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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澳-东妮·乔丹 当前章节:15047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6:54

关于她被谋害的事情——他避而不谈。他不是侦探,他说,这也不是他感兴趣的领域:“关于这事有很多种猜测,绝大部分都是无稽之谈,而且全跟卡尔森留给我们的文学遗产毫不相干。”他的目光从来没有离开过讲稿。

这已经超出了她的期待。他的话里充满了感情,很有分量。她可以整晚都听他演讲。只不过,这讲座对于解开她心里的谜团却没有提供任何线索。

她被哗哗的掌声吓了一跳。马尔科姆·柯尔比作了几句总结陈词之后,整场活动结束了。人群零零星星地散去,只有几个上前跟加尼维特稍微聊了几句。凯蒂一直等到最后。在他把讲稿收起来装进皮包里的时候,她开口问他有没有工夫。

他头也没抬:“我觉得我下了不少功夫。”他说,“但谁也不能保证效果,对不对?”他把皮包盖上,扣好了弹簧锁。

“很对,”她说,“不过我的意思是现在你有没有空。”

他抬起头来,眉头紧锁。她第一次看清了他的双眸:深邃,清澈,睫毛长得可以做睫毛膏广告,眼线深得像涂了东方黑眼影。天哪,她想,他上学的时候该受多少足球队男生的欺负啊。

“你看,不好意思,”他说,“我实在没有——”

“就一会儿。有没有可能——”

“没有,”他说,“不好意思说得这么直白,但事实就是,没有。一点可能都没有。”

她有一种原景重现的感觉。回忆汹涌地扑面而来:就在这个报告厅里,她问错了问题,引得教授不屑,同学们嗤笑不已。当时讲课人脸上的表情是一种压抑着的不满,因为他知识那么渊博,而她这么没文化,还好意思问问题。昨天在美术馆外,那位老太太脸上的表情虽然不一样,但却有着同样的效果。

“你都不知道我想问什么,是很重要的事。”

“让我猜猜,”他说,但态度并不恶劣,“英嘉·卡尔森改变了你的人生。她打开了你的心扉,你受到了上天的启发,她对你来说就是真正的神迹。要不就是你在研究某本书,或者某部短片。也许你已经把自己出书的提纲卖出去了,现在快交稿了,只好拼命找灵感。你认为英嘉是你获利的通道,至少是成名的捷径,因为你从小就爱着她。”

她感到自己脸上绽开笑容:“哇,真是难以置信。你不但能猜出我还没问出口的问题是什么,还能神奇地预测到你答不出这个问题。你应该登台表演魔术才对。”

“嗯,没错啊,我现在确实就站在台上。”他看了看表,走向讲台边缘,下了台阶,凯蒂跟在他后面。兴高采烈的马尔科姆·柯尔比之前在跟几个人聊天,已经走到过道一半的地方了。他转过身挥挥手。

“讲得很好,杰米,好极了。干得不错,一流的表现,”他说,“我们下周还可以在展览现场照样来一场。‘再次冲刺,再发起一次攻击’[8]?”

“下一句可是‘不然就用我们英国人的死尸堵住城墙’[9],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杰米说,“说好的只讲一次。现在我们扯平了。”

“没错没错,但如果你改变主意,就给我打电话,好不?真是暴殄天物啊,你这么个人才,就这么让你逃掉了。常联系哈!”

柯尔比一路小跑到门口。杰米在他身后盯着他,仿佛雨中狂追末班公交的人眼睁睁看着车子离站。现在只剩他们俩了。他停下来,转过身。凯蒂身高才到他肩膀——只是他体型偏胖,不怎么显高。他低头把皮包的带子套上肩,摘下眼镜,在衬衫上擦了擦。不戴眼镜的时候,他的眼睛看上去更加温柔了。她感到胳膊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走过去拦住他。

“听我说,真的不好意思,实在得请你让一下。”他从她身边绕了过去。

“我的名字叫凯蒂,”她情急之下这么说道,“这就是我的真名。”

他转过身来:“这不是你的错,除非名字是你自己取的。但你不是凯登丝·威尔斯。凯登丝·威尔斯是书里的角色。”

“我遇到了一位女士,她知道印本残页上缺失的一行字,是第200页上的。”

他看向天花板,一手伸到脖子背后揉着头发楂:“凯蒂,你看,事情是这样的。你并不清楚这位女士实际上是不是真正知道这行字。没人能确定,因为没人知道究竟缺失了哪些内容。”

一只迷路的澳洲金龟子在他们头顶的日光灯上撞来撞去,一次、两次。

“那个句子听起来很完美。”

“听起来怎样只不过像创意写作课上一种常有的训练,把印本残页的第200页内容拿出来,一直续写下去,直到写出一个短篇故事为止。你那位女士可能只是个退休的语文老师。”

“不。”她说。

“不什么?”

“这是胡扯。卡尔森写的每一句话我都读了又读,几乎能背诵她的第一部小说。任何研究过英嘉的人,任何认真学习过比较文学的人,都会认出那就是卡尔森亲笔写的句子。”

“听着,”他说,“请你尽量相信我,我是在为你好。英嘉·卡尔森,她很迷人,小说写得出色,生平又富有悲剧色彩。她拥有一种诱惑性的吸引力,能让你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对呀。”凯蒂想,杰米·加尼维特也明白她的想法。

但是他接着说:“年轻又头脑敏锐的时候,你很容易陷进去,花上很多年的时间,沉浸在对另一个人的生命的研究之中,一个已经作古的人。你现在就得跳出来,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如果你不这样做,英嘉·卡尔森就会掌控你的生活,没等你反应过来,好几年就过去了,一去不复返了。请让一下,我要过去。”

她什么也没说,于是他转身离去,留下她一个人站在报告厅里。只有凯蒂和一排排空椅子。

在之后的几天里,她很难保持专注。她尽可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对日常的顾客咨询:“我要找一本书,你知道,就是那本黄色的。”“为什么现在的作家文笔都这么差?你能保证这本书里没写脏话吗?”以及“你们这儿有没有《人瘦一生轻》?我朋友黛比看了之后减了七磅。”等等。

临时工邀请她周末同去黄金海岸,说那儿新开了一家赌场,跟拉斯维加斯一样。他们想去看裹在闪闪发光的水钻紧身衣里、戴着大型羽毛头饰的热舞女郎,还想凑在轮盘赌桌边,在自己生日的数字上下注,然后看着轮盘转呀转。凯蒂从来不是一个赌徒。她谢绝了邀请,同时脑子里仍然对瑞秋念念不忘,还有杰米·加尼维特和他用温柔的眼神传递坏消息的神态。

周三晚餐后,特蕾丝和普雷蒂去学习了,她则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剧《欢乐酒店》[10]和《蓝色月光侦探社》[11]。直到片尾字幕开始滚动,她才意识到,她完全不知道为什么麦蒂[12]会那么生大卫[13]的气,又为什么人人都这么生山姆[14]的气。

周四晚上,她洗了脏衣服,挂到房檐下去晾干。

算了吧,她对自己说。

加尼维特珍版书店是开在一家旧印刷厂仓库里的古董行兼拍卖行,离那家带巨型棋盘的煎饼店不远。有时候学校放假,凯蒂的父亲就会带她去那家店吃一碟三个一摞的煎饼,然后两人再下棋。她还记得那些巨大的“兵”和“马”,棋子几乎跟她本人一样大小。

周五上班路上,她特别仔细地观察了阿德莱德街沿路的橱窗,连每个死鱼眼的人偶脸朝哪边都注意到了。到了书店,她把放软尺、剪刀、订书机、双面胶和她的心头好——热熔胶枪的塑料工具盒拿了出来。做个菜谱专区吧,她想。有冰激凌食谱、沙拉食谱、微波炉菜谱(因为天气太热,不适合开烤箱)。她找出海报和彩带,用彩色硬纸板剪成雪花,然后用棉球做成积雪的样子。还算过得去吧,她想。她从来没见过雪。

这天大部分时间她都在橱窗边的梯子上爬上爬下,在此期间还兼顾了接待一拨一拨的顾客和收各种包裹。克里斯汀很满意。

下午四点,凯蒂发现自己站在了加尼维特珍版书店的大门前。

[1]美国歌手,美国当代著名摇滚乐歌星、摇滚乐坛最早的“青春偶像”之一。

[2]澳大利亚摇滚歌王,创建了Dee Jays乐队,1958年以《Wild One》一曲走红。

[3]澳大利亚乐队,20世纪70年代在悉尼诞生,后在全球均有演出,至今仍在活跃。

[4]澳大利亚第一个朋克乐队,20世纪70年代在布里斯班组建。

[5]美国歌手、影视演员、主持人,20世纪最受欢迎的艺人之一,《我的路》是他有名的歌曲之一。

[6]英国文学家威廉·莎士比亚所著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女主人公。

[7]即德语“猫咪”之意。

[8]出自莎士比亚剧作《亨利五世》。

[9]出自莎士比亚剧作《亨利五世》。

[10]美国长篇情景喜剧。

[11]美国侦探喜剧。

[12]《蓝色月光侦探社》中的角色。

[13]《蓝色月光侦探社》中的角色。

[14]《欢乐酒店》中的角色。

6

193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

从某些方面来说,工厂和学校并没有多大区别,得早到、得努力、得埋头苦干。有的女孩十四岁就开始打工了,现在已经成了织工或者纺线工。她们都是吃苦耐劳的女孩,习惯了冬天的寒冷,家里大人都是矿工。她们一般都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一直被当作小姑娘看待,直到嫁人。假如她们能嫁人的话。在厂里,有的“小姑娘”都六十几岁了。男人做不了这工作,只有女孩的纤纤十指才能理顺精致的、蛛丝般细柔的毛线上最细小的结节。

“去了工厂干活,”每次瑞秋匆忙跑回去做晚饭,玛丽都坐在椅子上说,“我妈妈的棺材板肯定都按不住了。还有我姑妈,我永远也不敢跟她讲。”

“这对姑娘们有好处。她们有事可干,就不会变得跟个荡妇一样了,”父亲说道,“当然,对某些人来说已经太晚了。”

他说的“某些人”在厂房末端的几台机器上工作,有鲁丝、海伦和丽迪雅,还有几个来来去去的姑娘。她们会在修理工经过时叫住他们,彼此之间总是嬉皮笑脸。她们的裙子遮不住衬裙的下摆。有时候,如果天气不是特别糟糕,她们就会到工厂两边厂房之间的小院子里吃午饭——站着吃,因为迪姆利先生不同意她们在休息时间坐下,说那是在纵容游手好闲。所以她们靠着冰冷的砖墙,一手拎着午餐篮子,在隔壁机器的嘈杂声中尽可能地大声聊天。

“哟呵,来跟我们站一起吧。”瑞秋打工的第二周,正跟安妮一起站在院子的另一边,就听到海伦这样叫道。安妮飞快地伸出手抓住了她的胳膊。瑞秋感到了安妮掌心的灼热,先是奇怪,然后才意识到海伦是在叫她。安妮摇了摇头,动作非常轻微。

“来吧,书呆子小姐,”鲁丝说,“不要听那金鱼眼小队长的,没她什么事。我们又不会吃了你。”

没别的办法,瑞秋只好朝那些女孩走过去。安妮看着她离开,抱起了两个胳膊。

“这有什么不好?大家都是朋友,一起玩嘛。”鲁丝说。

“莱勒尔先生是你爸爸,对吗?”海伦对瑞秋说。

瑞秋点点头。

“我们从来没在舞厅见过你,”丽迪雅说,“你太正经了,不乐意跳舞,是不是?”

“如果你想要有男孩来请你跳舞,就得表现得主动一些,”鲁丝说,“你连对他们笑都笑不对。你得把下巴像这样往下压,看见了吗?然后从午餐桶里给他们拿点好吃的,让他们知道你是一个多么好的小厨娘。”

“要给甜食,比如一块果馅儿饼,别给金枪鱼圆面包。”

“别烦这孩子了,”海伦说,“谁稀罕这地方的男孩啊?”

“我不会跳舞。”瑞秋说。

“你需要一个男人来教教你,”鲁丝说,“一个成熟的男人。”

“一个成熟的男人还能教你别的。”海伦说,她一只手伸到前面,假装勾着想象中舞伴的脖子,另一只手则放在舞伴的手该放的位置,然后开始摇摆,跳起了单人交谊舞。

除了瑞秋之外,姑娘们都咯咯笑起来。瑞秋简直没法把目光从海伦身上移开。她身体舞动的样子像条蛇。她很清楚,就算看一看海伦这样跳舞,都是不对的。这些姑娘最多比她大三四岁,但她们完全就是另一种风格:习惯了在家干重活,也不觉得自己摊到这些活有什么不妥。她们会把微薄的工资全交给要照顾一大群小弟弟小妹妹的母亲,还得提水去洗父亲的脏衣服。

鲁丝拍了一下自己的膝盖,斜眼瞟着海伦,摆出一副明是不屑、暗是欣赏的神气。

“怎么啦?”海伦说,她把裙子提到膝头那么高,又放下去,“人生苦短,这就够糟糕的了,没必要再活得死气沉沉的。”

这些姑娘都属于底层的“粗人”,瑞秋是知道的。然而平生第一次,她觉得粗人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在走路回家的漫长过程中,她想象着舞厅的音乐,飞扬的裙摆,这些热情洋溢的女孩互相搂着肩膀大笑,而她也是其中的一个。

第二天早晨,她正在准备自己的午餐篮和父亲的午餐桶时,父亲从院子那边走出来,整理着自己的衬衫。她几乎都认不出他来了。他的头发抹了发油,光亮可鉴。她之前没注意到,他已经留起了一道细细的、风流倜傥的唇髭,像克拉克·盖博那样。他那样子就像从来没有日复一日、永无休止地在田里照料过玉米似的。如果他不是父亲的话,他很可能会被当成个电影明星。

屋子里,母亲坐在桌子旁边。乔治已经去上学了。他同沿街一群男孩子伙在一起,一路上不用说肯定要捣点乱。

“老天爷啊,你脸上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一看到她丈夫,玛丽就说道。

静默像瑞秋嘴里的面包一样化也化不开。父亲把脑袋转过来,像艘巨轮在掉头。

“你在跟谁说话,跟我吗?”父亲说道。

“这里还有别人吗?”玛丽说。

瑞秋。瑞秋也在,但她知道母亲是什么意思。她感觉自己就像家里的一个鬼魂,一团气体,任何东西都可以从她中间直穿过去。她的手既没法抓住父亲的胳膊,也没法捂住母亲的嘴,就算她努力要去做也不行。

父亲一只脚踏上椅子,好像这辈子从来没人跟他说过这么做不行一样,然后用袖子擦了擦鞋头,左看看、右看看,吐了口唾沫上去,重新又擦了一遍。“我还以为你用那种口气是在跟家具说话呢,”他说,“而不是在跟供全家吃饭的男人说话。”

“如果你少花点钱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傻瓜,咱们家能吃得更好。”玛丽回答。

瑞秋当时站在窗边,跟他们隔着一个世界,眼看着父亲站直了身子,穿着铮亮鞋子的那只脚从椅子上抬起来,无声无息地落到地上。她好想让时间停止在这一刻。她想用手把钟的指针往回拨,因为这事只会有一个结果,而她很惊讶,母亲竟然看不出来。她必须说点什么,砸点什么,捅破空气,但她只是个孤魂罢了,做不到。

父亲把右胳膊横过身体扬起来,画过一道舒缓的弧线,一直抬过头顶,停在那儿。钟摆荡到了最高点。什么也无法阻止暴风雨的降临,说什么都不管用。他的胳膊猛地挥下来,身体侧了侧,手掌扇过去打在母亲的侧脸上。这一击叫瑞秋的五脏六腑一颤。那只胳膊以一种优雅的流畅感继续画着弧线,母亲被从椅子上掀起来,撞在墙上——砰——重重跌落到地上。椅子侧翻在地。

一切都静止了。瑞秋怎么努力也没法动弹。隔了一会儿,玛丽一只手捂住嘴,暗红的血从指间往外淌。父亲走到母亲躺倒的地方,蹲下来,脑袋歪向一边。她喉间轻轻咯了一声。

“看看你逼我做了什么。”他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玛丽翻身起来,用双手和膝盖支撑着身体。于是他重新站起来,一脚踢到她肚子上,发出藤条拍子打在厚垫子上的那种声音。她倒在地上。

“要尊重我,玛丽,”他说,“这要求又不过分。再有,好好弄下头发,支棱着像什么样子。你看着就跟个黑人娘儿们一样。”

玛丽打着滚,紧紧缩成一团呻吟着。她咳了几声,一小块白色的牙齿碎片滚落到地上一摊黑红的血泊中。

“你呢。”父亲说,瑞秋很惊讶,他竟然知道她在场。她抬起一只手,在眼前上下转动了几下。真的,她能被看到呢。或者也许,他是听到了她怦怦的心跳声。

“你轮班迟到了,别指望我去救你,”他说,“今天也别再那么慢了。换个独腿姑娘都比你跑得快。”

他提起他的午餐桶出了门。瑞秋当天和第二天夜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度过的,她一直注意着听有没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他两天都没有回家。

7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凯蒂推开了加尼维特珍版书店沉重的大门。迎面是一个窄窄的门厅,里面放着围成半圆形、表面已经开裂的皮沙发,还有好些柱形的玻璃展柜。后面是一张长条桌,桌前的六七把塑料花园椅上坐着几个男人,都是中年人,留着络腮胡子,戴着眼镜,还有一个腿上靠着一根拐杖。她很惊讶。在她工作的书店,十个顾客里面九个都是女人。

这几位先生都低着头在读面前摊开的书。他们一页页地翻着,手指顺着一行行字指过去,还在小本上做着笔记,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打开的店门和凯蒂。她是隐形人,是个幽灵。

桌子的另一头是一架架的书,三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正忙着更换和寻找皮革封面的书册,把它们放在埋头研读的先生们面前,仿佛在跳着无声的芭蕾,不时探身向上,或者弯弯腰。再往里走,房间变得更宽敞了。更多的塑料椅子一排排摆在一个讲台前面,靠墙放的都是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架。

她踌躇着,紧紧捏着手包。没人上前招呼她,也没人开口说话,所以她只好站在一个玻璃展柜前面,努力装作被深深吸引的样子。她看到里面有本《1984》,锈色护封上用白色的花体字印着作者名和书名;有套两卷本的英文版《堂吉诃德》,书皮是暗绿色的皮革,书名是烫金的;还有查普曼和霍尔公司版的伊夫林·沃的《一把尘土》[1],书脊的护封上印着7/6Net的字样。所有的书都陈列在玻璃后面的亚克力支架上,是用来摆着看的装饰品。

凯蒂的思绪飘向了这些书以前的主人们。她在想他们都是谁。这些人不会想到,自己的财产如今会在这里,和他们从未见过的人的书放在一块,把他们和这些陌生人联系了起来。二手书店总有一种令人心碎的氛围。所有的书都有故事,都是一开始因为有人喜欢才被买走,但后来又给当作垃圾扔掉,或者被抵押出去换钱了。

一个声音在她背后响起,问她要不要看商品目录。

她转过身去。是他,杰米·加尼维特,穿着白色商务衬衫和灰色西裤,看上去像昨晚就穿着这身衣服睡的觉。

“你好,又见面了。”她举起一只手说。

店门嘎吱一声开了,他俩都转过去看。进来的男人五十多岁,头发花白,一脸胡子,穿着摩托车手那样的皮衣皮裤,双手巨大,一只胳膊下面抱着个黑色头盔。他看起来是吃肉连骨头都要啃光的那种人,跟弗雷德·弗林史东[2]一个风格。

“加尼维特,”他经过的时候说道,“那本阿赫玛托娃的书到了没有?”

“随时会到,西蒙。到了我给你打电话。”

西蒙朝后面溜达过去,一路像扔保龄球一样甩着他的头盔。

凯蒂是个很善于发现并独自享受生活中的小乐趣的人。就算在她们书店里,也没有哪个临时工会有可能读过阿赫玛托娃。听说过这个名字的都可能只有一两人。她微微一笑,看见杰米·加尼维特也在微笑。

“疯狂的麦克斯:雷霆诗人[3]。”她说。

“野书生柯南[4]。”他说。

两人之间,好像有什么东西破了,然后消失了。

“凯蒂,你是叫这个名字吧?我已经跟你说过,我帮不了你。”

“这是一个书店,我想要买本书。那本多少钱?”她指着那本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说。

“四千五百澳元。你是开支票还是刷卡?”

她扯了扯手包的塑料肩带:“不管怎么样,把书摆成这样,有什么意义呢?你又不能拿来读。它们就像被关在监狱里似的。”她用指甲在玻璃上轻轻敲着,仿佛想引起书的注意。

“我倒愿意把这儿想成一个动物园,用来保护濒危物种,造福子孙后代。你看,我能说的都说了。我干这行只是为了赚钱吃饭。我不是学者,是卖书的。”

“你不是卖书的,”她说,“我才是卖书的。卖书的都是职业读书顾问,把大众买得起的书卖给想要读书的人。”

他伸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穿在钥匙环上的钥匙。“把手伸出来。”他说。

她眨眨眼,还是按他说的做了。他朝着玻璃柜走了一步,打开了锁,把其中一部《堂吉诃德》取了出来,递到她手里。

她很惊奇于书的分量:“我不需要戴手套吗?”

“戴着手套你是感受不到它的魅力的,”他说,“这是1742年的印本,还有版画插图呢,看这儿……”他用指尖把书打开给她看:“这不仅是一本故事书,还是……一种了解世界的方式,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在这过程中去改变每一个人。关键是它的气味、它的触感。书是能和我们交流的艺术。”

这东西真美妙,手感沉甸甸的。凯登丝·沃克,(本书和历任主人)绵延好几个世纪的羁绊中最新的一环。她意识到,时间和空间并不总是线性流逝的,有时候还会弯曲成折叠的位面。她想象着所有曾经拿起过这本书的人。世上每个人都在循着前人的足迹前行。

她把书还给他,他接过来放回了柜子。

“英嘉·卡尔森,”她说,“拜托了。”

他什么也没说。

“听我说,我必须要知道。在知道答案前,我是不会罢休的。”

“你是为了写什么论文,还是做什么项目?”

她说都不是。她又把故事给他讲了一遍,她是怎么在美术馆外面跟一位女士对上了话。没有别的了。她想不起还有哪一回,她曾因为某个东西、某种可能性而变得这么痴迷,或者这么兴奋。她想起了她的同事,他们正收拾行装准备去赌场玩。也许她终究还是个赌徒,一心追寻极小的概率,那百万分之一的奇迹。

“我一般不这样。”她说。

他又不说话了,张开嘴,又闭上,然后说道:“有人曾出价要买那套《堂吉诃德》,我没卖。那是我接手这摊生意以后买进的第一部书,也是我十几岁的时候最喜欢的小说——当然,不是这一版。我爱那个疯疯癫癫的老家伙。”接着,他又说:“在这儿等我。”

他消失在一间小办公室里,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钱包。

“玛丽卡,我出去喝杯茶,”他对一个整理书籍的年轻人说,“一会儿就回来。”

在和书店仅隔了几道门的煎饼店,他们坐在了棋盘前面一个阴暗的卡座里。高大的彩画玻璃窗并没有放进来多少光线,但她还是能看见好几个棋子已经磨损,黑棋的一个“马”的边角被磕掉了。她回忆起自己的小手,吃完三个煎饼之后去摇动棋子把它们往前挪,棋子纤细的中段会留下沾着黄油的指印。她是个糟糕的棋手。走一步想六步?谋定而后动?她不是那种人。

扎马尾辫的女服务生知道杰米要喝英式早餐红茶。凯蒂也点了一杯,但那女孩一眼都没看她。这房子原来是座教堂,天花板是深色的木板,挑高很高,倾斜向上。屋里很凉快,像教堂地下室的感觉。通向洗手间的走廊上,有一具真人大小的盔甲在那里把守着。凯蒂想不通是为什么。

杰米把胳膊肘撑在桌子上,两手的指尖搭在一起,低头从眼镜上方瞧着她。“说服我吧。”他说。

她从包里取出笔记本,翻到她记下那行字的一页,从桌面上推过去给他。

他读了之后耸耸肩:“这不能证明任何事情。任何人只要研究过英嘉的写作风格,就可能写出这么个句子。就算这女士年龄对得上——她讲话是哪里的口音呢?退一万步讲,就算天降奇迹,她确实看过手稿,那她到底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他是对的,这确实是个问题。但她现在还不想去正视这个问题。

“在20世纪30年代,没有第三个人读过这部小说,这是公认的说法,对吗?这怎么可能呢?”

“英嘉·卡尔森一向有遁世倾向,甚至在她第一本书大获成功之前就是那样。她厌恶采访,痛恨社交聚会。在好莱坞的那段时间,大家都知道,她出席活动的话,肯定到一半就会溜走。她内向得几乎到了社交恐惧症的程度,一个亲密的朋友也没有,在美国也没有亲戚。她不信任任何人,连银行也不例外。而且她只跟查尔斯合作。”

凯蒂询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虽然她其实知道。

“纯属巧合。她刚从洛杉矶搬到纽约——她之前很想进军影视圈,不过失败了——通过职业介绍所找了份保姆的工作,最后就到了他家,给他看孩子。他当时还不出名,不过也算个聪明、年轻的出版商,家里很有钱,而且喜欢到处抛头露面,属于社交红人,一副那种马丁尼酒不离手的纽约派头。人人都往他那儿塞手稿。”

他的面孔起了一点变化,仿佛什么东西苏醒了一般。他的眼里闪出激动的光芒,他的言辞也生动了起来。

“也包括英嘉。”凯蒂说。

“她很机灵,一个字也不提,只是在有一天回家之前,把她的手稿留在了咖啡桌上。整座房子都扔满了各种读了一半的手稿,他就任由它们一直堆在周围。每个人都以为这手稿是他正在处理的什么文件。第二天晚上,他妻子上床睡觉之后,他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看到了英嘉留在那里的东西。他读了第一页,之后再回过神来时,女佣进门来干活了,时间已经是早上六点钟。”

凯蒂想象着那天早晨的场景:查尔斯·克莱伯恩坐在老旧的皮椅上,身边放着空的威士忌酒杯和装得满满的烟灰缸。他眨巴着眼睛,对开门的声音和透过东面窗户溜进来的天光颇感诧异。那该是怎样的狂喜,当他明白自己发现了一个奇迹,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有一部杰作完全只属于他一个人。

“就算现在,我每次想到这事,都忍不住汗毛直竖。”杰米揉着后脖颈说道。

“然后就没有其他人看过了,也没有一个叫瑞秋的人,你确定吗?”

茶上来了,他开始倒茶。他的指甲剪得短短的,很干净。热腾腾的蒸汽看起来就该属于这里,跟这个老教堂、这场对话非常相配,仿佛香炉里透出的轻烟。

“我很确定。全世界都很确定。英嘉是被研究得最多的20世纪作家之一,大家都知道她那个相当小的朋友圈里有哪些人,名字叫什么。如果还有别的人,而且被我知道了,那我还会在这儿卖二手书吗?我早就美滋滋地动手写书了,肯定大卖。”

“总会有个编辑吧?”

他摇摇头:“查尔斯亲自编辑的。当时,如果公司规模小,出版商兼任编辑并不少见。”

“那图书出版之前,一般还有什么人能看到内容呢?”

“封面设计师吧,但这本书例外。印刷厂表示,封面只是简单的红布,上面用浮雕的金字写着作者名字和书名。还有排版工可以看到,但排版是查尔斯自己做的。没有请校对,她不允许。”

“排版的话,由出版商来做,不是很奇怪吗?”

他点点头:“只有这样,她才答应出版第二本书。那个时候她已经相当疑神疑鬼了。第一本书出版之后,引起了那么大的轰动,以至于她家附近总有摄影师记者在蹲守,还有人会去翻她的垃圾桶。所有这些关注实在令她焦虑不安。有一天,她足足收到了62封信,全是手写的,都求她开恩回封信。大多数人都非常喜欢她的处女作,但也有很多人不喜欢。她收到过死亡威胁,还不止一次。有意思的是,在1936年下半年纳博科夫写给他妻子的一封信里,提到了他遇见英嘉的事。英嘉跟他说她想要搬家,离纽约远远的,住到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去。”

“关于排版的事,你怎么能确定呢?”

他抬起头,对她皱皱眉:“这有什么要紧呢?”

她怎么解释呢?她属于那种“什么事都很要紧”的人。她周围都是习惯了浅尝辄止的人:习惯说“一切都会好的”或者“差不多就行了”;答应了顾客要进什么书但是从来不兑现;总把东西放错地方;用美工刀拆纸箱,割坏了书也不管,照样放到架子上卖。她好像就是没有别人脸皮厚。一个事事在意的人,总有点不那么酷。“酷”这个字本身就隐含了一种叫人心寒的冷漠。

最后她说:“就是很要紧。”

他重重地点了点头,仿佛她给了这个理由就够了。“排版的事情,她在写给查尔斯的信里提过,就是那封有名的身后信。原件现在就在布里斯班,在展览里可以看到。信在两人去世之后才送到,她一定是火灾发生当天寄出的。那是一张匆忙写成的便条,你能看出当时她压力很大。信上说:‘……还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累你为了迁就我,去操作那些可怕的小字母。查尔斯,你能亲自排版,是帮了我一个最大的忙,我不会忘记的。’”

他也是那种愿意把文本一字不差背下来的人。

“听上去排版是项大工程。”

“不是一般的耗神,但他乐意投入精力。你得明白,英嘉的处女作已经获得了巨大成功。出版界这类事情太多了。麦克斯威尔·柏金斯[5]做托马斯·沃尔夫[6]的编辑,编得太……”他想找个词来形容,“……太‘狠’,以至于学者们都在争论哪些是沃尔夫写的,哪些是柏金斯写的。那个年代,该做什么还是得去做,大家都懂。”

“所以其他任何人都是没机会看到书的。”

他往前倾了倾,十指交叉。他一边的嘴角扬了起来,但是眼神却和善多了。

“如果还有别人,如今也早该被人挖出来了。当时那是件大事,你能想象吧。那可是英嘉啊,就那么死了?大萧条末期,她把《世事皆有尽》的电影改编权卖了一万两千美元,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二十五万美元。她获得过当时的每一项图书大奖,她的书第一年就卖出了大概两百万本,再版十四次。那场大火登上了头版。整座楼烧得只剩个架子,两个消防员受了重伤。”

“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呢?”

“这不属于我研究的范围。”

“你对此总有看法吧。”

“我的看法是人们应该停止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想。对,他们确实发现了助燃剂的残留。对,仓库唯一的一把钥匙由查尔斯拿着。但这并不表示就是他干的。怪在他头上当然方便,他又不能给自己辩护。”他把茶杯放回茶碟上的时候,碰得当啷一声。

“但是他自己也死了啊。”

“人们说他是不顾一切想掩盖什么。有人猜,那本书烂透了,于是他决定烧掉每一册印本,让英嘉保持神秘,刺激她处女作的销量。所以他不但是谋杀犯,而且还没有职业道德。”

“但你不信。”

“我认为所谓的助燃剂不过是他码在后门的瓶装酒,烧炸了像火箭一样飞进了现场。查尔斯喜欢喝酒。当时禁酒令才取消没几年,我猜他还是存了些酒,以防万一。”

“那尸体呢?鉴定过确实是他们吗?”

他点点头。“英嘉给查尔斯发了一封电报,请他到仓库见面。电报在他口袋里找到了。查尔斯不如英嘉烧得那么严重,主要是烟雾窒息而死。她的尸体毁损严重,只有一只胳膊还完好些。他们把她的指纹跟她的一份遗嘱进行了比对,很幸运那份遗嘱上留着沾墨水的指印,确认了她的身份。这个案子也运用当今最先进的法证科学手段重新调查过了——从她寄给粉丝的好几封信上提取到了她的指纹。什么都对得上。那种死法……现在听起来感觉有点奇特,但那个年代,安全规范可糟糕透顶。过了没几年又发生了可可林夜店火灾,几分钟之内烧死了差不多五百人,起因就只是一根火柴。你看到那条项链了吗,玻璃的那条?”

没有,她没看到。展览里确实有项链,在火灾主题展柜里,也就是那个她掉头忽略的展柜。凯蒂摇摇头。

“绿色玻璃做的,上面装饰着蜜蜂。这是她从不离身的东西。虽然在大火里熔化了,但还能认得出是她的项链。那么多书,那么多纸都烧着了。现场就是烈火炼狱。仓库的窗户上都装着铁栏杆——消防队表示他们两人都毫无逃生的机会。”

她所依循的解谜之路已经被之前比她聪明得多的人踩烂了,当然不会剩下什么还没有发现的东西。“查尔斯一定是对她死心塌地,才会愿意费那么大的神去做排版。”

“他确实死心塌地,但不是那种死心塌地。他们俩没有那种关系。他是个名声在外的花花公子,这倒不假——浮华、嗜酒、流连舞会,礼帽加领结的范儿。但她身上有一种让人难以抵御的纯洁,”他说,“从各方面来看,她就是能叫别人对她死心塌地。”

“那个展览好极了,”这类套话有点掉价,她也知道,只是不想结束交谈,“看到她有那么多遗物得以保存下来,真是太好了。”

他朝她笑了笑,他被逗乐了。

“大部分能保留下来纯属走运。她刚去世那会儿,社会各界都为此满怀悲痛,这是肯定的。但当年晚些时候,希特勒入侵波兰,接着全世界就有别的事情要操心了。英嘉的大部分财物给移进了一个储藏室。查尔斯留下了遗孀和几个孩子,出版公司也关门了。他的一个女儿把他所有的文件都保存在箱子里,塞在床底下。战争结束,《世事皆有尽》正是人们需要的精神食粮——战后此书重印,又带起了一波‘英嘉热’。”

“那你呢?”

“那我什么呢?现在轮到你讲了,谈谈那位女士——你那位老太太。”

她描述了排队的情景,那个穿着黄眼睛衬衫的唠叨摄影师,以及那位女士的行事作风。神秘的瑞秋。一切都感觉模糊又微妙,就像在描述当太阳躲到云层后面时,你胳膊上的汗毛是什么反应一样。她到底在想什么啊,这样浪费这位先生的时间?

“不太有说服力。”他说。

“我知道。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她已经很久没有许过什么愿了。现在她意识到,单是渴望本身,就已经让她很开心了。希冀会带来能量,那是一种生机,一种蓬勃的活力。

“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在许愿,想要各种东西。”他说。

“你最开始是怎么对英嘉产生兴趣的呢?”

他喝完了茶,摆弄着茶杯。“一切是从我攻读艺术学位的第一年开始。当时要做一个小作业,是关于查尔斯·克莱伯恩的十分钟演讲。我是个糟糕的学生,只是凑了一篇笔记,目标就是保证及格,这样我就能放心去酒吧喝酒了。但是,不知为什么,这本书我却读了下去。我当时年轻又天真,感觉她正好是我要寻找的东西。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英嘉。”

这她能理解:“所以你也是查尔斯研究专家了?”

对方轻轻耸耸肩:“关于他,并没留下多少记录。很遗憾。英嘉有魔力,这是肯定的,但查尔斯也有他的特别之处。照我们今天的眼光看来,他的公司挺老土的,还有那么一点古怪,比如字体版式方面的小讲究——老天,居然还会在字母上加两点。你知道吧?就是变音符号那种。如今只有《纽约客》才搞这套了,但当时他这样可是很前卫的。他是参加过战争的老兵,在法国受过伤,人们都说他选书的时候偏爱欧洲人写的作品。还有什么呢?有钱,当然了。他的爷爷辈从事银行业,所以他根本不用怎么工作的。另外就是,他对公司旗下别的作家态度都是出了名的不耐烦,只有英嘉,她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如果不是跟她有关系,他现在早被遗忘了。我禁不住在想,如果他没有英年早逝,这辈子会有些什么别的作为。”

又来了,这精准的回避。她问了一个关于他的问题,他回答的时候却转而谈起了查尔斯。回避得很优雅。许多人恐怕都意识不到。

“那你对英嘉的热情呢?”

“过眼云烟了。我现在就是个卖旧书的,卖那些注定不会有人读的书,就像你说的一样,”他起身挪到卡座边上,“我来付账。你可以再坐会儿,凯蒂。”

和杰米·加尼维特喝茶之后过了两天,凌晨,凯蒂被冰雹打在铁皮屋顶上的声音惊醒,满头大汗,被单和身子缠在一块。在布里斯班,这种猛烈的夏日暴风雨是很常见的,但一般都发生在下午,在那样的下午,如果你瞟一眼窗外,会发现空气宁静得令人起疑。如果你正开车前往任何日常目的地,比如办公室、工厂或者学校,你脑子里都要有张地图,标出你一路上能经过的所有可以停车的掩蔽所:桥底下、废弃加油站的遮阳棚等。有的时候,云层会带上几分浅绿又青紫的颜色。出现这样的天象,冰雹可能会毫无预警地砸下来。整个橄榄球场会变成白色的海洋,鸟儿还停树枝上的话会被砸死。窗玻璃会被击出好些洞,力道堪比保龄球球道上一记迅猛的直推球。车前盖被砸出的坑能有一个指节深。然后风速开始加快,接着就是下雨。世界一片混乱,像困在了洗衣机里。这是享受晴朗日子里无穷无尽的蓝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现在起床的话,她可以看到天空被曲折的闪电点亮,但没什么事情让她必须起来。她没有车,至于屋顶的状况,她眼下也帮不上什么忙。于是她转而思考起自己的梦来,那是一个热天里典型的梦,浊重又含混不清。梦里,小小的她穿着校服坐在车库地板上,父亲正弓着身子,专心看着一块表。

她的父亲是修表匠。百年灵、欧米茄、万国表和劳力士都能修。有时他也修怀表,但更青睐腕表。他爱它们既优雅又实用的特质。他最初是做的珠宝匠,因为这一行感觉既可以发挥他精细的眼力,又可以满足他对装饰艺术的狂热。做学徒的时候,他的偶像就是那些二三十年代的珠宝设计大师,比如德普雷斯、拉利克、布舍龙等。但是随着他在这一行浸淫日久,他变得热爱所有的珠宝设计,它们都体现出为了达到目标而努力工作的珍贵品质。在她小时候,他有时候会跟她说,做什么工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态度,任何工作都不例外。工作态度会彰显出你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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