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每一分钟,还有我们熬过这些时间的方式,以及在这尘世间度过的每一秒和那些真正重要的瞬间。’遇见你真是太有意思了。”

女士坐进了车,门关了,出租车做了一个违章的三点掉头,拐过街角消失了。凯蒂坐在水泥地上,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也许是太热了,也许是因为那位陌生的女士,也许是那句引文?肯定不是。那女士一定是弄错了。凯蒂周围的空气绕着她打转,她感到自己的心怦怦地在肋骨内侧跳动。她抓起布袋返身跑上楼梯,冲进大门,经过售票点直奔展览入口。

“嘿,女士,回去排队,讲点素质嘛。”一个保安伸手要拦她。

“我刚从里面出来的。”她全身发着抖回答。

保安一手去拿对讲机,同时问她要票来看看。她翻遍了每个口袋,终于找了出来。

“好吧,”他跷起大拇指指了指她身后,“但是不能带包。存包处在后面。”

她把袋子扔到他脚下,飞跑着穿过人群。当时有一群小学生正围在第200页前面推推搡搡,又笑又闹。有的孩子在往笔记本上画残页的速写,不过她从他们中间或者越过他们的头顶也能看到。就是这里,她的句子,她最喜欢的句子。

她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

凯蒂的双腿顿时像灌了铅,但是双手却不由自主地开始摸索,摸遍了牛仔裤的每个口袋。她的东西都在布袋里,扔在外面地板上了。她向某个自己从来不信的神祈祷,千万别让那个句子从她脑海里消失。她转向一个穿着蓝格子校服的雀斑男孩,他正在认真地画速写。

“麻烦你,请借我一支铅笔和一张纸。”

他左右看看想找老师,但还是从速写本上撕了张纸,连同铅笔一起递给了她,并没计较她狂乱的眼神。凯蒂把纸对折,汗湿了的手太过用力,铅笔尖戳穿了纸面。

“拿着。”男孩合上速写本递给她。

男孩的善意出乎她的意料。她接过速写本,一边在心里默读,一边把那位女士念过的句子用大写字母记录下来,一共写了四行。写完以后,她大声念了一遍,拿铅笔挨个儿敲着每一个单词。然后她谢过男孩,把东西还给了他。

他走开了。印本残页还躺在玻璃柜里,仿佛英嘉本人的一部分,蜡封、凝结在时空中,等待有人来唤醒。这人会是谁呢?凯蒂吗?为什么不可以呢?凯蒂懂得等待的真谛。

玻璃柜里的那个句子是这样的:到最后,我们能拥有的只是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每一分钟,还有我们熬过这些时间的方式。

再也没有别的了。

她在哪里都找不到“……以及在这尘世间度过的每一秒和那些真正重要的瞬间”,残页上只剩一块被火烧过、边缘焦黑的缺口。就是那场发生在大约五十年前的大火夺去了英嘉·卡尔森的性命,也吞噬了读者期待已久的、她的第二部小说《日夜与分秒》所有的印本。

[1]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不属于基督信仰各宗派运动的任何一个分支,自成一派,其在信仰内容上与基督教有别,而大众一般更常用摩门教这个非正式的名称。(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2]俄裔美国人,20世纪哲学家、小说家和公共知识分子。她的哲学理论和小说开创了客观主义哲学运动,她还写有《源泉》《阿特拉斯耸耸肩》等小说。

2

192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城外

在启程离开农场的那个清晨,瑞秋从床上溜下来,在凉爽的黑暗中穿起她最好的格子布罩衫、围裙、白领子、长袜和去教堂时才穿的好鞋子。她伸手到枕头底下,找到那本《努姆仙境》[1],夹在胳膊底下。她的东西都已经打好包,放进了堆在大厅尽头的行李箱里。她保持着安静,因为乔治正在屋子另一头的婴儿床里熟睡。他蜷着腿,膝盖快碰到软软的下巴了,花苞一样的小嘴里含着大拇指,呼出的气带着轻轻的哨音。如果他醒过来,肯定会想跟瑞秋一起去。他从来都愿意黏着瑞秋,迈着白白的、果冻般的小腿摇摇晃晃地跟着她,抱着她的大腿不放。

她来到楼下的大厅,经过那堆颜色阴沉、令人生厌的行李箱。里面年头最久的一个是从纽约带来的,属于她的母亲,她当初嫁给瑞秋父亲的时候带来的。箱子是棕黄色皮革做的,用宽大的皮带和搭扣绑着,锁扣和四角都闪闪发亮。旁边那个箱子要单薄些,有的地方已经磨损,但很结实,上面写着某人姓名首字母的金字已经残缺不全了。这个箱子很可贵,是爷爷老莱勒尔传给父亲的,过几年还要传给乔治。最后两个硬纸板箱子装着瑞秋和乔治的衣服,还有备用的毯子、桌布和毛巾。它们的锁扣已经坏了,没法连接,只能用绳子捆好固定。

穿过厨房的时候,她有好多次都想放弃了。她感觉四面八方都有眼睛在盯着她。她想吐。她知道把脚踩在木地板的哪个地方,手从哪儿用力推开纱门才不会发出嘎吱声。她把书抓得更紧了。

外面,一群蝙蝠像暗影般盘旋在夜空中。她能听到田野那一头的小溪里雨蛙呱呱的叫声。谷仓旁的榆树上有一头猫头鹰,大摇大摆地蹲在秋千的绳子中间。它朝瑞秋转过那张心形脸,瑞秋没有因此停步,而是绕过系晾衣绳的柱子和他们不打算带到城里新家去的钉耙,穿过了小院子。走过了那棵不久就会被生气勃勃的蜜蜂簇拥起来的苹果树,她面前终于出现了一片玉米地,在夜尽之际的月光下闪着光,像波涛摇曳的海洋一般延伸开去。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一旦天光初露,那就太迟了。天际已经有一丝黑夜褪去的迹象,她在那片绿色海洋的边缘站了一下,吸了一口气,然后踏了进去。还有点小、但是长势良好的玉米棒子都长在她头顶上方。她闻到被露水打湿的土地还有最后一些玉米花粉的味道。纸卷一样的玉米叶簌簌作响,从头到脚拂过她全身。玉米会想念她的,她知道。玉米也会想念父亲的,还有他侍弄玉米的那一套。父亲通晓种地的秘密,会捧起泥土放到脸前闻味道,也会用指尖捋过柔软的新叶。她得拼命往后仰头才能看到最后几颗星星消失在晨光中,因为朝别的任何方向看,都只能看到紧紧围拢的玉米秆、玉米叶和玉米棒。

走了一小段路之后,她停下来坐到地上,把她的书抱在胸前。玉米秆密密地包围着她。除了她,四野再无人迹。此时她觉得很累。能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就看运气了。

醒来的时候,她感到一只瓢虫爬过手背,痒痒的,粗糙的沙土硌着太阳穴。她望了望,头顶上的那一线天空已经是淡淡的蓝色,一群黑色鸟儿飞掠而过。她很渴。一开始她以为是蟋蟀的叫声把她惊醒的,接着她才注意到一阵比那更响的、由远及近的沙沙声。她身边的玉米叶摇动起来,哗哗作响,好像对即将到来的事情已经有了预感。她祈祷那只是从农场后面的森林里走出来的公鹿,但是接着,在还没看见他的时候,她就知道来的是父亲了。

她什么也不说,两只胳膊抱着膝盖,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缩得比蟋蟀还要小。但她能感觉到面前的玉米地被分开一条路,周围空气的氛围也变了。然后一切都静止下来。叶子不动了,虫子不鸣了。

“起来。”他说。

她没动。她不能动。只要闭上眼睛就好了吧。闭得紧一些,再紧一些。

“我叫你起来。”

当父亲粗糙的大手抓住她的手腕,一把拽起她来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换了别人也许会在这么大一片庄稼地里迷路,但父亲熟悉每一株作物,熟悉每一阵微风吹拂在他家传的田地里,荡起的哪怕最轻柔的起伏。他转身大步朝房子走回去,毫不心软,她在后面踉踉跄跄地跟着。他的手指深深箍进她一只胳膊的肉里,她另一只手紧紧地抓着那本书不放。

院子的空地上,德布里斯先生正站在马儿和马车边上。马车上放着他家捆好的家具和那四个行李箱,顶上放着几张床垫。那几匹农场的黑马蹬踏着地面,甩着脑袋。她母亲也在,背上背着不安分的乔治。

“那么多天不选,偏偏在今天早上捣乱,”母亲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再看看你裙子像什么样子。你也差不多十岁了,应该懂点事了。”她让乔治滑到地上,然后抓住瑞秋的另一只手腕,把她从父亲手里拽走,“还让德布里斯先生等了这么久。你爸穿着星期天的好衣服,还要爬到屋顶上去找你。你也不帮忙照看乔治,什么也指不上你。好像嫌我事情不够多,还得为你担惊受怕。那本书是拿来给你拖地的吗?再这样不爱惜,我就要告诉你薇拉姑婆,以后再也不送你书了。”她用手拍打着瑞秋裙子和袖子上的灰,然后往自己袖子上吐了口唾沫,去给瑞秋擦脸。

父亲仍然站在她身边,手放在皮带扣上,阴沉沉地憋着一股气。

母亲抬起头来,好像之前忘了他还站在旁边一样。“瑞秋,去坐到德布里斯先生旁边的位子上去,”她说,“快点,把乔治也带上。我说了,马上去!”

“这姑娘得管教管教。”父亲说。

瑞秋知道这时候最好别动。

“她通常都很乖的。”母亲说。

“通常乖不代表一直乖。”父亲回答。

“好啦!”德布里斯先生开口了。他比父亲年长,也更胖一些,有着浅蓝色的眼睛,有一大群孙子孙女。他的农场在田野的另外一边,现在母牛“黄油”和她的小牛犊已经搬到那里,一起的还有母鸡萝莉、伯蒂、米妮和产蛋箱。“也许人家只是想跟玉米说再见呢,是不是,瑞秋?沃尔特,又没出什么事,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

她父亲站着没动。他身材瘦长,头发金黄,皮肤像干叶子。

“遇到今天这种日子,”德布里斯先生说道,“人人都不好受。”

父亲抓住皮带的一头向后扯:“不记住教训,对她没好处。”

“那过后再说吧,”德布里斯先生说,“我把你们送去之后,还得赶回来呢。”

她的血液在血管里冻结了。

父亲放松了皮带,重新穿进裤子上的皮带扣,然后点了点头:“好吧,过后再说。瑞秋,到后面来跟我一起坐。”

母亲和德布里斯先生对望了一眼。接着,母亲在她身边跪下,给她把帽带在下巴底下系好,然后带着乔治爬上了高高的马车前座,坐在德布里斯先生旁边。

“大马,”乔治在母亲旁边坐好,“这个是罗宾,那个是杜利。”

“小伙子认牲口认得很准嘛,”德布里斯先生说,“别担心,小乔治。城里也有马儿,好多好多马儿呢。”

在马车后面,父亲把她托起来放上去,两个人并排坐着,都耷拉着腿。父亲的长腿穿着黑裤子,她腿上则裹着湿乎乎的脏裙角。书安安稳稳躺在她身边。马车震了一下,开始动了。瑞秋能感觉到马儿的力量,感觉到它们强劲的肌肉和绷紧的颈子。他们经过了房子,他们的老房子,在所有人的印象和记忆中,莱勒尔家一直都住在这里。他们顺着田边的大路行进,玉米轻轻摇曳,跟她挥手。

父亲把头上的帽子往脑后又推了推。“你再敢这样,”他说,“我就要给你松松皮子,让你一星期都坐不下去。”

“知道了,爸爸。”

他把一只手探进口袋,拿出来的时候握成了拳头,在她面前打开。手里是一个小小的、跟他手掌一样长的玉米棒子,裹在纸张一样的外皮里。他一层一层地剥掉外皮,拨开丝线般的玉米穗,直到里面的东西展现在眼前:小小的,金黄色的,很丰满,在早晨的太阳下闪着光。

他啃了一口,然后递给了瑞秋。她握着它,两只小手抓着两头,感觉那种平衡,感受它的分量。她也啃了一口。口感原始、清脆,暖暖的,带着奶味。

“你再也尝不到这样的味道了,”父亲说道,“从自己种的田里现摘的粮食。什么也比不上它。”

在马路尽头,马车转了一个弯,驶到了一条长长的、笔直的大道上。这条大道将带他们前往离父亲新的工作地点比较近的新家,远离这片田野,远离这座老房子,也远离了她的全世界。在较远的地方矗立的小山上,长着两棵橡树,橡树下点缀着白色雏菊花的累累坟墓里,安息着父亲家族所有的血亲。在她胳膊靠近手腕处的雪白皮肤上,父亲手指掐过的印迹很快就会肿成暗紫色。随着马车的摇晃,瑞秋吃掉了余下的玉米粒,品尝着每一口的甘甜和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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